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思念多重,不重的,像一座秋山的落叶——简媜。
我们相遇是七年前的事情了,尽管我才十四岁,她已在我生命中出现了七年。
那天,天空细雨飘洒,拍打在窗上,响起快节奏的歌谣。我打着伞走在校园中,轻轻跳过一个又一个水洼,背着书包,向门口走。一个红色的身影突然出现,挤在伞下,吓了一跳,那女孩转过身,笑着说:“我和你同班的呀,能用下你伞吗?”我点头,和她一起走去。那是我和她的第一次相遇,我第一次知道她的名字,也是第一次感受到她的笑的温暖。
记忆中,我们的相外挺自在的。她会弹古筝,其实也不是真心喜欢古筝,就是为了个特长,我常常打趣,她也不在乎,有时也会大大咧咧地承认。每次去她家时,她总是在练琴,我呢,也可以为常,把包放下,也不用特意地指引,把书摊在桌上,边写作业边听一场专属我的演奏。待她最后.0279.neT一个音弹下,她一定会问:“怎么样?”“好,太好了!”这也是我的习惯性答法。我们间有聊不完的话,就像是电影刚好遇上了爆米花样有缘。
初中后,我们的来往变少了,也进入了不同的学校,有了新的朋友,当然也忘不了她这个“老”朋友。十三岁生日那天,本以为要平平淡淡过去的一天,我收到了她的来电“生日快乐!”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笑了,就好像我们没有
分开过一样,原来,我们真的好像很熟悉。
也许,我们以后相遇在三十年以后,那时我们一定比小时成熟得多,我们可能还会和小时一样一聊就停不来,产谈起古筝,她还是会问句怎么样。
我也还是会答,好,太好了。不知那时的她,有没有成为一个温柔你雅的音乐家,也不知道我,会不会成为梦想中的那个人,或许四十年?五十年?我们的友谊会很很久。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