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准备阶段
1、向委托方了解工程基本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
2、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3、组成包括项目经理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内的工作小组,差进行合理分工,明确每个人员的职责范围;
4、编制工作计划,对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咨询质量。
实施阶段
(一)施工前期审计
工作内容包括审计进场前已完的概算、预算、招投标、合同管理及其内部控制的审查与评价。
1、项目法人制度建设与实施情况审计
(1)审计是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程序和规划、环保、土地、劳动、安全、消防、建筑、税收等有关法律法规;(2)审计行政许可手续是否齐全;
(3)审计是否存在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或缩小投资规模的情况。
2、概算审计
设计概算审计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概算编制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概算编制的规定和费用标准,防止任意扩大投资规模和出现漏项,减少投资缺口,打足投资,避免发生实际造价大幅度地突破概算的现象。主要采取重点审计法和对
比审计法,即选择建设项目中工程量大、单价高,对造价有较大影响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进行重点审查。
3、招投标审计(包括项目全过程中招投标情况)
招投标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审查和评价招投标环节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招投标资料的充分性和可靠性;招投标程序及其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正性,以及工程发包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等。主要审计方法采取询问法、分析性复查法和文字描述法。审查的主要内容是:(1)招投标前准备工作的审计
①审核招投标条件是否具备,招标申请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手续是否齐全;
②审核是否建立、健全招投标的内部控制,执行是否有效; ③审核是否存在人为肢解工程项目、违规操作招投标等问题; ④审核招投标程序和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
⑤审核标段的划分是否适当,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和施工界面衔接需要,是否存在标段划分过细,增加工程成本和管理成本的问题;
⑥审核是否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中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 ⑦审核是否存在因有意违反招投标程序的时间规定而导致的串标风险。(2)招标文件及标底文件的审计
①审核招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全面、准确地表述招标项目的实际状况和招标人的实质要求。
②作为评标依据或在“无标底投标”中供评标委员会参考的招标标底,是否由具备编标资格的预算员、造价工程师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完
成,并经过了地方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核;
③审核采取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招标时,是否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填制,是否按当地信息价格及当地实际价格情况确定其标底; ④审核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⑤审核投标文件和投标保函(额度)送达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法人代表签章是否齐全,有无存在将废标作为有效标的问题;
⑥审核招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存在“量身定做”现象,有无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3)开标、评标、定标的审计
①审核是否建立、健全违规行为处罚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②审核开标、评标、定标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评标标准是否公正,有无排斥投标人的条款;
③审核是否有可能发生泄漏标底的情况。
4、预算的审计
预算审计的主要目的是检查施工预算的量、价、费计算是否正确,计算依据是否合理,施工图预算审计包括直接费用审计、计划利润和税金审计等内容。主要审计方法采取重点审计法和对比审计法。
5、合同管理审计
合同审计的目的主要是审查和评价合同管理环节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造当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检查合同管理资料依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检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合同对整个项目投资的效
益性。主要审计方法一般为审阅法、核对法和重点追踪审计法。主要审计内容为:
①审核是否设置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同管理资质; ②审核是否建立了适当的合同管理制度;
③审核合同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健全防范重大设计变更、不可抗力、政策变动等的风险管理体系。
(2)专项合同通用条款的审计
①审核合同当事人的法人资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②审核合同双方是否具有资金、技术及管理等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③审核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符合;
④审核合同条款是否全面、合理,有无遗漏关键性内容,有无不合理的限制条件,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⑤审核合同是否明确规定甲乙双方的义务和权力;
⑥审核合同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等导致合同无效的风险;
⑦审核合同是否有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
(3)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专项条款的审计 1)勘察设计合同
①审核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基础资料、设计文件及提供期限和勘察设计的工作范围、进度质量及勘察设计文件的份数;
②审核勘察设计计费的计算依据、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③审核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④审核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协作条款和违约责任条款。2)施工合同
