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南京师范大学财务报销(业务)指南
南京师范大学财务报销(业务)指南
一、财务报销的票据要求
报销的票据必须是印有税务或财政监制章的合法票据。票据内容填写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加盖出票单位财务(或发票)专用章,印章清晰可辨认。当年票据,当年报销有效。
以下票据属于不合规、报销不受理的范围:
1、无税务或财政监制章,或未盖有出票单位财务(或发票)专用章的票据;
2、内容不完整的票据(如没有经济业务内容、开票时间等);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符的票据;
4、内容涂改或字迹不清晰的票据;
5、经税务系统验证的假票据;
6、与所列支项目无关联性的票据;
7、按规定认定为不可报销的票据。
二、财务报销的基本手续
1、报销人先行整理好票据并按照内容填制相应的报销单,若票据较多则需按照不同类别分类整理、粘贴、填制“原始凭证封面单”,其中(1)购买商品如试剂、材料、图书、办公用品等或打印费、复印费、印刷费需明确货物(劳务)名称、数量、单价或另附商家开具并加盖印章的明细清单;(2)大型商场、超市等购物以电脑打印的卷式票据(有税务监制章、财务专用章)为准,不得换开手工或打印的发票。(3)购买设备发票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4)单张发票(包括同一商家连号发票累计)金额在2万元及以上需附协议或合同。
2、经办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制“原始凭证封面单”,包括报销日期、单位、报销金额、项目代码等相关内容后,在封面单上签字,并需验收人或证明人、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整理、粘贴要求:按照票据的内容(出租车票、图书、材料、邮费等)逐一分类,并将分类后的同类票据按照金额大小排序,相同用途相同大小的按同一方向另附纸粘贴,粘贴后票据勿超过封面单外沿。
三、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
差旅费的报销应按照规定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按照报销单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包括事由、出差地点、日期、起讫时间等,并将票据粘贴在粘贴单上附在报销单后(如参加会议还需附会议通知),经报销人签名、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到财务处办理,差旅费开支规定按照《南京师范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宁师财[2022]5号)执行。差旅费报销需注意以下几点:
1、出差人员一般不得租赁校外车辆出差。省内出差如遇任务特别紧急且交通不便的,经所在单位分管(联系)校领导批准,可以租赁校外车辆,仅来往租赁费用(不含住勤期间)可凭据报销。
2、退票费和重复订票费一般不予报销,若有无法预料的特殊原因,经学院、部门领导证实,凭据报销。
3、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无城市间交通费票据的,凭住宿费发票计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南京的住宿费发票报销时需提供邀请专家来宁的邀请函、宾馆提供的住宿明细。
4、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所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5、为了准确反映学校资金使用情况,加速资金周转,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
6、会议、培训费用报销需提供加盖承办单位公章的书面会议通知,并与差旅费同时报销。
7、学校各部门、各学院主办、承办的会议,报销时需提供:会议通知、会议行程安排、参会人员名单、会议纪要、宾馆提供的按实际发生的项目出具的票据(注明住宿、场租、餐费、交通费等)。
8、调研旅费报销时需提供:调研提纲、调研人员名单、调研地点、调研报告。
四、国内外飞机票报销有关规定
1、因公国内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需乘飞机前往的,按照《南京师范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2、机票报销需提供加盖中国民航发票专用章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并提供相应的登机牌。
3、境外购买机票须提供“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或电子行程单,并提供相应的登机牌。
五、出国费用报销有关规定
1、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行[2022]5号)文件规定,不得用公款报销违反规定持因私证件出国(境)的费用。
2、出境参加会议、合作科研、交流、进修等费用报销,需提供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出国任务批件、学校批文,并附财政因公用汇管理部门审核过的“出国用汇核销表”、中国银行换汇、退汇单、境外开支原始票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及登机牌等。
3、境外原始发票为外文的,应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金额、日期等。一般英语类国家会印有recipt或invoice的字样)
4、出国签证费、公证费、体检费、保险费、代办手续费等出国(境)相关费用须与出国旅费同时报销。
5、通过刷卡或网上支付的境外发票,须附上个人网银或银行卡交易纪录的打印件。
六、暂付款预领和结算有关规定
1、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暂付款本的领用、保管、结算工作,学生和非本校教职工不得办理暂付款,办理暂付款时需如实填写用途、开支渠道、结算日期等,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暂付款必须专款专用,用于教学、科研等有关的公用性支出。
3、暂付款应按时结算,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前帐不清、后帐不借。
4、暂付款用于出差的,须在出差回来两周内办理报销手续。
5、工程、设备、修缮等第一次办理暂付款时需提供相应的合同原件。
6、教职工调离、退职、退休等须到财务处结清借款,无法结清的,要办理移交手续,由接受人重新办理借款手续。
