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消字号
中文名:消字号
外文名:Consumer brand 格式:xx卫消备字xx第x号 取得要求:经地方卫生部门审核批准 分享 简介
消字号(孕产妇专用漱口水)
消字产品不具备任何疗效,且该类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使得其产品安全性备受质疑,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不应该对“消”字产品做任何有疗效的宣传。
文号格式
文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备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
申报审批
程序
消字号产品的申报程序是由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即可。
1.国产消毒产品的申报程序
国产消毒产品的申报需经过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初审、初审、申请终审、终审等程序。
2.进口消毒产品的申报程序
进口消毒产品的申报需经过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终审、终审等程序。
费用
报批过程中产品不需做临床药效及用药安全等实验,费用较低,在几个月甚至更短时间就可以获得批准上市。具体的收费要求如下:
消毒产品审批的费用主要是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解析》可知,国产消毒产品2000元一个,进口消毒产品3000一个,但是中间的其他审批流程费用需要依据不同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收费标准。至于消毒产品的审批时间,卫消字的审批是由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审批,申请人提交相关的申请资料后卫生部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在七十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评审。
主要区别
消字号和国药准字号有着本质的差别:
1、消字号仅属于卫生消毒用品范畴,而国药准字号是真正具备疗效的药品。
2、消字号仅有消毒功能不具备治疗效果,而国药准字号以治疗作用作为首要目标,具有针对性治疗功能。
3、消字号产品的许可证发放与管理仅由省级以下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时间一个月,检测指标主要为杀菌作用,审批费用仅数千元;而准字号则专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并且要经过药理、病理、毒副作用测试和临床验证等一系列环节,在确保安全有效的情况下才可能批准,整个过程通常需要5-10年,费用也高达数百万甚至数千万元。
4、二者在工艺方面的生产条件不同。
相关法规
由于消字号产品存在着安全隐患,卫生部于2022年5月下发了《关于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和《关于调整消毒产品监管与卫生许可范围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新生产的眼部护理产品不得再以消字号销售。
专家提醒
很多市民为了省却到医院看病排队等候的麻烦,经常自行上药房买药。然而,一些市民在少数药房“热心”营业员的推荐下,跌进了“消字号”的陷阱,花钱治病反成“冤大头”。
食品药品监管局专家潘凯告诫市民,在进行自我药疗时,一定要留意产品批准文号,严格区分“国药准字号”和“消字号”产品,不要轻信导购人员的推荐,把消字号当药使用后果很严重。另外专家也建议消费者应注意清理家中小药箱,不要使用有关眼、鼻等重要部位的消字号产品。
* 词条由网民创作并享有版权,请保护版权归属 伯乐 12:43 报送材料目录: 依据:《卫生部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
(一)国产消毒剂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省级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生产现场审核意见,按下列顺序提交
1、生产现场审核表
2、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审核申请表
3、产品配方
4、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5、生产设备清单
6、产品使用说明书、标签
7、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8、其他资料
(三)研制报告
(四)企业标准
(五)经认定的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提交
1、检验申请表
2、检验受理通知书 3、产品说明书
4、采样单
5、理化检验报告
6、杀灭微生物效果检测报告
7、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
8、消毒产品检验规定要求的其它检验报告
(六)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七)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
申报产品以委托加工方式生产的,除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方与被委托生产企业双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书.以上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另附未启封样品小包装1件。
申请延续消毒剂卫生行政许可需报送以下资料:
(一)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行政许可延续申请表
(二)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三)产品配方
(四)质量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五)市售产品标签(器械为铭牌)
(六)市售产品使用说明书
(七)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八)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另附未启封的市售产品小包装1件。伯乐 12:51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2-05-22 11:35 来源:未知 :c 浏览次数: 199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关内容应当真实,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采用中文标识,如有外文标识的,其展示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二)产品名称应当符合《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应包括商标名(或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有多种消毒或抗(抑)菌用途或含多种有效杀菌成分的消毒产品,命名时可以只标注商标名(或品牌名)和属性名。
(三)消毒剂、消毒器械的名称、剂型、型号、批准文号、有效成分含量、使用范围、使用方法、有效期/使用寿命等应与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或备案时的一致;卫生用品主要有效成分含量应当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的范围。以上内容并非全部管理规范内容。
————— 2022-7-8 —————
伯乐 23:17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 分享 正文
第一条 为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国内从事消毒产品生产、分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申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以下简称卫生许可证)。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个生产场所一证,一个集团或公司拥有多个生产场所的,应分别申请卫生许可证。
第三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国家其他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对生产企业进行卫生许可审核。
第五条 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申请人)应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四)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
(五)生产工艺流程图。
(六)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
(七)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八)拟生产产品目录。
(九)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按照附件1的要求和格式提供。
第六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接收申请材料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第七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完成受理、审查、决定,并出具相关卫生行政许可文书。
第八条 受理申请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及时指派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或委托下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规定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对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实,卫生监督员填写生产企业现场监督审核表并出具现场审核意见。
