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局网路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网路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地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大兴安岭地区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决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明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形成共同防范社会风险、共同构筑同心圆的良好局面,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
二、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班子对本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路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职责分工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责任领导:崔玉锦;责任科室:政治处、办公室、法规督查科、财审科、调控科、仓储物流管理科)(二)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党组会议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随时上报。
(责任领导:崔玉锦;责任科室:政治处)(三)统筹协调我局及直属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指导、督促和检查直属单位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领导:崔玉锦;责任科室:政治处、办公室、法规督查科)(四)坚决维护网络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局党组书记要亲自抓,配合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督促完善网上舆情管控各项预案,切实提告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防范处置能力,确保网上舆论平稳健康。切实加强对网评员的培训力度,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责任领导:崔玉锦;责任科室:政治处、办公室、法规督查科)
(五)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责任领导:崔玉锦;责任科室:政治处、办公室、法规督查科)四、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全局及直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予以问责。(责任领导:崔玉锦、毕国庆;责任科室:政治处)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处置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党支部书记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错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督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是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误失责情形。
五、相关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
按照地委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局及直属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行署粮食局决定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崔玉锦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徐国升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春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毕国庆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
薄其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 霜 调研员
成 员:陈亚彬 政治处主任
郝莉红 办公室主任
李 艳 调控科科长
吕一波 仓储物流管理科科长
李广英 法规督查科科长
戴瑞勤 政治处主任科员
行署粮食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科员戴瑞勤兼任。
(二)各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地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各支部要统筹协调本单位在管理职能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力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