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1、树立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弘扬救死扶伤、不怕牺牲的人道主义精神,以高尚的品德和优良的技术,做好发热门诊工作。
2、对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详细询问有无流感及其它传染病接触史,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体格检查,以作出初步诊断,并认真登记。
3、坚持门诊首诊负责制,对禽流感、甲型H1N1 等传染病一旦确诊,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立即转诊至我院感染科进行隔离治疗。在转诊过程中严格执行防护措施。对病人有可能污染的物品,按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4、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出现可疑病人,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隔离观察、治疗,并立即向医务科、院感科报告。
5、遇有疑难病症,及时会诊,以免延误病情。
6、值班医师要认真做好门诊工作日志、传染病登记本的登记工作,并每日对诊室进行两次紫外线消毒、两次84液消毒地面、物品表面、做好医疗废弃物的处置。保持发热门诊室内清洁整齐。
7、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标准预防制度,按防护要求着装,避免感染。认真执行手卫生规范,下班时,认真清洗。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每年5月至10月开设腹泻病门诊,要求专人、专室、专设备,24小时值班。
2、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3、腹泻病门诊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
4、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需抢救治疗及留床观察病人另做详细病历记录。
5、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
6、对中、重型腹泻病人应在门诊积极抢救治疗或留床观察。
7、对漏报、瞒报、缓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第二篇:分诊、导诊工作制度
分诊、导诊工作制度
一.做好开诊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核对专家出诊时间,检查各诊室各种书写单子等是否备齐。
二.各楼层导医实行站立式微笑服务,严格按照“护士服务礼仪规范”执行,手机关机,严禁坐着接诊。
1.一楼导医认真做好病人的分诊与登记工作,准确导向,以防交叉感染。
2.各楼层导医要根据不同来宾的需要给予全方位的服务,并做好各楼层候诊厅环境整理工作。
三.安排好病人候诊座位,维持就诊秩序,根据挂号先后安排病人就诊,如病情重者应提前就诊。主动为老弱病残及来宾提供方便与热情服务:如护送就诊、检查、治疗等,代为交费、取药等做好全程与特需服务。
四.对病人态度热情,服务周到,耐心解答就诊病人提出的各种问题。并向候诊病人介绍门诊各科室及辅助科室的位置,有关制度和手续等等,使病人方便就诊。
五.建立群众意见箱和建议本,认真倾听来宾提出的各种意见,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来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和满足来宾提出的各种咨询和需要。
六.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交接班和查对制度,按操作规程进行一切导诊工作,防止差错事故发生。七.来宾在医院诊疗过程中,应严密观察病情。如发现病情变化,须及时与医师联系,予以处理。
八.开展科普卫生宣教,根据不同季节,针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各科疾病特点,利用多种手段进行健康教育。及时发放各种宣传小册子,解答来宾提出的各种疾病咨询。
九.严格按照“导医工作流程”服务,每天认真做好初、复诊病人记录,并统计。
第三篇:急诊分诊工作制度
急诊分诊工作制度
1.分轻重缓急依次就诊。
2.危急重患者应先行抢救,而后补办就诊手续。
3.预防院内感染与传染病扩散,对患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均应到隔离室就诊。
4.遇有严重工伤事故或集体中毒者,应立即通知有关上级部门,积极组织抢救,遇有涉及刑事案件者应向保卫部门报告。
5.扼要了解病情,重点观察体征,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根据病情需要填写血,尿,便等化验单并准确迅速的分诊。
第四篇:协诊工作制度
协诊工作制度
1、以病人为中心,实行站立服务,遵守岗位责任制。
2、做好开诊前的准备,维持就诊秩序,合理分诊,老、弱、残、重病人优先就诊。
3、协助医生诊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热病人提前测体温并登记。
4、热情接待病人,耐心解答询问,根据不同病种实施健康教育。
5、主动巡视,发现病人病情变化及时汇报医生并护送至急诊室。
6、尊重病人,严守保密制度,保护病人隐私。
7、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防治交叉感染。
8、维护公共卫生,保持设施完备,提供整洁舒适的就诊环境。
第五篇:双向转诊工作制度.doc新
XX医院
新农合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和副院长的领导下,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把双向转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二、双向转诊程序
转入病人:接到上级医院转诊单后,接诊医生负责登记,门诊就诊者免受挂号费,实行优先就诊,检查、缴费、取药;组织会诊;需要住院者优先安排,接诊医生将登记表定期送至医院负责人员。
下转病人:符合下转条件者,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填写下转通知单,责任医师负责与其村卫生室取得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医院安排患者附带诊断证明,辅助检查、治疗方案、预后评估及诊治医生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送至村卫生室。
三、双向转诊条件
1、上转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1)、重大工伤、严重交通事故的重危病人。
(2)、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伤情严重或较重者。
(3)、急慢性疾病,病情较危、重者或我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4)、诊断不明确或常规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5)、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的新发传染病
人。
(6)、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病例。
(7)、恶性肿瘤患者需要放疗者。
(8)、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2、下转条件(向患者或家属说明,经其同意后)
(1)、经过治疗后病情稳定进入疗养康复期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或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3)、手术愈合后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
(4)、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或临终关怀的病例。
(5)、老年病人护理和照顾。
(6)、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家属要求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四、加强管理和督导
1、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本院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做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3、开展督促检查:院长及副院长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并将考核情况通报全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