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审批(暂定资质)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报告(红头文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原件,原件校验后退还,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原件,原件校验后退还)
4、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公司出资发起协议(加盖企业公章)
7、关于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全体股东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8、董事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9、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任职文件、职业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校验后退还)
10、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11、股东单位公司章程(股东签字,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12、工程、财务、经济、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红头文件)
1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身份证及职业证明(复印件、原件,原件校验后退还)
14、董事会委托办理房地产资质证书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还)
15、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原件)
16、回民区政府关于签订三方协议事宜的请示(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7、回民区政府关于办理资政证书的函(原件)
18、验资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原验资或审计单位盖公章及骑缝章)
19、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原件)
20、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市房产局领取,首页加盖企业公章)
说明:以上申请材料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专用章,经审核人签字后退还原件,无特别说明的应提供原件,总经理及6位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中非本市居民者需办理暂住证。申请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验资报告、回民区政府关于办理资政证书的函、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除外)以A4规格附上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约30个工作日)。
第二步:市房产局审核员到企业项目现场调查考察
说明:实地审查结束后企业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情况审查表,加盖企业公章上报到市房产局。(约2个工作日)
第三步:参加市房产局组织的计算机系统操作员和售楼人员的资格证考取(报名→培训→考试→取证)
说明:系统操作员和售楼人员非本市居民者需办理暂住证,取得资格证书后将证书编号上报市房产局录入电脑。(约7个工作日)
第四步:市房产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审核无误后将企业信息录入电脑进行网上申报。
说明:此项工作与审核资料同步进行。
第五步:市房产局会议评审→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签发
说明:市房产局审批通过后上报自治区建设厅(约7个工作日)
第六步:建设厅会议初审→复审(审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批复后网上公示→领取资质证书
说明:领取资质证书后到市房产局备案,申请资质工作结束。(约7个工作日)
第二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办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办理》--申请材料
(1)企业向市城乡建委提出资质升级的请示。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签署协办意见]。
(3)企业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注册资本发生变化的,提交验资报告。
(5)上一审计报告。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7)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增加人员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盖公司公章,职称证书须交验原件),企业人员名册及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8)已开发项目证明材料(含发改委、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竣工验收备案证加盖发证单位或存档单位公章或核验原件);联建项目须提供联建合同和批准联建文件或联建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需要投资情况证明业绩的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资证明材料。
(9)《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10)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11)完善的质量体系报告材料。
(12)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审核表。
(13)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三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内容变更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内容变更指引
1、必须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标准;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名称、公司类型、注册资本、注册地、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人应先办好工商变更。
(一)名称变更
1、企业变更申请书;
2、公司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5、企业章程修正案;
(二)注册资本变更
1、企业变更申请书;
2、公司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5、企业章程修正案;
6、验资报告
(三)住所变更
1、企业变更申请书;
2、公司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5、企业章程修正案;
(四)法定代表人变更
1、企业变更申请书;
2、公司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5、企业章程修正案;
6、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或股东会决议、个人简历(法定代表人变更)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
1、企业变更申请书;
2、公司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六)公司类型
1、企业变更申请书;
2、公司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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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房地产开发企业申办资质证书所需资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办资质证书所需资料
一、设置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248号令)、《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77号令)和《重庆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审批实施细则》(渝建发[2022]257号)。
二、提交资料
1、向区建委提出新办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的申请(公司红头文件2份);
2、申办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无主管部门的企业除外)(2份);
3、产生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文件(2份);
4、股东会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验核原件)(2份);
5、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相关文件(各2份);
6、企业办公地点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验核原件),是租赁办公场地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和原房产权证书复印件(各2份);
7、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并复印件1份),注册资本中实物资本的评估报告原件(并复印件1份),货币资本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2份(并出具原件核验);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各2份);
9、公司章程原件(并复印件1份);
10、专业技术人员(最少不低于10人,其中:高工1人,中级5 人,初级4人。人员中,会计师不得少于1人,统计人员不得少于1 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核验原件)和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局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各2份);
11、专业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红头文件2份);
12、开发建设5万平方米以上商品房的出让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验核原件)和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原件(并复印件1份);
1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3份);
15、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上资料。
(二)受理。经办人按照目录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清点,齐全者予以受件。
(三)审查。对照建设部77号令和《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条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办公场地踏勘,草拟公示意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退件。
(四)复审。将申报资料和草拟的公示意见报科长复审。
(五)公示。复审无异议者,报委领导同意后,在万州建设政务网公示七天。
(六)批复。公示未收到异议者,下达批复文件。
(七)发证。批复下达后,向市开发办申领企业资质证书编号并印发暂定资质证书。
(八)备案。将区建委批复文件和企业申报资料报重庆市开发办审查备案。
四、办结时限
资料齐全,20个工作日办结。
第五篇:申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请示范本
申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请示范本
XXXXXXXXXXXXXX公司文件
XXX文[200X] X号签发人:X X X
XXXXXXXXXXX公司
关于申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请示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我公司依法于X X年X X月X X日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由X X X,X X X,X X X等共同投资组建。公司住所:X X X X X X,法定代表人:X X X,注册资本:X X X X万元,企业类型:X X X X,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按有关规定配备。公司拟在X X X X地区开发X X X X项目。现根据《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77号令)之规定申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妥否,请批示。
(单位盖章)
XXX年XX月XX日
主题词:城市建设 房地产 企业 资质 请示
抄送:市开发办
X X X X X X公司办公室XX年XX月XX日印发(共印xx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