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与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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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评定对象 第三章 评定指标与等级 第四章 评定机构与程序 第五章 信用等级管理 第六章 罚则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贷款企业的管理,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增强企业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依据国务院关于粮棉流通体制改革有关政策和总行关于贷款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发行贷款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与管理是指农发行对贷款企业执行政策、经营和资信状况按统一指标和标准进行综合评价和定级,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信用等级,在此基础上对不同信用等级的贷款企业在贷款方式、贷款条件上实行区别对待、分类管理。
第三条 农发行贷款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统一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 评定对象
第四条 信用等级评定对象是:向农发行提出申请,符合农发行贷款条件,已在农发行开设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
第三章 评定指标与等级 第五条 根据贷款企业执行政策、经营状况、封闭管理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设置定量与定性两大类指标,根据各指标对企业信用风险影响程度设置不同分值。
第六条 信用等级评定实行百分制。其中:定量指标90分,定性指标10分。
第七条 定量指标设置(90分)。
(一)执行政策指标(20分)
1.无违规多头开户(5分);
2.无违规降价销售(5分); 3.无新发生挤占挪用(5分);
4.坚持出库报告制度(5分);
(二)企业经营状况指标(30分)
1.资产负债率(5分);
2.流动比率(5分)
3.存货周转率(5分);
4.购销比率(5分);
5.销售货款回笼率(5分);
6.销售利润率(5分);
(三)收购资金封闭管理指标(40分)
1.新发放贷款与新实现收购值比率(6分);
2.贷款归还率(13分);
粮食企业:粮食贷款归还率(13分)
棉花企业:棉花贷款归还率(13分)
其中:新棉贷款归还率(10分)
陈棉贷款归还率(3分)
3.贷款利息归还率(13分);
4.不合理资金占用下降率(8分);
第八条 定性指标(10分)。
1.企业贯彻落实粮棉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情况(3分);
2.企业及时报送报表,接受、配合农发行信贷监管情况(3分);
3.企业领导政治业务素质及经营管理能力(2分);
4.企业内部制度建设情况(2分)。
第九条 信用等级的划分。根据企业得分高低,贷款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其中:
AAA级企业 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
AA级企业 得分在80分~89分;
A级企业 得分在70分~79分;
B级企业 得分在60分~69分;
C级企业 得分在60分以下。
第四章 评定机构与程序
第十条 评定机构。各级分支行都要成立由行长或主管副行长任主任,信贷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的贷款企业信用等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辖内企业信用等级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贷部门,具体负责信用等级的初审、上报推荐、确认和发布评审结果等工作。
第十一条 贷款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审,采取“开户行初评,省、地两级分行评审确认”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企业向开户行提交评定申请,填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申请表》,同时提交企业基本情况、库存情况、技术装备情况。企业领导者及职工素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相关资料。
(二)开户行初评。根据企业提出的书面申请,开户行信贷部门对企业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内容进行测算评分,依据得分结果提出初评意见,写出初评报告,上报地级分行评审委员会。
(三)审查定级。地级分行评审委员会对县级支行上报的初评结果及时进行审核,并对AA级(含AA级,下同)以下企业进行评审定级,同时将评审结果上报省级分行备案;对AAA级企业,根据县级支行提供的企业基本情况、评审测算数据以及初评意见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上报省级分行评审委员会。
(四)审核并确认。省级分行评审委员会对地级分行评审委员会推荐的AAA级企业进行审核并确认。
第十二条 评定时效。企业信用等级每年评定一次。评定的信用等级有效期1年。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每年6月底前公布。
第五章 信用等级管理
第十三条 按照收购资金封闭管理的总体要求,对不同信用等级的贷款企业在贷款方式、贷款条件上实行区别对待,进行分类管理。对中央、地方储备粮油贷款企业,按中央、地方储备粮油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对AAA级企业,棉花企业的收购贷款,粮食购销企业的非保护价收购贷款以及粮食调销贷款原则上采用信用贷款方式,棉花企业要有1~3天的收购铺底资金。棉花调销贷款采用担保贷款方式,原则上要具备合法、可行的购买和销售合同,并具有所需贷款额20%的自有资金。
第十五条 对AA级企业,棉花企业的收购贷款采用信用贷款方式,但企业必须有3~5天的收购铺底资金。调销贷款采用担保贷款方式,并要求企业具有所需贷款额30%的自有资金;粮食购销企业非保护价收购贷款以及粮食调销贷款采用信用贷款方式时应从严控制,对具备条件的可积极采用部分或全额担保方式。申请调销贷款,必须同时具备合法、可行的购买和销售合同。
第十六条 对A级企业,棉花企业购销货款采用担保贷款方式,申请收购贷款必须有5~7天的收购铺底资金。申请调销贷款,必须同时具备合法、可行的购买和销售合同,并具有所需贷款额50%的自有资金。粮食购销企业非保护价收购贷款及粮食调销贷款原则上采用担保贷款方式,对少数经批准采用信用贷款方式的,企业必须具备占申请贷款额20%以上的自有资金,同时具备合法、可行的粮食购销合同。
第十七条 对B级及以下企业,对棉花企业原则上不发放贷款。对粮食购销企业除发放保护价收购贷款外,原则上不发放非保护价和企业自主经营购入粮食所需贷款。
第十八条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后,开户行每半年应复测一次企业信用等级。对信用等级发生明显下降的企业,开户行要分析原因,加强监管,并及时向上级行报告,必要时可重新评级并报审批行同意后调低企业信用等级。对出现多头开户、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报审批行同意后取消企业原定信用等级。
第十九条 省级分行要对辖内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核实。对评级结果不准确的,要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条 各级行要建立、完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档案制度。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一条 为维护信用等级管理的严肃性,对贷款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信贷制裁。