①审核总承包合同中,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是否明确,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和严谨性,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经及其他技术资料之间是否叙述一致,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等;
②审核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工程地址、建筑物数量、结构、建筑面积、工程批文、施工工期、设备材料供应的责任及质量标准、检查方法等; ③审核合同的工程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④审核工程造价计算原则、计费标准及其确定办法是否合理,付款和结算方式是否合规、合理;
⑤审核合同的开口范围是否合适,若实际发生开口部分,应检查其真实必和取证的正确性;
⑥审核隐蔽工程工程理的确认程序及有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无防范价格风险的措施;
⑦审核中间验收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交工验收是否以有关规定、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和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6、内部控制审查与评价
建设单位内控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审查保证和服务建设项目规范运行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主要审计方法为分析核查法。主要审计内容如下:(1)审核建设单位的组织结构是否符合投资项目效益、效率的要求;(2)审核建设单位的人员数量及素质是否满足各岗位需要,有无冗员现象;
(3)审核内部建设审批程序、概算审批程序、合同订立审批制度的规范性等;
(4)审核处理每一项经济业务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分工;(5)审核是否有健全的凭证手续和传递手续;(6)审核是否有完备的稽查和核对制度;
(7)审核是否有的制度内容已经过时或与国家相关政策有悖。
(二)施工过程审计
工作内容包括施工过程中分项工程与材料设备的采购、合同执行、现场签证和工程变更、工程进度款、财务核算及资金管理、造价控制及其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等。
1、分项工程与材料设备的采购审计
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复核和评价采购环节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主要审计方法为审阅法、网上比价审计法、分析性复核法、实地清查法等进行复核。主要内容如下:(1)设备材料采购计划的审计
①检查建设单位采购计划所订购的各种设备、材料是否符合已上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基本建设计划;
②检查所拟定的采购地点是否合理; ③检查采购程序是否规范;
④检查采购的批准权与采购权等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及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
(2)设备和材料采购合同的审计
①检查采购是否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择廉的原则来确定供应方; ②检查设备和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数量、单价、包装方式、运输方式、交货地点、期限和违约责任等条款规定是否齐全;
③检查对新型设备、新材料的采购是否进行实地考察、资质审查、价格合理性分析及专利权真实性审查,加强设备、材料价格控制,尤其要对建设单位关联企业所供设备、材料的价格进行检查,防止从中加价;
④检查采购合同与财务结算、计划、设计、施工、工程造价等各个环节衔接部位的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因脱节而造成的资产流失问题。
3、设备和材料验收、入库、保管及维护制度的审计
①检查购进设备和材料是否按合同签订的质量进行验收,是否有健全的验收、入库和保管制度,检查验收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②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和材料是否全部入库,有无少收、漏收、错收以及涂改凭证等问题;
③检查设备和材料的存放、保管工作是否规范、安全保卫工作是否得力,保管措施是否有效。
(4)各项采购费用及会计核算的审计
检查货款的支付是否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检查代理采购中代理费用的计算和提取方法是否合理; 检查有无任意提高采购费用的开支标准的问题; 检查会计核算资料是否真实可靠;
检查会计科目设置是否合规及其是否满足管理需要; 检查采购成本计算是否准确合理。
(5)设备和材料领用的审计
①检查设备和材料领用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领用手续是否完备; ②检查设备和材料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是否正确,有无擅自挪用,以次充好等问题。
2、合同执行审计
(1)审核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的行为。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中止情况,应检查其真实性、合规性;(2)审核有无违约行为及其处理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3)审核合同履行中的差异,并分析产生的原因;(4)审核中止合同的和验收情况;(5)审核最终合同费用及其支付;(6)审核索赔与反索赔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7)审核检查合同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包括在合同签订、履行分析、跟踪监督以及合同变更、索赔等一系列资料的收集和保管是否完整。
3、现场签证和工程变更审计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审计的目的主要是审查工程变更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主要审计内容如下:
(1)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手续是否齐全,其内容是否真实(必要时,审查人员需要进行现场量测与核实);
(2)审查变更的依据是否符合现行的有关规定、是否与施工合同和招投标精神相违背;
(3)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计算过程是否有误,引起造价调整的计算是
否准确,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是否有变相的重复计取等问题;(4)审核工程变更是否已按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备案等。
4、工程进度款审计
工程进度款审计目的是使进度款拔付额真实、准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主要审计方法为审阅法和询问法。审计主要内容如下:(1)进度款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及合同的约定;
(2)审核月计划完成情况及形象控制点完成情况与报表是否一致;(3)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拔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与实际完成情况相一致辞;
(4)拔付进度款是否按合同约定扣除了甲供材料及预付款、质保金等。
5、财务核算审计
主要审计的目的是审核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规性。主要审计方法为调查法、分析性复核法和抽查法。主要审计内容如下:(1)建设单位是否已设置了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2)建设单位是否已建立了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3)建设单位对基本建设中的采购材料、设备、存货以及各项财产物资是否建立了出入库手续,账物是否相符;(4)建设单位是否能及时掌握工程进度。
