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变更报告书编制格式和内容要求
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变更报告书编制格式和内容要求
一、生产建设项目发生下列变化的,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
1、地点、规模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办理立项手续的。
2、矿山、电厂、水利水电枢纽、机场等点型生产建设项目,其主要工程位置发生变化的。
3、公路、铁路、渠道、管道、输电线路等线型生产建设项目,其线路位置变化超过30%的。
4、生产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增加20%以上的。
二、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依据项目变更后的建设内容和资料编制,变更报告书代替原报告书。变更报告书中章节名称和内容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水保监58号)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1.1.2项目基本情况中,应简述项目设计变更缘由及主要变更内容,明确变更后的项目基本情况。
1.1.3项目前期工作及方案编制情况中,对已开工项目可简化前期工作情况介绍,增加工程进展情况简介,并说明原方案报批情况和变更方案编制评审情况,明确变更方案代替原方案的内容。
1.5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中,应说明原方案防治责任范围和变化情况,明确变更后防治责任范围。
1.9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中,应说明原方案水土保持投资和变化情况,明确变更后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2编制总则的编制依据中,应更新依据的技术资料及有关文件。3项目概况中的进度安排中,对已开工项目应补充施工进展情况介绍。5.2主体工程方案比选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对已审批、核准和开工项目,取消此节。
5.3.8水土保持措施界定中,对已开工项目应补充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介绍。
7.3水土流失量预测中,对已开工项目应采用调查和预测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水土流失量预测,已产生水土流失量应采用调查或实测资料计算。
8.2.2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及典型设计和8.2.4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已开工项目应明确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情况,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做典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
10.1.2估算成果及说明中,对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投资按实际完成投资计列。
11方案实施保障措施中,对已开工项目在相应节中,应增加实际实施情况介绍。
三、水土保持措施(含取土场、弃土场)发生下列变更时,应编制水土保持措施变更报告书:、植物措施总面积变化超过40%的。
2、工程措施工程量变化超过30%的。
3、取土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取土场位置发生变更的。
4、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场位置发生变更的。
四、水土保持措施变更报告书编制格式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项目简况
简述项目位置、项目组成、项目实施情况、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变更情况
2.1 批复方案的水土保持措施
简述批复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框图及分区布设。2.2 水土保持措施变更内容 说明措施变更缘由及变更内容。2.3 水土保持措施变更合理性评价 3 变更措施投资估算
估算变更措施投资,并明确与原方案比较变更措施投资的增减情况。
五、取土(石、砂)场、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场变更报告书编制格式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项目简况
简述项目位置、项目组成、项目实施情况、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取土(石、砂)场、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场变更情况
2.1 批复方案的取土(石、砂)场、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场设置情况
说明批复的取土(石、砂)场、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场位置和数量。
2.2取土(石、砂)场、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场变更情况
说明取土(石、砂)场、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场位置变更缘由及变更后的位置和数量。取土(石、砂)场、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场选址分析评价
根据本规范3.2.3和3.2.4的规定,对变更后取土(石、砂)场、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场设置进行评价,明确评价结论。取土(石、砂)场、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场措施布设及典型设计
根据本规范4.6的规定进行。5 措施变更投资估算
估算取土(石、砂)场、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场措施变更后的水土保持措施投资,并明确与原方案比较变更后措施投资的增减情况。
六、项目主体设计和水土保持措施同时变化并需要变更报告书时,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
第二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格式要求
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一)填写格式及说明 1.封面
(1)项目名称:填写生产建设项目全称。
