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作服的订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及相关管理职权等。

  三、权责

  负责工作服的采购,仓库负责工作服的验收、入库、保管、发放登记等工作,并每月定时把电子档提交行政存档备查。

  四、工作服的发放标准

  1、公司人员每两年发放冬、夏装工作服各两套。

  2、新员工进入公司七天后凭人事提供的相关证明到仓库领取工作服。

  五、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每位员工可领取(冬、夏)工作服各两件,使用期限为两年。

  2、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穿着上班的,或因岗位作业特殊性需增发冬、夏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理批准,审批后由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3、采购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厂时由组织进行验收工作,合格后交由仓库保管。

  4、禁止替代他人领用工作服。

  六、工作服扣费标准

  1、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限满半年者扣除50%;不满半年者扣100%。

  2、因少件、丢失、个人损坏超过发放标准多领用的按采购价由员工自行承担。因特殊原因特批发放的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若有未拆封的新工作服可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应做好记录。

  七、着装要求

  1、生产及辅助性员工凡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公司工作服进行作业。

  2、员工着装要整洁,不得自行转借给非本公司人员。

  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篇2

  1.0目的

  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规范员工统一着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唐山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工服的管理。

  3.0职责

  3.1人力行政部负责员工的工服的统筹管理及工服制作。

  3.2库管员负责发放保管,应准确把握发放和库存工服数量和质量;在工服不足时及时补充(指保安服装)。

  3.3库管员负责验收和执行物品管理的各项规定(含补充服装时型号数量的统计)。

  3.4各部门主管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并对本部门工服负责。

  4.0工服的管理

  4.1以人力行政部的正式入职单为依据,填写《员工工服领取登记表》

  4.1.1人力行政部在填写《员工工服领取登记表》时,必须注明每件或每套工服的购置价格。

  4.2物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物管处经理和总公司各部门经理每人交纳1000元人民币;其它管理人员(含物管处副经理、经理助理、各部门主管)每人交纳500元人民币;保安员每人交纳服装押金600元人民币;商管员员工交纳服装押金500元人民币;客服部员工交纳服装押金300元人民币;维修部(含各种运行工)、保洁员、绿化员每人交纳200元人民币;其它总公司员工根据层级比照交纳。

  4.3 员工工服的支领、退还、押金缴纳方式与折旧年限

  4.3.1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及各物管处经理工服支领标准及折旧年限

  职位

  物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物业管理处经理、总公司各部门经理

  物品

  黑色西服2套、白色长袖衬衣2件、白色半袖衬衣2件、黑色单皮鞋1双、黑色棉皮鞋1双、

  备注

  领带(蓝色或浅灰色暗花)自备

  押金

  在工资内扣除并开具押金收据

  折旧年限:所有物品折旧年限均为3年。

  4.3.2各物管处副经理及各部门主管工服支领标准及折旧年限

  职位

  各物业管理处副经理、各部门主管、物业管理处经理助理

  物品

  黑色西服2套、白色长袖衬衣2件、白色半袖衬衣2件

  备注

  黑色皮鞋及领带(蓝色或浅灰色暗花)自备

  押金

  在员工工资内扣除并开具押金收据

  折旧年限:所有物品折旧年限均为3年。

  4. 4. 3 保安员工服支领标准及折旧年限

  职位

  保安员

  物品

  黑色或藏蓝色制服2套、长袖靠色衬衣2件、半袖白色衬衣2件、黑色易拉得领带2条、黑色三接头皮鞋1双、黑色军钩(棉)皮鞋1双、迷彩服2套、()黄胶鞋(训练用)2双、武装带1条、保安专用半身棉服1件、高筒雨靴1双、雨衣1件

