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桌600字作文(精选5篇)

       篇一:我的同桌600字作文

       李晗晔

       一个小男孩静静地坐在座位上,低着头,津津有味地画着画。突然,一个声音打破了这片宁静,“张腾,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画画!”

       没错,这位叫张腾的小伙子就是我的同桌。他太爱画画了,在班级里,个子偏矮,椭圆的脑袋上嵌着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晶莹透澈,宛若两潭秋水。那厚墩墩的嘴唇看起来似乎很笨重,但说起话来却很灵活。用手轻轻捏一捏他脸蛋上的肉,软乎乎、弹弹的。

       有一次我让他改听写的错,远远望见他好像在写着什么,于是便放心的去厕所了。当我再回到位置上时,发现他手中握着笔,笔尖在纸上沙沙地来回穿梭,眼睛瞪得跟铜铃一般,脑袋中的小马达飞速运转,完全陶醉在了自己“优美”的画中。我问道:“你错改吗?”他头也不抬的边画画边理所当然地回答道:“没有啊,我刚才一直在画画呀。”听到这儿我肺都气炸了,厉声呵斥:“快点改错!”

       他不仅下课画画,上课、吃午饭时都在画,只要有时间,他一定会画。常常因为画画而忘记改错,忘记听讲。上语文课时,我看他埋着头,全神贯注地拿着笔在写着什么。一定是在做笔记吧,顿时我的心情好极了!但我定睛一看,“好家伙,没想到你竟然在语文书上作画。”我把头凑过去小声嘀咕道。可谁知他仿佛耳朵聋了,依旧认真地画着,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绘画世界里。顿时,我心中燃起了熊熊烈火,就让我来守护正义吧!我拿出笔敲了敲他的头,从眼睛里射出两道寒光。他立即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秒懂意思地盖好了笔帽,可怜巴巴地望了望我,然后乖乖地坐端认真听课。

       一下课,我一把扯过他的语文书,一页一页认真翻看。“我的妈呀,语文书变成漫画书了。”我惊呼着。他的语文书上几乎每页都有他的创作,这儿是一座山,那儿是一把弓……他呆呆地看着我,表现出一副不好意思的模样。“哎,什么时候能让我省心啊呀!”我叹了口气。

       我的同桌每时每刻都在画画,在他的画中可以感受到他想象力很丰富,脑子很灵活。希望他以后能在对的时间与对的地方画画!

       篇二:我的同桌600字作文

       李安平

       我的同桌他说话有点凶,一开始我很怕他,他就是鲁峻豪了。

       鲁峻豪的脸像苹果一样圆嘟嘟的。他长得很高,像是高年级的人,表面上看他像是一个已经18岁的大人了,其实他只有11岁。他也很胖,每次跑步都是最后一名。

       我只要打一个喷嚏或挨他近一些,他就会说我。有时也会无缘无故地说我。他总说自己是在提醒我,可是他的声音听起来很凶,所以很多次我都以为他在批评我,骂我。当时我很怕他,因为他生气时就像我妈妈生气一样,吓得我连连后退,生怕他打我。但经过老师的教导后,慢慢的他说话变温柔了,不再无缘无故地打我了,也不为这些小事儿生气了。“李安平读大声点。”听,他又在提醒我了,这声音有点儿小,但很温柔,很好听。

       鲁峻豪非常能吃,每一次吃午饭时总是把碗装得满满的。打好饭,回到座位坐好后,他弯着腰一丝不苟地吃起来,把勺子插进菜里,弄上满满当当的一大勺,然后一口吞了。他吃得特别认真,眼睛都不会眨一下,眼神更不会离开自己的餐盘。不一会儿,餐盘里的饭菜就所剩无几了,这时他又出现在排队加饭的队伍里了。我看了就非常惊讶,总是想他为什么会吃这么多,大口大口地吃,仿佛要吃完一桶饭才吃得饱。所以,一开始我以为他要当一个自由自在的胖子。

       后来,上信息技术课,我看到他打字时一动不动地盯着电脑,根本不用看键盘,双手不停地敲着字,速度这么快,一分钟就打完了整首诗,而且没有一个错字。我又想,他一定是要当一个程序员,玩电脑的。因为他很喜欢去上信息技术课,只要去上信息技术就会高兴地一蹦三尺高。

       我的同桌,虽然我一开始不太喜欢他,但现在我开始一点点喜欢他了。

       篇三:我的同桌600字作文

       赵欣艺

       “哎呀!赵欣艺你就让我和你一桌吧,你看我这么皮,三天不打,我的皮就痒得过不得,反正我就要和你一桌。”看!我的前任同桌——何东亮又来了。“我现在已经有新的同桌了,你也有了新的同桌,所以你不要再来找我了。”我指着他的鼻子,跺着脚。“你不同意我就去找周老师。”说完,何东亮转头就跑。周老师肯定不会允许,况且我是有同桌的人。可是不一会儿,何东亮带着周老师向我走来,“赵欣艺,你们一桌的事我批准了。”何东亮啊,我是上辈子向你借了钱没还,还是怎么的?

