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情况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按照会议安排,我就近期个体工商户营业情况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强化个体工商户开业审批
为强化疫情防控期间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动态信息的掌握,努力斩断输入源渠道,防控病源扩散、蔓延,做到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两不误,严格按照《个体工商户返岗管理方案》要求,编写并推送短信近7000条;
编写《致全体经营户的一封信》,已发放近300份,广泛宣传个体工商户开业条件、审批流程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全县已开业经营户188户,其中餐饮店1户、超市1户、粮油副食店98户、小作坊9户、其他经营户79户,网吧、ktv等经营性娱乐场所全部停业;
全县完成开业审批手续经营户84,其他开业经营户正在完善相关手续。
二、强化从业人员排查
为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与辖区党委政府的联络,共同抓好个体工商户人员排查、从业审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辖区党委政府沟通交流,协力抓好从业人员管理。截至目前,排查各类经营户去向动态信息227户、从业人员444人,已营业经营户的从业人员均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检查中,要求各经营户持续做好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保障,做好从业人员及家属体温等身体状况监测、记录;
经营场所每天消毒两次;
新返县的从业人员主动到村或社区进行登记,自行居家留观至少14天,留观期满后按照《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返岗管理方案》要求,完成审批方可从业。
三、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一是对农贸市场、商超、餐饮经营户、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强化监管排查力度,要求经营户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市场内“清、消、杀”工作,严格做到“一日一清场、一日一消毒、一日一巡查”,并严格遵照《个体工商户返岗管理方案》展开经营。截至目前,检查农贸市场39个次、商超25户次、市场内经营户400余户次、餐饮户138户次,发放、张贴各类宣传资料近2000余份,签订各类承诺书800余份,检查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专合社、养殖场35个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二是为确保防护物品质量安全,通过提醒函、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在疫情防控期间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防护用品,注重辨别产品真伪,索要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切不可轻信微商、代购等虚假宣传,随意购买和使用,以免带来较大的健康风险,累计阅读量达到800余人次。
四、严格管控聚众就餐
一是全面摸排机关食堂开放情况。截至目前,排查机关食堂共29家,已开放15家,从业人员41人,其中持有证照食堂9家,持有健康证从业人员28人。为防范用餐期间发生传染,要求各开放食堂严格按照《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单位食堂疫情防控的六条措施》规范食堂及从业人员管理。二是为避免餐饮经营场所用餐管理不到位,引起交叉感染,要求餐饮经营户只提供外卖,不提供就餐场所。营业期间落实好从业人员的防护措施,经营场所每天执行“消杀灭”两次,并签订承诺书。三是为避免人员聚集,引起交叉感染,积极劝导婚丧嫁娶宴席简办、取消或推迟举行。截至目前,全县婚丧嫁娶宴席简办、推迟或取消93户。
五、深入开展价格监管
一是加强对零售药房、超市、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密切关注用于防控疫情的口罩、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等商品的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二是实时监测主副食品品种价格以及医用口罩、医用酒精等疫情防护用品价格,对保供稳价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截至目前,我县口罩、消毒液等消毒杀菌用品均已断货,防疫相关药品缺货。共检查各类经营户700余户次,未发生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现象,也未接到相关投诉举报。
六、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按照州、县指挥部要求,出县后的返县人员需居家留观至少14天,但蔬菜、水果等生活必备物资经营户往返频繁,监管存在困难。目前,在开具运输证明时要求经营户签订承诺书,做好运输期间个人防护及物资消毒,主动向经营场所所在地村、社区报告人员动向,蔬菜运输不高于三天一次,副食运输不高于一周一次。但人员行动轨迹及接触人员信息难以核实,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二是农贸市场管理有漏洞。目前全县4个农贸市场均有部分商户营业,但农贸市场均未设有专人测体温、督促进出人员佩戴口罩,存在交叉感染风险。
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县委防控指挥部要求,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各项工作落实,强化部门联动,协力打赢疫情防控战争。
第二篇:营业管理工作汇报
营业管理工作汇报
营业管理主要分三大块,分别是指标管理、服务管理和人员管理。
一、在指标管理方面,省分每月客服专业KPI考核涉及营业渠道的指标主要有营业厅规范达标、服务质量(营业厅满意率&营业厅投诉单)、业务能力、3G首销执行率。
1、营业厅规范达标方面,严格遵守省公司下达的营业厅文件,对于30项细项指标严格对标,实行营业厅日检制(要求厅经理每日对营业厅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日常巡检)、市公司月抽检制(每月对3家营业厅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9月份全市营业厅实行交叉巡检,将7个县份的营业班长打乱到其他县市进行检查,力求站在第三方的角度发现问题,同时用专业人的身份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通过本次交叉检查,已建立市内7家自由营业厅缺陷库,以最直观的形式体现各厅的缺陷及其与市总体得分情况的差距。检查中发现县份营业厅存在或多或少的硬件或软件方面问题亟需改善,下发纠错单要求县份尽快整改并反馈。
2、服务质量方面,我认为该项指标是营业厅管理及运作的外在表现,是一切后台管理的显性指标。通过日常培训、日常抽检对营业厅员工服务态度、服务效率、问题解决能力、业务能力、和营业厅整体环境进行整体管控。将以上几项列入营业员和营业班长每月百分制评价内。同时,对每月参与短信评价的用户回复明细和省份下发的单厅满意率明细统计的表格进行数据分析,抓准每月短板,及时整改。