  备注

  1.武装带、高筒雨靴和雨衣离职时必须交还公司

  2.所有所需交回物品,必须清洗干净

  押金

  员工上岗前缴纳

  折旧年限:保安专用半身棉服、高筒雨靴和雨衣的折旧年限为

  5年,其他物品的折旧年限3年。

  4.3.4客服部员工工服支领标准及折旧年限

  职位

  客服部(含物业管理处人力资源、行政、文员及总公司文员等相应岗位)

  物品

  黑色夏季套装2套(下半身裙装、上半身半袖衬衣)、职业套装2套(下半身长裤、上半身长袖衬衣)、领结2个

  备注

  押金

  在员工工资内扣除并开具押金收据

  折旧年限:所有物品的折旧年限均为3年。

  4. 4. 4 环境保洁部员工工服支领标准

  职位

  环境保洁部员工

  物品

  女员工:红色或米黄色T恤和深蓝色宽松运动裤2套、 天蓝色或深蓝色工作服套装2套、棉背心1件、遮阳帽1顶、橡胶底布鞋2双、橡胶底棉鞋1双、中筒雨靴1双、雨衣1件

  男员工:米黄色或天蓝色T恤和深蓝色宽松运动裤2套、天蓝色或深蓝色工作服套装2套、棉背心1件、遮阳帽1顶、橡胶底布鞋2双、橡胶底棉鞋1双、中筒雨靴1双、雨衣1件

  备注

  1.夏季室外作业人员可配发草帽。

  2.中筒雨靴和雨衣在离职时必须交还公司。

  3. 所有所需交回物品,必须清洗干净

  押金

  在员工工资内扣除并开具押金收据

  折旧年限:棉背心、中筒雨靴、雨衣的折旧年限为5年,其他

  物品折旧年限3年。

  4.4.5 工程维修部员工工服支领标准及折旧年限

  职位

  工程维修部员工

  物品

  夏天:半袖工程套装2套;冬季:冬季工程套装2套、工程用半身防寒服1套;绝缘鞋(单鞋2双、棉鞋1双)、高筒雨靴1双(普通员工)、绝缘雨靴1双(电工专用)、雨衣1件

  备注

  1.高筒雨靴和绝缘雨鞋在离职时必须交还公司

  2.所有所需交回物品,必须清洗干净

  押金

  在员工工资内扣除并开具押金收据

  折旧年限:工程用半身防寒服、高筒雨靴、绝缘雨靴的折旧年

  限为5年,其他所有物品的折旧年限为3年。

  4.4.6商管员工服支领标准及折旧年限

  职位

  商管员

  物品

  黑色西服2套、白色长袖衬衣2件、白色半袖衬衣2件

  备注

  黑色皮鞋及领带(蓝色或浅灰色暗花)自备

  押金

  在员工工资内扣除并开具押金收据

  折旧年限:所有物品的折旧年限均为3年。

  4.4.7播音员及公司其他女性文员工服支领标准及折旧年限

  职位

  播音员及公司其他女性文员

  物品

  黑色夏季套装2套(下半身裙装、上半身半袖衬衣、领结两个)、职业套装2套(下半身长裤、上半身长袖衬衣)

  备注

  押金

  1.在员工工资内扣除并开具押金收据

  2.押金标准与客服部标准一致

  折旧年限:所有物品的折旧年限均为3年。

  4.4.8员工工服的折旧计算方法及其他规定

  4.4.8.1 折旧费用:实际的购置价格÷折旧年限的月份和×员工实际工作年限的月份和 。

  例如:一员工在本公司申领了一套价值360元,折旧期为3年的工服,该员工在公司工作2年零3个月,主动离职。该员工在离职时

  可支领服装折旧费用为360元÷36个月×27个月=270元。

  4.4.8.2 折旧期从工服申领到位的日期开始计算,到员工将工服上缴至公司的日期截止(一个月内累计工作不足15天含15天不予计算折旧月份;一个月内累计工作超过15天不足30天按整月计算。)