(一)对企业用虚假资料骗取较高级别信用等级的,信用等级评定行要立即取消其评级资格,并实施信贷制裁。
(二)企业发生新的挤占挪用行为,要立即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收回其挤占挪用贷款,撤销原定信用等级,一年内暂停其信用等级申报、评审资格。
(三)企业参与哄抬价格的,要撤销其信用评级,并停止贷款。
(四)企业不按质检程序收购粮棉,或掺杂使假的,要撤销其信用评级,并停止贷款。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农发行总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10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甘肃敦煌农村合作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信用等级评级授信行为,不断优化信用环境卫生,确保信贷资金安全运行,根据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甘肃敦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相关信贷管理制度之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是指本行按照统一的财务与非财务指标体系和标准,以偿债能力为核心,对企业法人客户,合伙类企业以及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和信用等级的确定。
第三条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分为:
(一)内部评定。是指本行信贷资产管理部门对已经或申请与本行建立信贷关系的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二)委托评定。是指本行委托有资格的咨询评估机构对特定范围的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指标和标准评定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须经本行信贷资产管理部门认可。
第四条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必须遵循统一指标、统一标准、按程序评定、适时调整、客观真实的原则。
第五条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行在评定企业信用等级过程中,涉及企业的有关资料,未征得企业同意不得对外提供。
第二章 评定对象条件及分类
第六条 基本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生产经营期二年以上;
(三)生产经营正常;
(四)财务制度健全。
第七条 除未投产的新建企业外,本行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企业为:(一)已与本行建立了信贷关系;
(二)向本行申请建立信贷关系;
(三)需要本行提供资信证明;
(四)自愿申请或委托本行评估授信的企业。第八条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对象分为涉农企业、工商企业、旅游服务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类企业等五类。
综合类企业是指跨行业综合经营的企业及农业、工业、商贸、房地产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第三章 评定指标与等级
第九条 农业、工商、旅游、房地产、综合类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指标分为信用履约评价、偿债能力评价、盈利能力评价、经营能力评价四大类,并设置相应的指标取值和权重(见附件)
第十条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百分制,按得分高低,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
(一)AAA级企业。表明企业各项经济指标完成好,经营管理状况好,经济效益好,有很强的清偿与支付能力,市场竞争力强,企业信誉度高,得分在90分(含)以上,且资产负债率、利息信誉偿还记录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指标得分均为满分,现金流量指标得分不低于5分,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最高只能评定为AA级。
(二)AA级企业。表明企业各项经济指标完成良好,经营管理状况良好,经济效益良好,有较强的清偿与支付能力,企业信誉度良好,得分在80分(含)至90分(不含),且资产负债率、利息信誉偿还记录指标得分均为满分,到期信用偿还记录指标得分不低于8分,现金流量指标得分不低于3分,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最高只能评定为A级。
(三)A级企业。表明企业有一定经济实力,经营管理状况一般,经济效益不太稳定,有一定的清偿与支付能力,企业信誉度一般,得分在70分(含)至80分(不含),且资产负债率指标得分不低于5分、利息信誉偿还记录指标得分不低于8分,到期信用偿还记录指标得分不低于9分。
(四)B级企业。表明企业各项经济指标一般,经营管理状况一般,清偿与支付有一定困难,存在风险,得分在60分(含)至70分(不含);或得分在70分以上,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属于国家限制发展的行业;
2、资产负债率得分为5分以下;
3、利息信誉偿还记录得分在8分以下;
4、到期信用偿还记录得分在9分以下。
(五)C级企业。表明企业各项经济指标完成较差,经营管理较差,清偿与支付有较大难度,存在较高的风险,得分在60分(不含)以下;或得分在60分以上,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生产设备、技术和产品属国家明令淘汰;
2、资不抵债;
3、企业已停产半年以上;
4、存在逃废银行债权的行为;
5、利息信誉偿还记录得分在2分以下;
6、到期信用偿还记录得分在3分以下。第十一条 对申请建立信用关系的企业,原则上要测算企业对其他金融机构的信用履约情况,若数据收集困难,则可剔除利息信誉偿还记录和到期 信用偿还记录指标,满分按70分计算,最后换算为百分制。
第十二条 被评企业存在对其正常生产经营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如违规经营、未决诉讼、大案要案、母(子)公司经营恶化等,应酌情扣分,降低或连续降低信用等级。
第四章 内部评定规定
第十三条 内部评定程序为:
(一)初评。拟被评企业向在本行开户的基层支行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责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及查账报告或有权部门对决算审批文件等有关资料。本行信用等级评定小组会同相关支行行长和管贷客户经理,深入企业调查,搜集企业基本情况、技术装备情况、企业领导及员工素质、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相关资料,核实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评级指标和标准进行计算、评定,写出初评报告,将信用等级初评为AA级(含)以上的企业名单和有关资料上报省联社。
(二)审定。依据省联社规定,本行负责A、B、C级企业的评审定级;省联社负责AA级和AAA级企业的评审定级;本行对信用等级初评为AA级和AAA级的企业,向省联社上报评审定级报告,由省联社审核确定。
(三)检查调整。本行要对辖内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评级结果不准确的,要作相应的记载或者调整。
