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班举行了一场班队会,主题是《六知六会,我能行》这令我十分印象深刻,它让我尝到了成功的滋味。
对会开始在星期三下午第2节课,首先是各小组汇报人数后,再就是出旗和唱队歌,其次便是主持人上场了,宣告这次对会的开始。其次举行了很多活动,但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我上场时朗诵诗歌《红领巾》的时候。
还没上场时,我心里有些害怕,眼睛呆呆地望着主持人,心里不知在想什么,心里就像揣着一只兔子一样,心实在是跳的厉害,“扑通”“扑通”声在我心中想起,就像一头心慌失措的小鹿乱撞个不停,一想到等下有几十双齐刷刷地眼睛注视着我时,我实在受不了,心跳得更厉害了,我只好不停地深呼吸。
一分钟,三分钟,五分钟过去了,虽然时间.0279.NeT是那么地长轮到我上场,但是我却觉得时间是一晃而过。马上就轮到我上场了,我和另外三个同学立刻迈着自信的步伐走上了场。场上的同学的眼睛是直刷刷地盯着我,眼睛里是带了少许的希望的,是带了一些兴趣的,是带了一些喜悦的。“队旗飘飘、歌声嘹亮,我们全体队员,欢聚一堂,我们的心在激荡,我们的情在流淌。”我们四个同时说话,同时举手,同时放下,动作一气呵成,完全一致。我的心渐渐恢复了平静,在快要结束时,突然出了差错,我的心立刻提到了我嗓子眼,虽然表面十分平静,背地里却十分慌乱。一个小小的演讲,我却觉得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直到结束,我才松了口气。
这次班队会举行地十分成功,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是什么事,只要准备充足,就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