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税收宣传工作的几点建议[大全五篇]

第一篇:对加强税收宣传工作的几点建议

       对加强税收宣传工作的几点建议

       1992年,税务部门开始开展以“税收与发展”为主题的第一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到今年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已有17个年头了。每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作为税收宣传的重要形式,在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普及税法知识,营造依法治税、诚信纳税的良好环境,推动各项税收工作开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把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大力倡导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诚信服务,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税收宣传的重点,坚持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在实际工作中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但是在税收宣传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部分税务人员对宣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税法宣传的意义认识不清;税法宣传仅局限在宣传月中,对日常宣传重视不够;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辅导工作有待加强;税收宣传形式、手段需要创新;国、地税局之间的协作以及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不够密切等等,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税法宣传的效果。在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强化税收宣传,提高税收宣传的效果。

       一、更新观念,加强税收宣传意识

       税收宣传是一个长期工程,短时间内很难体现出明显的效果,这就要求我们的各级领导必须抛弃急功近利的思想,以长远的眼光来看待税收宣传工作,重视这项工作。

       《征管法》第七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所以税务机关必须把税收宣传当成自己的一项义务,而不是每年要走的一个过场,要充分认识到做不好税收宣传工作,就是没有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税务干部要克服“执法”和“服务”相互抵触的观念,主动将税收中的权利和义务放到同一“起跑线”上,避免只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的现象,做到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也能尽职尽责地服务税法,宣传税法。

       同时,税务机关还要正确处理税法宣传与税收收入的关系,税收征管工作的成败取决于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和对税法的遵从度。宣传工作之好坏、宣传的效果直接影响到纳税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认知和遵循,对此,各级税务机关必须把税法宣传真正摆在重要的位置上来,不能因为征收任务重,征管工作忙而忽视宣传,而应该实实在在地把宣传纳入税收征管工作之中。

       二、常抓不懈,建立宣传长效机制

       依法治税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系统工作,而税收宣传又是依法治税的一个永恒话题,各级税务机关应该以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龙头,充分利用“品牌效应”,把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建立税法宣传的长效机制,以宣传月带动全年的税收宣传工作。

       把税收宣传内容按变动内容、固定内容和特殊内容进行分门别类,固定内容实行社会化宣传,不仅在办税厅,还要在多种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变化内容实行经常化宣传,采取在办税窗口及时公告、区分对象举办培训、报刊网络开设专栏、宣传单册即时发放等形式进行长效动态宣传。

       定期组织人员进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市场,开辟社区阵地,利用税收宣传月挂图、公益广告牌、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定期在集中的市县、矿区、繁华街道、集贸市场统一开展咨询日活动,设立咨询点、悬挂标语,发放资料,形成税法宣传“大课堂”,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三、创新形式,提高实际宣传效果

       税收宣传每年搞,每年都一样是广大纳税人的一个普遍认识,甚至部分税务干部都认为是在走过场,创新宣传形式,以取得实际效果就显得更加重要。

       1、税收宣传要以税法宣传教育为重点。坚持不懈地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有利于纳税人进一步认识到依法纳税是应尽的义务,不断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有利于纳税人及时便捷地获知税法,为学法、用法和守法创造条件,有利于纳税人监督税务部门的执法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2、在税收宣传中应当尽量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多一些清新、少一些乏味,多采取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少一些摆摊设点,设立税收咨询台等方法。可以建立税收宣传外部网站、组织税法知识竞赛、在媒体开设税收政策定期公告、深入集贸市场开展税收咨询活动、开展税法宣传进学校、社区、将一些税收知识通过漫画、图片的形式表现出来以方便纳税人更深入的理解税收的重要性等。总之,就是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搭建税收宣传的舞台,形成一个宣传合力,真正让税收宣传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机关、走进市场、走进企业、走进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不断增强公民诚信纳税意识,努力打造一个诚信社会。

       3、针对不同人群,进行分类宣传。要针对不同的纳税群体确定不同的宣传重点,分类的开展税收宣传活动,抓住各种群体最感兴趣的东西,宣传与其与切身有关系的东西。针对大中型企业税收宣传,在内容上专业性可以强一些,并且要注重对企业决策者税法知识和税收政策的宣传;而对于个体工商户、广大还没有发生或很少发生纳税义务的普通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居民开展送税法进万家、召开轻松的座谈会等活动,在宣传内容方面通过简洁、浅显的文字和口头表述,向广大群众介绍税法,做到既能明事,又能说理,让老百姓钱掏的明白,客观的减少征纳矛盾。

       4、坚持正反典型宣传相结合,既要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引导纳税遵从,又要对涉税违法犯罪大案要案进行曝光,教育广大纳税人,震慑不法分子。要利用税务网站、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手段,拓宽税法宣传的影响面。

