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工会的会员代表大会,是本单位工会的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要定期听取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对工会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第二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期相同,即为3或5年,会员人数在200人以下的工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全体会员大会。会员大会与会员代表大会职权相同。
第三条实行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两会结合的,会员代表可以兼任职工代表。会员根据工会章程规定,有随时撤换其所选的代表之权利。
第二章 会员代表的产生
第四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第五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在200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 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5001 人至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
第六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组成,应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企业单位中的工人会员代表,技术人员会员代表,一般应占会
员代表总数的60%以上。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七条会员代表应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的候选人,由其所在单位(分公司、工区、部室,下同)工会组织,按照工会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和代表条件,组织会员讨论提出名单,报工会平衡后,由代表所在单位的工会分会负责人主持,经会员直接选举为正式代表。
第八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第九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有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废票;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有效票。
第十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获得选举单位全体会员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为正式代表;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可以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确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
第十一条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代表时,其代表候选人不限于该级工会代表或会员。
第十二条工会代表大会代表选出后,应将代表名单提交工会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工会代表大会不设资格审查委员会。
对补选的工会代表大会代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的任期与工会代表大会届期一致,从每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本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完成后为止。会员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会员代表以工会所属工会组织为单位分别组成代表团,推选正副团长各1人。代表团长根据代表大会的议程和工会委员会的安排,负责组织代表的日常活动。
第三章会员代表的职权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对工会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对工会领导人提出批评建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的职责是:
(一)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二)积极参加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和审议代表大会的各项议题,认真负责地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三)严肃负责地履行民主选举的权利,认真做好各项民主选举工作。
第四章 会员代表大会的内容和召开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由工会委员会筹备,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前或临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召开换届改选的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方案需
经同级党组织讨论同意,并经上级工会审批。
第十八条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内容主要是:
(一)工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二)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工会重大活动和职工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
(四)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通过罢免、撤换不称职的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或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民主评议工会工作和工会干部;
(六)工会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十九条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应做好各项会前准备:进行调查研究,确定大会议题;将议题及早告知代表,请代表广泛征集群众的意见;草拟大会文件,准备有关材料等。
第二十条大会由工会委员会主持召开,在召开换届改选的大会时应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大会应按照预定的议程进行,鼓励和支持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如有必要,工会委员会可就某个问题的不同意见向代表大会介绍,供到会代表充分讨论。对需要作出决定的议题,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第二十一条大会期间,会员代表可以联名提出属会员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议题,由工会委员会(或主席团)决定是否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议人要求撤回的,对议题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同职工代表大会合并召开的,应分阶段进行,不能以职工代表大会代替会员代表大会。
第五章 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形成和贯彻
第二十三条决议范围。凡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一般都应作出决议。传达单位党组织、上级工会指示精神,以及安排工会日常工作和活动,一般不需要作出决议。
第二十四条决议草案的准备。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讨论的问题,一般要先经过工会委员会讨论,由工会委员会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交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和提出修改意见,最后由会员代表大会正式作出决定。
第二十五条决议的表决通过。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须经应到代表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工会委员会对某个问题的决议或决定,会员代表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
第二十六条决议的贯彻执行。会员代表要向各自所在的选举单位传达大会精神,带头并带动会员实现大会提出的决议和提出的任务。
第二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同级工会的权力机关,每年召开一次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二、会员代表的比例一般为全体会员的 20%,结构和人员组成应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
三、会员代表的条件为: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四、代表选举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按照名额和代表条件,民主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被提名为下一届会员代表候选人,必须经过正式选举。代表产生后名单提交工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校党委会报告。
五、大会主席团由工会提出初步名单,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民主协商,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党委同意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选举或通过。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大会议程和有关文件。每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以后各次会议由本届工会委员会主持。
六、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工会小组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七、工会主席、副主席如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和上级工会的同意。工会主席空缺,应及时根据民主程序进行补选。
八、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履行以下职权:
(1)听取一年来工会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工会工作报告。
(2)听取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的报告,审议和批准工会财务工作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4)工会干部述职。
(5)会员代表民主评议。
(6)安排部署工会工作。
(7)选举(换届)产生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
第三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XXX公司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
会员(职工)代表
第一条 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为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第二条 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在200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5001至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
第三条 公司工会会员(职工)代表的组成,应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工人会员(职工)代表,一般应占会员(职工)代表总数的60%以上。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会员(职工)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四条 会员(职工)代表应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职工)代表的候选人,由其所在单位工会组织,按照公司工会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和代表条件,组织会员讨论提出名单,报公司工会平衡后,由代表所在单位的分工会负责人主持,经会员直接选举为正式代表。
