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活动方案(精选9篇)

       篇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活动方案

       为组织开展好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以月促年,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落靠,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要内容

       今年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活动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等为重点,组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培训、学习、宣传活动:

       1、紧扣“一个专题”,开展宣讲学习活动。邀请省应急厅领导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主题宣讲。(此项工作由市安委办负责组织)

       各区县(市)、各部门要结合党委政府换届和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及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纳入重要学习内容,安排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开展党政“一把手”和企业“第一责任人”讲安全活动,各级宣传部门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开设“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学习专题专栏专版,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基层落地生根。(此项工作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安委办负责组织)

       2、围绕“三个重点”,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安委会“四十六条”、市安委会“五十条”具体举措,开展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互动讲安全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督促企业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编制成通俗易懂、易于记忆的顺口溜,并通过制作视频动画、快板、漫画、快手、公众号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此项工作由市安委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安委办负责组织)

       (二)全面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以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切实担起安全生产“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为重点,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学习宣传活动:

       1、组织开展“企业第一责任人”学考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紧扣“企业第一责任人”7项职责,分层级分行业分领域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七个一”活动,推动“企业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明责、知责,牢记自身职责,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1)制作并下发一个“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手册(电子版文档);(2)组织开展一系列“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培训;(3)编制一套“企业第一责任人”应知应会考试题;(4)组织一次“企业第一责任人”网上考试;(5)组织“企业第一责任人”对照职责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自查自改清单;(6)开展一次“企业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责任承诺活动;(7)组织“企业第一责任人”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职代会议,向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安委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安委办负责组织)

       2、开展事故和警示教育活动。采取拍摄制作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身边人讲身边事等方式,教育引导“企业第一责任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压实压紧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此项工作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安委办负责组织)

       3、开展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此项工作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安委办负责组织)

       4、开展隐患身边查活动。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此项工作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安委办负责组织)

       (三)扎实做好各项宣教活动

       1、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5月30日前组织召开全市动员部署视频会议。6月1日与省安委会联合举行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xx综合实战救援演练活动,邀请省、市领导及省、市活动组委会领导出席活动,各区县(市)设分会场,通过应急视频会议系统同步收听收看;协调市委宣传部,在《xx日报》刊发‘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倡议文章。(此项工作由市安委办负责组织)各区县(市)要紧扣主题,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地区实际,采取广场宣传、主题演讲、文艺演出、安全宣誓、集体签名等形式新颖的安全宣教活动,同步启动“安全生产月”。(此项工作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安委办负责组织)

       2、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我市设主会场,邀请省、市及省应急管理厅领导,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邀请有影响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种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此项工作由市安委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安委办负责组织)

       3、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安全宣传“五进”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强化宣传力量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扎实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开展应急安全科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科普动画、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深入开展应急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深入人心;二是结合实际自主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工作,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有针对性的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公众开放日”和事故案例云展播、安全科普直播等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四是打造示范样板,坚持以点带面,结合安全文化示范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等工作,推动各地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打造一批安全宣传“五进”示范样板社区、学校、企业、村屯。(此项工作由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安委办负责组织)

       4、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6月1日,市安委会将组织开展城市内涝、燃气爆炸、房屋坍塌等灾害事故救援演练活动。(此项工作由市安委办负责组织)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深入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互救自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救援演练活动,尤其要结合学校、医院、养老院、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群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此项工作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安委办负责组织)

       5、持续组织安全生产“大曝光”行动。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曝光”行动,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三个集中治理”,以及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充分报道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结合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各区县(市)、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每月至少在主流媒体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向市安委办报送情况。(此项工作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安委办负责组织)

       6、持续组织应急志愿服务活动。要充分发挥应急志愿者分布广泛、贴近群众、乐于奉献的优势和作用,结合属地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动员党员干部、志愿者广泛开展“四史”宣传教育、“安全志愿者在行动”、“亮身份”、“先锋岗”、“责任区”、“承诺践诺”等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常识,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区县(市)应急志愿服务联盟依托“xx志愿服务平台”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并要扎实落实“xx志愿服务平台”活动信息发布和志愿者报名、签到等要求。(此项工作由各区县(市)安委办负责组织)