       5、加强纳税人知情权的宣传。税务部门应多宣传、告之纳税人都拥有哪些权利,比如知情权、税款用度的监督权和对违法违规滥用、挥霍税款的人和事进行控告权等等。向纳税人告知税款的去向、用度,增加征收税款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和树立起纳税人的自豪感、责任感和纳税自觉性,激发广大纳税人的纳税热情。

       四、健全制度,建立专门宣传队伍

       税收宣传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综合素质过硬的人去组织完成。如果仅仅依靠税务干部挤出时间来突击配合一下,效果显然不好太好,所以建立一支专门的宣传队伍非常必要。

       一是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自身实际,成立专门的税收宣传部门,将一批精通税收法律法规、熟练掌握财务会计和相关法律知识、有精湛的宣传业务能力的人员充实进去,二是加快税收宣传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使税收宣传干部既懂法律又熟知税收政策业务,与此同时加强稿件组织,发掘宣传素材,进一步提高策划水平,严肃宣传纪律,以精湛的宣传业务能力完成提高全民纳税意识的任务,确保税收宣传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是加强税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树立税务部门和税务干部的良好社会形象。增强税务机关的公信力,才能确保税收宣传的良好效果。

       五、加强协作,共创良好治税环境。

       开展税法宣传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国、地税的相互配合,需要税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一是要加强与各级政府的联系,定期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请政府部门积极配合参加税收宣传活动,改变税务部门“单兵作战”的尴尬境地,形成各级政府积极参与,共同协作的治税环境。

       二是要加强国、地税之间的密切配合。上下级税务机关以及各级国、地税局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密切协作,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宣传合力。

       三是要加强与各新闻单位的合作,开辟税法公告专栏,加大规范税收秩序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主渠道作用。通过媒体不定期的向社会报道税务机关自身建设、税收执法、政策变动等情况,让社会各界了解税务机关、熟悉税收政策,增强税务机关的亲和力,为规范执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是要加强与宣传、司法、公安、检察、工商、金融、教育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取得他们对税法宣传的支持,在强化税收征管质量的基础上,携手搞好税收宣传工作,维护税收的权威和尊严。

第二篇:对近期税收宣传工作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对近期税收宣传工作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2022年税收宣传月

       2022年税收宣传月应突出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税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继续向全社会宣传税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税收与每个公民的关系,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同时,教育全体干部要解放思想,真正弄懂税收经济观的内涵,对它的认识不能只是停留在理念上,更重要的是要落实在行动上;二是税务系统近年来信息化建设成果。往年有关带好队、收好税的宣传文章做得较多,力度较大,而目前科技加管理已同带好队、收好税成为税务系统工作的三篇文章,工作力度较大,成绩也较为显著,应当成为我们宣传的重点;三是《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宣传。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法的形式规范了征纳双方的行为,应该让全社会包括我们系统的干部都来深入细致地学习这部法律,检查自己的行为,维护自身的权益,推进依法治税,推动整个社会走向法制化的轨道。

       今年税收宣传月及今后日常的税收宣传,着眼点既要向“内”,也要向“外”。向“外”即着眼于优化社会税收工作大环境,提高整个社会对税收及税收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赢得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让税“法”的形象植根于大众,向“内”即让广大干部真正意识到自己工作的意义之所在、职责之所在、方向之所在。在系统内真正建立税收经济观,落实税收经济观,使税收工作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社会各界能看得见、摸得着,让事实来说话,来证明,税收工作环境一定会大大优化,组织收入工作也会得到长足发展。要在干部中牢固树立“人人都是窗口、人人都是形象”的观念,建立学习型的税务机关,转变干部思考问题的方式和角度,提高全体干部的综合素质,让干部的工作、干部的言行都成为一种对社会无声的宣传。在宣传月活动形式方面,省、市局在资金、技术手段、专业层次、社会接触面等方面具有优势,可以搞些县区局无力组织的大型活动,如系统领导、地方领导、专家学者、企业、纳税业户电视专题访谈与对话,反映税收工作职能作用、税务系统近年工作成果的电视专题片、报刊杂志专栏、大型图片巡回展览,反映税收战线先模人物、税务干部工作生活、征纳关系的小话剧、小型文艺巡回演出、征文、摄影比赛、群众性社区活动等。

       二、关于当前的税收新闻宣传及考核工作

       近几年来,在税收新闻宣传方面各级都做了大量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都是有目共睹的。同时也感觉到,困难和矛盾也同时存在,宣传工作路子在越走越窄。其原因有内外两种因素。外部因素是宣传界不良风气的存在。主动上门联系稿件的常有,但价格不菲,令人无法接受。我们自己报送的稿件,多是泥牛入海,音信