  4.4.8.3 员工主动离职,按此办法执行;员工被动离职视情况而定。

  4.4.8.4 在试用期内员工主动离职,公司将不退任何费用;员工被动离职视情况而定。

  5.0着装标准

  员工着装标准按xxx(唐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员工行为规范》之相关规定执行。

  6.0本规定由人力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7.0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原有规定及口头规定。

  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篇3

  1.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穿着工服,按不同的季节穿不同的工服;

  2.除清洗、修补外,工服不得带出工作地;

  3.工服应保持清洁,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4.员工不得任意改动工服的样式和穿着方法;

  5.库管应准确把握库存工服数量,在正式换新工服前一个月,统计各类及各种型号工服的需要数量,提交给办公室;

  6.工服到货后,由办公室负责验收;

  7.各部门主管负责对部门员工的身高、腰围、胸围、臀围、裤长进行测量,并登记造表;

  8.配发工服时,办公室应填写工服领用表,员工签字;

  9.对员工丢失工服,不按要求穿着工服,严重污损工服等违纪行为,处以重罚;

  10.员工辞职、辞退应交回工服,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篇4

  一、制度目的

  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增强员工对工服的爱护意识,妥善管理员工工服,体现公司的专业化和规范化,特制订《员工工服管理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二、职责规范

  1、管理部为工服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工服配置标准、订立工服管理办法、以及工服的采购、发放、回收、登记、保管、违规处理等事务。

  2、各部门助理负责该部门员工工服登记备案、工服需求统计和申报。

  三、工服配置

  1、员工工服为公司财产。公司因不同岗位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相应工服。所有员工应爱惜配备给个人的工服,按照公司规定穿戴、清洗、保管,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得随意损坏、丢失,否则应照价赔偿。

  2、员工工服统一式样,统一制作,统一着装。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工作服上班。

  3、具体工服配置为:办公室员工每人两套西服(包括衬衣),根据个人工作需要另外可以申请配置一套夹克衫以便驻运行点工作时需要;非办公室员工每人配置两套夹克衫。

  四、使用年限

  1、办公室员工配置的西服更换期限为二年;西服配套的衬衣更换期限为一年;办公室员工另外申请配置的夹克衫更换期限为二年。更换期限到后,每年可更换每种工服各一套。

  2、非办公室员工配置的夹克衫更换期限为一年,更换期限到后每年可更换一套。

  3、员工工服达到更换要求后,员工可根据工服的完好情况延长更换期限。公司鼓励员工延长工服的更换期限,以杜绝浪费、提倡环保,但要在工服完好、整洁而不影响公司形象的基础上。

  4、西服及配套衬衣自员工领取之日起,为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满一年的,该工服作为公司福利赠与员工,不再扣取折旧费,也不再回收;夹克衫由于它的特殊性,自员工领取之日起,为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满一年的`,该工服作为公司福利不再扣取折旧费,但依然需要回收。

  五、工服洗涤

  员工要保持工服的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褶皱,定期清洗,保持干净卫生。

  六、工服的领用

  1、新员工入职未满试用期的,公司管理部调配合适的旧工服,旧工服的破损、丢失与新工服管理办法一致(赔偿视情节确认,但不高于新工服的赔偿规定);没有合适的旧工服则直接发放新工服并做好登记、签收、备案等工作。

  2、员工试用期满后由部门助理申请制作新工服(试用期直接发放的除外),并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并交管理部备案、采购、发放。员工在领取新工服时需要退还试用期时暂领的旧工作服,退还标准同离职退还。

  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篇5

  1总则

  1.1为维护小师兄的企业形象,使分店工作服的发放、领用、使用工作规范化,特制订本规定。

  1.2分店各岗位员工必须着工作服上岗工作。

  1.3员工服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储存和发放。

  1.4本规定适用于分店全体员工。

  2工作服的设计与订购

  2.1工作服统一由小师兄总部根据小师兄VI方案和单店的文化特点进行设计或聘请专业服装设计公司进行设计。

  2.2设计方案由分店董事会和小师兄总部运营中心共同审议通过后,由总部物流中心交供应商统一制作。

  2.3分店开业时,服装订购的数量应为实际编制人数的120%。

  2.4分店服装的补充订购由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分店总经理批准后上报总部物流中心订购,一次性补充不得少于单类10件套(例如:订购女服务员服装10套)。10件套以下急需的由分店在当地按照原设计方案自行定制。

