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建设规范

第一篇:机房建设规范

       机房建设规范

       为加强对机房建设进度、成本与质量管理,明确建设管理流程与职责分工,适应全业务发展对基础资源的需求,提高机房工程建设质量、设备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机房内设备的布置要充分考虑机房的使用效率,不需维护或无背后散热要求时采用背靠背方式;机架的维护面要求尽量保持平齐。机房的平面布置应合理,设备排列整齐、便于维护,归属于不同网络的设备布置之间应有一定的分隔,应尽量提高建设面积的有效利用率,同时考虑工程远期发展需求适当地预留设备扩容位置。

       第一章对机房的要求

       一、电源配置

       1、要求采用三相交流电进机房,普通汇聚机房外电容量应在20KVA以上,汇聚机房外电引入负荷一般应在60KVA以上,最低的外电负荷如表1。

       考虑申请用电批复等实际情况,可分阶段组织外电引电建设,根据设备用电的需求逐步建设多套电源设备。机房电源系统可分阶段组织建设时,初期外电引入不低于24KVA,从业主单位引入时不低于30KVA。

       2、蓄电池的配置:机房蓄电池要求应符合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部门(通知)网通[2022]363号关于下发《蓄电池组后备时间配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汇聚机房按10小时后备时间计取蓄电池的配置容量(可按照15小时完成充电计算充电电流)。应采用使用过程中性能比较可靠、售后服务比较好的品牌。

       3、AC箱安装:

       1)新建汇聚机房属于地下室、一层商铺,且离公路或停车场50米以内,油机接口箱安装在汇聚机房内。

       2)新建汇聚机房不在地下室或一层商铺的情况,油机箱需安装在室外,离公路或停车场较近的地方,为便于维护,油机接口箱建议离地1800mm,方便维护人员为机房发电。

       表1:外电需求、油机接口箱规格

       机房类型

       外电需求

       油机接口箱规格要求

       骨干汇聚机房(一类)

       ≧60KVA

       输入100A/3P开关

       骨干汇聚机房(二类)

       ≧40KVA

       输入80A/3P开关

       普通汇聚机房

       ≧20KVA

       输入32A/3P开关

       4、机房内在绕墙每隔5~10米需安装一个带有接地保护的电源插座,插座设置应符合机房整体规划,不得与需靠墙安装的设备、空调等相冲突。插座电源不应与照明电源同一回路,若不能单独成一回路时,应选择带有保险丝的插座。

       二、防雷与接地、防静电

       1、在电源上逐级加装电源避雷器,实现多级防护。前级避雷器将大部分雷电流泄放入地,在后级的避雷器只泄放少部分雷电流。为保证避雷器由前到后顺序泄放,避雷器的动作电压应是后级不低于前级。

       2、在使用分级保护时,各级浪涌保护器(SPD)之间应保持必要的退耦距离或增设退耦器件,以确保各级浪涌保护器协调工作。氧化锌SPD与氧化锌SPD之间的退耦距离(电缆长度)应不小于5米。

       3、地线系统采用联合接地方式时,骨干汇聚机房的接地地阻不大于1欧姆,普通汇聚机房的接地地阻不大于10欧姆,可以利用地阻测试仪测量基站地网的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4、骨干汇聚机房要求做均压环(等电位环),独立室外或雷击高发区的机房要求做均压环(等电位环)。

       5、接入机房的母线从机房所在楼房的地网单独拉一根截面积≥95平方毫米的总地线进机房,接到机房的室内地线排上。拉进机房的母地线必须直接连到室内地线排上,不能再经过任何设备(如:交流屏)才下地,必须直接落地。室内地线排应尽量靠近地线进口。

       6、电源列柜接地:每个电源列柜应用一条截面积大于25平方毫米的地线与机房地线排相接。每个设备机架应用截面积≧25平方毫米的接地线与电源列柜的地线排连接。电源列柜的每个接地点只能接一个设备,不能两个或多个设备同接在母地线的同一点上。

       7、机房内必须按每机架一个的标准配置有防静电手镯。当安装机架内的电路板时,要求带上防静电手镯,并且手镯接地良好,以免损坏电路板内的元器件。

       三、门、窗

       1、机房门要足够大以便于工程期间设备的搬运,单扇洞宽不小于900mm,双扇门不小于1400mm,门洞净高不低于2200mm。

       2、机房门一律向走廊外开。

       2、机房门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及保温性;门应采用非燃或者阻燃材料,材料还应耐久、不变形。

       3、机房门口应设置门槛以防水、防鼠。

       4、若机房处于居民区或者人员出入频繁,应设计双层门,内层门为不锈钢防盗门(朝内开),外层门的风格应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朝外开)。商铺类的机房外层门采用常用卷闸门。

       5、传输机房应该不设窗或者设密闭窗,不允许有太阳光直射进机房,应使用防火铝塑板、砖进行封堵,并按需留出空调检修口。

       6、若机房处于投诉敏感地,应设计双层窗,外层窗的风格应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

       7、如果机房必须有窗户,应使外窗面积不要太大,窗下墙高度应不低于1000mm高,外墙厚度应不小于240mm。

       四、外墙的墙面

       1、墙面的材料应该光洁、耐磨、耐久、不起尘、防滑、不燃烧等特点。对于周围是居民的机房要尽量做好机房的外立面(外墙、门、窗)设计,保持与周边环境一致(原则:不要凸显机房的存在)。

       五、机房室内墙面

       1、机房不采用吊顶处理,整个机房装修应采用不起尘、耐用、非燃烧材料,不得采用木地板,木隔墙、木墙裙、吊顶等。

       2、若机房处于投诉敏感地(上下左右的房间有人居住或办公),由于机房的温差原因,经常导致与机房相邻的其他业主房间出现冷凝水,建设单位需对机房天花板、地板和墙体做隔热或隔冷处理。

       六、消防与照明

       1、照明:汇聚传输机房照明分正常照明、事故照明;正常照明由市电/油机保证电源供电,正常照明在距地面0.8米高的水平参考面,其照度为100~150lx(勒克斯),在距地面1.4米高的垂直工作面,其照度应达到30~60lx(勒克斯)。正常照明电源不应与霓虹灯电源、插座电源同一回路。

       2、骨干层机房、汇聚机房应安装气体灭火系统。

       3、骨干层机房、汇聚机房内要求安装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应在主要部位、楼道、出口处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供疏散用。

       4、汇聚机房靠机房门应放置四个灭火筒、四个防毒面具(记录型号及使用年限)。

       5、机房的对外孔洞要求按《中国移动通信防火封堵管理规定》标准做防火封堵。对于光缆、电力线、传输线、接地线、空调管等进线口,须用防火泥进行密封,要求密封处平整,无缝隙。

       6、对机房进行改造时,只可进行为满足机房电气要求的修缮,而且需采用不透光,不燃或阻燃的满足防火要求的材料。

       7、机房内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七、机房防水

       1、要求机房所有的门、窗和缆线进出口能防止雨水渗入。

       2、机房的墙壁、天花和地板不能有渗水、浸水的现象。

       3、机房内不能有水管穿越,给排水系统不得穿越传输机房。

       4、传输机房不能用洒水式消防器材,不安装喷水灭火系统,不得在传输机房内安装消防栓。

       八、机房空调

       1、汇聚机房内机房空调配置与机房面积直接相关,应因地制宜按实际情况配置,应配置两台或两台以上的柜式空调,平时至少有一台空调在工作,空调摆放位置要有利于设备散热。

       2、汇聚机房为无人值守房间,宜优先选用对自控要求高的精密空调。

       1)周围都是公共场所跟居民不密切的环境(如:车库、地下室、写字楼、政府物业、村镇物业)可使用普通空调;

       2)周围环境跟居民密切相关的机房(如:住宅小区或邻近住宅的商铺)考虑装精密空调。

       3)对于不同类型空调,设计单位要对相关问题做针对性的设计。例如,使用精密空调时,机房内应做排气孔,而且将排气管尽量对向天面或是其他不影响居民的位置,使用普通空调时,应慎重考虑压缩机的位置,避免其对左邻右舍的影响,尽量把压缩机的噪声降到最低,空调室外机噪音标准应低于60分贝。