7、教职工住院支票预付款的领用:教职工依据医院的住院通知单到校医院办理住院支票预付款,依据学校规定退休、在职教职工领支票金额1万元以下交10%(离休人员5%)押金,1万元及以上交20%(离休人员10%)押金。一次预领住院支票最高限额为2万元,连续预领累计金额达到4万元需办理结算,否则不再预借住院支票。
七、需要特殊审批的事项
1、购买单件金额500元以上的设备(家具200元以上,具体标准参照上级文件调整)需先到资产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申购、入库手续,总额在2万元以上的需提供采购合同,方可报销。
2、各类维修经费2万元以上报销需附维修合同和审计报告。
3、支付各类合同尾款(设备、维修等)需由供货(维修)单位提出申请,提供合同复印件,经使用方验收确认、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负责人签字后支付。
4、单张票据金额超过1000元,须到财务处领取支票或办理转帐业务,不得自行支付现金。单张发票金额在1000元—5000元刷卡支付的,报销时提供刷卡凭据可办理转卡。一次性付款10万元以上另需财务处处长签字,50万元以上需分管校领导签字。
八、专项经费使用有关规定
1、专项经费指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和学校年度预算安排,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其中上级专项主要有211经费、优势学科、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经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协同创新中心、师资培训、基础实验室建设以及其他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学校专项主要包括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设备购置、大中维修等项目资金。
2、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不得超过立项批准时的范围和额度,涉及到设备采购、维修等,应分别按规定纳入政府采购或学校招投标程序管理。
3、校内专项经费原则上不得支出餐费和劳务费,特殊情况须经批准后方可开支少量劳务费。
4、上级下达的专项,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当年下达的校内专项,原则上要求两年内完成,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延期,但不得超过三年,逾期一律收回。
九、科研经费使用有关规定
根据苏教规[2022]4号文件科研经费的管理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相关规定执行,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按照相关科研管理办法、科研合同、委托协议的要求合理使用。
1、纵向科研项目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按预算规定的开支范围和项目进度执行。横向科研项目按照合同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进行。
2、新设项目需提供任务书或合同(附经费预算表),使用时应严格按照经费预算的开支范围进行。
3、协作费用的转拨须按科研合同并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批。
4、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国际合作交流费、招待费报销需科研管理部门审批。其中劳务费是指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相关人员和聘用人员的劳务性支出。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发放时需注明事由、标准、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本人签收等信息。
5、差旅费应是课题组成员发生的差旅费,其他见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
十、收费票据的管理和使用有关规定
1、常规性、经常性收费项目严格按照以旧换新原则领用票据。对于校内单位临时性召开会议、开办培训等需要领用相关票据的,需由单位提出申请,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票据种类和数量、票据领用责任人、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经财务处处长批准签字后到计划管理科领取。新增的培训收费项目需由收费管理科统一上报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按上述程序领用票据。
2、票据使用时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完整,书写规范,一式三联套开,不得使用红笔。书写大、小写相符,不得涂改。各类票据之间不能串用,严禁私自转让、转借、代开、销毁。
3、收费活动结束后按规定在收费票据扉页上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包括领用人、领用时间、收入小计、作废发票号码等,及时到财务处缴清收取的费用,在使用过的每份票据存根联上注明入账凭证号,并将票据存根交回计划管理科核销。票据严禁跨年度使用,当年领用的票据必须当年核销。
5、需预开票据:先提出承诺经费到账期限、责任等的申请报告由财务处领导签字同意,并附有合同或协议方可办理。
6、需开税务发票:需提供以学校名义签订的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核过的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2份(财务处2份、税务局1份)到随园校区综合核算科办理。
十一、高级财务查询系统操作简介
为方便教职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时了解相关的财务信息,加强财务管理,我校已开通财务网上查询系统,教职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可使用本人工号进行查询,目前可查询内容为个人工资、津贴、项目收支余情况等。
开通网上查询系统手续如下:
1、登陆财务查询系统。教职工先从学校主页进入财务查询平台,根据提示使用本人工号、密码及附加码登陆,初始密码为本人工号。进入系统界面后,左侧菜单栏最下方可以进行个人密码修改。
