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保定市国家税务局 保定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电话
保定市国家税务局 保定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实行涉税事项国地税通办的公告
为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服务全市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税收环境,构建服务型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保定市国家税务局、保定市地方税务局自2022年7月1日起在保定市区范围内实行涉税事项同城国地税通办。
一、国地税通办涉税事项范围:纳税人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办理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领购、申请审批、政策咨询等涉税事项。
二、国地税通办方式:实行“一厅受理,国税、地税分别办理,一窗办结”方式。高新区、南市区、北市区、新市区范围内的国税管辖纳税人和地税管辖纳税人,在本公告所列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均可按需办结国地税两个部门的日常涉税事项。
三、办税服务厅地址及电话
高新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朝阳北大街866号3109754
新市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复兴中路1221号3109685
北市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阳光北大街896号3125554
南市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东二环路1019号5972687
5972794
高新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复兴中路3199号3108249
新市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七一西路121号31938
21北市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天鹅中路1566号3327100 南市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普庆路253号5085817
四、咨询(举报)电话:
保定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处3105311
保定市地税局征管处3108280
现予公告
保定市国家税务局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保定市地方税务局
第二篇:保定市国家税务局文件
保定市国家税务局文件
保国税发〔2022〕81号
保定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 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及用废企业
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及用废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国税发[200 7]3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要按照《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及用废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省局办法》)的规定对现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增值税免税资格进行重新审核,符合条件的,继续保留增值税免税资格;不符 合条件的取消增值税免税资格,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增值税免税资格重新审核工作应于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并将继续保留增值税免税资格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名单和取消增值税免税资格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名单报市局流转税管理处备案。
二、新申请认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增值税免税资格事宜由市局局长办公会认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申请认定增值税免税资格的,除应具备《省局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2000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地; 2.注册资金在5O0万元以上。
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申请认定增值税免税资格时,除应提供《省局办法》第七条要求提供的资料外,还应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受理申请后,应对报送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查验,出具核查报告。经审核和实地查验,符合规定条件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将文字请示、核查报告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上报市局认定增值税免税资格。
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在向非经营性单位收购废旧物资时,必须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上留存销售单位经办人的签字、电话号码并加盖销售单位印章;在向城乡居民个人收购废旧物资时必须留存销售者身份证复印件,并将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废旧物2 资收购发票记帐联的后面;在向非经营性单位以外的人员收购废 旧物资时,对收购金额在200元(含)人民币以上的,不得开具收购发票,对收购金额超过200元(含)人民币的,如确属城乡居民个人销售的自家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经税收管理员实地核查,情况属实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才能开具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对超出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的开具范围,销售废旧物资的单位和个人又不具备开具发票资格的,应到所在地税务分局(所)代开普通发票,并按规定缴纳税款。
