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员权利保障条例笔记
这次颁布的《中国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在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国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条例分5章:总则、党员权利、保障措施、责任追究、附则,共38条。
条例规定,党员享有的 -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
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
条例强调,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
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党员应当正确行使 -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同时必须履行 -规定的义务,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
条例在试行条例的基础上,对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各项权利作了更加规范、完善的规定,对党员权利的保障措施作了进一步规范,对党的各级组织、各级纪检机关和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以及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作了明确界定。
-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共多少章多少条
共计一章,共38条。
《中国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根据《中国 -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员享有的 -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
第三条 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
第四条 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党员应当正确行使 -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同时必须履行 -规定的义务,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
第五条 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
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 -和其他党内法规为准绳。
第二章 党员权利第六条 党员有权参加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与其担任的党内职务和代表资格相应的会议。
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当履行请假手续。
党员有权阅读按照规定可以阅读的党内文件。
党员有权提出接受教育和培训的要求。
党员接受教育和培训应当服从组织安排。
第七条 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党员有权在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组织的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
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过程中,应当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开发表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相违背的观点和意见。
第八条 党员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第九条 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
党员以书面方式提出的批评意见应当按照规定送被批评者或者有关党组织。
党员有权向党组织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违法违纪事实;有权向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提出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党员的要求。
党员有权向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提出罢免或者撤换不称职党员领导干部职务的要求。
党员在进行批评、揭发、检举以及提出处分或者罢免、撤换要求时,要按照组织原则,符合有关程序,不得随意扩散、传播,不得夸大和歪曲事实,更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第十条 党员有权在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按照规定参加表决。
表决时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者弃权。
每个正式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除外)。
参加选举的党员有权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
党员有权经过规定程序成为候选人和当选。
第十一条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者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申辩、作证和辩护必须实事求是。
第十二条 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者向党组织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
党员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第十三条 党员在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遇到重要问题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
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本人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诉;党员认为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当的,有权逐级向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意见。
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党组织或者其他党员侵害时,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控告。
党员有权要求有关党组织对其提出的请求、申诉和控告给予负责的答复。
第三章 保障措施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召开有关会议,并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加其有权参加的各种会议。
会议的组织、召集者要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适时通知应到会党员。
第十五条 党组织应当为党员提供阅读党内有关文件的必要条件。
党员因缺乏阅读能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直接阅读文件的,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向其传达文件精神。
第十六条 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党员素质。
第十七条 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召开后,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将会议内容和精神向党员传达、通报。
党组织作出的决议、决定,按照规定及时向党员通报。
第十八条 下级党组织应当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积极组织和引导党员参加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讨论的时间、方式和内容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党员,以便党员参加。
党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应当认真组织党员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的政策的有关问题进行讨论。
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对于党员的建议和倡议,党组织应当认真听取、研究,合理的应当采纳;对改进工作有重大帮助的,应对提出建议和倡议的党员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
对于持有不同意见的党员,只要本人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就不得对其歧视或者进行追究;对于持有错误意见的党员,应当对其进行帮助、教育。
第十九条 党组织应当鼓励党员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持和保护党员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对于党员的批评、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的有关处分和罢免、撤换要求,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党组织要建立健全保护揭发、检举人权益的制度。
对揭发、检举人以及揭发、检举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被控告的组织和人员;严禁对揭发、检举人和控告人歧视、刁难、压制,严禁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党组织对于署真实姓名的揭发、检举人,应以适当方式回访或者回函并告知其处理结果;对揭发、检举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党组织对于不负责地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处分和罢免、撤换要求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受到错告或者诬告的党员,应当澄清事实,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二十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
根据不同情况,表决可以采取口头、举手和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记录在案。
对不同意见要如实记录。
重要问题主要是指: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按干部管理规定应该由集体讨论决定的干部推荐、任免、调动和奖惩;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发展新党员;上级党组织规定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问题。
