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辞退员工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辞退员工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本文来源三茅人力资源
导语
企业辞退员工是劳动争议的高发领域,而将辞退变成员工辞职后,能够规避很多的法律风险。企业会根据发展的需要,辞退一些不适应公司发展的员工。而实际工作中,因为辞退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不在少数。同时,辞退员工也会对在职员工的心理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在职员工很容易推人及己,认为企业对辞退员工的处理很容易也发生在自己身上。另外,辞退员工如果处理不当,有可能造成一些社会影响,可能会对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市场形象产生伤害。因此,企业在辞退员工的时候要谨慎操作,慎之又慎。企业辞退员工一般要遵循以下流程。Step1:掌握辞退员工的原因
前面谈到,企业辞退员工的理由包括了员工犯错原因和非员工犯错原因。对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甚至被国家有关机关刑事处罚的员工,企业要坚决予以辞退,避免在企业内部形成负面的示范效应,影响整个团队的健康发展。而对于那些经过挽救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达不到要求的员工,企业也要予以清除,以保证企业的正常发展。
搞清楚辞退该员工的原因,是辞退工作的第一步,也是非常基础非常重要的一步。真实的辞退原因将会给后面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Step2:谨慎做出辞退的决定
辞退员工可能给企业带来有形的(离职补偿甚至劳动仲裁等)和无形的(对在职员工的影响以及对企业市场形象的伤害)的影响。所以企业要谨慎做出辞退员工的决定。在掌握了辞退员工的原因后,企业应该思考,这些原因是不是真实的?是不是一贯的?该员工的行为是不是“罪该万死”,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企业对于能不“枪毙”的员工尽量不“枪毙”,能不辞退的员工尽量不辞退。当然,企业如果经过充分论证后仍然认为必须要辞退该员工,则坚决辞退。
对于辞退普通员工,有些企业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即可决定,有些企业可能需要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决定。对于辞退部门主管或一些关键岗位员工,则需要更高级别的领导来确认。Step3:收集固化辞退员工的证据
企业最终做出辞退员工的决定后,人力资源部要收集辞退该员工的证据。人力资源部要对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并予以固化,争取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比如在试用期辞退员工,企业需要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这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企业需要有录用条件。企业一般会以职位说明书作为录用条件,这就要求的企业的职位说明书要相对具体,可操作。而更好的办法是员工入职后制定试用期考核标准并以此为录用条件。第二层意思是企业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证据不能是企业主观的感受,需要有实在的书面证据,比如试用期考核结果。并且,试用期考核结果还需要得到该员工的认可,最理想的认可方式是员工在考核结果上签字确认。Step4:面谈前的准备
企业在和被辞退员工面谈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首先企业要考虑该员工的具体情况来确定面谈的方式和重点。不同的员工,可能在性格、抗压能力、表达方式、行为习惯等方面存在差异,企业首先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
其次企业要确定从哪个角度来和员工面谈。笔者在实践操作中效果比较好的方式是先肯定员工的一些特点和优点,然后指出员工和岗位或企业不匹配的地方,最后建议员工去寻找一份更能够发挥自己优势更匹配的工作,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带来帮助。
另外还要确定谁来主谈?企业派一个人还是多人和该员工谈?不同的企业可能选派不同的人去和员工谈辞退。笔者建议企业安排人力资源部的相关人员和该员工面谈。部分员工被辞退可能会对部门主管产生怨恨,认为是部门主管要开除他,甚至有些被辞退员工在以前工作中就和部门主管关系紧张,因此部门主管和该员工的面谈有可能引爆员工的不满甚至发生一些过激的行为。而人力资源部作为第三方,能够较好的客观公正的给员工摆事实讲道理,也可以避免员工和主管的直接冲突。Step5:面谈的实施
员工被辞退是对其职业生涯发展的一次较为严重的打击,员工的心理可能会受到伤害。因此,面谈人首先要了解员工的这一心理状况。在面谈的过程中,面谈人要充分表现出真诚、坦诚的态度,切忌居高临下,不可一世。另外,面谈人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展开谈话,尽可能为对方考虑,为对方未来的职业生涯发展出谋划策。
离职面谈是企业和员工的面对面接触,稍有不慎,面谈人将引爆员工的不满情绪,做出过激行为,给面谈人带来伤害,给企业造成损失。Step6:办理离职手续
根据面谈的结果及约定的离职时间,人力资源部可以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人力资源部在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结算工资和离职补偿金并出具离职证明,转移员工的社保和人事档案关系。注意:
●企业在辞退员工的时候,最佳策略是将辞退员工变成员工辞职。
●对于严重犯错等过错而被辞退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可以让员工意识到辞退对其接下来职业生涯产生影响为由,让其辞职;
●对于不适合企业发展的员工,人力资源部除了上述办法外,还承诺按照辞退给予补偿,从而引导员工辞职。
企业辞退员工是劳动争议的高发领域,而将辞退变成员工辞职后,能够规避很多的法律风险。根据笔者的经验,只要人力资源部引导得当,绝大部分被辞退员工愿意接受公司的这一安排。
第二篇:辞退员工注意事项
在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实务中,如要处理不胜任工作的员工,企业一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首先企业要有对员工考核的标准,即在企业的内容规章制度里,要有对工作业绩考核标准;其次,考核标注需要履行向员工告知的程序;再次,企业要有员工不胜工作的证据,并且这些证据要与考核标准相对应。