(2)项目编号: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代码,如无代码可填写项目批准文号。(3)建设地点:点型项目,填写到县;线型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跨设区市的到设区市。
(4)验收单位:填写验收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全称应与公章一致)。(5)日期:小写数字,时间应与鉴定书讨论形成的时间一致。
(6)封面字体字号:非填写栏请保持原有字体及格式,填写栏文字采用宋体加粗,数字采用Times New Roman,字号四号。2.基本情况表
(1)行业类别:按照下表项目类型选择填写。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生产建设项目类型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涉水交通工程 机场工程 火电工程 核电工程 风电工程 输变电工程 其他电力工程 水利枢纽工程 灌区工程 引调水工程 堤防工程 蓄滞洪区工程
序号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生产建设项目类型 露天非金属矿 井采煤矿 井采金属矿 井采非金属矿 油气开采工程 油气管道工程 油气储存与加工工程
工业园区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城市管网工程 房地产工程 其他城建工程 林浆纸一体化工程 农林开发工程 15 16 17 18 其他小型水利工程 水电枢纽工程 露天煤矿 露天金属矿
36
加工制造类项目 社会事业类项目 信息产业类项目 其它类型项目
生产建设项目类型说明见附件1。
(2)项目性质:根据工程实际填写“新建、改建、扩建、改扩建、技改”。(3)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批复机关填写机关全称,文号填写与批复文件一致,审批时间填到年和月,格式居中。
(4)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要求同上,如无变更,填写“”。(5)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开展了专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的,按实际情况填写;未开展专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但主体工程初步设计中包含了水土保持内容的,填写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情况。(6)单位:单位名称应为全称,如无则填写“”。
(7)格式及字体要求:非填写栏请保持原有字体及格式,填写栏采用仿宋GB2312,数字采用TimesNew Roman,字号小四。3.验收意见
内容填写采用仿宋GB2312,数字采用Times New Roman,字号小三。4.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签字表格行数、行宽可做调整,不要留有空行;文字填写采用仿宋GB2312,字号四号,签字栏亲笔签名。
(二)电子文档
提交的电子文档应为PDF格式。
(三)装订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用纸采用标准A4型纸,单面(或双面)打印,左侧胶装。
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一)幅面尺寸
用纸采用标准A4型纸,附图、插图(表)可适当加大,但应为A4型纸的整数倍。
(二)封面 1.颜色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采用湖蓝色,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采用白色,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采用绿色。2.版式
封面正上方印制标题,标题第一行(或及第二行)为项目名称,用加粗的四号(或小四号)宋体字;标题末行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者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用初号(或小初号)黑体字。封面正下方居中印制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全称,下一行居中印制编写年月,用二号(或三号)宋体字。
(三)扉页
版式要求与封面相同,在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有多家编制单位的,应分别加盖公章。
(四)责任页
列明编写、校核、审查、核定和批准的人员,并亲笔签名,其中批准人员中须有编制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编写人员按其参编章节(参编内容或任务分工)分别列明。(示例见附件2)
(五)目录
生成两级目录,标题采用三号黑体,其他采用四号仿宋GB2312字体,标准字符间距和行间距。
(六)正文 1.字体
正文为白纸黑字,小四号仿宋GB2312字体,标准字符间距,数字和英文采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一二三四级标题自定。2.版式
页眉为相应章节名称。页脚为编制单位名称和页码。
(七)印刷和装订
双面打印(封面、扉页、责任页和相关证书等单面打印),左侧胶装;可在“书脊背”印制报告书全称。
(八)电子文档
1.技术文件的电子文档应为PDF格式(含正文、附件和附图),其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正文部分还应提交doc格式版。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本涉及的图像文件格式应为JPEG(JPG)格式。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防治责任范围矢量图,矢量图采用shapefile格式。
(九)其他
1.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在封面标注项目编号等有关内容的,可在封面右上角区域用四号(或小四号)宋体字进行标注。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可在扉页之后附其相关证书彩色复印件。
(十)涉密项目按国家保密规定执行。附件 1.生产建设项目类型说明 2.责任页示例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类型说明
1.公路工程:包括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村道路等。2.铁路工程:包括单线、复线(改扩建)工程和城际高速铁路等。
3.涉水交通工程:包括各类港口、码头(包括专业装卸货码头)、跨海(江、河)大桥与隧道、海堤防等工程。
4.机场工程:包括大型民用机场、支线机场、军民共用机场等。
5.火电工程:指利用煤、石油、天然气或其他燃料的化学能来生产电能的工程,如燃煤发电厂、燃油发电厂、燃气发电厂及利用余热、余压、城市垃圾、工业废料、煤矸石(石煤、油母页岩)、煤泥、生物质、农林废弃物、煤层气、沼气、高炉煤气等生产电力热力的工程。