       3、温度设定:冬季20±2℃,夏季25±2℃。机房应配有温度计和温度告警设备。每平米设备功耗不超过2500W。

       4、机房专用空调除冬季外可关闭加热装置,当室内温度长期低于23℃时关机。要求机房安装的空调具有自启动功能。机房空调应安装牢固,在底座固定的同时,若条件具备,应与墙体固定。

       5、居民密切敏感且条件具备(面积空间够大、楼层承重允许)的汇聚机房分隔“空调压缩机安装间”(在双层门间隔出一定空间用于摆放压缩机,以百页窗排热)。

       九、门禁、动环监控系统要求

       1、每个汇聚机房必须安装出入口控制系统(即门禁系统)、入侵告警系统(含110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如果还安装有普通的门,必须采用通匙。

       2、汇聚机房的环境监控(门禁、环境、电源、空调)接入到动环系统。

       3、外部告警设备性能及安装

       所有传输接入机房外部告警在触发时,告警信息能够在传输网管上体现。控制设备尽量安装于靠门柱子旁。同时必须把接线情况画图粘贴在主控制器的里面板上。性能、安装要求如下:

       1)温度告警:机房温度超过28摄氏度时,触发温度告警,并将告警送至传输设备外部告警端口。探头应安装于机架顶的走线槽上。

       2)烟感告警: 探头感应烟雾时延迟超过30秒后,触发烟雾告警,并将告警送至基站外部告警端口。探头应安装在房顶离传输设备较近处。

       3)湿度告警: 湿度范围为15%-80%,高于80%时触发湿度告警,并将告警送至传输设备外部告警端口。探头应安装在门口或窗口附近。

       4)水浸告警: 在机房地面上放置水浸传感器,在机房发生水淹时触动传感器,并将告警送至传输设备外部告警端口。探头应安装在门口、窗口或房间的最低水平位置。探头水平面尽可能与地水平面距离最短。

       5)门禁告警:门开时触发门开关的告警,并将告警送至传输设备外部告警端口。门控装置应安装在门的内侧,注意其防水及防潮处理。

       主控制器断电:当环境监控系统的主控制器出现断电时应该有断电告警产生。

       十、工具、易耗品配置

       1、机房应具备办公桌(台)、通匙铁柜、铝梯、应急灯、温度计/湿度计。

       2、机房应具备清洁工具(扫把、拖把、水桶、垃圾铲)。

       第二章设备安装

       一、走线架、尾纤槽道的安装

       1、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的平面设计,偏差不得超过50 mm。2)列槽道应成一直线,偏差不应大于30 mm。

       2、连固铁与上梁、走线架与上梁接续应牢固、平直、无明显弯曲;电缆支架安装应端正,距离均匀。

       3、列走线架两侧板宜分别与机架顶部前后面板相吻合,侧板间缝隙宜均匀,盖板、零件安装齐全。

       4、走线架的安装应完整,零件应齐全,缝隙均匀。

       5、列间撑铁的安装应在一条直线上,两端对墙加固应符合施工图的设计要求。

       6、铁件的漆面应完整无损,如需补漆其颜色与原漆色应基本一致。

       7、机房内除电源设备外所有设备上方均需设置尾纤槽,汇聚机房采用5寸尾纤槽,骨干机房及核心机房采用10寸尾纤槽。机房内每架ADF上方的尾纤槽设置4英寸活动双喇叭口,每个喇叭口下方设置一个大型波纹管。设备上方采用2英寸活动双喇叭口每个喇叭口下方设计一个小型波纹管。

       尾纤槽俯视图

       8、条件允许的机房内均需设计余缆架。余缆架垂直于墙面安装,原则上安装在机房光缆进线孔的上方。余缆架正面到设备需预留700mm距离作为操作空间。

       二、机架安装

       1、机架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的设计要求。

       2、机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垂直偏差不应大于机架高度的1‰。

       3、列内机架应相互靠拢,机架间隙不得大于3 mm,列内机面平齐,无明显参差不齐现象。

       4、机架应采用膨胀螺栓(或木螺栓)对地加固,机架顶应采用夹板与列槽道(列走道)上粱加固。

       5、所有紧固件必须拧紧,同一类螺丝露出螺帽的长度宜一致。

       6、光纤分配架(ODF)、数字配线架(DDF)端子板的位置、安装排列及各种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ODF架上法兰盘的安装位置应正确、牢固,方向一致。

       7、ADF机架完成安装后,内部用于固定子框的黑色绑扎线、胶带纸等必须拆除,并清理机架内部的杂物。

       8、设备的抗震加固应符合邮电部通信设备安装抗震加固要求,并符合有关的搞震规范。

       9、子架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面板布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2)子架与机架的加固应符合设备装配要求;

       3)子架安装应牢固、排列整齐、插接件接触良好;

       4)网管设备的安装应符合施工图的设计要求。

       三、电缆、尾纤布放及成端

       1、机房内信号线缆与电力线缆需分开布放,交流电源线与信号线缆布放在同一走线架上时宜采用铅包线,或与信号线分开布放,间距应大于50mm。

       2、交流电缆与直流电缆在机房内不宜同架、同槽敷设,并行间距不小于0.8m。交直流电缆无法避免交叉敷设时应采取屏蔽措施。

       3、敷设电缆及光纤连接线

       1)光纤连接线的规格、程式应符合设计规定,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光纤连接线的路由走向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定。

       3)光纤连接线二端的余留长度应统一并符合工艺要求。

       4)槽道内光纤连接线拐弯处的曲率半径不小于38~40mm。

       5)若机房条件限制无尾纤槽道,在布放尾纤时,需增加波纹管或缠绕管保护。

       4、编扎光纤连接线

       1)光纤连接线在槽道内应加套管或线槽保护。无套管保护部分宜用活扣扎带绑扎,扎带不宜扎得过紧。

       2)编扎后的光纤连接线在槽道内应顺直,无明显扭绞。

       5、尾纤在光配线架内布放

       跳纤布线时要核对好ODM端口,检查适配器完好情况,连接时适配器两边法兰头要注意卡好及旋紧。跳纤布线时注意眼晴不能直对着适配器端口,避免纤芯内有光损伤眼睛。布线后尾纤余长不能超过绕纤架最高绕纤轴长度。光配线架内布线方式:

       6、布放数字配线架跳线

       1)

       跳线电缆的规格程式应符合设计文件或技术规范的要求。

       2)

       跳线的走向、路由应符合设计规定。

       3)

       跳线的布放应顺直,捆扎牢固,松紧适度。

       7、电缆成端和保护

       1)

       电缆的端头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缆余留长度应统一,电缆各层的开剥尺寸应与电缆插头相应部分相适合;芯线焊接端正、牢固、焊锡适量,焊点光滑、不带尖、不成瘤形。组装电缆插头时,配件应齐全,位置正确,装配牢固。

       2)

       屏蔽线的端头处理:剖头长度应一致,与接线端子的外导体接触良好。

       3)

       剖头外需加热缩套管时,热缩套长度宜统一适中,热缩均匀。

       四、设备安装接地

       1、电源及告警功能检查

       1)

       供电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源电压范围应满足设备使用要求;(2)电源保护转换应符合设备技术规定。

       2)设备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ODF,DDF,机架等设备需进行接地,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操作,设备保护地与防雷地与不同的接地体连接。

       2、接地线标准

       1)机房接地线的布放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2)电源直流工作地线和电源设备保护地线与交流中性线应分开敷设,不能相碰,更不能合用。

       3)设备接地线连接越短越好。

       4)接地线不应与电缆线并排。

       3、传输接入综合柜内外接线要求

       1)柜内两侧装有两根接地铜条,左边为防雷接地铜条,装有绝缘垫片与机架整体绝缘;右边为机柜保护接地铜条(综合柜正面视)