6、资金管理审计
主要审计的目的是检查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真实性、全规性。主要审计内容如下:
(1)审核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真实性、合规性;
(2)审核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是否与资金筹集计划或投资进度相衔接,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现象;
(3)审核建设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有无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
(4)对往来资金数额较大且长时间不转结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要查明原因,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
(5)审核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及剩余设备材料等物资的真实性以及处置的合规性。
7、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
建设单位内控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审查保证和服务建设项目规范运行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主要审计方法为分析核查法。主要审计内容如下:(1)审核建设单位的组织结构是否符合投资项目效益、效率的要求;(2)审核建设单位的人员数量及素质是否满足各岗位需要,有无冗员现象;(3)审核设备采购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现场签证制度、工程变更制度、工程进度款审批和支付制度、财务核算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范性等;(4)审核处理每一项经济业务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分工;(5)审核是否有健全的凭证手续和传递手续;(6)审核是否有完备的稽查和核对制度;(7)审核是的制度规定过于原则而难以执行;
(8)审核是否有的制度内容已经过时或与国家相关政策有悖。
(三)工程结算审核
工程结算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审定工程建造实际成本的真实性、合理性、合 规性。主要审计方法为重点审计法、现场检查法和对比审计法。审计的主要内容如下:
(1)对前期已审核过的洽商、材料设备价格等资料进行计算汇总;(2)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资料是否完整,结合前面已汇总的数据,审核工程量变化和套用相关清单单价的情况,是否与施工中的审核情况相符;(3)审核竣工结算是否与竣工图相符,并对现场进行勘察,对竣工图纸进行核查,是否与工程现场相符;
(4)依据当期经济政策调整文件,审核工程结算经济政策的调整变化是否真实可靠;
(5)对照建设工程合同条款,检验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
(6)根据工程的实际验收情况,审核合同工期的执行和合同质量的完成情况;
(7)根据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要求,认真审核索赔的论据是否合理,内容是否真实,向建设单位提出参考意见;
(8)通过对施工单位工程结算的全面审核,在保证工程造价真实合理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送建设单位审查;
(9)经建设单位审查后,及时调整,并与建施双方交换意见;(10)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核实,以确保实际施工与竣工资料相符;(11)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核对会审后,作出审核定案表,由各方签字;
(12)通过对该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将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向委托方及
时汇报,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四)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目的主要是审查建设项目总投资的真实性、合规性。主要审计方法为调查和分析性复核法。主要审计内容如下:
1、审核所编制的竣工决算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实施程序,有无将未经审批立项、可靠性研究、初步设计等环节而自行建设的项目编入竣工工程决算的问题;
2、审核竣工决算编制方法的可靠性,有无造成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不实的问题;
3、审核有无将不具备竣工决算编制条件的建设项目提前或强行编入竣工决算的情况;
4、审核“竣工工程决概算表”中的各项支出,并与设计概算进行比较,分析节约或超支数额;
5、审核“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将各项资产的实际支出与设计概算数进行比较,以确定各项资产的节约或超支数额;
6、分析投资支出偏离设计概算的主要原因;
7、审核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及剩余设备材料等物资的真实性及处置的合规性,包括:检查建设项目“工程物资盘存表’,核实库存设备、专用材料账物是否相符;检查建设项目五金结余的真实性;检查应收、应付款项的真实性,关注是否按合同规定预留了承包商工程质量保证金;
8、审核国家、省、市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或各级政府给予该项目的优惠政策,相关部门是否贯彻执行。是否将该优惠政策全部用于建设项目上,有无以各种形式转移优惠政策而加大建设项目成本的情况。
第二篇: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一、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意义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项目日益增加,基建、修缮工程预决算审计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如何充分发挥建设资金投资效益,保护资金使用安全,避免损失浪费,保证基建工程的竣工决算质量,是基建工程审计人员面临的重要课题。实践和理论探索证明,全过程跟踪审计方法是对建设工程风险控制的有效措施。
1实现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有利于严格贯彻和执行国家对建设工程相关的审计、建筑、招投标等法律法规,维护一切法规的权威性及执行法规的严肃性,避免政策法规理解和执行的偏差。
1.2 有利于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及有关管理制度,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经批准的投资计划,严格遵守建设程序,实施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评价,防止乱上项目、擅自开工建设,避免出现投资决策失误,降低建设项目决策风险。
1.3 有利于监督建设工程的各行为主体单位。建设、施工、监理、招投标代理、工程咨询及项目管理等单位,由于所处地位及出发点不同,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矛盾或冲突,通过跟踪审计及时协调,使之各方求同存异、顾全大局、发挥其整体管理效益作用,并降低因多方矛盾激化引发的风险。