       7、组织开展线上安全月活动。针对季节和事故特点,贴近生产生活,制作安全生产和应急预警、常识、提示、警示方面的公益广告,在电视频道、广播频道黄金版面和黄金时段播放。要通过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直播,传递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要丰富各自微信平台内容,增加安全知识和警示教育,通过地区、部门、企业、乡镇街道、社区村屯等微信群,打通最后一公里,将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送到一线员工和广大市民手中。安全月期间,市安委办将开展“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同时,在全市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设活动专题专栏,及时报道各区县(市)和部门、单位、企业活动动态,转载、刊发相关预警、常识、提示、警示等微信、视频。(此项工作由市安委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安委办负责组织)

       8、持续组织“冰城行”活动。今年6月至12月,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区域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冰城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畅通监督渠道,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市安委办将联合市主要媒体通过集中采访、深入基层一线等方式,深挖新闻热点,对先进事迹、重大活动、典型案例跟踪报道。(此项工作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安委办负责组织)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策划“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制定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扎实开展、确保成效。市安委会已将各区县(市)和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二)拓宽渠道,营造浓厚氛围。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策划推出安全类重点节目、品牌栏目和专题报道,制作生产安全宣传海报、视频和科普读物,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同时,在繁华路段LED屏、企事业单位电子屏、地铁PIS屏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度。

       (三)专人负责,及时报送活动情况。一是请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于5月26日前报送《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二是活动期间,及时报送好的做法、视频、图片及自己制作的常识、提示、警示等微信资料。三是于6月30日前,报送本市(地)、本部门活动总结及《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篇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具体举措等专题宣传,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着力营造全社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1、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集中宣讲、培训辅导、座谈研讨、主题访谈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转化为具体的思路举措和工作成效,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推动《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宣传学习向区、乡镇(街道)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在基层的宣贯工作。

       3、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资源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安全生产宣传格局,宣贯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形成重视安全、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

       (二)发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预热宣传

       4、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和政务自媒体,向全社会发布第21个“安全生产月”启动、6。16主题咨询日、演练等主要内容和配套活动,设计主题宣传海报,传播宣传口号和标语,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发动。

       (三)宣传《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5、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广泛发动参加与应急普法和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

       6、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7、发起和参与“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企业职代会要主动要求企业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主动排查隐患,强化源头治理。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创新形式线上线下开展“6·16”咨询日活动

       8、认真组织参加应急管理部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6月16日当天,各市县结合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0279.NeT策文件精神,科普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等,展示安全生产工作做法和应急管理改革成果,不断打造“6·16”活动品牌。

       9、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推动线上云宣传活动,邀请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技术工人走进网络课堂,开展安全公开课活动。开展校园安全文化节、“画我身边的风险图”、应急管理优秀宣传作品征集展播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提升社会各界对生产安全、生活安全的认识和理解。

       (五)认真策划、扎实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0、聚焦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线上线下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事故应急演练、安全承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广实施,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要求,广泛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推动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聚焦农村留守儿童、独居老人、伤残人士和返城复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安全提示教育和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地普及溺水、槟榔采摘触电、高空作业、受限空间、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铁路线路、电动车火灾等方面的安全防范知识。

       2、聚焦基层社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社区安全风险防范等,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等群众性应急演练。

       3、聚焦学生安全防范和学生居家生活安全教育,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校园安全文化节”,组织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开学第一课”“放假第一课”等活动,向学生和教职工普及涉水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知识。

       4、聚焦家庭安全隐患查找、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普及等,结合“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提倡健康的家庭安全行为及生活方式,按照《海南省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指导家庭加强安全防范配齐应急物资。