3、业务能力方面,建立营业厅自主学习机制,要求营业厅每日晨会安排时间学习业务知识、营业班长每月组织不少于5小时的业务学习时间,全体营业员参加市公司客服部每月三大渠道月考和电话拨测,对于考试成绩没有得到市平均线的县分营业员进行直接沟通并要求其次月到市公司参加考试。第二,强化营业厅内部知识库和离线环境运用度。对没有阅读知识库必读项目的营业员进行薪资考核(未读一条扣款10元);同时,下发离线环境应用测试表格,要求营业班长利用离线环境每周对营业员的业务办理速度和准确度进行测试,月末反馈。4、3G首销执行率方面,现阶段营业厅采取的措施有,第一,针对省公司随机拨打用户回访的七个问题模板,进行我市营业厅的3G首销服务脚本优化,做到脚本与省分模板对接;第二,强化3G首销各环节熟练度,通过终端培训、软件应用及情景演练等方式真正做到操作熟练,应对自如。做到“3G问不倒”;第三,要求各厅班长做好3G首销五到位各个环节物料及硬件设施的保障工作,如出现因物料缺失、终端硬件不支撑等客观因素导致的3G首销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将视为该项考核一票否决项,列入当月考核;第四,对在营业厅入网的新用户进行次日回访,强化营业厅上3G首销效果,确保用户满意度,同时能够二次解决用户可能产生的资费及终端问题即便及时解决。
二、在服务管理这方面,我工作的主要思路有:
1、总原则:严格按照省公司2022联通自有营业厅“零容忍”服务达标规范的30项细项指标,要求7家营业厅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对标,逐项落实。
2、发现的问题(营业管理面临的几个矛盾点):
1)检查指标与客户所关注的焦点的矛盾。实际中,省分检查中比重较大的指标往往是客户不关注的,相反客户关注的指标在检查中没有关注。例如,用户一般更为重视自己在营业厅的等待时长、业务办理便捷,而在往往的省公司检查中却没有重视这一块。而这种错位也带来了营业厅服务无法吻合客户需求的状况。
针对这一点,我们在地市的日常巡检上对检查标准做了相应的修改,检查指标的制定从管理导向转向为以客户为导向,将业务能力和排队等候时间作为重点检测项目,加大权重和分值。2)服务员工满意度与用户满意度的矛盾。营业员是影响服务,提升客户感知的重要载体,但实际状况是:服务员工的满意度与客户满意度的不相匹配,在高要求的客户满意度之下,员工的满意度却甚为低下。显然,对于客户的高满意度追求与对员工管理的低满意度现象是服务的重要矛盾。
我明白要让来营业厅的客户满意,需要关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营业厅员工满意度。而营业员工作满意度中最为关注的就是薪酬福利、假期、工作量和对直接上司工作方式和态度的认可与否。除去日常的工作沟通外,重视7名营业班长的工作情绪、生活状态,同时间接了解一线营业员,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帮助调节,不仅是工作伙伴,平时更是像姐妹淘一般。3)用户感知和营业指标的矛盾。营业管理受各类营销指标的影响巨大,在不合常理的新业务指标压力之下,势必将牺牲客户的感知,用降低客户满意度为发展不合正常范围的新业务指标“买单”。如,3G首销的次日回访机制、如意钱包的办理量。
要降低来自客户的投诉与咨询压力,只有实施健康的新业务营销方式;营业服务模式要从被动咨询型服务转变为主动专家型服务。
三、在人员管理方面。要加强营业厅人员管理的效能,我认为要落实三个环节:培训、激励、氛围。
营业厅要根据厅的实际情况和营业员的情况制定人员管理工具箱,让营业厅员工简单销售,快乐工作。加强营业厅员工的培训,一方面要加强营业厅督导和营业厅厅经理教练意识和辅导能力的培训,让其明白到只有解放自己,营业厅的工作才能做到位;同时让其掌握教练的有效性,即掌握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培训原则。另一方面,不仅培训营业厅产品知识、资费知识和政策知识,更应培训员工服务和销售心态、服务和销售意识、服务和销售技能。激励方面,培养营业厅督导和营业厅经理20种非经济激励的手段(如分组竞争、荣誉激励、危机教育、岗位轮换、让营业员参与决策等)。通过员工让渡价值的演练,让其明白到对员工的激励不仅仅只有绩效考核和惩罚两种手段。
氛围方面,通过形成共同的语言、共同的行为、共同的标准、共同的目标、共同的愿景等五个手段让营业厅形成共同的工作氛围和团队文化,让所有员工抱团前行,实现营业厅短期和长期的目标。
对营业厅班长施行360度评价机制(由与被评价者有密切关系的人,包括被评价者的直接上级、同事、直接下属,分别匿名对被评价营业班长进行评价)
第三篇: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注册
一、核准部门,企业注册管理局
二、核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及其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核准条件
(一)个体工商户
受理对象:农村村民、城镇待业人员(包括辞退、退职、待业青年、闲散人员)、离退休人员、留职停薪、企业下岗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1、开业登记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须本人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与条件,本人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外,还提供各种有关证明(件):
(1)身份证明: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2)职业情况的证明:
①城镇待业人员应有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服务所的劳动手册或待业证明;
②离、退休人员应持离、退休证;
③停薪留职人员应持所在工作单位证明,企业下岗人员、待退休人员应持再就业服务中心证明;
④农村村民应持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证明;
⑤机关事业单位退辞职人员、科技人员应持人才交流中心的证明;
⑥外省市人员除按上述条件外,应持身份证、暂住证、身体健康证明、就业证,51岁以下的已婚妇女还应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3)经营场地证明:
从事国家规定需要具备特殊条件的行业,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登记,须在发照(或变更)三个月后方可提出变更申请:(1)本人填写书面申请报告书;(2)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
变更事项必须符合上述开业登记条件。
3、歇业登记
个体工商户办理歇业登记,应填写歇业申请书、缴清工商管理费并上缴《营业执照》、印章。
(二)个人独资企业
受理对象:除在职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在职管理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准投资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均可申办个人独资企业。
1、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明: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同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
(3)职业状况承诺书。
(4)企业住所证明(同个体工商户条件)。
(5)申请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项目,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
(6)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2、变更登记
(1)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其它有关文件证明。
3、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明:
(1)投资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完税证明;
(4)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及企业印章;
(5)其它必须提交的文件、证明。
4、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场地证明(同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
(4)其它有关文件的证明。