6.核电工程:指利用核能产生电能的新型发电站工程。
7.风电工程:指将风能转换成电能并通过输电线路送入电网的工程。8.输变电工程:指由各种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组成的工程。9.其他电力工程:包括太阳能发电厂、潮汐发电厂等其他电力工程。
10.水利枢纽工程:指为满足各项水利工程兴利除害目标、在河流或渠道适宜地段修建的不同类型水工建筑物的综合体,包括无坝引水枢纽、有坝引水枢纽、蓄水枢纽(水库枢纽),不包括以水力发电为主要目标的水电枢纽工程。
11.灌区工程:指由灌溉渠首工程(或者水源取水工程)、灌排渠道、渠系建筑物及灌区各种附属设施组成的有机综合体。
12.引调水工程:指采用现代工程技术,从水源地通过取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引水和调水至需水地的一种水利工程。
13.堤防工程:包括新建、加固、扩建、改建堤防工程(不包括海堤防工程)。14.蓄滞洪区工程:指在蓄滞洪区内建设的各种分洪、蓄洪或滞洪相关水利工程综合体。
15.其他小型水利工程:除上述水利枢纽、灌区、引调水、堤防、蓄滞洪区工程之外的其他小型水利工程,如河道整治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水质净化和污水处理工程等。
16.水电枢纽工程:包括坝式水电站、引水式水电站、混合式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等工程。
17.露天煤矿:指露天开采的煤矿工程及其配套的洗选工程、排土场、矸石场等。18.露天金属矿:指露天开采的金属矿及其配套的洗选矿设施、尾矿库、排土场等,如贵重金属矿(金、银、铂等)、有色金属矿(铜、铅、锌、铝、镁、钨、锡、锑等)、黑色金属矿(铁、锰、铬等)、稀有金属矿(钽、铌等)、放射性金属矿(铀、钍)等。
19.露天非金属矿:指露天开采的非金属矿及其配套的洗选矿设施、尾矿库、排土场等,如冶金用非金属矿、化工用非金属矿、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以及水泥熟料项目、粉磨站项目和水泥厂项目等水泥工程。
20.井采煤矿:指地下开采的煤矿工程及其配套的洗选工程、排土场、矸石场等。21.井采金属矿:指地下开采的金属矿及其配套的洗选矿设施、尾矿库、排土场等,如贵重金属矿(金、银、铂等)、有色金属矿(铜、铅、锌、铝、镁、钨、锡、锑等)、黑色金属矿(铁、锰、铬等)、稀有金属矿(钽、铌等)、放射性金属矿(铀、钍)、稀土矿等。
22.井采非金属矿:指地下开采的非金属矿及其配套的洗选矿设施、尾矿库、排土场等,如冶金用非金属矿、化工用非金属矿、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23.油气开采工程:指石油、天然气等油气田开采工程。
24.油气管道工程:指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运输工程,如天然气管道工程、原油管道工程、成品油管道工程等。
25.油气储存与加工工程:指石油、天然气储存和加工相关工程,如石油储备基地、天然气储备基地、石油天然气储备基地以及石油加工厂、炼油厂、石油化工厂、天然气加工厂、天然气处理厂、液化天然气加工厂等工程。26.工业园区工程:指建设工业园区所涉及的五通一平等相关工程。2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指在城市地下隧道或从地下延伸至地面(高架桥)运行的电动快轨道公共交通工程,如地铁、轻轨等工程。
28.城市管网工程:包括城市供水、排水(雨水和污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等工程。
29.房地产工程:包括居住区建设项目和公用建筑项目,居住区建设项目包括住宅建设工程、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居住区绿化工程、居住区内道路工程、居住区内给水、污水、雨水和电力管线工程;公用建筑项目包括行政办公、商业金融、其他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等。30.其他城建工程:包括城镇道路,位于城市内或者周边的各类工业建设项目(煤焦化、煤液化、煤气化、煤制电石等煤化工工程),城市公园建设工程,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开发区建设工程等。
31.林浆纸一体化工程:包括纸浆生产和林纸原料基地等工程。
32.农林开发工程:包括集团化陡坡(山地)开垦种植、定向用材料开发、规模化农林开发、开垦耕地、炼山造林、南方地区规模化经济果木林开发工程等工程。33.加工制造类项目:指对采掘业产品和农产品等原材料进行加工,或对工业产品进行再加工和修理,或对零部件进行装配的工业类建设项目,如冶金工程(含钢铁厂)、机械制造厂、化学品生产制造厂、木材加工厂、建筑材料生产厂、纺织厂、食品加工厂、皮革制造厂等。
34.社会事业类项目:包括教育、文化、卫生、计生、广播电视、残联、体育、旅游等部门的建设项目,如各类学校建设工程、文化娱乐公共设施建设工程、各种医院建设工程、广播电视设施建设工程、体育场馆建设工程、旅游景区建设工程等。
35.信息产业类项目:包括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电子计算机、软件、家电、电子测量仪器、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子信息机电产品、电子信息专用材料等生产制造和集成装配厂建设工程以及各类数据中心、云中心、大数据中心或者基地等的建设工程。
36.其它类型项目:指上述 35 类工程项目之外的建设工程项目。附件2
第三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提纲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提纲 第一章综合说明
(一)项目名称(主体工程,附属工程)、性质、规模、总投资等。
(二)项目区地理位置、范围和面积(附平面图)。
(三)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水文等基本情况。
(四)项目区周围河流、城镇等情况。
(五)项目区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第二章生产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预测
(一)破坏水土保持面积。
(二)弃土、石、渣量。
(三)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包括林草植被和蓄水保土工程)。
(四)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
(五)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第三章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一)采取的技术规范、标准。
(二)制定方案的原则与目标。
(三)工程措施(梯田、防冲工程、废弃沙、石、土存放工程、拦渣库、尾矿坝、护坡、护堤等)。
(四)植物措施(护坡林草、护岸林草、防风固沙林草、恢复植被面积等)。
(五)耕作措施(主要针对生产建设单位及家属开垦荒坡地)。