       (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强化警示教育

       5、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到2022年12月底结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发挥各级主流媒体、新媒体和政务自媒体作用,加大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注重典型事故的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浓厚氛围。

       6、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曝光突出问题。大力持续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宣传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方案、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

       (二)确保安全有序。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正确处理活动开展与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关系,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全力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建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联络员群,加强沟通联络,持续报送活动进展和经验做法,加强活动宣传。

       (三)务求活动实效。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完成国家及省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篇三: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要求,为组织开展好6月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各项活动,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社会监督、推进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举措的专题宣传,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开展专题学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过集中宣讲、培训辅导、座谈研讨、主题访谈等形式,推进重要论述入脑入心,并转化为具体的思路举措和工作成效。

       2、持续深入学习宣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向县、乡镇(街道)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通过专题座谈研讨、心得交流、主题访谈等形式,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形成重视安全、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

       3、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通过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互动讲安全等形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入脑入心。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1、多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

       2、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宣传阐释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特别是企业员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积极举报反映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强化群防群治。

       3、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联合中央驻皖和省级主要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4、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起“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主动排查隐患,强化源头治理。职代会主动要求企业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深入开展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举措及安全专项整治的专题宣传。

       1、组织开展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举措专题宣传。广泛宣传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105条工作举措,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2、组织开展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专题宣传。广泛宣传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要求和举措,积极宣传各地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的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管理责任,推动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提高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专题宣传。集中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4、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提升专题宣传。联合主流媒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报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提升阶段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取得的重要成果、显著的工作成效,开展典型经验集中宣传推广报道。

       (四)广泛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前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针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2、开展线上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线上活动。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3、开展“主播讲安全”活动。邀请当地主流媒体和有影响的公众人物等开展“主播讲安全”活动,走进企业、安全文化场馆等,以直播互动、线上展示等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五)创新安全宣传“五进”形式,启动“农村安全小喇叭工程”。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针对不同宣教对象的特点,创新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1、启动“农村安全小喇叭工程”。依托应急广播,建设完善安全宣传“农村小喇叭”,针对农村生产生活特点和安全防范重点,开展日常宣传教育活动,打通安全宣教的最后一公里,提升村民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安全支撑。

       2、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村(居)民、学校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应急救护培训等,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企业结合实际自主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3、制作系列线上宣传作品。提高安全宣传广度,制作一批原创动漫、图说、短视频等,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抖音账号、户外LED电子屏、楼宇电梯广告屏等进行在线宣教,开展应急科普和公益宣传。

       (六)开展“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

       “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启动,12月底结束。

       1、开展“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

       2、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将警示教育活动作为日常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刻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公布事故处理结果、总结警示教训,提高企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时刻敲响安全生产的警钟。

       3、曝光典型案例。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整治等集中治理,以及打击盗采矿产,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社会公众举报等,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成效,曝光突出问题。有关典型案例每月25日前报送至省安委会办公室。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工作联动,结合行业实际与日常工作情况,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创新方式方法,形成宣传合力,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网站、新媒体平台作用,大力利用各种社会面宣传渠道,做好“安全生产月”的预热宣传与活动报道,通过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做好疫情防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科学制定和调整工作方案,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请各市和省直管县(市)应急管理局、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中央驻皖及省属企业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活动期间的工作联络与信息报送,并于5月20日前将联络员登记表(附件2)与实施方案一并报送至省安委会办公室。

       请各地区、各单位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本周的典型做法、特色活动以及有关文字、图片、视频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于7月4前将活动总结与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xxx,xxxx-xxxxxx;邮箱:。

       篇四: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和《xx省安委会办公室xx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xx安办发〔2022〕4号)要求,聚焦“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xx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长沙望城区“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聚焦“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目标,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有力度、有亮点、有特色、有成效的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在xx落地生根,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加强理论武装、树牢思想基础、营造浓厚氛围、提供舆论支撑,以安全稳定的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内容