       皆无。内部因素一是部分领导仍重视不够,在资金、人员上不能给予保证;二是宣传队伍人员数量及素质总体上不能保证新形势下税收宣传工作需要。主要表现是宣传队伍本身人员短缺,大多一人多岗,精力分散,闲杂事务多,难以深入一线获取有价值新闻,且缺人员更缺人才,队伍知识结构老化、不合理,心有余而力不足,拿不出有份量、有质量的稿件,急需充电。基层分局更是表现突出,既便加大考核力度,大多已变得疲踏,其原因一是无人能胜任这项工作,二是在不良风气下,与其花钱跑宣传界还不如接受处罚在经济上来得划算,科室更是因为没有经济自主权缺乏活动余地更无积极性。三是宣传考核办法仍不尽合理有效。近几年来的确宣传考核的力度越来越大,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事实上,每年基层都是在巨大的压力下疲于应付上级下达的任务,再加上有罚无奖或重罚轻奖,积极性越来越小。去年,考核方式由数量考核转为数量加质量考核,其积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但其实质是由重数量轻质量转向了保数量、要质量,县级局的压力有增无减,要面对更大的经济帐和政治帐,同时,这种考核办法能用于省、市局考核下级局,县级局却无法再推广到分局和科室,县局仍在延袭老办法考核,再加上上面所述困难,仍难以调动分局、科室积极性,难以保证完成任务。

       由此,呼吁各级领导进一步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重视程

       度,在人员上、经费上给于一定的倾斜,建议省、市局考虑建立一条途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现有宣传队伍扎扎实实地进行培训提高,巩固利用好现有人员,进一步发掘可用之才,建立一条人才的良性循环机制和一支充满活力的宣传梯队,同时,平衡质与量、奖与罚的关系,研究一套更为有力的、可操作性强的宣传考核办法。

       东平县国税局窦敏敏

第三篇:对新形势下税收宣传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新形势下税收宣传工作的几点思考

       税收宣传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工作的先导,是营造良好税收环境的主要手段。税收宣传也是“生产力”,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发挥着“喉舌”作用,对促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税收环境,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税法遵从度等方面都作出了积极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表明税收宣传工作早已步入法制化轨道。在新形势下,应大力拓展宣传思路、载体、形式和对象,着力推进宣传观念、机制、平台等社会化创新,全面加强税收宣传工作。

       一、夯实传统税收宣传基础,巩固税收宣传主阵地

       传统的税收宣传,在税收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不能因为强调发展和创新而忽视了传统税收宣传的极大贡献。因此,一定要巩固传统税收宣传的基础,充分发挥其主阵地作用。

       (一)以一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

       1、突出主题,精心策划,注重宣传实效。每年的税收宣传月都有一个确定的主题,要按照不同的主题,精心组织

       策划,让税收宣传月发挥其集中宣传的优势和功效。如,今年4月是第2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宣传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改善民生问题是党和国家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重点。经济社会的发展是税收发展的原动力,税收与发展和民生息息相关。因此,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将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为主要内容,重点宣传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有关内容;大力宣传税务机关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要大力宣传关于推进农村发展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服务体系,为农业转型、产业化改革作好充分的舆论准备,积极营造税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2、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征集宣传活动创意。宣传月活动前,向社会各界征集税收宣传活动创意,如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活动形式等。选取立意新、影响力深远的公益广告图片、标语,委托广告传媒公司制作成广告框,安放或悬挂在各大宾馆、餐厅、会所、小区等人流量大的场所或其他公共宣传区域,让各界人士在休闲娱乐中接受税收文化的熏陶。对征集到的创新项目,举行评奖活动,并进行通报和奖励。

       3、创新形式,拓宽渠道,力争宣传活动丰富多彩。既围绕税务中心工作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

       是与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突出宣传重点,又要采取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方式。如,举办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启动仪式上,可举办丰富多彩的节目,同时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在税收宣传月期间开展征纳座谈会、税务文化进企业、走访企业春风活动等新颖形式,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纳税人对税收宣传和纳税服务的现实需求,努力提高宣传的针对性,以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进一步发挥新形势下税收宣传工作的职能作用。

       (二)加强日常工作中的税收宣传,形成税收宣传长效机制。

       日常税收宣传工作虽然是固定的程式化项目,但是我们做起来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因为税收工作的成效与平素的税收宣传是分不开的,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特别是近年来,经济形势不断更新,各类改革力度不断加大,这都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日常税收宣传的力度,深入持久地搞好日常宣传。