第九条 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前,申请人可书面要求撤回申请,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核同意后终止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可以退回。
第十条 经审查核实,对生产场所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申请材料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的,不予批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予退回。第十一条 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结束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卫生行政许可文书整理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 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卫生许可证的证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证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
卫生许可证载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生产方式、生产项目、生产类别、有效期限、批准日期、证号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应与工商部门核准的一致。卫生许可证样式见附件2。
卫生许可证不得涂改、转让,严禁伪造、倒卖、出租、出借。
第十三条 卫生许可证上填写的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应与工商部门核准的一致。
(二)生产方式填写生产、分装。
(三)生产项目填写卫生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
(四)生产类别按照附3《生产类别分类目录》填写,不得注明具体产品的名称。
第十四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需要依法延续取得的卫生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延续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四)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和生产工艺流程图。
(五)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
(六)检验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证明、生产人员健康和培训证明。
(七)产品目录和市售产品标签说明书。
(八)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九)《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十)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或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十一)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卫生监督意见(详细列出近4年内对该企业所有检查的结果和处理情况)。
(十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 受理延续申请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第八条规定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换发的卫生许可证沿用原卫生许可证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
(一)生产现场不再符合现行法定要求的。
(二)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或卫生部规定的行为后未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意见进行有效整改,致使同一违法行为多次发生的。
(三)提供虚假材料的。
第十六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受理企业的延续申请后,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七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申请延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延续申请或者不准予延续的,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原许可无效。
第十八条 取得卫生许可证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路名路牌发生改变的,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二)公安或工商部门等出具的变更情况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第十九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内容从事生产活动,只限于在许可范围内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经核准的生产方式、生产项目、生产类别、生产工艺、生产车间布局。取得卫生许可证后,生产方式、生产项目、生产类别发生改变的,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变更申请,按照本规定第五条提交材料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八条进行审查核实。
生产工艺、生产车间布局发生改变的,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新的生产工艺流程图或生产车间布局图等材料,经审核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将企业提交的材料归入原档案。
第二十条 变更或延续的卫生许可证沿用原卫生许可证号,批准日期为准予变更日期,在该日期后打印“变更”字样,原有效期限不变。
第二十一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迁移厂址、另设分厂或车间的,应按照本规定第五条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对申请迁移厂址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发放新址的卫生许可证时,应注销其原址的卫生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 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注销其卫生许可证:
(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企业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依法应当注销卫生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遗失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及时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报申明,然后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补发的卫生许可证沿用原卫生许可证号,批准日期为准予补发日期,在该日期后打印“补发”字样,原有效期限不变。
第二十四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卫生许可证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卫生许可证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中的分装是指以大包装产品为原料直接通过分装加工方式生产定型包装产品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申请材料要求及格式
一、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要求
(一)申请材料为A4规格纸打印,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申请表用钢笔(水笔)填写或打印。
(二)申请材料内容完整、清楚,无涂改,申请材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一致,无前后矛盾。
(三)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四)申请材料中所有外文译为规范的中文,并有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材料之后。
(五)申请材料一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盖骑缝章。
(六)申请材料根据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二、申请材料标准格式
(一)生产设备清单。
×××× 单位生产设备清单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用途 制造商
(二)检验设备清单。
×××× 单位检验设备清单
设备编号 设备、仪器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用途 制造商
(三)拟生产产品目录。
×××× 单位产品目录
序号 产品名称 使用对象或范围 剂型/型号
(四)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1.消毒产品生产标准操作规程。
2.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3.生产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4.设备采购和维护制度。
5.卫生质量检验制度。
6.留样制度。
7.物料采购制度。
8.原材料和成品仓储管理制度。
9.销售登记制度。
10.产品投诉与处理制度。
11.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三、检测报告要求