5、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1)投资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6、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1)投资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3)营业执照。
(三)合伙企业
受理对象:除在职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在职管理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准投资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均可申办合伙企业。
1、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明。
(1)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同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
(3)职业状况承诺书;
(4)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5)合伙协议;
(6)出资权属证明;
(7)场所证明(同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
(8)国务院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2、变更登记
(1)变更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3)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事项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注销登记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营业执照正、副本及企业印章;
(4)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4、分支机构开业应提供下列文件证明:
(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4)全体合伙人委派的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5)场地证明;
(6)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5、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1)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3)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6、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1)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
(四)自然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受理对象:农村村民、城镇待业人员(包括辞、退职人员)、个体经营者、离退休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企业下岗人员、在职科技人员。
1、开业登记
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①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②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③职业情况证明;
④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⑤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2)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公司章程;
(5)具有法人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公司住所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2、变更登记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明: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决定;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3、注销登记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3)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企业公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股东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4、分公司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明:
(1)公司决议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3)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登记机关盖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分公司住所证明(同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5、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明: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董事会决议、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四、核准程序:
1、受理:经审查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资料齐备、有效后,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2、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申请登记注册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申请人更正或者补充。
3、核准:经过审查符合规定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核准登记的决定,对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发照:对获得核准登记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在其缴纳有关规费后,颁发营业执照,并办理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手续,建立企业登记档案。
5、公告:对核准登记注册的非公司企业法人,由登记主管机关组织发布企业法人登记公告。
五、核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实际完成审批的时限为: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为2日;开业或设立登记为5日;变更登记为3日;注销登记为3日。
六、核准结果: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和审批决定,分别发给(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核准企业注销登记申请通知书》
企业名称核准
申请企业名称的条件:
1、申请的企业名称不得与已核准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相近似;