       1、在日常工作中,传统税收宣传所采取的基本形式。在日常工作中,传统税收宣传所采取的基本形式有:通过设展台、展板和彩福、招聘地税服务志愿者,在街头或深入社区、学校进行税收宣传;编印《税法宣传册》上门送发到广大企业和纳税人手中;以税务内外网、政策宣传栏为载体,力求在第一时间将社会热点、工作重点向社会发布;在新闻

       媒体如电台、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宣讲税收政策;组织税务干部深入到企业、社区等宣传税收政策,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涉税咨询。召开纳税人参加的新政发布会,重点讲解新政的立法目的和重要变动;组织召开由党政领导、纳税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税务干部等参加的税企座谈会,全面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国税、工商、公安、金融、建设、规划、房管等部门的沟通、交流与合作等。

       2、加强日常税收宣传,实行税宣工作长期化、制度化。宣传活动仅仅靠突击是不行的,而必须持之以恒,并将其作为与业务工作一样重要的内容来抓。每年初部署整体工作时,都把它作为重要工作进行统一安排;每项重点工作,都把宣传作为重要工作环节,统一写进方案,付诸实施,并跟踪问效;每月、季、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税收宣传都应是不可缺少的内容。这样,将税收宣传月重点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形成税收宣传的长效机制。

       三、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促进税收宣传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发达国家在税收宣传工作方面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经验做法。

       (一)在税收宣传组织上,设有专门的税收宣传机构。

       在很多发达国家,税务部门设有专门负责税收宣传的机构,配备专职的宣传官员。如日本税务机关层层设立了税法

       宣传机构:国税厅设“国税宣传课”,国税局设“国税宣传室”,税务署设“税务宣传官”;澳大利亚也设立了专门的税务宣传机构。在发展中国家中,如菲律宾也设有专门负责税收宣传的机构。

       (二)在宣传内容上,力求角度创新。

       宣传角度的创新,对宣传效果的发挥有很大作用。如,法国在宣传工作中不只宣传税法,传播税务信息,而是强调纳税人十分关心的问题,如拥有权利、税收用途等。当局分门别类向纳税人作详细报告收人情况,开支原则,支出范围,定期向公民公布财政预算。这些有理有据的宣传,使纳税人产生浓厚的兴趣,使他们为拥有这些权力而感到自豪,缴纳税款的积极性也就高了。

       (三)在税收宣传形式上,力求多样化。

       美国三级政府新出台一项税收政策,都要在电视上由税务人员进行详细的讲解,另外国家税务局每年都与商业性的电视台联系,定期通过公共电视频道和有线电视网向全国播出“税务诊所”这一节目。还在国内发行各种有关税务宣传的录像带,分发到私人商店后,再由他们租给消费者带回家去观看;日本税务机关特别注重利用社会媒体进行宣传:如在电视台开办专题节目,邀请财税专家举办税收知识讲座,每天早晨在东京公共电视台播出l2分钟专题节目《税收与生活》,全国有32个地区电视台都同时转播。另外,十分注

       重税法宣传的趣味性,举办茶道表演、品酒、速写画像等文娱活动,寓教于乐,增强税法宣传的吸引力;在西班牙,财政部利用喜剧读物的形式,把纳税原理讲得通俗易懂,如在一本名叫《ELPUENTE》的书中,描述了一个有市场的村庄和一个没有市场的村庄被一个大峡谷隔开,那个没有市场的村子为造福村民,决定在大峡谷上修建一座桥,而建桥所需的资金就是通过税收来筹集的。

       (四)在税收宣传对象上,坚持从娃娃抓起。

       如,加拿大将税收教学内容纳入中等教育大纲,在初中和高中的课程中加入税务课程,使学生们从小就接受税收教育,约有4000多所学校的30多万名学生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税收教材,及发行的税收教学专题影片。还通过举办研讨会、公共论坛以及家访等方式,将税务教育扩展到孩子们的家长;美国有一个称为“了解税”的教育计划,对14~18岁的中学生进行教育;而在西班牙,财政部很聪明地用喜剧谈话的形式,把纳税原理讲得通俗易懂;日本也非常重视对中小学生的税务宣传教育,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了专门的“租税知识教育促进会”,编写税收知识的辅导教材《我们的生活和税收》,同时编写了许多面向少年儿童的录音、录像教材,分发给中小学生学习,以培养未来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五)在税收宣传时间上,贯穿税收征管全过程。