  3工作服发放标准

  3.1管理岗工作人员所发放的夏装一套、西装一套,1年发放一次,不回收。如有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3.1.1穿用不满一年者,按50%交服装成本费。

  3.1.2满一年者,免交成本费。

  3.1.3管理岗位任职人员到岗,已经自有与公司规定款式、颜色一致的服装时,可以免发服装。公司补贴服装费150元,不另行定做,原服装视为工装,并纳入工装管理。自主放弃补贴服装费的,其服装可不纳入工装管理,但上班时必须着装。

  3.2服务员、传菜员、收银员的工作装夏、冬各二套,每2年发放一次。

  3.3厨房工作人员工作服每1年发放一次。

  3.4维修岗维修人员及勤杂工的工作服,每2年发放一次。

  3.5除管理人员外,所有人员均许交纳服装工本费,因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一律交回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退还服装工本费。

  4工作服的领用及使用

  4.1员工入职三天获准进入正式适用期后必须领用工作服。

  4.2工作服领用须由领用人填写领用申请单,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经由人事管理员审核同意后,由仓库保管员发放并登记。

  4.3员工服装必须善意使用,不得故意损坏。

  4.4员工工作期间必须按当日规定着装,不得冬夏混穿。

  4.5服务人员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4.6员工工作服由分店统一清洗,每三天换洗一次,必须保持整齐清洁。

  4.7工作服丢失者,必须到综合管理部办理报失手续并以成本价重新购买。

  4.8因岗位调换者,其工作服作相应调整,综合管理部收回原有岗位工作服,按调整后岗位另发工作服。

  4.9因身材原因,没有合适工服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订做,订做期间,员工可以不着装参加工作,但起着装要符合员工规范要求。

  5违责

  5.1员工不按规定着装上班的,其上级有权要求其立即纠正,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如确实不能按规定着装的,按迟到处理;态度恶劣,拒不服从者按矿工处理。

  5.2员工上班着装不得有污渍,工作期间不慎染渍的,要及时处理,处理所需工时不得超过10分钟,超过按迟到处理;不按规定交清洁造成污渍没有得到及时处理的,其直接上级可以勒令其停止工作,直到纠正为止,所需工时按旷工处理。

  5.3故意损害工装造成不能继续使用的,由领用人照价赔偿,并处50-100元罚款,在工资中扣除。

  5.4员工离职交还的工服存在损害,但能正常使用的,扣除工本费的50%作为补偿。

  5.5员工离职不能按规定交还工服的,服装工本费不予退还

  6附则

  6.1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制订,总经理审核,报分店董事会和小师兄总部运营中心批准,修改时亦同。

  6.2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6.3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定自行终止。

  6.4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篇6

  1 、工服由仓库统一管理,凭由办公室开具的《工服领用单》发放。

  2 、原则上转正的员工才予以配给工服。

  3 、员工在上班期间,须穿着公司规定(所配发)的工服。

  4 、穿工服时,服装需干净、整洁、挺括、无皱褶、破损、开线、掉扣等。

  5 、穿工服时,纽扣需扣好,不准卷裤脚、衣袖等。

  6 、不得显露个人衣物,衣袋不得多带物品(口袋不得鼓起)。

  7 、每套工服使用年限为二年,二年后归员工所有。

  8 、二年内工服若有损坏、丢失等,须照价赔偿(管理人员服装每套1000元;员工每套600元)。

  9 、员工工作未满二年离职时,工服须折价按月扣除工资

  10 、工服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丢失或损坏时需报知办公室以便重新定制。

  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篇7

  为规范员工工服管理,统一着装,树立公司良好的服务形象,特制定本员工工服管理规定。

  一、员工工服作为公司的品牌形象,由公司统一购买。

  二、员工工服分为行政管理人员工服、秩序维护员工服、工程人员工服、保洁员、绿化工工服。

  三、行政人事部为员工工服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员工工服的采购、管理,并监督员工工服的使用、着装情况。