四、税收管理员应按月抽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收购发票开具情况,对经抽查发现十份(含)以上收购发票开具不实或超出开具范围的,立即取消其免税资格,收缴尚未开具的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和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同时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检查。
五、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领购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除执行《省局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外,还应执行下列规定:税收管理员应逐份审核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和废旧物资销售专用发票开具的真实性,同时填写《普通发票查(抽)验明细表》并签字。发票发售人员依据《普通发票查(抽)验明细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发售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和废旧物资销售专用发票,并将查验信息录入综合征管信息系统。
六、凡按《省局办法》规定应由县(市、区)局主管局长以上批准供应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和废物销售专用发票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征管科在本科备案的同时要在一周内将《普通发票领购簿申请审批表》(复印件)送县(市、区)局综合业务管理科和稽 查部门备案,同时将《普通发票领购簿申请审批表》(复印件)上 报市局征收管理处、流转税管理处、票证中心、稽查局备案。上述部门要按时登记《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备案登记台帐》和《废旧物资销售专用发票备案登记台帐》。
七、严格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和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收发存登记制度。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应将以上两种发票的购、用、存情况如实填写《发票登记簿》。同时,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还应建立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和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开具台帐(台帐式样见附件
2、附件3)。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平时只登记电子台帐(通过EXCEL表方式),月份终了后打印出纸质台帐,装订保存。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除报送规定的有关资料外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台帐的电子信息,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通过计算机接收台帐电子信息后应妥善保存。
八、税收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向利用废旧物资的生产企业销售废旧物资是否按规定通过银行结算货款,凡未通过银行结算货款的,立即取消其免税资格,收缴尚未开具的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和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同时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检查。
九、《省局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称大额经营业务,暂按日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上掌握。
十、税收管理员要按月测算以废旧物资为原料的生产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对增值税税负低于预警值又无正当理由的,经主管4 税政业务的局领导批准,对其取得的废旧物资销售专用发票,暂停抵扣进项税金并由稽查部门对其进行检查,对经检查确无问题的再恢复抵扣税款;对为上述生产企业开具废旧物资销售专用发票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暂停发售废旧物资销售专用发票并收缴结存的废旧物资销售专用发票,同时移交稽查部门对其进行检查,经检查确无问题的可恢复发售废旧物资销售专用发票。
对虽然增值税税负高于预警值,但有其他证据表明该企业存在问题的,也应按上述规定处理。
增值税税负预警值是增值税税负评估的预警线,不能以此为依据对企业实行定率征收。
关于增值税税负预警值的确定问题,经市局研究,暂按以下规定执行:
以废旧物资为主要原料生产的部分产品的增值税税负预警值:铝锭及铝制品5.7%;铜锭及铜制品5.8%;塑料颗粒3%;板纸4.8%。
以废旧物资为主要原料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其他产品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22年增值税行业预警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22〕840号)所附的《2022年分行业(小类)增值税预警标准表》中相应的预警下限标准作为增值税税负预警值。
市局将根据情况定期公布增值税税负预警值,在公布新的税负预警值后,按新的税负预警值执行。
十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违反《省局办法》及本《通知》的有关规定,被取消增值税免税资格的,其法人代表在一年内举
办新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税务机关不得给予认定增值税免税资格。
十三、本《通知》下发前,市局制定的有关规定与《省局办法》及本《通知》的规定不一致的,以《省局办法》及本《通知》的规定为准。
十四、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可依据《省局办法》和本《通知》的规定,制定更为详细的、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落实措施。
