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气象气球使用说明书
气象气球使用说明书
一、概述
气象气球是采用乳胶为主要原料,再配合适量配合剂加工而成。使用前,在球体内充入一定量氢/氦气后,利用在空气中的浮力,用于探测不同高度空气要素/携带无线电探空仪探测高空空气要素。
主要适用于地方/部队的高空站、高空天气站、探空站及生产与气象气球配套使用的气象仪器/装备的生产单位。
二、使用规则
1、冬季使用前应在不低于10℃的房间内放置24小时以上。夏季,气球贮存温度不得超过35℃。
2、气球应在施放前0.5~1.0小时,开始准备充气。充气前,先把球内空气挤出,将球嘴扎牢在充气嘴上,慢慢地灌入氢/氦气,等气球直立时,停止充气,仔细听听有无漏气之处,并检查有无沙眼等外观缺陷后,再继续充气至所需净举力。
3、充气前必须打扫干净充气房的地面卫生,不能直接将气球放置地面充气,地面应有遮盖物,或放置在专用充气台上充气。勿使球皮接触表面粗糙、锋利与勾爪物体(如金属物、石头、土、粗糙板面等物体),不得使气球在强烈的日光下爆晒。
应注意不要用热氢/氦气灌球,使用前/充气前不应任意拉扯球皮和使球皮受压、揉搓等,应小心轻放在地面遮盖物/充气台上。
4、充气人员必须配戴橡胶/纱手套,以免手指甲或油污损坏球皮。
5、气球开始充气时应缓慢,充气流量不能过大(一般灌一个700克/750克球以20分钟左右为宜),以免使球皮与地面遮盖物/接触物产生剧烈磨擦。
6、充气后要及时施放,停置时间不宜超过30分钟。
7、充气时必须防止水分及杂物混入(一般应采用电解法制氢,氢气的纯度尽可能在99%以上),充入的氢气温度不得超过40℃。
8、充气前应根据施放的天气情况调节好净举力和总举力,净举力应尽可能与规定指标(见出口气象气球技术参数)接近(特殊情况可根据当地经验指标调整),充气至气球、法码距地面20厘米即可;平均升速(与净举力、天气状况有关)尽可能控制与指标(见出口气象气球技术参数)接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举力=气球重量 平衡器(俗称充气嘴)重量 法码重量 净举力=总举力-气球重量-探空仪重量-挂绳重量 即净举力=平衡器重量 法码重量-探空仪重量-挂绳重量
如此可计算出所需挂法码重量。例:净举力要控制为2000克,充气平衡器重量为1000克,探空仪重量450克,挂绳重量70克(这些数据在施放前可确定)即得所需法码重量为: 法码重量=2000 450 70-1000=1520克
以750克球为例,净举力一般在1000克~1500克左右,不同地区在不同季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在雨天、雪天应适当加大净举力。
净举力不宜过大,因净举力与升速的关系曲线接近于对数关系,到达一定净举力后,升速就不容易增大了,净举力增加很多,而升速增加却很少,反而由于气球充气太多而严重的影响了施放高度,故净举力不宜过大。各地区应根据实践中摸索出的适于本地的合适的净举力,确保具有较高的施放高度。
三、运输贮存规则
1、在运输过程中成品箱上必须有遮盖物,不得任其风吹、雨打、日晒。
2、运输和贮存中必须放置于干燥的地方,禁止与酸、碱、油类易燃物、铜、锰等金属或其他对橡胶有害的物质接触/存放一起。
3、气球应存放于通风良好、阴凉干燥的库房内。
4、气球应防止离地面20厘米以上的货架上,堆垛不宜过大,堆垛间应有适当距离,以保持通风良好。
5、放置气球的地方要离热源1米以外。
6、气球在贮存过程中要每3个月须将装成品的木、纸箱翻动一次。
7、贮存期以不超过18个月为宜。
注:无线电探空仪(Radio sonde):由气球携带的仪器,装备有用于测量一个或几个气象变量(气压、温度、湿度等)的传感器,穿过大气并借助无线电发射机将探测讯号传送给观测站。
无线电探空仪可系于一气球下升空或从飞机、火箭上下投(下投探空仪)。
高空站、高空天气站、探空站(Upper air station, upper air synoptic station, aerological station):进行高空观测的地面站。
探空(Sounding):通过由气球、飞机、风筝、滑翔机等携带的仪器测定一个或几个高空气象变量。高空观测(Upper air observation):在自由大气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进行的气象观测。
第二篇:气象防雷施放气球等行业
气象、防雷、施放气球等行业
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潍坊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标准化发布办法
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内容包括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十四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高到低分为红色预警信号、橙色预警信号、黄色预警信号、蓝色预警信号。
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含变更)实行分级签发制。蓝色、黄色、橙色预警信号由分管副局长签发,红色预警信号由局长或者其授权人员签发。
三、同时出现或者预报可能出现多种气象灾害时,可以按照相对应的标准同时发布多种预警信号。也可以根据服务效果,以其中一种或几种预警信号为主发布,同时在发布内容中明确其他灾种的相关预警信息;但是多个灾种同时达到橙色及以上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应当同时发布多个灾种的预警信号。
四、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用语应当遵循“重点突出、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原则,准确描述发布台站、发布时间、气象灾害种类、预警信号等级、实况和发展趋势、影响范围、防御指南等。
五、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若灾害状况维持同一预
警标准并且长时间持续,每天只需确认一次预警信号,不需连续多次发布预警信号。
六、气象部门发布、更新或者解除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应当及时通过决策气象服务短信平台或以传真、电话等方式报告本级人民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并通过电视、网络、“12121”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告。
七、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八、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的管理工作。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如需转载或引用预警信号,必须要注明出处。
九、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气象台站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导致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出现重大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按照潍坊市气象局制定的《预警信号发布标准》执行。
附件:
预警信号发布标准
(一)台风。
1.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
