人情不应该凌于法律之上作文800字

       法国思想家卢梭说过:“人生而自由,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而这坚不可摧的枷锁,便是法律。正是有了这副枷锁的制约,才使得人们的生活井然有序,精神和身体上都可得到有力的保障,也使得那些内心黑暗,欲做出不利于社会和人民偏激行为的人不敢再肆意妄为。

       但若是一味以讲人情来替犯错的人开脱,法律就会失去它原有的作用与效应。故,人情不应该凌于法律之上。

       大学生小闫掏鸟窝从中获利,却因此惹了牢狱之祸。他的父亲和部分网友一致认为,这本是一件小事,量刑过重。可是,法律专家给出的解释是:“他们捕猎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并从中获利,已经触犯了刑法。他们这是法律意识不健全,不应给予免责。”年龄尚浅,法律意识淡薄,就可以推卸责任,免去刑罚么?不!无论如何,人情都不应凌于法律之上。

       波洛克曾经说过:“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们的生活中,仿佛走到哪里都有靠人情、攀关系图得便利的。在医院里排队挂号肆意插队的,……法律有规定,公共场合要遵守规则,保持秩序,可是,这种行为不就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吗?排队是我们应该履行的义务,不履行义务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法律就像一条河流的堤坝,.0279.nEt而借人情找关系的行为便是那一股股不听话的水流。大学生小闫和插队者就像这股水流侥幸逃脱了堤坝的束缚,但是最终逃不过被太阳蒸干的命运。人情本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而如今却成了逃脱法律裁决的工具。所以,我们决不能让人情越过法律,凌于法律之上。

       让我们值得欣慰的是,法律的壁垒仍是坚固的。幸好,大学生小闫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不然会有更多的盗猎者借此为由大肆捕杀;幸好,路上碰瓷的老人得到了法律的严惩,不然会有更多的人借此获取不义之财;幸好,那些贪婪成性的官员一一落马,不然会有更多人靠着手中的权利牟取私利……有些人借着年轻,借着无知,甚至借着关系企图摆脱法律的束缚,但一切挣扎都是徒劳的,法律是公正无私的,所有以身试法的人都会领受到法律的威严,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都会付出应有的代价。人们所常说的人情并非指是向有权利的人寻求帮助,真正的人情是指在其犯错时及时纠正,在其改正时给予鼓励,在其回归生活时给予宽容。

       当然,法律遇到极特殊情况也会特殊对待,法律也并不是那么死板。

       总之,法律的威严,不容亵渎与践踏,更不能让人情凌于法律之上。请大家共同来守护人性的底线,捍卫这个世界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