       很多发达国家,都建立税前媒介宣传,税中的税务咨询和税后的税务诉讼服务制度。在纳税前明确告知纳税人的权力和义务;在纳税过程中,如加拿大联邦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了电话咨询、来信解答和登门拜访等服务。据士嘉堡分部顾客服务处统计,他们分部每年接受电话咨询的客户18万多次,接待登门询问的客户8万多人,还帮助一些文化水平较低的纳税人建帐,帮助他们填写税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在OECD的各个成员国中,除意大利、挪威、西班牙外的所有国家均采用诉讼前置制度。纳税人当税法的解释与征税机关意见相左,或者对税务机关的处理不服时,向法院起诉前,可先向税务行政机关内部的受理单位提出申诉并要求复议,或向专门的税务不服审判所以及税务法院申诉。税务机关从维护征纳双方的权益出发,认真审议,给纳税人以公正的答复。

       三、对在新形势下不断发展完善我国税收宣传工作的几点建议

       没有一成不变的社会形势,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宣传模式,要适应新时期下的税收工作要求,就需要我们在坚守传统阵地的基础上,转变思想,紧跟形势、贴近需求,借鉴国外或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积极汲取现代宣传理念、方式,与时俱进,使税收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效能,达到最佳宣传效果。根据现阶段税收宣传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借鉴

       国外先进经验,提出如下改善建议:

       (一)转变宣传观念,促进税收宣传科学发展。税收宣传思想工作说到底就是做税务干部和广大纳税人的工作。长期以来,在税法宣传上我国过分注重“义务”教育,倡导纳税光荣,试图用精神文明来解释税收法律关系,结果与物质文明为主导的商品社会发生抵触,收效甚微。对大多数纳税人来讲,“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之类的宣传难以理解,更难以使他们理解征税的必要性。因此,要转变观念,税收宣传应贴近生活,改变传统的“说教式”税收宣传方式,应从纳税人的日常生活中为他们指出税收的“影子”。

       我国长期存在征纳双方事实上的地位不对称,少数税务干部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较深,甚至以“我是收皇粮国税的”自居,对纳税人漠不关心,忽视纳税人应有的权利。其实征纳双方既是矛盾又是统一的,这就要求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宣传,转变“我征税,你缴税”的传统观念,把“以人为本”作为创新税收宣传思想工作的根本立足点,把征税的过程看作为纳税人服务的过程,充分发挥纳税人的主体作用,变“要我知道”为“我要了解”。在具体的工作中,要从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出发,把他们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呼声作为“第一选择”,要求作为“第一考虑”。

       (二)强化税收宣传职能,设立专职宣传机构。

       目前,基层税务系统大多尚未设立专门税宣工作机构,有些科室虽然也有税宣职能,但由于属兼项,难以发挥在日常宣传工作中的统一协调作用。应在各区县局设立税收宣传专职机构,统一指导大型税收宣传工作和日常税法知识传播、税收新闻发布和信息交流、编印制作各种有关税收宣传的书刊、音像广告及其它宣传品,解答公民关注的疑难问题等。此外,还要搜集社会各界人士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及时向各级领导反映,对税收宣传效果进行监督,随时改进工作方法。成立的专门税收宣传机构,要配备专门的人员,这些人员不仅要热爱税选工作,更要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和知识素养,从而实现税收宣传队伍从“游击队”向“正规军”的转变。

       (三)加强税收宣传平台建设,构建全方位税收宣传媒介。

       加强税收宣传平台建设是做好税收宣传工作的基础和条件。在宣传手段上,要因地制宜,推陈出新,这样才能使人们在潜移默化、妙趣横生中受到税法的熏陶。

       1、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网络已经成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成为重要的宣传载体和阵地。应继续发挥国际互联网、电子信箱等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优势,依托内外网,特别是12366纳税服务网站,要让全省内联网铺盖到基层税务分局、所层面,完善网络平台建设,畅通内部宣传渠道。要更加丰富网站栏目,集中优势人力资源,受理网上咨询,发布热线咨询信息,发布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快讯信息,使其在动态中发展,成为对外税收宣传的重要媒介。

       2、在报刊媒体开设宣传窗口,如与当地主流报纸合作,开设“税务专版”,每周一版,专题宣传报道税务工作,发挥集中宣传的优势;与《中国税务报》合作,开设税务专版,随同《中国税务》在全省发行,可以大容量、大视角、大范围集中深度宣传报道税务工作。

       3、与广播电台、电视台合作专题栏目,形成重点宣传优势。与广播电台、电视台法制频道等重点栏目合作,大力宣传税收政策和相关涉税知识,及时报道当地税务动态,表彰诚信纳税的人和事,曝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针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税收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可安排业务能力强的税务人员,直接解答与税收有关、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问题,拉进税务部门与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纳税人的距离;制作专题税收宣传节目,如专题片、动漫短片、经典税收案例再现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努力实现税收知识的家喻户晓,融入民众生活。