党组织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前,应当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征询党员意见。
对于多数党员有不同意见或者存在重大分歧的,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提交下次会议表决。
党的委员会及其组织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下级党组织的表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表决的,应当予以纠正。
第二十一条 党组织进行选举时,应当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对候选人的情况应向选举人作介绍。
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59b9ee7ad9431333361306335以弃权。
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党员在党内自主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得阻挠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到场,不得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不得搞非组织活动妨碍选举,不得以任何方式追查选举人的投票意向。
第二十二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对于党员的申辩及其他党员为其所作的证明和辩护,有关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如实记录,并进一步核实,采纳其合理意见;不予采纳的,要向本人说明理由。
党员实事求是的申辩、作证和辩护,应当受到保护。
处分决定应当写明党员享有的申诉权以及受理申诉的组织等内容并由受处分党员签署意见。
本人对处分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申诉;拒不签署意见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签署意见的,党组织要在处分决定上注明。
第二十三条 对于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党组织要帮助其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
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留党察看期间确已改正错误的,期满后应当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错误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错误的,应当开除其党籍。
第二十四条 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
对于党员的申诉,有关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不得扣压。
上级党组织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或者指定有关党组织进行复议、复查。
经复议、复查或者审查决定,对于全部或者部分纠正的案件,重新作出的决定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对于处理正确而本人拒不接受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无正当理由反复申诉的,有关党组织应当正式通知本人不再受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
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提出的意见,有关党组织应认真研究处理。
第二十五条 党组织对涉嫌违纪党员的检查和处理,必须既坚决又慎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依纪依法进行。
建立执纪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
对于在执纪过程中有违纪行为或者其他过错的,应当批评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党组织对于党员提出的请求,要及时受理。
根据具体问题,有的要及时解决,有的要说明情况,有的要进行说服教育。
第二十七条 企业、农村和街道、社区等党的基层组织应注意维护流动党员的民 -利,保障其正常行使。
第二十八条 对于确有实际困难的党员,其所在基层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并鼓励党员之间开展互助,为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创造条件。
第四章 责任追究第二十九条 党的各级组织应当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决议、决定;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任务和要求;督促下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职责,宣传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行使权利。
第三十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做好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受理有关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检查和处理侵犯党员权利方面的案件,对党的领导干部和下级党组织履行党员权利保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要按照 -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以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和实际工作,抓好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落实;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重要问题,向同级党组织提出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意见和措施,为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第三十二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应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规定;充分尊重和关心党员权利,重视处理和解决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实际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落实。
第三十三条 保障党员权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
对于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失职、渎职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处理是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环节。
对于有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可以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责令赔礼道歉、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给予处理;情节较重的,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对于有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理方式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或者与党纪处分合并使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因侵犯党员权利受到党纪追究的党员或者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失职、渎职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的领导干部,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中央备案。
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 -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者补充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委商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 -党员权
如何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学习心得
党组织应当如何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一,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 -利保障制度,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2000年9月, -中央印发的《中国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了多项党员的知情权及保障措施: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召开有关会议,并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加其有权参加的各种会议;为党员提供阅读党内有关文件的必要条件;按照规定将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的内容和精神向党员传达、通报;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前,应当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征询党员意见,决议、决定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向党员通报;积极组织和引导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参与党的政策和理论的讨论等。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 -和《中国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切实保障党员全面了解和有序参与党内事务,知晓参与程序,开展有效监督。
第二,切实保障党员的监督权。
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研究采纳合理建议,对改进工作有重大帮助的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对于党员持有的不同意见,只要符合政策和程序,就要认真考虑接受。
鼓励党员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持和保护党员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对于党员的批评、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的有关处分建议,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要提倡署真实姓名检举、控告和反映有关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委对署真名反映问题的,坚持“优先办理、及时回复”,极大鼓舞了党员实名监督的积极性。