  四、员工工服的采购按照《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五、行政服装按照个人体型、身高量身定做。

  其它员工工服均采用套码方式进行采购。

  六、员工服制作完毕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按原定样板、合同内容、要求等进行验收。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服装,由行政人事部联系制作单位进行修改或重新制作,并按合同内容、要求做相应的处理。

  七、员工工服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八、全体员工上班时间内必须穿工服并佩戴工牌。

  男员工必须穿黑色皮鞋、深色袜子,女员工穿黑色皮鞋、浅色袜子。

  九、员工着装必须规范。

  男员工应把衬衣束在裤内。

  十、员工工服应经常洗涤、熨烫整齐,保持工服整洁。

  十一、员工工服未到报废期丢失、人为损坏等,均由员工自费购买。

  十二、工服的保管、发放、回收由仓库管理员具体经办。

  十三、仓库保管员要定期检查仓库工服保管情况,确保工服保管完好。

  十四、仓库管理员凭行政管理部出具的工服发放通知单按出仓程序办理领用手续。

  十五、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绿化工、工程人员离职后必须将工服退回,退回的工服必须洗净晒干。

  十六、管理人员工服领用后不予退还。

  自发放之日起,使用满两年,归员工所有。

  否则,按时间长短扣款。

  十七、具体折价扣款办法:

  1、行政人员为公司服务满2年免收员工服装折旧费。

  若未服务满2年则按服务月份给予扣除,服装归员工所有。

  计算公式:工服总费用÷24个月×(24个月-实际服务月份)

  2、维修技工为公司服务满1年免收员工服装折旧费。

  若未为公司服务满1年则按服务月份给予扣除,服装退回公司。

  计算公式:工服总费用÷12个月×(12个月-实际服务月份)

  3、秩序维护人员免收员工服装折旧费。

  但离职时须向公司缴纳50元的服装干洗费。

  4、清洁绿化工免收员工服装折旧费。

  但离职时须向公司缴纳30元的服装干洗费。

  5、若员工离职时不办理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不给予退还员工服装保证金。

  6、不规范着装工服每次给予扣罚2元/次,当班期间不着装工服每次给予扣罚10元/次,并要求即时离岗,更换工服。

  离岗更换工服一律按请事假半天处理。

  十八、工服在使用期限内因工作原因造成服装破损或无法使用时,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换发。

  十九、员工入职一个月后,须向公司缴纳员工服装保证金。

  缴纳标准为:行政管理人员:200元/人,维修技工、秩序维护员:100元/人,保洁绿化工:50元/人

  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篇8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建立完善的服装领用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服的制作:

  1、员工工服各项目应保持一致,如果根据项目品质需要或者项目特点另行制作服装,由项目筹备部门确定款式。

  2、工服制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按照季节变换统计服装需求,然后编制服装需求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综合管理部需要对工服统一发放。

  二、工服的使用:

  1、各部门(项目)根据所在部门岗位及工作需要制作相应的工作服装,上班时间一律统一着工装;

  2、工服不准穿出区外(外联部门及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因工作需要除外);

  3、工服有破损要及时修补,保持其干净、整洁;因本人责任造成工服损坏、丢失应按原价赔偿;

  4、项目离职人员应到项目综合管理部办理手续,将工服清洗干净后退回,否则按价扣薪;项目综合管理部统一对退回工服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入库,定期整理,以便发放使用。

  三、服装押金的相关规定:

