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浅析精准扶贫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精准扶贫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实施精准扶贫,全面落实扶贫对象帮扶到户举措,是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根本要求,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县各级政府作出的战略部署。找准致贫原因,把扶贫措施扶到点上,扶到根上,实行全覆盖,不留贫困死角,“决不让贫困现象代际传递”,确保贫困地区如期脱贫,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是新一轮扶贫攻坚战的艰巨任务。总书记指出,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在扶贫攻坚上进一步理清思路、强化责任,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可持续的措施,特别要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更大功夫。现以重庆市巫溪县凤凰镇为实例,浅析在精准扶贫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基本情况
二、实施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
1、农村基础设施仍然十分薄弱。近些年来,国家不断加大“三农”投入,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是基础依然薄弱,如兴旺、双玉两个高山贫困村,水资源极度缺乏,人饮问题至今无法解决,产业发展用水更无从谈起,严重制约山羊、蔬菜等产业发展。
2、贫困对象发展“三缺”(资金、技术、劳力)现象普遍。通过对贫困对象建档立卡发现,绝大多数贫困农户发展都存在缺资金、缺技术、缺劳力的问题。虽然扶贫攻坚项目规划较多,但财政资金投入有限,贫困村农民集资非常困难,许多项目资金仍有较大缺口,同时如何解决缺劳力、缺技术的问题则是扶贫开发要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3、外出务工导致农村发展难。发展为了人、发展需要人。扶贫开发为了贫困人口,但是扶贫开发同样需要依靠贫困人口。目前由于很多农民感到仅仅靠土地已经难以维持生存的情况下,他们不得不靠外出务工维持生存,从而导致大量的劳力资源外流。农村留下来的人口大多数都是386199部队”(妇女、儿童、老人),这部分人的共性就是劳动能力不足,靠这部分人在农村发展产业难度太大,产业发展不起来,扶贫开发就难以持续。
4、巩固脱贫成果十分不易。由于大量贫困人口发展能力不足,虽然经过扶持可能脱贫,但是多数贫困对象抗病抗灾的能力都十分弱,稍遇天灾人祸就会立即返贫。
三、精准扶贫的几点对策
精准扶贫是指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实施精准扶贫应该注意做好以下几个环节工作:
1.转变工作作风,找准扶贫路径。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基层”、“老马工作法”等活动确保进村入户常态化,扑下身子、融入群众,深入田间地头,掌握群众心声,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做到“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帮百家富、聚百家心、办百家事”。
2、坚持群众理念,提升扶贫能力。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做到解民情、汇聚民智、尊重民意、激活民力、凝聚民心、排解民忧,因地制宜、因户施策,不断提升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脱贫致富的能力坚持为了群众、发动群众的根本原则,把贫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作为开展扶贫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激发各级干部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脱贫致富的热情,激发社会大众关心、支持、参与扶贫开发的热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产业扶贫、智力扶贫和劳动力转移作为治本措施来抓,有效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贫困农户增收;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各级干部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扶贫开发政策,让大家学好政策、用好政策。
2、打通部门隔断,形成扶贫合力。加强各部门的统筹联系,摒弃各自为阵的工作方式,整合好项目、资金和物资,形成扶贫智力资源、物质资源的合力。
3、鼓励社会参与,创新扶贫机制。建立和完善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制度,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落实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等相关支持政策,积极牵头或协调各种社会团体和善举人士大力参与扶贫事业;通过项目建设成效,打消本村乡贤和居外成功人士返乡投资或捐助的各种顾虑,激发他们回报桑梓,建设家乡的热情。
4.注重示范带头,形成扶贫动力。发动社会群众,拓展扶贫资源渠道,充分发挥已建扶贫项目的示范带动效应:及时梳理完善资料、形成系统、及时推广;集中组织干部、群众“请进来,走出去”,不定期的与干部、群众召开座谈会,共谋发展。
第二篇: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精准扶贫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精准扶贫提出的背景