       4、是采用近民化的宣传方式。如全面启动发票抽奖活动,引发大众的积极性;延长12366电话税务咨询服务时间;扩大利用手机宣传应用范围,由区、分局有关部门将税收新

       政策或与纳税人息息相关的的日常工作,利用飞信简明扼要地发送到给手机用户;印制通俗易懂的宣传单张,包括税收小知识,简短的税法条款,一些诚挚的问候语,通过邮寄走进千家万户,其效应显而易见。

       5、有的省份制作发行了“税收知识漫画扑克”,采用漫画与文字相结合的形式,幽默诙谐、形象生动地介绍了与广大纳税人密切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知识,鞭挞了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被新华社、人民网、中国税务网等强势媒体誉为“中国第一副税法宣传娱乐用品”,此项目可在地税部门推荐应用。

       6、宣传税法应注意从孩子抓起。各级税务部门应加强与学校联系,定期到中小学宣传税法,可在学校积极举办一些“税法知多少”一类的知识竞赛活动,还可向他们派发一些《生活中的税法》等简明扼要又生动活泼的宣传资料;与教育部门联系,开展全省“青少年税收教育基地”系列活动;编写分别适合于中小学生的税法宣传教材,将其纳入教学内容,成为公民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各种方法对祖国的未来一代进行税法宣传,从小培养他们自觉守法纳税的观念。

       7、做好税收宣传,需要税务机关扎实有效、持之以恒的宣传,但要使税收宣传工作取得可持续发展,更要逐渐跳出传统的“闭门宣传”、“孤军奋战”误区,更多地利用社会

       宣传资源,争取地方党委宣传部、政府法制办、新闻单位等部门的支持,需要各部门乃至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走税收宣传“社会化”之路。如,工商部门为企业办理或变更营业执照的时候,作为一种宣传和提醒,向纳税人告知办理税务登记的义务;公安部门在机动车主办理机动车辆上牌手续时,要做好机动车主车船购置税的相应宣传提醒;代征单位应承接税务机关的税收宣传和纳税服务工作,将征管信息、税收新政速递到纳税人手中;专业化市场、农贸市场对场内的纳税人情况熟悉,由其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宣传税收工作;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接受纳税人委托时,应担负起普法宣传的职责,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

       总之,实践证明,税收宣传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提高全民的纳税意识,实现依法治税,决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它需要全体税务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在新的历史时期,税收宣传工作可谓任重而道远。要坚持不懈,有的放矢,着力增强纳税人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同时要拓宽税收宣传的广度,强化整个社会对税收的认同感,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四篇:浅谈如何加强农村税收宣传工作

       浅谈如何加强农村税收宣传工作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农村税收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重要资金来源。同时,也是合理配置农村资源的有效手段。

       一、目前农村征税现状分析

       (一)纳税主体依法纳税意识不强。农村税收的纳税主体多是农民,在他们心目中,依靠自己的能力取得的收入理应自己所有,纳税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有些纳税人即便知道应该依法纳税,但由于山高皇帝远,他们往往抱着你不来收我就不缴税的心态。

       (二)山区农村纳税人税收观念淡薄。边远山区农村经营者受环境、文化素质等方面的影响,纳税意识淡薄,以追逐利益最大化作为经营的手段和目的,大部分纳税人不能够自觉申报纳税,都是在税务机关催其缴纳时才缴纳;山区农村自然条件较差,信息闭塞,山区农村纳税人不能及时了解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山区农村纳税人的法律观念滞后;山区农村宗族、帮派、群众集体起哄观念比较强,如果对其涉税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就容易引起抗税事件的发生。

       (三)农村人口居住涣散,在家时间不定。农村地域辽阔,在加上老百姓在家时间不定,给征税工作带来了困难,有时候连续去几次都见不到户主,有些难缠户,就算在家也不开门,这也是征税的一大难点。

       (四)征税人素质偏低。征税人大多是村干部且文化水平偏低,在工作难免方法不当,在加上工作中缺乏耐心,不能够静下心来给老百姓解读政策做出解释,难免让百姓误解,有的村干部自己都说不清为什么征税,征什么税,这样更加剧了征税的困难。

       由此税收宣传工作可以作为一个“无形征管”的工作体系,在现阶段,它不仅在舆论导向、税务公开、普法教育和震慑犯罪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功能,而且在构建平安和谐的征纳关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地税部门通过各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方法开展税收宣传,为密切征纳关系,提高征管水平,树立地税良好形象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但当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在山区农村税收宣传的手段、税收宣传的深度、宣传的效果等方面远远低于城镇,特别是农村人员文化层次较低、知识结构不高、纳税意识较为淡薄。如何做好农村税收宣传工作就成为当前抓好税收宣传的一个重点和难点。