注意事项: 操作要点
1不胜任工作的依据: 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就不同岗位规定具体的岗位职责,并就何为“不能胜任
工作”做出
具体描述并向员工公示
2不胜任工作的证据:(1)对员工的考核结论:不胜任工作需要有对员工的考核结论作为依据,而且这
一考核需
要向员工进行告知方可。没有告知的结论是没有法律
效力也没有证明效力的,员工
可以不认可考核结论,但是公司不能不告知员工的考
核结论。
(2)员工工作表现的具体罗列:对于员工不胜任工作
这一结论,需要从员工的工作表现 中进行具体表现,所以公司要求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作
一个概括性的描述,这一表述
要体现出员工的那些行为,使公司认为是不能胜任工
作,(3)客户的投诉记录
(4)最好让员工写出改进说明书,其中有工作失误的具体说明,并让员工自己签字,可作为员工不胜任工作的书面证据。
3不胜任工作的处理: 对于不胜任工作的员工,首先需要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用人单位需 要注意保留培训和岗位调整的证据),此后还不能胜
任工作的,公司可以提前
30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但这种解除按照法律规定亦需要
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篇:辞退员工注意事项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种是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第一种情形之下,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第二种情形之下,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依据该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劳动合同法简化了工资的计算标准,规定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的所谓“最低工资”或者“基本工资”作为工资计算基数是不对的。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四篇:员工辞退工作流程
员工辞退工作流程
为规范企业员工辞退工作程序,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员工合理流动,增强企业活力,特制定本流程。辞退是指因某种原因,公司单方提出解除与员工所签劳动合同的行为。
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公司将予以辞退,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辞退信息:
1、考核辞退:员工绩效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经培训(含辅导)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依法劳动教养的。
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公司提前三十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2)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四、辞退工作流程
1、提交辞退建议
公司应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要求提交辞退建议和相关材料。
2、调查核实
公司的辞退建议后,人力资源部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员工是否满足辞退条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总经理。对符合辞退标准的,向辞退人员出具《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备注:遇有重大或事实不易认定的事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调查时间。
3、部门辞退面谈
对于符合辞退标准的,根据辞退原因、结合员工实际业绩表现,科室、车间负责人、员工的直接上级与员工进行辞退面谈,面谈后,用人部门与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4、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同意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部,交接该员工的更衣室橱门锁及钥匙、胸卡等,并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交接手续,按照公司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及国家相关劳动法规执行。
五、员工申诉及处理 的,有权向人力资源部申诉,人力资源部核实后,予以妥善处理。
六、监督岗位:本工作流程由公司总经理监督执行。注:解释权限:本工作流程由本公司及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部 2022年5月16日
第五篇:企业员工辞退流程
企业员工辞退流程: 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其他符合辞退的,也可以辞退,不需要支付补偿。
1、根据相关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如果是公司能证明员
2、部门经理发出《员工辞退通知书》,写明辞退的具体原因交至综合部;综合部写明意见后再交至总经理审批
3、部门经理对辞退员工进行面谈,说明辞退的具体原因(需注意辞退员工谈话的语言和技巧)
4、员工签字同意后,通知辞职员工依据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并填写《离职手续表》
5、离职人员进行离职交接工作,离职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所在部门:工作、物品、文件、资料等交接
综合部:资产及其他物品等归还,收回人事手册及考勤卡
财务部:对离职员工借支及其它情况进行审核 以上手续办理完后由依次由经办人签名确认。
10、最后,上级领导,综合部,财务部,总经理依次签署意见,离职员工:在《员工离职手续表》签名确认。
备注:根据最新劳动合同法的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