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这就是我
肖博
你初次见我并不会觉得我有什么特别之处,黝黑的脸上嵌着一双不大不小却炯炯有神的眼睛,虽然个子较高,但鼻梁却不算高,上面还架着一副近视眼镜,看起来很普通。但你与我相处久了就会发现我又并不“普通”,因为我从来不玩游戏,空闲时只做两件事——“读书”和“听评书”,我特别喜欢历史、军事、政治等方面的书籍,爱国爱党爱人民,这是我毕生的信念,当兵入党也是我最大的心愿。
我觉得爱国应该是每一个中华儿女应有的品质,我自认为我自己是一个爱国的人,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要爱国?我会坚定地回答:因为你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祖国生你养你栽培你成人,她是你的母亲,你就必须要爱她!
一本《中国近代史》我总想一口气把它读完,可我总是做不到。那次我又捧起这本前几页已经翻的泛黄,而后面却依旧崭新的书,想饱览它的风采。午后的太阳斜洒在阳台上,沉入到这本书中后我却感受不到一点温馨,取而代之的是满腔的怒火,看着这本书我仿佛回到了那个国耻是一宗又一宗的年代。我只得合起书本,走下楼去以散步来抒发我的冲天怒气,时至今日这本书我仍未读完。
每当我听革命评书时总是热血沸腾,希望回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成为一名战士,为祖国、为党、为人民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我最愤恨有人崇洋媚外,那一次是在卫生间,我听见一名同学说美国的科技比中国强多了,美国医术高名,哪都好,中国啥也不是,我心中的怒火油然而生,回头道:“哼,同学,你的意思是应该生在美国吗?你大错特错了,请问你,世界上有哪一个国家能在八国联军的围攻下依然挺立,又有哪一个国家能在遭受重重经济封索的情况下仅用七十年的时间成为世界三大强国之一……!?”那位同学被我问的哑口无言,悻悻地走开了。
这就是我,一个永远爱国永远跟党走的人,我坚定地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社会主义的光辉会照耀整个世界!
篇二:这就是我
毕涵睿
在沧海中,我是一粒沙。
我,隐藏在茫茫人海中。既没有柔美的身段,也没有美丽的双眸,但我有进取的心。
我,努力积极。小小的我是一粒沙,但不甘于落后,不甘于一生碌碌无为。我愿做一粒不朽的珍珠。
我,要做自己。我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而不是别人的眼光里。无论自己活成什么样子,总会有人评头论足。这个世界我们都只来一次。吃想吃的饭,见想见的人,看最美的风景,做我喜欢的事。没有束缚,我就是我,成为我喜欢的样子。
我,幽默宽容。我向来不喜欢看别人愁容满面的样子,我认为笑容才是天下最美的风景。所有,我每天都会变成一粒开心果,尽可能的为他人带去欢乐。“退一步海阔天空”宽容使胸怀能容纳百川,所以对待别人的过失,我付之于笑谈中。
我,充满自信。人生难免会遇到挫折,如果丧失了自信,就等于失去了一切。我很少抱怨,因为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一定会散发出璀璨的星光,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辉煌。尘埃未定,又有谁会知道,在育婴室里众多的宝宝中,哪一个是未来的爱因斯坦,哪一个又是未来的牛顿呢?
