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人防工程异地建设的说明
关于“****”项目人防工程
异地建设的说明
“*****”项目,是我院进行岩土工程勘察的项目,该项目地处金沙县县城,场区岩土:上部主要为杂填土及红粘土、下部基岩为三迭系下统茅草铺组灰岩。
由于场地上部回填土层较厚,基岩岩溶强发育,且拟建场地周边均为浅基础的民房,基础不深,建人防工程对周边民房有安全隐患,因此,该场地不适宜人防工程建设,建议选择异地建设人防工程。
第二篇:人防异地建设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
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不包括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城市近郊区、规划控制区和除县级政府所在城镇以外的其他建制镇,具体城市及县城名单详见附件。
民用建筑包括住宅、旅馆、招待所、商店、大专院校教学楼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不包括厂房及构筑物。
二、防空地下室建设坚持以建为主的原则,下列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十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置深度达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以及居民住宅楼(包括整体拆建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规定抗力等级的防空地下室;
(二)除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确定比例修建规定抗力等级的防空地下室;
(三)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确定比例修建规定抗力等级的防空地下室;
三、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确因下列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权限部门批准后,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具体标准详见附件),由人防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
(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二)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
(三)建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合修建的;
(四)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四、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人防战备建设的专项资金。省以下各级人防主管部门收取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应按规定比例上缴省、市,用于省、市人防重点建设项目补助,具体上缴比例为:县级上缴省级3%,上缴市级2%;市级(含区)上缴省级5%。
五、各级人防主管部门收费前必须向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或变更手续,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人防经费专用票据,收费收入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篇:人防工程异地建设验收程序
人防工程异地建设验收程序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报建:
1、《珠海市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报建审批表》(2份,附电子文档)
2、《附表:建设项目明细表》(1份,附电子文档)
3、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
5、已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
6、总平面图(标明地上、地下总建筑面积、单位首层及建筑面积等内容)(1份,蓝图)
7、厂房、仓库、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等各层平面图(标明使用功能及面积)(1份,蓝图)
8、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1份,复印件)
9、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申请报告(1份)
10、分期实施项目:除报送1~9条所要求资料外,还应提供人防建设规划总平面图和必要的说明。
11、易地建设的项目:除报送1~9条所要求资料外,还应提供人防建设规划总平面图和必要的说明。
12、其他资料。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项目竣工审核:
1、《珠海市人防工程易地建设项目竣工申报表》(1份,附电子文档)
2、《附表:建设项目明细表》
3、《珠海市人防工程易地建设项目报建审批表》(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
4、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
5、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
7、《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
8、其他资料
注:根据易地建设人防报建的情况,人防局确定是否要到现场进行勘察。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申请
金湾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我公司在高栏港经济区粤裕丰钢铁厂内兴建的250万t/a球团项目,总用地面积…m2,总规划建筑面积…m2,共…栋,其中厂房及配套设备房…栋,最高…层,办公室在综合楼…栋,高…层,本项目分…期建设,二期厂房…、办公楼已于…年…月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前没办理人防工程报建手续,工程已于…年…月竣工,现申请办理竣工手续,①补建人防工程②补缴易地建设费),本期建设…厂房…层…m2(其中办公用…m2),办公楼…层…m2。由于(①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 m2②地下管网密集③建设场地淤泥层较深、地质条件复杂,受施工条件的限制④无补充建设底盘⑤分期建设的,前期不修建⑥其他原因),不宜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现特申请本工程应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并缴纳易地建设费。
珠海裕嘉矿产品有限公司XX年XX月XX日
第四篇:济南市物价局人防异地建设费
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防办<关于规范人防 建设费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济价费字[2022]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防办《关于规范人防建设费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22]220号)转发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以下收费标准,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范围及标准
(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范围。
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等范围内。
(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1、新建十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0元缴纳。
2、除1款以外的新建或翻建居民住宅楼,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市区每平方米1300元缴纳、各县(市)和长清区每平方米1100元缴纳。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各类民用建筑,市区按地面建筑面积的4.5%,每平方米1300元缴纳;各县(市)和长清区按地面建筑面积的2.5%,每平方米1100元缴纳。
3、除1、2款以外的其它新建民用建筑,市区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5%,各县(市)和长清区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5%,以每平方米2000元缴纳。
二、人防工程建设费收费范围及标准