       (一)学习贯彻重要论述,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一是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6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研讨,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长沙望城区“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覆盖延伸市、县、乡镇(街道)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二是组织专题宣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三个一’大宣讲”,即提请各地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推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引导一线工互动讲安全,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和“应急大讲堂”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三是组织专题宣传。协调推动辖区主流媒体在“报、网、端、微、屏”全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专版,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持续报道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举措及取得的显著成效。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进“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企业层面:一是以主动接受采访、直播访谈、撰写文章等形式,开展“第一责任人”谈责任活动;二是各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向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三是扎实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自查自改清单;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五是积极组织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作出履职承诺。部门层面:一是加强职责宣传。通过制作视频动画、H5、宣传片、宣传册等形式,加强对“第一责任人”7项职责宣传,推动全市各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知责明责。二是组织学考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分层级分行业分领域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考试,促其牢记自身职责、抓好安全生产。三是开展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四是开展隐患身边查。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组织职工积极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加强媒体联动互动,推进“安全生产xx行”活动走深走实。聚焦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联动媒体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一是开展警示教育。采取拍摄制作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以案说法等方式,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增强“敬畏生命、防范事故”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覆盖播放省厅制作的《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市安委办制作的《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安全警示教育片,延伸市、县、乡镇(街道)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确保收看效果、不留死角。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自建房安全“三个集中治理”,以及打击盗采矿产,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报道各地各部门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三是加大曝光力度。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等行动,在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开设“大检查曝光台”,公布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6月—12月,各区县市每月至少在当地主流媒体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

       (四)注重公众安全教育,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扎实有效。一是举办线上线下和“直达基层”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要用咨询宣传日的方式把展板宣传、互动演示、警示教育的现场搬到学校、企业、农村、社区等基层一线,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二是打造示范样板。坚持以点带面,结合安全发展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持续推动各地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打造一批安全宣传“五进”示范样板乡镇(街道)、社区,对已纳入市安委办的139个示范单位要加强指导督导,真正成为有措施、有效果,可推介、可复制的模板。三是开展应急安全科普。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动画、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和科普教育有机融合。四是筑牢安全发展人民防线。各安委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精神文明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建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结合实际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共同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筑牢安全发展人民防线。

       (五)分步组织三大活动,唱响xx安全文化。一是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力求“老活动”有新内容,要创新方式方法。邀请有影响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各区县市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6月16日前后,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举办xx市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统筹开展互动演示、有奖竞答、展板宣传、向应急救援队伍授旗和承诺宣誓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全省“最美应急人”评选暨“最美应急人”演讲比赛。“最美应急人”评选:按照省安委办统一部署,评选出全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的先进典型人物,由市安委办择优推送至省应急管理厅进行评选。“最美应急人”演讲比赛:层层开展“最美应急人”演讲活动,各区县市(管理区)原则上各推送2篇(1篇)主题突出、内容充实、事迹感人的优秀演讲稿,市安委办将择优推送稿件并组织优秀人员赴省应急厅进行决赛。三是参加省、市应急安全文艺调演。各区县市(管理区)安委办要围绕弘扬应急安全文化主题,激发全市应急系统凝聚力、向心力,组织编排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汇演节目,原则上每个区县市选送1个节目,由市安委办组织调演并择优在全省进行展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题并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区县市要积极协调宣传、文化部门,利用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的宣传和报道。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开展安全公益宣传,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务求活动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相结合,与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相结合,与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公民个人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要做到上级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有特点有创新。要充分发挥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整体合力。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行业媒体,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互补优势,同频共振,唱响安全好声音、讲好安全好故事、发出安全最强音。

       (四)及时报送资料。各区县市和市直安委成员单位于5月23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及时提供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并于6月27日前报送活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及电话:xxx,150xxxxxxxx;

       电子邮箱:。

       篇五: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持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决定在6月开展全员参与安全系列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6月30日

       二、活动内容

       1、安全宣传标语

       在公司范围内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活动。利用横幅和电子看板进行安全宣传,主要内容以法律法规、安全操作技术、“三违现象”及事故案例为主要内容。

