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沁水县委党校文件材料
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 为了便于我校各科室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国家档案局8号令》,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本机关在其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本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第四条 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的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
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法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 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档案室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 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为30年、10年。
第七条 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
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第八条 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第九条 本机关形成的人事、基建、会计及其他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机关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
机关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附 件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办公室 1党群工作
1.1 会议文件材料
1.1.1党支部会议记录 永久 1.1.2党员大会会议文件材料
1.1.2.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领导讲话、总结、决议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材料、纪要 永久
1.1.2.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等 30年 1.1.3 党支部学习的通知、安排、资料、记录 10年 1.1.4 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征求意见函、批评与自我批评材料、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 10年
1.2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本机关支部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2.1 重要的 永久 1.2.2 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 30年 1.2.3 向上级机关领导的汇报材料 30年 1.3 本机关支部制发的文件材料
1.3.1本机关党务工作的制度、程序、规定、办法等 永久 1.3.2 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和谐单位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永久 1.3.3 本机关支部的请示与上级部门的批复、批示 永久 1.3.4本机关党务工作文件材料
1.3.4.1工作报告、总结、换届选举结果 永久 1.3.4.2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总结等 永久 1.3.4.3党员名册,批准加入党组织的文件材料 永久 1.3.4.4本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入党发展对象的选拔、培训、考
察、吸纳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30年
1.3.4.5 本机关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 永久 1.3.4.6 党员统计年报汇总表 永久 1.3.4.7 本机关党员统计年报表 永久 1.3.4.8 本机关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永久 1.3.5 本机关支部领导分工 30年 1.3.6 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的文件材料
1.3.6.1支部主要职能工作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永久
1.3.6.2 支部表彰本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党务工者等 30年
1.4 上级党委下发的文件材料
1.4.1 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
1.4.1.直接针对本机关的 永久 1.4.1.2属于本机关一般性工作的 10年 1.4.2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 10年
2纪检监察工作
2.1 会议文件材料
2.1.1 本单位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文件材料、重要专题会议文件材料
2.1.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2.1.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2.1.2 分管领导、本科室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上级召开的属本科室职能工作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 10年
2.2 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本室工作形成的文件资料
2.2.1 重要的 永久 2.2.2 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 30年 2.2.3 向上级机关领导的工作汇报材料 30年 2.3本机关制发的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
2.3.1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办法、实施意见、方案30年 2.3.2 本机关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2.3.2.1重要的专题性的 30年 2.3.2.2一般问题的 10年 2.3.3 本机关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及评议结果 30年 2.3.4 本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年度计划、总结、统计 永久2.3.5 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及专项活动的总结、调研材料30年 2.3.6 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2.4 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2.4.1 直接针对本机关的 永久 2.4.2 普法的但要贯彻执行的 10年 2.5 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2.5.1 重要的 30年 2.5.2 一般的 10年
3行政管理工作
3.1 会议文件材料
3.1.1 校长办公会、校务会议的记录、纪要 永久 3.1.2 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等文件材料
3.1.2.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等文件材料 永久
3.1.2.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3.1.3 参加人代会、政协会的文件材料中涉及本机关职能议案、提案的 永久
3.1.4 本机关与其他机关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3.1.4.1 本机关主办的 永久 3.1.4.2 本机关协办的 10年