第五条 工会会员(职工)大会代表,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第六条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有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废票;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有效票。
第七条 候选人获得选举单位全体会员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为正式代表;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可以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确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少于应选代表时,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
第八条 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代表时,其代表候选人不限于公司工会代表或会员。
第九条 代表选出后,应将代表名单提交公司工会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工会代表大会不设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补选的公司工会代表大会代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第十条 代表的任期与代表大会届期一致,从每届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本级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完成后为止。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 代表以分工会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团长由分工会主席担任。代表团长根据大会的议程和工会委员会的安排,负责组织代表团的日常活动。
第十二条 代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对公司工会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对公司工会领导人提出批评和建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第十三条 会员(职工)代表的职责是:
(一)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二)积极参加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和审议代表大会的各项议题,负责的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履行民主权利,认真做好各项民主选举工作。
(四)积极参加对工会领导人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五)经常保持与所在分工会会员的密切联系,注意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反映,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积极为做好各项工作献计献策。
(六)积极宣传贯彻代表大会的决议精神,团结和带动会员群众完成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第十四条 代表对原选举单位会员负责,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会员和原选举单位对违法乱纪和严重失职的会员(职工)代表,有权提出罢免的要求;代表的罢免必须经过原选举单位全体会员过半数通过,并经公司工会委员会审批。
第十五条 会员(职工)代表因公司内工作调动,代表资格仍然有效,调出公司外,代表资格自动取消。
第二章 会员(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六条 每届公司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在本届会员(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一个月内,由上届工会委员会召集,并应将会议日期和建议会议讨论的事项提前10天通知代表。
第十七条 每届代表大会的第一次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以后各次会议均由本届委员会召集。
第十八条
每届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前,应先举行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大会的议程和有关事项,预备会议由工会委员会主持。
第十九条 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计划工作报告;
(四)审议财务工作报告;
(五)讨论并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六)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或补选、增选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
(七)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二十条 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工会领导人缺额时,应按全国总工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时予以补选。
第二十一条 每次代表大会召开前,工会委员会应事先将有关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和大会各项议案交由各代表团进行讨论,并召开代表团长或代表团长可推选代表,按照大会主席团的安排,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表意见。
第二十二条 在规定时限内,一个代表团或者1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需要讨论的议案,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由大会主席团或工会委员会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提案审查委员会可以成为常设机构,其届期至下届代表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产生时为止。
第二十三条 会员(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在交付代表大会表决前,如提案人要求撤回时,对该议案的审议即可终止。
第三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社区
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月*日,**社区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1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社区在成立工会以来发展会员1000余人,涵盖社区门点30几个。大会形成了职代会决议,为有效的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会上就下一步开展的“****、****”活动听取了有关工作报告,并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此项活动的审议。最后工会主席***同志就工会开展工作做了重要讲话。
各位会员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社区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我们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会工作指明了方向,对于推动工会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这次大会总结了社区工会工作取得的成绩,实事求是的指出了工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并就今后工会各项工作提出了指导思想和任务要求。报告既总结了经验又对完成任务和改进工作提出了措施,对于加快和谐社区建设步伐,实现我社区今年各项工作任务有着积极的作用。会议期间,会员们充分发挥了参政议政的作用,对审议有关报告进行了讨论并举手通过。大会闭幕以后,希望各位会员们把本次会议的精神贯彻好、落实好,认真执行大会决议,努力
实现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为此,再着重强调四点:
一、全面提高职工素质,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为建设新型南山社区贡献力量。
工会作为最活跃的群众组织,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在提高职工素质方面具有阵地、文化导向等一系列强大优势。要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大力营造良好文化氛围,促使职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努力造就新型的知识化的“四有”职工队伍。不断提高职工的法律素质、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和政治素质,是社区文化的主要内容。要坚持不懈地在职工中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提倡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良好职业风尚。
二、要全面履行各项工会职能,尽心尽力地把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好、发展好。
重视和支持工会工作,发挥好工会职能,对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更好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新形势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首先要维护职工民主权益。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职工民主权利的重要渠道。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职工合法权益是保证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条件。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工会干部要有较强的法律知识,并且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工会自身权益和职
工合法权益。工会干部在想问题、办事情时,都要心里装着职工群众、工作依靠职工群众、一切服务职工群众,使广大职工群众切实感到工会是自己的组织,工会工作才能真正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三、进一步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工会班子要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创新力。要充分发挥好工会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切实把表达和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倾听职工呼声、反映职工意愿、维护职工权益、满腔热情地为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多办好事实事。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经验,最广泛地把职工吸引到工会中来,最充分地把工会组织的活力激发出来。工会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群众观念、保持清正廉洁,赢得职工的信赖。
四、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加强工会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工会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是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的决定因素。提高自身素质,塑工会干部新形象,既是广大职工群众的殷切希望,也是工会组织与时俱进的要求。要做好工会工作,工会干部既要热心、细心、用心,又要多才、多艺、多技,这样才能成为职工信赖的服务者。政
治素质是工会干部素质中的关键。工会干部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善于将工会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只有这样,工会说话办事才有底气,在群众中才有号召力,才能使工会工作开展得正确规范,富有成效。
会员同志们!
