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卫片执法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三明国土局
附件2 卫片执法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闽委发(2022)24号)要求,开展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二)项目资金
预算资金总额36万元。(三)主要绩效目标
通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可以督促全市各地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创新执法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各地依法依规管理用地、管矿用矿的意识,做到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
二、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一)评价方法及主体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市国土局成立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小组,按历年的方案要求、安排,扎实开展市级卫片执法验收工作。并按照省国土厅工作安排,配合省国土厅开展省级卫片执法验收工作。
(二)主要评价指标
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确保履职到位率、整改查处率85%以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可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通过检查反映出的违法问题,分析各地国土资源违法形势、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产生的原因;评估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对违法严重地区开展约谈。及时推动执法监督检查方式转变,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使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得到明显提升。
三、存在问题
因国土资源部、省国土厅将应用全天候遥感监测数据成果,适时开展季度、半年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项目存在很多不可预见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追加工作经费。
四、有关建议(一)加大工作力度
将工作做细做实,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联系
根据工作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确保项目经费保障。
第二篇:卫片执法
天上看,地下查
——我市开展卫片执法检查纪实
近几年来,用油漆“绿化”荒山,“给坟墓上绿”,用新土覆盖正在建设的工程等这种弄虚作假的新闻报道层出不穷,大费周章且又荒诞无稽的行为背后只是为了逃避卫星的监测,也就是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的一种新手段——卫星照片执法检查。
卫片执法检查是指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对一个地区的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进行监测,制成遥感影像图,将同一个地域前后两个不同时点的遥感影像图进行叠加对比,就可以反映出该地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采的地表变化情况。如一块原来是耕地,被占用实地建设后,就可以在图上反映出来;原来是一片林地,因开采或勘查矿产资源被破坏后,也可以在图上反映出来。
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突破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土地变得越来越金贵。如何使用它,是用来种菜、种粮食,还是用来建厂、建房子,已经成为考验国家智慧和勇气的难题。“十五”末期,我国耕地存量已经降至18.27亿亩,且以每年1240亩的速度减少;我国人均耕地面积只有1.38亩,在全世界26个人口超过5000万的国家中,我国人均耕地量仅比孟加拉国和日本略多一点,排在倒数第三位。一时间,“土地危机”的担心弥漫全社会。2022年3月5日,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18亿亩耕地是未来5年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2022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在土地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遗祸子孙后代,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
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重要措施。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形成全国一张图管理国土资源,建立土地审批、供应、使用、执法监察等业务的网络监管平台。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实现土地管理作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确保全国18亿亩耕地不减少,保障全国13亿人口生存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国土资源保障。
“动静结合”,呵护每一片土地
2022年5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简称“15号令”),其中规定一内凡是地方违法违规土地占用耕地面积达到当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15%以上的将追究地方主要负责人责任。“不但处理事,更要处理人”,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说,处理对土地违法负有责任的地方领导干部,是“15号令”制定的精神,也是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的主要执法利器。
为了确保每卫片执法检查的圆满通过,日常的执法工作,即动态巡查便显得尤为重要。动态巡查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两个重要手段。动态巡查以预防为主,侧重于防范制止,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查处为主,侧重于整改追责。两者紧密相连,互相促进。一方面,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促使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必须搞好动态巡查,另一方面,搞好动态巡查,有利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能够顺利过关。虽然两者采取的手段、方式不同,但其目的是高度一致的,都是通过全时段、全方位监控,实现加强国土资源监管的目的。国土资源动态巡查是1999年开始启动的,按照部、省要求,我市动态巡查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尤其是近两年来,国土局党组高度重视动态巡查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仙桃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实施办法》、《仙桃市国土资源局预防和处理土地违法行为暂行办法》,并且还将动态巡查纳入工作目标责任状,按20%的权重进行考核结帐。不仅
如此,国土资源局还开通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专线电话,在全市聘请了760余名国土监察信息员,实行全市每村一名,并上报每日所在村土地利用的异样情况。目前,以国土监察局为龙头,以镇办国土所为骨干,以村级监察信息员为支点的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网络基本建成,并严格按照“三个明确”即巡查区域要明确、巡查频率要明确、巡查责任人要明确;“三个对口”即新发生的建设用地与巡查记录对口、巡查记录与巡查台帐对口、巡查台帐与巡查报告对口;“三个及时”即对于违法用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进行日常的动态巡查。
人在做,“天”在看
卫片执法检查作为一种新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手段,为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也为更加准确地评价一个地区的土地管理秩序提供了客观、公正的依据,并已经成为执法监察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市国土资源局确定了卫片执法工作的主要思路,即以科学发展观为引导,切实保护耕地红线;立足我市实际情况,切实做到依法整改;以教育引导为主,树立依法用地观念,增强依法用地意识,从源头上把依法管地转变为各级干部的自觉行动。其次是联合监察、公安、法院等多个部门,对违法用地行为按“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要求进行处理。