2、申请项目查询。进入系统后,点击“项目经费本管理--单个项目查询”,在弹出界面内输入所需查询的项目代码后(项目代码中字母需大写),点击“申请项目查询权限”,即完成申请。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项目查询管理权限。非项目负责人因工作需要,申请时请说明理由,且仅限于申请项目查询权限。
3、财务处审核、验证批复。查询申请提交后,财务处审核验证并批复,批复情况可查询(点击“查询财务处批复情况”,即可看到批复情况及已批准、未批准原因等)。
4、查询使用。财务处批准后,该项目将出现在项目列表中,即可进行相关的查询。具体操作可参照网页左侧菜单最下方“使用指南”。
网上预约报账系统使用说明、公积金查询及提取手续详见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主页面中的“财务新闻”滚动栏。
另外,财务处部门网站会不定期发布有关财务通知以及相关信息(如:到款认领,工资中批量补发、扣款说明等),请随时关注。
第二篇:财务业务指南
财务业务指南
(2022年8月1日)
一、原始凭证
(一)取得外单位的原始凭证必须是经国家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票证;
(二)取得外单位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三)原始凭证填制内容完整:日期、单位、填制人、经济业务内容、金额(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等;
(四)原始凭证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挖补;
(五)北京市地税局监制发票均为机打发票,北京市国税局监制发票分为增值税发票(机打发票)和普通零售发票(手写发票);
(六)当年发票务必在次年三月底前报销完毕(每年四月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审计)。
(七)原始凭证丢失,损失自负。
二、报销规范
(一)粘贴
原始凭证必须按时间顺序分类粘贴在粘贴纸上,要求票据完整、金额清晰、左上角对齐、粘贴薄厚均匀。
(二)填制
填制各类报销凭证一律使用黑色或蓝色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 晰(正楷书写名字)。填写内容包括:日期、经济业务内容、经办人(领款人)、费用所属部门、金额(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且不得有任何涂改)、附件张数。按时间顺序分类填写凭证。由他人代办的业务需代办人签字确认。重名重姓的员工在报销时注明员工编号及部门。
(三)要求
1、借款
填写一式三联的《借款单》,注明日期、借款人、部门、用途、项目名称、立项编码(九位)及借款金额。注意:①确认项目是否已在市场部成功立项,取得九位编码的立项号;②借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需提前一天向财务部约款;③借款人需为项目经理及以上职级人员,且个人借款累计金额没有超过5万元,如业务需要项目经理职级以下员工办理借款的,需要分管总经理特别批示,超限额借款的需另写申请,经分管总经理和分管财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④《借款单》一式三联需复写,顺序为红、蓝、黑,借款时员工保存第二联(蓝色);⑤出差借款和机(车)票借款分别填写《借款单》,机(车)票《借款单》交与订票人员换取机(车)票;⑥《借款单》需由借款人亲笔正楷签名,代办借款的,代办人需在《借款单》上签“XX代办”;如借款人无法签名的,需附给借款人汇款的银行汇款单;不允许代他人签名;⑦领款时需携带个人工作胸卡和银行卡(建行或交行);⑧出差借款由分管总经理签批;⑨借款还旧借新,专款专用,项目结束现场工作后应及时报销,考核结束时务必将考核期间内的个人借款清还;⑩清还借款时需以《借款单》第二联(蓝)向财务人员换回 《借款单》第三联(黑色),如以现金形式归还借款的,务必向财务人员索要《收据》。
2、市内交通费 ⑴外勤
在京执业发生的费用需按项目或一个外勤时间段填写《市内交通费报销单》和《差旅费报销单》,经分管总经理签字后报销。注意:①确认项目是否已在管理系统上录入工时;②经办人按项目集中(或按一个外勤时间段)汇总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已签发的《工时核定单》,注明立项号;③《市内交通费报销单》按人和时间顺序填写,分别计算出个人小计金额并签名确认,“拼车”出行的可一起填写并加以注明;④票据的发生时间在外勤期间;⑤项目平均每天费用不得超过30元,计程车票每日票据早晚各一张,若当日票据两张以上应在往返区间内详细注明途经地点,票据不得连号,使用公交充值卡发票的每天16元标准(采用公交和计程车混行的按实际发生金额30元标准内据实报销),使用汽油和停车发票的每天20元标准,单程减半计算;⑥本市外勤不报销中午餐费,餐补已随工资发放;⑦外勤补助每人每天30元。⑵其他
外出办事发生的计程车票据需填写《市内交通费报销单》和《支出凭单》报销。《市内交通费报销单》按时间顺序填写,注明起止具体地点、经办事由,按月汇总后填写《支出凭单》,经分管总经理签字后审核报销。
3、外埠差旅费
外埠执业、开会、培训等需按项目或一次往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经分管总经理签字后报销。注意:①确认项目是否已在管理系统上录入工时;②外埠发生的各项费用分类汇总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并附已签发的填写完整的《工时核定单》,注明立项号;③往返火车票、机票按时间顺序填写明细,软卧车票应由分管总经理特批,春节、十一期间直接回家和节假日后从家直接去项目地的车票需经分管总经理签批同意,标准参照回京或离京人员费用;④住宿费务必附宾馆打印的消费明细单;⑤外埠交通、餐费客户不负担的平均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凭当地有效期内发票据实报销),购买食品发票超餐费标准的或大额的须有明细,由分管总经理特批;⑥往返火车站、机场的交通费不超过130元,凭有效车票据实报销,车票应与往返火车票及机票日期相符,自驾车的可在标准内据实报销车站、机场的停车费和过桥费及20元的汽油补助;⑦外勤补助每人每天50元(各会计学院的培训及培训部安排的培训无补助);⑧其他外埠费用需随项目一同报销,遗漏不补,含:异地银行取款手续费(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借款金额,票据应加盖银行印章,只报销出差时段的费用)、订票手续费(票据应为正规发票)、底稿邮寄费(附邮寄清单)、上网费,不含:洗衣费、国内电话费等自费项目;⑨冲销预借款的,需在单据上注明所冲借款的借款人姓名及金额,并附《借款单》第二联(蓝色);⑩领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提前与财务部约款。