1.4 有利于防弊纠错,维护经济秩序,通过跟踪审计,对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审计意见,及时予以纠正,对于舞弊、违纪、违规行为予以揭露;对于建筑工程中的不正之风采取响应的措施予以制止,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证投资的合理使用,促进廉政建设。降低违规和领导渎职犯罪引发的法律经济和领导责任风险。
1.5有利于提高建筑工程的投资效益,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对工程管理活动和环节进行评价,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加强管理,从而提高投资的宏观的、微观的经济效益,针对行业审计,对投资结构,资金投向和投量上的问题,提出调整意见和建议,促进宏观调控,提高投资效益。另外,通过对审计资料的积累和整理,有利于国家宏观经济信息的准确性与可靠性,促进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
二、项目阶段的审计质量控制程序
1.1审前控制
(1)审计计划。制订审计计划是保证内审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抓住企业内部重点、要点、难点,围绕经济效益,制订合理的审计计划并进行科学管理,可以保证审计质量的高水平,降低审计风险。
(2)审前调查。审前调查是审计工作的重要审计程序,它有利于突出审计重点、把握审计内容、防范审计风险。
(3)审计方案。根据充分的审前调查和分析,得出审计关注点,科学合理地确定审计范围、内容、重点、目标、分工和时间等,形成审计方案。同类项目的审计方案可以整理成模版,编制方案时可以根据风险大小及具体情况进行修改。
1.2、审中控制
(1)现场审计。项目组长应在实施审计之前对审计人员讲明审计目标、重点、程序和关注的重大问题,并实行全过程监督。
审计证据是审计结论的支持要件,也是审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及时向项目组长汇报已发现的问题,撰写审计日记。审计日记是审计档案资料的组成部分,其审核由项目组长负责。
(2)审计底稿及其复核。根据江苏烟草审计处的统一要求,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在形式上,应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在内容上,应做到资料翔实、重点突出、繁简得当、结论明确。各级复核人员应明确具体复核内容和承担相应责任,层层把关,级级负责,确保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覆盖审计项目的全部,并对底稿反映事实不实、证据不充分、漏项等情况负责。
1.3、审后控制
(1)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最终成果,其质量控制应做到:内容全面完整;审计师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被审单位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公允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审计证据要充分适当,符合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三级复核;召开审计报告见面会,沟通审计信息,完善审计报告。
(2)审计档案归档。审计档案归档的质量控制标准包括审计资料的完整性是否符合规定、审计资料的装订是否符合要求、审计资料归档清单签字是否完善等。加强审计档案质量控制,是整个项目质量控制的补充环节。
三、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重点
1、前期准备阶段
(1)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审计
基建程序审计应以国家工程项目开工前基建管理程序符合性审计为主,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A、重点检查建设工程前期是否有项目建议书、可行研究报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投资估算,审核项目立项程序是否合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审核建设项目前期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合规合法性;
B、检查项目开工手续是否齐全。重点审计设计、监理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招投标确定过程,以及审计局指定分包工程的招投标和按《招投标法》规定应进行招投标的加工材料、设备材料采购集其他服务项目。
C、审计建设项目是否全面推行合同制;审核项目各项经济合同内容的有效性、真实性;审核所定施工合同或协议书中的责权利、质量、工期、结算方式、拨付款办法、奖罚、保修及时效等是否全面、合规,是否成立、合理;施工合同中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中标条件相符;审核与设计、监理等单位签定的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收费是否合理。
2、决策阶段: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审计是决定和影响投资的最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要做出关于投资方案、投资实施方向性决策,这个决策不仅要明确回答拟建项目是否应该投资和推荐较好的投资选择,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还应是进一步规划、设计和实施工程项目方案指导的原则、框架和基础。重点是审计投资估算和资金的筹措,主要是审查建设资金安排是否合理、估算和概算内容是否完整、指标选用是否合理、资金来源有无正常的来源渠道、贷款有无偿还能力、投资回收期是否正确等等。
3、设计阶段:在项目做出决策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设计。一般工程项目采用两个阶段进行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制约着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在建设资金总额确定的情况下,为达到有限资金取得 3
最大效益,必须对建设方案进行评价,评价的基本原则是技术上先进和经济上合理。经济上合理的前提条件是工程预算编制准确。
设计概算审计主要是审查概算编制依据的合规性、概算编制的准确性和概算总体主要内容的真实性。
3.1概算审查
审查建设项目概算的编制情况,包括编制的依据、范围、内容、深度等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审查概算套用的定额、标准是否适用,套用的定额子目和单价等是否准确无误;概算编制的工程规模、标准、内容和概算总投资及细项与立项、可研阶段有无出入,有无增项、漏项,编制中有无“高估冒算”的情况。
3.2施工图预算审查
主要审查预算编制依据是否合理,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套用的定额子目和单价等是否准确无误,工程取费是否合理等,关注预算是否存在超概算问题,如果超概算,分析超概算的原因,建议按相关程序及时调整概算或调整设计方案。
4、招投标及合同签订阶段
重点审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配合甲方做好清标工作、施工合同主要条款等。
4.1招标文件的审核
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全面、准确地表述招标项目的实际状况;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全面、准确的表述招标人的实质性要求;检查采取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招标时,其清单是否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填制,是否设定了招标控制价,审核招标控制价是否合理;检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检查投标保函的额度和送达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法人代表签章是否齐全,有无存在将废标作为有效标的问题。