  1、保洁、维修人员:各季节服装押金均为100元,离职员工衣服无破损,则退还押金,否则按照破损程度扣除押金相应金额;每套服装使用期限为两年,员工两年后离职交回服装,退还押金。

  2、保安人员

  保安员服装押金为400元,每人发放统一服装,离职时按照破损程度收取折旧费,无破损退还押金。

  四、支持性表格:

  《服装领用登记表》wh-zh-f-001

  《服装退还登记表》wh-zh-f-002

  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篇9

  为维护xx物业管理处的整体形象,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体现员工的精神面貌,适应工作需要,要求全体员工必须着工作服装上岗。为明确配备标准,加强工服管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配备标准

  1、凡在世纪博雅物业管理处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正式员工每人配备工作服两套,附件若干。

  2、员工制装标准分为二个档次:

  1)第一档:总经理、部门经理、主管、文员及一般行政人员;

  2)第二档:工程部技工及保卫部监控人员。

  3、视物业管理处各部门具体情况另行确定冬、夏装分类;制服周期为3年。

  二、工服管理权限及程序

  1、员工工作服装的配备制作及洗涤、管理按以下权限和程序进行。

  1)行政办公室确定制装标准、数量及人员名单。

  2)行政办公室根据标准、数量和不同岗位的需要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质量及款式,并比较价格,制订经费预算,报总经理审批。

  3)行政办公室选拔厂家量体裁衣,加工制作,并负责工装附件的发放、管理。

  4)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员工着装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员工工服需限期洗涤,保持整洁,工服洗涤除制服外由个人负责。

  3、员工应妥善保管和爱护工装,上岗一律按规定着装,下班后工装不得穿出小区外。如有丢失和非正常损坏由员工本人照价赔偿。

  4、员工离职,工装必须交还行政办公室;工装主服可按服装的新旧程度折价处理:

  半年以上按70%折旧;

  一年以上按50%折旧;

  二年以上按20%折旧。

  三、本暂行规定解释权属行政办公室。

  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一) 所有员工着装要求

  1、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须着公司统一要求的工服;周六、周日上班人员可以着便装,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 着工服时,应搭配与工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4、 着西装时,须着衬衣;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5、 工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6、 工作时间应保持口腔清洁、双手整洁;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的过长,不得涂指甲油。

  (二) 男员工着装要求

  1、 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

  2、 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拦背心及大短裤。

  (三) 女员工着装要求

  1、 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

  2、 头发梳理整齐,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

  3、 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4、 因公外出或上班化妆时宜化淡妆 ,尽量避免用过浓的香水。

  三、工装配制说明

  1、 员工工作满一个月后,可发放工服。

  2、 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1)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服装归个人。

  (2)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者,辞职时,收取服装5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70%费用,服装归个人。

  (3)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80%费用,服装归个人;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100%费用,服装归个人。

  3、员工异动时服装的处理:

  (1)订做服装未满半年调动,需要重新订做服装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在新的岗位未满半年又调动,由公司承担费用的服装,原服装退回公司。

  4、服装损耗时的处理办法

  (1)员工要爱护、妥善保管好工作服并保持整洁。

  (2)凡因员工个人保管或使用不善,导致工作服污染严重或破损需更换的要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补领手续,但要支付相应的服装成本费同时将受污染或破损的工作服交回公司。

  (3)穿用不足半年的原价支付;半年以上一年以内,按原价的80%支付;一年后由于正常磨损在交回旧工作服的同时可以申领新工作服,但必须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申领手续。

  四、处罚措施

  1、 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 工作时间不着工服者,发现一次乐捐公司20元,2次以上(含2次)则乐捐在前次基础上翻1倍。

  3、 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50%的。该部门负责人乐捐100元。

  4、不准借用给公司以外的人员,如有违反将乐捐公司50.00元/次的。

  5、 乐捐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执行。

  六、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为: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公司有权根据本公司业务发展状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