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22)学习心得
学习心得
通过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22)进行学习,我对于土建专业施工工序及质量控制点方面的认识有所增强。通过网上查阅资料及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在此提出自身学习心得,并将其归纳为三个方面:
一、模板方面
保证模板及其支架的安全直接影响混凝土成型质量。特别是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是保证施工中避免重大工程事故的重要一环。所以在制订施工技术方案时应考虑周全,避免因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及支顶易被忽视而造成结构缺陷。混凝土结构有三个特点:一是其主要承载材料混凝土的强度是逐渐增长的,在施工阶段时往往还达不到设计状态所要求的强度。二是在施工期间结构尚未形成设计所要求的完整传力系统。三是施工期间荷载不确定性太大。
当然在实际工程中,由于模板而引起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模板及支撑系统抗力不足。
2、拆模时间过早。
3、拆模施工中的操作错误。
4、拆模后措施不当。
所以,浇筑混凝土结构所用的模板应根据工程结构的形式、荷载的大小、地基土的类别、施工设备和支撑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施工中,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虽然模板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不属于验收的范畴而没有被列入规范,但是,它却是必须严格执行的措施。在施工之前必须制订严密的施工技术措施,其中必须包括模板设计及安全措施两个部分。
另外,方案还须经审查确定后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二、原材料方面
混凝土构件的结构性能完全取决于钢筋和混凝土的质量。原材料的质量对混凝土结构的力学性能,特别是安全性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在形成混凝土结构的各种材料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钢筋、水泥和外加剂。因此,对原材料质量应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原材料进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在材料进场后进行复验。通常应列出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当用户有特别要求时,还应列出某些专门的检验数据。进场复验是为防止混料错批或名实不符,即原材料的实际质量状况与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不一致。在管理不善或行为不规范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发生的。鉴于原材料性能对结构安全的影响,增加这个层次的检查验收是非常必要的。
当进行抽样检查时,监理人员须在场。
三、主要工序质量控制方面
由于供货关系或具体条件所限,当施工单位缺乏或不想使用设计所要求的钢筋品种、级别或规格时,往往会提出进行钢筋代换。代换可以是不同规格钢筋之间的代换,也可以是不同级别钢筋之间的代换。钢筋代换应经设计方面校核而加以确认,并办理变更文件,不能由施工单位自作主张地进行,明确钢筋代换由设计单位负责。钢筋安装施工时,作为混凝土结构中起关键承载作用的受力钢筋,其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应在钢筋绑扎安装时进行,并在浇筑混凝土之前的隐蔽工程验收时加以确认。
混凝土必须进行试验检验,以保证其应有的力学性能。根据检查目的的不同,试件有标准养护及同条件养护两种。前者用于对混凝土的强度进行评定验收,后者则反映结构中混凝土的实际强度,用于进行工艺控制或用于对结构实体的混凝土强度进行判断。
规范规定,在结构拆模以后,应对实体结构进行全面的观察检查,记录其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的实际状态。对于外观质量的一般缺陷应及时进行修复处理。对一般的尺寸偏差,只要其合格率不低于规定数值,都可以通过验收。但外观质量的严重缺陷通常会影响到结构性能、使用功能或耐久性。对于外观质量严重缺陷和过大的尺寸偏差,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方能进行处理,处理后还应重新检查验收。有关缺陷情况的记录,修复处理的技术方案以及修复后再检查验收的结果,均应存档备案。
另外,过大的尺寸偏差还可能影响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使用功能,也可能影响设备在基础上的安装、使用。验收时,应根据现浇结构、混凝土设备基础尺寸偏差的具体情况,由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共同确定尺寸偏差对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影响程度。
我对规范此部分的理解为,规范强制的并不是禁止出现严重缺陷或过大尺寸偏差,而是要求出现这种情况后应妥善处理,其目的仍是确保结构的安全与质量。
以上是我对于此规范粗浅学习后的一点心得体会,理解有偏差之处还望领导批评指正。
第二篇: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2.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3.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4.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3 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5.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箍筋弯折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6.钢筋调查后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其强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调直钢筋、重量不大于30t为一批;每批见证取3件试件。
7.钢筋宜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也可采用冷拉方法调查。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235、HPB300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HRB500、HRBF335、HRB400、HRBF500及RRB400带肋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8.钢筋的接头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
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10.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对梁、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11.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受拉搭接区段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受压搭接区段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1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13.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