(六)其他措施(复垦土地、异地造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等)。
(七)整体措施的相互协调与布局(附平面图)。
(八)各种措施实施计划及完成期限(进度表)。第四章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编制估算的依据。
(二)编制估算的方法。
(三)总估算及安排。
(四)效益分析(治理度、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多量、拦渣量、综合利用等)。第五章方案实施措施
(一)组织领导措施。
(二)技术保证措施。
(三)资金来源及安排。另附:评估论证意见
(一)基本评价。
(二)修改意见。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编制提纲
一、前言
有关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实施过程情况简介。
二、主体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概况
1.主体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建设内容,有关设计文件批复、调整过程。
2.水土保持方案报批过程,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时限、投资概算,水土保持方案中确定的防治措施设计落实、调整情况。
三、工程建设管理
1.组织领导。包括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及具体管理机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2.规章制度。有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立的各类规章、制度、办法。
3.监督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监督情况。
4.建设过程。包括水土保持工程招标投标过程,合同及其执行情况,施工材料采购及供应。
5.建设监理。包括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监理制度、机构、人员、检测方法,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情况。
6、工程投资。包括批准的水土保持投资概算,资金到位时间,安排,概算调整情况,经费支出。
7、完成主要工程。包括治理措施类型及数量变更情况,实际完成水土保持工程、植物、临时防护工程等的类型、数量,与设计工程量增减情况及原因分析。
四、经验、存在问题及建议
在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的主要经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今后管理运行的建议。
五、运行管理
水土保持工程移交、使用,管理维修养护责任、办法。运行期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六、附件
1.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
2.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批复文件。
3.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文件。
4.投资到位及使用情况说明。
5.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意见。
6.主体工程总平面图。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编制提纲
一、简要说明
有关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说明。
二、防治责任范围
1.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与实际发生的责任范围对比,调整变化的原因。
2.扰动土地的治理面积、治理率。
三、工程设计
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在设计报告中的设计要点,重大设计变更。
四、施工
1.工程量及进度。各项防治工程完成的数量、实施时间,与批准的方案实施时间、工程量比较,并分析其原因。
2.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施工事故及其处理。
3.工程建设大事。包括有关批文,较大的设计变更,有关合同协议,重要会议等。
4.价款结算。批准的工程量及其投资,施工合同价与实际结算价对比,分析增减的原因。
五、工程质量
1.项目划分。水土保持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划分情况。
2.质量检验。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检验方法,检验结果。
3.质量评定。初步验收确定的各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对整体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价。
六、工程初期运行及成效评价
1.工程运行情况。各项水土保持工程建成运行后,其安全稳定性、暴雨后的完好情况,工程维修、植物补植情况。
2.工程效益
(1)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试运行期间控制水土流失面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及治理程度,项目区水土流失强度变化值。废弃土、石、渣的拦挡量、拦渣率,各类开挖面、拆除后的施工营地的平整、护砌量,植被恢复数量。
(2)植被变化。建设前、施工期间、竣工后林草植被面积,植被恢复指数。
(3)土地整治及生产条件恢复。土地整治率,施工临时占用耕地的恢复数量,土地生产力恢复能力。(4)水土流失监测。根据水土流失专项监测报告,提出施工期间、工程运行后水土流失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对水系、下游河道径流泥沙影响,水土流失危害情况变化。(5)综合评价。主体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及生态环境的实际影响范围、程度、时间。水土保持工程的控制效果,防治成效。
七、附件及有关资料
1.工程竣工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
2.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文件、资料
3.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合同、验收报告
4.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报告
5.水土流失专项监测报告
6.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图