总书记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考察时表示:“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
2022 年1 月发布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
2022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行精准扶贫,确保扶贫到村到户。”传递出国家扶贫开发方式创新转变的新思维、新思路。
2022 年开始,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扶贫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指向不准、针对性不强等老大难问题,甘肃省建立了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力争做到对扶贫对象精准化识别、对扶贫资源精确化配置、对扶贫目标精细化管理、对脱贫责任精准化考核,从而改“大水漫灌”为“精确滴灌”,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如期稳定脱贫。
2022 年甘肃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坚持不懈推进扶贫开发,实行精准扶贫,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全年减少贫困人口140 万人。
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目前扶贫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而对扶贫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根本方法和指导方针,对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新时期的扶贫攻坚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的扶贫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探索出了扶贫开发的中国道路。坚持扶贫到村入户,积极创新扶贫机制,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但贫困人口仍然占到很大一个比例,扶贫工作还存在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扶贫方式粗放的问题,导致一些地方怎么扶也扶不起来,甚至越扶越穷。
总书记在湖南考察工作时指出:“必须切实抓好脱贫致富这个战略性任务。”“要分类指导,把工作做细,精准扶贫。”总书记的嘱托,强调了做好扶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指明了做好新时期扶贫工作的方向——精准扶贫。
二、目前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
精准扶贫的关键在于“精准”,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扶贫工作很难做到“精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扶贫对象界定模糊,扶贫对象常由干部“毛估估”,扶贫资金轻洒“杨柳水”,以致“年年扶贫年年贫”。
(二)舍不得脱“贫困帽”,数字弄虚作假,挤占浪费国家扶贫资金。
(三)人情扶贫、关系扶贫,造成应扶未扶、扶富不扶穷等社会不公,滋生腐败。表面上看,粗放扶贫是工作方法存在问题,实质反映的是干部群众观和执政理念的大问题,不可小觑。
(四)现行的扶贫制度设计存在缺陷,不少扶贫项目粗放“漫灌”,针对性不强,更多的是在“扶农”而不是“扶贫”。
三、精准扶贫的对策
(一)精准扶贫要制定好发展规划。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对于贫困村而言,不仅需要村民们转变思想、提高认识,团结一致抓生产、出效益,还需要有关部门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规划布局上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扶贫计划,帮助当地村干部理清思路,制定好发展规划,实事求是帮困难群众选出一条致富的好路子;针对各贫困村的不同情况,找出标本兼治的办法,在政策、产业、技术、信息、培训等致富要素上有针对性地帮困扶贫。
(二)精准扶贫要瞄准扶贫对象。
明确工作对象是做好任何工作的前提,扶贫工作也是如此。首先就要自上而下从“贫困区域—贫困村—贫困户”逐步细化扶贫对象,划分层次、各负其责,各相关部门瞄准扶贫对象,集中力量做好“极贫户”的扶贫工作,并建立贫困对象档案管理制度,为后续扶贫工作有序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精准扶贫要规范扶贫资金。
要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确保扶贫资金充分惠及扶贫对象,防范扶贫资金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和监管弱化等问题出现。提高扶贫资金的精准度,让扶贫资金直接与扶贫对象发生作用,避免扶贫资金在层级分割的行政部门不断下移过程中被挪用,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最大限度地发挥扶贫资金的作用。
(四)精准扶贫要创新扶贫方式。
原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只输血不造血”的单一扶贫方式,导致贫苦地区的群众“等”、“靠”思想严重,返贫现象频发。因此,必须创新扶贫方式:
一方面,建立科学完善的扶贫机制,成立帮扶对子,由定点挂钩单位主抓帮扶村的扶贫工作,真正“扑下身子”走进农户家中,像习总书记一样真正了解贫困户的真实生活,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对帮扶村进行“造血扶贫”,同时完善扶贫开发的问责机制,贫困县的考核机制将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加大挪用扶贫资金等行为的成本。另一方面,改变扶贫资金投放形式,将之前“直接投放”扶贫资金转变为致富奖励、银行贷款贴息或是生产保险金等多种形式,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完善小额贷款机制,提高贫困人口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五)精准扶贫要因地制宜。
贫困的原因很多,或为自然条件恶劣,或为天灾人祸,或为基础太差,或为技术贫乏,或为缺少创业的勇气,这就要求扶贫者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的原因采取不同的措施,对自然条件恶劣者可采取退耕还林予以补偿的方式,鼓励帮助贫困对象搬迁至集镇或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谋发展;对缺技术的贫困者要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其“手把手”地传授致富技能;对于经济方面的极度贫困就需要政府予以前期资金“输血”,再培植其自身的“造血”功能;对于疾病缠身者要予以健康救助,解决看病难问题;对于缺少产业的贫困对象,要帮助其依据自身优势,挖掘潜力,调整产业结构,走产业发展之路。
第三篇: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瞄准贫困群体开展针对性扶贫已经成为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必然需求,但扶贫工作过程中仍出现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扶贫资金天女散花,年年扶贫年年贫; 重点县舍不得脱贫摘帽,数字弄虚作假,挤占和浪费国家扶贫资源的问题,无法真正让贫困人口真正走上富裕。因此针对以上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精准扶贫:
第一、建立精准扶贫大数据信息平台。基层政府组织干部入户调查,并积极与各联村单位衔接,抽调联村单位干部参与信息采集工作。通过全面采、惠农政策、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教育信息管理、社会救助、卫生扶贫、富民产业发展、劳动力培训、精准贷款等10项信息,准确掌握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并对信息进行了审核,保证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再通过大数据技术、大数据分析等新思维,集数据采集、数据统计、数据分析、实时更新等功能于一体,进一步夯实精准扶贫数据基础。
第二、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盘活贫困地区资源,授人以渔。政府应坚持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总抓手,大力实施生态立农战略、科教兴农战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农业新技术、新模式科技创新和新型适用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大农民培训力度,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将农业现代化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实现当地农民的脱贫致富。对现代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有专门的扶贫指标和奖励措施。在推行公司+农户、大户带动贫困户等产业扶贫模式的同时必须要明确提出贫困户的盈利模式,不能把贫困户沦为简单的原材料提供者。
第三、精准扶贫与创新考核机制相结合。立科学考核体系,抓紧制定贫困县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国家级省级贫困县精准扶贫党政一把手责任制,改变由主要考核地区GDP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 建立多维度考核体系,坚持既看眼前又看长远,既看发展又看基础;创新考核方式,采取重点考核与一般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并充分运用现代手段,随机抽样网络评价,建立科学考核体系; 建立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把扶贫县领导干部的政绩升迁与扶贫绩效挂钩;对扶贫成效显著的地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资金项目上给予倾斜;对扶贫攻坚贡献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引导干部全力扶真贫真扶贫;对扶贫进展迟缓的地区扶贫工作开展不力的个人进行批评直至追究责任,严格奖优罚劣。
第四、运用“互联网 ”思维,搭乘电商经济,脱贫致富。网络电商时代的到来已经改变了传统的农产品营销方式。建议针对部分贫困户农产品滞销的问题进行精准扶贫,展农业电商技术培训大力推广农产品电商技术,农业物联网技术、网上农产品市场调查、促销、交易洽谈、付款结算等。通过“鼠标 大白菜”式营销,减少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拓宽优质农产品销路,从而实现精准扶贫。
第四篇:当前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定稿)
当前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