3.2 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3.2.1 重要的 永久 3.2.2 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 30年 3.2.3 向上级机关领导的工作汇报材料 30年 3.3 本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3.3.1 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3.3.1.1 本机关工作年度和年度以上工作计划、总结、统计 永久3.3.1.2本机关综合业务年报 永久 3.3.1.3 办公室年度和年度以上工作计划、总结、统计 30年 3.3.1.4 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 10年 3.3.1.5 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 永久 3.3.1.6在较长时期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总结、调研材料 30年 3.3.1.7 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3.3.2 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3.3.2.1 重要的、专题性的 永久 3.3.2.2 一般问题的 10年 3.3.3 本机关编辑的参考材料
3.3.3.1 汇编的本机关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等 永久 3.3.3.2 综合简报、情况反映、信息等 30年 3.3.4 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人大议案及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办理结果 永久
3.3.5 目标责任制
3.3.5.1 本机关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方案、决定 30年 3.3.5.2 政府下达本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 永久 3.3.5.3 本机关对机关各科室签订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 30年 3.3.6 本机关领导分工 永久 3.3.7 重要值班电话记录 10年 3.3.8 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的文件材料
3.3.8.1 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永久 3.3.8.2 受县级(不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30年 3.3.9 一般性的介绍信存根 10年 3.3.10 收、发文登记簿 10年 3.4 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3.4.1 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
3.4.1.1直接针对本机关的 永久 3.4.1.2 属于本机关一般性工作的 10年 3.4.2 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 10年 3.5 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3.5.1 重要的 30年 3.5.2 一般的 10年
4人事教育工作
4.1 会议文件材料
4.1.1 本机关召开的人事工作会议、“双先”表彰会议等文件材料
4.1.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4.1.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4.2 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形成的文件材料
4.2.1 重要的 永久 4.2.2 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 30年 4.2.3 向上级机关领导的回报材料 30年 4.3本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4.3.1有关人事教育工作的制度、办法、规定等文件材料 永久 4.3.2关于本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调动、印信启用和印信作废文件材料 永久
4.3.3本机关关于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 永久
4.3.4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表 永久 4.3.5职称评审工作文件材料 永久 4.3.6本机关干部、职工花名册、统计报表等 永久
4.3.7人事、工资统计表 永久 4.3.8计划、总结、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4.3.8.1年度和年度以上工作计划、总结、统计 30年 4.3.8.2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 10年 4.3.8.3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 永久 4.3.8.4在较长时期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总结、调研材料 30年 4.3.8.5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4.3.9计划、总结、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4.4 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4.4.1 直接针对本机关的 永久 4.4.2 普发的但要贯彻执行的 10年 4.5 同级机关制发的需要执行的文件材料与本机关复函 4.5.1 机构编制等内容的 永久 4.5.2 人事工作的管理性文件材料 10年
4.5.3 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后勤处 1会议文件材料
1.1本机关业务工作会议、表彰会议等文件材料
1.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1.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2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形成的文件材料
2.1 重要的文件材料 永久 2.2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 30年 2.3 向上级机关领导的汇报材料 30年 2.4 上级有关部门或领导对本机关的重要评价材料 永久
3本机关财务与资产管理
3.1本机关财务管理
3.1.1 本机关财务预算 30年 3.1.2 本机关财务工作制度、规定 10年 3.1.3 本机关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永久 3.1.4 本机关财务工作年度总结、财务分析报告 永久 3.1.5 上级财政部门下达、追回本机关年度经费的通知 10年 3.1.6 上级机关关于财务、统计、基建、房管、转调固定产、管理等政策、法规性文件 30年
3.2 国有资产的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管理文件材料 3.2.1 土地、建筑物 永久 3.2.2 计算机、空调机等办公设备 10年 3.2.3 本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
手续、招标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 30年
3.2.4本机关固定资产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重要的文件材料 永久
3.2.5本机关固定资产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一般的文件材料 10年
3.2.6 本机关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永久
3.2.7与有关单位签定的合同、协议、协定书等重要的文件材料
永久
3.2.8 本机关职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规定、方案、细则、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职工住房申请 30年