       虽然我并不想和他做同桌,但是他不懂的题问我,我给他讲解时,他会很耐心地听我把每道题讲完,这也是他一个值得学习的优点。就这样,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我慢慢开始觉得他比我以前的同桌小贾好多了。他为了不被周老师又换回去,为了不让我生气,我看见了他在一点儿一点儿地努力改变。

       你别看他个子小,脑袋瓜子却灵活得很呢。

       每次上语文课,周老师问题都还没有说完,他就已经高高得举起了自己的双手。如果这时老师走到他的旁边,他就会把手举到.0279.NeT老师面前摇一摇,时不时还会站起来叫道:“我,我,我——”“好,何东亮你来。”周老师发话,这时何东亮就像打了鸡血似的,一下子从椅子上弹了起来,回答道:“这里写了花生不好看,却很有用。”“好,坐下,我就是在问你,花生不好看,却很有用,它有什么用处?你又把我的问题重复了一次。”周老师说道。看吧,他回答问题总是这样答非所问。被老师这么一说,他不仅没放弃举手回答问题,反而越错越勇,不放弃每一次答题的机会。现在,他回答问题不仅不会答非所问,反而越来越能答在点子上,而且回答得完整有条理。在这一点上,我还挺佩服他的。

       下课时,何东亮总是会粘着我,问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比如:黄瓜是绿色的,为什么叫黄瓜?龟苓膏里又没有乌龟,为什么叫龟苓膏?明明我们是在电梯里站着,为什么要叫坐电梯?……为此,我给他取了一个外号叫“小问号”。

       这就是三天不被我“修理”就皮发痒的何东亮。可话虽这么说,他现在是我心中独一无二的“五星好同桌”。

       篇四:我的同桌600字作文

       徐浩诚

       我有一个同桌——贾大爷,平日里总喜欢翘着个二郎腿,游手好闲,所以得了“贾大爷”这个名号。他调皮,他“脸皮厚”,他是我们班的体育健将。

       他瘦瘦的,穿着一身汗臭十足的T恤,有一个永远都闻不到自己汗臭味的鼻子,还有两条疯起来可以跑过车子的脚。

       贾大爷平时就贪玩,当听到“玩”字之后就会冲向他的好朋友,嘴里还喊着:“豆江我来啦,奥利给!”他们在走廊里跑过来滚过去,脸上洋溢着诡异的笑容。时而发出锐利的尖叫,全校都能听见他们的声音。

       “叮叮叮”,上课铃响了,他就像是没电的机器人,慢悠悠地走到座位,嘴里还念着:“真扫兴,我还没玩够呢,哎——”我转过头一看,好家伙,他难道是去游泳了?全身湿漉漉的,再看看我,就像一片沙漠,真是“干湿分离”呀!

       别看贾大爷这么瘦,不长肉,但脸皮厚,每每犯了错老师让他站到后面去,他也是笑着像大爷一样大摇大摆地走过去,站在后面摇摆着“跳舞”,只见老师走过去给他指了条“明路”,他更开心了,还欢快地唱起歌来。我以为,跟他这样的厚脸皮讲什么都是无济于事的。可下课后,他居然认认真真地做起课堂作业来,真是令人难以置信。别说,他认真起来的样子还“帅”。我猜,这嬉皮笑脸的厚脸皮,大概只是用来缓解尴尬的吧,他其实很想好好表现的。

       平日里,别看贾大爷翘着二郎腿,摆出一副大爷的样子,成天就知道玩。在运动场上,他像是来到了自己的主场,帅气逼人。贾大爷跑得快,跳得远,是个运动健将,为我们班的体育长了不少脸。上次运动会跑步,他一个冲刺直接超过了十几名同学拿到了第一名,那一刻,全班都沸腾了,都替他高兴。还有一次,我们准备跳远比赛,贾大爷竟然跳了个一米八,真是个体育神才呀!

       这就是贾大爷,他真的调皮,他是个默默改正的“厚脸皮”,他是为我们班长脸的体育健将。他是我的同桌,我会包容他,帮助他。

       篇五:我的同桌600字作文

       被我带“坏”的同桌

       李嘉旺

       说起我的同桌,我就想起了老莎那副呆萌可爱的样子。其实老莎是我的第三个同桌了,前两个同桌是既爱吵嘴又爱打人的,而这个老莎却是个另类。

       乌黑的长发,黑宝石似的眼睛,再加上灵巧的小嘴,合成了我呆萌可爱的同桌。老莎真名李雨莎,我告诉你们,只要你不小心弄一下她,她的眼睛就会大得像一个铜铃,然后用夹杂着笑的声音问:“你干什么?”那样子真是可爱至极。还有老莎脸上的肉,真是弹弹,谁见了都想咬一口。

       老莎的笑点非常低。有一次我们小组每个人都有外号,就只有小蒋没有。于是,我想起了他经常不听话,脑海中便出现了一个外号——二哈。我一说出这个外号,老莎就开始笑了,脸蛋微微上扬,露出两排大白牙,不过还挺好听的,就像一首歌,“哈哈,哈,哈哈哈……”她的笑声太有感染力了,我们整个小组都跟着开始笑,笑了一节课,肚子都笑痛了。

       女生一般都很怕虫,特别是蜘蛛这家伙,只要一见到就要尖叫。老莎也是这样的,别说蜘蛛了,只要有一只小蚂蚁或者什么小虫虫,她就会被吓出一串连续动作,先是发出一亿分贝的叫声,接着全身僵硬不动。不过,在我这个昆虫男孩的带领下,她也慢慢喜欢昆虫了。

       上次,我和小郭上体育课时,在青中校花坛的草丛里捉到了两只螳螂。小郭给了我一只,我把它放在我的多肉上,老莎先是被惊得呆萌全无,不过看我一直摸着这个小家伙,也忍不住好奇地凑了过来:“它会咬人吗?”“不会。”说着,我摸了摸螳螂的脑袋。老莎居然也伸出了食指在螳螂的背上摸了摸,螳螂也乖没有吓她。于是她胆子更大了,让我把小螳螂放在她手上。小螳螂在老莎的手上悠闲自在地走了两步,然后翘起前足清理起自己的触角来。老莎和我都被它萌到了,异口同声地说道:“好可爱呀!”就这样,她对螳螂有了好感。

       这就是被我带“坏”的同桌——老莎。现在,她整天对着昆虫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