A、根据审计局的要求和有关国家和地方规定主要审核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审核招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招标程序的合理、合法性;评标、定标工作的公正、公平性;
B、审核施工招标文件的计价要求、合同主要条款;审核施工招标工程的审批手续、资金来源、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4.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审核
A、审核工程量清单,根据设计要求重点审核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
B、审核招标控制价的计价程序是否合理,编制是否合规、正确; C、审核暂估材料的价格是否准确;
D、检查招标控制价是否超出施工图预算或超出工程概算,分析超出原因,确属超概算情况,及时启动调概程序。
4.3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是否合规
不作为招标小组成员,但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整个过程是否合规。检查是否建立、健全违规行为处罚制度,是否按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检查开标的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检查评标标准是否公正,是否存在对某一投标人有利而对其他投标人不利的条款;检查是否对投标策略进行评估,是否考虑投标人在类似项目及其他项目上的投标报价水平;检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低于标底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价;检查中标人承诺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是否先进,是否有利于保证质量、加快速度和降低投资水平;检查对于投标价低于标底的标书是否进行答辩和澄清,以及答辩和澄清的内容是否真实、合理;检查定标的程序及结果是否符合规定;检查中标价是否异常接近标底,是否有可能发生泄漏标底的情况;检查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悖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4协助做好清标工作
不作为招标小组成员、但独立地审查及分析收到全部投标文件和回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部分,详细分析投标总价、投标单位、非平衡报价,并提供造价方面的标函分析报告,为招标小组提供可比较的标函审核意见。
A、协助审计局做好开标工作,投标单位、评标小组、参加招标小组管理人员到现场监督、见证;
B、分析和审核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并在合理的时间(满足审计局招标进度要求)内为审计局提供详细的投标文件分析报告;包括对招标文件响应性、计算误差、单价分析、总价分析、工期比较、投标资料等诸多方面比较,提供结论与建议,并负责汇总其他顾问单位之意见;编制综合评标报告供审计局决策参考;
5、施工阶段
严格监督履行施工合同条款,加强工程验工计量,严格控制工程资金使用,按要求出具各种报表;对工程实施中的新增单价及时核定;对工程过程中的现场签证及时计量、计价,确保对投资的动态调整等。
5.1合同实施的审查
重点关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予以实施;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新的情况建议相关方及时以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的方式予以补充完善;与工程投资相关的补充协议条款、会议纪要及其它相关决策是否与原合同及招标文件相符等,如有不符合条款,及时予以指出并分析产生原因及对工程投资产生的影响。
5.2大宗材料及设备采购的审查
设备和材料采购审计的目标主要包括:审查和评价采购环节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采购资料依据的充分性与可靠性;采购环节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等。对于审计局自行实施的大宗材料及设备采购主要审查:是否按规定组织招标,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是否通过咨询审核,是否坚持招投标程序合规性及市场竞争的充分性。对于合同约定由承包方采购的主要装饰材料及设备需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认价的审查:所采购的材料及设备品牌、性能是否与设计(或审计局要求)相符合,所申报的材料及设备单价是否与市场相符合。设备和材料采购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检查是否编制了采购计划,编制采购计划的依据是否合规、有效,设备、材料供应计划中所编列的各种设备、工具、器具、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和数量等是否与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设计文件相符,有无编列设计文件和基本建设计划以外的工程物资;
B、检查所拟定的采购地点是否合理;
C、检查采购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按照批准文件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的过程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D、检查采购的批准权与采购权、验收入库、付款、办理退货等不相容职务分离及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各部门之间是否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E、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和工程物资采购供应计划与供货单位签订合同;(抽查工程定货单,查看其订货是否与计划相一致,有无多购、少购、重购、漏购以及有计划外的工程物资购买合同)
F、检查采购是否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择廉的原则来确定供应方;(重点检查建设单位的工程物资采购是否通过真正意义上的招标竞价,即:评标办法是否已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评标过程中是否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进行,确定的中标单位是否合理、有效,采购价格是否合理。)
G、检查合同签订是否有效,供货商是否为中标单位,合同签订的流转程序是否执行到位符合规定;检查设备和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数量、单价、包装方式、结算方式、运输方式、交货地点、期限、总价和违约责任等条款规定是否齐全、严谨、完整;
H、检查合同内容是否得到全面、严格的履行,合同变更是否合理、有效; I、检查对新型设备、新材料的采购是否进行实地考察、资质审查、价格合理性分析及专利权真实性审查;
5.3工程进度款的审核
主要审核:是否符合申报程序,所报进度是否与实际工程进度及实物工程量相符;计量计价方式及支付办法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是否存在重复申报或虚报的现象;工程预付款是否按合同约定扣回等;防止超付工程款现象的发生。
A、审核“进度付款报审资料”,并提供付款建议;
B、审核当期应付款时,应针对不同承包商计算应扣除的预付备料款、甲供材料及设备款、相应比例的工程预留尾款及其他应扣款项,形成实际应付款的金额数据;
C、对以合同约定的比例按施工的形象进度来计算付款金额的项目,应重点核对实际完成施工的进度形象,同时核对其计算的比例和口径的准确性;