据实际需要确定。
14.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15.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断少于14d。
注: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C时,不得浇水。
16.外观质量出现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17.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18.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得用于混凝土结构。
19.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1 设计变更文件;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混凝土试件的性能试验报告;装配式结构预制构件的合格证和安装验收记录;预应力筋用锚具、连接器的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预应力筋安装、张拉及灌装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项工程验收记录;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记录;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其他不要的文件和记录。
第三篇: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讲解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22)讲课提纲
一、学习本规范前先强调如下几点:
1.验收规范中,质量验收记录表中,凡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2.检验批的划分,统一标准中指出,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我的理解是不同工序分开检验批,下道工序开始之前要先把前道工序分检验批验收,不同专业分开检验批验收。
检验批的划分在施工前要先划分好,写到施工方案中,报监理审批同意后按方案执行。
3.模板工程虽不构成建筑工程实体,但它是建筑工程施工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条件,其施工质量如何,不仅关系到能否施工和施工安全,也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所以列入验收内容,与老规范不一样。
4.分项工程的验收,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一般情况下是将有关的检验批汇集构成分项工程。只要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收集完整,并且均已验收合格,则该分项工程验收合格。
5.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齐全,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结果符合有关要求、观感质量符合要求,分部工程应验收合格。
二、检验批表格的填写方法:
1.所有的质量验收记录表由市城建档案馆印制,一般分表头、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施工单位评定、监理验收结论。
2.表头的填写:
单位工程名称—按合同、施工许可证等文件填写全称。
验收部位—指该验收批的抽样范围,要标注清楚、统一,如二层梁板钢筋安装。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全称,与合同名称一致。
专业工长、项目经理—与项目机构申报表一致,应持证上岗。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填写企业的标准(如操作工艺、工艺标准、工法、作业指导书等)。
3.一般项目、主控项目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栏的填写,应认真对照规范条文逐条进行检查后才填写。
(1)对定量项目直接填写检查结果的数据。
(2)对定性项目,当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时,填写“符合规定”。
(3)有试验报告的,如砂浆、混凝土试块强度、钢筋、焊件试验报告等,填写“抽检合格”及报告编号。
(4)对既有定性又有定量性质的项目,可填写“符合规范”。
(5)对定量项目进行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项目外(如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点率要达到90%及以),一般的合格点率要求达到80%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其超标点也不能大于允许偏差值的150%,才能评定为合格。
4.施工单位检查结果评定栏填写,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在该栏填写“检查评定合格”。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签名要跟项目机构报审表名单一致,有变更时要有办理手续,质检员一定要持有效证件。
三、主要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填写实例:按各检验批表格分别介绍其中主要要点。
1.模板工程
(1)模板安装 分表(1)、表(2)
表(1)主控项目第一条(4.11)是黑体字标志,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一定要符合要求才能达到合格。其他各条按要求检查合格后填写。允许偏差项目的合格点率要达到80%,超标点也要在超过标准150%以内。
(2)模板拆除:主控项目第一条(4.1.3)条也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其他同上。
2.钢筋工程:
(1)钢筋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主控项目1.2条(5.2.1、5.2.2)为强制性条文,要严格执行。
第1条复检抽样数量要符合要求,同时监督抽检数量也要符合有关规定,试验结果要合格。第2条规定属于抗震结构的试验结果要符合该项规定。
(2)钢筋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按有关要求填写。
(3)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按有关要求填写。
(4)钢筋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主控项目第1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严格执行。一般项目的允许偏差按以上的填法填写。
3.预应力工程:
(1)预应力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主控项目第一条(6.2.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预应力筋进场复检必须合格,评定记录中填写复检合格,检验号记清楚。2.3.4条也要填写复检合格及检验号。一般项目按规范要求检查填写。
(2)预应力筋制作与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主控项目第一条(6.3.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场全数检查。
(3)预应力筋张和放张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主控项目第四条(6.4.4)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场全数检查。对后张法预应力筋断裂、滑脱总根数和每束根数,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此项的限值不能超过,不是80%检查点达到就合格,应100%达到。先张法的预应力筋发现有断裂或滑脱必须予以更换。其他项目检查合格后可以打“√”表示。