       2、安全警示教育

       组织员工观看安全警示教育视频,主要内容《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宣教专题片和《员工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普及宣教》。

       3、安全知识竞赛

       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公司安全生产月知识竞赛答题,结合前期进行的山东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答题活力值,给予成绩优异的个人和团体进行奖励。

       4、活动奖励

       知识竞赛活动个人成绩前10名进行奖励

       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

       团体成绩前三名进行奖励

       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

       三、总体目标

       1、思想上加强认识、提高重视程度,要求全员参与、人人提高。

       2、通过开展宣传、培训等各种活动,形成“安全在我身边”的氛围,强化安全意识。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使公司员工的安全认知水平再上一个台阶。

       篇六: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根据《xx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xx安发〔202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xx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重点活动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市安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安委会牵头负责的活动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项创新举措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课堂培训辅导等形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以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为抓手,鼓励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进行专题宣传,突出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完善、抓苗头隐患、抓日常监督、抓严惩重罚、抓应急处置、抓本质安全、抓社会共治等重点工作,在东营日报、东营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爱东营等政务新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在《东营应急之窗》组织安全生产月专题节目“典型引领访谈”“创新举措大家谈”等访谈活动,强化宣传引导。市安委会将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八抓”20项创新举措专项考试,印发《“八抓”20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基本知识读本》,推动“八抓”20项创新举措落实落地落细。

       深化开展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工作,至少开展一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要将安全生产法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内容,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6月份,通过“东营市全员安全生产学习考试平台”,在全行业领域组织全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总监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项考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干部职工,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积极参加第一届山东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创新发展。

       扎实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各项宣传

       推广咨询活动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最美应急人”发布会。聚焦风险防范主战场、抢险救援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选树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事迹特别过硬,作出特别贡献的最美应急人。6月上旬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最美应急人”发布会,对评选出的首届“最美应急人”进行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推出典型事迹纪录片,并在市级主流媒体发布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宣传我市应急管理战线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2、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上线下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线上,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主播走现场”“专家远程会诊”“政府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成效。线下,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市安委会将在6月16日组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到垦利参加“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积极参加应急部组织的“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3、组织开展多层面警示教育和隐患曝光。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好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专题片《红线》和《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现场警示会、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组织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活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以《东营应急之窗》电视专栏为主要载体,开设“曝光台”板块,对安全管理水平差、安全生产意识薄弱、事故隐患突出的企业予以曝光,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6月份在市级主流媒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4、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和科普作品征集活动。通过典型引领、经验交流等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引导安全宣讲团成员按照“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五个层面继续开展“安全宣讲东营行”活动。鼓励各级各部门立足行业特点、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开展好“安康杯”竞赛、“查保促”、“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宣传进万家”等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活动,面向全市征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类音视频、图书、少儿绘画等科普作品,鼓励大家发现身边的安全隐患,普及安全常识,提升自救能力,优秀作品给予适当奖励,在“xx应急管理”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抖音予以刊登并择优向省应急厅推荐参评。

       扎实开展应急演练拉练活动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演练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6月底前,各级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分别组织1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按照年初制定的应急演练计划,分别开展1次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事故灾害应急演练。各类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其中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于6月底前组织开展1次综合演练。

       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各级安委会要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督导,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企业下移。要加大“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篇七: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活动方案

       针对“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对生产经营单位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建议如下:

       1、由企业安委会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法》对标检查,包括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内的所有安委会成员都按照各自业务分工分别开展,由安委会办公室进行汇总并组织评比。组织评比时,在安委会成员自评基础上,可邀请外部咨询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咨询专家作为第三方给予评分,以此作为各位安委会成员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如何的一项内容。

       2、就安全生产各个条块上《安全生产法》对标检查出的TOP3问题,由各自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组织提出治理措施并及时落实到位。必要时,邀请外部咨询机构帮助。