2、申请的企业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四个部分依次组成;
3、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30万元以上,公司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或原企业产值、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上。
办理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证件:新设立公司(企业)需要提交(1)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全体出资人签字或盖章的《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一式两份;(2)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3)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变更公司(企业)名称需要提交(1)经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企业)印章的《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一式两份;(2)企业执照复印件;(3)经公司(企业)加盖印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审批程序:
1、属市工商局登记管辖的公司(企业),其《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须报经办登记注册部门签署意见,属区(自治县、市)工商局登记管辖的公司(企业)应经区(自治县、市)工商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经查询、核准的企业名称,发给《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诚信纳税小常识
一、我国实行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20多个税种,由国税系统、地税系统负责征收。
二、我们的税收主要用于:国防安全、社会治安、义务教育、基础设施。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不能没有税收,环境保护和社会安定也需要税收。
三、新征管法中保护纳税人权益的条款有30多条呢!主要有:1.知情权;2.陈述权、申辩权;3.请求保密权;4.依法申请减税、免税、退税权;5.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权;6.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权;7.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权;8.监督权。
四、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
1.依法可以不设账簿的;2.应设而未设账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资料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未按规定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五、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必须出示税务检查证;必须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
六、纳税人在税务检查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义务:必须依法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权利:税务机关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七、税务行政处罚有种类:
1.责令限期改正;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4.收缴未使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5.停止出口退税权;6.提请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篇
纳税人开业由税务机关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录入税务登记号码,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银行账号,工商机关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税务发票篇
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税务机关主管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严禁虚开和倒卖发票。
纳税申报篇
通知申报而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不缴少缴的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税收保全篇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种类:
1.扣缴税款或滞纳金;
2.扣押、查封、拍卖、变卖纳税人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欠税管理篇
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2.纳税人欠缴税款发生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3.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的,税收优先于罚款。
对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可享受到哪些具体的税收优惠? 商贸企业是指从事商品批发和零售活动的市场经营主体。由于商贸企业也具有劳动密集的特点,也能吸纳大量的劳动力就业,已成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实现充分就业的重要载体。税收优惠政策也把促进商贸企业的发展,作为发挥税收调控功能的重要方面。但是,由于商贸企业的类型较多,在提供就业岗位的实际效果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因此,在鼓励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突出了一定的重点,不是对所有的商贸企业都给予税收政策方面优惠。而是突出对商业零售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即使对商业零售企业,还要视零售和批发的业务量,予以区别对待。而所谓的商业零售企业,是指:设有营业场所、柜台,不自产商品、直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商业零售企业,包括直接从事综合商品销售的百货商场、超级市场、零售商店等。
国家为鼓励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分别规定了纯零售的商业零售企业和兼营批发的商业零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是:
(1)对在2022年底前新办的纯零售商贸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可在三年内享受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上述新办的纯零售商贸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的,但与其签订了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可在三年内按规定计算的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即每吸纳1%的下岗失业人员,可减免企业所得税2%。
