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龙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巩固公司档案管理达省市县级标准,有效发挥档案在工作中的作用,现就加强档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
公司档案室(综合管理部)具体落实指导各部门、龙亢公司做好有关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管理纳入公司管理目标责任制年终考核内容,平时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按季度考核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完整、齐全、规范、安全、有序。
二、明确责任,规范管理
为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各部门、龙亢公司负责人为本单位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文件的收集、整理、上交、造册工作,保证各类档案及时归档、立卷,以便随时查阅档案、借阅档案,利用档案。各部门、龙亢公司各项业务工作原则上都必须按照档案管理有关制度进行立卷,形成台帐,要求及时、完整的反映档案管理情况。
三、严格制度,遵章执行
各部门、龙亢公司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制度,遵照制度完善相关的工作手续。根据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归档要求与期限,凡是归档材料不齐全或手续不完备的,有关责任人应予迅速补充或完善,及时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材料交公司档案室,不得借故推托或拖延;严格执行借阅、移交、查询、复制档案的相关规定,严格相关的工作流程、审批手续、审批意见;严格执行借阅期限;严格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档案材料复制审批单、档案查询登记表、档案交接登记表等各类表式;对在借阅过程中发生的损毁、遗失档案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借档案不得私自转借他人,更不得擅自借给外部人员传阅和复印。
四、加强检查,确保质量
为提高档案管理质量,确保档案的完好,强化档案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各部门、龙亢公司档案室应着力抓好档案、工作台帐的日常整理和保管工作。综合管理部每半年定期清点档案数量,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各部门、龙亢公司按照档案归档立卷的要求,必须将全年的工作台帐、文件资料,按年、按类进行归档整理,在每年3月底以前,将上一年整理完毕的目录和案卷以及应当存档交公司档案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各部门、龙亢公司要对本单位综合业务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按年度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应当移交档案室的所有档案材料完整、齐全、准确并全部移交。公司档案室(综合管理部)及时予以指导并做好移交接收。
2022年X月X月
第二篇:关于加强档案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为了规范档案的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体系,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准确和及时归档,使之更好地为办事人员服务,现就加强档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公司档案是公司发展的真实记录,公司档案管理状况如何,直接反映一个公司管理水平的高低。为此公司根据现有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任何人不得把档案资料据为己有,由资料室统一保管,资料管理者不得泄露档案机密。
二、明确责任,规范管理
根据公司现有管理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公司档案借阅、查阅范围为公司内部各部门。借阅查阅人员需办理相关手续,填写借、查阅申请单,重要档案及机密档案不借、查阅,特殊情况须总经理批准同意方可。
为了保障档案的数量及质量,根据档案管理特殊性,任何档案资料原件不得借出。特殊情况下如需复印的,须经同意登记后,才能复印。
三、严格制度,遵章执行
1、档案管理者根据管理要求,定期对档案进行核查、整理。
2、档案管理员因工作失误丢失档案,视情况承担相关责任。
3、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将档案资料原件借出,如须发现,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严格处理。
4、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将档案资料原件借出,造成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承担一切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5、本通知自2022年8月开始执行。
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第三篇:关于毕业生档案管理的通知2022
关于毕业生档案管理的通知
各位毕业生:
为了给毕业生在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方便,进一步做好毕业生的档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在今年9月30日前凡需要转递档案的毕业生必须凭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政工部门调档函或单位政工部门、就业管理部门的介绍信等到学生工作部(处)档案室提取档案。需要学校邮寄档案的,学校通过邮局统一邮寄档案,邮资费自理,且必需留一份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或用人单位政工部门调档函或单位政工部门、就业管理部门的介绍信到学工部管理档案的王平媛老师处登记备案。申办了国家助学贷款或欠学费的同学必须把助学贷款和学费交清后,方能提取档案。
2.学生入党志愿书等材料附随学生档案一起调转,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按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学生党员转办党组织关系的通知要求办理。
3.毕业生团员档案附随学生档案一起调转,需另外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的,请毕业生在离校前持本人的团员证到校团委办公室办理。
4.暑假期间集中提档案时间为7月20日—8月5日(其它时间不提取档案)。
5.在9月30日之前没有联系工作单位或暂不需要提取档案的毕业生,由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室统一将档案转到常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邵阳籍毕业生档案转至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从档案存放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一年之后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按要求及时办理职称初任手续。为个人择业、社保、职称晋升、考研、考公务员、工作流动、计划生育的办理等提供依据。到常德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取档案具备的条件:①学生本人调档案,需本人身份证和具备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开出的调函才可以调档②学生委托其他人办理调档的,需有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手写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的调函。常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0736---7893136。
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4月18日
第四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规定
各地、州(市)、县(建委)建设局、省级有关委、办、厅、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城建档案馆、勘察、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贯彻建设部90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政府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监督管理,现就有关规定和要求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凡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各种管线),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建设工程档案。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必须与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签定《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见附件一),作为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的条件之一。