第十四条 本行对企业信用等级评级每年评定一次,于每年一季度完成。评定的信用等级有效期一年。
第十五条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后,本行各相关支行对管辖企业的信用等级在每季度末复查测评一次。对信用等级发生明显变化的企业,本行市场发展部和风险管理部要分析原因,加强监督,对本行权限内评定的A、B、C三个级别客户,要及时关注,适时调整,对 AA、AAA级客户要及时向省联社报告,必要时可重新评级和调整。
第五章 委托评级规定
第十六条 下列企业信用等级,由本行委托有资格的咨询评估机构评定:
(一)自愿要求向社会公开信用等级的本行信贷客户;
(二)要求本行提供资信证明的客户;
(三)委托本行评估资信的客户。
第十七条 委托咨询评估机构评定的程序为:
(一)受理申请。企业提出申请,由本行受理并逐级上报省联社。
(二)委托评定。本行与有资格的咨询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其组织信用等级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信用等级审定。委托咨询评估机构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指标和标准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及相关资料返回本行,经本行审议后,A、B、C三个级别客户,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AA、AAA级客户报省联社审核确认。
(四)等级发布。本行将评定的等级,通知企业或按照企业的书面要求向社会发布。
第十八条 委托评级的企业信誉等级评定结果有效期为一年。本行有权视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有效期内调整信用等级。
第十九条 对委托评级的本行信贷客户,要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定期复查测评等级,加强监管,适时调整。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条 企业以虚假资料骗取较高级别信用等级的,一经发现,本行应立即取消其评级资格,并实施相应的信贷制裁。
第二十一条 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行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一)参与或默许企业编制虚假报表以骗取较高级别信用等级;
(二)擅自向企业透露本行信用等级评定指标和评定标准;
(三)擅自向企业透露本行信用等级内部评级结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本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甘肃省农村信用社企业信用等级测评计分表
第三篇: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四川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大力推进省委、省政府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积极倡导“重质量、守规则、讲诚信”的良好经营风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实现新跨越,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打造“诚信四川”,加快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第三十三条“注重企业质量信用的形象建设,形成生产经销优质产品光荣,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耻辱的风气。”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四川省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两年以上的企业均可列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范围。
第三条 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分为AAA级、AA级和A级三个等次。评定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公正、公平、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向企业收费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 评定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内容主要包括被评价 1 企业近两年内产品质量状况,企业质量、标准化、计量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消费者反馈意见,遵纪守法情况等。具体内容包括:
1、产品质量状况;
2、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建设情况;
3、标准化管理和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4、计量管理和计量检测体系建设情况;
5、企业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及消费者反馈意见情况;
6、近两年内企业规范经营情况。
第五条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采用百分制,其评分分值为:
考评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质量信用AAA级企业;
考评分在80—89分的,为质量信用AA级企业; 考评分在70—79分的,为质量信用A级企业。考评分低于70分的,不划定其质量信用等级。
第六条 为了充分体现质量信用等级企业的诚信优势,凡近两年内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具备评定资格:
1、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存在不合格记录的;
2、发生产品质量事故并造成社会影响的;
3、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或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的产品,尚未获证或证书超过有效期的;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保事故的;
5、未按规定建立企业质量档案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并受到过行政处罚的。
第三章 评审机构
第七条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管理全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省局设立“四川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质量处,负责制订全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和评定标准,组织领导全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第八条 各市、州、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机构,在“四川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依据工作标准,负责开展本市、州、县(区)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第九条 “四川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AAA级企业的评审和评定工作;