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2.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3.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4.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二)暴雨。
1.预计本市1/3以上气象观测站(指本市的国家气候基准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国家一般气象站,下同)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或者本市未达到1/3以上气象观测站标准,但预计部分地区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2.预计本市1/3以上气象观测站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或者本市未达到1/3以上气象观测站标准,但预计部
分地区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3.预计本市1/3以上气象观测站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或者本市未达到1/3以上气象观测站标准,但预计部分地区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可能或已经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4.预计本市1/3以上气象观测站3小时降水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继续。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或者本市未达到1/3以上气象观测站标准,但预计部分地区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可能或已经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三)暴雪。
1.预计本市1/3以上气象观测站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或者本市未达到1/3以上气象观测站标准,但预计部分地区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农牧业等造成较大影
响。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2.预计本市1/3以上气象观测站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或者本市未达到1/3以上气象观测站标准,但预计部分地区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农牧业等造成较大影响。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3.预计本市1/3以上气象观测站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或者本市未达到1/3以上气象观测站标准,但预计部分地区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农牧业等造成重大影响。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4.预计本市1/3以上气象观测站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或者本市未达到1/3以上气象观测站标准,但预计部分地区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农牧业等造成重大影响。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四)寒潮。
1.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5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5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发布寒潮蓝色预警信号。
2.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发布寒潮黄色预警信号。
3.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发布寒潮橙色预警信号。
4.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发布寒潮红色预警信号。
(五)大风。
1.预计本市24小时内可能受到大风影响,内陆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
并可能持续。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沿海气象台站24小时内可能受到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结合当地特点,可只发布大风警报。
2.预计本市12小时内可能受到大风影响,内陆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发布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沿海气象台站12小时内可能受到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结合当地特点,可发布大风黄色预警信号或者只发布大风警报。
3.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6小时内可能受到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发布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4.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6小时内可能出现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发布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六)沙尘暴。
1.预计本市1/3以上气象观测站12小时内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1000米),或者已经出现沙尘暴天气
并可能持续。发布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
2.预计本市1/3以上气象观测站6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发布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
3.预计本市1/3以上气象观测站6小时内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或者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发布沙尘暴红色预警信号。
(七)高温。
1.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2.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3.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八)干旱。