2022年9月8日至20日,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对我市2022年土地管理和利用情况进行了例行督察,此次督察的主要依据就是我市2022的卫片图斑。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的检查情况,共收缴罚没款918.24万元,拆除2宗,建筑面积3696平方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宗,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通过这次例行督察,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保护耕地的认识明显提高,依法用地观念明显增强,过去存在的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少批多占等违法用地行为也明显下降。
卫片直观形象、覆盖范围广、真实性强,对地表变化情况一目了然,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看得清、找的准。而卫星遥感监测与执法巡查相结合,则可以全方位、最大限度地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特别是能够及时发现因执法监察工作不到位而隐漏的违法行为,和因交通不便或不易通过巡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卫片执法检查的这个优势,改变了过去仅仅靠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脚跑眼看等传统的执法手段,逐渐形成了“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国土资源立体监测体系。
第三篇:卫片执法知识
一、什么是卫片?
卫片是卫星遥感影像图片的简称,是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制作的叠加监测发现的地形地貌变化位置信息及有关要素后形成的专题影像图片。
二、什么是卫片执法检查?
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对一个地区的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进行监测,制成遥感影像图,将同一地域前后两个不同时点的遥感影像图进行叠加对比,就可以反映出该地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地表变化情况,如一块地原来是耕地,被占用实地建设后,就可以在图上反映出来;原来是一片林地,因开采或勘查矿产资源被破坏后,也可以在图上反映出来。卫片执法检查就是依据卫片对一个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对卫片监测所反映土地利用情况发生变化的地块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逐一进行核查,掌握该行政区域的新增建设用地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发现、制止并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三、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有哪些作用?
卫片执法检查作为一种新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手段,为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也为更加准确地评价一个地区的土地管理秩序提供了客观、公正的依据。
1、变被动为主动,提高了执法效率。卫片直观形象、覆盖范围广、真实性强,对地表变化情况一目了然,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看得清、找得准,是对国土资源日常巡查工作的有效补充。卫片执法检查改变了过去仅依靠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脚跑眼看等传统的执法手段,逐渐形成了“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国土资源立体监管体系。
2、警示震慑违法,提高了执法效能。卫片如同“天眼”,通过卫片的“火眼金睛”,新增建设用地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一览无遗,违法行为无从隐藏,能让国家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时掌握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状况,促使一些地方不敢再有侥幸心理。特别是近几年来,相继实施了警示约谈和实施问责等做法,促使地方政府由开始的不太了解、不太关注到现在的触动很深、警觉性很高,不仅增强了地方政府依法管理地用地的自觉性,有效促进地方用地报批的积极性、规范性和及时性,也对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推动建立机制,落实了共同责任。自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来,各地相继建立健全土地矿产共同管理责任制,变国土资源“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四篇:卫片执法规范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〇〇九年四月
目 录
1.总则..........................................1
1.1 目的.......................................1 1.2 适用范围...................................1 1.3 标准.......................................12.工作目标和任务................................22.1 工作目标...................................22.2 工作任务...................................23.检查内容和依据................................33.1 检查内容...................................33.2 检查依据...................................34.职责分工......................................44.1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工...............44.2 国土资源部内部分工.........................54.3 市(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分工..55.工作流程......................................75.1 遥感监测...................................75.2 工作部署...................................85.3 工作准备...................................85.4 制发卫片...................................95.5 内外业核查.................................9 I
5.6 区分地块...................................9 5.7 地块判别..................................10 5.8 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审查....................12 5.9 违法用地类别判定..........................13 5.10 统计汇总核查情况.........................14 5.11 查处整改.................................145.12 督导.....................................155.13 验收.....................................155.14 报送工作成果.............................165.15 通报.....................................175.16 奖惩.....................................175.17 启动问责.................................185.18 组卷归档.................................186.概念界定和统计指标...........................186.1 概念界定..................................186.2 统计指标..................................207.施行时间和解释权.............................21附录............................................21附录一 名词解释...............................21附录二 附表...................................22附录三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说明.......22 II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