生产企业应提供1年内的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由经过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
(一)卫生用品生产企业检验项目。
1.生产车间环境:
(1)有净化要求的生产车间:检测净化车间的温度、相对湿度、进风口风速、室内外压差、空气中[表情]0.5μm和[表情]5μm尘埃粒子数,车间空气、工作台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和致病菌。
(2)无净化要求的生产车间:检测生产车间工作台表面、车间空气细菌菌落总数,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和致病菌。
2.紫外线灯辐射强度:采用紫外线对车间空气消毒的生产企业。
3.消毒灭菌效果验证:自备消毒灭菌器对生产的消毒产品进行消毒灭菌处理的生产企业。
4.生产用水:隐形眼镜护理用品和抗(抑)菌制剂的生产用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纯化水检测全项目,隐形眼镜护理用品的生产用水还应做无菌试验。
(二)消毒剂生产企业检验项目。
1.有净化要求的生产车间:检测净化车间的温度、相对湿度、进风口风速、室内外压差、空气中[表情]0.5μm和[表情]5μm尘埃粒子数,工作台表面细菌菌落总数。
2.紫外线灯辐射强度:采用紫外线进行车间空气消毒的生产企业。
3.生产用水:灭菌剂、皮肤粘膜消毒剂的生产用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纯化水检测全项目。
四、消毒产品分装生产企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大包装产品生产企业保证其生产的半成品符合相关卫生质量标准的承诺书。
(二)大包装产品生产企业与分装生产企业的合同协议书。
(三)大包装产品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四)大包装产品若为须经过卫生部许可的消毒产品,还应提供该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附件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样式)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卫消证字()第 号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 生产地址 生产方式 生产项目 生产类别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注:本许可证只对许可批准时的生产条件负责,不是对企业所生产产品的许可,不代表对企业生产产品卫生质量的认可。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续申请。卫生行政机关(公章)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一、消毒剂
(一)粉剂消毒剂。
(二)片剂消毒剂。(三)颗粒剂消毒剂。
(四)液体消毒剂。
(五)喷雾剂消毒剂。
(六)凝胶消毒剂。
对于有净化要求的,在相应类别后注明“(净化)”。
二、消毒器械
(一)压力蒸汽灭菌器。
(二)环氧乙烷灭菌器。
(三)戊二醛灭菌柜。
(四)等离子体灭菌器。
(五)臭氧消毒柜。
(六)电热消毒柜。
(七)静电空气消毒机。
(八)紫外线杀菌灯。
(九)紫外线消毒器。
(十)甲醛消毒器。
(十一)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器。
(十二)次氯酸钠发生器。
(十三)二氧化氯发生器。
(十四)臭氧发生器、臭氧水发生器。(十五)其他的消毒器械(注明消毒灭菌因子)。
(十六)用于测定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的生物指示物。
(十七)用于测定环氧乙烷灭菌效果的生物指示物。
(十八)用于测定紫外线消毒效果的生物指示物。
(十九)用于测定干热灭菌效果的生物指示物。
(二十)用于测定甲醛灭菌效果的生物指示物。
(二十一)用于测定电离辐射灭菌效果的生物指示物。
(二十二)用于测定等离子体灭菌效果的生物指示物。
(二十三)用于测定压力蒸汽灭菌的化学指示物(指示卡、指示胶带、指示标签、BD试纸、BD包)。
(二十四)用于测定环氧乙烷灭菌的化学指示物(指示卡、指示胶带、指示标签)。
(二十五)用于测定紫外线消毒的化学指示物(辐照强度指示卡、消毒效果指示卡)。
(二十六)用于测定干热灭菌效果的化学指示物。
(二十七)用于测定电离辐射灭菌效果的化学指示物。
(二十八)用于测定化学消毒剂浓度的化学指示物。
(二十九)用于测定等离子体灭菌效果的化学指示物。
(三十)用于压力蒸汽灭菌且带有灭菌标识的包装物。
(三十一)用于环氧乙烷灭菌且带有灭菌标识的包装物。
(三十二)用于甲醛灭菌且带有灭菌标识的包装物。
(三十三)用于等离子体灭菌且带有灭菌标识的包装物。
三、卫生用品
(一)卫生巾、卫生护垫。
(二)卫生栓(内置棉条)。
(三)尿裤。
(四)尿布(垫、纸)。
(五)隔尿垫。
(六)湿巾、卫生湿巾。
(七)抗(抑)菌制剂(栓剂、皂剂除外)(注明具体剂型)。
(八)隐形眼镜护理液。
(九)隐形眼镜保存液。
(十)隐形眼镜清洁剂。
(十一)纸巾(纸)。
(十二)卫生棉(棒、签、球)。
(十三)化妆棉(纸、巾)。
(十四)手(指)套。
(十五)纸质餐饮具。
对于有净化要求的,在相应类别后注明“(净化)”。伯乐 23:31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批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9 9:32:37 事项名称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批 行政审批内容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批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1、《消毒管理办法》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 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审批条件
(一)新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具有与消毒产品生产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 2.具有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3.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4.生产经营的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5.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场地;
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卫生条件和卫生要求。
(二)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需要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批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而又没有提出延续申请的,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失效。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新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
(三)变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后,生产方式、生产项目、生产类别、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路名路牌发生改变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1.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单位地址名称变更的,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再办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变更。变更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沿用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批准日期为准予变更日期,原有效期限不变。
2.经营地址变迁的;按新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
(四)补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因遗失或损毁需要补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补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沿用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批准日期为准予补发日期,原有效期限不变;
2.遗失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其在本地公开发行的主要报刊上公布的卫生许可证遗失声明。
(五)注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不延续的;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自行前来申请注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3.因不可抗力导致卫生许可行为实施没有可能或必要的; 4.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申报材料
(一)新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消毒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和书面申请报告;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卫生认可书;
3.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
包括消毒产品生产标准操作规程、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生产人员个人卫生制度、设备采购和维护制度、卫生质量检验制度、留样制度、物料采购制度、原材料和成品仓储管理制度、销售登记制度、产品投诉与处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等; 4.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协议)5.生产的产品目录及生产工艺流程图;