要建立健全保护检举人权益的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回避、责任追究和有关工作纪律,为实名监督创造良好环境。
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要依纪严肃处理。
第三,切实保障监督对象的申辩权、申诉权等相关权利。
申辩权、申诉权是党员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方面。
-第四条规定,党员有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有关党内法规规定,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处分决定应当写明党员享有的申诉权以及受理申诉的组织等内容并由受处分党员签署意见;党员对处分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申诉。
党组织要客观看待和正确处理党员的申辩和申诉。
一是经调查,监督对象没有不当行为的,应当予以澄清和正名。
党组织对不实反映、诬告陷害的,要说清事实、澄清是非、消除影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据统计,2022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对2.8万件(次)失实反映予以澄清了结。
二是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依据《中国 -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侮辱、诽谤、诬陷是恶意、虚假、非理性的监督,旨在使监督对象受到纪律处分,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必须坚决制止纠正。
三是对监督对象提出的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依据客观事实和纪律规定作出结论。
其中,对于申诉有理需要改变或者纠正的,应当实事求是地予以改正;对于无理申诉的,应当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中国 -章程》、《中国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知识竞赛试题答案
党史知识竞赛题(附答案)
一、选择题
1.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几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B)
A、4个月B、6个月C、8个月D、10个月
2、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几年
(A)A.一年B.二年C.三年
3、党的十六大的一个历史性贡献,就是把“ -”重要思想写进了《 -》,与马列主义、 -思想和 -理论一道作为我们党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同时指出,贯彻“ -”重要思想的核心在于什么
(D)A、坚持党的领导B、坚持执政为民C、坚持与时俱进D、坚持党的先进性。
4、《 -》总纲指出:中国 -领导人民在建设什么的同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什么,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C)
A.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B、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
C.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D、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
5、《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留党察看期间,受处分党员不享有以下什么权利
(ABC)
A.表决权B.选举权C.被选举权 D.申诉权。
6、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什么
(C)
A.立党为公、执政为民B.改革开放C.发展D.体制创新
7、《 -》指出,“ -”重要思想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还是什么
(B)
A、党的指导思想B、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C、党的行动指南D、党长期坚持的行动指南
8、留党查看是党的纪律处分的一种。
《 -》对党员留党查看时间作了具体的规定,其最长不超过几年
(C)
A、半年B、1年C、2年D、3年
9、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一定要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什么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既立足于做好经常性工作,又抓紧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A)
A、作风建设B、政治建设C、理论建设D、廉政建设
10、党中央决定,从什么时间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党开展以实践“ -”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C)
A.2022年12月B.2022年1月C.2022年2月
11、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这“两个务必”是 -同志在党的哪次会议上提出的
(B)
A、七届一次全会B、七届二次全会C、七届三次全会D、七届四次全会
12、当前,中央提出从严治党的方针,这一方针包括下列哪项内容
(C)
A、要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要求,讲党性B、要在党内生活中讲原则,严格监督C、要严格按照 -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D、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13、《党内监督条例》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把一些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或责任、权利固定了下来。
请问,这些监督主体有几种
(C)
A、4种B、5种C、6种D、7种
14、十六大指出,我们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这里是说,我们党要什么
(D)
A、坚持真理B、解放思想C、实事求是D、与时俱进
15、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坚持什么
(D)
A、中国 -的领导B、以执政兴国作为第一要务C、解放思想、实事求是D、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16、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
请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解决好的两大历史性课题是什么
(A、B)
A、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B、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C、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D、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17、1978年12月召开的哪次会议,是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开创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
(B)
A、 -十一大B、 -十一届三中全会C、 -十一届五中全会
18、健全党内民主制度的基础是什么
(A)
A、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B、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C、完善党的委员会制度
19、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B)
A、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B、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C、理论联系实际D、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20、现阶段,我国进行社会主义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是什么
(C)
A、解放思想B、发展经济C、稳定D、反对腐败
21、《为人民服务》是 -同志在纪念谁的追悼会上的讲话
(A)
A、张思德B、白求恩C、刘胡兰D、雷锋
22、1935年1月召开的什么会议,确立了 -在红军和党中央的领导地位,成为党的历史上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
(C)
A、八七会议B、古田会议C、遵义会议
23、 -同志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实际上它成为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
(B)
A、《高举 -思想旗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B、《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C、《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判断题
1、党员的党龄,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
正确答案: -第1章第7条,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2、 -的核心是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
3、《党内监督条例》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行。
(╳)
正确答案:《中国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四十七条规定: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31日。
4、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同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
正确答案: -第1章第5条,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5、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 -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必须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
6、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
正确答案:《中国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三条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7、留党察看处分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