市(州)局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机构负责AAA级企业的受理上报工作,AA级企业的评审和评定工作;
县(区)局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机构负责AA级企业的受理上报工作,A级企业的受理、评审、评定工作。
质量信用AAA、AA、A级企业的证书、牌匾由省局统一制作,分级发放。
第四章 评审的组织及程序
第十条 四川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按组织开展。
第十一条 申请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的企业,应按评定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在做出自评结论的基础上明确申报级别,向所在的市、州或县(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由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级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其中AAA级企业的申报资料由市(州)局受理并汇总后统一提交省局。如经审查达不到标准规定的等级划分条件,企业应进行整改,符合条件后再行申报。
第十二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企业申请后,应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及时组织评审小组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评审小组成员应经培训后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做出评审结论并由组长签字。评审合格的企业经公示后,按照管理权限分级进行评定。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提出质量信用AAA、AA级等级申请后,可以免于评定。
1、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称号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可以免予质量信用等级评定。
2、近两年内获得国家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称号的企业,获得四川名牌产品称号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可以免予AA 级质量信用等级评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四川省质量信用AAA、AA、A级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省、市(州)、县(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级负责组织。
第十五条 四川省质量信用AAA、AA、A级企业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六条 获得四川省质量信用AAA、AA、A级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重新申报。企业未按规定重新申报的,证书作废。
第十七条 四川省质量信用AAA、AA、A级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兼并、重组、分立等情况的,应重新进行申报和评审。
第十八条 在证书有效期内的四川省质量信用AAA、AA、A级企业,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取消证书并向社会公告,且企业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1、产品在质量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经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
2、出现重大质量投诉经核查属实的。
3、出现重大环境污染的企业。
4、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
5、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或许可证等管理范围的产品,其证书超过有效期的。
6、未按规定建立企业质量档案的。
7、因违法经营被查处的。
8、在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质量信用证书的。第十九条 对于不具备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条件,且管理基础薄弱、生产经营不规范、质量信用较差的企业,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采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加强对企业质量诚信意识、质量管理基础工作和规范经营等方面的帮促和服务。
第六章 公告和宣传
第二十条
获得四川省质量信用AAA、AA、A级等级证书的企业,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评审统一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一条 四川省质量信用AAA、AA、A级企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可以用于企业的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
第二十二条 获得四川省质量信用AAA、AA、A级等级证书的企业,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由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在当地报刊、杂志、电视台进行宣传。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四川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细则(试行)
一、产品质量(10分)(一)质量水平(5分)
1、企业产品质量应达到标准的规定及默示担保和明示担保的要求。(3分)[现场查阅企业及质检部门的检验记录或报告,产品性能指标全部能够达到国际国内标准规定及相关要求的得3分,未达规定及要求的不得分。]
2、鼓励企业执行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2分)[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国际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的得2分,国内一般水平的得1分。](二)质量证明文件(2分)提供实物产品的企业应出具产品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提供服务产品的企业应提供达到服务质量要求的记录或证明,并注意收集顾客满意与处理意见。(2分)[能够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得2分,资料不全的酌情扣分。](三)产品包装和标识(3分)
1、交付使用的产品应附产品说明及其他必要的附件材料,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包装质量要求,符合有关 政策要求。(2分)[产品附件齐全,包装质量符合要求的得2分,其余酌情扣分。]
2、产品标识内容及标注方法应符合有关标注要求和我国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1分)[符合规定的得1分,部分达标的酌情扣分。]