包括每种产品的名称、使用对象或范围、剂型/型号、标签说明书; 6.主要生产设备、质检检测仪器清单;
包括设备编号、名称、型号、数量、用途、制造商等;
7.申报抗抑菌制剂的企业需提供配方、产品标签、说明书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8.生产环境及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9.《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12.生产厂区四置图、总平面图; 13.生产车间、检验室平面布局图;
(二)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消毒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和书面申请报告;
2.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协议)3.生产的产品目录及生产工艺流程图;
包括每种产品的名称、使用对象或范围、剂型/型号、标签及说明书; 4.主要生产设备、质检检测仪器清单;
包括设备编号、名称、型号、数量、用途、制造商等;
5.申报抗抑菌制剂的企业需提供配方及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复印件; 6.生产环境及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7.《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9.申报消毒剂、消毒器械的企业需提供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或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复印件;
10.检验人员毕业证和培训证明、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证明、生产人员健康和培训证明; 11.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三)变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消毒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和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路名路牌、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7.申请变更生产方式、生产项目、生产类别的按第㈠项新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提交申请材料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四)补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遗失补办书面申请报告;
2.本地公开发行的主要报刊上公布的卫生许可证遗失声明;
3.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五)注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注销书面申请报告;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3.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申报材料的规格与填写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用A4纸填写、打印或复印(图纸除外);
2.申报材料每张右上角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逐页签名;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注: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由负责人签名。)3.字迹清楚,不得用涂改液涂改,不得空项(没有填写内容的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4.按提供材料的顺序编写目录清单,并注明其序号、名称、页数和页码;
5.申报单位递交的材料必须如实表述有关情况,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申请表格
《消毒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阿盟卫生计生委 审批决定机关 阿盟卫生计生委 审批程序
1、申请;
2、登记;
3、受理;
4、审核;
5、批准;
6、发证。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但依法需听证、检测、检验的时间 除外。颁发(出具)证照(文件)及有效期限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 审批的法律效力
依法领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生产活动。审批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年审或年检 不须年审和年检 受理地址
阿盟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14号窗口受理 联系电话 0483-8345526 备 注
申请人前来领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时,应当凭有效身份证明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提交领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证明);办理变更或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领证时应交回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办事流程图
审批流程图
伯乐 23:31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批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9 9:32:37 事项名称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批 行政审批内容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批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1、《消毒管理办法》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 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审批条件
(一)新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具有与消毒产品生产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 2.具有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3.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4.生产经营的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5.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场地;
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卫生条件和卫生要求。
(二)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需要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批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而又没有提出延续申请的,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失效。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新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
(三)变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后,生产方式、生产项目、生产类别、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路名路牌发生改变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1.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单位地址名称变更的,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再办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变更。变更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沿用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批准日期为准予变更日期,原有效期限不变。
2.经营地址变迁的;按新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
(四)补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因遗失或损毁需要补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补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沿用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批准日期为准予补发日期,原有效期限不变;
2.遗失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其在本地公开发行的主要报刊上公布的卫生许可证遗失声明。
(五)注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不延续的;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自行前来申请注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3.因不可抗力导致卫生许可行为实施没有可能或必要的; 4.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申报材料