4、外聘人员费用 外聘人员含外聘专家和实习生,按月结算劳务费用,各部秘书按外聘专家和实习生分别填写《外聘人员劳务汇总表》和《实习人员补助汇总表》,经分管总经理、董事长或总裁签字后报财务部,《实习人员补助汇总表》需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字。注意:①确认管理系统中是否录入外聘人员信息;②外聘专家按劳务计算个人所得税,实习生按工薪计算个人所得税;③外聘人员信息填写完整,身份证号码和建设银行卡号(必须本人卡)提供准确(专业公司的外聘人员通过交通银行卡发放);④职能部门的外聘人员不在管理系统中录入,按月报销补助和费用;⑤每月10日前秘书将签批完整的纸质汇总表报财务部,将《实习补助、劳务费发放明细表》的电子版发至财务部指定邮箱,15日财务部通过银行发放到个人账户;⑥外聘人员的外勤费用随项目一同报销,费用标准同本所员工;⑦分管总经理对外聘人员的真实性负责,各部秘书保存外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备查。
5、加班费用
加班费用采取按月或按项目集中报销方式,按月报销适用于零星业务或行政人员加班,按项目报销适用于大型项目的公司内集体加班。填制《支出凭单》报销,并附《市内交通费报销表》及餐费明细表,需经分管总经理签批。注意:①加班的确认:工作日晚上加班超过2小时,节假日加班超过4小时的加班费用方可报销;②票据发生日期应在加班日;③交通费,加班日晚21:00以后的计程车票据实报销,节假日30元以内据实报销,公交充值卡单程8元,自驾车单程10元,标准不累加;④餐费,每人每次20元,自制明细表,注明 日期、参与人员及金额;⑤按项目报销的需注明立项号;⑥外勤日在客户处加班的随项目费用一同报销,标准不累加,如:晚21:00后据实报销了计程车交通费,则当日的公交按单程8元计算;⑦公司内加班的费用可以与项目外勤费用一同报销,需按加班费用的要求填制报销单据。
6、代垫差旅费
代垫差旅费指应由客户支付的而暂由本所垫支的费用,即未来无需开具发票的收款,应事先告知财务,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应收取客户的款项金额、项目立项号,由分管总经理签批。注意:①财务部可协助代管票据,但代管的票据仅限于已审核并将入帐的;②需在《代垫费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经办人签字确认;③取走代管的票据时也需经办人签字确认。
7、项目合作费
项目合作费在确认合作项目的款项收到后方可支付,填写《合作项目支付审批表》和《支出凭单》,附合作单位的正式发票、银行信息和《合作协议》,注明立项号,经分管总经理、董事长或总裁签字后转账支付。
8、培训费用
本市培训填制《支出凭单》,并附《市内交通费报销单》,外埠培训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报销时应注明培训内容,培训无外勤补助。费用经培训部经理确认后,由分管总经理和分管财务总经理签批。
9、部门活动费 部门活动费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为一,每年每人标准300元,以活动日在册人数为准,跨考核使用部门活动费的以6月30日在册人数计算费用标准。填制《支出凭单》,附部门人员明细表,由分管总经理和分管财务总经理签批。注意:①部门人员指正式在册员工,不含外聘人员;②活动费不得以补助形式发放员工;③仅限集体活动使用;④超支部分由部门自行解决。
10、电话费
电话费每半年报销一次,每年七月和十二月下旬开始足额报销半年的电话费,填制《支出凭单》,由分管总经理签批。注意:①按职级标准足额报销半年电话费,不足部分视同放弃;②有效票据为办公用品类发票、话费充值卡发票,付款单位必须是单位名称(付款单位为“个人”或员工姓名的一律不得使用);③电话费报销额度当年有效,过期作废(即当年电话费在次年3月底前报销完毕);④离职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一并结算电话费;⑤15日(含)前入所按一个月计算,15日后入所按半个月计算;15日(含)前离所按半个月计算,15日后离所按一个月计算;⑥《支出凭证》填写要求:审计X部办公费,员工本人签名。
11、办公费用
办公费用报销应填写《支出凭单》,经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确认,由分管总经理和分管财务总经理签批。注意:①购臵固定资产的需附购臵申请,大批采购的还需附采购合同;②报销办公用品的需附明细单;③报销邮费需注明所属月份,部门金额;④报销印章的需附 印章明细;⑤为各专业公司支付的办公费开具对应公司的发票。
12、计算机维修费用
填写《支出凭单》,经信息部经理确认费用所属,由分管总经理和分管财务总经理签批,在各专业公司的员工开具相应公司的发票。
13、会议费用
凡报销会议费的,须将会议相关费用的各类票据集中,填写《支出凭单》,由分管财务总经理签批,附相关会议证明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议题、日程和费用标准等内容。
14、其他费用
凡报销存档费、图书及办公用品等,填写《支出凭单》,由分管总经理和分管财务总经理签批,购臵大额资产的需附购买合同。
三、特别说明
1、各项借款、费用应在业务结束后1个月内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无故拖延造成的损失自负。上一会计的费用应在次年3月底前报销完毕,考核期的费用应在每年6月底前报销完毕。
2、外币业务按外币兑换结算单汇率计算,无兑换结算单的按报销当月1日的中间牌价计算。
3、北京市城区以外的外勤费用视具体情况而定,不住宿的参照本市标准,计程车可据实报,集体自驾车的标准内报销汽油,另报销过桥费;住宿的(客户负担住宿费的需提供住宿费单据的复印件)参照外埠标准报销。特殊情况的由分管总经理批示“据实报销”后报销。
4、报销凭证上的签字不得使用手签章。
5、为避免员工多次往返财务,在填写报销单据时,对项目费用超标事项提前写说明,分管总经理签批“据实报销”;对超过报销范围的费用,需要另写支付申请,经分管总经理和分管财务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6、关于原始发票丢失问题的处理:①取得收款单位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写丢失情况说明,经分管总经理和分管财务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②机票、火车票丢失的写情况说明,注明时间、车次、往返地点、事由、丢失原因,当事人、证明人签字,经分管总经理和分管财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③凡属个人保管票据不当造成的丢失,一律自行承担经济损失,不得用其他票据抵顶。对无法取得正规发票的需要提供相关的付款证明(如收据等,无法提供付款证明的不予确认),经批准才能用票据抵顶。
四、其他事项