       2)电源机箱接地引至右边保护接地铜条,线径为1.5-2.5mm2。

       3)ODF单元与机架整体绝缘,然后用16mm2及以上接地线引到防雷接地铜条。

       4)DDF单元引至右边保护接地铜条。

       4、传输组网设备防雷接地线连接

       1)设备的保护地应接在基站的总接地母排上,接线要牢固,并用标签注明。

       2)设备金属外壳保护接地导线必须采用不小于4mm2铜导线,导线颜色应为黄绿线。接线必须转直,不准打圈。

       3)设备接地线应接在基站传输综合架的保护接地铜牌上(无光缆加强筋接地的那块铜牌),如无传输综合架,则接在室外接地母排上,接地线连接越短越好。

       4)接地线不应与电缆线并排。

       5)输入-48V电源的0V与机壳互连。

       五、标签

       为了明确机房内设备名称机架编号、机房内线缆、尾纤连接及先用情况,机房内所有线缆,设备机架、电源端子都应贴标签。

       1、标签纸统一使用白色标签纸,字左对其,字体宋体。字使用标签机或使用黑色签字笔手写。

       2、标签应贴在设备正面容易看到的地方,并保持整洁美观。尾纤标签应贴在成端醒目位置,字迹清晰,便于查看。

       3、对每个设备都要贴上标签,标明设备名称、设备编号。(机架标签)

       4、直流电缆或交流线缆应在线缆两端各贴一处标签,内容包括设备名称,电源正、负极。(电缆标签)

       5、对于每根尾纤的两端都要贴上标签,并标明设备名称、设备槽位、设备端口、ADF机架名称、ODM及具体端子。(尾纤标签)

第二篇:机房规范

       。附件: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计算机机房及办公楼综合布线系统建设技术试行规范》修订情况的说明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计算机机房建设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级分行计算机机房(以下简称机房)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确保计算机系统及数据网络系统持续稳定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制定本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引用了以下技术规范及文件。有关标准若经修订,应使用该标准的最新版本。《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集中式数据中心规范(JR/T0011-2004)《中国人民银行机房规范化指引(银办发20069号)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919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机房预警监控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农发银息200816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二级分行机房预警监控系统建设的实施—3—意见(农发银息200914号)第三条 机房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规划。各行在机房建设过程中,要科学规划、集约统筹,确保机房建设经济节约、高效实用,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二)技术先进。机房建设必须选择达到国家相关资质的公司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以保证机房质量可靠、技术先进。

       (三)安全生产。机房作为我行重要的基础设施场所,必须保证所有在机房内的设备持续、稳定运行,人员操作安全。机房必须达到“防水、防火、防盗、防磁、防鼠”的要求。

       (四)节能环保。各行机房建设应当符合我国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条文,使我行机房成为节能环保的“绿色机房”。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及二级分行。第五条 县级支行作为我行网络终端节点和数据应用前台,可参照本规范,并根据具体情况设计和建设计算机机房,机房总面积一般不小于20平方米。第六条 各行应根据本规范,结合当地实际,在机房建设过程中进一步制定详细的建设或改造技术实施方案。第二章 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七条 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力供给稳定可靠,交通通信便捷,自然环境清洁。—4—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三)远离水灾和火灾隐患区域。

       (四)远离强震源和强噪声源。

       (五)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六)对于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内的机房,在确定位置时,应对设备运输、管线敷设、雷电感应和结构荷载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考虑。

       (七)具备安装空调室外机的建筑条件。第八条 机房不宜设在办公楼的一层或顶层,一般应设在办公楼的二层至四层。第九条 机房的空间组成应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一)省级分行机房应参照国家B级机房标准,由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管理区等功能区域组成,机房总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二)二级分行机房应参照国家C级机房标准,由主机房和支持区等功能区域组成,机房总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第十条 主机房是指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传输等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一般包括服务器、网络、存储等功能区域。第十一条 辅助区是指用于电子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资料管理的场所,一般包括进线、测试、监控、备件、资料、打印及维修等区域。第十二条 支持区是指支持并保障完成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稳—5—定运行的必要技术作业场所,包括变配电区、柴油发电区UPS区、电池区、空调区、消防设施用房等区域。第十三条 管理区是指用于日常管理的区域。一般包括门厅、值班室、更衣间等区域。第十四条 机房内各区域根据机房面积及空间布局情况,既可通过隔断或不相邻的空间进行物理分割,也可不进行物理隔离,仅进行功能区域的逻辑划分。第十五条 机房内不得设立行政办公区或库房。第十六条 机房内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应放置于计算机专用机柜内。第十七条 机柜内的设备为前进风/后出风方式冷却时,机柜的布置宜采用“面对面”和“背对背”的方式。第十八条 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用于搬运设备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米。

       (二)“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2米。

       (三)“背对背”布置的机柜背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

       (四)当需要在机柜侧面维修测试时,机柜与机柜、机柜与墙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2米。

       (五)成行排列的机柜,其长度超过6米时,两端应设有出口通道;当两个出口通道之间的距离超过15米时,在两个出口通道之间还应增加出口通道。第三章 环境要求第十九条 机房的温度、湿度控制应采用节能环保的专用恒—6—温恒湿精密空调设备,确保空调设备输出量达到机房所规定的温度、湿度要求。对机柜或机架高度大于1.8米、设备热密度大、设备发热量大或热负荷大的区域,宜采用下送风、上回风的方式。第二十条 省级分行机房内应设置新风系统,新风设备应有高效过滤器,确保机房内空气新鲜,并不得结露。新风系统配合空调的送风、回风,维持机房内所需新风和正压,使机房与走廊的压差不小于5Pa,与室外静压差不宜小于10Pa。二级分行可设置新风系统。第二十一条 温度、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要求。

       (一)开机时机房内的温度应维持在22~24℃,相对湿度保持在40%~55%,温度变化率应小于5℃/h,并不得结露。

       (二)停机时机房内的温度应维持在5~35℃,相对湿度保持在30%~75%,温度变化率应小于10℃/h,并不得结露。

       (三)UPS电源电池区的温度应维持在15~25℃。

       (四)机房内的空气含尘浓度在静态条件下测试,每升空气中大于或等于0.5μm的尘粒数应少于18000粒。第二十二条 噪声、电磁干扰及振动要求。

       (一)机房内的噪声。在计算机设备停机条件下,位于主操作员处测量应小于65dB(A)。

       (二)主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为0.15~1,000MHz时,不应大于126dB。

       (三)在计算机设备停机条件下,生产区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动加速度值不应大于500mm/s2。

       (四)主机房内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应大于800A/m。—7—

       (五)机房内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1kV。第四章 建筑结构与给排水第二十三条 机房净高应根据机柜高度及通风要求确定,一般不宜小于2.6米。变形缝不能穿过主机房。第二十四条 机房不应设置在用水区域的垂直下方,不应与振动和电磁干扰源为邻。第二十五条 新建办公楼应同时考虑机房的建设,对新建机房的位置确定、建筑结构、安全防范措施等要素,应根据本规范提出的具体要求,在办公楼建设时同步规划。第二十六条 改建和扩建的机房应根据荷载要求采取加固措施,满足设备的承重需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76-2006)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七条 机房应设置单独出入口,不能与其他功能用房共用。第二十八条 建筑的入口至机房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米。机房主出入口的净宽应大于1.2米,以满足大型设备和材料运输要求。第二十九条 机房的建筑防火设计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第三十条 机房不宜设置外窗。机房设有外窗时,应采用双层密封窗。电池区设有外窗时,应避免阳光直射。第三十一条 机房的顶棚、壁板和隔断应为不燃烧体,且不得采用有机复合材料。第三十二条 机房内不得安装水循环、电加热等采暖散热器;—8—如已安装水暖装置,为防止管道爆裂,应进行拆除。第三十三条 机房内有用水设备时,要采取防止水漫溢、挡水、排水和渗漏措施。第三十四条 机房内的给排水管道应暗敷,采取防渗漏和防结露措施。第三十五条 机房设有地漏时,应采用洁静式专用地漏或自闭式地漏,地漏下加设水封装置,采取防止水封损坏和反溢措施。第五章 室内装修与照明第三十六条 机房内的装修装饰材料应达到气密性好、吸音、保温、防火、防潮、防变形、抗干扰、防静电、不起尘、易清洁的条件,符合环保要求。第三十七条 机房的围护结构材料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防潮、隔音、少产尘要求。第三十八条 机房内应铺设防静电活动地板。