对现有的纯零售商贸企业在2022年底前,就其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可在三年内对其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征30%。
(2)对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后,可享受到定额减免的税收优惠。即:上述企业在2022年底前吸纳了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可在三年内按规定享受定额的税收减免优惠。
税收减免定额,按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数量核定,并一律从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结转下一年继续扣减,连续结转年限不得超过2年。
具体扣减数额=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数量×2000元/年。■
第七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民事主体。
个体工商户的法律特征是:
第一、个体工商户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第二、个体工商户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经核准,取得相应的民事主体资格。
第三、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业经营活动,属于私营经济的范畴。
第四、个体工商户从事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民事主体。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法律特征是:
第一、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密切相关,属于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分散经营方式。
第二、农村承包经营户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第三、农村承包经营户按照与集体经济组织订立的承包合同从事商品经营活动。
第四、农村承包经营户从事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三、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民事责任承担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对外以户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在享有民事权利的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在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第一、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
第二、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用其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
第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第四、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如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时,应当保留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
个人合伙
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民事主体。
个人合伙的法律特征是:
第一、个人合伙是两个以上公民共同组成的集合体,对外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第二、个人合伙的设立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的合伙协议。
第三、个人合伙的物质基础是合伙人的共同出资,并形成合伙财产。
第四、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第五、个人合伙的盈余分配由合伙协议确定或者按合伙人的另行约定处理。
第六、个人合伙的对外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各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个人合伙的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及有关的行政法规规定的关于成立个人合伙的法律要求是:
第一、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第二、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应当认定为合伙关系成立。
三、个人合伙的加入和退出
个人合伙的加入,又称入伙,是指在合伙经营期间,原合伙人以外的人申请加入合伙并取得合伙人身份的行为。关于入伙的法律要求,根据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合伙协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书面合伙协议未约定的,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
个人合伙的退出,又称退伙,是指在合伙存续期间,原合伙人退出合伙组织从而丧失合伙人身份的行为。关于退伙的法律要求,依照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合伙人退伙,书面合伙协议有约定的按照书面合伙协议处理;书面合伙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及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四、个人合伙的内部财产关系 个人合伙的内部财产关系,包括合伙的财产的构成和合伙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个人合伙的财产来源于两个方面:第一是成立合伙时由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包括资金、实物和知识产权。第二是在合伙经营期间积累起来的财产。上述两部分财产都应属于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对合伙的共有财产,应当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以实现成立合伙的目的,在合伙人之间对合伙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发生分歧时,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或出资少服从出资多者的原则决定合伙财产的管理和使用事宜。
个人合伙的经营
个人合伙的经营,涉及到合伙的经营决策、合伙经营事务的执行、合伙经营的监督、合伙经营结果的承担四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上述方面均有明确规定。
第一、合伙的经营决策,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第二、合伙经营的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或者委托合伙人中的一个或数人执行。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该负责人对外代表合伙的利益,对内承担经营管理职责。