1.总则 1.1 目的
为充分发挥卫片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上的重要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促进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增强卫片执法检查的客观性、公正性,提高工作效能,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1.3 标准 1.3.1 技术标准
1.3.1.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22)。1.3.1.2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1.3.1.3 《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1.3.2 计量单位
1.3.2.1长度单位采用米(m);地块面积单位采用亩,保留一位小数;建(构)筑物的建筑面积,单位为万平方米(万㎡),保留两位小数。
1.3.2.2 时间精确到“月”。
1.3.2.3 罚没款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1.3.3 行政界线
陆地(含海岛)与海洋的分界线,采用国家确定的界线。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采用全国陆地行政区域勘界成果确定的界线。
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采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最新确定的界线。
2.工作目标和任务 2.1 工作目标
2.1.1 通过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开展土地执法检查,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利用计划执行、建设用地扩张及耕地占用情况。
2.1.2 发现、纠正、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规范土地管理秩序。
2.1.3 推动建立耕地保护、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2.1.4 规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地、用地行为,提高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用地意识,切实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2 工作任务
2.2.1调查统计监测时段内监测区域的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2.2.2 调查统计监测时段内监测区域的违法用地及其发现和制止情况。
2.2.3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督促整改。
2.2.4 分析违法用地动态,提出完善制度、改进管理的建议。
3.检查内容和依据 3.1 检查内容
3.1.1 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3.1.2 检查新增建设用地违法情况。
3.1.2.1 是否存在未批先用和非法批地情况。3.1.2.2 是否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用地。3.1.2.3 是否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批准用地。
3.1.3 检查土地违法行为查处情况。3.1.3.1 是否依法履行职责。3.1.3.2 是否依法处理到位。3.2 检查依据
3.2.1 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3.2.2 国务院关于土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3.2.3 国土资源部土地管理规章。
3.2.4 国土资源部土地管理规范性文件。
4.职责分工
4.1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工 4.1.1 国土资源部
4.1.1.1 部署开展全国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4.1.1.2 负责解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有关政策界限。
4.1.1.3 将地方上报的军用土地图斑汇总移交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4.1.1.4 组织督导验收。
4.1.1.5 通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
4.1.1.6建立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库,并与土地批后监管分析系统相衔接。
4.1.1.7 采取奖惩措施。
4.1.2 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4.1.2.1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部署组织开展本区域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4.1.2.2 立案查处本区域内重大、典型违法用地案件。4.1.2.3 按时上报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
项统计数据及有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1.3市(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具体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4.2 国土资源部内部分工
4.2.1 地籍管理司负责组织定购、处理卫星遥感监测数据;负责组织制作卫片数据光盘;对卫片监测范围、监测时段、卫片数据光盘提供时间、监测图斑的准确性和分辨率负责。
4.2.2 执法监察局具体承担部署指导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4.2.3 土地管理其他业务司局配合执法监察局开展督导、验收、奖惩等有关工作。
4.2.4信息中心负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软件设计和开发工作,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统一建库管理,实现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与土地批后监管分析系统相衔接。
4.3 市(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分工 4.3.1 地籍业务部门
4.3.1.1 根据需要,将卫片图斑转绘到适当比例尺的上一土地利用现状图上,量算并附具图斑涉及地块包含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和农用地中耕地及基本农田的面积。
4.3.1.2 会同执法业务部门,核查卫片图斑,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基本情况、权属及地类情况相关栏目、《军用土地图斑登记表》。
4.3.2 规划业务部门
4.3.2.1 根据需要,为卫片图斑出具适当比例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
4.3.2.2 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审批及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审核,提供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规划情况相关栏目。
4.3.3 土地审批业务部门
4.3.3.1 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是否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用)进行审核,对已经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用)的图斑提供相应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4.3.3.2 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是否办理供地手续及何时办理供地手续进行审核,对已经办理供地手续的,提供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等供地批准文件复印件。
4.3.3.3 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审批情况相关栏目。
4.3.4 执法业务部门