附件1.《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增值税免税资格认定表》; 2.《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开具台账》式样; 3.《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开具台账》式样。
二○○七年四月五日
保定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印发 打字、校对:流转税处 王斌
第三篇:保定市国家税务局监察室工作职责
保定市国家税务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监察室工作职责
负责本系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
1、负责本系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2、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
3、负责执法监察和行风工作。
4、负责系统行政公开透明工作。
5、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6、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设置、主要职责、人员分工及工作要求(一)监察室主任岗位 主要职责:
1、主持监察室全面工作,按照岗位规范对本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权限。
2、根据上级要求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3、负责全系统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4、做好执法监察、行风工作、行政公开透明工作、预防职务犯罪、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工作。
5、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
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工作要求:
1、逐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标准以及责任单位和人员,认真抓好落实。
2、着力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深化行风建设工作,行风评议获得执法单位优秀行列。
3、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工作,通过执法监察使税务干部的执法水平有所提高。
4.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提高信访案件工作水平,减少违纪违法,降低举报数量。
(二)监察室副主任岗位 主要职责:
1、协助主任搞好监察室各项工作。
2、协助主任制定监察室的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并协助做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
3、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
4、分管信访案件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工作要求:
在分管的信访案件工作中,对调查方案和处理程序严格把关,做到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三)监察室副主任岗位 主要职责
1、协助主任搞好监察室各项工作。
2、协助主任制定监察室的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并协助做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
3、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
4、分管执法监察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工作要求:
在分管的执法监察工作中,做到年初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在对每个单位实施执法监察前,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通过征管信息系统选取薄弱环节开展执法监察,检查面不低于30%。对被监察单位下达执法建议书和执法决定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通过执法监察提高税务干部的执法执纪水平。
(四)执法监察岗位 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税务管理活动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和上级税务机关的重大决策的情况。
2.监督检查各级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能,完成各项税收任务和各项管理任务的情况。
3.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执法、执纪偏差和失误,惩戒违法违纪的人员。
4.针对有关管理环节暴露出来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并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切实加强和改善管理工作。
5.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行使税务纪检监察机构的权力,保证各项管理活动有纪律、有秩序地进行,确保税收工作任务和目标的实现。
6.负责系统行政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工作要求:
1.按照执法监察工作方案,通过征管信息系统选取薄弱环节开展执法监察,检查面不低于30%。对被监察单位下达执法建议书和执法决定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通过执法监察提高税务干部的执法执纪水平。
2.每半年向省局报送执法监察工作总结,填写执法监察统计表。
3.按照省局要求,搞好行政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做好市局机关的协调工作,督促各处室将公开内容按时公开。
(五)案件调查岗位职责 主要职责:
1.按举报线索,通过初核对确属违反党纪,政纪的经主管局长同意,做好立案工作,坚持受理、初步核实和呈报批准等环节。
2.对违纪案件组织调查,要两人以上,确定调查方案,拟定调查提纲。
3.严格按程序收集获取证据。及时准确查明案件,为案件审理和定性处理提供真实可靠的材料和定性处理意见。