(4)灌浆及封锚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按规范要求逐项检查,对水泥浆性能试验报告和水泥浆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4.混凝土分项工程:
(1)混凝土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主控项目栏目1.2条(7.2.1、7.2.2)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其他条文按照规范要求检查,现在都是采用商品砼,现场不用进行验收记录,但要向砼厂收集有关的资料。
(2)配合比设计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一般是砼厂自行设计,现场不用进行验收记录,了解一下有关规定可以。
(3)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主控项目第一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在填表时要注意。1—4点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其中一种,不能每点都填,5点的意思是根据1—4点的要求做砼试块时,按要求留置足够组数的同条件养护试块,每种要有一种标准养护试件(用标准养护箱,控制在20℃±2℃,相对湿度95%以上)。
按规范条文逐条讲解。
(4)现浇结构外观尺寸偏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主控项目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其他按条文填写即可。
(5)混凝土设备基础尺寸偏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主控项目是强制性条文,要全数检查量测、查技术处理方案。
(6)预制构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按表格讲解。
四、混凝土结构工程验收,按规范讲解。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1.结构实体检验
(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2)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应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必要时可检验其他项目。
(3)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应以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为依据。混凝土强度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养护和强度代表值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也可根据合同的约定,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
(4)当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的检验结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有关规定时,混凝土强度应判为合格。
(5)对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抽样数量、检验方法、允许偏差和合格条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6)当未能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被判为不合格或钢筋保护层厚度不满足要求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
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
(1)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a.设计变更文件;
b.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c.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
d.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e.混凝土试件的性能试验报告;
f.装配式结构预制构件的合格证和安装验收记录;
g.预应力筋用锚具、连接器的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h.预应力筋安装、张拉及灌浆记录;
i.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j.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k.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记录;
l.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m.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有关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b.应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
c.观感质量验收合格;
d.结构实体检验结果满足本规范的要求。
(3)当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a.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b.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c.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d.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工程,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4.混凝土结构工程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应将所有的验收文件存档备案。
第四篇: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22)报告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
4-2022)详细解读
一、新规范内容
本规范共分10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主要脉络与上一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22(2022版)】没有太大区别。
二、新规范适用范围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22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2配套使用,GB50300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定。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22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22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22配套使用,GB50204为验收标准,仅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结果进行验收和评定,而GB50666为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的国家标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前提。且本次修订更进一步弱化了GB50204关于施工方面的内容,因此,混凝土结构施工应按照GB50666实施。