(一)新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消毒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和书面申请报告;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卫生认可书;
3.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
包括消毒产品生产标准操作规程、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生产人员个人卫生制度、设备采购和维护制度、卫生质量检验制度、留样制度、物料采购制度、原材料和成品仓储管理制度、销售登记制度、产品投诉与处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等; 4.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协议)5.生产的产品目录及生产工艺流程图;
包括每种产品的名称、使用对象或范围、剂型/型号、标签说明书; 6.主要生产设备、质检检测仪器清单;
包括设备编号、名称、型号、数量、用途、制造商等;
7.申报抗抑菌制剂的企业需提供配方、产品标签、说明书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8.生产环境及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9.《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12.生产厂区四置图、总平面图; 13.生产车间、检验室平面布局图;
(二)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消毒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和书面申请报告;
2.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协议)3.生产的产品目录及生产工艺流程图;
包括每种产品的名称、使用对象或范围、剂型/型号、标签及说明书; 4.主要生产设备、质检检测仪器清单;
包括设备编号、名称、型号、数量、用途、制造商等;
5.申报抗抑菌制剂的企业需提供配方及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复印件; 6.生产环境及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7.《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9.申报消毒剂、消毒器械的企业需提供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或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复印件;
10.检验人员毕业证和培训证明、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证明、生产人员健康和培训证明; 11.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三)变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消毒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和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路名路牌、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7.申请变更生产方式、生产项目、生产类别的按第㈠项新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提交申请材料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四)补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遗失补办书面申请报告;
2.本地公开发行的主要报刊上公布的卫生许可证遗失声明;
3.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五)注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注销书面申请报告;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3.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申报材料的规格与填写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用A4纸填写、打印或复印(图纸除外);
2.申报材料每张右上角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逐页签名;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注: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由负责人签名。)3.字迹清楚,不得用涂改液涂改,不得空项(没有填写内容的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4.按提供材料的顺序编写目录清单,并注明其序号、名称、页数和页码;
5.申报单位递交的材料必须如实表述有关情况,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申请表格
《消毒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阿盟卫生计生委 审批决定机关 阿盟卫生计生委 审批程序
1、申请;
2、登记;
3、受理;
4、审核;
5、批准;
6、发证。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但依法需听证、检测、检验的时间 除外。颁发(出具)证照(文件)及有效期限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 审批的法律效力
依法领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生产活动。审批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年审或年检 不须年审和年检 受理地址
阿盟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14号窗口受理 联系电话 0483-8345526 备 注
申请人前来领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时,应当凭有效身份证明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提交领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证明);办理变更或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领证时应交回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办事流程图
审批流程图
伯乐 23:41 申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须知13-2 b、申报单位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性文件,如股东决;c、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地址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地;d、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4)申办人身份证及单位证明、代理人办理卫生许可;申办人身份证明:申报单位对申报人身份进行说明,附;
2、生产方式、生产项目、生产类别发生改变的:;(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申
b、申报单位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性文件,如股东决议、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等。c、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地址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地址路名及门牌号变更提交),原许可证核准的地址不变,只是路名或门牌号码发生改变。d、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4)申办人身份证及单位证明、代理人办理卫生许可变更申请的委托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办人身份证明:申报单位对申报人身份进行说明,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文件内容包括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及承诺等。
2、生产方式、生产项目、生产类别发生改变的:(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指房屋产权证明及租赁协议);(4)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5)生产工艺流程图;(6)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7)质量保证体系文件;(8)拟生产产品目录;(9)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1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办理卫生许可变更申请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文件(包括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及承诺等)。
(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需要依法延续取得的卫生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延续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书、房产证明、土地使用证明等,租赁期限最好在四年期以上,不足四年期的应书面承诺保证生产场所租用期满后如有搬迁及时申报对新场所进行审核和注销卫生许可证。