4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4.1直接针对本机关的 永久 4.2普发的但要贯彻执行的 10年 同级机关制发的需要执行的文件材料与本机关复函
5.1 重要的 30年 5.2 一般的 10年
教务处 1会议文件材料
1.1 本机关召开的本系统业务工作会议、表彰会议等文件材料 1.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1.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2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形成的文件材料
2.1 重要的文件材料 永久 2.2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 30年
2.3 向上级机关领导的汇报材料 30年 2.4 上级有关部门或领导对本机关的重要评价材料 永久
3本机关制发的关于干部教育工作的文件材料
3.1本机关制发的关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的文件
3.1.1重要的 30年 3.1.2一般的 10年 3.2本机关培训工作管理规定 30年
3.3本机关培训班教学实施计划、课程安排、培训通知等文件材料
30年
3.4本机关培训学员名册、签到等材料 30年 3.5本机关培训班考核、总结相关材料 30年 3.6本机关年度各类培训汇总表 30年
4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4.1 直接针对本机关的 永久 4.2 普发的但要贯彻执行的 10年
干部教师函授部 1会议文件材料
1.1 本机关召开的本系统业务工作会议、表彰会议等文件材料 1.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1.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2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形成的文件材料
2.1 重要的文件材料 永久 2.2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 30年 2.3 向上级机关领导的汇报材料 30年
2.4 上级有关部门或领导对本机关的重要评价材料
永久
3本机关制发的函授工作管理文件、资料、报表
3.1本机关制发的关于函授工作的文件
3.1.1重要的 30年 3.1.2一般的 10年 3.2函授学员报名验证汇总表、入学注册登记表等材料 永久 3.3函授学员学期注册人数统计表、学员变动情况统计表、学员人数汇总统计表等文件材料 永久
3.4 函授学员成绩登记表 30年
3.5 函授学员休学、退学、复学、转学的请示、批复等文件材料
永久
3.6 函授优秀学员情况登记表和其他奖惩文件材料 永久 3.7 函授应届毕业学员统计表 永久
3.8函授课程设置、任课教师安排、教学课程表等文件材料
30年
3.9函授教研活动相关材料 30年 3.10函授学员毕业论文课题及成绩汇总表 永久 3.11函授考务工作相关材料 30年 3.12函授电子档案 10年
4上级党校关于函授工作的文件材料
4.1 重要的 30年 4.2 一般的 10年
干部教师培训部
1会议文件材料
1.1 本机关召开的本系统业务工作会议、表彰会议等文件材料 1.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总结、决议、决
定、纪要 永久
1.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2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形成的文件材料
2.1 重要的文件材料 永久 2.2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 30年 2.3 向上级机关领导的汇报材料 30年 2.4 上级有关部门或领导对本机关的重要评价材料 永久
3本机关制发的关于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文件材料
3.1本机关制发的关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的文件
3.1.1重要的 30年 3.1.2一般的 10年 3.2本机关培训工作管理规定 30年
3.3本机关培训班教学实施计划、课程安排、培训通知等文件材料
30年
3.4本机关培训学员名册、签到等材料 30年 3.5本机关培训班考核、总结相关材料 30年 3.6本机关年度各类培训汇总表 30年
4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4.1 直接针对本机关的 永久 4.2 普发的但要贯彻执行的 10年
电教中心
1会议文件材料
1.1会议记录、重要材料 永久
1.2一般性文件 10年
2本机关制发的关于电教工作的文件材料
1.1本中心制定的电化教学工作计划 永久
1.2配置、管理和维修电化教学的材料和设施形成的材料 30年 1.3开展电化教学实践理论及教法研究材料 30年 1.4对教师进行电化教育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材料 30年
第二篇:审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审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根据文件的重要程度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
1、对本级政府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的审计项目、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直属企事业、委托、授权的重大审计项目及国外援贷、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审计项目定为永久保管;
2、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及直属企事业的重要的审计项目和及国外援贷、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般审计项目或审计调查定为长期保管;
3、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及直属企事业的一般的审计项目或审计调查定为短期保管。
说明:
1、重大审计项目是指审计成果突出,在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的;审计查出违纪金额巨大、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对领导干部做出处理的;地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做出重要批示的;党委或政府交办的,有重大成果的审计项目。
2、重要审计项目是指审计成果比较突出,在本地区具有一定影响的;审计查出违纪金额较大的;涉及对人做出处理的;地区党委、政府做出一般批示的审计项目。
第三篇:档案保管期限
一、党群类的文件
(一)党委综合部门
1、党和国家、省、市领导人,人民代表视察、检查本单位
工作中形成的不同载体的各种文件材料 永久
2、上级机关检查本单位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30年
3、报刊登载反映本单位 情况的重要材料 永久
4、党员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请示、批复、会议通知、代表名额构成分配表、代表名单、主席团名单、主席团会 议记录、日程表、开幕词、上级领导讲话、工作报告、决议、选举方案、有选举结果统计的选票、选举结果、闭幕词等各 种文件材料
5、党委(扩大)会会议记录、纪要
6、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 107、党委重要会议通知、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表奖决定
及名单、倡议书
8、党委出席市以上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审批表、登
记表、评先事迹、经验材料等
9、党委成员在上级会议上的发言材料和汇报材料
10、党委向上级党委的请示和上级的批复以及下级的请
示和本级的批复
11、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及专题报告、典型调查材料
(1)、或全过程的(2)、非或阶段性的 3012、党委制发的属本单位主要职能的决定、规定、通报
13、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离任审计材料
14、党委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015、以党委名义举办的展览会、图表、照片、底片、说明词
16、信访中的结案材料
(1)、重要的有领导批示的永久 永久 年 永久 永久 永久 永久 永久
年 永久 永久 年 永久 永久
(2)、一般的 30年
17、人大代表活动计划、总结 30年
18、人大代表视察、述职报告、向区人大汇报 30年