       3、由企业党政一把手带头,引领各个分管负责人和本企业各部门、各分(子)公司的党政一把手,分别就各自分管工作、管辖范围,围绕个人业务和安全生产职责,开展3-5项具体、实质性的与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有关的工作。

       4、由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观看一次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视频或请外部咨询机构讲解一次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这些案例要紧扣第一责任人主题,主要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各业务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因责任落实不到位而被问责的案例。观看或听讲后,由参会人员讲感受、谈看法、下决心、举一反三定措施。

       5、由安委会办公室邀请外部咨询机构从新版《安全生产法》题库中随机抽题,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进行闭卷考试或限短时答完的开卷考试。将考试成绩在全体职工中公布,并将其存档备查。

       6、所有高层领导和非生产中层正职领导各参加一次某个自选班组的安全活动。

       7、所有高层领导参加一次班前会、班后会。

       8、从企业党政一把手做起,由非安全分管领导的四名领导班子成员在安全生产月轮当一周安全分管领导。

       9、由企业党政一把手组织各分管领导建立/完善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安全检查表,并按照检查表各自组织排查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党政一把手审查并在安委会办公室存档。

       0、由企业党政一把手亲自对标各个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检查他们今年至今的安全生产管理履责情况,给以逐项评分,并将评分作为本年度安全生产奖发放的依据之一。企业党政一把手的安全生产履责情况评分可以由其他班子成员评分取平均数。

       篇八: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6月1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吴士亮出席,介绍我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安排。

       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6月30日

       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

       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学习宣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课堂培训辅导等形式,向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延伸,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

       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为抓手,推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专题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突出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完善、抓苗头隐患、抓日常监督、抓严惩重罚、抓应急处置、抓本质安全、抓社会共治等重点工作,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组织“典型引领访谈”“创新举措大家谈”等访谈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将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制作《平安幸福》专栏,设置“第一责任人谈安全生产”板块。“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各县(市、区)党政领导一把手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在线访谈的方式,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强化宣传引导;6月上旬,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总监对学习贯彻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情况进行考试。推动“八抓”20项创新举措落实落地落细。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市安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集中培训活动,届时将邀请市级专家学者解读《安全生产法》。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生产法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内容。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一系列法律规章制度,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结合全市安全生产集中督导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等,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三)开展“安全生产xx行”活动,持续强化警示教育。

       组织集中宣传报道。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大诊断、全市异地交叉执法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xx行”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活动。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治理,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化工企业的违规用工等,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排查治理成效的宣传报道。市安委会将集中报道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和各县(市、区)好的经验做法,展示工作成效,推广制度成果。

       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及严重违法行为。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各有关企业在作业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xx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奖举报制度,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宣传和培训。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各层级各企业组织观看《红线》和《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专题片。

       (四)扎实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时机,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咨询活动。线上,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成效。线下,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

       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安全志愿者等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组织开展好“安康杯”竞赛、“查保促”“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积极参加省安委会组织的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和企业全体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第一届xx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内容,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协同配合、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

       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拓展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商业街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务求工作实效。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我市安全发展和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篇九: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

       xx市将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自2022年6月1日至30日,组织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1、各县区、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2、大力学习宣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市安委会具体举措,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推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互动讲安全;积极签订“落实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承诺书,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创新开展“我为安全生产15条措施落地献策”主题征文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落地生根。

       3、联合xx市应急广播,策划播出一期“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专题节目,录制音频在应急广播相应时段滚动播放。

       4、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安全生产月”专题,开展系列宣传报道,提升全民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知晓率,更好地理解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二、大力宣贯安全生产法,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1、各县区、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

       2、各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法专题知识竞答活动,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开展“专项集中整治”专题宣传活动

       1、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也是燃气、危化品安全集中治理之年。各县区、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这三项重点工作,组织各类媒体,充分报道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向全社会发出“安全生产在行动”的信号,形成良好态势。