4、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和生产工艺流程图。(1)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
包括生产车间及设备设施平面布局图、人流与物流走向图、检验室平面布局图,应为电脑打印件。生产车间及设备设施平面布局、人流与物流走向图、检验室平面图应与实际相符合,标明各功能分间的具体长宽尺寸及车间朝向,每间房间以生产功能命名。标识与实际生产工艺流程相适应的所有生产用房和辅助用房(如原料仓库、去皮间、配料车间、搅拌间、半成品存放间、灌装车间、内包装间、外包装间、成品仓库、化验室等)、设备设施布局情况及人流与物流走向;图中的特定图形应有图形说明,如: 洗手池,人流,物流。各功能分区在同一幢楼的不同楼层,应就此进行文字说明。
(2)生产工艺流程图
从原料到成品生产过程的各工序均应标示,并标明生产条件控制(如温度、时间或状态等),申报多个产品生产的应分别描述每个产品的工艺。
5、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生产设备参照附件1填报)
6、检验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证明、生产人员健康和培训证明。
7、产品目录(按生产类别分类目录)和市售产品标签说明书。
8、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生产企业应提供1年内的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由经过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
卫生用品生产企业检验项目:(1)生产车间环境:
a.有净化要求的生产车间:检测净化车间的温度、相对湿度、进风口风速、室内外压差、空气中[表情]0.5μm和[表情]5μm尘埃粒子数,车间空气、工作台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和致病菌。【皮肤粘膜抗(抑)菌制剂(用于洗手的抗(抑)菌制剂除外)产品配料、混料、分装车间洁净度应在30万级以上;隐形眼镜护理用品生产(包装除外)、分装车间洁净度应在10万级以上。】
b.无净化要求的生产车间:检测生产车间工作台表面、车间空气细菌菌落总数,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和致病菌。
(2)紫外线灯辐射强度:采用紫外线对车间空气消毒的生产企业。
(3)消毒灭菌效果验证:自备消毒灭菌器对生产的消毒产品进行消毒灭菌处理的生产企业。
(4)生产用水:隐形眼镜护理用品和抗(抑)菌制剂的生产用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纯化水检测全项目,隐形眼镜护理用品的生产用水还应做无菌试验。消毒剂生产企业检验项目:
(1)有净化要求的生产车间:检测净化车间的温度、相对湿度、进风口风速、室内外压差、空气中[表情]0.5μm和[表情]5μm尘埃粒子数,工作台表面细菌菌落总数。【皮肤粘膜消毒剂(用于洗手的皮肤消毒剂除外)产品配料、混料、分装车间洁净度应在30万级以上。】(2)紫外线灯辐射强度:采用紫外线进行车间空气消毒的生产企业。
(3)生产用水:灭菌剂、皮肤粘膜消毒剂的生产用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纯化水检测全项目。
9、《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10、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或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11、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卫生监督意见。(1)生产企业现场监督审核意见;
(2)详细列出近4年内对该企业所有检查的结果和处理情况。
12、申办人身份证及单位证明、代理人办理卫生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办人身份证明:申报单位对申报人身份进行说明,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文件内容包括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及承诺等。
13、消毒产品分装生产企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大包装产品生产企业保证其生产的半成品符合相关卫生质量标准的承诺书。(2)大包装产品生产企业与分装生产企业的合同协议书。(3)大包装产品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大包装产品若为须经过卫生部许可的消毒产品,还应提供该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四)申请补发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补发申请表;
2、因批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3、因批件遗失申请补发的,提供刊载遗失声明的省级及以上报刊原件(遗失声明应刊登20日以上)。
(五)下列情况按重新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提交相关材料:
1、取得卫生许可证后,生产企业迁移厂址、另设分厂或车间的;
2、取得卫生许可证后,生产工艺、主要设备、生产车间布局发生改变的;
3、生产单位改变的。附件1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基本生产设备清单(试行)1.消毒剂类 2.消毒器械类
第二篇:消户申请
消户申请
商业银行南湖广场支行:
兹有乌鲁木齐大德全商贸有限公司,因我公司贷款已还清,申请在贵行办理的一般结算账户现做消户处理。账号:为盼。
特此证明
望贵行协助办理乌鲁木齐大德全商贸有限公司2022年12月01日
第三篇:人工消雨
揭秘奥运消雨计划:让雨提前下或憋着不下 2022-04-22 14:28:19 来源: 瞭望东方周刊 网友评论 196 条 点击查看
北京奥运消减雨计划的全名为 “2022年夏季奥运会开、闭幕式人工减雨作业实施方案”。这个方案的核心是 “让雨提早下,„延迟‟不下,或者„请‟它去别处下,以力保奥运开、闭幕式好天气
”。
“人影办”与奥运消减雨计划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陈琛/北京报道
北京周边三道阻雨防线上,高炮、火箭和飞机严阵以待
北京奥运会的人工消减雨计划披着神秘的面纱,外界猜测无数。美联社说,“中国人在为奥运会---这一赛事的目的正是提高人类极限---做准备,他们试图做人类从未做过的事---控制天气。”印度国防分析研究所资深研究员艾杰· 拉勒甚至臆断,中国正在研究气象武器!带着疑问,记者走进种种神秘的发源地---北京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用火箭发射消雨催化剂。奥运气象服务中心将于8月前后针对明年同期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进行实战演练,这是气象部门为确保奥运气象服务进行的第二次预演。
8月平均降水11.8天
不让老天下雨,并不是一件难事。(资料图)
早在远古时代,人类先辈就幻想着掌握呼风唤雨的本领。巫师们戴上面具,煞有介事地手舞足蹈咿呀歌唱,用苇管向空中吹喷水珠,刀耕火种的初民跪在炽热的阳光下祈祷,向神灵祭献牛羊甚至活人。现代的人工影响天气,早已经摆脱了迷信的范畴,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一种尝试。
人工消减雨主要是两招:一是让雨提前下---在保护区上风方及周围邻近地区进行人工增雨作业;二是让雨憋着不下---通过过量播撒高浓度冰晶,抑制云降水。从具体操作来说,二者的方法都要利用火箭等工具。
人工消雨是通过在降水云团的上游地区采用大范围、大规模的人工增雨作业,使天气系统的能量加速扩散,同时使得空中水滴提前快速形成,并且提前降落地面。这种方式可以使一些降水提前降落,从而保证了预定的好天气。
形成降水要有两个条件,一是云中要有充足的水汽,二是要有适当多的凝结核。因此,人工降雨的方法就是向云中引入人工凝结核。一般是采用飞机、火箭、高炮、气球和在上升气流区地面燃烧碘化银等手段,把催化剂送入云中。飞机一般飞到6000米左右高度穿云播撒催化剂。火箭、高炮则直接轰击雷雨云适当部位,弹头装载碘化银送入云中。气球下挂碘化银焰弹,升入云中零度层以上燃烧,把催化剂释放出来。对温度在零上的暖云一般
使用吸湿性物质如盐粉、尿素、氯化钙等,使云中水汽变成大水滴下落成雨。对于温度低于零度的冷云则播撒人工晶核碘化银等,或者播撒干冰、液体氮气等,使冷云中冰晶数量增加而提高降水效率。
人工消雨的原理与人工降雨近似,但也有所区别。人工消雨有两种方式。一是在目标区的上风方,通常大约是60—120公里的距离,进行人工增雨作业,让雨提前下完;二是在目标区上风方,通常大约是30—60公里的距离,往云层里超量播撒冰核,使冰核含量达到降水标准的3至5倍,冰核数量多了,每个冰核吸收的水分就少,无法形成足够大的雨滴。通俗来讲,就是让雨“憋着不下”。
据天津人影办介绍,为了消减雨,天津市准备了30多部火箭发射装置,根据规定,在增雨中,火箭的作用是把碘化银炮弹打入云层中。
“3、2、1,发射”,火箭穿膛而出,冲向千米高空。每发火箭弹装有11克碘化银。碘化银燃成烟剂在高空扩散,成为云中水滴的凝聚核……
科学“变天”
1958年,吉林大旱,中国空军出动飞机进行人工增雨试验,这是我国第一次有组织地进行人工影响天气试验。
发现人工降雨的原理,要归功于诺贝尔奖得主、美国科学家欧文·朗缪尔。1946年7月,朗缪尔使用干冰(固态二氧化碳),在冰箱中制造出了小型人工降雪(降雪与降雨原理大致相同)。
1944年,朗缪尔发表论文《上升饱和冷气流中过冷却微滴》;1946年,他首次探索改用碘化银和固体二氧化碳(干冰)降雨;1948年发表《暖积云中连锁反应所导致的降雨》论文,提出了人工降雨中的重要原理——朗缪尔连锁反应。
时至今天,我国已在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设立了人影办等机构,尝试科学“变天”。张蔷介绍,根据国内外的人工增雨试验统计,正确应用人工催化技术,可增加降水量6%~25%,北京多年人工增雨率是13%左右。目前我国在降雨作业中应用最广泛、成效最明显的催化剂仍是碘化银。
一次人工增雨的天气过程,大概会用百十发炮弹和2~4枚火箭弹。一枚含碘化银的高炮炮弹价格从56元到88元不等。在北京人影办,记者看到了这种炮弹,不足1米高,与普通炮弹并无明显区别。
相对于炮弹,增雨火箭弹的身价要高很多,约为1000~2000元。与炮弹一样,火箭弹爆炸产生的高温可将碘化银分裂成无数的碘离子和银离子。在温度降低后,碘离子和银离子又会重新结合在一起,形成大批碘化银微粒。火箭弹打入零下8摄氏度至零下12摄氏度的云层中,1克碘化银可形成1015个冰核。也就是说,1克碘化银有可能形成1015颗雨滴。
火箭弹的特殊之处在于,完成任务后,会在设定的开伞时间打开降落伞,携带火箭弹残骸安全着陆,伤及地面人员的可能性大为降低。
人工防雹与增雨是反其道而行之。这种方法在雨季非常有用,可以“阻挡”破坏性冰雹,为小麦等农作物收割赢得时间。