       (一)省级分行机房地板高度不宜小于400mm,地板下的地面应采用水泥砂浆抹灰,地面要平整、耐磨,采取保温、防潮和防火措施。

       (二)二级分行机房地板高度不宜小于250mm,若为下送风,则地板高度应不低于300mm。地板下的地面应采用水泥砂浆抹灰,地面要平整、耐磨,采取保温、防潮和防火措施。第三十九条 当对机房内的各区域采用物理分割时,应使用防火玻璃隔断。第四十条 机房的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平整、光滑、不起尘、避—9—免眩光,并减少凹凸面。第四十一条 机房内应采取防鼠措施,如使用桥架或管套等设施。第四十二条 机房内照明应使用高效节能的荧光管灯具,并采用分区、分组控制,灯具应采用电子镇流器。第四十三条 机房内应设置备用照明,备用照明可为一般照明的一部分。第四十四条 机房照明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机房的平均照度应大于500lx。

       (二)备用照明平均照度应大于50lx。第六章 供配电第四十五条 机房电源按国家现行规定供电电源质量A级标准执行。

       (一)电压:380V/220V;稳态偏移范围:±5%;电压波形畸变率:3~5%。

       (二)频率:50Hz;稳态偏移范围:±0.2Hz。

       (三)相数:三相五线制。第四十六条 机房室外电源须采用地下电缆进线,不可架空。供电线路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导线,墙内应采用穿钢管走暗线,抗静电地板下供电线路应走桥架,并架空敷设。供电线路应远离计算机数据网络线缆,不得并排敷设。第四十七条 省级分行大楼应采用双回路供电,还应为机房提供汽(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二级分行机房应采用双路电—10—源供电,并为机房提供可靠的备用电源。第四十八条 机房内的计算机设备供电应与辅助设备供配电严格分离。应从办公楼主配电柜上直接引出两条380V专用电缆接入低压配电柜,分别用于机房内计算机设备和辅助设备的供电。两路电源可采用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ATS)互备。第四十九条 配电柜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配电柜应设置应急开关,当出现事故或火灾时可切断全部电源。

       (二)配电柜须设置电力监控装置,如:电压、电流表、智能电气安全监控装置等,供检查电压、电流、开关状态及三相平衡关系等电气安全参数。

       (三)配电柜应设置供电指示灯,用于显示供电通断情况。

       (四)配电柜内各种开关、手柄、按钮应标志清楚,防止误操作。第五十条 配电柜绝缘性能应不小于0.5MΩ。第五十一条 计算机设备供配电须采用不间断供电系统,必须有可靠的UPS为计算机主机、网络等设备供电。第五十二条 UPS不间断电源系统应有备份,负荷功率应小于单机UPS额定功率的65%。第五十三条 UPS输出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省级分行从UPS输出的用于机房内计算机设备的电源可接入服务器电源管理系统机柜(智能配电系统),用于各机柜分路的开关,监控各分路的用电电压、电流、功率。服务器电源管理系统机柜应靠近计算机设备安装。其要求与低压配电柜相同。

       (二)二级分行机房辅助设备供配电柜与UPS输出的计算机—11—设备供配电柜,宜共用一个配电柜。第五十四条 机房辅助设备供配电系统建设标准与计算机设备供电系统要求相同,同时还要为各类辅助设备设置分路开关装置,做好三相平衡关系。第五十五条 机房内的计算机设备应使用专用配电单元(PDU)供电,其容量要符合用电设备的需要。第五十六条 机房各区域应合理设置三相动力用电插座、维修插座(含市电和UPS输出),并标识清楚。第五十七条 机房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机房内各种设备的总用电量,留有一定的冗余。第七章 接地和防雷第五十八条 机房必须有接地装置,且应符合计算机设备的接地要求,能保证人员和计算机设备的安全。第五十九条 机房接地包括:交流工作地、安全保护地、直流工作地、防雷保护地。第六十条 交流工作地、安全保护地、直流工作地、防雷保护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小于1Ω。机房单独设立接地装置的,应与办公楼的接地装置之间采取防反击措施。第六十一条 接地体与接地体上引线要焊接牢靠,接地线穿墙进入机房要加装保护套管。第六十二条 露出地面的接地体连线应方便测量,并在不易被碰撞损坏的地点留出接地电阻测量点。第六十三条 机房应设置三级电源防雷保护,计算机及网络—12—设备的末端配电装置应采用具有防雷功能的PDU。第六十四条 雷电多发地区机房内的重要设备,如服务器、路由器、重要的金属通讯数据专线等,须设置信号避雷器。第六十五条 各行机房的防雷设计和施工,应由具备防雷设计和施工资质的承包商实施,其设计、施工及所用防雷产品要符合当地防雷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第八章 布 线第六十六条 机房布线采用开放式的星形拓扑结构,传输介质应采用光缆或六类及以上等级的对绞电缆,传输介质各组成部分的等级应保持一致,并应采用冗余配置。线缆宜采用CMP级防火要求。第六十七条 当机房的无线电和电磁干扰大于机房的环境要求时,应采用屏蔽布线系统。屏蔽布线系统采用的电缆、连接器件、跳线、设备电缆都应是屏蔽的,并应保持屏蔽层的连续性。第六十八条 缆线应采用线槽或桥架敷设,线槽或桥架的高度不宜大于150mm,线槽或桥架的安装位置应与建筑装饰、电气、空调、消防等专业协调一致。第六十九条 省级分行应在机房内主配线架和机柜之间配置配线列头柜。并可采用实时智能管理系统管理各机柜的布线。第七十条 每一服务器机柜或机架应铺设足够的信息点用于网络和KVM的连接;有条件的可加铺光纤信息点。第七十一条 网络电缆和配电电缆都应采用线缆标识系统,在缆线的两端以标签明确。—13—第七十二条 综合布线的材料和设备宜采用统一品牌的产品。第九章 消 防第七十三条 机房应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对机房内的所有区域进行火灾防护。第七十四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和《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的规定,主要包括联动控制装置、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气体控制盘、自动报警器、手动按钮、电源箱、放气指示灯、灭火柜、药剂、气体泄压口、启动装置、排风装置及喷嘴等设备。第七十五条 机房所用灭火剂要使用高效、低毒、化学稳定性好、能及时扑灭固体表面火和电火且不对计算机设备造成二次破坏的洁净气体灭火系统。严禁使用水、干粉或泡沫等易产生二次破坏的灭火剂。灭火剂及设施应采用经消防主管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第七十六条 机房内应配置专用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确保工作人员安全。第七十七条 机房应设置总电源开关,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切断机房全部非消防电源。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的和便于操作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1.5m,且应有明显的标志。第七十八条 灭火系统控制器应在灭火设备启动之前联动控—14—制,关闭机房内的风门、风阀,停止空调机和排风口,切断非消防电源。第七十九条 机房内应配置手提气体灭火器,其灭火剂不应对计算机设备造成污渍损害。第八十条 机房内应设置应急疏散照明和应急疏散标志灯。第八十一条 机房新建、改建、扩建及内部装修后,应及时向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申报消防保护。第八十二条 各行机房的消防设计和施工,应由具备消防设计和施工资质的承包商实施,其设计、施工及所用消防产品要符合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第十章 监控与安全防范第八十三条 机房应设置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和安全防范系统。第八十四条 动力环境监测系统是指对机房内的动力设备如UPS、空调、电气系统和温湿度等环境进行监测、分析和处理的系统。第八十五条 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应易于扩展和维护,并应具备显示、记录、控制、报警、分析和提示功能。第八十六条 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的内容包括UPS监测、机房电气安全监测、漏水监测、空调监测、新风系统监测和温湿度监测等。第八十七条 空调UPS和智能电气设备应考虑通信接口协议,以满足动力环境监测系统的要求。—15—第八十八条 安全防范系统是指以维护机房安全为目的的报警、视频监控、通讯、出入口控制等系统。主要包括入侵检测、视频安防监控和门禁系统等内容。第八十九条 机房应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并连入办公楼监控系统,对机房重要部位进行连续监视。第九十条 机房应安装门禁系统和入侵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在火灾等异常和紧急情况时能自动释放电子锁从机房内手动开启机房门。第九十一条 机房应采用KVM管理系统对主机进行集中控制和管理。第九十二条 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和安全防范系统的供电电源应可靠,宜采用独立的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当采用集中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时,应单独回路配电。第十一章 附 则第九十三条 各行在进行机房建设时,应选择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资质审查合格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