4.实事求是地对案件做出正确判断和结论,按标准写出调查报告。
5.做好移送审理的工作。
6.做好事实材料同被调查人见面的工作。
7.对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做好上报审批工作。
8.对经检查确有触及刑律问题,做好向司法机关移交案件工作。
9.做好整卷归档工作。
工作要求:
1.按照立案程序对违法违纪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2.按省局要求每季在月末25日前报送案件报表。3.对由县(市、区)局调查处理的案件做好审理工作,保证处理恰当。
4.每年在全系统进行一次案件通报,达到警示全体干部的目的。
(六)案件审理岗位 主要职责:
1.按照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负责党纪、政纪案件的审理工作。
2.承办党纪、政纪案件的审理,在认真阅卷的基础上,起草审理报告。
3.办理处分手续,代表本级组织草拟处分决定、请示、批复、通知等文件、材料。
4.承办不服本级党委、行政、纪委批准的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案。
5.认真听取申诉人的意见和审阅案卷,提出复审意见;根据组织决定,办理维持、变更或撤销原处分的文件起草和有关手续。
6.做好受处分人员的追踪回访工作,掌握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情况并向领导汇报。对处分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7.负责案卷、文件、资料的管理,立卷归档和违纪案件档案的保密工作。
8.参与案件检查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作要求:
正确行使税务纪检监察职能,保证办案质量,严肃党纪、政纪,保护纪检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七)信访工作岗位 主要职责:
1.受理对党员、监察对象或党组织违反党章、党纪、政纪及各种不正之风问题的检举控告。
2.受理党员、监察对象对其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3.受理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批转交办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信访件。
4.对非纪检信访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5.重要信访及时向主要负责领导汇报。
6.对电话反映问题,认真做好记录,保证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
7.坚持按程序处理信访件,严格执行专人收件、登记、转呈、统计、催办、上报制度。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作要求:
1.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署名举报的,受理与否要在15日内给予举报者书面答复。
2.每季要在全系统进行信访通报,年终进行全年的信访通报。
3.按照程序严格审核下转各县(市、区)局的信访件,做到调查材料和调查程序准确无误。
4.按时限要求上报省局要结果的信访件。
5.每月20日给省局准确无误地传送信访、案件报表。(八)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岗位 主要职责:
1.制定、组织实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和措施 2.定期研究分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防止不廉洁行为和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3.对工作人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要求:
配合检察院对税务干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减少税务人员的职务犯罪。
(九)内勤工作岗位 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处室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材料。2.负责处内收文、电报、电传、信函、内部刊物、资料和其他材料的拆封、分类、登记、分送等工作,文件收发、登记及时、手续清楚,易于查找。
3.负责全处考勤和处室值班人员安排以及办公用品的领发;负责处内文件的封发传递、保管、借阅、查询、立卷、归档管理工作,文件资料保管归类规范,资料齐全,卷目清楚有序,注意保密,严防丢失。负责本处印章使用和管理工作,处内固定资产登记工作和处内共用固定资产的保管工作。
4.负责政治学习记录汇总上报工作。
5.负责系统行风工作,组织全系统的行风工作督导检查。
6.负责目标考核工作。
7.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工作要求:
1.每天坚持两次看公文处理系统和综合信息系统。2.及时传递、处理公文。
3.固定资产登记清楚、保管到位。
4.制定详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全面恰当,按照领导要求按时完成各项综合性文字工作,完成本处信息报道任务。5.年初下达行风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搞好行风评议工作。
6.按时上报市局目标办要求的各种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台账的登统工作。
三、工作流程(一)信访岗位工作流程
接收群众来信来访→在信访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填写信访处理笺→处室领导在信访处理笺上签意见→纪检组长在信访处理笺上签意见→需初核的信访件组成调查组进行初核→向领导汇报初核结果署名举报的向举报人告知查办结果→需立案的由领导审批转案件组。
(二)案件工作流程
1、受理立案
受理(线索登记、材料处理、呈报批阅)→初查→立案→制作立案报告(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2、调查取证
调查前的准备(制定调查方案)→调查的实施(被调查人基本情况、案件事实)→审查证据→分析认定→错误事实材料与本人见面并由本人签署意见→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撰写调查报告。
3、案件审理 审核案件管辖范围→审核违纪事实→审查调查程序→审定违纪性质→提出审理意见。
4、案件审理的程序
受理→审理→集体审议→审议终结→制作审理报告。
5、案件处理
局长办公会或党组会讨论决定→制作处理决定书→送达被处分人→人事部门存档→案件结案→制作纪检监察结案报告。
6、关于处分的解除
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提出解除处分的意见并写出书面意见(包括受处分期间工作表现及单位意见)→原批准机关做出解除处分的决定。