D、按实际完成施工的形象进度工作量和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付款金额的项目,要按施工设计图纸和监理签认并经核实的资料进行计算,按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进行核价;
E、在项目“合同执行情况表”中记录、更新进度付款的情况,及时备案。5.4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审核
主要审核其程序是否到位,变更是否合理、真实及准确,依据是否充分。A、对工程变更主要审核:是否符合工程变更的批准程序,变更内容是否与实际发生相符,工程变更引起造价的变化是否能作为结算依据。
B、对工程签证主要审核:是否符合工程签证的管理程序和批准权限,签证内容是否与实际发生相符,计量计价方式是否与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相符或另做合理约定,是否能作为结算依据;
C、对施工方编制的技术措施方案,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合理性和性价比从投资角度提出审查意见;
D、重点关注是否严格按施工图施工,是否按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实施,变更及签证增加的工程量其责任在哪一方,减少的工程量是否及时办理了相关手续;
E、新增工程量如何确定单价,如无相同或相似的投标单价,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审核施工方送单价是否合理。
5.5索赔费用的审核
A、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引起索赔的因素重点跟踪,并及时提供相关咨询建议,以力求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对已发生的索赔事件,进行原因分析、划清责任,本着“由过错方承担责任”的原则并结合合同的约定及招标文件规定对所增加的投资进行核定,及时做好事件发生、发展、终结等相关记录,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处理索赔事件;B、对由于施工单位的过错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和工期延误,积极协助审计局及时提出反索赔。
6、竣工结算阶段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造价标准、施工合同、招标投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过程变更洽商等相关资料,对施工承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等单位申报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合法、合理、准确确定工程造价,协调施工承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等单位)达成一致性意见并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通过结算审核工作的开展,协助委托方加强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监管,为工程决算及核定固定资产价值提供依据。同时,通过结算审核项目的实施,审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情况,并发表审计鉴证意见。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主要重点包括:
6.1理清各承包商的施工范围与相互关系
审核过程中要以项目总体的角度尽量搜集完整的、真实的、合法合理的资料,理清项目各参与主体相互之间的关系,划清各合同单位对本项目最终实际的参与范围与参与程度。
6.2审核确定结算原则
按照各种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后的项目才能列入竣工结算,审核将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优惠条款等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的完整实施。
6.3确认相关文件的有效性
依照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以及施工合同的约定,将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变化因素(包括设计变更、工程补充协议、新增项目等内容)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对工程实施中发生的所有与图纸不符的情况或出现的额外费用,必须要有审计局、监理方、施工方、设计方的签字认定,如属于纯现场问题,可以除设计单位以外的三方签字认可。
6.4检查隐蔽验收记录
所有隐蔽工程均需验收合格,并应有建设方与监理方的签字确认。审查竣工结算时应核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
6.5审核工程数量及定额单价
依据审定的竣工图、有效的设计变更及合法的工程补充条款等相关资料对工程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并按照核定的单价(包含调整公式及系数)计算工程项目费用。
6.6审核工程费用计取
由于本项目的施工项目多,施工涉及专业多,不同的工程(工序)涉及的取费标准及不同单位的取费费率也不一致,因此,对各项工程取费进行审核时,将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认真、仔细地对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换算系数进行核对,对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进行验证,严格掌握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和工程量的计量单位。
6.7检查消除计算误差
竣工结算子目多,篇幅大,易产生计算误差,我公司在审核工作中将对各单 9
项工程采取专人负责制,工作中将认真核算,确保审核数据的准确性。
四、跟踪审计的审核工作步骤及流程
1、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审计准备工作
及时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各项情况,掌握本工程建设施工实施范围和工程计划,参加各类工作协调会;全过程参与设计、施工方案比选和合同签订等工作,及时审计书面形式提出投资测算、经济比较分析等咨询建议;介入各种调查工作,收集全面的资料,合理的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值,必要时,提出书面意见和报告,为委托方提供参考性意见。准备阶段的具体工作主要为:
(1)审计项目组的建立情况及其制定针对项目的实施方案;
(2)审计有关的投资控制专业人员进驻施工现场进度,实施审查、掌握施工现场情况:施工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工程结算书、工程竣工图、招投标文件资料、有关技术经济会议纪要、技术核定单、经济签证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其它与工程审价有关的资料的管理情况;
(3)审计审计局方、施工方共同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确认情况,是否对遗漏资料加以补充,待提供齐全,各方是否共同予以确认,并签字盖章。
(4)对工程总体概况作充分的了解,包括周边环境情况、水文地质情况、参与设计施工单位的情况;
(5)熟悉项目施工具体规范,收集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施工情况等资料;(6)参比国内外同类工程的设计、施工资料,准备设计优化方案数据;(7)参与其他各类工程合同(协议书)的制订及审核,为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提供咨询意见;
(8)初步预测项目控制目标值;
(9)了解分析建设资金的筹备、融资情况,资金分阶段投入的情况;(10)审计甲方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编制真实、合法的财务报表体系,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等;