7.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影像资料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基本要求
本附件是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的基本要求。由于建设项目规模不等,取水水源类型不同,水资源论证的内容也有区别。承担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的单位,可根据项目及取水水源类型,选择其中相应内容开展论证工作。
一、总论
1、编制论证报告书的目的;
2、编制依据;
3、项目选址情况,有关部门审查意见;
4、项目建议书中提出的取水水源与取水地点;
5、论证委托书或合同, 委托单位与承担单位。
二、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项目性质;
2、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
3、建设规模及分期实施意见,职工人数与生活区建设;
4、主要产品及用水工艺;
5、建设项目用水保证率及水位、水量、水质、水温等要求,取水地点,水源类型,取水口设置情况;
6、建设项目废污水浓度、排放方式、排放总量、排污口设置情况。
三、建设项目所在流域或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水文及水文地质条件,地表水、地下水及水资源总量时空分布特征,地表、地下水质概述;
2、现状供水工程系统,现状供用水情况及开发利用程度;
3、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建设项目取水水源论证
1、地表水源论证
(1)地表水源论证必须依据实测水文资料系列;
(2)依据水文资料系列,分析不同保证率的来水量、可供水量及取水可靠程度;(3)分析不同时段取水对周边水资源状况及其它取水户的影响;(4)论证地表水源取水口的设置是否合理。
2、地下水源论证
(1)地下水源论证必须在区域水资源评价和水文地质详查的基础上进行;(2)中型以上的地下水源地论证必须进行水文地质勘察工作;
(3)分析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含水层特征,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分析地下水资源量、可开采量及取水的可靠性;
(4)分析取水量及取水层位对周边水资源状况、环境地质的影响;(5)论证取水井布设是否合理,可能受到的影响。
五、建设项目用水量合理性分析
1.建设项目用水过程及水平衡分析;
2.产品用水定额、生活区生活用水定额及用水水平分析;
3.节水措施与节水潜力分析。
六、建设项目退水情况及其对水环境影响分析
1.退水系统及其组成概况;
2.污染物排放浓度、总量及达标情况;
3.污染物排放时间变化情况;
4.对附近河段环境的影响;
5.论证排污口设置是否合理。
七、建设项目开发利用水资源对水资源状况及其他取水户的影响分析
1、建设项目开发利用水资源对区域水资源状况影响;
2、建设项目开发利用水资源对其他用水户的影响。
八、水资源保护措施
根据水资源保护规划提出水资源量、质保护措施。
九、影响其他用水户权益的补偿方案
1、周边地区及有关单位对建设项目取水和退水的意见;
2、对其他用水户影响的补偿方案。
十、水资源论证结论
1、建设项目取水的合理性;
2、取水水源量、质的可靠性及允许取水量意见;
3、退水情况及水资源保护措施。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
执行《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编制规程》(DL 5020—93)(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93)112号文发布)。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大纲
执行《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 5021—93)(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93)113号文发布)。
第四篇:水土保持报告书编制条件
水土保持登记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适用对象
占地面积在1万m2以下并且开挖或填筑土石方总量在1万m3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可以填报水土保持登记表。
工程占地面积10万m2(含)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开挖或填筑土石方量在5万m3(含)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地处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中低易发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且占地面积5万m2(含)以上或者开挖(填筑)土石方量2万m3(含)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都应当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占地面积1万m2(含)以上或者开挖(填筑)土石方量1万m3(含)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五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委托编制合同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下称:甲方)受托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重庆九州国际汽摩、农机配件物流商城的具体情况,为完成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要求报告书,以满足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渝
(九)环评通[2022]47号文件的相关条文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二、委托任务
1.负责完成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
2.负责完成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估,组织并通过九龙坡区农林水利局的审批,并取得水利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3.代表甲方与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磋商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标准,使之降低至承诺标准以内,降低甲方的支付额度达到最低限度。
三、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提供建设用地红线和项目范围相关资料、电子地形图;