       (一)省级分行机房建设的设计单位一般应达到乙级(含)以上资质标准,专业承包单位一般应达到二级(含)以上资质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应取得省级以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二)二级分行机房建设的设计单位一般应达到乙级(含)以上资质标准,专业承包单位一般应具备机房装修及建设资质。第九十四条 各省级分行信息技术部门负责本行及辖内分支机房的设计审查,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监督、指导和工程验收。—16—第九十五条 各行应妥善保管机房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文档,以备查阅。第九十六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计算机机房及办公楼综合布线系统建设技术试行规范(农发行字2002216号)同时废止。第九十七条 本规范由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附件:1、术语解释2、计算机机房技术规范一览表3、典型的省级分行计算机机房设施设备配置简表及投资概算(2009年参考)4、典型的二级分行计算机机房设施设备配置简表及投资概算(2009年参考)5、典型的县级支行计算机机房设施设备配置简表及投资概算(2009年参考)—17—附件1术语解释计算机机房:主要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管理区等区域。精密空调系统:不仅是一种简单的制冷系统,结合精密的微处理控制系统它更可对环境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和空气分布进行综合控制。新风系统:新风系统是由风机、进风口、排风口及各种管道和接头组成。安装在吊顶内的风机通过管道与一系列的排风口相连。风机启动时,机房内受污染的空气经排风口及风机排往室外,使机房内形成负压,室外新鲜空气便经安装在窗框上方(窗框与墙体之间)的进风口进入机房内,从而使机房内工作人员可呼吸到高品质的新鲜空气。变形缝:由于温度变化,地基不均匀沉降和地震因素的影响,易使建筑发生变形或破坏,故在设计时应事先将房屋划分成若干个独立部分,使各部分能自由独立的变化。这种将建筑物垂直分开的预留缝称为变形缝。包括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双回路供电:是指一个负荷有两个供电电源的回路。可保证当其中一个电源因故停电时,另一个电源可继续供电。一般是指从两个不同变电所引入的两条供电线路。计算机设备:放置于机房中的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路由交换设—18—备UPS、存储设备、打印机及KVM等核心设备。辅助设备:是指为保证机房计算机设备运行而提供动力环境的设备。包括空调、新风、照明等设备。冗余:是重复配置系统的一些部件或全部部件,当系统发生故障时,冗余配置的部件介入并承担故障部件的工作,由此减少系统的故障时间。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ATS):是指能将负载电路从一个电源自动换接至另一个(备用)电源的开关电器,以确保重要负荷连续、可靠运行。服务器电源管理系统:能够对计算机设备的供电系统进行更可靠与更灵活的配电、更精细化的管理、更准确的成本消耗以及对各用电单位进行有效的监测。电源分配单元(PDU):是指机架式电源分配单元。也叫电源分配管理器,PDU应具备电源分配和管理功能。电源分配是指电流及电压和接口的分配,电源管理是指开关控制、电路中的各种参数监视、线路切换、承载的限制、电源插口匹配安装、线缆的整理、空间的管理及电涌防护和极性检测。“四地合一”接地:是指机房内的交流工作地、安全保护地、直流工作地、防雷保护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列头柜:为成行排列的机柜提供网络布线或电源配置管理或传输服务的设备,一般位于一列机柜的端头。机柜上走线:目前业界主流的数据网络线缆敷设方式,是指将网络线缆与供电线路物理隔离,并在机柜上方通过搭接轻钢龙骨或桥架等设施敷设线缆,并接入机柜的方式。—19—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是指不污染机房内设备、不破坏大气臭氧层、温室效应小、对人体无害的气体灭火装置系统。KVM管理系统:是键盘(Keyboard)、显示器(Video)、鼠标(Mouse)的缩写。其核心思想是:通过适当的键盘、鼠标、显示器的配置,实现系统和网络的集中管理和提供起可管理性,提高系统管理员的工作效率,节约机房的面积,降低网络工程和服务器系统的总体拥有成本,避免使用多显示器产生的辐射,营建健康环保的机房。利用KVM管理系统,就可以通过一套KVM在多个不同操作系统的主机或服务器之间进行切换。—20—附件2—21——22——23——24——25—附件3—26——27——28—附件4—29——30—附件5—31—附件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计算机机房及办公楼综合布线系统建设技术试行规范》修订情况的说明为适应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我行数据集中管理后计算机机房建设的需要,总行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计算机机房及办公楼综合布线系统建设技术试行规范(农发行字2002216号,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背景及依据2009年6月1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实施了新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国家标准(GB50174-2008),该规范对我国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建设提出更加明确的技术标准。同时,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原技术规范已存在一些与我行计算机机房建设不相适应和符合的条款。尤其是随着近年来我行一大批新的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各级分支行计算机设备的数量大幅增加,设备数量和精度不断上升,各级行计算机机房在新的运行环境下将担负更加重要的角色,也对其运行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须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为进一步规范各级行计算机机房的建设技术标准,有效规避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运行风险,保障机房安全。在学习贯彻国家建设、质量主管部门最新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参照人民银行、中国—32—银监会等部门近年来计算机机房建设的标准要求,总行对技术规范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的思路及过程本次修订的主要思路:一是调整并丰富有关机房建设的最新标准和规范,将国家相关部门最新要求在制度中予以明确;二是充分考虑我行省级分行及二级分行现有机房的实际应用需求,尤其是随着我行各主要业务应用系统数据大集中后各级分行机房需求;三是解答部分分行提出的有关原文件中不够清晰的问题,对有关技术参数作进一步细化;四是针对省级分行和二级分行提出不同要求,便于各级行对照操作;五是按照机房建设的一般步骤,在章节上更加优化,表达上更加准确。在修订技术规范的过程中,总行先后多次向各省级分行征求了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派出调研工作组赴有关分行实地调研,汲取了部分机构在机房建设过程中的实际经验。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除了将我国最新的机房建设要求在修订后的技术规范中予以体现外,与原技术规范相比,修订后的技术规范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调整。

       (一)技术标准调整方面。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我行机房建设的实际情况,新的技术规范对机房内的环境参数要求、功能区域的分区、建筑结构与给排水、室内装修与照明、供配电系统、机房内布线、消防等指标进一步明确,提高技术要求。此外,还新增了监控与安全防范章节,对有关技术规范予以明确。在附则中增加对省级分行施工监理单位的要求。—33—

       (二)增加规范的可操作性方面。一是增加了附件,将机房建设的技术规范以列表形式体现,还将典型的省级分行和二级分行机房建设所需材料列出,可供各级分行参考;二是将技术规范中能够明确的指标或者要求予以明确,如增加机房面积规定,室内外压差要求,照明照度要求等指标内容。其中,鉴于我行信息化步伐加快,计算机设备应用更加广泛以及数据大集中后各级分行计算机机房的重要性,新的技术规范明确提出,省级分行计算机机房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二级分行计算机机房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县级支行计算机机房面积为不小于20平方米;三是增加有关技术标准的解释性说明。如机房各区域解释,火灾报警系统的内容等。

       (三)内容及章节调整方面。一是将技术规范的章节由7章调整为11章,按照机房的建设过程和具体版块进一步细化区分,使结构更清晰,便于对照操作;二是删除了办公楼布线的相关内容,全面阐述机房的技术规范;三是增加了3个附件,将有关术语解释、技术规范和典型参考以附件形式体现,供有关人员参考;四是将省级分行和二级分行不同要求,使各级行可以对照自身情况参考和执行技术规范。

       (四)基建及设备投资方面。按照总行行领导要求,增加了对机房建设基建和设备投资的说明,通过附件中典型机房建设所需材料的设置及投资概算参考,为各级分行的实际操作提供了投资参考和预算标准。—34—主题词:信息技术 机房 规范 通知抄

