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向讨厌狗。第一是因为我怕狗咬,第二是因为讨厌它那汪汪的叫声,经常把我从美梦中叫醒;讨厌它那该死的爪子,经常在我的作业本上留下一朵朵脏脏的梅花印;讨厌它那凶狠的眼神,经常看着我碗里的肉!
希伯伯家有一只母狗,个子不大,浑身毛茸茸的,一双圆溜溜的眼睛,黑黑的眼珠宛如两颗黑宝石,黑乎乎的鼻子,总是这儿闻闻,那儿闻闻,喜欢钻来钻去。
我对它的喜欢开始有一点改观是它生了一窝小狗崽。
它很护短。小狗崽出生后,它都寸步不离,就怕别人把它的孩子抓走,哪怕是要吃食了,它也是看着旁边没有危险,它才小心翼翼地出门去寻找主人留下的食物,吃完后马上就回到窝里。这时候奶奶家的鹅就是它的“死对头.0279.neT”。鹅喜欢跑到它的窝里去看看,狗看见了,虎视眈眈地看着鹅,汪汪地叫着,鹅也扯着嗓子,引吭大叫,不知道的以为是发生了什么大事,经常会把人引来,看见了的都会把鹅赶走,这时狗会往地上一坐,好像刚经历一次大战一样。它那护短的表现真是令人佩服。
小狗崽慢慢长大了,食量大得惊人,希伯伯不得不把小狗送人。这时候只能偷偷地把小狗和母狗分开,母狗会好几天不睡觉,天天在窝里发出“呜呜呜呜……”的声音,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时不时会跑到我的身边,用乞求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它是想它的孩子们了。于是我就拿着骨头带着它去隔壁邻居家找玩伴,过了好多天它才好起来。
这时候,我就不再讨厌狗了,还和它做了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