二、质量管理(22分)(一)质量方针目标(3.5分)
1、企业应根据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制订切合实际的质量方针目标。(1分)[企业质量方针目标明确、合理,符合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的得1分。]
2、质量目标有分解和进度计划,有负责人、有考核措施。(1.5分)[无分解计划、负责人不明确或无考核措施的,每缺一项扣0.5分。]
3、逐级实行一把手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一票否决制,有文件、有定期会议记录。(1分)[未逐级实行一把手质量责任制或质量一票否决的不得分。文件、记录不全的酌情扣分。](二)组织机构(3分)
1、组织机构健全,明确一名企业领导分管质量工作,明确质量管理机构及专(兼)职管理人员。(1分)[无质量工作分管领导或专(兼职)管理人员的不得分,其余视组织机构建设具体情况酌情给分。]
2、企业应明确规定与质量工作相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考核办法。(1分)[各相关部门及人员质量职责权限不清或无考核办法的每项次扣0.5分。]
3、质量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和人员素质应满足质量管理工作要求,定期进行质量培训,考核。关键岗位人员须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1分)[质量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及素质能够满足工作需求的得0.5分,定期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得0.5分,否则酌情扣分。](三)质量管理文件(4.5分)
1、企业建立了质量体系,对产品质量进行全过程管理,并形成文件,能加以实施和保持。(2分)[已建立质量体系并形成文件的得1分,有实施保持记录的得1分。]
2、有各部门围绕本部门中心任务制定的质量计划,能以文件形式发布。(1分)[有质量计划并能以文件形式发布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3、制定企业生产和辅助部门各环节的作业指导书,切合实际有可操作性,能以文件形式发布。(1分)[作业指导书不全或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每项扣0.5分。]
4、应有各类文件评定、发放、借阅、回收、保存、归档管理规定。(0.5分)[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酌情扣分。](四)质量控制(6分)
1、应有产品生产或提供过程中质量控制项目和参数,并进行有效监控,能够使关键过程的质量处于稳定。(2分)[能够提供有效的资料或记录证明质量控制项目参数设置合理、监控得力,并以统计数据证明关键控制点控制指标稳定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提供实物产品的企业应按标准规定对交付产品进行检验,并符合标准规定要求;提供服务的企业应对服务过程进行记录,并符合规定要求。(1分)[未按规定进行出厂检验并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的扣1分;未对服务过程进行记录或记录不全的扣0.5分。]
3、企业各部门有定期的质量报告制度,分析、处理、汇总完善。(2分)[无定期质量报告制度的不得分,报告制度不完善的扣1分,对质量问题缺乏分析、处理的每项扣0.5分。]
4、企业各部门质量活动的各类原始记录真实有效、齐全、完善,有专人负责,能按规定保存和提供客观公正的原始记录文件。(1分)[记录或原始记录文件不全、不真实的每项次扣0.5分。](五)质量改进(5分)
1、有严格的质量改进工作制度,有企业内部质量评价人员,定期对企业实施内部审核,能够保证企业稳定生产或提供合格产品。(3分)[有制度,有人员,定期开展内审,能够以记录或资料证明企业产品质量稳定合格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2、针对生产过程中的不良半成品和不合格成品以及消费者投诉,能够采取积极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2分)[预防纠正措施及时、有效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三、标准化管理(20分)(一)组织机构(3分)
1、企业应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分管标准化工作,应设立标准化工作管理部门。(2分)[无分管领导或无日常管理机构及人员的本项不得分。]
2、企业应明确规定标准化日常工作管理机构和专(兼)职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考核办法。(1分)[各相关部门及人员管理职责权限不清或无考核办法的酌情扣分。](二)标准体系(8分)
1、鼓励企业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相配套的企业标准体系。(3分)[各类标准完善、体系完备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2、企业标准体系应覆盖产品生产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3分)[标准体系覆盖不够全面的酌情扣分。]
3、企业能够适应市场要求,自觉地收集有关的标准化信息,搭建标准化信息平台,使标准体系不断得到健全和完善。(2分)[标准信息渠道畅通,有更新改进记录的得2分。](三)标准的执行(5分)
1、企业要严格按照其产品执行标准组织生产。(3分)[未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的不得分。]
2、企业能够按照标准要求配备符合条件的人员及相应的设备和检测仪器,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并有相应的工作记录。(2分)[人员或仪器设备不全的每项次扣0.5分,记录不全扣0.5分。](四)采标工作(5分)鼓励企业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5分)[已采用国际标准并获得采标认可或经省以上权威部门评审认定其产品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的得5分;产品执行标准未采用国际标准,但标准水平已达到或接近国外同类产品质量水平的得4分;执行标准已采用国际标准,但企业未办理采标认可的得2分;产品执行标准尚未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得分。]
四、计量检测保证能力(20分)(一)计量管理(5分)
1、企业能够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设置管理计量工作的机构和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职责明确。(1分)[企业法人代表或分管领导不了解计量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管理机构不能有效地对本企业组织实施统一计量管理或管理无记录者,此项不得分。]
2、贯彻ISO10012国际标准,建立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并能有效地贯彻推行。(3分)[获得国家完善计量检测体系证书或四川省计量体系确认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得3分,未获得证书的企业此项不得分。已建立了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但制度规定不全、推行不力的,扣2分;执行不严格的扣1分。]
3、配备了与生产经营和计量管理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并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计量人员。(1分)[人员配备不足、计量检定人员无检定员证的酌情扣 分。](二)计量检测(5分)