7、立卷归档
分类整理案件从受理、立案、调查、审理和处理等一系列过程形成的文书资料,进行组卷。
(三)执法监察工作流程
1.选题立项→组成执法监察小组→拟订执法监察工作方案→下发《执法监察通知书》→开展执法监察→编制工作底稿→撰写执法监察报告→征求被监察单位意见→下达《监察建议书》或《监察决定书》→督促被监察单位落实监察建议或执行监察决定的情况,出具书面报告→有关材料整理归档→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初核或立案查处。
第四篇:保定市教育局
保教备[2022]1号
保定市教育局
2022年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和标准化
实验室验收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经发局)、市直属高中: 为落实保定市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保教备【2022】2号)、《关于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工作的意见》(保教备【2022】3号)和《关于对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的通知》(保教备【2022】7号)有关规定,2022年11月22日至12月29日,市仪器站组织验收小组对2022年申报的23所高中的通用技术实验室和21 1
所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标准化实验室进行了评估验收。经实地查看、汇总资料,验收工作已圆满完成,现将验收结果予以通报:
一、通用技术实验室验收结果
按照《河北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设计室、实验室建设装备规
范(试行)》要求,2022年我市有15个县(市)、23所高中共投入资金约645万元,完成了2022年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任务,并申报参加了通用技术实验室验收。经验收小组评定全部通过,分别是(以下排名不分前后):保定市第一中学、保定市第三中学、定州二中、定州市李亲顾中学、安国中学、安国市祁州中学、涿州中学、涿州二中、涿州三中、徐水县第一中学、徐水县综合高级中学、徐水县巩固庄中学、易县中学、易县第二高级中学、清苑中学、清苑县育德中学、涞水县祖冲之中学、满城中学、望都中学、高阳中学、雄县中学、蠡县中学、曲阳中学。
二、标准化实验室验收结果
按照《保定市中学标准化实验室评估细则(试行)》要求,2022年我市有21所省级示范性高中经自查自评申报参加了标准化实验室验收。经验收小组评定,14所学校通过,分别是(以下排名不分前后):保定市第一中学、保定市第二中学、保定市第三中学、保定市外国语学校、定州二中、安国中学、涿州中学、涿州二中、徐水县第一中学、徐水县综合高级中学、徐水县巩固庄中学、易县中学、满城中学、清苑中学。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充分认识教育装备在推进素
质教育中的作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大力推进普通高中理化生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工作,为高中新课程标准的实施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没有完成2022年通用技术实验室和标准化实验室建设任务的学校同2022年的通用技术实验室和标准化实验室建设任务一并完成。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 高中实验室验收结果通报保定市教育局办公室2022年3月16日印
(共印50份)
第五篇:保定市科技局
保定市科技局
2022工作总结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和省科技厅的关怀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四大科技专项、八项重点工作”为主题,认真贯彻“2.28”大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引进市场机制,认真研究新的工作思路,完善新的工作举措,创优新的环境,经过上下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全年市本级共安排科技项目96项,市级科技三项费拨款595万元;争取科技部各类项目11项(其中863项目一项),拨款380万元;争取省厅项目15项,拨款489万元。全市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6家,累计达到356家,高新技术产品95个,累计达到800多项,高新技术技工贸总收入达到140亿元,同比增长15%;新增民营科技型企业36家,民营科技型企业累计发展到997家,民营科技企业技工贸总收入46亿元,同比增长27.7%;新增技术贸易机构23家,累计发展到943家,技术贸易额完成2.1亿元,同比增长8.03%;130项科技成果荣获市级科技进步奖,其中一等奖35项,二等奖59项,三等奖36项;24项科技成果获省级奖励,其中二等奖以上5项,位居全省第一名;招商引资共签订合同5项,协议8项,项目总投资额9810万美元,引资总额6073万美元,科技招商引资额位居 1
全省第一名。2022年我市科技工作综合指标继续保持全省先进位次,市直机关“讲、懂、树”教育先进单位,科技局相继荣获省科技目标管理优秀单位、省火炬计划管理先进单位、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工作先进单位、省科技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省知识产权活动最佳组织奖、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先进集体、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局机关党委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先进机关党组织。
一、抓好学习,创新思路,全面加强班子建设
1、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新的举措,促进工作再上台阶。新的班子调整后,为使工作上台阶,争一流,在李山淼局长提议下,确定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为突破口,推进全面工作。新的思路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厅领导的肯定与支持。《新闻快报》、《保定日报》等均对此进行了报道。
2、狠抓了政治理论学习。多次召开会议对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研究布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从而确保了学习活动的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个落实。