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
与GB50204-2022(2022版)相比
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22的修订相符,GB50300-2022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
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22配套使用);
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
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
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22配套使用);
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
7、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
8、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
9、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
10、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求;
1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取芯法。
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新规范第3章)
明确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的验收组织、程序和合格标准(与GB50300-2022中第五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的修订相符);
说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2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规定:“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将不包含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仅“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中包含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22作出相应规定,对于老一版规范规定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的“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参照本规范执行。
2、规定了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规定(3.0.7)
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检验批不合格时不得使用;混凝土浇筑前施工质量不符合的检验批,应返工、返修,并应重新验收。
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新规范3.0.8)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材料进场验收时检验批的容量可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扩大: 获得认证的产品; 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次批次的抽样检验均一次性检验合格。
当上述两个条件都满足时,检验批容量只扩大一次。当扩大批后的检验出现一次不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验收,并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
说明:产品认证是第三方就产品满足规定要求给予书面保证的活动,其中第三方为获得政府批准并且有评定能力的认证机构。检验批容量最多只能放大一次,当产品检验批经放大后,若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则应再次从严验收,及产品检验批恢复到放大前容量,并且后续不得再进行放大。
4、增加了材料进场合并验收规定(新规范3.0.9)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材料、构配件,用于同期施工且属于同一工程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时,可合并进行进场验收。
说明:允许多个单位工程材料检验批合并验收,与GB50300-2022中第三章3.0.4中的第1条“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第2条“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相关条文相符
5、强化模板材料进场验收规定(新规范4.2.1)
模板及支架用材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施工方案的规定。检查数量:同一检验批内,模板及支架材料的外观、规格和尺寸抽样检验数量已符合下表(新规范3.0.6)的规定,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用钢尺和卡尺量测。
6、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新规范4.1.1)
模板工程应编制施工方案。滑模、爬模等工具式模板工程及高大模板工程的施工方案,应进行技术论证。
说明:此条规定与政府相关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22]87号的规定,规定高大模板工程应进行专家论证的相关规定略有差别,建质[2022]87号的规定为对安全性进行论证,本规定为对方案的实施性、技术性进行论证。
7、增加了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
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22配套使用;
说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经过多次修订之后,逐步删除了以前关于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控制的内容,仅包含对施工结果的质量标准和验收,为弥补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控制的规定,发布了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22
8、调整了层高垂直度等现浇混凝土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限值
9、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新规范5.2.2)
成型钢筋进场时,应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压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对由热轧钢筋制成的成型钢筋,可按下列要求减少进场检验项目;
当有施工方或监理方的代表驻厂监督加工过程,并提供原材钢筋力学性能检验报告时,可仅进行重量偏差检验;