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工会工作全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大局,发挥优势,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进一步增强主动性,发挥创造性,发展先进性,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抢抓机遇、真抓实干,为建设和谐的新型社区而努力奋斗!
第五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讲话稿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讲话稿
同志们:
我受省卫生厅工会第三届工会委员会的委托,总结和回顾第三届工会委员会的工作,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建议,请代表审议。
一、厅工会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工作回顾
厅工会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关心和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规范工会组织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综合素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切实发挥了职工之家的作用。
(一)固本强基,规范工会组织建设
组织建设是工会各项工作的基本保障。多年来,厅工会把规范组织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规范工会组织机构管理。厅工会加强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力度,规范工会组建程序和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形成比较完备的组织体制和工作网络。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严格换届选举和法人代表资格变更制度,敦促和指导厅直各单位工会组织依法依章换届改选,同时做好相应的法人代表资格变更手续。目前,厅直单位都建立了工会组织,成立了职代会,落实了职代会的议事制度,按时进行换届改选,促进了工会组织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
二是规范工会财务工作管理。厅工会根据省总工会开展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从组织和人员建设、管理制度、报表和档案建设等方面逐项落实,加强工会经费的预决算管理,确保工会经费使用程序和使用方向的合法性。坚持每年召开工会财务工作会议,布置工会财务工作任务,通报工会会费使用情况,邀请工会财务专家作财务制度的专题讲座。近几年来,厅直单位工会组织都能及时足额完成了工会会费上缴工作,厅工会连续多年受到上级工会的表彰。
三是规范工会日常工作管理。厅工会根据上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重点,坚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发挥各单位的积极性,把日常一些活动项目分解到单位,落实责任到人。坚持年初填报工会财务报表、年中工会干部培训、年末工会总结大会。坚持春节走访慰问特困职工、慰问各级劳模、组织筹办迎春团拜会或春节晚会。由于实行规范化管理,保障了工会日常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厅直各单位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以完善规章制度为切入点,积极营造幸福和谐的人文氛围。
一是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厅直大部分单位坚持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工作总结计划、财务预决算、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情况,以及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问题,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是完善院务公开制度。厅直单位建立健全了民主管理、院务公开制度,设立了院务公开栏,使广大干部职工知院情、议院政、管院事、促院兴,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促进各单位事业的发展。省人民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2年被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等五部门联合授予了“xx省首批省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三是完善扶贫济困制度。厅工会开展困难职工调查,及时掌握困难职工情况,向上级工会申请困难职工帮扶基金,并在春节前组织困难职工慰问活动。厅工会在抗震救灾期间走访慰问了抗震救灾医疗队员的家属,赴新疆慰问了援疆医疗队,送去工会的关怀。厅直单位工会也积极开展特色的送温暖活动,为有困难的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省人民医院工会组织职工及家属自费购买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和意外事故保险,减轻了患重病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工会对新婚或生育的同志奉上祝福礼金,每月举办一次卡拉OK晚会暨职工庆生会,让职工感受工会大家庭的温暖。
(三)岗位练兵,提高职工综合素质
各级工会组织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坚持提高职工综合素质为目标,鼓励职工在各自的岗位上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促进了厅直单位良好卫生行业风尚的形成,也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一是坚持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素质。厅工会选送干部参加理论学习,更新观念,掌握方法,指导实践;定期举办培训班,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开阔眼界,拓展思路,增强信心。厅工会原副主席宋吉敏同志荣获2022年全国优秀工会工。省人民医院工会在2022年获得省总工会颁发的“xx省五一劳动奖状”和“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在省直工会“2022年-2022省直机关工会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表彰中,我厅直单位有2人获优秀工会工、2人获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人获优秀工会之友。我厅工会也表彰了xx省卫生厅2022-2022优秀工会工10人、工会积极分子14人和优秀工会之友4人。
二是坚持提高职工基本技能素质。厅工会2022年与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联合举办了xx省卫生系统静脉输液护理技能竞赛。2022年厅工会再次与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合作,举办了2022年xx省女职工医疗护理岗位创新技能大赛。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护理岗位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激励广大医疗护理战线工作人员钻研业务、岗位练兵,切实提高护理队伍的技术水平和技术操作能力,展现医疗护理队伍勤于学习、敢于创新的护理专业水平。