世界气象组织(WMO)在2022年发表的《关于人工影响天气现状的声明》中,对局部人工增雨(雪)等催化技术给予了肯定。北京市气象部门从2022年起就开展了针对奥运会开、闭幕式的人工消雨研究,已累计投入科研经费350 万元。2022年8月7日,北京气象部门在延庆、昌平、海淀3个区县进行小规模消减雨演练,次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实施多架飞机消云、减雨的联合演练。
“变天”局限
美联社和印度专家拉勒等人针对中国的说法都是错误的:人工影响天气中国不是第一家,中国不制造气象武器。
目前全世界每年有30多个国家开展各种方式的人工影响天气活动。美国、俄罗斯、以色列等国还把人工增雨成套技术向发展中国家(如叙利亚、摩洛哥、泰国等)输出,并成立专门的人工影响天气商业公司,承接人工增雨项目。
至于气象武器,20世纪50年代,美国军方就明确提出“气象控制比原子弹还重要”的观点。21世纪,英国《焦点》杂志曾披露美军投资气象研究项目,包括制造雷电的“天火计划”和改变风暴方向的“暴风雨计划”等。但即将在北京奥运会期间使用的消减雨计划,只采用了比较普通的技术,与气象武器的要求相距甚远。
人工影响天气虽然是一项具有巨大应用潜力的科学技术,但是其许多基础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这决定了人类影响天气的能力有限。北京气象部门的人工消雨工作只对小范围且较弱的局部降水能够起到较好效果,如果奥运会期间遭遇大暴雨等强降水,目前国内的技术水平还做不到完全消雨。
天气预报准确是人工消减雨及时准确发挥效力的前提。只有打进积雨云,碘化银火箭弹才能“弹不虚发”。位于气象局7楼的北京人影办与10层的天气预报会商室实时联网,以保证第一时间获得所有气象文本信息和图片信息。另外,炮击场地安全要求严格,需要空旷、四周无明显建筑物并尽量远离空中航路。
时效是人工影响天气的关键。北京人影办24小时都设有两名值班员,直接联系下属区县二级指挥中心和地面作业人员。出现天气状况,人影办先选择好适合人工增雨作业的云层和场地,然后向空域管制部门申请作业空域,接着向下布置,这个过程大概需要10分钟。同时,地面作业人员通过电话语音系统及时把实地信息反馈到指挥中心,以便指挥部门迅速修正方案。
面对种种困难,张蔷对保证奥运会的天气表示了信心。近年来我国人工影响天气的规模已居世界前列,仅在北京就设有100多个气象站,收集人工增雨效果数据。这为奥运会开(闭)幕式保障服务,积累了经验。同时,选定8月份召开奥运会已经未雨绸缪。近30多年历史资料显示,8月8日北京的降水概率约为47%,其中小雨居多,出现暴雨等极端天气的概率只有6%。
北京市气象部门将在今年6月到7月间,再次进行人工消云、减雨气象演练。(本文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陈琛)
顺天听命者悲,逆天违命者死!!
有人被掉下来的气象炮弹爆过头。。吹吧,南方下大雪的时候你们怎么不让他憋着。
就是因为以前憋太久了,实在憋不住了,上帝肛漏了
老天尿鳖了后果很严重噢。
第四篇:消保工作计划
想要顺利开展好消保工作,相关的消保工作计划需要提前制定好,下面就随我一起去阅读消保工作计划,相信能带给大家帮助。
消保工作计划一
201x年,xx市工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工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新《消法》赋予工商部门的监管执法职责,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在抓好消费纠纷调处工作的基础上,把消保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管执法上来,加大对商品和服务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拓展维权领域,集中开展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工作,强化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完善12315“诉转案”工作机制,努力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领导
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消费者权益保护是重要使命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全面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各县(市、区)工商局要明确承担消保职责的机构,理顺与上级消保机构的关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12315投诉台与承担消保职责的科(股)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要认真研究消费维权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着力解决好消费维权工作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督查检查,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更好地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发展,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
二、贯彻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方面,要继续抓好新《消法》培训工作,做好新《消法》贯彻落实的准备工作,采取集中和视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工商系统内部全员培训,提高对新《消法》颁布实施重要意义的认识,准确把握新《消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充分了解新《消法》对工商部门消保工作赋予的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增强执法人员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执法人员业务维权和监管能力。另一方面,要抓住有利时机,大力抓好新《消法》宣传贯彻,研究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在“3.15”前组织对通讯服务行业、大型商超、电商代表等相关经营者的宣讲工作,告知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缺陷商品召回义务、网商无理由退货义务,解读对欺诈、虚假广告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应承担的民事及行政责任,为新《消法》顺利实施做好充分准备。此外,要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有声势的纪念活动和普法宣传活动,增强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3.15”纪念活动,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画册,设置宣传展板,为工商部门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工作
围绕总局、省局《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方案》,做好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的消费维权工作,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全力抓好落实,力求抓出成效。要加大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的投入,制定抽检计划,定期对人们生活关注的热点商品进行抽检,及时公布检测结果;要强化检验结果的利用,及时依法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问题突出的商品和服务,集中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要以社会关注热点、消费者投诉焦点为导向,综合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强监管执法,有针对性地选择2至3个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服务行业,针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提高查处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逐步规范服务行业的经营秩序。
四、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执法水平
依法履行新《消法》赋予的监管执法职责,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执法水平。要以贯彻实施新《消法》为契机,针对群众普遍反映、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拓展执法领域。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要大力推行12315“诉转案”工作,及时总结“诉转案”工作开展以来的成效与存在问题,深入挖掘12315数据信息,从中梳理案源线索。通过大力惩治消费侵权行为,切实提升消费者保护工作水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
五、大力推进12315执法体系建设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进一步推进以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一体的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拓宽消费者诉求渠道,做好投诉受理和纠纷调处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继续推进12315“五进”和直通车建设,促进行业企业自律,促进纠纷和解,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执法力度,大力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
消保工作计划二
一、工作宗旨
(一)以改进银行业服务质量、提高金融稳定能力、提升公众金融素质、支持行业发展、赢得社会尊重为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服务至上,坚持社会责任,通过广泛、深入、系统的金融教育,全面提升全社会对银行业产品和服务的认知度,全面提升全社会的金融素质,培育银行业消费者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积极、科学地主张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坚持科学发展,坚持行为监管,坚持行业自律,通过主动、严格、科学的监管措施,监督、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践行向消费者公开交易信息的义务,履行公平对待消费者的责任,遵从公平教育的准则。