       二、做好山区农村税收宣传工作的建议

       (一)明确农村税收宣传工的重要性

       1、税收宣传是推进山区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农业在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安天下、稳民心的基础产业和战略性产业。为促进农业发展,推动农村进步,实现农民富裕,中央连续多年制定的推动“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成为当前现代化建设的当务之急。党的十八大提出进一步落实“三农”政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目前,随着“三农”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不断变化,落实好现行扶助弱势群体和“三农”产品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弱势群体提供税收服务和减轻税收负担,凸显税收与服务的人文关怀,使弱势群体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而山区农村经济发展尚处于低层次、农村生产基础条件差、纳税人税收意识淡薄的状况阻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迅速推进。为了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出台各种 1

       涉农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直接与“三农”接触的基层地税机关,要担当起让纳税人第一时间知晓各种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抓好山区农村税收工作的责任,加强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贯彻和落实,为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和营造宽松的农村经济建设的税收环境,构建和谐平安地税和社会稳定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税收宣传是强化边远山区农村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的关键环节。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适时开展税收宣传,加强宣传的号召力和感染力,使山区农村纳税人很直观地感受到自己为国家创造做出贡献的同时,也享受国家税收再分配的社会成果,感受到税务干部为国家聚财的艰辛,真正形成心理认同感,从而自觉增强纳税意识,自觉参与护税协税。

       3、税收宣传是营造山区农村纳税人依法纳税环境的重要内容。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国家权力,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无偿地强制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的分配形式。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规纳税的义务”,但是由于山区农村法制观念的弱化,导致征纳之间矛盾激化。按照传统管理模式,这种矛盾主要通过加强征管和稽查,加重处罚手段,增加税收违法行为的风险和成本来加以解决,多年的实践证明,主要依赖惩罚和强制的传统模式必须改变,税收管理的最终目的是提高诚信纳税度,实现山区农村纳税人自觉纳税。因此,加强对山区农村纳税的宣传和教育,让山区农村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法、明白税法、遵守税法,为他们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建立互相合作的新型征纳关系,就显得非常重要。

       (二)建立税收宣传专业队伍。税收宣传是一项集文化素质、思想素质、业务技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工作,要靠具有一定综合素质的人员去组织,去完成。单靠税收管理员兼职,难以出色地完成宣传任务。因此,必须加快税收宣传专业队伍的专业化建设,造就人才,培养人才,建立一支税收宣传专业队伍,把一部分思想成熟,业务知识扎实的税务干部安排到税收宣传岗位上,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在税收宣传的敏感、高效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宣传工作的“耳目”和“神经”作用。树立“宣传工作大家做”的观念,深入发动各部门都来关心、参与宣传工作,完善宣传互动机制,建立健全立体式税收宣传网络,形成“人人参与宣传,个个主动宣传”的良好氛围,税收宣传工作要敢于打破旧框框,让社会力量参与到税收宣传中来。对外,要加强与政府部门、村委会、学校、新闻媒体等的综合协同,相互联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来为税收宣传出谋划策;对内,要加强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着力统筹、形成合力,做好宣传,通过宣传提高山区农村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三)对山区农村采取创新宣传形式。在山区农村的经营者和合作专业户,大多文化程度较低,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等形式做好山区农村税收宣传。一是税法宣传事例化。把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比较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印制成宣传资料进行宣传,把税收宣传资料事例化。二是税法宣传娱教化。把税收宣传口号、图画,印制成喜庆、吉祥的年画或日历等,散发给农对纳税人,让他们张贴在家中,把“大道理”变成“小道理”,进行“润物细无声”式的宣传,用唯美的画面,现代的理念,传播一种“纳税光荣”的信念,唤起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同时也改变了以往直叙式、说教式的唤起意识的宣传,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这样便会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税收法制宣传教育。三是新桥作为中国农民画乡可以充分利用农民画这一带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媒介,用农民画这个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税收工作。四是可以和上级宣传部门联系用电影

       下乡的形式,多播放一些和税收有关的宣传片或影视资料。

       (三)在宣传内容上做到通俗易懂。由于山区农村纳税人受文化水平限制,对有些政策信息解读不透,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应用。基层地税机关应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所需,针对山区纳税人疑难问题不懂、实际操作不会的情况,围绕广大山区农对纳税人文化消费需求,税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上门宣讲税收政策知识、法律常识,提供致富信息、税收法律法规咨询等服务,把过去专业化、术语化的宣传用贴近生活的语言表述出来。