4.3.4.1 组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拟定工作实施方案,起草相关工作汇报、报告等材料。
4.3.4.2 配合地籍业务部门,核查卫片图斑。4.3.4.3 负责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进行整体性审核,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违法情况相关栏目。
4.3.4.4 查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相关栏目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登记卡》。
4.3.4.5上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报告,汇总上报相关报表。
4.3.4.6 整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材料、图件并归档。
5.工作流程 5.1 遥感监测
5.1.1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与地籍管理司根据工作需要、技术条件,研究确定监测范围、监测时段、监测图斑分辨率并报部审定后,由地籍管理司负责组织实施。
5.1.2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组织制作卫片数据光盘,并交由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统一组织发放。
5.2 工作部署
5.2.1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起草部署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文件,确定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求,以部名义下发,并抄送各省级人民政府。
5.2.2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组织发放卫片数据光盘。5.2.3 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逐级部署下达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5.3 工作准备 5.3.1 装备准备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准备用于判读卫片的计算机及相关软件、制作卫片的绘图仪及相关耗材、外业核查的交通工具及测绘仪器等必要的工作装备。
5.3.2 经费准备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经费。
5.3.3 资料准备
市(地)级、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准备土地利用计划文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件和统计台帐、用地审批和供地文件、动态巡查台帐、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案卷、违法用地举报登记材料、土地权属等其他相关文件资料,以及记录手簿。
5.3.4 组织准备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执法、地籍、规划、耕保、利用等相关业务部门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各相关业务部门确定专人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
5.4 制发卫片
省级或者市(地)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级发放的卫片数据光盘后,应用判读卫片的计算机及相关软件,套合本级行政区划界线和相应注记,利用绘图仪,印制卫片并分发。
5.5 内外业核查
市(地)、县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通过内业判别和实地核查,区分卫片监测图斑所涉及的宗地或块地(以下统称地块)范围并判定地块属于新增建设用地、实地伪变化或军用土地,并做好相关记录。
5.6 区分地块
5.6.1市(地)、县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按照地籍调查规程确定图斑所涉及的每个地块的范围,并按附录三格式要求制作地块坐标文件。
5.6.2 将图斑涉及的地块区分为新增建设用地、实地伪变化、军用土地三类。
5.6.3 为地块编号
5.6.3.1实地伪变化、军用土地以卫片监测图斑号为地块的编号。
5.6.3.2 一个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为一个地块的,以原图斑号为地块的编号。一个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涉及多个地块的,按不同用地单位的界线范围,对卫片监测图斑进行分割,并编号;图斑分割时,在分割前的图斑号后按顺序增加支号作为分割后地块的编号。如分割前图斑号为5,分割成两个宗地,则分别为5-1;5-2。相邻多个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实为一个地块的,将这些相邻的图斑进行合并,以相邻图斑号中最小的图斑编号为合并后的地块编号。
5.7 地块判别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根据上一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内外业核查成果,对图斑所涉及的地块逐一进行判别。
5.7.1 新增建设用地的判别
农用地转用审批前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监测时段内实际动工建设的,判定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的新增建设用地。
农用地转用审批前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监测时段前为形成用地条件进行了土地平整,监测时段内实际动工建设具体项目的,判定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的新增建设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未经农用地转用审批,监测时段内实际动工建设或者进行土地平整的,判定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的新增建设用地。
监测时段前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而土地实际状况为建设用地,且未依法立案查处的,判定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的新增建设用地。
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基本情况和新增建设用地相关栏目。
5.7.2 实地伪变化的判别
实地伪变化是指农用地、未利用地未转变为建设用地,或者建设用地、未利用地转变为农用地。
农业结构调整用地;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但监测时段前已形成违法用地事实且已依法立案查处,在监测时段内改建、翻建的;其他因各种原因地形地貌发生变化,但未改变土地利用地类的土地判定为实地伪变化。
在批次用地中,已依法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征地审批手续,政府为形成供地条件(例如三通一平等)而进行场地平整的土地判定为实地伪变化。
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基本情况和实地伪变化相关栏目。
5.7.3 军用土地的判别
军事单位使用的土地,判定为军用土地。填写《军用土地图斑登记表》并以机要件逐级上报。
5.8 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审查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建设用地供应、土地登记等文件凭证,对判定的新增建设用地逐宗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相关栏目。
5.8.1 合法用地判定
5.8.1.1 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建设用地。5.8.1.2 已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用地。5.8.1.3 已依法取得先行用地批准文件的用地。5.8.1.4城市规划区内已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省(区、市)政府已批准征地实施方案,且实际已使用,因供地主体不明确,未办理供地手续的城市公共道路、绿地、河道、水面、市政广场等纯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
5.8.1.5 已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用地。5.8.1.6 法律法规规定的紧急用地。5.8.2 时间点判定
5.8.2.1 用地时尚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但在监测时段结束前已依法取得用地手续的,按合法用地统计。
5.8.2.2 用地时尚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但在监测时段
结束后才依法取得用地手续的,按违法用地统计。
