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样品管理规定
样品管理规定
1.目的
明确样品的收集、发放、保存等有关作业程序,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可追索性。2.适用范围
公司产品和外来原材料及产品。3.职责
1负责对样品的分类存放、标识和管理。3.1 质管部:○2负责对样品的检测,并出具相应的化验报告单。
○3负责对样品的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1负责对外来样品的收集。3.2 销售部:○2负责对用于用户沟通的样品的发放。
○3.3总工办:负责评审确认用户个性需求及提供用户所需样品。
1负责与用户的沟通,明确用户个性需求。3.4主办业务员:○2负责收集外来样品。
○3负责与用户沟通样品的发放。
○4.作业程序
4.1 发放样品
4.1.1 主办业务员与用户充分沟通后,明确用户个性需求,填写发样申请单。4.1.2 发样申请单经销售部经理签字后交总工办评审,总工办确认后交总经理批准。
4.1.3 总工办根据总经理批准的发样申请单提供样品。样品一式两份,一份交用户,一份质管部留存。质管部负责记录样品相关资料。
4.1.4 主办业务员将样品发出后应在15日内将用户使用信息反馈总工办。4.2 外来样品 4.2.1原材料
4.2.1.1对公司生产必须检验的原材料,质管部按《原材料验收作业程序》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同时在样品包装上注明:原材料名称、单位名称、来样时间。
4.2.1.2 对公司生产不需检验的原材料,质管部应在留样上标明:原材料名称、单位名称、来样时间,并记录生产车间使用情况。
4.2.2 成品
质管部收到外来样品后,应及时进行检验和分析,并记录相关的检验结果,同时在样品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单位名称、来样时间。4.3 公司产品
4.3.1化验室应对做平行样分析后发往用户的产品进行留样。标识上注明:产品名称、发货时间、产品批次。
4.3.2 对发往江山、德赛尔等用户的磺氯化油产品,还必须对氨化后的铵化乳油进行留样,注明:产品名称、用户名称、产品批次。4.4 样品保留时间 4.4.1 外来样品
保存时间一年。4.4.2 公司产品
保存时间半年。
4.4.3 发往重点用户的留样
保存时间半年。4.5 保存地点
4.5.1 所有样品一律保存在样品室,样品按照来源、品种等分别存放。
4.5.2对公司重点用户发出的样品,在进行留样时,应详细记录产品情况,并实行单独存放。5.0 相关记录 5.1 留样标签 5.2 发样申请单
第二篇:实验室样品管理规定
实验室样品管理规定、目的
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必须对样品的取样、贮存、识别以及样品的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样品的取样、流转、贮存、处置、识别等管理。
3、职责
3.1 样品管理员负责分析测试样品的管理。
3.2 实验室样品由抽样员负责按照样品取样的程序按时到指定 地点进行取样,并记录取样接收时样品状态,做好样品的标识以及样品贮存、流转、处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3 实验室检测人员接收到样品后应对制备、测试、传递过程中的样品加以防护。
3.4 实验室样品管理员负责对检测室样品管理情况进行督查。4、样品的取样
4.1 抽样员应根据取样频次到指定地点按时取样,抽样人应对样品在运输过程中的防护负责,保证样品的完整性。每一编号的样品数量不少于0.5T水泥所需的外加剂量。
4.2 实验室样品管理员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状态,并做好登记。检测员对样品是否适合于检测存有疑问,或检测员对检验结果持怀疑态度,或认为样品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或有异常情况时(包括包装和封签),必须进行再次取样分析。5 样品的识别
5.1 样品的识别包括不同样品的区分识别和样品不同试验状态下的识别。
5.2 样品区分标识,贴在样品外包装上,新有样品均要进行编号,标明产品名称、状态、生产日期及批号,不得随意更改。5.3 样品在不同的试验状态,或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等阶段,应根据样品的不同特点和不同要求,做好标识的转移工作,以保持清晰的样品识别号,保证各分析室内样品编号方式的唯一性,保证样品分析结果的可追溯。
6、样品的贮存
实验室室应有专门且适宜的样品贮存场所,配备样品室及样品架。样品应分类存放,标识 清楚。样品贮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清洁干燥。、样品的处理
样品保存期为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复检及仲裁使用。存放到期的样品,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销毁,并做好处置记录。
8、样品的管理与保密
实验室负责对样品的检测、贮存和处理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保密制度,对样品的有关信息负保密责任。样品室由专人负责,限制出入。
第三篇:样品室管理规定
样品室管理规定(暂行)
一、目的
为规范样品室管理,使样品室各陈列物品井然有序、美观,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样品室的管理。
三、责任人
样品管理人员及制作人员。
四、样品管理员职责
1、样品管理员必须保证样品室的清洁、整齐、美观;
2、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样品室,样品管理员有权拒绝无关人员进入样品室;
3、未经样品室管理员的同意,其他人含样品制作人员不得将样品随意带出样品室;
