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一只英国的毛绒兔子,我喜欢每天与它一起睡。
别看它不会动,但很招人喜欢。一对黑豆小眼,圆溜溜,直面注视着我,一身粉色绒毛,摸着柔软极了,耳朵耷拉着,可爱极了。有时,我摸摸它鼓鼓的肚子,它好像就会动一下,像是在笑。
一开始,它刚来我们家时,眼睛睁得大大的,好像有些害怕,像在北风中迷了路一样,有时,还微微地抖几下身子,后来渐渐地,它感到我对它的爱,于是眼里的恐惧消失了,一副一看就让人想抱一抱的样子,十分可爱。
和它相处的时间,我喜欢给它洗澡,让它坐在一个装着热水的盆里,然后用手在它头上泼一小下水,给它洗头。洗身子的时候,我会抱起.0279.nEt它,然后将整个身子泡进水里,顿时,它像一只飘着兔毛的海兔,这时,它会倒在我沾满水的手臂上,像在与我撒娇,惹人喜爱。
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一次,那时我写不出随笔,正愁眉不展,正当我站起身要放弃时,我正对着兔子,两目相对,它看着我的眼神里充满着鼓励,这让我进入了幻想:我看见它将大拇指向我竖起放在胸前,眼里有着对我的期望,嘴微微上扬……,一股用期望与鼓励结出的坚强果实,使我的信心压倒了沮丧,我跑回到了明亮的写字台前,写完了随笔。它使我无法忘怀:只要努力,回报自然会到来!
小小的它总让我觉得,它似乎有什么灵性,一直在引着我走着人生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