正确答案:《中国 -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留党察看处分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年。
8、中国 -党员永远是中国公民的普通一员。
(╳)
正确答案: -第四章第26条规定:中国 -党员永远是中国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9、《 -》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 -。
(╳)正确答案:和其它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10、预备党员预备期满,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时间不能超过两年。
(╳)
正确答案:延长预备期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11、中国 -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产生的 -机构称为中央局。
(√)
12、十六大报告指出,党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
(√)
13、《 -》规定,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
(√)
14、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他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
正确答案:除他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15、中国 -第一部正式 -是在党的二大上通过的,同时也把誓词载入了《 -》。
(╳)
正确答案:第一次把党的誓词载入《 -》是在党的十二大上
16、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
正确答案: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17、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
正确答案: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18、《 -》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为3年或5年。
(╳)
正确答案:每届任期为3至5年
19、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不单独设立一个组织处理阶段,所以,对不合格党员暂不进行处理。
(╳)
正确答案: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根据 -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
20、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
(√)
三、简答题
1、这次在全党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践“ -”重要思想。
2、“ -”重要思想的内容是什么
答:中国 -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中央指出,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把是否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和什么作为衡量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答:群众是否满意。
4、这次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标要求是什么
答: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
5、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方针是什么?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6、党的组织原则是什么
答:民主集中制。
7、干部队伍建设的四化方针是什么
答: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8、发展党员必须坚持的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答: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9、中国 -以什么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思想、 -理论和“ -”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10、贯彻“ -”重要思想的关键、核心和本质是什么
答: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
11、入党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答:主要程序有: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人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12、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四项基本原则指的是什么
答: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 -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和 -思想。
13、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14、 -同志提出的“两个务必”是什么
答: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15、党的思想路线是什么?答: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16、党在长期的斗争中,形成的三大作风是什么?答:三大作风是: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风,自我批评的作风。
17、《 -》规定,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的处分有哪几种
答: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5种。
18、十六大报告的灵魂是什么?答: -重要思想。
19、中国 -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根本标志是什么
答:立党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0、 -总纲中指出,什么是我们的强国之路
答:坚持改革开放使我们的强国之路。
21、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提高“三力”,具体指什么?答: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22、什么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
答:创新。
23、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什么身份参加活动
答:普通党员的身份。
24、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什么
答:密切联系群众。
25、我们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什么
答: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
26、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什么决定
答:《 -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27、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在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什么有机统一起来
答:依法治国。
28、党的领导主要是哪种方式的领导?答: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
为什么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 -利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总结我们党党内民主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新鲜经验的基础上,强调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 -利保障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党的十八大 -修正案首次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写入 -,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党员在党内主体地位的尊重、对推进党内民主的鲜明立场。
党员主体地位,主要是指广大党员在党的活动中处于主体位置,在党内生活中当家作主,对党的活动和党的事业起着最终的决定作用。
随着党内民主建设进程不断推进,我们党对党员主体地位认识逐步深化,广大党员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党员主体作用得到更好发挥,维护党员主体地位的制度体系正在形成。
但是应该看到,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尊重和落实党员主体地位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与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重义务、轻权利,党员民 -利得不到应有保障;一些党员主体意识不强,缺少行使和维护权利的意识和能力;保障党员民 -利的制度和机制不够完善、落实不到位,等等。
党的十八大 -修正案强调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对于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健全与活跃党内生活,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需要。
党员在党内主体地位受到尊重的程度,反映着党内民主的发展程度。
不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展党内民主就无从谈起。
从历史上看,我们党成长壮大的历程,与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 -利的状况密切相关。
什么时候发扬党内民主比较好,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 -利得到了保障,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就比较充分,党的团结和战斗力就得到增强,党的事业就胜利前进。
反之,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就受到挫伤,党的事业随之遭受损失。
-同志强调指出:“宪法和 -规定的公民权科、党员权利、党委委员的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
这是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得出的重要结论。
第二,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是党始终保持先进性、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的基本条件。