对采用专业化加工模式,并提供原材钢筋力学性能检验报告时,可仅进行重量偏差检验;此时对同一工程、同一类型、同一原材钢筋来源、同一组生产设备生产的成型钢筋,连续三次进场检验均一次合格时其检验容量可扩大一倍。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类型、同一原材来源、同一组生产设备生产的成型钢筋,检验批量不应大于30t。每批抽取3个试件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进行拉伸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复验报告
说明: 成型钢筋的类型包括箍筋、纵筋、焊接网、钢筋笼等; 对冷轧钢筋 组成的成型钢筋,应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压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检验; 成型钢筋同样适用检验批容量扩大的相关规定; 当每车进场的成型钢筋包括不同类型时,可将多车的同类型钢筋合并为一个检验批进行验收;对不同时间进场的同批成型钢筋,当钢筋加工所有钢筋为统一企业生产时,可按一次进场的成型钢筋验收。
10、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新规范6.2.4)处于三a、三b类环境条件下的无粘结预应力筋用锚具系统,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2的相关规定检验其防水性能,检验结果应符合该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锚具系统为一批,每批抽取3套。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说明:本条为参考美国相关规定,要求对全封闭体系进行不透水试验,要求安装后的张拉端、固定端及中间连接部位在不小于10kPa净水压下,保持24h不透水。当用于游泳池,水箱等结构时,可根据设计提出更高静水压力的要求;
由于锚具全封闭性能由锚具系统中各组件共同作用决定,其性能在系统组件相同情况下能够保证,故对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锚具系统仅抽取3套进行检验。
11、增加了大批量、连续生产的混凝土基本性能试验报告的要求(新规范7.1.5)
大批量、连续生产的统一配合比混凝土,混凝土制备生产方应提供基本性能试验报告。
说明:生产方应提供的基本性能试验报告有:稠度、凝结时间、坍落度经时损失、泌水、表观密度等基本性能,设计有要求时,还应提供其他基本性能。
大批量、连续生产一般指生产量为2000m³以上。
12、删除了对预拌混凝土配合比的要求(老规范7.3)
说明: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质量问题全部移交搅拌站,施工单位在混凝土进场时检测质量证明文件即可。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证明文件主要包括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质量合格证、强度检验报告、混凝土运输单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
预拌混凝土所用的水泥、骨料、外加剂、矿物参合料等均应参照本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检验,并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的技术要求,其检验报告在预拌混凝土进场时可不提供,但应在生产企业存档保存,以便需要时查阅使用。
13、修订并完善了混凝土施工验收规定 说明:老规范7.4“混凝土施工”进一步划分为7.3“混凝土拌合物”和7.4“混凝土施工”
14、对混凝土拌合物验收时沁水率提出了新的要求(新规范7.3.2)
混凝土拌合物不应有沁水和分层离析。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目测
说明:混凝土拌合物发生沁水和分层离析,将对混凝土的和易性和匀质性产生影响,并影响硬化后的强度和表面起粉等。
15、加严了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的严重缺陷处理的规定(新规范8.2.1)
对已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裂缝、连接部位出现的严重缺陷及其他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技术处理方案尚应经设计单位认可。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说明:
1、“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为:下表中的裂缝、连接部位的所有严重缺陷,也包括漏筋、蜂窝、空洞、夹渣、疏松、外形、外表等严重缺陷中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的部位。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22第8.9.4条,对混凝土结构外观严重缺陷的修复作出了规定。
16、修订完善了现浇结构及混凝土设备的尺寸偏差和检验方法(增加了部分内容)
1、现浇结构和混凝土拆模后的位置及尺寸应符合下表要求(新规范8.3.2)
2、现浇设备基础拆模后的位置及尺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并应满足工艺和设备的要求(新规范8.3.3)
现浇设备和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17、整个第9章“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内容修改量较大 细化了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的相关要求;增加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完善了预制构件尺寸偏差的具体规定;围绕预制构件的安装与连接部分进行调整,增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焊接、螺栓连接、后浇混凝土整体连接等验收项目要求。
1、针对工厂化生产的预制构件,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对大型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可只进行抗裂和扰度检验;对生产数量较少的预应力混凝土简支受弯构件可不进行结构性能检验。对不做结构性能检验的构件,施工和监理单位应作首件构件过程检查和验收。
2、在连接点击叠合构件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混凝土粗糙面的质量,键槽的规格、数量、位置; 2)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间距等;
3)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4)钢筋的锚固方式及锚固长度;
5)预埋件、预埋管线的规格、数量、位置。
3、对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进场时应检查其质量证明文件。预制构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本规范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当设计或合同有要求时,尚应按要求进行专项检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或浆锚搭接连接时,灌浆应饱满、密实。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灌浆记录。
5、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或浆锚搭接连接时,灌浆料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检查数量:以每层为一检验批;每工作班应制作一组且每层不应少于三组40mm×40mm×160mm的棱柱体试件,标准养护28d后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桂发》GB/T50448的规定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检验方法:检查灌浆料的强度试验报告