1.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重旱(气象干旱为25~50年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4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发布干旱橙色预警信号。
2.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特旱(气象干旱为50年以上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6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发布干旱红色预警信号。
(九)雷电。
1.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2.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发布雷电橙色预警信号。
3.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 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发布雷电红色预警信号。
(十)冰雹。
1.预计本市1/3以上气象观测站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发布冰雹橙色预警信号。
2.预计本市1/3以上气象观测站2小时内出现冰雹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发布冰雹红色预警信号。
(十一)霜冻。
霜冻预警信号一般在每年3月下旬至5月上旬、9月下旬至11月上旬期间制作发布。
1.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48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0℃以下,降温幅度达8℃以上,对农业将产生影响,或者已经降到0℃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影响,并可能持续。发布霜冻蓝色预警信号。
2.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零下3℃以下,降温幅度达10℃以上,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或者已经降到零下3℃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严重影响,并可能持续。发布霜冻黄色预警信号。
3.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
度将要下降到零下5℃以下,降温幅度达12℃以上,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或者已经降到零下5℃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严重影响,并将持续。发布霜冻橙色预警信号。
(十二)大雾。
1.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2.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3.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发布大雾红色预警信号。
(十三)霾。
1.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米的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米的霾且可能持续。发布霾黄色预警信号
2.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0米的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0米的霾且可能持续。发布霾橙色预警信号。
(十四)道路结冰。
1.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发布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
2.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发布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
3.预计本市半数以上气象观测站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发布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安全部分节选)(中国气象局令第20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规范雷电灾害管理,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防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雷电灾害防御(以下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等。
第三条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十一条
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的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施工和检测。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构成的,用以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或者系统。
第十二条
对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实行资质认定。
本办法所称防雷工程,是指通过勘察设计和安装防雷装置形成的雷电灾害防御工程实体。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甲级资质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认定;乙级和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
第十三条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资质等级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禁止无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许可范围承担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
第十五条
防雷装置的设计实行审核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符合要求的,由负责审核的气象主管机构
出具核准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负责审核的气象主管机构提出整改要求,退回申请单位修改后重新申请设计审核。未经审核或者未取得核准文件的设计方案,不得交付施工。
第十六条