19、人大代表选举工作计划、总结、宣传动员材料、选区划分、选民登记册、候选人名单、选举结果公布 永久 20、本单位工作人员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等文件材料 永久
(二)、组织
1、工作计划、总结 302、党员名册、党组织统计报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
3、发展党员计划、积极分子培养材料 104、发展新党员工作形成的材料
5、民主评议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材料 106、党费收缴及使用有关方面材料 307、会议记录 30
(三)、宣传
1、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或全过程的)302、统计报表(的)
3、会议记录 30
(四)、纪检
1、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或全过程的)302、对街道工作人员的党纪政纪处分材料
(1)、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2)、受到警告处分的 30(3)、受到通报批评的 103、决定或批准、改变或取消给予党员的党纪处分材料
4、受理党员的申诉、复查、复议案件材料
5、统计报表
6、会议记录 30 2
年 永久 年 永久 年 年 年 年 永久 年 年 永久 年 年 永久 永久 永久 年
(五)、统战
1、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或全过程)30年
2、统战对象名册 30年
3、统计报表 永久
4、会议记录 30年
(六)、政协
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或全过程)30
(七)科协
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或全过程)30
(八)、工商会
1、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或全过程的)302、典型调研报告、重要统计报表、辖区内重要民企数据统计
(九)、工会
1、工会成立、改选、换届有关材料
2、工会代表大会文件材料
3、工会召开的总结表彰会议材料
4、工会委员会会议记录 305、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或阶段性的)306、工会委员登记表、退休人员登记表 307、工会制发的规定、决定、通知、通报 108、统计报表(的)
(十)、共青团
1、共青团组织成立、改选、换届有关材料
2、团员代表大会文件材料
3、团委召开的总结表彰会议材料
4、会议记录 305、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或全过程的)306、基层团组织基本情况及团员名册 307、团委制发的规定、决定、通知、通报 10 3
年 年 年 年 永久 永久 永久 年 年 年 年 永久 永久 永久 永久 年 年 年 年
308、统计报表 永久
(十一)、妇联
1、妇联组织成立、改选、换届有关材料 永久
2、妇女代表大会文件材料 永久
3、妇联召开的总结表彰会议材料 永久
4、会议记录 305、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或全过程的)306、妇联制发的决定、规定、通知、通报 107、托幼工作有关材料、五好楼院、文明家庭类材料 308、统计报表
(十二)、武装
1、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或全过程)302、会议记录 303、统计报表
4、新兵入伍登记名册
二、行政类的文件
(一)、行政综合部门
1、上级机关颁发的针对本单位通报的文件
2、普选工作文件材料(关于成立选举委员会、启用印章、人选的请示、批复、报告、决定、通知、通告、工作总结、汇总统计表)
3、单位主任会议(联席会议)记录
4、其他会议记录 305、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或全过程的)
6、专题报告、典型调查材料、经验材料及在上级会议上的发言材料
(1)、重要的(2)、一般的 30 4
年 年 年 年 永久 年 年 永久 永久 永久 永久 永久 年 永久 永久 年
7、单位与区政府签订的责任状及责任状的落实情况 永久
8、单位领导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从外机关带回 的与本单位有关的材料 30年
9、单位制发的属于本单位主要业务职能并要贯彻执行的
通知、通报、决定、规定 永久
10、本单位的请示与上级单位的批复文件,下级单位的请示
与本单位的批复文件
11、社区(村)委员会徽标、社区概况、社区平面示意图、大事记、组织沿革
12、规章制度(含奖惩、考核制度)、工作条例、岗位责
任制材料 3013、以单位名义举办的展览会、图表、图片、说明词
14、人口普查工作材料、统计表 3015、单位固定资产登记、档案登记及交接凭证以及档案移交 清册
16、单位工作简报、情况反映、工作信息等 1017、单位与机关部门、科室、个人签订的责任书 1018、办事处与社区(村委会)签订的责任书 3019、与有关单位及个人签订的重要合同、协议、议定书等
(二)、民政
1、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或全过程的)302、革命烈士英名录
3、统计报表
4、行政区划变更材料
5、扶贫工作文件材料 306、殡葬管理工作文件材料 307、会议记录 108、最低生活费保障工作总结、年报材料
9、关工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或全过程的)30 5
永久 永久 年 永久 年 永久 年 年 年 永久 年 永久 永久 永久 年 年 年 永久 年
10、老龄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或全过程的)30年
(三)、人事
1、招聘、录用、转干、转正、定级、调整工资、专业职务评聘、工伤处理、离休、退职、退休的文件材料 永久
2、行政处分及复查平反材料 永久
3、行政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干部名册 永久
4、干部、人事、工资介绍信及存根
5、统计报表
6、办理编制、机构设置依据及其变动性材料
7、会议记录 10
(四)、司法
1、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或全过程的)302、统计报表(的)
3、案件调查、调解、处理材料 304、会议记录 10
(五)综合治理
1、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或全过程的)302、统计报表
3、会议记录 10
(六)、城建卫生
1、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或全过程)302、环境整治、美化、净化、三废治理工作形成的材料 103、重要的乱占、乱建违章建筑处理材料 304、综合统计报表
5、居民修建房屋申请审核材料 306、上级机关批准的有关区域变化和解决边界纠纷用土
地的文件材料
7、绿化数据材料 308、拆迁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0 6
永久 永久 永久 年 年 永久 年 年 年 永久 年 年 年 年 永久 年 永久 年 年
9、会议记录 10年
(七)、计划生育
1、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或全过程的)30年
2、会议记录 10年
3、统计报表 永久
4、独生子女审批表及生二胎申报表 永久
5、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处理意见报告 306、独生子女费用发放材料 307、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有关材料 30
(八)、文教体育
1、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或全过程的)302、统计报表
3、文化站有关材料 104、会议记录 10
(九)、财会
1、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或全过程的)302、财务制度、规定、办法 303、审计材料
4、会计报表
(1)会计决算报表(2)月、季度会计报表
55、会计账簿
(1)现金出纳帐、银行存款帐 25(2)日记账、总帐 15(3)明细分类帐、分户账(登记簿)156、会计凭证
(1)各种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 15(2)涉及外事的会计凭证
7、其它
年 年 年 年 永久 年 年 年 年 永久 永久 年 年 年 年 年 永久(1)会计移交清册 15年(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十)、劳动保障
1、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或全过程的)30年
2、开展再就业培训及安置就业情况统计表 30年
3、综合统计报表 永久
(十一)、企业公司
1、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非或全过程的)30年
2、统计报表 永久
三、照片档案
1、上级领导来本单位指导、视察工作形成的照片 永久