2.提供九龙坡区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对该项目的批件;
3.提供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的资料,包括总平面布置图和园区综合管网平面布置图,项目内部的交通组织以及管网平面布置图等;
4.接待水利部门和对水土保持现场踏勘,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5.甲方指定一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6.提供平场的标高和土石方平衡的资料。
7.甲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二)乙方的职责
1.应提交甲方资料:方案编制单位的乙级资质资料、法人证书,并向甲方出示原件,提供相应复印件应与原件完全一致;
2.负责承担乙方自身现场踏勘和了解情况所发生的费用;
3.负责完成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及发生的各项全部费用;
4.负责组织并完成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的组织并支付方案评审活动的相关费用,确保顺利通过水利主管部门的审批,并代表甲方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的批文;
5.协助甲方与水利管理部门协调水利部门并代表甲方起草提交减免相关费用的报告,力争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用基数基础上,下浮降低收费;
6.为甲方填报水保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主管部门审查及相关后
续服务;
7.水保方案报告书文件除上报外,应另外提交贰份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一套给甲方,且承诺不得额外增加任何费用;
8.乙方承诺水土保持补偿费用(系水利部门行政收费),此项费用超出4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的部分。
9.如上级要求甲方补充资料和配合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四、工期
自甲方提供资料之日算起,乙方在30(日历天数)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并通过评审取得上述相关批文。送审稿发出15工作日取得趋的批文。
五、质量要求
1.水土保持编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续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的意见》
2.执行规范与标准
(1)国家标准
①《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22); 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22);
③《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1996); ④《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1995); ⑤《防洪标准》(GB50286-98)
⑥《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标准》(GB6000-1999)。
(2)行业标准
①《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22);
②《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水土保持图》(SL73.6-2022); ③《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DL/T5088-1999);
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概(估)算定额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22]67号);
⑤《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定额》(水利部水总[2022]67号); ⑥《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22)。
3.编制文件必须达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22)文件的深度要求满足《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渝
(九)环评通[2022]47号文件要求,并取得评审通过合格的批文。
六、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完成水保报告书的编制及通过评审后,取得批文,总计合同价款万元;
2.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合同款万元作为定金;
3.待取得水利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认可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支付标准之日算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余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如签订合同后支付定金后悔约,乙方有权没收定金;
2.乙方如签订合同后收取定金后悔约,应双倍返还甲方的定金;
3.如乙方收款后期满评审未能通过评估,10天内返工后仍无法取得合格批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上款处理并另支付贰万元补偿甲方。
4.因甲方资料未按时提供引起延误由甲方负责,时间从资料交齐之日算起,乙方如未能按时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按每天800元的延期罚金,拖延达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甲方如拖延支付应按拖欠金额和延付时间,和银行当期借款利率计算延付的利息补偿乙方。
6、水土保持补偿费用(系水利部门行政收费)此项费用甲方最高补偿限额为万元人民币的部分,乙方愿承担超出的部分。甲方有权从未付的编制费用中扣除。
八、争端解决
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双方同意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双方完全履行各职责完成各自的任务,并办清往来结
算之日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司授权委托人:签约时间乙方:
授权委托人:
开户银行:
签约时间
公司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