[提要] 贫困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如何有效开展扶贫工作、提高扶贫效果是很多国家或地区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精准扶贫工作在我国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分析精准扶贫工作中精准识别与精准帮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贫困识别体系、加强扶贫监管、加大产业扶贫等对策建议,以进一步提高精准扶贫效果。
关键词:精准扶贫;精准识别;精准帮扶;产业扶贫
中图分类号:C91 文?I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2年12月4日
2022年11月习近平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的思想。此后,习近平多次论述“精准扶贫”的相关问题,现在已经形成科学的精准扶贫的基本方略。自全面实行精准扶贫工作以来,我国的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已有许多贫困人口受惠,许多贫困地区的生活状况获得明显改善。但需要面对的问题还有很多,扶贫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一、精准识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习近平指出,“精准扶贫,关键的关键是要把扶贫对象摸清搞准,把家底盘清,这是前提。”精准扶贫贵在精准、重在精准,必须要做到“六个精准”。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如果扶贫对象这一工作搞不清楚,那么帮扶的工作也无从下手。在精准识别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由上级规定各乡镇贫困人口数量影响识别的精准度。贫困人口的数量在省级规定的数量内由下级向上级上报。贫困人口的总数并不是对各家各户逐一识别后得出的总数,而是来自于统计测算和分解,这样就导致贫困户数量统计误差的存在。这样的情况下,贫困户的名额分到各个地区就会出现有的地方贫困户名额过多,有的地方贫困户数量名额不够的现象。这样就会很容易造成应该得到帮扶的没有得到帮扶,而不应该得到帮扶的却得到了帮扶,严重影响了扶贫的精准度和效果。
(二)信息不对称与自愿申请成为精准扶贫的深入门槛。获得帮扶的前提是贫困户需要自己申请,而贫困户申请的前提是知道国家有这样一项政策。在现实生活中,贫困地区信息闭塞,获得信息的渠道十分有限。还有一部分人在外打工无法获取这些信息。许多原因导致贫困户不能及时申请而错过了识别的工作环节,错失了被帮扶的机会。
(三)贫困户认定评议机制不完善。在民主评议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人为因素,民主评议过程中参与评议的有多少人?具体参加人员都有谁?评议人与申请人是否有亲属或利害关系?都无从如实获悉。农村地区存在非常重视血缘亲缘关系的现象,有的利用血缘或亲缘关系瞒天过海,占用名额,导致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权益。
(四)贫困户精准识别标准单一,并且工作难度较大。判断是否属于贫困户主要依据便是其家庭人均收入是否在国家或各省政府规定的贫困线以下。以收入水平刻画和识别贫困程度具有直观、可比性等优势,要获取这一信息的工作难度很大,并且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存在一定的难选、漏选问题。当前,我国个人及家庭资产信息平台不完善、家庭微观统计体系不健全,难以准确获取贫困户家庭的收入情况。另一方面收入只能反映人类发展和贫困的一个方面,但不能充分反映收入之外其他维度的贫困状况,如能力性贫困,或是因学、因病、因婚导致的支出性贫困。
二、精准帮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帮扶过程中不作为,假扶贫、走过场。贫困户申请获得帮扶资格后,没有获得多大帮助,政府部门仅仅给他们发放了一点生活用品,生活没有改善,收入水平依然在贫困线以下。但地方政府为了完成上级任务,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直接将贫困户从国务院扶贫开发系统将其变成脱贫人口,使他们被脱贫。如果这样的情况出现过多,那么整体的扶贫效果会非常不理想,这样的直接后果便是2022年之后贫困人口仍然大量的存在。
(二)受供给侧改革的影响,产业扶贫受限。产业是扶贫的治本之策,而产业的发展受经济水平、社会生产力、国家政策等的制约。中国经济从改革开放发展到今天,已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产能过剩等问题突出,不得不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落实的重点任务包括去产能、去杠杆,这必然使经济同时面临产出增速放缓和资产价值下降的双重压力,引起一系列宏观经济指标,如储蓄、投资、物价和就业等呈现新变化,导致经济增长和投资增长的减贫效应降低。经济增速下降及结构性调整必然会影响到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效果。
传统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势必会导致裁员降薪的现象发生,尤其在低端行业,低技术含量的就业岗位会大量减少。企业对高素质的人才需求增加,对普通技术工人需求量减少。贫困人口大部分都是素质不高,文化水平偏低,所以在传统产业就业上会受到限制,这样解决贫困人口就业这这一条路上就行不通。
(三)扶贫资金短缺,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扶贫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首先,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限,而我国贫困人口众多,由上到下一级一级分配到贫困户手中后就会变得十分微薄。其次,地方财政收入受到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制约,贫困人口越多的地方往往经济越落后,财政收入也越低,用于扶贫的资金也就越有限。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扶贫工作会严重受阻,没有资金保障,许多扶贫项目也就无法落实。
