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试行)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人员配备
(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
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四、岗位职责
(一)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二)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五、值守联动
(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
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二)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六、管理训练
(一)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
(三)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
消防站配置照片
一、微型消防站标牌
二、制度上墙
三、器材配备
第二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人员配备
(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四、岗位职责
(一)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二)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五、值守联动
(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二)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六、管理训练
(一)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
(三)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
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城乡居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发展,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二、人员配备
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确定5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
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等现有的场地、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外线电话。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本社区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消防摩托车和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具备条件的,可选配小型消防车。
四、岗位职责
站长负责社区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业务训练,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参加扑救初起火灾。
五、值守联动
(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
(二)乡镇(街道)辖区内建有多个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应实行统一调度,并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六、管理训练
(一)社区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社区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微型消防站应建立日常管理、排班值守、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熟悉本社区情况,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第三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
行)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人员配备
(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四、岗位职责
(一)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二)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五、值守联动
(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二)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六、管理训练
(一)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
(三)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
第四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 “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订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一)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是依托单位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担负防火巡查和“3分钟到现场”处置初起火灾等任务的消防组织。
(二)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应建立微型消防站。
(三)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人员配备
(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四、岗位职责
(一)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二)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宣传教育。
(三)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五、值守联动
(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二)接到火情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公安消防调动指挥体系,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调派指令,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六、管理训练
(一)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
(三)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
第五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制度职
单位消防员职责
一、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
二、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基本情况;
三、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四、负责防火巡查和消防安全教育。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组职责如下:
1、防火检查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宣传和消防知识普及工作,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灭火行动组负责扑救火灾,平时要熟悉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和水源情况。
3、通讯联络负责火灾报警、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等任务。
4、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场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并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
5、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火场安全警卫工作,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物资丢失,并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后应填写记录。
四、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说明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人员。
微型消防站队长职责
一、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二、组织制定值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三、组织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四、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
五、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微型消防站驾驶员职责
一、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二、熟悉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
三、负责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装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消防车辆的油、水、电、气和灭火器。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确保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办理相关消防手续,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
三、单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向场所所在的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四、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五、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六、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七、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八、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其中人员密集场所应组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场所从业人员数量的30%。
九、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保安人员担任,每两小时巡查一次;
二、防火巡查时应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等通信工具,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三、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四、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五、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定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四、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制定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五、负责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六、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七、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
八、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十、指挥本单位初期火灾扑救;
十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微型消防站通信职责
一、按照火灾报告﹑救援求助或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
二、熟练使用和维护通信装备,及时发现故障并报修。
三、掌握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
四、及时整理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档案。
五、及时向值班站长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微型消防站班(组)长职责
一、组织指挥本班组开展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二、掌握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和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三、熟悉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落实维护﹑保养;
四、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五、管理本班(组)人员,确定任务分工。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检查中发现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填写《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及时上报上级主管人员。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
四、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微型消防站管理规定
1、微型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次(班长、驾驶员,战斗员)不少于3人,统一着装,值班期间应在宿舍或消防站随时待命。
2、接到火灾报警时,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岗位在职消防员到达火灾现场确认,利用岗位上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同时发出出动信号,微型站人员应着好战斗服,在3分钟内到达现场展开灭火战斗,并视火场情况报告辖区消防中队。
3、辖区中队到达现场后。微型消防站人员应立即汇报火场情况,接受消防中队统一指挥。
4、白班值班驾驶员每天必须发动车辆、机动泵和切割机器,检查是否正常。维护保养好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装备及时补充消防车辆的油、电、水、气和灭火剂。
5、消防站车库内和大门口严禁停放其它车辆,防止影响消防车辆出动。
6、消防站内的所有执勤战备器材不得用于非灭火和救援行动,非消防车驾驶员不准动用车辆。
7、志愿消防员每周必须进行一次消防技能训练,每月进行一次重点部位演练。每年参加一次综合演练。每个人必须参加六项全能(配戴面罩、电器火灾扑救、油锅火灾扑救、气体火灾扑救,室内消火栓使用、自动缓降器使用)训练并考试合格。
8、微型消防站负责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志愿消防员应配合消防站做好培训辅助工作,确保培训效果和安全。
9、微型消防站应在每个治安值班岗位设置消防应急战备柜(桌)、配齐常用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确保完整好用。
10、微型消防站负责维保公司的监管,每周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将维保情况上报。
11、微型消防站负责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按照摸块化管理要求,负责实施“大模块”’具体工作职责。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单独或结合其他场所设置一间消防宣传培训室,悬挂并放置宣传培训资料及设施,能够开展消防宣传培训。
二、每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对每名员工至少进行二次消防安全教育。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下列人员需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重点部位、重点工种人员。
六、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