5.9 违法用地类别判定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将判定的违法用地按照统计要求分为非法批地和未批先用。非法批地又分为非法批准使用和以违法方式供地;未批先用又分为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
5.9.1 未经合法农用地转用、征收(用),而擅自批准使用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判定为非法批准使用。
5.9.2 合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征收(用)手续后,违反国家规定的方式供地,判定为以违法方式供地。
5.9.3 用地者未申报用地报批手续,或用地者申报后,由于用地指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限制等原因,受理申报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未向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上报而申请用地者擅自占用土地,判定为未报即用。
5.9.4在卫片监测期间用地申请材料已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上报,在未获得有权机关批准转用、征收(用)前即开始使用土地的,判定为边报边用。
5.9.5 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已经有权机关批准,但未办理供地手续即开始使用土地的,判定为未供即用。城市规划区内的纯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按本规范第5.8.1.4条的规定办理。
5.10 统计汇总核查情况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的相关信息录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传现场照片和地块坐标文件。由系统自动生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并逐级上报。
5.11 查处整改
5.11.1市(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核查情况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查处整改建议。
5.11.2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需要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行为,按照管辖权限立案查处,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登记卡》。
5.11.3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并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落实情况登记表》。
5.11.4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登记卡》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落实情况登记表》录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由系统自动生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统计汇总表》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情况汇
总表》,逐级汇总上报。
5.11.5 发生在新增建设用地上擅自改变用途和监测时段前土地实际状况与土地利用现状图都为建设用地上的违法行为,不作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统计,作为个案依法立案查处。
5.12 督导 5.12.1 督导主体
部署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督导。
5.12.2 督导任务
5.12.2.1 了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12.2.2 审核图斑核查及合法性判定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5.12.2.3 选取土地违法典型案件;
5.12.2.4 提出改进工作和加强整改的意见; 5.12.2.5 提交督导工作报告和土地违法典型案件材料。
5.13 验收 5.13.1 验收主体
部署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组织验收。
5.13.2 验收标准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验收。5.13.2.1 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5.13.2.2 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
5.13.2.3 误判、错判、漏判的图斑总计超过图斑总数5%的。
5.13.2.4 依照管辖权限需要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低于95%的。
5.13.2.5 组织整改不力的。5.14 报送工作成果
5.14.1 根据验收意见对核查汇总、查处整改的各项数据进行核实修正,按行政管辖逐级报送。
5.14.2 纸质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卫片监测所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总体情况、违法用地及查处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并附具《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统计汇总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情况汇总表》。
5.14.3电子报送由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生成的数据,详见附录三。
5.14.4利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建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库,并与土地批后监管分析系统相衔接。
5.15 通报 5.15.1 通报内容
5.15.1.1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情况。5.15.1.2 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和查处整改情况。5.15.1.3 排序结果。5.15.2 排序
5.15.2.1 按违法用地总量和比例综合排序。5.15.2.2 按违法用地总量和比例变动趋势排序。5.16 奖惩 5.16.1 奖励
5.16.1.1 通报表扬。
5.16.1.2 作为土地考核奖励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重要因素。
5.16.1.3 推荐表彰为土地管理先进单位。5.16.2 惩戒
5.16.2.1 通报批评。
5.16.2.2 作为土地执法考核扣减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重要因素。
5.16.2.3 提请国家土地总督察约谈地方政府主要领导
人员,责令整改。
5.17 启动问责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符合《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即15号令)有关规定情形,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给予处分的,按照15号令有关规定,及时移送案件材料。
5.18 组卷归档
5.18.1 组卷原则为一个地块一个卷宗。
5.18.2归档要件:合法用地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证明其合法性的文件;违法用地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登记卡》(针对立案查处的地块)、违法用地处理材料;实地伪变化用地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实地全景照片。
5.18.3 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统计汇总表及其他文件材料。
6.概念界定和统计指标 6.1 概念界定 6.1.1 图斑编号
图斑编号是对监测区域内图斑编定的序号。卫片监测最
初的图斑号以行政区划代码为基础,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编定。
6.1.2 国家和省重点工程用地
国家和省级发改部门立项并确定为重点工程的项目用地。
6.1.3 坐标文件
用国家统一规定的大地坐标系表示的地块范围界线拐点坐标值文本文件。文本具体格式标准见附录三。
