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教师职称评定封面
一级教师评审材料
能力条件
班主任工作
1、班主任工作证明
1份
2、班主任工作计划
4份
3、班主任工作总结
4份
4、获奖情况
1份
六安市XX小学
XXX 二0一七年十一月
第二篇:教师职称评定材料:能力和经历材料封面,,,,,齐
一、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教育教学工作量 完成情况
三、教学经历
四、学生管理
五、教学效果
六、教科研工作
七、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
八、示范引领
九、支教
第三篇:教师职称评定
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2022年8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这一规定出台以后,意味着全国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参评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这一规定提高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做法,无疑是提高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从侧面反映了国家对于教育行业的大力支持。中文名:教师职称评定; 职称级别:正高级职称;
作用:提高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反映:国家对于教育行业的大力支持; 目录 1.职称设置 2.高教标准 3.中教标准 4.评定标准 ▪ 申报条件 ▪ 资历标准 ▪ 破格标准
5.一票否决
1.职称设置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按照国家规定,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仅为中级,影响了很多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以及国民整体素质教育的高度。
旧有的职称设置:
中学系列主要分为:中学高级、中学中级(一级)、中学初级(二级、三级);与中专系列对应的:高级讲师、讲师、助教(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相当于大学副教授级;助教,相当于中学的二级教师)。
小学系列主要分为:小学特级教师(小高高)、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小学三级。
新规定下的职称设置如下:
这次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2.高教标准
思想品德标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师德规范,敬业爱岗,教书育人,勤于进取。
知识水平标准: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学科课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专业能力标准:具有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有创新性的改革;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具有很强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教学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业绩成果标准: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胜任中学各年级循环教学,教学业绩显著,教育艺术精湛,形成富有个性的教育教学风格;积极 发挥推动本地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作用,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有很高的威信;主持并承担完成本专业高层次的科研项目,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 取得创造性成果;德育工作有明显成效,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起到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指导青年教师、培养骨干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工作有较明显的成绩;公开发表或出版本专业的论文、论著,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3.中教标准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对象范围为全市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少年宫、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机构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且在职在岗的教师。普通中学附设职业班的专业课教师均应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 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二、根据《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职称〔2022〕14号)的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拥 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以来,考核结果等次在合格以上。
三、加强对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管理。各单位要按照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相应条件(含申报条件和评审条 件),将报评人员的主要业绩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评人员要进行述职,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凡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 资格的教师,必须对其所任课班级学生(不少于50人)进行问卷调查,调查表由单位留底备查(保存3年),汇总表与职评材料一起上报。单位要对公示结果和申 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鉴定意见,未按要求公示的申报材料或公示后有异议未经调查核实的材料不得签字上报。
根据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兑现相应工资待遇的规定,凡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报评人员,各单位必须向他们讲明相关政策,报评人员本人须明确表明态度,以书面形式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否则不予受理。
四、各地和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要依法规范管理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评审工作,正确行使授予的权限,维护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凡超出评审权限评审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律无效。要进一步做好中评委异地邀约工作,严格掌握评审标准,确保评审过程公正、公平。要进一步完善多元评价机制,通过资格考试、业绩考核、能力测试、面试答辩、课堂教学等多种评价手段开展评审,建立考试、考核、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机制,使个人业绩、业 务水平与专业技术资格相一致。对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教师,在各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实行一票否决。
五、评委会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报无锡市职称办,评审通过人员在“无锡教育网”和“职称服务网”同时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评审结果在公示期间有投诉、举报并经查实的,取消其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评审通过并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予撤销,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并视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单位)予以严 肃处理。对弄虚作假的单位,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六、各市(县)、区应留有一定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专门用于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引进骨干教师。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方可参评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对已超编、高级职务比例高于规定标准的城镇中小学校,应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鼓励此类学校的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同时,为了促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对申报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原则上要有轮岗经历。
七、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 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22〕59号)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 施意见〉的通知》(人社通[2022]29号)精神,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4.评定标准 申报条件
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资历标准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三)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 教5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破格标准