       2、注重挖掘、总结、宣传各地、各单位在开展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中好的经验做法,宣扬先进典型,正面引领推广。协调主流媒体、网站,派出记者深入一线做好违法问题、违法企业隐患爆光,进行反面警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3、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网络话题讨论。

       1、组织安全生产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地方政府部门领导、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技术工人,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录制视频,通过青海广播电视台、青海日报、xx市广播电视台、xx晚报等主流媒体客户端和重点网站,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大家谈#网络话题讨论,积极配合参加#青海排查整治进行时#微博、抖音、头条号话题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宣传活动。

       2、充分发挥市广播电视台和县、区融媒体、政府网站及网络直播平台作用,积极构建网络直播矩阵,紧紧围绕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3、市应急局宣教中心制作安全生产抖音原创短视频,引导群众关注安全生产工作。

       五、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在全市上下共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县区、园区、各部门和企业要结合地区防疫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方式,以线上、线下为主要形式开展咨询日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主播讲安全”“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积极参与应急管理部“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通过展板展示、资料发放、现场咨询、安全体验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六、深入推进安全宣传“六进”

       1、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等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宗教场所,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3、在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15条措施”。

       4、安全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宣讲活动。

       七、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

       1、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盯紧守牢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排查,严格整改,切实做到真查真改、真整真治。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协调主流媒体以“排查整治进行时”为重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警示教育,普及安全知识。

       2、市安委会办公室要求辖区重点行业主管部门、重点行业企业在公交车、机场、楼宇电梯间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

       3、发挥好流动宣传车的作用,展示宣传车“流动”送教育的优势,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4、积极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xxxx-xxxxx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热线作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八、配合办好“安全生产青海行”活动

       配合省安委会办公室做好“安全生产青海行”活动。一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宣传。结合安全执法和安全生产领域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自建房安全“三个集中治理”,挖掘报道各地各部门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另一方面加大曝光力度。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等行动,在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进行突出问题曝光,震慑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2月31日前,各县区至少在主流媒体曝光1个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九、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行业领域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至少开展1次应急预案演练。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园区管委会要组织开展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类企业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突出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十、安全生产月员工齐参与,“六个一”促主体责任落实

       开一次动员大会。在安全月活动前,召开动员大会,增强活动的仪式感,企业主要负责人出席安全月启动大会做动员讲话;当一天安全员。企业中高层领导在安全月里当一天安全员,与一线员工面对面地交流和接触,感受现场和基层安全员的工作;拍一条微视频。组织本企业员工拍摄制作符合2022年安全生产月主题的2分钟以内微视频,并及时报送属地应急局,12月31日前,各级安委办至少向市安委办报送3条微视频,市应急局要通过政务新媒体做好展播工作;讲一堂安全课。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企业负责人通过线上或线下为全体员工讲一堂安全课;想一个金点子。充分调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激励广大职工为企业安全发展献计献策,立足岗位,查找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想一个“金点子”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谈一件虚惊事。鼓励职工分享工作中或生活中差一点发生的虚惊事件,引申安全知识,营造宣传氛围。

       十一、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建设示范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要求,扎实推进《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实施,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6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建设示范点,带动一批重点企业建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参照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工作细则,学习示范企业经验,完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建设,高风险部位和薄弱环节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加强,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提升。

       工作要求

       1、精心安排部署。

       各县区、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组织策划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在完成《2022年xx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基础上制定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实效。

       2、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本部门、本单位宣传资源优势,集中精力、集中人员,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抖音、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要在重要场所、关键区域、重点路段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口号,持续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实现安全宣传全覆盖无盲区,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3、创新活动方式。各县区、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创新宣传理念,丰富宣传形式,灵活运用培训、竞赛、咨询、应急演练、执法检查等各种载体,加大宣传频次和力度,形成“安全生产月”宣传的强大声势。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法制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组织开展每一项工作,深入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的受众面和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4、确保活动实效。各县区、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作为着力提高全社会安全责任、解决当前安全发展难点问题、推动工作顺利进行的高度去认识、去部署,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走过场,要切实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