       送:农发行监事会。本行发送:总行行领导,各部室,各巡视组、内审特派办。联系人:唐爽

       电话:68082312

       校对:唐爽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2009年12月21日印发—35—

第三篇:IT机房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 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2.1.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 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 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2.2.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S(2.2.2-1)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N(2.2.2-1)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v/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二、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

       三、上机准备室、外来用户工作室、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可按每人3.5m2~4m2计算。

       第三节 设备布置

       第2.3.1条 计算机设备宜采用分区布置,一般可分为主机区、存贮器区、数据输入区、数据输出区、通信区和监控制调度区等。具体划分可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而定。

       第2.3.2条 需要经常监视或操作的设备布置应便利操作。

       第2.3.3条 产生尘埃及废物的设备应远离对尘埃敏感的设备,并宜集中布置在靠近机房的回风口处。

       第2.3.4条 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两相对机柜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二、机柜侧面(或不用面)距墙不应小于0.5m,当需要维修测试时,则距墙不应小于1.2m;

       三、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第三章 环境条件

       第一节 温、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

       第3.1.1条 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内的温、湿度必须满足计算机设备的要求。

       第3.1.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温、湿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开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温、湿度,应符合表3.1.2-1的规定。

       表3.1.2-1 开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的温、湿度

       级 别 项 目 A 级 B 级

       夏 季 冬 季 全 年

       温 度 23 ±2 ℃ 20±2 18-28℃

       相对湿度 45%-65% 40%-70%

       温度变化率 <5℃h 并不得结露 <10℃/h 并不得结露

       二、停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温、湿度,应符合表3.1.2-2的规定

       表3.1.2-2 停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的温、湿度

       项 目 A 级 B 级

       温 度 5-35℃ 5-35℃

       相对湿度 40%-70% 20%-80%

       温度变化率 <5℃/h并不得结露 <10℃/h并不得结露

       第3.1.3条 开机时主机房的温、湿度应执行A级,基本工作间可根据设备要求按A、B两级执行,其它辅助房间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第3.1.4条 记录介质库的温、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常用记录介质库的温、湿度应与主机房相同;

       二、其它记录介质库的要求应按表3.1.4采用。

       表3.1.4 记录介质库的温、湿度

       品 种 卡片 纸带 磁 带 磁 盘

       长期保存已记录的 未记录的 已记录的 未记录的 温 度 5-40℃ 18-28℃ 0-40℃ 18-28℃ 0-40℃

       相对湿度 30%-70% 40%-70% 20%-80% 20%-80%

       磁场强度

       <3,200A/m <4,000A/m <3,200A/m <4,000A/m

       第3.1.5条 主机房内的空气含尘浓度,在表态条件下测试,每升空气中大于或等于0.5μm的尘粒数,应少于18,000粒。第二节 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

       第3.2.1条 主机房内的噪声,在计算机系统停机条件下,在主操作员位置测量应小于68dB(A)。

       第3.2.2条 主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为0.15~1,000MHz时,不应大于126dB.第3.2.3条 主机房内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应大于800A/m.第3.2.4条 在计算机系统停机条件下主机房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动加速度值,不应大于500mm/s2.第3.2.5条 主机房地面及工作台面的静电泄漏电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规定。

       第3.2.6条 主机房内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1kV.第四节 室内装饰

       第4.4.1条 主机房室内装饰应选用气密性好、不起尘、易清洁,并在温、湿度变化作用下变形小的材料,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平整,减少积灰面,并应避免眩光。如为抹灰时应符合高级抹灰的要求。

       二、应铺设活动地板。活动地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要求。敷设高度应按实际需要确定,宜为200~350mm.三、活动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装饰,可采用水泥砂浆抹灰。地面材料应平整、耐磨。当活动地板下的空间为静压箱时,四壁及地面均应选用不起尘、不易积灰、易于清洁的饰面材料。

       四、吊顶宜选用不起尘的吸声材料,如吊顶以上及作为敷设管线用时,其四壁应抹灰,楼板底面应清理干净;当吊顶以上空间为静压箱时,则顶部和四壁均应抹灰,并刷不易脱落的涂料,其管道的饰面,亦应选用不起尘的材料。

       第4.4.2条 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的室装饰应选用不起尘、易清洁的材料。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平整,减少积灰面。装饰材料可根据需要采取防静电措施。地面材料应平整、耐磨、易除尘。

       第4.4.3条 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内门、观察窗、管线穿墙等的接缝处,均应采取密封措施。

       第4.4.4第 电子计算机机房室内色调应淡雅柔和。

       第4.4.5条 当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设有外窗时,宜采用双层金属密闭窗,并避免阳光的直射。当采用铝合金窗时,可采用单层密闭窗,但玻璃应为中空玻璃。

       第4.4.6条 当主机房内设有用水设备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止给排水漫溢和渗漏的措施。

       第五节 噪声及振动控制

       第4.5.1条 主机房应远离噪声源。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消声和隔声措施。

       第4.5.2条 主机房内不宜设置高噪声的空调设备。当必须设置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第4.5.3条 当第二类辅助房间内有强烈振动的设备时,设备及其通往主机房的管道,应采取隔振措施。第五章 空气调节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5.1.1 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均应设置空气调节系统。

       第5.1.2条 当主机房和其它房间的空调参数不同时,宜分别设置空调系统。

       第二节 热湿负荷计算

       第5.2.1条 计算机和其它设备的散热量应按产品的技术数据进行计算。

       第5.2.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空调的热湿负荷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计算机和其它设备的散热;

       二、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

       三、太阳辐射热;

       四、人体散热、散湿;

       五、照明装置散热;

       六、新风负荷。

       第三节 气流组织

       第5.3.1条 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空调系统的气流组织,应根据设备对空调的要求、设备本身的冷却方式、设备布置密度、设备发热量以及房间温湿度、室内风速、防尘、消声等要求,并结合建筑条件综合考虑。

       第5.3.2条 气流组织形式应按计算机系统的要求确定,当未提出明确要求时,可按表

       表5.3.2 气流组织、风口及送风温差

       气流组织 下送上回 上送上回(或侧回)侧送侧回

       送风口 1.带可调多叶阀的格栅风口2.条形风口(带有条形风口的活动地板)3.孔板 1.散流器2.带扩散板风口3.孔板4.百叶风口5.格栅风口 1.百叶风口2.格栅风口

       回风口 1.格栅风口2.百叶风口3.网板风口4.其它风口

       送风温差 4-6℃送风温度应高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4-6℃ 6-8℃

       5.3.2选用。对设备布置密度大、设备发热量大的主机房宜采用活动地板下送上回方式。

       第5.3.3条 采用活动地板下送风时,出口风速不应大于3m/s,送风气流不应直对工作人员。

       第四节 系统设计

       第5.4.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要求空调的房间宜集中布置;室内温、湿度要求相近的房间,宜相邻布置。

       第5.4.2条 主机房不宜设采暖散热器。如设散热器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漏措施。

       第5.4.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风管及其它管道的保温和消声材料及其粘结剂,应选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冷表面需作隔气保温处理。采用活动地板下送风方式时,楼板应采取保温措施。

       第5.4.4条 风管不宜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如必须穿过时,应在穿过防火墙处设防火阈;穿过变形缝处,应在两侧设防火阀。防火阈应既可手动又能自控。穿过防火墙、变形缝的风管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

第四篇:整体机房系统建设及相关规范

       整体机房系统建设及相关规范

       “整体机房系统”是按照标准化的流程、规模化的运作提供的高可用的机房工程。“整体机房系统”解决方案由建筑装修系统、动力配电系统、空调新风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弱电控制系统等五大部分组成,包含了机房建设工程的全部过程: 从前期的规划选址,到后期内部系统的设计施工;从前期整个项目的总体管理,到后期的调试、开通;从前期对用户的使用培训,到后期的维护保养等方方面面。从实施角度看,整体机房整合了设备供应商、工程承包商及服务提供商的综合能力。

       华科的整体机房为用户提供了一站式的“交钥匙”工程,客户无需为电源、空调、消防等系统细节问题过多考虑,这一切都将统一由华科为您负责,提供从咨询、规划、创建、实施到服务的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服务,避免了用户在机房建设过程中由于多个供应商、服务商相互协调而产生的麻烦。