防雷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监督管理。
在施工中变更和修改设计方案的,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审核。
第十七条
防雷装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装置的竣工验收。
负责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根据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核实。符合要求的,由气象主管机构出具验收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负责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提出整改要求,申请单位整改后重新申请竣工验收。未取得验收合格文件的防雷装置,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
出具检测报告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对隐蔽工程进行逐项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检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第十九条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第二十条
对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机构实行资质认
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对防雷装置检测后,应当出具检测报告。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被检测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报告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依法作出处理。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必须真实可靠。
第二十二条
防雷装置所有人或受托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发现防雷装置存在隐患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已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主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和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
第二十五条
遭受雷电灾害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协助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与鉴定。
第二十六条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上报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雷
电灾情和雷电灾害情况。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项目应当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以确保公共安全。
各级地方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
第二十八条
防雷产品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第二十九条
防雷产品应当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检测机构测试,测试合格并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申请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防雷产品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计量认证、获得资格认可。
第三十条
防雷产品的使用,应当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接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施放气球活动的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一、施放气球活动必须经施放所在地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批准。
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由施放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会同飞行管制部门批准。
二、施放气球的单位必须具有《山东省施放气球资质
证》,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施放气球资格证》。
三、施放气球作业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必须在批准的范围内进行。应当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一)储运气体及充灌、回收气球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监等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施放气球的地点应当与高大建筑物、树木、架空电线、通信线和其他障碍物保持安全的距离,其水平距离一般应大于气球升放高度的1.5倍以上,两相邻气球系留点之间的水平距离也应大于气球升放高度的1.5倍,避免碰撞、摩擦和相互缠绕等。
(三)在施放气球的球体或附属物上必须设置施放单位的名称和危险识别标志(手持施放的小型氦气球除外)。
(四)施放气球应当符合适宜的气象条件。
(五)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不得高于地面150米,但是低于距其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建筑物顶部的除外;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超过地面50米的,必须加装快速放气装置。
(六)施放系留气球必须确保系留牢固。
四、充灌、施放气球作业的最佳时间以夜间或其他行人活动相对较少的时段为宜,避开人流高峰;充灌、施放作业现场应用隔离绳围好(绳上应挂三角小黄旗以示危险),圆形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充灌现场应放置灭火器、沙袋等必要的消防器材;由专人维持现场秩序,防止非工作人员进
入现场;不得带入火种,禁止吸烟;系留气球现场应当有专人值守,以预防和处理意外情况;现场应有危险警示等。
五、依法划设的机场范围内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附件2)内,禁止施放气球。