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
2.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受到市(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四、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在近两年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五、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对外语、计算机的要求和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第五条 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1.中学高级教师: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浓度的相关学科知识,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
2.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本学科牢固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
二、业绩条件
积极投身教育改革,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造和实践能力。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备课、讲课,批改讲解作业,从事学生学习成绩的命题、分析工作、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或少先队辅导 员工作,指导、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能结合教学实践写出一定水平的教(科)研文章,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一定的工作实绩。
三、继续教育
根据《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管理办法》(鄂教师[1998]024号规定,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相就的学分(具体学分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四、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2.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至少发表一篇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在市(城)级交流或推广。
(二)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
1.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好,能形成自己的教育特色,所教班级学生合格率、先进生转化率较高,受到校级以上表彰;
2.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一次以上,且教学效果好; 3.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三年以上,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被学校授予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
4.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研究,交流或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在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或参与编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正式出版物。
5.一票否决
新华网北京5月28日电根据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我国将对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意见指出,高校青年教师主体积极健康向上,但也有少数青年教师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职业情感与职业道德淡化、服务意识不强,个别教师言行失范、不能为人师表。
只要从事教育工作,师德永远是第一标准,永远是“一票否决制”的“零容忍”。学术造假首先是一种违背基本师德、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的表现,是一种学风浮躁和急功近利的产物。应对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典型事件有,中山大学外语教学中心主任夏纪梅伙同副主任王哲等人,在申报2022“国家精品课程”(本科)时,张冠李戴,大肆造假,骗取名利。此事被打假名师郭颐顿在学术打假网站“新语丝”上揭露,轰动一时。夏纪梅因此得了“夏骗骗”的外号,并成为网络热词。本应对这些学术造假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但他们至今仍未受到任何处理。
第四篇:关于2022教师职称评定
关于2022教师职称评定、支教工作的相关要求
一、职称评定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教人[2022]204号)精神,现将我区今年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指导参评教师准备、整理好个人资料,填写好相关表格,按照要求加盖公章,严格按评审条件对每人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把关,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2、请各位参评教师严格按市教育局[2022]204号文件里附件1的要求整理材料目录,并进行打印后贴在“评审材料袋”的“材料目录”处。
3、根据省教育厅、人事厅教人[2022]6号文件精神,学校在岗的大学本(专)科、中专毕业生,凡符合中小学初级教师职务基本任职条件的,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相应的初级教师职务资格;申请人填写的表格为《合肥市大中专毕业生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附件
5、《合肥市大中专毕业生认定专业技术职务汇总表》附件6等,其中参加初级职称评比的教师也使用以上个人表和汇总表(汇总表含Excel电子表格)。
4、各单位在上报评审材料时,同时分级别上报中、高级评审汇总一览表各一份附件6(含Excel电子表格,其中凡是涉及填写时间的表格一定要设置为“文本”格式。出生年月、资格时间等填写时均为6个数字,例如:出生年月198003、资格时间198812),并按学科分类集中汇总。
5、请各单位于2022年7月8日上午下班之前将本单位拟申报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人数电话上报人事科(电话:5699978),以便统一购买评审表格;并于7月10日由各单位统一到人事科领购评审表(逾期不报者由各单位自行到评审中心购买)。
6、请各单位分别于2022年7月13-15日到教育局人事科进行材料上报(同时审核今年参加职称评定教师的继续教育学时,参加高级教师评审的需到市人事局专技处审核继教学时,联系电话:3538710,地点:市政府大楼1210室)。
具体时间安排为:
13日下午:一环路以内15所老城区小学;
14日上午:杏林小学、原杏花镇8所小学、农科院小学、辖区内幼儿园;
14日下午:各中学(含寿春中学)、区属幼儿园;
15日上午:原大杨、三十岗各小学。
二、支教工作
1、驻点支教任务
①全职承担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②参与并帮助受援学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③积极主动发挥示范指导作用,所教学科教学成绩提高显著。
④与受援学校青年教师结对子,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20节。
2、兼职支教任务(兼职支教教师必须为学校的教学业务骨干)一年内定期到受援学校开展观摩课、示范课、研究课、培训讲座,对受援学校青年教师进行结对培养。
①帮助和指导受援学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②每月不少于2次参与受援学校的集体备课活动。
③参与受援学校所在学科重要考试的命题和教学质量分析。④每个学期到受援学校作1-2次专题讲座,上3-4次观摩或研究课,随堂听受援学校教师上课不少于15节。
⑤与受援学校1-2名青年教师结对,制订切实可行的青年教师培养方案,所指导的青年教师专业成长效果明显。
3、上报时间及要求
支教教师统计表(含电子文档)、支教工作个人表一式两份于7月15日前报送人事科,其中统计表在备注栏中注明驻点支教、兼职支教或到长丰支教的人员。
(注:请各幼儿园辅导组负责人通知相关幼儿园,寿春中学、农科院小学人事科通知。)
庐阳区教育局人事科
2022年7月5日
第五篇:教师职称评定
江西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条评定标准
中学高级教师须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教育教学水平高、能力强,胜任初中或高中循环教学,熟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功,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教育技巧,在面向全体学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不断追踪教育科研信息,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具有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和试验的能力,并取得较突出的成果;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有成效,是学校的骨干教师。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盲聋哑学校中学部,工读学校,成人中等教育机构,以及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并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和电教教师。
第三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言行堪为学生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教师职业道德考评良好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一)考核基本合格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迟3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延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教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三)获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四)确有真才实学,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如其业绩条件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外,均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参考条件。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质量(能力、水平)条件
