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台湾中原大学简介
附件2:
台湾中原大学简介
中原大学(Chung Yuan Christian University; CYCU)创立于1955年,由美籍牧师贾嘉美(Rev.James Graham)及基督教长会张静愚、钮永建等人,首倡设立基督教大学,得到中坜地方士绅吴鸿森、许崇德等人之赞助支持并进行规划,于1955年立案成立,定名为中原理工学院,位于桃园县中坜市普仁里。
中原大学以“笃信力行”为校训,初设物理、化学、化学工程、土木工程等4个学系。1972年设立全台湾唯一的医学工程学系。1980年8月正式改制为中原大学,设有理、工、商等3个学院、发展至2000年,校地面积有27公顷,学生有14000人,教职员6000人,设有理、工、电机资讯、法、商、设计、人文与教育等7个学院,30个系所。中学大学是一所强调“教学、研究、辅导”三者平衡之综合性大学。
台湾中原大学为私立高校,目前(2022年)有在校生1.5万人,专任教师800人,设有理、工、电机资讯、法、商、设计、人文与教育等7个学院。该校在台湾私立高校中排名较前,其毕业生颇受企业欢迎,特别是工科毕业生在台湾的就业排名位于私立大学之首。
第二篇:【台湾中原大学专业】台湾中原大学招生网站-台湾中原大学分数线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台湾中原大学专业】台湾中原大学招生网站-台湾中原大学分数线
台湾中原大学重点专业:
台湾中原大学全景地图:
台湾中原大学历年分数线:
台湾中原大学报考指南:
台湾中原大学招生计划:
台湾中原大学人气校友: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第三篇:【台湾中原大学排名】台湾中原大学特色专业-台湾中原大学录取分数线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台湾中原大学排名】台湾中原大学特色专业-台湾中原大学录取分数
线
台湾中原大学招生网站:
第四篇:台湾税制简介
台湾税制简介
台湾税制属于分类税制,包括所得税系、流转税系、财产税系,以所得税为主。具体有两大类:一类是直接税,包括营利事业所得税、综合所得税、遗产与赠与税、房屋税、地价税、土地增值税等;一类是间接税,包括货物税、营业税、印花税、使用牌照税、娱乐税等。按管理权限还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以下简单介绍台湾地区几个主要税种:
(一)综合所得税。是对个人在一定期间内(通常为一年)的净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所谓净所得,是指个人在一定期间内的综合所得总额,减除依法规定的免税额、扣除额后的余额。综合所得税相当于大陆的个人所得税。台湾境内有住所并居住以及无住所在一个纳税居住满183天的个人为境内居住纳税人,否则为非境内居住纳税人。综合所得税以所得来源地征税为原则。非来源于台湾所得一般不在课税之列。
1.应税收入范围:①营利所得,②执行业务所得,③薪资所得,④利息所得,⑤租赁所得及权利金所得,⑥财产交易所得,⑦自力耕作、渔、牧、林、矿所得,⑧竞技、竞赛及机会中奖所得,⑨退职所得,⑩其他所得。
2.主要可扣除内容:①本人、配偶及符合规定扶养亲属的免税额,免税额每三年评估一次,目前基本免税额为每人台币7.7万元,满70岁老人加计50%;②一般扣除额和特别扣除额,其中现行一般扣除额中的标准扣除额,个人为台币4.6万元、有配偶的为台币9.2万元,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为台币7.8万元,同样每三年评估一次。
3.税率。境内居民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6%-40%;非境内居住的个人适用税率为20%;扣缴纳税人适用各类所得的扣缴率,以20%为原则。
(二)营利事业所得税。对经营营利事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盈余征收的一种税。营利事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台湾境内经营营利事业的人。课税对象范围以总机构标准,总机构在台湾境内,则包括台湾境内外的所得,但已纳境外税额,可在限额内予以抵扣;总机构在台湾境外的,只对境内所得征税。
1.收入项目。营业收入、代理收入、销售副产品收入、兑换盈益、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出售资产收益、退税收益、权利金、逾两年应付未付费用或损失、收回已列呆帐损失、销售下脚废料收入、流动负债到期而未清偿,或交易已完成应转为收益而未转入的,作为收益、租赁、商品盘盈以及其他收入。
2.可扣除项目。基本范围是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
3.税率。适用0%、15%、25%三级超额累进税率;按规定采用扣缴率征税的纳税人适用6%、10%、15%、20%、25%不等扣缴率征税。
4.课税一般为每年1月1日截至12月31日。