6.1.4 履行职责到位率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实际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措施占依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应当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措施的比例。行政行为、行政措施包括立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向有权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1.5 非立案处理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依法应该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行为,通过其他方式已经或正在处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需要再通过立案方式处理。如政府组织整改、当事人自行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其他有权机关已经或正在查处的等情形。
6.1.6 整改落实情况
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立案查处,或通过政府组织整改等其他方式,对事和人的处理得到落实的情况,包括已拆除的面积、已没收的面积、已缴纳的罚没款金额,已给予处分的人数、已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数。
6.2 统计指标 6.2.1 宗数的计算
一个图斑涉及多个地块的,按多宗地计算。多个图斑实为一个地块的,按一宗地计算。6.2.2 用地时间
实际开始平整场地、圈建围墙等占地、圈地的具体时间。6.2.3 用地面积
6.2.3.1 实地伪变化,按监测面积统计。
6.2.3.2 合法的新增建设用地,按监测面积统计。6.2.3.3 违法的新增建设用地,在填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时按监测面积统计,在填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登记卡》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落实情况登记表》时按实测面积统计。
6.2.4 没收面积
没收违法用地上的建(构)筑物的总面积。6.2.5 拆除面积
清除违法用地上的建(构)筑物的总面积。
6.2.6 复耕面积
拆除并清理地上建(构)筑物,恢复土地可耕作条件,包括已实际复耕、或已整理并具备耕作条件可直接耕种但尚未实际复耕的土地面积。
7.施行时间和解释权
7.1 本规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7.2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录
附录一 名词解释 1.卫片
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制作的叠加监测信息及有关要素后形成的专题影像图片,简称卫片。
2.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
应用遥感数据,定期或不定期地监测同一区域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包括变化前后地类、范围、位置及面积等。
3.监测图斑分辨率
从遥感影像上可辨别的最小地块面积,即遥感监测最小上图面积。
4.监测区
根据具体监测任务确定的覆盖监测对象的特定区域。
5.监测图斑
通过对比监测时段前后的遥感影像,发现并勾绘出的土地变化范围。
附录二 附表
(一)登记卡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 2.《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登记卡》
(二)登记表
1.《军用土地图斑登记表》
2.《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落实情况登记表》
(三)统计汇总表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 2.《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 3.《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4.《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统计汇总表》
5.《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情况汇总表》 附录三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说明(略)
第五篇:信阳市国土局2022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信阳市国土资源局2022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2-3-2 9:55:45 被阅览数: 497 次 来源: 信阳市国土资源
局 〖 大 中 小 〗
一、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2022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我市掌握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严重的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
2022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工作依据。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填报《规范》所列统计表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二、检查范围、内容、方式、时间、安排及工作分工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检查范围覆盖全市八个县两个区,五个管委会的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监测时间为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
检查内容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土地利用计划实施、土地审批、土地供应等情况,具体要对卫片影像所涉及的地块的使用是否经过批准,是否超出土地利用计划批准用地,是否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批准用地,是否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占面积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土地违法是否通过动态巡查已经发现等情况进行逐宗核查。
(二)检查方式
采取县、区、管委会自查、市核查和省、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县、区自查和市核查为主,省、部督查抽查为辅。自查工作由辖区内各国土资源分局具体组织实施。在自查过程中,要将卫片影像图斑变化情况与土地审批、第二次土地调查、土地变更调查以及其它土地管理综合数据进行相互印证,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市局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成由相关业务科室参加的检查组进行核查,市规划区内的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厅抽查和验收,各县数据经当地政府审核后报市局统一汇总。济南督察局将组织人员对我市部分地方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并将根据检查结果排序,通报检查结果,对部分土地违法问题严重的县、区、管委会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时间安排
我市卫片执法检查的时间安排为:2022年3月1日至5月10日前为自查阶段。并于5月10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表格样式见《规范》)汇总上报市局。
5月10日至6月10日为集中整改查处阶段。各辖区政府对该拆除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组织拆除,并组织恢复土地原貌,市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和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发现各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地进行整改,确保统计上报数据准确。同时,市局根据核查情况,约谈部分土地违法严重的县(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督促各地开展整改查处工作。6月10日前,市局对各县、区、管委会上报的工作开展情况及自查统计报告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省厅。
6月15日至7月10日,配合省厅督查组开展对我市的督查工作,并根据督查组意见完善我市相关各县、区、管委会工作开展情况及统计报表,上报省厅。
7月15日至8月10日前完成对土地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将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汇总表》(表格样式见《规范》)汇总上报市局,并由市局核查后上报省厅。