1、企业能够根据产品标准、工艺文件、生产经营和质量控制的要求,完成自检项目。(2分)[检测项目达到95%以上的得2分,达到90%以上的得1.5分,达到80%以上的得1分,低于80%的不得分。]
2、制订有严格的检测规范,应包括检测要求、检测设备、检测依据和方法、检测环境条件及检测结果处理等内容。(2分)[检测规范完备、齐全得2分,每缺一项的扣0.5分。]
3、检测应按规定的要求和规范进行,检测结果应有记录和管理档案。(1分)[检测方法正确,原始记录保存完善得1分,有缺陷或不正确的酌情扣分。)(三)计量器具的配备与检定(5分)
1、企业能够根据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环境保护、能源计量等方面的需要确定计量检测点,配备符合使用要求的测量设备。(2分)[根据每个检测点计算其计量器具配备率,高于95%得2分,90%得1.5分,80%得1分,低于80%不得分。]
2、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企业已向当地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1分)[企业对强检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并向当地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周期受检率达100%的得1分,低于90%的不得分。]
3、属于企业自行管理的非强检计量器具,其检测周期应有企业文件做出明确规定。(1分)[企业对非强检计量器具管理有明确规定且按期检定测试的得1分,有欠缺的酌情扣分。]
4、企业的计量器具应贴有校准或检定状态的标签或标识。(1分)[计量器具校准或检定标识不全的酌情扣分。](四)量值溯源与资料管理(5分)
1、企业自主开展的检定项目,要有量值溯源等级图,其最高计量标准应按照《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有关规定管理,计量标准证书在有效期内。(3分)[企业建立的计量标准达到评定要求,或企业没有建立计量标准,但在用计量器具全部按期送检的得3分,计量标准证书超期的不得分。其余情况酌情扣分。]
2、有企业计量器具管理账册,对计量器具及企业的一切计量数据实施统一管理。(2分)[各种计量器具、计量数据统一管理达到评定要求的得2分,有欠缺的酌情扣分。]
五、售后服务(10分)(一)服务机构(3分)
1、建立产品售后服务机构,并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服务程序。(1分)[已建立产品售后服务机构,规章制度、程序完善得1分。]
2、服务机构规模应满足企业营销工作的要求。(1分)[视服务机构人员、装备数量满足工作需要的程度酌情给分。]
3、服务人员素质应满足产品售后所需提供的技术服务工作要求。(1分)[视服务人员资质条件满足服务工作需要的程度酌情给分。](二)服务承诺(3分)
1、能够坚持“以顾客为中心”的原则作出明确的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并与企业的质量方针、目标相一致。(2分)[售后服务承诺明确,能够切实体现对消费者利益维护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售后服务承诺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三包”等方面的具体规定。(1分)[售后服务承诺内容符合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的得1分。]
(三)服务过程和效果(4分)l、能够严格执行售后服务制度和工作程序,及时为消 费者提供售后服务,并有相应记录。(1分)[服务记录、资料齐全完善,能够反映服务工作及时、有效的得1分。]
2、应建立售后服务质量信息档案,包括产品定期回访记录、执行三包记录、处理抱怨和投诉记录、现场调查记录、质量改进记录等,使消费者信息得到及时反馈,服务水平不断提高。(1分)[查企业相关质量信息档案,每缺一项扣0.5分。]
3、消费者满意度较高。(2分)[查阅企业售后服务的相关资料,在确定的抽查期间内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的得2分,80%以上的得1分,低于80%的不得分。]
六、规范经营(18分)(一)资质条件(3分)根据国家对产品生产或服务的规定和要求,企业应具备与其所生产或提供产品相一致的资质或资格条件。(3分)[查阅企业相关的营业执照、代码证书、许可证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否则取消评定资格。](二)生产经营条件(3分)企业应具备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工作场所和硬件设施。(3分)[现场检查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能够基本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的得3分;不具备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的,取消其评定资格。](三)守法经营(3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质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无违法、违规记录。(3分)[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得3分;存在非主观故意的轻微违法行为被责令改正,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每次扣1分;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的取消评定资格。](四)质量监督(3分)近两年内,在国家和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发现不合格记录。(3分)[近两年国家和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全部合格的得3分。在监督抽查中存在不合格记录的,每次扣1分;3次以上不合格的,取消评定资格。](五)防止事故(6分)根据企业是否使用特种设备的情况分别计分。
1、企业具有特种设备的:
①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保事故,未发生经查证确属企业责任的质量事故。(3分)[考核期内未发生上述事故的得3分。发生上述事故之 一的取消评定资格。其余一般性事故每次扣1分,超过3次取消评定资格。] 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及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3分)[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的扣1分;未及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扣1分;未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的扣1分。]
2、无特种设备的企业:
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保事故,未发生经查证确属企业责任的质量事故。(6分)[考核期内未发生上述事故的得6分。发生上述事故之一的取消评定资格。其余一般性事故每次扣1分,超过3次取消评定资格。]
第四篇:重庆市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是指评级机构对征集到的企业信息,依据一定的指标进行等级评定。企业主体信用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产业、企业素质、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等方面。
一、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分级