1、为避免项目招投标出现“撞标”现象,凡涉及项目招投标的且需要财务部提供相关信息的,请务必先与市场部联系备案后,再由市场部联系财务部取得相关数据。需要开具“资信证明”的应提交投标书复印件以及分管总经理签字的申请单(需有市场部备案号)办理。
2、员工向财务交存银行票据(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务必在《收取银行票据登记本》上完整登记相关信息,并将银行票据交予财务人员确认。对于实际付款单位和发票付款单位不一致的需要另写说明,由分管总经理签字确认。
3、各部秘书负责到财务部开具发票,并将开票情况和发票去向 自行登记,避免重复开票和丢失发票现象(对丢失发票的将予以通告)。
4、各项目的收款、开票、预收款情况请员工在事务所的“业务管理系统”中的“财务及统计”下查询,未开通查询权限的请与各部门秘书联系查询。对于项目的预收款项请及时确认,并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5、按照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境外汇款美元1万元(含)以上的需向银行提交《业务约定书》复印件确认款项来源,如汇款单位与协议单位不一致的需另行出具协议单位委托付款的说明。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 拾佰仟万元角分整
第三篇:生育保险报销业务办理指南
成都市武侯区社保局生育保险报销业务办理指南
报销时段:婴儿出生90天以内。
办理机构:武侯区社保局
享受对象和条件:从报销当月开始倒推,在武侯区连续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单位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的女方报销,女方未参加社保或者不符合条件的,男方报销。
报销办理方式:单位经办人和员工协同办理,员工准备完备相关资料证件,单位出具盖章的业务办理审批表。
所需证件和资料:
1.成都市生育待遇审批表 或者 成都市计划生育医疗手术费待遇审
批表 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户口本 社保卡 结婚证 准生证、一孩生育服
务证、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女方未参加社保的证明或者参加社保不符合报销条件的证明。
3.女方生育住院的 入院证、出院证、医院发票、医疗手术和药物清
单。
4.婴儿在成都市以外的医院出生的需要医院盖章的异地生育审批表。
5.准生证在成都以外地区办理的,应先到户籍所在地为婴儿上户口,提供准生证复印件、户籍资料原件和办理户口的批复单加盖鲜章。在成都市办理准生证的需要出生证明原件。
第四篇:《报销指南》
报销指南
并加盖报销单位的公章。需要单位领导审批的或填写《特殊事项说明》的,应先去办理并将审批手续附在报销单后。如报销公务接待费,应将经领导审批的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附在报销凭证后。
四、将整理好的单据送到财务报账大厅预约接单处交由会计人员处理。报销金额不得随意修改,如果将金额改小,可由经办人员确认;如将金额改大,必须由项目负责人重新签字。
五、报销要求
(一)购买实物、服务的发票(发票内容为统称的)必须附销货方盖章的购物清单。二万元以上的材料采购需要提供采购合同。购买购物卡的发票一律不得报销。
(二)购买打印纸、复印纸、硒鼓、墨盒、碳粉、色带的应在学校以下指定商户购买: 富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中维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济南方菱经贸有限公司。
购买飞机票原则上应在山东世纪航空拓展有限公司、济南阳光之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民航客货销售代理公司购买。
在“携程”、“去哪儿网”等网站购买的飞机票也可以报销。在异地可自主购买机票。
(三)发票背面必须由经办人签字。
为避免重复劳动,对相同的经济业务,原始单据金额较小且比较零散的,如市内交通费、公共汽车票、邮费等,可不在每张原始单据后签名。
山东大学报销指南
(四)个人电话费报销,一般应按照“本次实交”、“充值金额”、“预付款”的金额报销。
预交话费后打印的各月话费明细发票不予报销;违约金不予报销。
(五)单张发票5000元以上应选择转账(支票/电汇)方式,连号发票视同一张发票处理。若购买时已刷卡支付,则应提供刷卡POS单,报销时可转卡支付。如不能提供POS单且需要转卡支付的,5000元至10000元由科长审批(附pos单可直接报销),10000元以上由分管副部长审批(20000元以下的若附pos单可直接报销)。
在机电市场、科技市场等不同商户购货,因发票统一由市场开具,连号发票(或同一天开具)合计金额在20000元以下的,具有购货明细的可不履行报批手续直接报销; 合计金额超过20000元的,需履行报批手续。
(六)单张发票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需填写大额资金支付审批单(见校园网“财务系统”-“表格下载”栏目),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一)固定资产报销:应提供合同、发票、“设备购置申请表”、“设备验收单”。
(二)如需要借款,借款时提供“借款单(286号执行。
(一)外出参加会议的会议费报销:提供会议举办单位盖章的会议通知,无书面通知的可以打印相关网页或邮件,连同参会的差旅费一起报销。会议指定住宿宾馆超住宿费标准的可以正常报销。
(二)自行举办会议费报销:提供会议通知、会议决算表、会议签到簿等资料,委托旅行社承办会议的还要提供合同。会议决算表需经所在二级单位领导审批签字。举办会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严禁借会议名义铺张浪费、发放礼品,公款旅游等。不得在五星级酒店举办会议。
会议综合定额为每人每天450元,特殊情况需经财务部审批。
三、差旅费
差旅费报销执行《山东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山大财字【2022】7号)。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常驻地至机场、火车站、汽车站间往返的市内交通费可以报销,不在80元的包干范围之内。外地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含外地机场到市区的交通费等)在80元的包干范围内,一律不再报销。
(一)用单位公用经费出差报销
报销时应当提供公务外出计划申报单(见校园网“财务系统”-“表格下载”栏目)、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的应附会议通知或培训通知,调研应附调研说明。票据不全的,提供《特殊事项说明》(见校园网“财务系统”-“表格下载”