三、提高精准扶贫工作效果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并完善科学的贫困人口识别体系,并贯彻落实到位。第一,贫困识别标准不能单独依靠收入来决定,应考虑加入家庭房产情况、受教育及能力情况、身体情况等因素;第二,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彻底的贫困人口普查,并搞清楚致贫的原因,由下级向上级汇总上报,然后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第三,各地区对识别环节进行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职能,对应该被纳入贫困人口标准而未被纳入的,不符合要求而被识别为贫困户现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及时纠正;第四,鉴于脱贫与返贫同时存在的现象,对贫困人口跟踪监测,及时将返贫人口重新纳入帮扶体系。
(二)加强帮扶工作的监管,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第一,中央加强对地方对扶贫工作监督力度,对发现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违反程序,玩忽职守,不作为的人员坚决严加惩处;第二,对扶贫成效的考察要全面科学,不能仅仅依靠从国务院扶贫开发系统中的数据和全国农村贫困监测的数据,还应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测评、群众满意度调查数据,并且适当的引入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的调查数据,避免出现“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现象;第三,对于扶贫成果的考核加入官员升迁的考核,与“官帽”挂钩,让各级地方官员对扶贫工作加以重视。
(三)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积极推进多种扶贫形式。产业是扶贫的治本之策,要加大扶贫项目的开发力度。全国各行各业正进行供给侧改革,在建立扶贫产业的过程中要规避传统落后的产业,将重点放在绿色、环保、科持含量高,可持续的产业上,响应国家供给侧改革的号召。设立产业扶贫专项资金,扶贫资金要专款专用,科学合理使用。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乱用挪用现象。“好钢用在刀刃上”,扶贫资金要集中用于解决百姓最迫切的需求。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的生活条件,使贫困地区的百姓真正受惠,真正感受到精准扶贫带来的成效。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的培训力度,治贫先治愚,贫困地区人口大都文化水平较低,没有较强的专业技能。通过对贫困人口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口素质和技能水平,提升就业能力,与现代社会接轨,同时也能为我国的发展输送高素质的劳动力。同时,鼓励、引导民企吸收贫困人口就业,并适当给予企业补助。努力实现由单纯“输血”向帮助“造血”的转变。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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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扶贫存在问题分析及对策
扶贫存在问题分析及对策
近日,《瞭望》刊文《有涉农项目68%资金被盘剥,遭六层拔毛!如何封堵?》,其中提到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朱朝项目,从招投标一直到项目验收,经过六层“拔毛”,项目资金落地仅三成,拔毛率竟高达68%,项目完成度不足23%。省、州、县多个层级的干部涉案其中。此案中,作为惠民资金的项目资金成为了少数人眼中的“唐僧肉”,被层层截留、“拔毛”,最终“瘦”了国家,“苦”了百姓,却“肥”了贪官。与“老虎”相比,人民群众更厌恶的是与他们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苍蝇”,基层腐败更容易影响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扶贫资金点多面广、对象分散,资金监管难度大,容易发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同时基层的人情扶贫、关系扶贫、数据扶贫、表格扶贫等问题也应该引起高度警惕。
一、当前扶贫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表现
1、是欺上瞒下,虚报冒领。部分基层干部向上积极申请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如村级公路建设、农村水电建设等农村建设项目,对下则欺瞒群众,利用基层群众获取信息渠道少、不熟悉政策的条件,暗箱操作,坐地生财。勾结老板虚报工程项目或报大工程结算价等手段套取、挪用大量扶贫资金。面上手续齐全、到户到人,面下张冠李戴、大有文章。不少村委会干部变相买卖扶贫指标,索取、收受困难户好处费,更有甚者堂而皇之将建房补助款等扶贫资金直接放入自己腰包。
二是盘剥克扣,雁过拔毛。一些镇、村干部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截留私分。有的乡镇站所负责人、村干部利用职权巧立名目收取“好处费”、搞截留私分。
三是擅权乱权,优亲厚友。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是脱贫开发的重要举措,一些地方在发放低保过程中,部分基层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和经手申办的职务便利,优先照顾自己的亲戚朋友,明显不符合条件“创造条件”也要给亲戚朋友,大搞 “关系保”,搞“利益集团”,骗保、骗取补助金或其他优惠待遇的手段花样百出,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却视而不见,极大地损害了群众利益。