借款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三等九级,符号表示为:AAA、AA、A、BBB、BB、B、CCC、CC、C。借款企业信用等级符号及其含义如下所示:
AAA级: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具有最大保障;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最小;
AA级: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很强;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
A级: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较强,企业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未来经营与发展易受企业内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会产生波动;
BBB级: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偿还能力一般,目前对本息的保障尚属适当,企业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未来经营与发展受企业内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会有较大波动,约定的条件可能不足以保障本息的安全;
BB级:短期债务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偿还能力较弱,企业经营与发展状况不佳,支付能力不稳定,有一定风险;
B级:短期债务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偿还能力较差,受内外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企业经营较困难,支付能力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较大;
CCC级:短期债务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偿还能力很差,受内外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企业经营困难,支付能力很困难,风险很大;
CC级: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严重不足,经营状况差,促使企业经营及发展走向良性循环状态的内外部因素很少,风险极大;
C级:短期债务支付困难,长期债务偿还能力极差,企业经营状况一直不好,基本处于恶性循环状态,促使企业经营及发展走向良性循环状态的内外部因素极少,企业濒临破产。
注: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 ”、“-”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但不包括AAA。
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施程序
1、前期准备阶级
1)评估客户向评估公司提出信用评级申请,双方签订《信用评级协议书》。协议书内容主要包括签约双方名称、评估对象、评估目的、双方权利和义务。
2)评估公司指派项目评估小组,并制定项目评估方案。评估小组一般由3 ~ 6人组成,成员应是熟悉评估客户所属行业情况及评估对象业务的专家组成,小组负责人由具有项目经理以上职称的高级职员担任。
3)评估小组应向评估客户发出《评估调查资料清单》,要求评估客户在较短时间内把评估调查所需资料准备齐全。评估调查贤料主要包括评估客户章程、协议、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工作总结、远景规划、近三年统计报表、董事会记录、其他评估有关资料等。
2、信息收集阶段
1)评估小组去现场调查研究,先要对评估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阅读分析,围绕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的要求,哪些已经齐备,还缺哪些资料和情况,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
2)就主要问题同评估客户有关职能部门领导进行交谈,或者召开座谈会,倾听大家意见,务必把评估内容有关情况搞清楚。
3)根据需要,评估小组还要向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银行、税务部门及有关单位进行调查了解进行核实。
3、信息处理阶段
1)对收集的资料按照保密与非保密进行分类,并编号建档保管,保密资料由专人管理,不得任意传阅。
2)根据信用评级标准,对评估资料进行分析、归纳和整理,并按规定格式填写信用评级工作底稿。
3)对定量分析资料要关注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然后上机进行数据处理。
4、初步评级阶段
1)评估小组根据信用评级标准的要求,对定性分析资料和定量分析资料结合起来,加以综合评价和判断,形成小组统一意见,提出评级初步结果。
2)小组写出《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并向有关专家咨询。
5、确定等级阶段
1)评估小组向公司评级委员会提交《信用评级分析报告》,评级委员会开会审定。
2)评级委员会在审查时,要听取评估小组详细汇报情况并审阅评估分析依据,最后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资信等级,并形成《信用评级报告》。
3)公司向评估客户发出《信用评级报告》和《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征求意见,评估客户在接到报告应于5日内提出意见。如无意见,评估结果以此为准。
4)评估客户如有意见,提出复评要求,提供复评理由,并附必要资料。公司评级委员会审核后给予复评,复评以一次为限,复评结果即为最终结果。
6、公布等级阶段
1)评估客户要求在报刊上公布资信等级,可与评估公司签订《委托协议》,由评估公司以《资信等级公告》形式在报刊上刊登。
2)评估客户如不要求在报刊上公布资信等级,评估公司不予公布。但如评估公司自己办有信用评级报刊,则不论评估客户同意与否,均应如实报道。
7、跟踪评级阶段
1)在资信等级有限期内,评估公司要负责对其资信状况跟踪监测,评估客户应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2)如果评估客户资信状况超出一定范围,评估公司将按跟踪评级程序更改评估客户的资信等级,并在有关报刊上披露,原资信等级自动失效。
三、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具体指标
贷款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是信用评级机构对贷款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分析,并对贷款企业信用情况进行文字说明所依据的行业标准和技术指标。
1、财务指标
1)偿债能力
负债比率 = 负债总额 / 资产总额
自有资本率 = 所有者权益 / 资产总额
注:自有资本率反映企业用自有资本清偿债务的能力,一般认为自有资本率必须达到25%。
以上指标是从某一时点上静态地反映企业以现有资产清偿债务的能力,实际生活中企业是动态的,持续经营的,要反映它的动态的偿债能力还要借助下面两个指标。
债务本金偿付比例 = 年税后利润 /(负债本金余额 / 债务年限)
注:这个指标的考核一般需要连续五年以上的比率进行纵向比较,才能确定其偿债能力的稳定性。
现金流量偿付比率 =(期初现金余额 本息税前现金净收入)/ [支付利息 本年到期债务 /(1-所得税率)]
注:这个指标大于1时表明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现金流量足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
2)企业发展力
总资产增长率 = 年末资产总额 / 年初资产总额