(三)营业税。在台湾地区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营业人类型分加值型、总额型、兼营型和免税型。课税依据分别是:加值型营业人为增加值,总额型营业人为营业总额,兼营型营业人为增加值。稅率:加值型税率外销为0%,一般营业为5%;总额型税率为行业差别税率,0.1%至25%不等。加值型应纳税额=增加值×税率=销项税-进项税;总额型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四)货物税和烟酒税。对几种特定物品征收的税种,类似大陆的消费税。生产和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是货物税纳税人;生产和进口烟酒的单位和个人是烟酒税纳税人。两税征税范围主要是烟酒、橡胶轮胎、水泥、饮料品、平板玻璃、石油/天然气、电器、汽车类产品。货物税税率采用差别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计税依据分从价、从量两类;烟酒税税率采用定额税率,实行从量计征办法。
(五)地价税。对台湾境内已规定地价的土地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房地产税制中的一个税种。纳税人包括所有权人、土地典权人、土地承领人、承垦土地耕作权人,管理公共土地的行政部门、土地为联合拥有的,以联合拥有人为纳税人、更新地区的土地为信托财产的,在信托关系存续中,以受托人为纳税人。地价税以地价总额为计税依据,税率分基本税率10‰,适用累进起征点地价以下的地价;累进起征点地价以上的地价适用累进税率15‰-55‰,特别税率分别按规定适用2‰、6‰、10‰比例税率,适用自用住宅用地、公共设施保留地等特定的一些土地。
(六)房屋税。对台湾房屋及建筑物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标准的财产税。房屋税纳税人为房屋所有人。计税依据为房屋的现值,按经济用途确认税率范围由1.2%至5%不等,并由当地政府在税率范围内确认该区实际适用税率,应纳税额=房屋现值×适用税率。
(七)印花税。对书立在台湾境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纳税人是指书立在台湾境内有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的人。征税范围包括银钱收据、买卖动产契据、承揽契据和典卖、让受及分割不动产契据。除银钱收据立据人外,其余三种契据的立约人或立据人双方执有契据的当事人均为纳税人。计税依据,除买卖动产契据以凭证件数从量计征外,其他以凭证所载金额从价计征。印花税率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从价计征适用比例税率,银钱收据4‰,其他1‰,从量计征适用定额税率台币12元/件。
(八)娱乐税。对出钱娱乐的人征收的一种税。按照娱乐提供方收起的票价或收费额的一定比率,向出钱娱乐的人征收,由娱乐提供方代收代缴。
(源自《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2022.5.27)
第五篇:台湾商标注册简介(本站推荐)
台湾商标注册简介
一、台湾商标概要
1、现行台湾地区商标第1条规定:“为保障商标权及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工商企业正常发展,特制定本法。”
2、现行台湾地区商标法主要架构是建立于1973年,期间虽有多次修正,仍维持其基本章节及条文。2022年5月28日修正后商标法共分10章、94条件,引进许多新制度。
地区英文缩写:TW。
3、台湾既不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也不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申请台湾商标有单一注册一种途径。
4、台湾不采用国际尼斯分类,有自己的分类。
5、商标权基于注册。
6、官方语言是繁体中文。
7、单类别制度。
二、申请所需材料文件
1、商标图样。
2、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3、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贸易或商业情况的说明。
4、商品或服务清单。
三、注册费用
3500元
四、注册程序
审查-公告-注册:
回执时间:3-5天
注册需时:12-18个月
申请受理后,对申请进行审查。商标审查通过后核准注册,申请人缴纳注册费同时刊登注册公告,为期3个月,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
五、商标异议期限:3个月
六、官方语言:繁体中文
七、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申请日期起算,有效期十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提前6个月可办理;宽展期6个月(按类收费宽展期过后不可恢复)。
八、台湾办理途径分析
台湾非马德里成员国,只能通过单一方式予以办理。
九、注意事项1、1-34类每个类别包20项,超过1项商品多加50;
2、35类零售服务超过5个,每增加一项多收费用。
3、申请确认表繁体申请费和注册费收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