山东大学报销指南
栏目),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所在单位领导(单位院长、书记、分管科研副院长、分管财务副院长均可,以下简称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二)用科研经费出差报销
1、由项目负责人审批,暂不填写《山东大学公务外出活动审批单》。
2、科研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超过规定等级的,或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标准的,超额部分可以在横向科研经费或个人发展基金报销。
3、城市间往返交通费、出差地住宿费发票均全的属于正常情况,可直接报销。
4、如无住宿费发票、城市间交通费等票据之一的,需要申领差旅补助的,需提供《特殊事项说明》(见校园网“财务系统”-“表格下载”栏目),经项目负责人确认、所在单位领导审批签字后据实发放差旅补助。
5、如城市间往返交通费、出差地住宿费三张票据缺一张的,不要差旅费补助的,可直接报销。
6、城市间往返交通费、出差地住宿费三张票据缺两张的,一般不再报销。如有特殊情况,需一事一单的填写《特殊事项说明》,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所在单位领导审批签字后报销。
四、公务接待费报销
公务接待费执行《山东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山大综字
山东大学报销指南
【2022】4号)文件。
公务接待费包括接待来宾发生的餐费、济南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
加班用餐不属于接待费范畴,可以直接报销。
(一)单位公用经费报销接待费
报销时应提供财务票据、单位公函(邀请函、访问函、会议通知等证明公务活动的有关材料)、接待审批单及接待清单(正反面打印)。
(二)科研经费报销接待费
可不填写《山东大学公务接待审批单》。单次招待费金额不超过800元(含)的,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单次招待费金额超过800元的,还需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并在发票上签字。
五、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印刷费、数据采集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不应使用纵向经费购买通用性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
该类单笔二万元以上的支出应提供合同,其中报销出版费需全部提供合同。
六、探亲费报销
(一)填写《山东大学教职工探亲路费报销审批表》,本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到人事部人事调配科开具报销介绍信,凭报销介绍信、车票,经财务部王延太副部长签字后至报账大厅办理报销事宜。
山东大学报销指南
人事调配科办公室地址: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五层B535 联系电话:88364303 88364188
(二)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资津贴之和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三)车票起止地点应与报销介绍信上所注明的地点一致。出租车发票、飞机票不予报销,无差旅费补助。
注:探配偶1次/年(需配偶方出据未享受探亲待遇证明);未婚职工探父母1次/年(转正定级后享受);已婚职工探父母1次/4年。探亲时间一般安排在寒、暑假。
七、培训费
培训费报销参照《山东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鲁财行【2022】5号)文件精神执行。
(一)学校承认学历的学费报销:经人事部批准,可报销30%,其余学费经学院同意按其承担的比例可从学院发展基金或奖福基金报销。
注:由于发票不能分割,应在所属单位与人事部审核完后一起报销,不能单独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学费部分不得在科研经费支出。
(二)学校不承认学历的培训费报销:应附报销结算单、发票、培训通知或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参加培训的说明(单位盖章,院领导签字)。培训费开支不得超过400元/人/天。
注:纵向科研经费一般不得开支培训费。
山东大学报销指南
八、其他
(一)办公或实验用房租赁费
需附租赁合同及情况说明;
办公用房、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需附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二)修缮工程款
需附合同、发票、审计处出具的修缮工程预算审计书,超过20万的附招标办开具的付款通知书。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
发票,收费项目明细、测试清单、收费标准,二万元以上的测试化验加工费还要提供相关合同、协议。
(四)学生实习费
需附本科生院审批的“山东大学学生实习经费汇总结算单”、发票。如向学生发放补助,还应附“学生定额补助费用领款单”。以上两种表格均见校园网“财务系统”-“表格下载”栏目。
(五)旅行社开具的考察费
需附考察费用情况说明(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六)青苗补偿费、土地租赁费
需附合同、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开的税务发票或收款人签字的收据。
(七)投标保证金
山东大学报销指南
科研人员用个人的资金交给外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未中标后退给学校银行账户的,可写出情况说明将该资金转卡支付给本人。
一、校内学生助研津贴(劳务费)的发放
(一)适用人员类型:校内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
(二)通过酬金系统发放,录入学生相关信息后,打印“山东大学劳务费(助研津贴)发放表”,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交至财务部报账大厅8号、9号窗口进行账务处理。
每月月中和月末集中发放两次。
(三)具体操作请查询:山东大学财务信息门户—报销指南—山东大学酬金系统使用说明。
(四)通过酬金系统发放的助研津贴,每人每月3500元以上的代扣个人所得税。