6、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时,接头性能和接头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的规定确定。检验方法:检查机械连接接头质量证明文件;检查钢筋机械连接施工记录及平行时间的强度试验报告。
7、预制构件采用焊接、螺栓连接等连接方式时,其材料性能及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相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平行试件的强度报告。
8、装配式结构采用现浇混凝土连接构件时,构件连接处后浇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混凝土试件留置按现浇混凝土执行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18、第10章“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附录”对如进行了修订下内容
1、增加了回弹-取芯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新方法(新规范10.1.2、附录D):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应按不同强度等级分别检验,检验方法宜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方法;当未取得同条件杨虎试件强度或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不符合要求是,可采用回弹-取芯法进行检验:
附录D 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取芯法强度检验
D.0.1 回弹构件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同一强度等级的柱、梁、墙及重要部位的楼板,选取构件总数量不宜小于本规范表3.0.6规定的2倍且不宜小于20个,并应均匀分布; 不宜抽取梁高小于300mm的梁、边长小于300mm的柱; 楼板宜选用悬挑板、厚度不小于200mm的板及板柱结构中的楼板。
D.0.2 每个选取构件回弹5个测区,楼板构件的回弹应在板底进行,其他回弹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中对单个构件检测的有关规定。
说明:回弹区的布置,应综合考虑后续取芯对结构安全影响及取芯操作方法等因素,绕开不宜钻样取芯的部位和无法钻取芯样的部位。
D.0.3 对同一强度等级的柱、梁、墙构件,将每个构件的最低测区平均回弹值排序,取排序中较低的3个构件,应在这3个构件测区平均回弹值最低的部位各钻取1个芯样试件。
芯样直径宜为100mm,且不宜小于混凝土骨料最大粒径的3倍;应采用带水冷却装置的薄壁空心钻钻取。
D.0.4 芯样试件尺寸的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游标卡尺在芯样试件中部相互垂直的两个位置测量直径,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芯样试件的直径,精确至0.5mm;
2)用钢板尺量测芯样试件的高度,精确至1mm;
3)垂直度采用游标量角器测量芯样试件两个端线与轴线的夹角,精确至0.1º;
4)平整度采用钢板尺或紧靠在芯样试件端面上,一面转动钢板尺,一面用塞尺测量钢板尺与芯样试件端面之间的缝隙;也可以采用其他专用设备测量。
D.0.5 芯样试件试验前进行加工,端部宜采用环氧胶泥或聚合物水泥砂浆补平,也可采用硫磺胶泥修补。
加工后的尺寸差与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芯样试件的高度与直径之比实测值不应小于0.98,也不应大于1.02; 2)沿芯样高度的任一直径与其平均值之差不应大于2mm; 3)芯样试件端面的不平整度在100mm长度内不应大于0.1mm; 4)芯样试件端面与轴线的不垂直度不应大于1º; 5)芯样不应有裂缝,缺陷及钢筋等其他杂物。
D.0.6 芯样试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中圆柱体试件的规定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D.0.7 对同一强度等级的构件,当符合下列条件时,混凝土强度可判为合格; 1 芯样的抗压强度算数平均值不小于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88%; 2 芯样抗压强度的最小值不小于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80%。(2)增加了结构实体位置和尺寸检验规定(新规范10.1.4、附录F)
附录F 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
F.0.1 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构件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要求: 对梁、柱,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且平均不少于3面;对层高,应抽查总层数的10%,且不少于3层及总层数的较小值。构件的抽取应均匀分布。
F.0.2 对选定的构件,检验项目和检验内容应符合下表的有关规定,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新规范表8.3.2,较老规范表8.3.2-1有变动)的相关规定。尺量检测误差不应大于1mm。
F.0.3 板厚、层高的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的规定。
F.0.4 对本附录的规定的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项目应分别进行验收。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全部偏差的合格率为80%及以上时,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 2)当全部偏差的合格率小于80%但不小于70%时,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综合计算的合格率为80%及以上时,检验结果判为合格。
3)完善了同条件实践强度检验方法(新规范附录C,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养护时间强度检验)
说明:与老一版规范相比,主要体现在混凝土试块检验批的划分上。新规范规定,每两组试件取样之间的混凝土量不宜大于2000m³,这里的两组试件指的是用于计算的两组批量。
第五篇:《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_2022版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
GB50204-200
2(2022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22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849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22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2年8
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2.1、5.2.2条为强制
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
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2022局部修订的条文及条文说明
5.2原材料