       弱电机房建设方案理念与依据

       弱电机房整体建设方案,针对客户在机房建设中所面临的问题,时代飞扬认识到机房工程是计算机、网络和通信系统可靠运行的基础设施,需要不断引进更新先进的设计理念和设计思想。凭借自己在电源和空调产品领域的专业知识、机房领域多年的实际经验,以及对用户IT应用的深刻理解,向广大用户推出了机房整体建设解决方案。

       机房整体建设规范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建筑装饰、电气系统、空调新风系统、弱电系统、环境设备监控系统、消防系统以及自动报警系统、屏蔽系统等。

       设计理念随着计算机及网络技术迅猛发展、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各行各业信息化建设势在必行。美国可用性研究中心将信息时代的企业运营可用性界定为四个层面的工作,从人员管理的可用性,到工作流程的可用性,到IT信息技术的可用性,而最基础的一层是网络环境的可用性,即NCPI(网络关键物理基础设施-也就是我们常指的计算机机房工程)。NCPI是机房中与IT系统紧密相关的、关键的一部分,是由基础建设、电力供应、空气调节、制冷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系统管理服务等部分组成。机房工程设计必须满足用户当前的各项业务应用需求(尤其是作为行业专业应用),同时又面向未来快速增长的发展需求,因此应是高质量的、灵活的、开放的。设计时考虑避免下列外界因素:电磁场、易燃物、易燃性气体、磁场、爆炸物品、电力杂波、潮气、灰尘等影响。实用性和先进性

       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和设备,尽可能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材料,以适应高速的数据与需要,使整个系统在一段时期内保证技术的先进性,并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以适应未来业务的发展和技术升级的需要。安全可靠性

       为保证各项业务应用,网络必须具有高可靠性,决不能出现单点故障。要对机房布局、结构设计、设备选型、日常维护等各个方面进行高可靠性的设计和建设。在关键设备采用硬件备份、冗余等可靠性技术的基础上,采用相关的软件技术提供较强的管理机制控制手段和事故监控与安全保密等技术措施提高电脑机房的安全可靠性。灵活性与可扩展性

       计算机机房必须具有良好的灵活性与可扩展性,能够根据机房业务不断深入发展的需要,扩大设备容量和提高用户数量和质量的功能。应具备支持多种网络传输,多种物理接口的能力,提供技术升级设备更新的灵活性。可管理性

       由于机房具有一定复杂性,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管理的任务必定会日益繁重。所以在机房的设计中,必须建立一套全面、完善的机房管理和监控系统。所选用的设备应具有智能化、可管理的功能,同时调用先进和管理监控系统设备及软件,实现先进的集中管理监控,实时监控、监测整个机房的运行状况,实时灯光、语音报警,实时事件记录,这样可以迅速确定故障,简化机房管理人员的维护工作,从而为计算机机房的安全、可靠运行提供最有力的保障。政府屏蔽机房建设规范

       在电子政务建设中,“数据孤岛”、“数字鸿沟”以及安全问题却长期困扰和制约政府信息化进程,因此,建设政府屏蔽机房从而形成电子政务数据标准和规范,并实现电子政务内部及外部的数据交换和共享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因此提出基于区域性电子政务数据中心机房((GDC)的电子政务集成解决方案,能够最大程度上解决目前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同时,在研究过程中突破了当前众多解决方案仅仅着眼于应用软件层的简单集成模式,采用了从数据、安全管理到应用的全方位集成模式。数据中心的概念

       数据中心(DataCenter)通常是指在一个物理空间内实现信息的集中处理、存储、传输、交换、管理,而计算机设备、服务器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通常认为是网络核心机房的关键设备。

       关键设备运行所需要的环境因素,如供电系统、制冷系统、机柜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等通常被认为是关键物理基础设施。

       数据中心机房工程(数据中心)的类型及特点

       电子机房主要有计算机机房、电信机房、控制机房、屏蔽机房等。这些机房既有电子机房的共性,也有各自的特点,其所涵盖的内容不同,功能也各异。

       (一)计算机机房

       计算机机房内放置重要的数据处理设备、存储设备、网络传输设备及机房保障设备。计算机机房的建设规范应考虑以上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信息数据的安全性以及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需要。

       大型计算机机房一般由无人区机房、有人区机房组成。无人区机房一般包括小型机机房、服务器机房、存储机房、网络机房、介质存储间、空调设备间、UPS设备间、配电间等;有人区机房一般包括总控中心机房、研发机房、测试机房、设备测试间、设备维修存储间、缓冲间、更衣室、休息室等。中、小型计算机机房可将小型机机房、服务器机房、存储机房等合并为一个主机房。

       (二)电信机房

       电信机房是每个电信运营商的宝贵资源,合理、有效、充分地利用电信机房,对于设备的运行维护、快速处理设备故障、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电信机房一般是按不同的功能和专业来区分和布局的,通常分为设备机房、配套机房和辅助机房。设备机房是用于安装某一类通信设备,实现某一种特定通信功能的建筑空间,便于完成相应专业内的操作、维护和生产,一般由传输机房、交换机房、网络机房等组成。配套机房是用于安装保证通信设施正常、安全和稳定运行设备的建筑空间,一般由计费中心、网管监控室、电力电池室、变配电室和油机室等组成。辅助机房是除通信设施机房以外,保障生产、办公、生活需要的用房,一般由运维办公室、运维值班室、资料室、备品备件库、消防保安室、新风机房、钢瓶间和卫生间等组成。在一般智能建筑中通信机房经常与计算机网络机房合建。

       (三)控制机房

       随着智能化建筑的发展,为实现对建筑中智能化楼宇设备的控制,必需设立控制机房。控制机房相对于数据机房、电信机房而言,机房面积较小,功能比较单一,对环境要求稍低。但却关系到智能化建筑的安全运行及设备、设施的正常便用。

       控制机房包括楼宇智能控制机房、保安监控机房、消防控制室、卫星接收机房、视频会议控制机房等。这些控制机房的共同特点是机房内均有操作人员工作,在保证电子设备运行的同时还要保证操作人员的身体需要。根据设备及操作的要求,这些控制机房也有其相应的特点。

       (1)楼宇智能控制机房。主要用于安放楼宇智能控制的主机及控制设备,对智能建筑内的公共照明、空调系统、电梯及建筑内的风、水、电等机电设备进行实时监控,以确保智能建筑的安全运行。

       (2)保安监控机房。内设监控主机及终端显示设备,对建筑各出入口、车库、走道、电梯轿箱等处进行视频监控、防盗报警等。

       (3)消防控制室。是火灾自动报警和联动系统的控制中心,也是火灾时灭火指挥和信息中心,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对消防监控机房的设置范围、位置、建筑耐火性能都作了明确规定,并对其主要功能提出原则性要求。

       (4)卫星接收机房。主要用于安放卫星接收机、调制解调器、混合器、放大器、有线光缆接入设备、各频段接受显示器等。卫星接收机房一般是位于建筑顶层,有利于卫星电视信号的传输。

       (5)视频会议控制机房。主要用于安放视频会议主控单元(MCU)、调音台、音响扩声系统、信号传输设备、控制台设备、信号源机柜等。但由于一般的视频会议控制机房面积较小,在设备布置时应根据房间的具体情况灵活布置。

       (四)屏蔽机房

       为了有效地防止电磁干扰式噪声、辐射对电子设备和测量仪器的影响,并严防电子信号泄漏从而威胁到机密信息的安全,国家机关、军队、公安、银行、铁路等单位需要建立屏蔽机房。有保密要求的数据机房应建设屏蔽机房,确保数据在处理过程中,其信号不泄漏,从而满足数据保密的要求。一些对抗电磁干扰要求较高的环境,如通信设备的测试试验室等场所,需要建设屏蔽机房,以防止外界电磁信号的干扰。有强电磁干扰设备的机房应进行相应的电磁屏蔽处理,以避免干扰临近机房设备的正常还行。机房建设工程的发展