三是坚持提高职工综合素质。近几年来,厅直单位1人荣获全国劳动模范,3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6人荣获省级劳动模范、6人荣获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职业道德标兵”4名、“全国巾帼文明岗”3个,“省级巾帼文明岗”5个,“省直机关巾帼文明岗”5个,全国“三八红旗手”1名,省级“三八红旗手”2名,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3名。此外,厅直各单位积极开展各种职工教育活动,如“工会大讲坛”、优秀影视作品欣赏、“音乐下午茶”、“职工书屋”等活动。2022年省人民医院获得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全国优秀职工书屋示范点”称号。
(四)文化建设,活跃职工业余生活
多年来,厅工会以改革创新为主导,坚持不懈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陶冶职工的情操,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一是创新活动模式,各级工会热情不断高涨。厅工会注重发挥厅直基层工会组织的优势,把原来直接组织各项活动的管理方式,改为由厅直各单位轮流牵头组织实施的模式,调动了厅直各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近几年来,省人民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第二中医院、省泗安医院等单位工会多次承办了羽毛球、乒乓球、网球、篮球、游泳、棋牌、钓鱼等各种文体活动,提高了工会工作水平,保持了各项比赛持续健康发展。省职业病防治院工会主动请缨,负责组建省卫生厅拔河队参加省直机关第一届运动会,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二是创新活动形式,职工参与范围不断扩大。厅工会积极组织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调动厅直单位乃至全省卫生系统职工广泛参与。2022年,厅工会配合开展了“一切为了人民健康”为主题的全省卫生系统文艺汇演,并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卫生系统的文艺汇演。2022年,厅工会以抗震救灾,喜迎奥运为契机,在全省卫生系统征集摄影作品并编辑出版画册。2022年和2022年推选省中医院演出队代表我省参加卫生部全国文艺汇演,均获得一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厅工会还在2022年及2022年举办了两届全省卫生系统羽毛球团体赛,2022年举办了xx地区卫生系统乒乓球团体赛,群众反响热烈。
三是创新活动水平,体育竞技水平不断提高。厅工会定期举行各种专项体育比赛,强身健体,保持体育竞技优势。在2022年卫生部举行的全国卫生厅局第一届乒乓球比赛中,我厅代表队获得了团体冠军、男子单打冠军和季军的好成绩。在2022年省直工委举办的省直机关第一届运动会上,我厅获得了运动会团体总分第六名,羽毛球比赛团体总分第二名,拔河比赛第三名,篮球比赛第七名,足球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好成绩。厅直各工会组织发挥自己的优势项目,与兄弟单位进行联谊比赛,建立了“体育外交”,增强了横向沟通。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厅工会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们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各单位领导班子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体工会会员共同努力的结果,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感谢!
二、今后一段时期工会工作的要求
根据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省直工会工委的要求和部署,并结合厅直单位的实际情况,今后一段时期,厅直单位工会主要工作是:
(一)提高认识,努力形成党工齐建共创的良好局面
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中心任务,充分利用学习培训、考察调研、参观交流等活动形式,引导厅直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机关党建走在前”等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六型工会组织建设,即建设学习型工会、效能型工会、创新型工会、服务型工会、和谐型工会、廉洁型工会,形成党工齐建共创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管理,认真加强基层工会组织的规范建设
厅直各单位要依法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依章进行换届改选,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要切实提高工会干部的自身素质,不断改进工会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各级工会组织可视情组建各种类型的文体俱乐部,吸收热爱工会工作的文体骨干为工会积极分子,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保持文体俱乐部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落实措施,切实做好维护职工权益的服务工作
各级工会组织要问需于职工、问计于基层,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围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主题,面对面地与职工交流,倾听职工意见、反映职工诉求,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心贴心地做职工思想工作,了解事情、释疑解惑,与职工群众谈心交友、增进感情;实打实地为职工和事业单位服务,出实招、办实事,促进事业单位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保持职工队伍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创新载体,广泛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工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有利于加强职工思想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综合素质;有利于营造团结奋进氛围,增强单位集体凝聚力;有利于开展行业文化建设,提高单位科学管理水平。各级工会组织要不断总结经验,勇于开拓进取,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充实活动内容,拓宽活动范围,提高活动效果。
同志们,做好工会工作意义重大、任重道远,新一届的工会委员会责任更加重大。让我们坚定信心,统一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我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建设幸福xx作出更大贡献!让我们以饱满的精神和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