党员作为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内生活的主体,其积极性和作用的充分发挥,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直接关系到党的兴衰成败。
一个政党,如果没有相当数量的党员,不成其为党;有了党员如果不能在党的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党也无法生存和发展。
中国 -是由工人阶级和其他社会阶层中的先进分子自愿组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有8260多万名党员,党的一切活动都是党员的活动。
党的生存、发展、壮大,既靠正确的指导思想、纲领、路线和奋斗目标来吸引和凝聚具有共同理想信念的党员,又靠每一位党员增强主体意识和发挥主体作用来完成党的任务。
在新的历史征程上,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更加离不开每一个党员、每一个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
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必将有效激发每个党员的主人翁意识,使他们产生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党才有可能充分凝聚党心、发挥党智、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
第三,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是保障党员民 -利的基础和前提。
-和《巾国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员的民 -利,涉及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方面。
党员严格履行 -规定的义务与党的组织尊重党员民 -利,是党内形成健康生活的首要前提。
我们党是有着严密组织体系的执政党,每个党员都归属一个基层组织。
-既规定了党组织的权利,也规定了党员个人的民 -利。
贯彻执行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361326361 -,要求我们不仅注意维护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权利,也决不能忽视党员个人的民 -利。
只有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党员在党内事务中才能唱主角,党员的民 -利才能得到确认和保障。
坚持党员主体地位,就是在思想观念上坚持以人为本、以党员为本。
党组织不能仅仅把党员当作被领导、被管理的对象,而是要集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于一体。
管理、监督的目的也是为了激发党员参与党的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正确的管理、监督也要把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和保障党员权利统一起来。
服务既可以增强党对党员的凝聚力和党员对党的向心力,也可以寓教育和管理于服务之中。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 -利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包括拓宽党员表达意见的渠道,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党内沟通制度,充分听取和吸纳党员对党内事务的意见、建议;为党员畅所欲言和政治参与营造良好环境;通过有效途径推进党务公开,让党员不仅有机会讲话,而且能够有针对性地发表意见,提高党内民主生活的质量;坚决纠正侵犯党员民 -利的行为,等等。
只有把这些工作做好了,党内民主建设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尊重和落实党员主体地位是个系统工程,也是党的建设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
工作中,既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又要维护党组织的权威;既要积极实践,又要循序渐进;既要统筹规划,又要重点突破;既要完善制度,又要狠抓落实;既要强调统一要求,又要重视分类指导。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党员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工作实效,通过锲而不舍的努力,把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好,把广大党员主体作用发挥好。
有没有纪律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啊
纪律教育学习月心得体会
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市 -局 向阳
求真务实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是党在长期革命斗争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于贯彻 -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及省委 -书记在惠州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确保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至关重要。
一、要把求真务实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之中。
一是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教育。
在深入开展以“加强作风建设,勤政廉政为民”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中,引导党员干部用“ -”重要思想的先进性要求和 -反腐倡廉的重要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解决好“为谁当官、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知行统一,永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本色。
二是要抓好党风廉政条规教育。
如通过抓好《中国 -党内监督条例》、《中国 -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明确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从而使廉政法规制度的外在强制性要求,转化为全体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立身做人的内在自学行为。
三是要抓好党风廉政典型的教育。
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而典型的警世作用,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廉政建设的先进典型,形成示范和辐射效应;同时,要及时对近几年来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举一反三,真正做到警钟长鸣。
二、要把求真务实贯穿于制度建设之中。
一是抓好机制的健全完善。
围绕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从工程招投标、物质集中采购、经费管理使用、干部选拔使用入手,加大监督机制的制度建设,做到该分解的权力要分解,该统管的工作要统管,该公开的事项要公开,真正从权力运行上治理腐败。
二是抓好制度规定的落实。
对近年来中央、省、市先后出台的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规制度,要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坚决防止和纠正有要求不照办、有程序不执行、有规章不遵守、有职责不履行等问题的发生,从而形成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靠制度用权的良好局面。
三、要把求真务实贯穿于权力实施有效监督之中。
一是突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
要认真抓好述职述廉制度,组织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如实报告遵守廉洁自律制度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为上级党委实施有效监督提供依据;建立诫勉谈话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但一时无法查清的问题,要及时派人提醒、帮助,有针对性的批评教育。
二是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要充分发挥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做到越是群众关心的事越要透明,越是容易出问题的事越要公开,确保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党组织和群众的管理监督就廷伸到哪里。
四、要把求真务实贯穿于党风廉政责任之中。
一是严格责任分工。
各级党委(支部)必须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一起研究部署,与本部门的各项重大举措一起贯彻实施;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负其责的要求细化反腐倡廉任务,并贯穿到业务工作之中,真正履行“一岗双责”。
二是严格责任履行。
要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水平、揭露问题是党性、解决问题是政绩的观念,紧紧盯住薄弱环节做工作,从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抓起,从容易引发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和关健环节抓起,切实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撒手。
三是严格责任奖惩。
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罚和提拔使用挂起钩来。
对不履行职责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
机要干部要树正气 聚才气 养大气
市委办机要局 林红英
根据《惠州市关于2022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要求,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以“加强作风建设,勤政廉政为民”为主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优良作风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作风决定形象,作风决定成败。
是 -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必须常抓不懈。
市委书记黄业斌同志在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也指出“作风就是形象,作风就是力量,作风就是保障”。
加强内部管理,改进机关作风是树立良好形象、规范办公秩序、构建和谐机关的重要途径。
优良的作风也是密码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
机要干部要履行好密码管理、密码通信和信息化密码保障三大任务,就必须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发扬优良的传统,树正气、聚才气、养大气。
一、树正气。
正气浓厚是社会健康发展的标志,正气凛然是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