       核心机房技术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建立雏形,在21世纪得到了快速发展,这是由于IT技术的快速发展。IT技术不断创新与革命,新材料、电力电子、制冷技术等基础学科研究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使机房技术在结构布局、供配电、制冷、监控管理等方面产生了巨大变化。伴随着计算机的产生,机房也应运而生。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与之配套的机房也迅速发展,现已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机房及相关产业。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开始着手制定机房建设方面的国家标准。1982年我国颁布了GB2887一1982《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汇统一了机房建设的各项指标,使机房建设从此有了统一的标准。

       在此期间随着UPS、机房专用空调等保障设备的引进,监控设备、消防报警及灭火设备在机房中的使用,从硬件上为机房建设提供了系统的保证。计算机机房一般处于单个机房运行的状态,即在机房内其处理、存储的能力都比较强,但在不同地区的机房之间数据交换却出现了一些问题。这样各个行业及部门均在各处大量建设本地机房来处理、存储本地数据以提高使用效率。

       随着网络建设的飞速发展,使大量数据的传输成为可能,各个机房之间数据传输顺畅,但随之而来的新问题是分散在各地大量的中小机房的稳定性及数据的安全性又出现了隐患。因此,在各个行业及部门均开始建设大规模的数据中心机房,对数据的处理、存储进行集中,以提高稳定性并有效降低了运行及维护成本。各个数据中心机房采用高速网络相连通,使各个数据中心机房形成一个强大的机房群,进一步提高了机房的可靠性及设备的使用效能,并使建设统一的冗灾备份成为可能。

       现在的机房建设已成为一个由多个专业组成的系统工程,它包括了智能建设工程的各个专业,主要包括:装饰系统;电气系统;接地及防雷系统;空调通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PDU配电系统;屏蔽工程;综合布线系统;安全防范系统;设备及环境监控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KVM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背景音乐及广播系统;总控中心系统(ECC)等。由于机房建设规范涵盖了智能建筑工程的各个专业。

       涉密机房建设标准

       涉密机房建设包括屏蔽室和监控中心,重要的涉密机房建设规范标准应当根据电子设备的电磁辐射情况,采取屏蔽措施,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根据涉密程度,设立必要的控制区域,定期对涉密场所进行保密技术检查。涉密机房的建设包括楼体安全加固、屏蔽机房壳体制作及屏蔽机房内装饰、机房电气、机房专用空调、机房防雷系统、机房门禁系统、机房消防系统、机房视频监控系统、机房环境监控系统制作安装等。涉密机房设计要求综合考虑楼体承重、建筑物装饰学、电工学、环境保护、安全防范技术、暖通净化技术、计算机专业、弱电控制专业、消防专业、电磁辐射等综合学科因素,能够满足交换机、服务器、存储系统等安全可靠运行的环境,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和安全保密的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涉密机房不仅可以放置室内电子计算机和其他电子信息处理设备所处理的保密信息随电磁波泄露出去,而且可以放置外部来的比较强的电磁干扰,扰乱室内电子计算机和其他电子信息处理设备的正常工作。

       概述

       机房整体建设方案针对客户在机房建设中所面临的问题,时代飞扬认识到机房工程是计算机、网络和通信系统可靠运行的基础设施,需要不断引进更新先进的设计理念和设计思想。凭借自己在电源和空调产品领域的专业知识、机房领域多年的实际经验,以及对用户IT应用的深刻理解,向广大用户推出了机房整体建设解决方案。

       主要内容

       机房整体建设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建筑装饰、电气系统、空调新风系统、弱电系统、环境设备监控系统、消防系统以及自动报警系统、屏蔽系统等。

       建设理念

       建设理念随着计算机及网络技术迅猛发展、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各行各业信息化建设势在必行。美国可用性研究中心将信息时代的企业运营可用性界定为四个层面的工作,从人员管理的可用性,到工作流程的可用性,到IT信息技术的可用性,而最基础的一层是网络环境的可用性,即NCPI(网络关键物理基础设施-也就是我们常指的计算机机房工程)。NCPI是机房中与IT系统紧密相关的、关键的一部分,是由基础建设、电力供应、空气调节、制冷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系统管理服务等部分组成。更具体包括:装饰装修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门禁系统、图像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新风系统、精密空调系统、机柜系统、消防报警系统以及集中监控系统等。

       性能需求

       机房工程设计必须满足用户当前的各项业务应用需求(尤其是作为行业专业应用),同时又面向未来快速增长的发展需求,因此应是高质量的、灵活的、开放的。设计时考虑避免下列外界因素:电磁场、易燃物、易燃性气体、磁场、爆炸物品、电力杂波、潮气、灰尘等影响。实用性和先进性 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和设备,尽可能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材料,以适应高速的数据与需要,使整个系统在一段时期内保证技术的先进性,并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以适应未来业务的发展和技术升级的需要。安全可靠性

       为保证各项业务应用,网络必须具有高可靠性,决不能出现单点故障。要对机房布局、结构设计、设备选型、日常维护等各个方面进行高可靠性的设计和建设。在关键设备采用硬件备份、冗余等可靠性技术的基础上,采用相关的软件技术提供较强的管理机制控制手段和事故监控与安全保密等技术措施提高电脑机房的安全可靠性。灵活性与可扩展性

       计算机机房必须具有良好的灵活性与可扩展性,能够根据机房业务不断深入发展的需要,扩大设备容量和提高用户数量和质量的功能。应具备支持多种网络传输,多种物理接口的能力,提供技术升级设备更新的灵活性。可管理性

       由于机房具有一定复杂性,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管理的任务必定会日益繁重。所以在机房的设计中,必须建立一套全面、完善的机房管理和监控系统。所选用的设备应具有智能化、可管理的功能,同时条用先进和管理监控系统设备及软件,实现先进的集中管理监控,实时监控、监测整个机房的运行状况,实时灯光、语音报警,实时事件记录,这样可以迅速确定故障,简化机房管理人员的维护工作,从而为计算机机房的安全、可靠运行提供最有力的保障。

       设计依据

       设计依据GB /T2887-2000《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GB 9361-88《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 50174-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6650-86《计算机机房活动地板技术条件》ST/T30003-93《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1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定》GB 50243-9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A173-1998《计算机数据系统防雷保安器》GB3482-3483-83《电子设备雷击试验》GB11032-89《交流无间隙避雷器》IEC1024-1:1990《建筑防雷》IEC1312-1:1995《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通则》ITU.TS.K20:1990《电信交换设备耐过电压和过电流能力》ITU.TS.K21:1998《用户终端耐过电压和过电流能力》JGJ 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5-9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BMB3—1999C级

第五篇:电视台播出机房建设管理规范

       电视台播出机房建设规范

       电视播出机房是保障电视节目运行的至关重要条件。为进一步提高播出系统的运行效率和维护质量,执行规范化的系统、网络管理和设施、设备养护,确保全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播出系统机房建设标准及管理规范。

       1、机房的建筑装修

       保障播出设备的高安全性、高可靠性;播出机房环境需独立,具备防尘、防潮、绝缘、阻燃、隔热的物理环境;播出机房必须铺设防静电地板,机房不得与厕所水池等容易潮湿的环境相邻,机房门窗必须有良好的封闭性,运行中的机房将门关闭。

       2、机房的供电系统

       保证服务器、网络设备及辅助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计算机供电系统必须达到一类供电标准,即必须建立不间断供电系统,机房市电停电时,UPS不间断电源系统主机电源实际输出功率宜大于后端负载1.5倍,满负荷运转时间不得小于120分钟。

       3、机房的空调系统

       通过该系统保持机房内相对稳定的温度和湿度,使机房内的各类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环境,确保系统可靠、稳定运行。机房空调系统要求:全年温度,18~25℃;相对湿度,35~65% ;温度变化率,<10℃/h;并不得结露。

       4、机房的安防系统

       由实时监视摄像系统和其它安全设施组成,全方位监控机房总体运行状况。

       5、播出机房的管理

       播出机属于电视台最重要的设备,所以播出机房严禁闲杂人等随便进入,机房进入需由专人管理,进出机房必须登记,进入机房必须更换机房专用拖鞋,或加套鞋套进入。机房每天需安排专人,定时查看机房内设备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