原5.2.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钢筋混凝土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可按下列情况确定。
1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检方案执行;
2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检方案执行;
3对连续进场的同批钢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
5.2原材料
主控项目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
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
验报告。
【说明】钢筋对混凝土结构的承载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本次局部修订根据建筑钢筋市场的实际情况,增加了重量偏差作为钢筋进场验收的要求。
■热处理钢筋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
4■《钢筋混凝土用钢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GB1499.3。
■冷加工钢筋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
■《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
■《冷轧扭钢筋》JG 90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
5■《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115
■《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JGJ 19等。
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的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批量应按下列。情况确定:
1.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
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2.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3.对不同进场时间的同批钢筋,当确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
对于每批钢筋的检验数量:
■抽取5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力学性能检验包括:拉伸试验、冷弯性能
■化学成分分析
抗震设防要求
原5.2.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
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5.2.2(强条)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条文说明】根据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
本条提出了针对部分框架、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纵向受力钢筋强度、伸长率的规定,其目的是保证重要结构构件的抗震性能。
本条第1款中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工程中习惯称为“强屈比”,第2款中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工程中习惯称为“超强比”或“超屈比”,第3款中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习惯称为“均匀伸长率”。
本条中的框架包括各类混凝土结构中的框架梁、框架柱、框支梁、框支柱及板柱—抗震墙的柱等,其抗震等级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由设计确定;斜撑构件包括伸臂桁架的斜撑、楼梯的梯段等,相关标准中未对斜撑构件规定抗震等级,所有斜撑构件均应满足本条规定。
牌号带“E”的钢筋是专门为满足本条性能要求生产的钢筋,其表面轧有专用标志。
5.3钢筋加工
主控项目
5.3.2A钢筋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其强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的伸长率、重量偏差应符合表5.3.2A的规定。
注:1断后伸长率A的量测标距为5倍钢筋公称直径;
2重量负偏差(%)按公式(W0-Wd)/W0×100计算,其中W0为钢筋理论重量(kg/m),Wd为调直后钢筋的实际重量(kg/m);
3对直径为28㎜~40㎜的带肋钢筋,表中断后伸长率可降低1%;对直径大于40㎜的带肋钢筋,表中断后伸长率可降低2%。
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调直的钢筋,可不进行本条规定的检验。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调直钢筋,重量不大于30吨为一批;每批见证取样3个试件。
检验方法:3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经时效处理后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检验重量偏差时,试件切口应平滑且与长度方向垂直,且长度不应小于500㎜;长度和重量的量测精度分别不应低于1㎜和1g。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钢筋调直后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要求,为本次局部修订新增条文,所有用于工程的调直钢筋均应按本条规定执行。钢筋调直包括盘卷钢筋的调直和直条钢筋的调直两种情况。直条钢筋调直指直条供货钢筋对焊后进行冷拉,调直连接点处弯折并检验焊接接头质量。增加本条检验规定是为加强调直后钢筋性能质量的控制,防止冷拉加工过度改变钢筋的力学性能。
钢筋的相关国家现行标准有:《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等。表5.3.2A规定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要求是在上述标准规定的指标基础上考虑了正常冷拉调直对指标的影响给出的,并按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增加了部分钢筋新品种。
对钢筋调直机械设备是否有延伸功能的判定,可由施工单位检查并经监理(建设)单位确认;当不能判定或对判定结果有争议时,应按本条规定进行检验。对于场外委托加工或专业化加工厂生产的成型钢筋,相关人员应到加工设备所在地进行检查。
钢筋冷拉调直后的时效处理可采用人工时效方法,即将试件在100℃沸水中煮60min,然后在空气中冷却至室温。
一般项目
5.3.3钢筋宜采用无延伸装置的机械设备进行调直,也可采用冷拉方法调直。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235、HPB300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HRBF500及RRB400带肋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按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钢筋调直加工过程控制要求。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调直方法,其设备不应有延伸功能。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应按规定控制冷拉率,以免过度影响钢筋的力学性能。本条规定的冷拉率指冷拉过程中的钢筋伸长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