机要干部在领导身边工作,担负着特殊的使命,树浩然正气显得尤为重要。
树正气就是要遵守政治纪律。
机要部门掌握着党和国家的核心机密,机要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机要干部最大的政治纪律就是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做到对党忠诚,立场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树正气就是要维护社会公德。
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实践教育活动,使广大机要干部明辨是非,自觉做光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做“八荣八耻”的积极倡导者、模范执行者和坚决维护者。
树正气就是要坚持工作原则。
机要人员知密范围广,知密时间早,在上传下达中有时还充当领导“代言人”,必须养成坚持原则的习惯。
在对外交往中,坚决做到不该说的不说;对密码和密码设备的管理,坚决按原则和制度落实到位。
二、聚才气。
才气既表现为一种内在知识涵养,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也表现为一种处事办事能力,即所谓“世事洞明皆学问”。
才气源于平时的积极准备、厚积薄发。
聚才气就要博览群书。
一要学理论。
“没有理论上的清醒,就没有政治上的坚定”,只有打牢理论基础,才能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才会自觉地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看待、分析和解决问题。
二要学业务。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党的机要工作也在发展,每个机要干部要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立足新时期密码工作的新特点,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不断掌握新技术、新本领。
三要学其他知识。
知识经济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各门学科间的区别越来越模糊,联系越来越紧密,只有广泛涉猎各方面知识,才能更好地完成党交给的神圣使命。
聚才气就要注重实践。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只有实践才能出真知。
机要工作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机要干部必须做有心人,在实践中摸索、钻研和学习,仔细解决密码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在做好业务实践的同时,也要适当参加其他有益的社会实践,多看多听多思考,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成为提笔能写,张口能说,伸手会干的复合型人才。
聚才气就要修身养德。
道德既是为人立身的根本,也是凝聚他人知识,发挥自身才智共创事业的根本。
一是要真诚待人。
古人曰:“不精不诚,不能感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二是要正派行事。
作为机要干部,就是要把在机要部门工作看作是一种锻炼,一种提高,是工作所需;就是要在任何时候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勇于 -和斗争,敢于秉公办事;就是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敢于正视存在的问题,时时规范行为。
三是要心态平和。
平和是一种心性的修养,是一种道德的修养;平和是对人生、对社会呈现的一种境界,一种哲学。
保持一种平和心态,是为人居心快乐之本。
机要干部要心胸开阔,淡泊名利,让自己保持一种恬淡的心态,加强学习,从工作中找到自己的乐趣。
三、养大气。
要追求卓越,除了有德有才还要有“识”。
识既表现为一种远见、境界,也表现为一种心胸、气宇,简单地说就是大气。
机要人员要蓄养大气就是要做到“三看三吃”。
一是要看得远,吃得苦。
看得远就是要把立足本职和着眼长远结合起来。
机要干部接触上级文件、电件机会多,直接掌握党和国家秘密,能近距离见证领导决策过程,这既是机要干部的光荣和责任,也是机要干部成长的机会。
在干好工作的同时,要向领导和同事多学习,学他们的领导艺术、决策水平和办事技巧,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基础。
吃得苦,并不是要我们不讲究基本的办公条件和生活条件,刻意去追求如颜回那种“居陋巷,一箪食,一瓢饮”的生活,而是要继承吃苦的传统,保持昂扬的精神。
二是要看得淡,吃得亏。
机要工作性质决定了它的默默无闻,这是一项不显山露水的事业,干机要既不能有太强的表现欲望,张扬自我,心浮气躁,又不能不思进取,混时度日,而要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已悲,严谨细致,认真负责。
特别是面对精彩世界的各种诱惑,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看待权力、地位和利益。
任凭风浪起,稳坐 -,不跟风,不攀比,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甘做无名英雄。
三是要看得开,吃得消,面对得失进退要看得开,要有自我净化和自我调节的能力。
要表现出良好的党性修养和心理素质,表现出博大的胸怀和豁达的气度,从大局出发,从团结出发,轻装上阵,一如既往地工作。
新形势下,只有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才能适应密码工作发展的新要求,提升服务党委、 -和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把密码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坚定信念 抵御诱惑
切实做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工作
办文科 曾建民
根据省、市关于今年7-9月集中开展以“加强作风建设,勤政廉政为民”为主题,以理想信念教育、优良作风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委办公室结合办公室“三创”活动,紧紧抓住 -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等教育重点,集中学习了《学习贯彻 -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省委书记 -同志在惠州党政领导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反腐倡廉教育读本》等学习资料,同时组织召开纪律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
作为一名市委办的普通干部,通过此次学习,我深刻意识到开展纪律教育活动的深刻意义,进一步提高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坚决做到严守纪律、依法办事、恪尽职责。
以下谈谈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作为一名党员,要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
改革开放使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质的飞跃,但是同时也带来各色各样的生活方式,带来了各种各样的诱惑和考验。
在这些诱惑和考验面前,我党绝大多数的同志经受住了考验,涌现出了以孔繁森、郑培民、任长霞、杨业功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领导干部。
但封建的落后思想文化与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同时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产生了很大冲击,一些同志背弃了正确的理想信念,对社会主义的前途产生了动摇,甚至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出现了成克杰、胡长清这样腐化堕落的败类。
这些腐败分子堕落的开始,大多是来源于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对于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来说,都很重要。
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经常反省自己的所言所行,警惕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消极影响,及时防止和纠正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谨慎行事,防微杜渐;要深刻领会 -总书记倡导的“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等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精神实质,牢固构筑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作为一名党员,要熟知党纪国法,严守党的纪律
党纪国法是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基本准绳,是一条不能逾越的红线。
掌握这些条规是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起码要求,我们必须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地进一步加强学习,铭记条规,分清是非界限,做到“不越雷池”。
一批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包括一些高级干部之所以没有管住自己,众多原因中有一条值得人们注意和警醒,就是这些人法律知识淡薄,对党纪政纪和国法学习不认真,以至于犯下重罪还稀里糊涂。
胡长清在他的问题基本查清后还要求保留党籍,说什么“在党内重新接受改造”。
曾被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报道过的大庆市长钱棣华因受贿20万被查处,在对其宣布开除党籍时,他却提出了“能不能不开除党籍,哪怕多给留党查看几年也行啊
的可笑要求。
留党察看的时间只能是一年或两年,连这点都搞不清楚,实在令人哭笑不得。
我们要以上述案
如何保持党员先进性
1、勤奋学习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前提条件。
没有先进理论武装的共产党员,不可能发挥先锋战士的作用;没有知识和本领的共产党员,同样发挥不了先锋模范作用。
2、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根本途径。
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就是要使每个党员自觉地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去改造非无产阶级的世界观,用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去改造自己不正确的思想。
3、党组织的教育管理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重要保证。
党员的成长进步离不开党组织的培养教育。
各级党组织对党员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认真总结党员教育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扩展资料:党员的先进性关乎着党生命之本,主要体现在每一个党员按照党的先进性要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素质、能力和实际行动上。
由于不同历史阶段党的纲领和路线随着时代发展和任务变化而调整,因此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尽管由于党员的社会职业不同,生活和工作环境不一样,在先进性的具体表现形式上会千姿百态,丰富多彩,但是,无论这种先进性表现在哪些方面,也无论它的具体表现形式如何,都必须是共产党员先进性本质特征的反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共产党员先进性