(五)通过酬金系统的不必再通过预约系统。
二、专家劳务费的发放
专家劳务费发放需要提供:《专家劳务费发放表》,需领款人本人签字,学院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专家劳务费发放表》在校园网“财务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中可下载
(一)校内专家劳务费的发放,在财务处报账大厅18号窗口办理。
(二)校外专家劳务费的发放,属于一次性劳务,800元以上扣税。可以领取现金,也可通过预约系统,提供领款人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银行卡号限于:中行、工行、建行(借记卡)三家银行。
财务部提供计税工具,可在校园网“财务系统”-“表格下载”
山东大学报销指南
栏目中下载。
(三)外籍专家劳务费的发放:需提供《专家劳务费发放表》、护照复印件,在18号窗口办理此项业务。
三、临时用工人员劳务费的发放
(一)提供山东大学劳务费发放表,需领款人本人签字,学院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财务部提供计税工具表格,可在校园网“财务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二)外聘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等非学校人员提供的劳务:属于一次性劳务,800元以上扣税。可以领取现金,也可通过预约系统,提供领款人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银行卡限于中行、工行、建行(借记卡)三家银行。
(三)校内职工发放劳务费
1、阅卷费、监考费等可以用《劳务费发放表》领取现金。
2、其他内容发放给校内职工的,如讲课费、答辩费、专家费等需在中心校区财务部报账大厅18号窗口办理。
山东大学报销指南
第五篇:报销指南
报销指南
并加盖报销单位的公章。需要单位领导审批的或填写《特殊事项说明》的,应先去办理并将审批手续附在报销单后。如报销公务接待费,应将经领导审批的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附在报销凭证后。
四、将整理好的单据送到财务报账大厅预约接单处交由会计人员处理。报销金额不得随意修改,如果将金额改小,可由经办人员确认;如将金额改大,必须由项目负责人重新签字。
五、报销要求
(一)购买实物、服务的发票(发票内容为统称的)必须附销货方盖章的购物清单。二万元以上的材料采购需要提供采购合同。购买购物卡的发票一律不得报销。
(二)购买打印纸、复印纸、硒鼓、墨盒、碳粉、色带的应在学校以下指定商户购买: 富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中维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济南方菱经贸有限公司。
(三)发票背面必须由经办人签字,购买物品的还需验收人签字。
为避免重复劳动,对相同的经济业务,原始单据金额较小且比较零散的,如市内交通费、公共汽车票、邮费等,可不在每张原始单据后签名。
(四)个人电话费报销,一般应按照“本次实交”、“充值金额”、“预付款”的金额报销。
预交话费后打印的各月话费明细发票不予报销;违约金不予报销。
(五)单张发票伍仟元以上应选择转账(支票/电汇)方式,连号发
山东大学报销指南
票视同一张发票处理。若购买时已刷卡支付,则应提供刷卡POS单,贰万元以下的可直接转卡支付。如不能提供POS单且需要转卡支付的,伍仟元至一万元由科长审批,一万元以上由分管副部长审批。
在机电市场、科技市场等不同商户购货,因发票统一由市场开具,连号发票(或同一天开具)合计金额在两万元以下的,具有购货明细的可不履行报批手续直接报销;合计金额超过两万元的,需履行报批手续。
(六)单张发票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需填写大额资金支付审批单(见校园网“财务系统”-“表格下载”栏目),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注意:除以上附件之外,借款时或者未办理借款直接报销的,10-20万的设备还需附资产部“评标结果表”,20万以上的设备还需附招标办开具的“付款通知书”。
(三)进口设备
1、直接报销:应提供“进口设备技术及售后服务协议”、“进出口公司对山东大学的付款通知书”、“设备购置申请表”、招标办开出的“付款通知书”、“进出口公司与供应商的合同”、“仪器设备验收单”、发票。
2、借款时,应提供“借款单(经所在二级单位领导审批签字。举办会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严禁借会议名义铺张浪费、发放礼品,公款旅游等。不得在五星级酒店举办会议。
会议综合定额为每人每天450元,特殊情况需经财务部审批。
三、差旅费
差旅费报销执行《山东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山大财字【2022】7号)。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常驻地至机场、火车站、汽车站间往返的市内交通费可以报销,不在80元的包干范围之内。外地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含外地机场到市区的交通费等)在80元的包干范围内,一律不再报销。
(一)用单位公用经费出差报销
报销时应当提供公务外出计划申报单(见校园网“财务系统”-“表格下载”栏目)、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的应附会议通知或培训通知。城市间往返交通费、出差地住宿费发票不全的(即有搭车或对方接待住宿的情况),提供《特殊事项说明》(见校园网“财务系统”-“表格下载”栏目),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所在单位领导(单位院长、书记、分管科研副院长、分管财务副院长均可,以下简称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二)用科研经费出差报销
1、由项目负责人审批,暂不填写《山东大学公务外出活动审批单》。
山东大学报销指南
2、科研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超过规定等级的,或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标准的,超额部分可以在横向科研经费或个人发展基金报销。
3、城市间往返交通费、出差地住宿费发票均全的属于正常情况,可直接报销。
4、如无住宿费发票、城市间交通费等票据之一的,需要申领差旅补助的,需提供《特殊事项说明》(见校园网“财务系统”-“表格下载”栏目),经项目负责人确认、所在单位领导审批签字后据实发放差旅补助。
5、如城市间往返交通费、出差地住宿费三张票据缺一张的,不要差旅费补助的,可直接报销。