六、利用气球进行宣传、庆典、广告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无资质证单位施放气球。
七、未取得《山东省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施放气球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施放气球。
八、违反以上规定,按照《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和中国气象局颁布的《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五章“罚则”等规定的处罚条款执行。
第三篇:房屋使用说明书(定稿)
房屋使用说明书
尊敬的房主:
你住上本公司开发的领峰国际 6# 楼商住楼我们的荣幸。你购买(或安置)的住宅方房(营业房)属框剪结构,是四川浩元恒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北京龙安华城设计公司设计。由四川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四川兴恒信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大英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派员监督下完成。工程竣工时,经相关部门检查验收认为:主体结构和各部位、部件、设备、设施完好,设施、设备运转正常,评定为合格工程,同意投入使用。
尊敬的房主,当你入住使用该房屋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该房屋的正常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 设防为6度,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
2、设计荷载(活荷载标准值)上人屋面为2.0KN/㎡,不上人屋面为0.5KN/㎡,公共卫生间、消防楼梯和电梯前室、商场为3.5KN/㎡,风压荷载为0.3KN/㎡,雪压荷载为0.2KN/㎡,卧室、客厅、卫生间设计荷载为2.0KN/㎡,阳台为2.5KN/㎡。尊敬的房主,当你在在使用过程中,安放家具和装修堆放材料时不要超过各部位的设计荷载,以勉影响结构和使用年限。
3、当你需要进行二次装修时,不能在主体墙上开槽打洞、特别是框架剪力墙更不能开槽打洞,以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如确需
要开槽打洞时、必须征得本工程设计人员申报同意后才能实施。否则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二次装修后、建筑垃圾应自行负责或委托他人清除干净,临街面窗防盗栏应根据城市管理部门的要求制作安装。
4、房屋保修本公司按《四川省新建住宅房质量保修书》中规定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实行免费维修,如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正当装修,本公司恕不承担保修责任;
5、你在搬家前做清洁时、严禁用水冲洗室内地面以免给其它房主带来渗漏水迹,相互影响美观;
6、使用下水道时,请不要丢进杂物菜渣、以免引起堵塞。拆装排水、排污管道时,一定要做好防渗漏处理,以免影响其他住户。
7、该房用电量是按一般家用电器标准(照明、洗衣机、电风扇、家用冰箱、家用空调)设计安装的。你若需要安装髙能耗电器设备,请另行申请解决。
8、要按燃气具的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燃气具。如出现火警时,楼梯间设有消防枪、带及报警系统供你灭火时用,请按消防要求正确使用消防设施,或打119电话报警。
9、你使用的窗是塑钢开窗,刮风时关好窗户,注意窗扇脱落伤人造成不幸。
10、爱护共用设,施教育家人和小孩不得损坏屋面及厨卫防水层、露出屋面的管道、气囱、避雷线、消防设施,公共部位的灯具、消防报警系统、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严禁在屋顶上搭建临时
或永久性棚屋。积极参加爱国卫生活动,积极参加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活动,11、祝你在四川浩元恒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楼盘中开心幸福每一天。
12、你需要服务时请你随时电话联系。
开发商:四川浩元恒达实业集团有限公
电话:
承建商:四川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项目经理:电话:
设计单位:电话:
年月日
四川省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
为了加强商品住宅的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对提供的领峰国际商住楼,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住宅,在其结构、部位、部件、设备、设施
第四篇: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使用住房及室内设施,我们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请您细心阅读,正确使用室内设施,减少故障,延长使用寿命。并真诚地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包括您对住房的使用情况提出意见,以改进我们的工作。
一、您所购买的住宅,坐落在栋号楼,是我公司于年建造的住宅房,该住宅为结构,抗震设防基本裂度为 7.5度,质量被定为优良产品。
二、购方须持统一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有关凭证,办理相关手续。
三、建设该住宅楼的有关单位及资质等级
开发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四、本住宅各部分结构性能、标准及使用须知:
1、地基基础:本住宅采用基础。要处理好房屋周围排水,防地表浸透地基内,不要在基础边挖土等。
2、墙体:本住宅使用在部位设钢筋砼圈梁。
砖混结构住宅各纵横墙,使用时严禁改拆开洞,以免破坏结构,影响住房整体稳定和刚度。
3、墙面:外墙为;内墙为不得突出外墙安装防盗网和晒衣架等,请勿重物撞击,以免损坏墙面装修。
4、门窗:本住宅楼分户门使用;内门使用;窗采用。门窗请勿随意拆
装,在使用时请勿用力过大,应轻开轻关,以免损坏零部件。
5、屋面:本住宅屋面防水采用屋面。禁止在不上人屋面上安装太阳能及其他设施;在上人屋面上安装太阳能严禁破坏屋面结构和防水层。严禁在屋面上堆放物品。
6、室内楼地面:本工程楼板采用,地面装修荷载不得超过千克/平方米。厨房地面,卫生间地面。面层底下均做防渗层,墙面。切勿用重物撞击地面或在上面打洞。除厨房、卫生间地面外其他室内楼地面一律不得直接用水冲刷。
7、阳台:荷载为Kg/m2,使用中不得超过此限值,阳台结构形式不得有任何改动(包括拦板降低或外伸)。
五、室内主要设施类型、使用材料、性能、标准及使用须知:
1、室内给水:采用材料的上水管,户设水表一只,严禁私自拆换。水嘴宜轻开轻关
2、室内排水:采用材料的下水管,水管应防止外力打击或撞击;地漏口及便器内不得投放或倾倒垃圾等易堵截物;排水口篦子的污物应定期清除,以免千万堵塞。
3、雨水管:采用材料,设在,请注意保护落水管,经常清理屋面漏水以免堵塞
4、室内供电:采用线暗敷设计,垂直线路暗敷墙内,水平线路暗敷楼地面和顶棚,进户照明线路为平方毫米线,其余为平方毫米线,每户进户线最大允许负荷为8000 千瓦。户设电表一只住户用电负荷不得超过线路及住户的最大允许负荷量,以免造成线路和电器设备的损坏。不得擅拆装电表,电表保险丝承受负荷不得超过进户线最大负荷,室内用电不得乱拆接,要做到安全用电