党的根本组织制度是什么
民主集中制。
中国 -一开始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并进行活动的。
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在创建和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和确立起来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建立共产主义者同盟和第一国际的时候,就把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原则作为同盟和国际的组织活动方式的基本准则。
列宁在建设俄国布尔什维克党的过程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民主集中制这一科学概念,并把这一原则运用于俄国党的建设。
扩展资料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
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参考考资料来源:中国 -新闻网-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什么
如何正确行使民 -利,发挥三大民主
正确行使民 -利,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一、严守党的纪律,要有很强的政治意识。
首先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要做到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的指挥,有令就行,有禁就止,绝不说三道四,更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然后,要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必须自觉、严格地遵守党的组织原则,认真贯彻党组织形成的决议。
党员在执行党组织决定时,不能计较个人的利害得失,也不能凭个人的好恶有所取舍,更不能表面上赞同,背地里反对。
二、是实事求是,要有很强的大局观念。
党员有反映问题的权利,但是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能凭道听途说或是个人的主观想象,随意猜疑和臆造。
党员向组织检举揭发违法违纪问题,是履行民主监督义务、勇于同不正之风做斗争的表现。
不过也要看到,行使民 -利的根本目的在于解决问题,端正风气,增进团结,维护纪律,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所以,一定要站在党的立场上思考和分析问题,一定要从大局出发提出建设性意见,不能把个人的恩怨作为衡量是非的标准。
三、是敢于较真,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同事有了缺点,要当面指出,及时提醒;他人犯了错误,要严肃批评,帮其改正;同志间有了矛盾和隔膜,要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消除。
不能因为相互之间有意见,就采取乱写信、乱告状的方式发泄不满,更不能捏造事实,进行恶意诽谤。
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要为党员正确行使民 -利营造良好氛围
发挥三大民主可通过以下三点:
一、要充分相信和依靠普通党员。
首先,要把重大问题、有关情况交给群众,让群众知情。
大家对情况了解得越全面越真实越具体,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就越有针对性。
重大问题的决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需要我们把蕴藏在党员和群众中的智慧和力量调动起来、凝聚起来,集思广益,群策群力。
其次,要虚心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包括不同的意见。
广大党员群众是实践活动的主体,他们的意见和智慧是多视角、多层次、全方位的,必须虚心听取,认真对待。
再次,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
群众中蕴藏着极大的创造性,要把紧紧依靠群众,充分相信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作为一种领导作风、作为一项工作制度,作为一种必经程序,作为坚定不移的根本指导原则,长期坚持下去。
二、要正确对待普通党员的意见。
-讲过,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自己也不会垮台; -讲过,在党内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陈云也讲过,不怕人们讲错话,就怕人们不讲话。
这些话都值得我们深思。
要造成一种畅所欲言的生动活泼的局面,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豁达大度、谦让容人;二是要求同存异,合而不同;三是要坚持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
三、要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班子内部发扬民主,应努力做到:一是要在内部形成良好的民主氛围。
各级党委班子都要注意大力培养和活跃班子内的民主空气,注意引导大家从多侧面、多角度提意见、谈看法,切不可为追求一种声音而堵塞言路,也不可因怕麻烦而草率定音。
作为党委班子的成员,要畅所欲言,直抒己见,不说违心话,不表违心态,这是科学决策的基础。
二是要重视大多数人思想认识的统一。
研究讨论问题,让大家把理由和意见表达充分,引导大家进行比较鉴别,以对问题有更全面、准确的了解,进而达到认识上的一致。
三是要正确对待少数人的意见,注意从中吸取合理的成分。
扩展资料:
一、中国人民 -内部实行的民主制度,即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
这种民主制度,是在官兵一致原则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中国人民 -政治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
1、政治民主是:官兵政治上平等,只有职务和分工的不同,没有人格的贵贱,都是军队的主人,都有关心军队建设、关心国家大事的权利。
干部尊重战士的民 -利,发扬民主作风,实行群众路线。
战士参加连队管理,并有权批评和监督干部。
2、经济民主是:官兵有权管理和监督经济生活,通过经济委员会协助连队首长管理伙食和农副业生产,监督经济开支,维护财经制度,防止贪污浪费、侵占战士利益和违反政策等现象发生,使生活不断获得改善。
3、军事民主是:在军事训练中,实行官兵互教的练兵方法,开展评教评学活动;在作战时,发动干部战士出主意、想办法,解决战术、技术难点,讨论如何执行作战命令、作战计划;战后开展战评活动,总结战斗经验。
二、民主发展
坚持实行三大民主,是由中国人民 -的性质决定的。
中国 -领导的新型人民军队,官兵的阶级利益和奋斗目标完全一致,必须而且能够在军队内部实行民主制度,密切官兵之间、上下之间的关系。
1927年, -领导的秋收起义部队,经过三湾改编,在团以下各级建立士兵委员会(见革命军人委员会),代表士兵利益,参加部队管理,维护部队纪律,监督经济开支。
1928年11月25日, -在《井冈山的斗争》中指出:“中国不但人民需要民主主义,军队也需要民主主义。
军队内的民主主义制度,将是破坏封建雇佣军队的一个重要的武器。
(《 -选集》第67~68页,人民出版社,北京,1964)1929年12月,古田会议决议又提出,官兵之间只有职务的分别,没有阶级的分别,要坚决废除肉刑,禁止辱骂,让士兵有说话的权利。
红军依靠实行民主主义,建立了新型的官兵关系和管理教育制度。
1944年,军队运用整风的方法,召开民主会议,检查官兵关系,纠正新军阀主义倾向,开展尊干爱兵运动(见尊干爱兵公约),部队的民主生活有了进一步发展。
1947年冬,军队在新式整军运动中,又普遍开展了评党员、评干部的活动;在练兵时,实行官教兵、兵教官、兵教兵,评教评学;在作战时,发动群众讨论如何完成战斗任务。
1948年 1月30日, -总结部队开展民主运动的经验,为 -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起草了《军队内部的民主运动》的指示将军队内部的民主生活概括为实行政治、经济、军事三大民主,
指出:“部队内部政治工作方针,是放手发动士兵群众、指挥员和一切工作人员,通过集中领导下的民主运动,达到政治上高度团结、生活上获得改善、军事上提高技术和战术的三大目的。
从此,军队内部的民主生活更加制度化了。
三、民 -利的涵义
民 -利是指公民按照国家的法律法令的规定,允许行使的权利和应当享受的利益。
理解“民 -利”这一概念,必须把握“两个关系”:
1、权利与法律的关系。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表现,有什么样的法律,就有什么样的权利;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法律不一样,权利也不一样。
2、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享受权利就要承担义务,而承担义务就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党员民 -利,是指党员按照国家的法律法令、 -党规,享有的权利和利益。
党员除了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16项权利和自由外,还享有《 -》规定的党员8项权利。
2022年9月, -中央专门颁发《中国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共5章38条,对保障党员的权利作了具体规定。
根据《宪法》、《 -》和党的有关规定,概括起来,党员依法主要享有6个方面的民 -利: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权,申辩、辩护权。
四、党员行使民 -利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采取非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较多。
-规定党员可以向上级直至中央反映问题,但同时《中国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也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应该逐级反映,因为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越级反映,按程序办同样可以解决问题。
但在现实中,存在大量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不讲背后乱讲,写匿名信,越级反映问题的现象。
2、反映问题失实的较多,经组织调查属实的较少。
3、有些举报人动机不纯。
如,有的出于报复心或出于嫉妒心而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4、写匿名信的多,署真实姓名的少。
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既有单位、组织上的原因,又有党员个人的原因。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党员如何正确行使民 -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大民主
加强党内监督条例的落实还存在哪些问题
新时期,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在理论上、实践中都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巨大成绩,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中发挥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
我们在看到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应该实事求是地分析和破解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新时期中国 -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存在以下几个主要的问题:
(一)党内监督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中国 -历来高度重视党的自身建设,为适应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在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指导下,中国 -加大了制度建设力度,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制度、条例相继出台,2022年12月颁布实施的《中国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更是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新时期,有力地保障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
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不断修改完善《 -》,制定并出台的一系列有关党内监督的规章、意见、办法、条例,从制度上为党内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和保障,有力地遏制了党内的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保持了党的先进性,增强了党的纯洁性、提高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然而,在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各国之间的竞争和各种力量的较量更趋激烈。
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战略关键期,各种新的问题频繁出现,尤其是近些年来,中国 -党内频繁出现了重要领导干部的腐败现象,一些领导干部肆意违纪违法,暴露出制度建设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变化发展的需要,党的自下而上的监督,尤其是对“一把手”的监督等都还存在一些制度上的不合理性和缺陷因素。
另外,党内监督缺乏具体的制度,有些制度都是比较宏观、抽象的,没有具体的措施规定给予支持,因而没有能够充分地发挥实际效用。
(二)党内监督制度体系不完整
党内监督制度是保障党内监督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
健全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都应当是自上而下、平行制约和自下而上监督的有机统一和平衡配置体系。
虽然,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对党内监督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制定并出台了许多较好的党内监督制度,特别是2022年12月颁布的《中国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新时期。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党内监督制度的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不足的地方,党内监督体系还不完整。
这与我们党以往过于重视自上而下的监督,而忽略或不重视平行制约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有很大关系,特别是对“一把手”、高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缺少应有的专门监督机制,致使自下而上的监督十分乏力,出现“虚监”、“失监”或“弱监”现象,监督流于形式。
总体看来,党内监督制度体系不完整,主要表现为:一是监督的各项具体制度相互不配套,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
当前,有关党内监督的制度并不多,虽然制定和修改了比较完备的 -,颁布了《中国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2022)、《 -条例》(2022)、《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22)、《中国 -巡视工作条例(试行)》(2022)、《中国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22)等等,但是还不能满足新时期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建设的需要,特别是《中国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十项制度还没有全部具体化。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和实施细则,因而造成具体制度繁多、重叠甚至不一致的情况,党内监督有效地发挥监督制约作用显得十分有限;二是监督的法规、条例不健全。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原有的一些党内监督制度己经不能够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而应与形势发展相匹配的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没有跟上,暴露了一些制度上的漏洞。
尽管2022年颁布的《中国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 -纪律处分条例》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但同时我们要看到,与《中国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相配套的需要制定的其他党内法规还很多,要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的任务还很艰巨;三是,监督的执行和保障机制不完善。
虽然随着《中国 -章程》的不断修改完善以及《中国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的颁布实施,党员对尊重和保障自身民 -利的要求逐渐提高,对行使党内监督权利的要求也普遍增强,但是由于党内监督的执行和保障机制没有完全建立,从而使得一些领导干部担心维护党员监督权利将影响其既得利益,许多党员担心行使监督权会招致打击报复,致使党内监督工作难以真正取得实效。
(三)党内监督制度程序不健全
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它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得以完善。
尽管这些年来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党内监督机制不断规范化,但远未达到理想效果。
党内监督制度程序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一是现行的监督制度主要是实体性制度多,程序性机制少。
由于缺少落实实体性制度的形式、途径和步骤,一些制度难以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出现了行政越权、程序混乱、处罚失当等现象。
比如党内监督主体的权力究竟包括哪些内容,纪委对同级党委重大决策实施监督的具体程序是什么等问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具体内容有哪些,监督不力造成决策失误该怎样追究责任等,目前尚未有一个具体明确统一的规定;二是很多党内监督制度原则性的、粗线条的、有弹性的规定较多,而量化的、具体的、刚性的规定甚少,这导致可操作性不大,给被监督者留下躲避监督的空间,给监督者和执行者具体实施监督带来困难,使一些原本较好的监督制度在监督执行过程中走调变味,没有能够发挥应有的监督效能;三是在具体监督实践中,一些党员干部缺乏程序意识,对党内监督的知识知之甚少,不能够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认识党内监督的本质,把握党内监督的规律,而是凭借主观猜测和以往经验,随意地行使监督权力,运用监督武器、方法和手段等,这样很容易造成监督工作的混乱无序,难以达到预期的监督实效。
而这种情况又会反过来强化监督者对监督制度的不信任感。
所以说,实现党内监督制度程序规范化的任务还很艰巨。
(四)党内监督的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监督需要一定的环境,没有良好的监督环境,监督者就无法实施监督,监督的效果也无法体现。
由于各个方面的原因,当前党内还没有形成良好的党内监督环境。
一是党内监督环境的物质条件缺乏。
物质环境是基础,党内监督环境的物质条件如何对党内监督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市场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期的阶段,各种不完善和发展不平衡、利益分化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的解决,这些情况的存在对党内监督环境的物质条件建设都产生了不良影响。
一方面是监督机关历来被社会认为是越节俭越好,因此造成监督机关的办公用品老化,现代高科技技术和设备缺乏,监督资金不足等情况,而另一方面却是被监督对象利用手中的权力不断更新和充实自己,掌握高科技技术来从事 -行为,如现在的利用网络犯罪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物质和技术上的巨大差距导致了监督机关无法很好的开展监督工作。
二是党内缺乏民主监督的氛围。
我党赋予了每一个党员监督的权利,但实际中却是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了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尤其是在自下而上的党内监督少之又少,目前的情况是党员对党内监督漠不关心,只有当牵扯到自己的切身利益或直接利益时才会开展监督活动,这些情况的出现原因之一在于党内没有形成来良好的监督氛围。
首先,我党长期存在的家长制作风对民主监督氛围的形成造成了阻碍。
尤其是一些手握实权的领导干部,独断专行之余还不允许他人对自己的监督,甚至是打击报复敢于监督的人。
在这种威权之下,党内民主生活会往往成立个人的表演,走过场,无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或是只搞表面层面的批评,避重就轻,敷衍了事,或是“好人主义”盛行,互相吹捧,甚至是将民主生活会当成庆功会,只谈成绩不讲问题,这些情况的存在对党内监督氛围的形成造成了极其不好的影响。
正如 -同志在分析党内消极腐败现象时指出的,有些同志“不能正确总结历史教训,把从严治党同‘左’的做法混为一谈,以为‘严’就是‘左’,对错误的东西放弃了批评和斗争”。
其次,党内存在着领导和普通党员群众关系不民主的问题。
平等是民主的基础,只有在双方平等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目前我党内部部分存在领导与普通党员之间不平等的情况,致使普通党员对领导干部心存敬畏或反感,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想法不愿向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提,这种想法和情况的存在对党内监督氛围的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是党内舆论监督的影响力和效力不足。
舆论是促成氛围的一种良好方法,其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监督的方式方法。
我党党内舆论监督建设尚未成熟,影响力和效力不足。
一是缺乏理论和法律依据,从而导致党内舆论监督的权力得不到理论和法律上的保障,进而对于党刊党报揭露党内违法乱纪行为和 -问题造成制约。
二是部分从事党内舆论监督的工作人员,其政治法律素质无法达到社会的要求和开展党内监督发展的需要,不能很好地开展党内舆论监督工作。
三是舆论监督受到权力的影响,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种种权力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影响,批评时避重就轻,拐弯抹角,实质批评少、敏感问题少,造成舆论监督的说服力和公信力下降,监督效果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