6、城市间往返交通费、出差地住宿费三张票据缺两张的,一般不再报销。如有特殊情况,需一事一单的填写《特殊事项说明》,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所在单位领导审批签字后报销。
四、公务接待费报销
公务接待费执行《山东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山大综字【2022】4号)文件。
公务接待费包括接待来宾发生的餐费、济南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
加班用餐不属于接待费范畴,可以直接报销。
(一)单位公用经费报销接待费
报销时应提供财务票据、单位公函(邀请函、访问函、会议通知
山东大学报销指南
等证明公务活动的有关材料)、接待审批单及接待清单(正反面打印)。
(二)科研经费报销接待费
可不填写《山东大学公务接待审批单》。单次招待费金额不超过800元(含)的,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单次招待费金额超过800元的,还需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并在发票上签字。
五、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印刷费、数据采集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不应使用纵向经费购买通用性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
该类单笔二万元以上的支出应提供合同,其中报销出版费需全部提供合同。
六、探亲费报销
(一)填写《山东大学教职工探亲路费报销审批表》,本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到人事部人事调配科开具报销介绍信,凭报销介绍信、车票,经财务部王延太副部长签字后至报账大厅办理报销事宜。人事调配科办公室地址: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五层B535 联系电话:88364303 88364188
(二)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资津贴之和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三)车票起止地点应与报销介绍信上所注明的地点一致。出租
山东大学报销指南
车发票、飞机票不予报销,无差旅费补助。
注:探配偶1次/年(需配偶方出据未享受探亲待遇证明);未婚职工探父母1次/年(转正定级后享受);已婚职工探父母1次/4年。探亲时间一般安排在寒、暑假。
七、培训费
培训费报销参照《山东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鲁财行【2022】5号)文件精神执行。
(一)学校承认学历的学费报销:经人事部批准,可报销30%,其余学费经学院同意按其承担的比例可从学院发展基金或奖福基金报销。
注:由于发票不能分割,应在所属单位与人事部审核完后一起报销,不能单独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学费部分不得在科研经费支出。
(二)学校不承认学历的培训费报销:应附报销结算单、发票、培训通知或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参加培训的说明(单位盖章,院领导签字)。培训费开支不得超过400元/人/天。
注:纵向科研经费一般不得开支培训费。
八、其他
(一)办公或实验用房租赁费
需附租赁合同及情况说明;
办公用房、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需附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二)修缮工程款
山东大学报销指南
需附合同、发票、审计处出具的修缮工程预算审计书,超过20万的附招标办开具的付款通知书。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
需附发票,收费项目明细、测试清单、收费标准,二万元以上的测试化验加工费还要提供相关合同、协议。
(四)学生实习费
需附本科生院审批的“山东大学学生实习经费汇总结算单”、发票。如向学生发放补助,还应附“学生定额补助费用领款单”。以上两种表格均见校园网“财务系统”-“表格下载”栏目。
(五)旅行社开具的考察费
需附考察费用情况说明(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六)青苗补偿费、土地租赁费
需附合同、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开的税务发票或收款人签字的收据。
(七)投标保证金
科研人员用个人的资金交给外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未中标后退给学校银行账户的,可写出情况说明将该资金转卡支付给本人。
三、车型为“1型客车”以外的过路过桥费一般不予报销。
四、手机及手机附属品、掌上电脑、游戏机等不予报销。
五、外地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不再报销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外地市内交通费用,包括公交、地铁、的票等。
六、个人或家庭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有线电视费不予报销。
七、烟酒、海参、阿胶等补品礼品、会议用鲜花发票不予报销。
八、火车餐车票、洗浴中心、足疗会所、健身中心、娱乐场所的发票,无论开什么内容都不予报销。
九、邮局银行汇款的手续费收据不是正式发票,不予报销。
十、车辆维修费、保险费、车辆年检费等不得报销。
办公经费、管理费、教学维持费、研究生经费、奖福基金、发展基金等不得报销车辆维持费。经学校批准留用的公车费用除外。
签字,学院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可通过预约系统预约报销,也可在报销窗口领取现金。若专家为学校教工,需在中心校区财务报账大厅18号窗口办理。
三、对校内职工发放
(一)对职工发放阅卷费、监考费等可以用《劳务费发放表》领取现金。
(二)发放其他内容的,如讲课费、答辩费、专家费等需在中心校区财务部报账大厅18号窗口办理。
四、劳务报酬发放
填写《劳务费发放表》,必须领款人本人签字,项目负责人审批、学院盖章。可通过预约系统预约报销,也可在对外窗口报销领取现金。
提示:文中提到的所有表格均可在校园网“财务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山东大学报销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