2、本单位召开各种会议及文化、体育、庆典活动
形成的照片 永久
3、报刊、电台及刊登反映本社区情况的照片及文字
说明材料 永久
4、本单位主要领导和著名人物的照片 永久
5、本单位荣获的各种证书、奖状、锦旗、奖牌、奖品等照片(市级以上的)永久
6、本单位概貌及所属基础设施的照片 永久
第四篇: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
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
(国家档案局1987年12月4日发布,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为了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准确地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和维护机关的主要职能活动的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我们对一九八三年制定的《关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了修订,并作如下规定:
1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专门档案另有保管期限和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确定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根据本机关工作的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全面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准确地判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21 凡是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机关制定的属于法规政策性的文件,处理重要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召开重要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重要的请示、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机构演变、机关领导人任免的文件材料;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主要文件材料和非直属上级机关针对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
22 凡是反映本机关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机关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工作问题文件材料,一般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文件材料,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需要贯彻执行的一般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23 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本机关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事务性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颁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一般工作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3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以及有关的专门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机关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机关或本系统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经本机关领导人审查批准后执行,并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4军队系统、民主党派、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本规定的精神,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档案保管期限表。
5本规定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自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一九八三年颁发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和《关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同时作废。
(国档发〔1987〕27号)
第五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重要程度不同,其保管期限也有所不同。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两类。永久档案即长期保管,不可以销毁的档案;定期档案根据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种。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我国企业和其他组织、预算单位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该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具体规定如下:
1、需要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有: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财务报告、财政总决算、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决算、税收年报(决算)。
2、保管期限为25年的会计档案有: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税收日记账(总账)和税收票证分类出纳账。
3、保管期限为15年的会计档案有:会计凭证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会计移交清册;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各种完税凭
证和缴退库凭证;财政总预算拨款凭证及其他会计凭证;农牧业税结算凭证;会计移交清册。
4、保管期限为10年的会计档案有:国家金库编送的各种报表及缴库退库凭证;各收入机关编送的报表;财政总预算保管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决算、税收年报、国家金库年报、基本建设拨货款年报;税收会计报表(包括票证报表)。
5、保管期限为5年的会计档案有:固定资产卡片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财政总预算会计月、季度报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月、季度报表。
6、保管期限为3年的会计档案有:月、季度财务报告;财政总预算会计旬报。
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 15年2.记账凭证 15年会计档案
3.汇总凭证 15年
二.会计账簿类
4.总账 15年(包括日记账)5.明细账 15年6.日记账 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为25年)7.固定资产卡片(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8.辅助账簿 15年
三.财务报告类
(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会计报告)9.月、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所属单位 月、季度财务会计报告)3年会计档案
(包括文字分析)10.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永久(包括文字分析)
四.其他类
11.会计移交清册 15年1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14.银行余额调节表 5年15.银行对账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