第三、合伙经营的监督权,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行使或分别行使。
第四、合伙经营的结果,无论是由合伙负责人还是合伙人委托的其他人造成的,均应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个人合伙的对外财产关系
个人合伙的对外财产关系,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个人合伙与其他民事主体发生的物权法律关系和债权法律关系。个人合伙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与其他民事主体就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进行民事活动从而取得财产所有权或设定债权。
第二、个人合伙对外承担的债务清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偿还了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四篇:个体工商户
个体户怎样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程序问题
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由于经营主体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之分,所以登记手续也稍有不同。个体户开业登记 个体户开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批、发执照。首先,申请人持文件、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和下列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上岗证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当全部审批结束后,申请人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即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私营企业开业登记 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和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一般分为有限责任公司、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三种形式。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是指私营企业筹备工作就绪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在某一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其开业登记程序为: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就人员、经营范围、登记主管机关等取得初步意见。再领取、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其次,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必需的文件、证明。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核准,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因为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手续较为繁杂,故应提交的文件也比较多。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明。独资企业申请人是投资者本人,合伙企业申请人是指合伙人推举的负责人。
(2)凡是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人员,必须出具居民身份证,并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如下证件:城镇待业人员应提交待业证明;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辞职、退职人员应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辞职、退职证明;离退休人员应提交离休、退休证;停薪留职的科技人员应提交停薪留职协议书和资格证书;符合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没有领发居民身份证的农村村民应提交户籍证明。
3)场地使用证明包括: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房屋、场地应提交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关房地产证明及管理部门许可使用证明;使用土地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验资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应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长、董事、监事等任职文件。
(7)开办合伙企业,需提交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应载明以下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地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等。合伙协议可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法。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2、到银行开户
经营者将所拥有的资金存进自己选定的银行并开设银行帐户。
3、办理《法人代码证书
根据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和保护企业法人的权力不受侵犯,经营者还需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办理《法人代码证书》。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时,企业须
提交由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热照,携带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上一级主管部门的代码证或复印件
4、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1)个体办证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税务分局领取并填写《个人税务登记表》,附带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企业办证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全国统一代码证、法人证书及企业公章,到地方税务局领取填写《企业税务登记表》,领取微机编码及纳税专户帐号。再带《企业税务登记表》及上述附属资料到市局办证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5、到卫生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
(1)组织员工到所在地的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身体检查,以办理个人健康合格证
(2)企业向卫生防疫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6、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7、申请开业登记表