一、教学质量要求。教学质量评估良好以上。
二、教学工作量要求。平均周课时数:专任教师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工作量,班主任6节以上,学校中层干部4节以上,校级领导2节以上;教研员、电教教师须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每年不少于:县级100天(或市级70天,或省级40天),每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提供基层证明材料)。
三、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进行过学科小循环教学或从事初三或高三年级的教学3年以上;德育教师须从事德育工作5年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须指导和参与一个实习场所的建设或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开设新实验项目;教研员、电教教师须承担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工作一次以上。
四、每年都进行过校级以上公开课的教学;教研员、电教教师须每年承担三次公开课,并主讲培训课或组织经验交流会(附有关证明材料)。
五、主持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以上(包括教改实验、教学法实验研究。下同);或主持完成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2项以上;教研员、电教教师须推广具有实效的教研成果2项以上。
六、开设选修课或知识讲座,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青年教师取得显著成绩。
第五条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教研)成绩显著,在所在县(区)范围内有较大影响,被评为县(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或获县(区)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教学(教研)成果突出,获市级以上奖励;或获由省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各科教研会三等以上奖励。
三、教学质量评估为优秀。
第六条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教育教学论著(主编或第一;或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JP3〗
二、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教研会议宣读、参加评选)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JP〗
三、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省级以上教研会议宣读)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乡镇(不含城关镇)中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可提交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2篇以上(每篇四千字以上)。
第七条破格条件
一、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教研)成绩显著,在所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被评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教学(教研)成果突出,获省级奖励;或获由省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各科教研会一等奖。
二、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教育教学论著(主编或第一,或本人撰写不少于6万字);
(二)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省级以上教研会议宣读)教育教学论文4篇以上(独撰或第一)。
江西省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条评定标准
中学一级教师须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胜任初中或高中循环教学,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功,能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教学效果良好;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所教班级形成较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勇于承担教学公开课,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写出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是学校的积极分子。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盲聋哑学校中学部、工读学校、成人中等教育机构,以及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并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和电教教师。
第三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一)考核基本合格者,延迟1年申报;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延期2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迟3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硕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专以上学历后,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三)确有真才实学,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后,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如其业绩条件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外,均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参考条件。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质量(能力、水平)条件
一、教学质量要求。教学质量考评良好以上。
二、教学工作量要求。平均周课时数:专任教师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工作量,班主任6节以上,学校中层干部4节以上,校级领导2节以上;教研员、电教教师须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每年不少于:县级100天(或市级70天、省级40天),每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提供基层证明材料)。
三、能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进行过学科小循环教学,或担任初三或高三年级的教学2年以上;教研员、电教教师须承担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的研究试验工作。
四、每年承担一次科组或级组公开课的教学;教研员、电教教师每年须给教师上公开课(附有关证明材料)。
五、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教研员须推广具有实效的教研成果。
第五条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育教学效果好。
(一)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
(二)教育效果比较显著,所教班级形成较好的班风、学风,教书育人效果良好;
(三)教学效果比较显著,学生成绩有明显提高。能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自己制作课件。所辅导的学生在参加县(区)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中获二等以上奖励或教师本人在县(区)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中获奖。
二、教研员开展教研活动取得一定成绩,指导当地教学取得一定成效。开展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取得明显成果。
三、电教教师开展电化教学活动取得一定成绩,指导当地电化教学取得一定成效。协助编写电教培训教材和培训电教教师取得一定成果。
四、教学质量评估为优秀。
第六条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撰写教育教学论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市级以上教研会议宣读)1篇以上(独撰或第一)。
乡镇(不含城关镇)中学教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可提交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一篇以上(二千字以上)。
第七条破格条件
一、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教研)成绩显著,在所在县范围内有较大影响,被评为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获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教学(教研)成果突出,获县级奖励;或获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设区市级各科教研会一等奖。
二、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教育教学论著(之一,或本人撰写不少于3万字);
(二)在设区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以上(独撰或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