凡在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等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在职职工人数,每人每年缴纳人防工程建设费10元;个体工商户按每户每年50元缴纳人防工程建设费。
三、人防工程赔偿费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必须按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报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并由拆除单位按相同防护等级和建筑面积重建,不能重置或修复的,应依法赔偿损失。赔偿标准为:拆除人防工程,按当地相同防护等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进行赔偿;损坏人防工程的,按评估价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拆除赔偿标准。
人防系统各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鲁价费发[2022]220号文件要求,做好以上收费的执收、运用的管理工作,并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缴款书。所收费用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
上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济南市物价局、财政局、市人防办济价费字[2022]259号文件同时废止。
济南市物价局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
室关于规范人防建设费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价费发[2022]22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22)9号)、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等四部委《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22)国人防办字第18号)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鲁发(2022)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人防建设费征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内,按照[2022]国人防办字第18号文件规定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的,或者规定应建面积小于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但须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所需造价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就近易地修建。具体标准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每平方米2000-3000元;6B级防空地下室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淄博、潍坊、泰安、日照等8市每平方米1300-1800元,其他城市每平方米1100-150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市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省物价局、财政厅、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
除国家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批准减免易地建设费。
二、人防工程建设费
根据中共中央中发[2022]9号关于“要进一步依法规范和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的精神,我省人防工程建设费征收标准为: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内的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在职职工人数,每人每年10元;个体工商户每户每年50元。
以下情况可减免人防工程建设费:
1、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由残疾人开办的社会福利企业或由残疾人(持证)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免交人防工程建设费。
2、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和停产半停产企业,经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
3、由下岗职工(持证)经营的个体工商业户,在办证三年内免交。
4、新办证的个体工商户,在办证当年免交。
三、人防工程赔偿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因城市建设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拆除或损坏人防工程的当事人,按规定应按原建筑面积和防护等级予以重置或修复,不能重置或修复的,应依法赔偿损失。赔偿标准为:拆除人防工程,按当地相同防护等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进行赔偿;损坏人防工程的,按评估价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拆除赔偿标准。
四、人防建设费征缴与管理
为保障全省人防重点工程建设,各市(含青岛市)征缴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济南市按年征缴总额的20%,其他市按年征缴总额的10%上缴省财政,由省里统一调控,集中用于全省人防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建设费、人防工程赔偿费属政府非税收入,要全额纳入财政管理。其中,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全额上缴国库,人防工程建设费、人防工程赔偿费全额上缴财政专户。
各收费单位要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缴款书,通过“票款分离”征管系统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
上述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第五篇:人防工程建设工作总结
人防工程建设工作总结
人防工程建设工作总结
5年来,建筑面积是前30年的56.1%,已建工程利用率达76.8%,市区人防警报音响率、鸣响率均达100%.现将人防工程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新**5年来,城区面积逐渐扩大,高楼大厦逐渐增多。作为城市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人防工程也一刻没放慢建设的步伐,同样取得令人惊叹的发展。
5年来,市区共建人防工程22个,面积16485平方米,是前30年人防建筑面积总量的56.1%。目前在建的5个人防工程,面积达12031平方米,年内均可顺利竣工。已经立项的9个,面积为7828平方米;
人防警报网初步建成,全市设人防警报点44处,其中,市区人防警报音响覆盖率、鸣响率均达100%;
市区已组建7支人防专业队伍,人数450人,每年参训率达100%;
人防知识教育被列入全市初中教育课程,现在全市每年有92所中学、911个班级、42000名初二年级学生接受人防知识教育,人防 乡普及率达100%。
谈到人防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原因,市人防办主任深有感触地说,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使人防建设得到健康迅速发展。
市人防办在推进人防建设的同时有效地与社会与市场形成互动机制。市人防办一改人防工程过去往往以“战备”的身份“侨居”和游离于市场之外的状况,努力实践“平战结合”的方针,采取灵活的措施,本着贴近社会、服务社会,贴近市场、服务市场的准则,进行人防工程建设。
已基本竣工的6000平方米的**商城人防工程是全省私营企业投资建设的最大的人防工程。为成功地推进该项工程的建设,市人防办三次登门,反复宣传,晓以利弊,并提前为**商城完成整个工程施工图的设计,还派出3位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全程跟踪服务,想方设法为建设单位降低建设造价10%。商城老总说,开始我们还有些犹豫,在人防办的帮助下,经过商业运作,我们已看到投资这座人防工程的商业前景。
已建人防工程也得到了开发利用。据介绍,目前市区的每一支香蕉都曾在“794”人防工程中贮藏过;邮电人防工程成为丰富广大市民夜间文化生活的地下书刊超市;电焊条厂人防工程挂上了“职工之家”、“民兵之家”的牌子……据统计,目前已建人防工程的利用率达76.8%,安排就业人员近20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