4、样品管理员有权监督进出样品室人员的活动,有责任确保样品室展览的正常使用;
5、样品管理员必须定期清点样品,对接收和发出的样品按照《样品管理制度》执行,对样品室发生的一切异常状况负责,发现异常及时向领导汇报。五、一般规定
1、样品室要做到,每周全面清洁一次,包括内面地板、展示台、展示柜和门窗玻璃,保证样品室的清洁、整齐、有序;
2、制作样品,必须按制作样品要求完成,并检验样品标识的完整性,做好样品登记记录;
3、入内参观样品时,应保持室内的整洁,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得乱丢废纸或其他杂物,禁止室内吸烟;
4、每次参观完样品室离开之前,管理员将所有烟叶样品归还原位;将灯管、门窗关闭;样品室根据温湿度记录开启或关闭空调,以满足样品保管条件;
5、对于客户要求制作的样品,发放时做好样品发放记录,要求接受样品人签字方可带出样品室。
5、一般情况下,样品室不能堆放其他杂物;
6、每次制作完样品后残余的烟叶及其他废弃物及时处理。
第四篇:实验室样品管理规定
实验室样品管理规定
1.本规定适用于本试验室所有涉及委托检验、监督检验、抽样检验、等全部样品。
2.收样人员负责全部样品的接收、发放、保存与处理等工作。3.样品管理人员在核实样品状态无误后,接收样品对样品进行编号,在《样品登记表》上填写相应信息,并将样品存放在样品库的相应区域;样品管理人员在核实样品状态时如发现样品抽样单、委托单或《样品登记表》等所载的信息不相符合时,有权拒收样品,并让送样人将样品带回。
4.检验人员在接到检验任务后应及时领取检验样品。检验人员在领取样品时,都应认真核对样品编号、领样数量等样品信息。5.样品在被检测完成后,检验人员应将残样放至规定的地方以便统一处理。6.样品的处理
6.1本实验室样品除客户特殊要求外,保存期为自检测部门退样之日起3个月。超过保存期的样品转到物品库从样品登记本上注销。6.2对于委托方要求退样的,由样品管理人员负责检验后样品的退还工作,并做好退还记录,保存相应的退还手续,以备查验。6.3对于委托方无退样要求的被测样品,在超过保存期后,经业务接待人员确定后,由样品管理人员在《样品登记本》上登记注销,并书面报知综合业务室负责人和实验室技术负责人,对于有保留价值的另行存留,无保留价值的统一处理或销售。6.4对于超出保存期限且有保留价值的被测样品,经综合业务室负责人和实验室技术负责人确定后,另行登记保存,并建立相应的存留取用档案,以备追朔。
6.5对于超出保存期限且无保留价值的被测样品及其残样,经业务接待人员、综合业务室负责人及实验室技术负责人确定后,统一销售处理,全部所得上缴综合业务室存留。样品管理人员在处理销售样品时,应给购买方开具销售收入收据,并在上缴销售收入时,由收缴方签字,保存底联,以备核查。7.责任处理
7.1实验室所有样品最终处置权为实验室技术负责人,任何人不得非法占有、攫取或损毁。
7.2对于样品在实验室流通传递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以《样品登记本》为依据,确定事故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7.3对于非法占有、攫取或恶意损毁检测样品的,将视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理,情节恶劣、影响严重、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或刑事责任。
第五篇:样品展示厅管理规定
展示厅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产品展示厅的管理,充分发挥展示厅的产品展示与品牌形象推广作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日常管理
1.展示厅日常管理工作由行政部负责。指定行政前台文员为展示厅管理员。
2.展示厅清洁卫生由行政部保洁员负责,每天进行清洁维护工作,确保展示厅地面清洁,展示柜干净明亮、无异味,样品包装一尘不染。
3.展示厅管理员高度重视公司展示厅管理工作,保持与品控部、研发部、生产部沟通,了解新产品推出情况,及时添增展品;同时务必每天巡查,发现异常及时沟通处理,确保展示品数据无误,摆放整齐,清洁美观,以最佳状态迎接宾客参观。
二、产品更新、陈列设计及标识制作
1.展示厅中的瓶装样品由研发部提供,产品由行政部负责酌情领用。所有展品须结合公司新样品和新产品推出进度及时更新添增,但务必经公司确认许可后方可展示。
2.瓶装样品提供时,研发部与行政部须办理交接手续,确保展示品有凭有据。
3.展示厅设计陈列由品牌推广部负责,根据样品的名称、功能等制作相符的标识牌,结合公司产品及品牌形象进行展示品的摆放与陈列,同时指导展厅管理员了解陈列常识,按品牌推广要求做好日常陈列管理。
4.展示的样品与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把关,经研发部及品控部门确认合格后才允许放进展示厅展示,每月要进行一次检验,以确保优质的质量。
三、展示厅使用及展示品领用管理
1.因工作需要,公司员工需要带领宾客参观展示厅,不能随意挪动展示品。
2.未经行政部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展示品带离展示厅。因工作需要将展示品带出展示厅的,需到行政部办理领用手续。
3.原则上,展示厅所有展示品不得随意拆剪品尝或赠送宾客。如因客户要
求等特殊情况,公司接待人员应提前到行政部办理领用手续。
4.因特殊需要领出后无法归还的展品,由行政部负责及时补充,确保展示品种齐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公司员工在使用展示厅时,必须爱护公共物件及设施,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等垃圾,保持展示厅整洁干净。
2.使用展示厅桌椅的,离开后椅子要归位,桌面杂物要自行清理,出门时随手关灯。
3.外来宾客前来参观结束后,接待人员应及时通知展示厅管理员做好相应善后工作。
4.使用展示厅期间故意破坏展示厅物品的,由当事人按原价进行赔偿。
5.使用展示厅未按规定要求执行的,给予当事人20元/次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