6、其他设施室内设有有线电视线路,插座处,电话线处,消防设施设备处,使用时请详细阅读相关使用说明书,请不要随意改动
7、房屋设有避雷装置,请注意保护,不得拆卸或截断避雷天线和地线
六、物业管理:小区设有物业管理部门,专门为本住宅小区居民服务。在《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已写明物业管理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有事可直接联系。
七、注意事项:
1、用户不得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结构、外形及色调。在室外进行装修、装饰必须事先向有关管理部门报批后,方可施工,装修时不得影响其它住户的正常使用。
2、不得擅自改装、拆除房屋原有附属设施。如有改动,必须向有关管理部门报批后,方可改动。交房后,用户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3、不得在公共部位、公用走廊等部位违法搭建及堆放杂物。室内外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爱护室外公共绿地及花木,遵守西安市绿化管理条例。
八、本房屋的有关指标标准
本住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房屋层高米
房屋各部位最大使用荷截为千克/平方米
监制说明:
1、本保证书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以及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监制;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本使用说明书;
3、本使用说明书可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商品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
第五篇:住宅使用说明书(样本)
住宅使用说明书(草案)
尊敬的业主:
欢迎您入住本物业项目。
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使用住房及室内设施,我们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本《住宅使用说明书》。请您细心阅读,正确使用室内设施,减少故障,延长使用寿命。并真诚地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包括您对住房的使用情况提出意见,以改进我们的工作。
一、该商品住宅位置:您购买的住宅为玉林中宜·尚品住宅小区__楼___单元___层号。建筑面积____m2,位于____东___西___南___北。
二、建设该住宅楼的有关单位及资质等级:
1、建设单位:xxxx有限公司
2、设计单位:xx设计院
3、施工单位: xx建筑公司
4、质监单位:xxxx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三、本商品住宅的结构类型为_抗震设防基本裂度为_度。(工程部填写)
四、本住宅各部分结构性能、标准及使用须知:(工程部填写)
1、地基基础:本住宅采用______基础。要处理好房屋周围的排水,防止地表水渗入地基内。不要在基础边乱挖及取土等。
2、墙体:本住宅在______部件设钢筋砼圈梁。在部位设抗震构造柱。梁柱严禁重物撞击、改动。砖混住宅纵横墙(承重墙、保温墙均在内),使用时严禁改拆、开洞,以免破坏结构,影响住房整体稳定和刚度。
3、墙面:外墙为______,内墙为______,不得在门窗外安装防盗网和晒衣架等,请勿重物撞击,在上面打洞、乱刻乱画,以免损坏墙面装修。
4、门窗:户门使用______内门使用______;窗采用______。门窗在使用请勿用力过大,不得随意拆装,应轻开轻关,以免损坏零部件。
5、屋面:采用______制作屋面结构层,屋面防水采用______用,为(上人/不上人)屋面。禁止在不上人屋面安装任何设施;在上人屋面安装太阳能或其它设施时,严禁破坏屋面结构和防水层。严禁在屋面上堆放物品,以免破坏屋面防水层或影响屋面排水及造成屋面超载。注意保护落水管并经常清理屋面漏水斗,以免造成堵塞。
6、阳台:活荷载为______Kg/m2,使用中不得超过此限值,阳台结构形式不得有任何改动(包括拦板降低或外伸)。
共3页 17、室内楼地面:地面装修荷载不得超过______公斤/m2,使用荷载不得超过设计标准______公斤/m2,除厨房、卫生间地面有防渗层外,其它室内楼地面一律不准用水直接冲刷。切勿用重物撞击地面。
五、室内主要设施类型、使用材料、性能、标准及使用须知:(工程部填写)
1、上水:厨房卫生间______条管道,采用材料,设水表__只。、水表严禁拆换。请节约用水。
2、排水采用______材料的下水管。水管应防止外力打击;便器内及地漏口不得扔放手纸、卫生巾、塑料袋、杂物及垃圾等易堵物,排水口的污物应经常清除,以免造成堵塞,影响您及他人的正常使用。
3、室内供电采用路供电,暗线敷设。进户线______平方毫米,其余线平方毫米。进户线最大允许负荷为______千瓦。户设电表一只。住户要做到安全用电,不得超过线路及户表的最大允许负荷量,不乱动电表及室内线路,以免造成线路和电器设备的损坏,影响安全及正常使用。
5、燃气:采用使用时请详细阅读相关使用说明书。燃气管道不得私自改装移位;计量表。阀门不得拆卸、乱动。以免漏气,影响您及家人的安全。
6、室内电话插座、有线电机插座及其相关线路,请不要随意改动,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7、室外配有消防管道及消防栓,电梯间配有紧急按钮,平时严禁乱动,遇有紧急情况,方可启动。
8、室外设有避雷装置,请注意保护,不得拆卸和截断避雷天线和地线的连接。
9、室外垃圾道不许将纸箱、木棒、编织袋等大件易堵物直接倒入,以防堵塞。
六、物业管理:小区设有物业服务中心,专门为本住宅小区居民服务。在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已写明物业管理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有事可直接联系。
七、注意事项:
1、用户不得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结构、外形。在室外进行装修、装饰必须事先向有关管理部门报批后,方可施工,装修时不得影响其它住户的正常使用。
2、不得擅自改装、拆除房屋原有附属设施。如有改动,必须向有关管理部门报批后,方可改动。交房后,用户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3、不得在公共部位、公用走廊等部位违法搭建及堆放杂物。室内外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爱护室外公共绿地及花木,遵守玉林市绿化管理条例。
八、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生产厂家对房屋中配置的设备、设施有关说明书等资料_份。监制说明:
1、本保证书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以及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监制;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本使用说明书;
3、本使用说明书每套商品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
xxxx物业服务中心
2022.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