净资产增长率 = 年末净资产总额 / 年初净资产总额
主营利润增长率 = 本年主营业务毛利 / 上年主营业务毛利
市场占有率增长率 = 主营产品本年市场占有率 / 主营产品上年市场占有率
3)企业盈利能力
主营收入增长率 = 本年主营业务收入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注:由于利润的可操作性,主营业务收入比利润有更强的可比性。
其它业务收入比例 = 其它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其它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注:一般来说一个成长性很好的企业往往是其在主营业务上取得了成功,或发展一些与主业相关或相近的行业,如果一个企业的利润很大一部分来自于非营业利润,如出租房屋,出租土地或来自于资本市场上的炒作等,以这样的公司做投资对象或合作伙伴一定要慎重。
第五篇: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一、参评范围
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非工业重点排污单位。
二、评审的内容、形式
(一)本制度将企业的环保信用分为四个等级,分值以100分基准计算。即A级为环保信用好企业,考核分值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B级为环保信用较好企业,考核分值90-80(含80分);C级为环保信用一般企业,考核分值为80-60分;D级为环保信用差企业,考核分值为60分以下。根据不同企业的情况,着重考核企业的主要环境指标,并以此确定企业的环保信用等级。等级的评定和公开是一项周期性的工作,初步拟定公开的周期为一年,每年循环一次。
(二)凡连续两年为环境保护信用A级企业,可升为AA级企业,自愿申请并经县环保局审查合格可授予“XX县环境保护友好企业”称号;连续三年为环境保护信用A级的企业即可升为AAA级企业,自愿申请并经县环保局审查合格,推荐“XX市环境保护友好企业”评选。
三、评定标准
(一)污染物排放。(10分)
其主要污染物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5分),企业环保污染处理设施、污染监测设施正常运转率达到100%(5分);其主要污染物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3分),企业环保污
染处理设施、污染监测设施正常运转率90%(3分);其主要污染物监测达到60%(1分),企业环保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监测设施正常运转率达到80%(1分);其主要污染物监测合格率低于60%,企业环保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监测设施正常运转率低于80%,不得分。
(二)环境违法行为。(20分)
无环境违法行为(20分);出现1次环境违法行为(15分);出现2 次环境违法行为(8分),出现3次环境违法行为不得分。
(三)缴纳排污费。(20分)
按时足额缴纳(20分);足额但不按时(15分)。每少缴一个百分点扣0.5分。
(四)环评、三同时执行和竣工验收情况。(10分)“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率100%,通过竣工验收(10分);“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率100%,未通过竣工验收、未造成环境污染(5分);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未通过竣工验收不得分。
(五)信访投诉。(15分)
无投诉记录(15分);每1次群众有效投诉,环保部信访扣4分、省级信访扣3分、市级信访扣2分、县级信访扣1分;发生越级访和重复的酌情加重扣分。
(六)环保机构和管理。(10分)
有专管的环保机构和专职人员(2分);有满足企业环境管理的相应制度,具体包括企业环境善年报制度、环保岗位责任制、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环境行为报告制度、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及台帐(4分),其中缺1项管理制度和相应台帐扣1分;排污口设置规范、标志清晰(4分)。
(七)危险废物管理。(5分)
处理处置率达到100%(5分),否则不得分。
(八)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I)情况。(5分)
Ⅰ≥95%(5分);I≥90%(3分)、I≥85%(2分);I≥80%(1分)。
(九)参加环保会议与培训情况。(5分)
按时按要求参加(5分);按时参加,但未完全按要求(3分);
不参加不得分。
四、结果运用
(一)环境保护友好企业和环境保护A级信用企业可优先享受环保部门的优惠政策。可优先安排各级环保专项资金、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以及其它事项需出具环保守法证明的,环保部门可简化核查手续。
(二)对环境保护B级信用企业,环境部门督促改正不符合要求的指标,直至达到A级标准。违法行为严重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三)对环境保护C级信用企业。一是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二是适当增加环境监察(测)频次;三是严格控制扩大生产规模;四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五是一年内停止申报环保资金扶持项目;六是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以及其它事项需出具环保守法证明的,环保部门一般不予受理;七是将评价结果通报人行、金融、工商、国土、发展计划、经贸、税务等部门,作为企业参加各种资信评定的依据之一。
(四)对环境保护D级信用企业。一是依据进行行政处罚、限期治理或责令停产;二是建议县政府取消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各类评先评优资格;三是加强监管措施,实行重点监督、挂牌督办;四是企业新扩建项目实行“企业限批”;五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跟踪报道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六是将评价结果通报人行、金融、工商、国土、发展计划、经贸、税务等部门,建议相关部门严格监管;七是2年内停止申报环保资金扶持项目。
五、评定办法和时间安排
(一)由县环保局根据企业的环境情况,确定参评企业,并汇总参评企业的相关资料,建立企业环保信用信息库。
(二)参评企业依照分级标准,向县环保信用等级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申报,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本着客观、严谨、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企业进行检查考核。
(三)由领导小组对检查考核情况进行评审,确定企业
环保信用的等级。
(四)参评企业应在每年12月底完成申报工作,并将申报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将在次年1月份进行评审工作。
六、企业环境保护信用公开
由县领导小组将评定结果以书面的形式,通报给各企业。同时在我县有关新闻媒体和惠民环境网上向社会公布。内容包括:企业的名称、地址、电话、性质、法人代表和环保信用等级。
七、组织领导
在县环保局成立全县环境保护信用等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评审。
对于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实行黑名单制度,对相应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加强监管,列入重点监管单位,直至违法行为改正为止。同时,对新扩建项目实行限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