我,性格开朗。子曰:“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遇到不高兴的事,用不了几分钟,我又会哼着我喜欢的小曲儿,在阳光下从容走过。脾气倔强的我很喜欢说:“我就喜欢!”在我伤心时我会听歌来鼓励自己。我的朋友不会特别多,但因为我的开朗,我的人缘也自然不错。
我也是个喜欢读书的孩子。我如果没有在写这篇作文,那我一定在重温《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我觉得书籍中有一种特殊的魔力,它可以牢牢地锁住我的目光。我喜欢《窗边的小豆豆》中调皮的小豆豆,我喜欢《鲁宾逊漂流记》里那个勇敢的鲁滨逊……我的眼睛无时无刻不在从书籍里汲取养分。
这就是我,不一样的我。我就是我,幽默乐观,积极向上,努力自由的我。
篇三:这就是我
郝珈晟
这就是一个不一样的我,一个幽默风趣的我。在一双乌黑的丹凤眼下,有一个大鼻子,鼻梁微微内缩,再加上一双浓眉、一张大嘴,一个阳光向上的男生就出现了。对,这就是我。
虽说我的外表平平无奇,但是我的心却是极其快乐的。在班里,我就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我都能笑得出来。在家里,写作业的时候我逗得家长跟着我笑。在学校,上课时同学看着我“龙飞凤舞”的眉头被逗得跟着我笑。但是我的笑却不是毫无目的地笑,而是有感染力地笑。对,这就是我。
跟外表相反的是,我特别喜欢照镜子。我经常在空闲时理一理自己的头发,洗洗手洗洗脸。让我来说,这就叫自恋。恐怕下一次我会对镜子里的自己说:“帅哥,签个名呗?”对,这就是我。
与此同时,我的爱好也有读书、打篮球、踢足球……读书算是我的三大爱好之一。今年暑假,我求妈妈给我买了金庸全套三十六册书籍,估计现在你才知道我是个金庸迷吧?书虽然多,但是却撑不满我的文囊。到现在为止,金庸作品只剩下十几本了,这也因此练出了我的快速阅读能力。对,这就是我。
英文也是我的强项之一。当然打主攻手还得有个辅助,我的妈妈担任了找资源和监督我的角色,坚持下来,学英文已占用了我三分之一的时光,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习路上也少不了泪水和汗水,老天也不可能赖账吧。终于,老天不负有心人,英语成了我的一大成长途径,跟老外交流的时候我淡定自如,简单来说就是心心相犀,说一个“Youknow”我们就互相明白了对方的意思,再加上简单的解释,英语对我来说就是小儿科。对,这就是我。
有时候,我也会不顾及自己容貌的运动,在运动场上我永远都是最靓的仔。前年二百米跑选拔的时候,我也属于运动员们的一员。选拔开始之前,我就跃跃欲试。“嘭”比赛开始了。一开始,我跑了第一名,.0279.NeT可是但比赛接近尾声的时候,我发觉我的另班好朋友竟然与我持平,我把速度放慢了一点,他也慢了一点,想是他累了吧。
据统计,本次选拔我得了第二名--入围!偶尔会有同学问我:“你怎么不得第一名呢?”估计下一次自尊心强的我会回答:“我想给他们一次得第一的机会。”对,这就是我。
对,这就是我,一个快乐、自恋、好动、自尊心强的同学,还带有一些古怪。希望我的快乐会感染别人,成为一个讨人喜欢的同学。
篇四:这就是我
刘航宇
驰骋绿茵场是许多男孩子的梦想,我就是追逐梦想的其中一人,一个阳光、活泼的男孩。这就是我,一个最朴实的定义。
我的身材不算高大,瘦瘦的,皮肤黝黑,有着一头乌黑的短发,两条浓密的眉毛,一个高挺的鼻梁,还有两只不一样的耳朵,我的左耳孔小于右耳孔,形状差别也很大,我没有因此感到自卑,因为我觉得这就是每个人与众不同的地方吧。
在小学期间,我担任校副大队长,许多学生都知道我,因为我管纪律令他们“闻风丧胆”。
我喜欢踢足球,我热爱它,爱的深沉。我曾想过我为什么如此痴迷,这也许就是命中注定吧,注定我和它结下不解之缘。小学一年级下学期,我加入了学校第一支球队,六年过去了,直到告别小学,我依然保持着对足球不变的情谊。回首过去的点滴场景,不管是激动还是紧张,喜悦还是落寞,身边总有一群伙伴与我一起奋战,使得我的球技飞速进步。还记得今年的市长杯半决赛,我们和博文的宿敌之战,在1:1平的情况下,凭借我的一脚凌空抽射帮助学校挺进决赛。那个上午,我证明了自己,这就是我!
在校期间,我还与田径队一起参加了市北区的田径运动会,并在200米跨栏比赛中取得了市北区第二名的好成绩。
业余时间,我也喜欢弹吉他,喜欢唱歌来丰富生活。即将进入一所崭新的学校,心里满怀期待。我要抱有更积极的学习态度,去迎接新的挑战!这就是我,初中,我来了!