三、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有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采取分级管理的原则,省、地(市)、县管理范围以“《云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见附件二)为标准。
四、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书面通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验收及认可,取得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云南省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见附件三)后,方能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否则,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备案机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予验收备案。
五、竣工验收备案后,建设单位必须将初验整改后的一套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报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申领《云南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见附件四),凡未取得《云南省建设档案合格证》的项目,房产部门不予办理产权证。
六、原件应保存在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房产部门(有关部门)办理验证手续时,相关文件保存在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由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认真收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单位要协助建设单位监督、检查各单位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
八、《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由省建设厅统一印制。
九、建设工程档案统一用国际标准A4纸,按规定装订存档。
十、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附件:
1、《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2、《云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
3、《云南省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
4、《云南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第五篇:关于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的通知
关于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的通知
为做好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规范、完整、准确,做到归档及时,转递顺畅,特作如下规定:
一、归档材料的收集、要求。
1、毕业生归档材料包括:高考材料、学生登记表、入校体检表、每学年鉴定表、学籍成绩表、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表、毕业生登记表、党(团)组织材料(入团志愿书、入党志愿书和党员登记表)、奖励材料(包括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推荐表、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等)、处分材料、毕业生体检表、教育实习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婚育证明等。这些材料必须用钢笔或碳素水笔认真填写、字迹工整。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的材料、复印、复写材料及证件(合格证、荣誉证等)不在归档范围;
2、学年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学生学籍成绩表、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表等各表中的鉴定(如班组鉴定、班主任鉴定及学院意见等),应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逐一认真填写,并加盖相应的校、院、系印章;
3、材料填写中,如遇没有内容填入到该项中,例如:没有奖励或处分的、没有海外关系的等情况,请填写“无”、或“否”;
4、校级及校级以上的奖励材料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材料(原文)才能归档,学院的奖励和处分材料不在归档范围。
二、档案管理。
1、已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原则上转至报到地的用人单位,或由用人单位委托人事代理,或自主选择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个别学生档案如需学校代为保管的,则必须出具单位不接收档案证明,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就业指导中心审定,并按规定到学校财务处交纳档案代保管费(120元∕年)后,学校方可代为保管档案;
2、未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转递由毕业生自主选择,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档案管理方式:
①回生源所在地。凡要求回生源地的必须本人申请(申请表在校园就业网可下载),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办理。湖南省生源毕业生档案转至市级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外省生源毕业生档案可转至所在省(市)教育厅(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办)或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
②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简称:省就业中心)可代理档案、户口托管,毕业生需与省中心签订《人事档案、户籍托管合同书》,档案可无偿保管两年,户口代管费120元/年;
③人事代理。毕业生通过到各省(或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或局)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协议,将档案转至相应的人才服务中心,如湖南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湘潭市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等(可管理档案、户籍,代评职称、转正定级等)。
从2022年开始,学校不再保管学生档案,未就业学生统一办理中心托管
三、档案转递。
1、提前批和第一批寄出的档案是通过邮政局采用机要方式寄往接收单位,接收档案单
位必须是县级以上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国家企、事业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等;无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外资、私企、家庭不能接收机要。请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联系准确的档案存放地址,以免影响毕业生档案转递和报到。
2、采用邮政局机要转递信件的查询期限为一年,过期不办理查询。应届毕业生务必在八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前到档案转入单位查询档案是否收到。
3、第二批采用快递寄出档案。适合能提供准确的接收人姓名、接收电话、接收地址、接收邮编的毕业生。查询期为一个月。请毕业生务必在快递公司指定的有效查询期限(七月二十日至八月二十日内)联系接收邮件人询问是否收到档案。
4、寄出的档案材料袋口均粘贴“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档案密封签”,并盖有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密封。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才能拆封,没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拆封。请毕业生保管好档案密封口,以免拆封不当,给档案转递和接收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根据有关规定,毕业生档案材料在毕业生离校两周内寄出。各学院务必及时送交毕业生归档材料和档案转递信息到学生档案室,送交的材料必须由学院按专业、班级学号的先后排序,一次交齐,并请各学院就业工作负责老师带领专人来学生档案室协助整理归档和邮寄材料。
五、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办理毕业生调档事宜。
湖南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