8月10日至8月20日,市局检查验收组对全市各县、区、管委会卫片总体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迎接省厅对我市的检查验收工作。
8月下旬,省、市、县(区)三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15号令启动问责。
(四)工作分工
按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和省厅要求,各县局和市局直属各分局:负责外业调查,各种表格的填写;
地籍科: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外业核查和测量结果进行审核
规划科: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审批权及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 进行审核;
耕保科:负责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的认定;
用地科、利用科:负责对用地是否经过依法批准和依法供地进行审核,并负责合法用地档案的整 理;
监察科、监察支队:负责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进行审核,以及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各种表格的综合统计上报,并对此项工作进行总协调。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可结合具体情况对各业务部门的分工作适当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22卫片执法检查是对全市所有行政区域实施全覆盖检查和依据《规范》开展工作的第一年,也是将根据检查成果,依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由政府牵头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司法、规划、建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成立专门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执法监察、地籍、规划、耕地、利用等各个业务机构要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指导,确保质量
这次卫片执法检查将应用国土资源执法检查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卫片核查子系统进行有关数据汇总和成果上报,通过12336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举报,同时与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用地计划指标及巡查台账等进行相互验证,及时发现问题。有关人员要正确理解填表的相关说明和各项指标含义,如实填写汇总报表,不得人为修改统计数据和报表栏目。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对下级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的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从四个方面进行核准。一是核准卫片提供的图斑涉及辖区多少,要对照卫片,对照实地,对照档案逐宗核准;二是核准违法用地情况,即具体位置、面积、用地性质、使用的类别;三是核准合法用地情况,必须一宗一档;四是核准违法用地形成的原因和责任人,对核准后的数据要层层签字,层层盖章,以示负责。
为确保我市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汇总和分析工作顺利进行,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上报的检查成果和汇总分析报告,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报、瞒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针对当前土地违法现状研究土地违法的特点和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三)严格执法,争取主动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要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国土资发〔2022〕176号)及时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反弹的势头。对符合15号令第三条规定的问责条件的,要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由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及时向监察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对应查处而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依法查处的,要严格按照15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省规定的违法用地比例不超12%的目标到位;确保违法用地拆除,复耕到位;确保违法用地追究到位;确保合法用地的完整资料到位。尤其要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突破土地利用计划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批地、越权批地、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等土地违法行为问题。要坚持做到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要公开调查、公开结果,真正做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
(四)积极宣传,规范管理
各地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这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对各阶段工作成果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展情况通报,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严格土地管理、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决心,牢固树立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观念,营造良好的土地管理氛围。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这次卫片执法检查,认真总结土地管理经验,针对土地管理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建立健全土地监管和执法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和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维护全市土地管理利用良好秩序。
(五)实行首长负责制
此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强化各级政府领导的责任;强化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强化国土资源部门自身的责任;强化各部门配合的责任。卫片执法检查实行逐级首长负责制,涉及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违规建设,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向当地政府提供违法用地拆除和没收的宗地目录,同时市局采取领导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制。各区、管委会和乡(镇)长及办事处主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负责对违法建筑的拆除,并组织违法用地单位和个人恢复土地原貌。必要时邀请纪检监察、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有关成员单位给予配合,全力以赴开展好此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我市违法用地占用耕地不超过新增建设用地耕地10%的比例。
四、其他事项
报市局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及数据同时采取纸质报送和电子报送两种方式。纸质报送一式三份,直接报市局法规监察科。各地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局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或请示。
联系人:程倩、钟良
电话、传真:0376-6688690
电子邮箱:zhongliangpc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