二、工作原则
(二)预防为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市场准入审批的必要条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产品、服务设计和审批之初,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条款预设其中;在消费者购买产品和接受服务之前,主动践行告知义务,实事求是地加强事先宣传讲解和风险提示;在开展营销时,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规范销售活动。
(三)教育为主。督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不同的消费者群体,积极开展广泛、持续、系统的金融宣传教育活动,培育消费者的自主选择判断能力和主动维权能力;针对不同的产品和服务种类,主动做好宣传讲解,通过提升消费者金融意识和金融素质主动化解矛盾。
(四)依法维权。本着贯彻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建立一整套合法、规范、务实的消费者维权工作体系,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落在实处。在纠纷处理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调解好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
(五)协调处置。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承担起保护消费者权益,妥善解决与消费者之间纠纷的责任,并设置专门部门和人员落实这一责任。银行业监管机构有责任协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处置好消费者的投诉。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未能与消费者就投诉处置达成一致的情况下,银行业监管机构接受消费者的再次投诉,并将调查处置意见反馈消费者。监管机构的处置意见只作为第三方调解,不具有裁决作用。
三、主要工作框架
(六)构建坚实的法律基础。
本着急用先行、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尽快梳理、整合和补充散落于各类监管规章之中的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在2-3年内,提出政策要求,制定操作规章,使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章可循。在3-5年内,积极主动推动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建设,争取出台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或银行业公平交易法。
(七)形成科学的工作机制。
银监会机关各部门及派出机构要本着“统一行动、协调有序、边界清晰、追求高效”的原则,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银监会层面组成由分管会领导任主任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工作委员会下设三个专门委员会:
1.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协调机关各部门及派出机构贯彻落实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要求,统计分析、通报提示消费者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相应的监管措施。
2.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由银监会聘请的金融、法律和社会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作为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后援团队,负责重大投诉时间的定性分析,对疑难事件提出专业建议,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评估意见。
3.金融交易行为监督委员会。负责组织银监会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行为监督工作。
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作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和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主要职责是:制定规则、组织协调、专业指导、督促评估。在消费者投诉处置过程中,银监会办公厅信访部门负责消费者投诉的接诉工作,相应监管部门和派出机构负责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具体落实投诉事件调查、行为监督、纠正与处罚,形成有效地纠纷调解机制。
(八)制定系统、标准、规范的工作流程。
消费者保护工作流程涵盖法规和政策的制定,金融产品和服务准入中消费者保护要求的审核,金融产品与服务设计和推介过程中消费者保护的承诺,金融产品和服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保护的落实,消费者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冲突时投诉的呈递,消费者投诉案的受理、调查、处理、后评估等。
(九)完善预先的保护框架。
争取主动,将消费者保护工作起始点前移至防范环节,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新产品或新的服务品种在获得准入或进入市场前,包含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素,防范不必要的纠纷于未然。在实施市场准入审批时,除了评估金融风险之外,还要参考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的提示,对相关产品或服务提出明确销售目标群体、注明风险程度等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事项相关的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内部流程当中应明确规定,在新产品新服务的设计和审批环节必须加注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条款,在新产品新服务推介时将上述内容体现在宣传材料和宣传讲解之中,使新产品新服务在进入市场时履行了对消费者的告知义务。
(十)建立快捷的应诉程序。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是自然人消费者,消费者投诉的应诉受理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落实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窗口。应诉程序的快捷性和规范性,直接影响行业形象,也是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建立一套快捷、规范、透明的应诉机制,是有效调解消费者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纠纷的必要条件。从监管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层级设置处罚,本着“先机构后监管,先基层后总部”的应诉程序设置原则,银监会将对各层级的投诉受理程序做出规定,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层级应诉的基本规则。同时,银监会将向社会公布消费者投诉的渠道和程序,以指导、便利和规范消费者投诉。
(十一)创建务实的后评估体系。
在建立消费者保护工作流程的基础上,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将对发生的消费者投诉事件进行登记、统计和分析,并借助专家委员会的力量,对投诉发生的原因、处置质量、客户满意度以及整改纠正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形成后评估报告。据此,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可提议召开联席会议,向银监会监管部门、派出机构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出指示,提出工作要求。在此基础上,银监会将分别根据机构类别和地区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评办法,按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银监会派出机构的消费者保护工作做出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分别纳入风险评级和综合考评体系。
(十二)制定系统的宣传规划。
制定的和中远期的宣传工作计划,将宣传工作持续化、常态化。宣传工作开展可采取三种方式:
1.集中开展。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初期,每年设定一周或一月开展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月)活动。活动期间,通过集中摆放、发送、投递宣传材料,大众媒体参与,以网络、电信、电视、广播等方式造成声势,形成影响。
2.持续进行。利用银行现有的营业场所长期摆放宣传资料,银行大屏幕滚动播出宣传内容;与电信部门、网站或电视台签订长期协议,定期、定时传播宣传内容;与相关部门联系,在机场、车站、码头、地铁、商场、旅游景点等人群聚集区长期播放或张贴宣传材料。
3.专项行动。采取金融知识进乡村、社区、学校、军营、工地等。
第五篇:消控培训
保安队员参加的消控培训
赵伟刚
6月7日、9日两天上午,在环保热电本部行政楼监控室现场组织了消控培训。参训人员有保安队长,各班长及监控员。上午9时由富阳海康安防公司的技术人员进行了实践操作培训。对厂区消防布局以及警报系统处置方法进行了现场模拟演练,对参训人员提出各种问题详细解答。
通过这次培训,让大家对公司消控安全实际操作有了初步认识,同时意识到消控安全重要性与必要性,增添一些专业知识;参训人员对“消控无小事”的安全理念得到加强。随着高温天气的来临,我们全体保安队员务必做好防火工作,确实树立“安全为天”的坚实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