二、涉农扶贫领域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1、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在涉农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监管单位对涉农资金的监督不到位,投标方为了中标,竞相争取贿赂涉农部门分管领导的现象很常见。原因一是内部监督有名无实。目前,农村普遍存在资金使用、项目开支和工程建设信息不公开,政务村务更新不及时、公示事项不全面等问题,使得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从而让涉案人员一步步走向了犯罪深渊。二是上级监督不到位。扶贫开发涉及领域宽,涵盖资金、资产、资源等各个方面;涉及主体广,遍及多个行政机关和权力岗位,上级各部门没有实现动态监管,对涉农资金运行的具体情况缺乏有效监督,给权力滥用留下了较大空间。三是外部监督没有深入。纪检、审计等部门没有实现对相关单位涉农资金的日常监管,因人手短缺,只是进行选择性的间断监督,对涉农资金的监督不全面、不完善,没有很好地把监督职责常态化。
2、制度尚未健全,机制出现弊端。村干部的权利缺乏行之有效的制约,为其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由于涉农资金管理体制不完善,扶贫领域参与部门较多,财政专项资金审批、下拨、流转、使用缺乏细化性规则,管理上很容易出现职能交叉、彼此推诿的现象,导致真正的监管工作没有落到实处。职能部门普遍重下拨、轻监管,资金使用是否确有其事,分配对象是否确有其人,资金、物资是否如数到人到户等都缺乏后续跟踪管理。加之村级组织管理涣散,相关法规制度建设滞后,村民监督难以落实。
3、法纪意识谈薄,道德底线缺失。乡村干部作为直接接触群众的党政“代言人”,是决定政策实施成效与否的关键,但有的乡村干部缺乏法治意识,纪律松弛,对上级的要求不以为然,排斥按政策办事。涉农违纪违法案件主要集中在危房改造、种植业专项资金和农田设施配套等方面,侵害对象广泛,数额不多但涉及到的人数多,侵害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人缺乏为民服务的意识,个人私欲膨胀,妄图将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收为自己的“囊中物”,无视群众困苦,道德底线缺失。
三、解决扶贫领域存在违纪问题的对策
1、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加强廉政思想教育。解决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定不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和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向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提升政治觉悟,增强纪律法治意识,切实从根本上树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意识。二是针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频发的状况,需要对村干部加强教育,加强监督,加强自我约束,成为一身正气、坦荡干净“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群众“父母官”,带领群众一起脱贫致富,让群众真心“点赞”,与群众建立水鱼之情,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2、围绕扶贫资金重点,强化各项监督检查。加大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贫困退出、脱贫成效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扶贫工作公告公示制度,通过张榜公示,公布监督电话,实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搭建社会扶贫信息平台,及时公开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积极推进账目公开等机制,账目开支明细、政策通知公示必须进村进组,不能“一贴了之”、无人问津,防止人为故意走形式。建立健全“三级联查联管”的精准扶贫运行机制。县市区纪委组建扶贫工作专项检查小组,乡镇成立专门扶贫工作监管机构,组成贫困村扶贫工作监督小组,在扶贫资金下达前后等重点时段不打招呼开展突击检查,结合日常督促、重点抽查、检查考核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人、财、物的有效监管,确保专项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3、着力刚性约束制度,规范涉农线索处置。建立审计、财政、信访、扶贫等职能部门发现问题线索的抄报机制。充分运用现有的信访举报平台、“四风”问题随手拍等新兴技术手段,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把握线索收集这个关键。重点选取一批问题性质恶劣、群众反映集中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建立督办交办制度。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扶贫领域的重点人员和重点问题,将相关信访举报作为交办重点。在人员上,重点交办反映乡、村两级党员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在问题上,重点交办套取、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违反专项使用资金规定等问题。对调查进展缓慢、查办力度不够、处理不到位的扶贫领域案件,由县纪委直查快办或实行挂牌督办。对一些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真正起到“通报一起、警醒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