       (四)突出税收宣传的双重性。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纳税人处于弱势、税务机关处于强势,这是一个客观事实。在税收宣传中,不仅强调宣传纳税人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义务,按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资料义务,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信息的义务,而且要体现宣传纳税人知情权,申请减税权,陈述、申辩权,复议、诉讼权,请求国家赔偿权、控告、检举权,举报权,依法维护山区农村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地位,加强法律救济,给山区农村纳税人创造更好的自觉纳税环境,维护税法的严肃性,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为守法的纳税人创造公平的环境。

第五篇:2022税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专题

       为广泛深入地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提升地税形象,促进××地税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税收宣传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

       神,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充分依托各种载体,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宣传地税工作重点、解读经济税收热点、解析社会关注焦点,形成宣传整体覆盖,社会各界全面参与的局面,营造依法治税、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力提高纳税遵从度,服务税收工作大局,推动××地税事业与社会经济和谐健康发展。

       二、宣传重点

       (一)强化政策宣传。重点宣传税收与财力保障、税收与工业化、税收与循环经济、税收与和谐社会、税收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税收与高科技等社会关注的相关税收和法律法规,突出扶持弱势群体优惠政策,涉农税收政策,社保费政策,资源综合利用、民政福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进行系列宣传。

       (二)强化典型宣传。坚持正反典型宣传相结合,既要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发挥示范效应,引导纳税遵从,又要对涉税违法犯罪大案要案进行曝光,教育广大纳税人,震慑不法分子。

       (三)强化形象宣传。重点突出税收信息标准化建设、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扶贫济困、“两个减负”、地税文化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和地税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总结新经验、新做法、新举措,宣传和推广地税系统先进单位和个人,树立地税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宣传形式

       2022年税收宣传,市局将采取一系列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实效,打响地税品牌。主要途径和形式有:

       (一)媒体造势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的优势,在进行常规宣传的基础上,重点开展特色宣传。在××电视台进行形象宣传,播放地税专题片,推介地税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在××人民广播电台进行互动宣传,接受纳税咨询,开展有奖竞答活动,架设征纳双方的空中桥梁;在《××日报》和《××晚报》进行专题宣传,突出宣传税法、税收政策和办税服务的内容,并在重要版面推出一批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文章;在“××政府网”、“汉江传媒网”进行即时宣传,发布重要地税公告和最新的地税政策及资讯。

       (二)典型衬托宣传。配合全市税收宣传工作,大力推广一批典型。组织力量在全市地税系统挖掘一批品德高尚、业绩卓著、贡献突出的先进模范人物,重点从七个方面宣传推广这些有影响力、感召力、持久力的税务明星,即对税收事业无限忠诚的“奉献之星”,孝老爱亲的“道德之星”,刻苦钻研的“学习之星”,心怀纳税人的“服务之星”,勇于探索的“创新之星”,埋头苦干的“实干之星”。并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向先进模范学习活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面向未来宣传。与教育部门配合,制作税法宣传笔记本和地税连心伞,在市区重点学校进行发放,同时开展税收知识讲座,对青少年进行税法启蒙和常识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税收法律素质,使税收宣传真正面向21世纪,面向未来。同时,依靠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宣传,带动每个家庭和全社会都来学税法、懂税法、守税法,使更多的人关心税收、支持税收。

       (四)突出遵从度宣传。本着感恩纳税人、回报纳税人的理念,拟聘请资深教授、专家免费为部分企业法人和财务人员举办1至2期税收知识培训,开展“税收遵从度与企业发展力”专题讨论,明确服务企业的方向和重点,密切税企关系,提高税法遵从度,创造和谐的征纳环境,打造良好的社会基础。

       (五)征纳联动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税收宣传的格局,3月15日开展税收有奖征答活动。在《××日报》和××地税外网网站上刊载税法知识有奖大赛100题,4月中旬公布大赛获奖名单。从高分向低分,按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四等奖500名进行表彰奖励。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名单在各大媒体上进行公布。

       (六)把握互动宣传。结合全国第17个税法宣传月和“五五”普法活动,4月份,与市国税局、依法治市办联合组织上街开展“税收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上街宣传活动,力求通过扎实有效的税法宣传,使税收宣传月活动呈现出形式新、内容实、影响大、效果佳的好局面。

       四、几点要求

       (一)税收宣传活动是一项整体工作,活动在市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筹划、部署、安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做到项目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各单位地税宣传工作将纳入每季度信息宣传考核内容,进行考核通报。

       (二)活动期间,市局将在《××地税简报》和《要情周报》中开辟税收宣传活动专辑,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向市局办公室反映本单位的做法和效果。

       (三)各单位除积极配合市局统一宣传外,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在深化宣传效果上下工夫,做到宣传内容新、效果好、影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