篇五:这就是我
宋沛霖
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当然,更不可能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而大家往往都是有着相同的优点,却又存在各种各样的缺点。
我是一个爱拖拉的小男孩,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有了拖拉的毛病,干任何事情都是拖拖拉拉的,本可以在一小时内完成,可我却要用两小时或更多时间来完成。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拖拉的毛病越来越明显,“马上”、“等一会”这样的词语经常从嘴里出来,干什么事情都很慢,上学时,写作业的速度犹如蜗牛,晚上要写到很晚,睡觉都已经来不及了,更别提复习了,白天上课昏昏欲睡,老师讲的知识也听不进多少。使我的成绩直线下降……
在一次考试中,我发现试卷上很多题都来不及写,试后我总结了一下,都是拖拉搞的鬼。于是我下定决心要改掉这个坏毛病。我让妈妈给我买一个计时器,让我限时写作业。一开始,我很不适应,老是超时,就算没超时正确率也不高。在此期间,我在效率与正确率上徘徊着。但幸运的是,一天妈妈早下班,看到我写作业光图快,不认真,生气地说:“做任何事情要专心。”听完,我恍然大悟,原来效率高的真正秘籍是专心啊。于是我重新开始计时,但我不是在图快了,而是认真的,一笔一划的写,我发现虽然写作业的速度不是很快,但是正确率高了。从此以后我的效率越来越高,从一小时到五十分钟,又从五十分钟到四十分钟。写完作业后还有充足的时间复习,我的成绩也不负众望地提高了。渐渐的“马上”、“等一会”这样的词语逐渐消失了,做任何事也快了。“我终于甩掉拖拉了”,我兴奋的大喊,妈妈也向我竖起来大拇指。之后我发现自律不拖拉的生活也非常好,并尝到了成功的滋味。
这就是我,一个敢于面对错误和改正错误的小男孩。有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发现错误还不改正。不久后我将踏入一个新学校,我要在新学校里改正我那些独有的错误和缺点,让我在新学校里发光发热。
这就是我。
篇六:这就是我
薛皓天
高挑的个子,浓厚的双眉,一个高鼻梁下是一张能言善辩的嘴巴。没错,那便是我的“门面”了。
说起来,我也有很多兴趣爱好,绘画、阅读、乐器到各项球类运动,虽说不够精通,倒是也够齐全。而要说最钟爱的那还是非足球莫属了。
我是在三年级才开始踢足球的,虽然开始的有些晚,可是一点不影响兴致。有空就与小伙伴PK,踢得多了,自然就对足球轻车熟路了,什么马赛回旋,彩虹过人……通通都是我的拿手好戏。加上本身体力不错,在我们圈子里,自然就是踢足球最好的那个了!口说无凭,就让我用真实事例说服你吧!
正巧我们学校之前举办足球赛,当时同学们都十分激动,我自然也是自告奋勇,终于在一番讨论后,选出了5名队员,而我被大家一致推举为队长,负责组织队伍与临场指挥。在一次次比赛中,我与队员们过关斩将,最终与3班会师总决赛。开赛了,在一阵激烈的拼抢角逐下,我方队员成功牵引住对方主力,看见我前插到对手半场后,便一记长传,我稳稳接住球,迅速观察了一下形势,只要过了最后一名后卫就可以实现打门。我没有犹豫,顺势闪过不知所措的对手,瞅准空档,抬脚怒射,球应声入网,漂亮!
但3班也不甘示弱,很快扳回一球,最终双方进入点球大战。两队各出三人应战。对手两球被扑出界外,一球滑进网内,而我方前面两名队员过后,也只得一分,成败全在最后出场的我身上了。如果这球进不了,对方就会有翻盘的机会。不能失误!我深吸一口气,顶住压力,待哨声一响,我便迅速启动,将全部力量集中在脚弓,狠狠将皮球朝门内抽去,只见皮球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直挂球门死角,球进了!绝杀成功,我们拿到了最后的冠军。
这就是我,一个擅长踢球的独一无二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