3、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坚持开展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教育,“六个一”等活动和查摆干部队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局没有发生铺张奢侈问题和其它违纪问题。
二、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机关建设成效明显
1、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在全系统党员中深入开展了“学、创、促”活动。
2、深入开展了送科技下乡活动和万名干部进村入企送温暖活动。全年面向农村共完成60次农村科技培训任务。科普工作有声有色,事迹突出,受到省宣传部、省文明办、省科技厅、省科协等领导的表彰,《河北科技报》头版头条进行了报道。为了响应市委的号召广泛开展了万名干部进村入企送温暖、解困难、广调研、谋思路活动。组成5个工作组分别由副局长贾京生、张燕飞、徐春齐、刘建良、李明凯、纪检书记陈启明带领工作组分别深入基层,入企时间累计25个工作日,进村3个,入贫困户26户,城困户7户,入企9个,走街串户与群众交谈,征求意见,除送钱送物外,还帮助村民和企业解决贷款和科研立项等问题。在深化“解缘工程”中,对口帮扶了18名贫困生,除一次资助他们5400元外,今后继续对口资助。
3、在全体党员中积极开展党员“四评”和“两优一先”评选活动。为了丰富党员教育形式,举办了红色之旅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到西柏坡和狼牙山参观学习,接受再教育。机关党委有2个先进党支部、14名优秀共产党员和6名优秀党务工受到表彰。
4、狠抓了特殊时期的“非典”防控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及时成立了“防非”领导小组,制定了“防非”应急预案和措施,圆满完成了“防非”任务,受到市“防非”领导小组
和“防非”办公室的好评。
三、坚持标准,迎难而上,圆满完成业务目标
1、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稳步推进。按照“摸清底数、打牢基础、稳步发展”的原则,高标准完成了制造业企业信息化指数数据采集工作;组织了制造业信息化知识培训,建立了保定市制造业信息化培训基地;确定了一批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其中天威集团、立中集团等4家企业进入了省级重点示范企业行列。
2、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逐步增强。一是企业自身技术创新实力更加雄厚。全市已拥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13家,其中国家级5家。全市大中型企业建立企业技术开发机构60家,达到“四有”标准的有49家;二是产、学、研合作研发体制更加深化。一批基因工程、抗非典药物、发展规划等项目都已获得阶段性成果。三是专业技术孵化器孵化能力进一步增强。3个专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已达137家,累计开发新产品77项,年销售收入已达34000万元;四是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开展起步。
3、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再显亮点。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有了大幅度增长。全市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6家,高新技术产品95项,技工贸总收入达到140亿元,同比增长15%。“保定市新能源与能源设备产业”列入国家火炬计划,成为我省第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4、科技兴农迈出新步伐。我们在全省率先建起了科技
专家工作站。涿州农业科技园区认定为省级园区。另外,新发展了市级农业科技园区5个,农业科技园区总数达到31个,其中省级2个,市级6个。新列国家级星火计划4项,省级星火计划5项,建设市级综合节水示范区一个,引进动植物新品种25个,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
5、民营科技企业迅猛发展。截止目前,入区企业已达38家,03年实现技工贸收入19亿元。优化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环境,加快了我市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03年新增民营科技企业36家,全市民营科技型企业累计发展到997家,技工贸总收入46亿元,同比增长27.7%,其中技工贸总收入超亿元的企业达到15家,超百万元企业达116家。
6、科技合作与交流成效显著。一是积极组织政府间的科技合作项目。在食用菌、草莓、畜牧养殖、风力发电、蓄电池等方面分别与巴西、德国、日本、吉尔吉斯坦等国进行了广泛有效的合作。二是和市外国专家局合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专家库。三是组织22家企业及相关部门参加了深圳第四届国际高交会。会上与800多家厂商进行了洽谈,共订合同5项,协议8项,项目总投资9810万美元,引资总额6073万美元;达成合作意向12项,总投资1.2亿美元,引资6700万美元,科技招商引资额居全省第一。王昆山市长在充分肯定我市取得成绩时批示:组织得力,成效明显,继续努力,争取更大的成绩。
7、专利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月”
活动,发放专利法知识图书、宣传册共计600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近万人次。分期分批地培训专利骨干人员138人、科技人员近20000人次。加大了专利执法力度。会同工商部门对商场等流通领域进行专利突击检查,利用3.15打假日、12.4法制宣传日进行集中检查,打击假冒产品,维护专利权人的权益。一年来,我市企业获省级发明人、发明单位、发明项目优秀奖共计50多个,1个项目获金奖,3个项目获优秀奖。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专业化的科技服务还在沿用过去的计划体制运行,还没有形成市场化运作的、能够自我良性发展的科技服务网络体系。二是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比较分散,对大项目的支持力度还不够,导致对项目的引导作用不够明显。三是部分县的科技工作特色不明显,没能和县域经济的发展很好地结合。
2022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工作部署,发扬成绩,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团结一致,转变作风,为把全市科技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而奋斗。
二00四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