办完以上手续后,标志着一家企业所需的各职能部门的批准已完成,即可到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申请企业登记表》,准备择日开业。
办理营业执照的程序简介:
1、查重名,查询是否有重名的企业(汉语拼音相同也算重名);
2、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房产证明一定是真实的,因税务部门要上门核查后才办理购发票手续),虚假的办公地址一是税务部门不售发票,二是第二年工商年检要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提交全体股东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照片;
4、有实物或非实物无形资产评估的要经有关部门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
5、提交《企业章程》等;将注册资金存入工商部门指事银行;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计证等
7、到公安部门备案的机构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国、地税代码章
8、拿到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到地工商所报到;
10、拿到营业执照后在提定的期限内到区县国税局办理国税登记(七天内再到国税所报到),最好同时办理IC卡(760元)或网上申报(200元)手续)和购买发票的手续;
11、拿到营业执照后在提定的期限内到区且地税局办理地税登记(七天内再到地税所报到)如果需要服务业发票,最好同时办理购票手续(一般情况下税务人员要上门核查后才批),申请机打发票或定额发票。
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应提交的文件、证件有: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个体经营者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3)经营场所证明;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个人合伙协议(个人合伙的个体工商户提交);
(6)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提交指定(委托)书;
(7)法律、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个体户营业执照的申请书到经营地的工商所去办照当场填写,当场申请,无需事先填写。
个体户营业执照如何申办
(1)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体或者家庭,申请人应当持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职业状况,场地证明等有关材料,向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需要具体特定条件或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申请登记时,还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1、机动车船客货运输的,应出具车船牌照、驾驶执照、保险凭证;
2、申请从事饮食业、食品加工和销售的,应出具食品卫生有关监督机关核发的证明;
3、申请从事资源开发、工程设计建筑修缮、制造和修理简易计量器具、药品销售、烟草销售等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者资格证明;
4、旅店业、刻字业、信托寄卖业、印刷业的,应提交所在地公安机关的审查同意证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经审批的其它行业或经营项目;
6、请帮手、带学徒的,还应当报送与帮手、学徒分别签订的合同副本(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福利待遇、合同期限等事项)。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应出具保险凭具。未经市社文委审批用意立项,经营单位擅自对经营市场所进行装修和购进有关设备的一律不予审批。
第五篇:调查报告-个体工商户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个人贷款调查报告 客户名称: 风控专员: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年月日主办调查人:
一、调查过程简介
二、借款申请调查分析
(一)借款申请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申请情况:
申请借款金额:
用途:(写明具体项目资金需求总额、自有资金情况、自筹资金情况)期限:
还款来源:(应结合银行流水、个人收入的季节性变化、经营情况等设计还款计划,同时重点说明还款来源(来源包括经营所得、应收款项等)。)信贷品种:(个人信用、房屋加成)
过程控制或防范措施:(如保证担保措施、房屋抵押、车辆抵押、机器设备抵押等)
(三)借款人财务状况
借款申请人家庭资产及负债清单:
注:(此处写明房产具体信息:例:商铺(住房),为XXX所有,位于xxxxxxxxx,面积xxx
平方米,所有权证号:xxxxxx,属于(商品房、房改房、安置房、村镇产权房或自建房等,说明房屋类型),(有无按揭,有按揭则写明按揭起始时间、年限,首付金额,贷款金额,月供),评估价格为每平米xxx元,总计xxx元。此房屋若无按揭情况,还需要说明(有)无抵押情况。)汽车类资产,同样需要说明车辆类型,所有权人,购买时间、价格,车架号,牌照号,评估价值,有无按揭情况,有无抵押情况。
负债信息包括银行其他类型借款,私人借款等,要落实情况负债起始时间,期限,月供,在贷余额,在我公司申请的贷款期间应还金额。以个体工商户名义的借款情况也在些说明。
(四)经营情况
1、经营实体概况:经营实体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出资人或股东占比、经营场所,日常经营主要管理者。经营场所是自有或租赁,其法定代表人,实际
控制人。
2、主要经营内容:主体经营产品、经营方式、经营规模,主要供货商、销售
商或主要市场,销售情况。
3.借款申请人经营实体财务简表:
反映日期:单位:万元
账款和应付账款情况,账期多长;存货状况:存货金额(数量)、流转速度等。借款信息,再次重复一下(只强调以个体工商户名义借款的)。如需对上表内资产进行详细产述的,可在此一并写明,比如机器设备情况等。
4.经营情况分析:(1)收入
主要客户群体,是否有淡旺季,特定期间经营(近半年或近一年)总收入情况(并填制每月收入表),近期收入表
如果为近一年的收入情况,则每2个月汇总后填写一栏。(2)支出
列明所有的支出项目,包括进货成本,租金(平摊到每个月计算),利息支出,工人工资,水电气等。特别应该注意收入与支出期间应该对应。
近期支出表
(3)利润
得出每月或者相应期间总的利润额即可。
(4)近期银行流水
近期流行流水表
(五)还款来源分析
此部分以经营所得利润,扣减家庭支出,偿还贷款支出,得出净收入,些收入为第一还款来源。
主要还款来源安排(可通过查看销售收入流水、以往年份银行账户汇入清单、订货合同、金融资产证明、其不动产(除本笔贷款项下抵押物外)权属证明、财产出租合同或收据、其他投资分红收入材料、收银台与POS流水等进行分析)
(五)担保情况
1.抵押担保情况:抵押物的权属、价值认定、是否出租等情况。2.质押担保情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认定等情况。
3.保证担保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参照借款申请人基本情况列明)、担保
能力(列明打分评级结果)。
(六)风险分析和防范措施
列明主要风险点和防范措施。
(七)结论与建议
表明贷款意见,包括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借款方式、还款方式。
本人承诺:对以上陈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且借款申请人与本人无任何亲属或其他私人利益关系,如有本人将如实披露,并由公司决定是否回避该项目。客户经理(签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