(11)审计专业财务账户的设立,并使其规范运用;(12)参加各类工作协调会。
2、设计阶段的审计工作
在项目前期阶段根据与项目相关的文件,依据国家、地方的相关规范、规程
等技术文件,结合有关管理法规,及时对所提出的设计优化建议和经济比较分析报告,特别针对影响造价的主要因素而出具相应书面意见进行审计。设计阶段的具体工作主要为:
(1)根据北京市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完成概算文件的审核,设计概算的审核包括编制价格、费率、利率、汇率等确定静态投资和编制期到竣工时的动态投资部分,为委托方提供可能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
(2)审计设计方案经济的比选结果,包括对主体工程、基础工程等对经济的影响;
(3)审计概算总投资,特别关注其超出批准总投资(或可行性文件总投资)的情况,为审计局提供可能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
(4)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在概算中未考虑但可能发生的财务支出情况;(5)审核已发生的财务支出,对即将发生支出做出预测;
3、工程招标阶段的审计工作
审计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设备招标中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的审核和计算结果,及相应的书面审核意见;审计相关合同中有关合同价、付款、变更、索赔等条款;特别关注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如:涨价、设计变更、不可预见费等及在造价中所占比例较大的内容做出预判。
工程招标阶段的具体工作主要为:(1)准备阶段
1)参与审计局对工程招标进行策划,并对甲方有关招标事宜进行审计;2)参与审计局对项目进行标段划分、发包策划、材料设备供应方式确定等,制定各标段的招标方案和招标计划,审计整改流程的合规性;
3)审计审计局组成由招标单位、招标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标底编制单位和专家等组成的评标小组的合规性;4)参与同政府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全程审核办理相关招投标手续并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5)审核建设项目所需之全部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设备等的招标文件,并充分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及本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2)招标阶段
1)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参与审查依据有关国家和地方规定编制的招标文件。2)根据招标图纸及技术规范,审计承包工程、分包工程材料/设备供应招标文件所需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设备等);
3)根据经核准的招标文件,审计通过一定的渠道发布招标信息的公允性。4)审计甲方对各投标申请进行资质、信誉、业绩等方面的查验和审核过程。5)审计招标单位组织的现场踏勘和招标文件答疑过程。(3)评标阶段
1)审计甲方的开标工作,包括招标单位、投标单位、评标小组、参加招标办管理人员的现场监督、见证工作,2)审计招标单位的全过程工作,包括其为甲方提供详细的投标文件分析报告;以及对招标文件响应性、计算误差、单价分析、总价分析、工期比较、投标资料等诸多方面所提供的结论与建议的合理性;
3)审计评标小组进行评标、定标的工作。
4)审计中标单位的投标内容,与甲方签定承发包合同,并将副本报交易中心备案事项;
5)参与并审计审计局与中标单位进行的合同谈判,审核双方一致接受的承包金额,并对甲方与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供应单位需要签订的合同文件进行检查;
6)审计工程中可能出现的其他不确定因素所导致的相关事项。
4、施工阶段的审计工作
严格监督、审计施工合同条款,加强工程验工计量,严格控制工程资金使用;及时审计工程实施中核定的新增单价、工程过程中的现场签证的计量、计价,确保对投资的动态的及时监督。具体工作主要为:
(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
(2)与施工、监理单位及委托方协调配合,制定现场控制造价的流程与措施;
(3)在施工过程中提供实际付款(或实际值)与合同价(或目标控制值)的比较信息,以控制各合同决算价不超过计划的合同价;通过对项目投资的跟踪控制,达到力争将实际投资支出控制在投资支出预算范围内的目的;
(4)根据总承包工程合同、分包工程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及进度计划等,审计总承包合同的明细工程款现金流量图表及每月的详细工程款支付表;
(5)审计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执行,拨款申请应根据合同、工程进度进行支付;
(6)审计施工图预算,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工程进度计划,审计、月度工程用款计划书和项目基建支出预算;
(7)定期实地评估工程进度及工程量,并按总承包工程合同、分包工程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要求,审核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每期应得的进度工程款项。
(8)审计因设计修改所可能引起的投资增减。
(9)对在工程建设中,针对工程变更需要突破原投资概算的部分,及时审计所依据批准的相应追加投资、工程变更的有关文件或相关书面凭证,以及工程投资监理出具的有关证明;
(10)因量度及计算所有设计修改、现场签证等变更所引起的总合同造价的增减,及时审计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确认合理的工程变更金额,以及编制的工程变更清单和工程变更费用报告;
(11)加强对建设项目成本、费用等检查,确保各项开支符合国家规定。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进行审核,加强对物资采购、保管、领用三个环节的管理及财务结算;
(12)审计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提出的费用与工期索赔问题及处理结果;(13)审计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设备、材料的入库、出库、盘存、报损等有关手续;
(14)根据工程进度及现场实际情况,定期审计工程成本报告的修改及更新情况,分析成本超支或节省的因素;
(15)审计甲乙方的合同管理,对有关合同上的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协助委托方检查、督促各合同签约双方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分析预计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完善、补充或修订合同的建议;
(16)对承包商的施工报价和材料报价进行审核;审核承包商的工期延长申请及工程变更款的申请;
(17)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审计局要求的其他会议,;
(18)施工过程中,每周派员参加工程例会,项目负责人每周不少于两次去工地现场了解施工进度情况;
(19)审计基建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加强对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的检查;
(20)会同委托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5、竣工结算阶段的审计工作
在本阶段的工作中,根据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过程中积累的资料,着重对施工单位所提交的本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在此过程中,我们会利用我们的专业知识,重点对甲、乙供材料的划分、工程量的确定、材料价格的取定、定额及费率的套用等进行审核。这一阶段的具体工作主要为:
(1)根据合同竣工图、施工图、工程指令及技术核定单,结算各个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供应合同(包括建筑、结构、机电、精装修、市政配套、绿化及外围工程等),审计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应有的工程款、材料款总价;
(2)对本项目工程竣工后免费维修保养期的缺陷整改方案所涉及的工程费用项目,依据合同或市场价实施审计;
(3)审计整个工程结算总结报告。
(4)项目全部完成后,审计项目全部费用,审核项目造价,并对实际总支出与项目总概算进行对比分析。
(十一)审计风险控制措施 建设项目审计风险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三大类。其中检查风险是审计风险要素中唯一可以通过审计人员进行控制和管理的风险要素。建设项目审计风险控制,主要是检查风险的控制。
1、提高自身的执业水平,根据基建项目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专业审计人员,配置审计负责人、稽核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审计人员具有一定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
2、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的三级质量控制、实行内部互审作为确保审计质量的基本措施。
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杜绝道德风险。
4、平时加强审计项目的经验总结和审计效果评估,通过适当的形式加强
造价工程师的后续教育,提高专业技能,减少审计技术风险。
5、优化工作环境,协调好与被审单位的工作关系,增强被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认识与理解,减少乃至杜绝审计干扰以确保审计的效率、准确性和公正性、独立性。
第三篇: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全过程跟踪审计
实 施 方 案
一、审计目标
1、通过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规范建设程序,形成建设过程监督机制,有效控制投资建设各环节,充分保障基建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维护国家财产利益和投资人的正当权益。
2、通过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规范工程建设成本控制,及时纠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保证工程品质的同时,节约建设资金,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建设项目保质按期完成。
3、通过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保证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正确评价资金使用效益,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反馈建设信息,服务政府科学决策。
二、审计依据
跟踪审计以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面的法力法规及各类规章制度为审计依据。
1、工程施工合同;
2、招投标文件;
3、工程施工图纸及变更;
4、现场鉴证;
5、《国家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内部操作规程》 《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
三、审计范围
从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开始着手,到项目实施阶段、竣工交付阶段进行的全过程审计监督。确定施工单位为主要被审计单位,依照法定审计程序对工程施工、采购、供货等单位进行审计监督。
四、审计内容:
(一)、建设实施阶段的跟踪审计主要内容:
1、施工阶段是项目实施的关键阶段。该阶段的造价控制是指工程开工至竣工整个施工期间,造价工程师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本项目合同、协议等有关规定,运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和切合实际的计价依据,合理地确定和有效地控制项目的施工图预算价、承包合同价、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费用等,为办理分阶段结算及竣工结算审价做好准备工作。
(1)、与参建各方单位协调配合,制定现场控制造价的流程与措施;(2)、制订年、季、月度资金运用计划,按月编制工作量完成情况统计;(3)、审核各类费用支付的合理性,严格控制计划外工程,制止不合理的支出,防止建设资金的流失;
(4)、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并作为建安工程投资控制的依据;(5)、按工程形象进度审核施工单位月报工作量,并提供月付款建议书,经业主认可后作为支付月进度款的依据;
(6)、审查工程设计修改及变更费用、现场签证费用;
(7)、做好政策性调整、设计变更和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项目投资的情况分析,建立实际投资与概(预)算动态对照分析表,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供项目工程造价动态分析报告;
(8)、及时调整预算造价,力求使调整后的工程投资控制在目标之内;(9)、对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价格进行及时审核,根据市场的动态情况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材料设备的合理价格;
(10)、对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提出的费用与工期索赔问题,向业主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以保证业主在有关工程合同上的合法经济权益,按合同业主可以进行反索赔的,提供反索赔的咨询服务;(11)、协助业主进行合同管理,检查、督促各合同签约双方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分析预计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助业主完善、补充或修订合同;
(12)、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业主要求的其他会议,协助业主协调各承包商的经济关系以利工程顺利进行;
(13)、编制合同执行情况专题报告,召开工程投资控制专题会议,汇报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及可能增加或减少投资因素的防止和建议;
(14)、为业主提供降低造价及方案优化等合理化建议。
2、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计划
(1)、从签订委托合同开始至竣工的整个施工期间,本所根据业主需要及施工进度情况,将有计划安排有关专业人员分期分批进驻施工现场办公,及时提供动态的造价咨询跟踪服务。项目负责人或专业组长每周一至二次去现场,随时了解施工进度情况。
(2)、特殊情况下,本所将根据工程的需要,作必要的计划调整和安排,以保证造价咨询工作之需要。
(3)、某些具体工作内容,如:熟悉图纸及资料、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查询材料(设备)价格、计算机操作、内部复核等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情况宜安排在本所内进行。
(4)、根据项目的需要,及时主持召开工程经济技术会议,解决有关工程造价及经济问题。
(5)、根据项目需要,利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络、快递等现代通讯及时为业主方提供造价控制服务,必要时随叫随到。
(6)、本所将根据工作量的大小,适当调整及充实有关咨询人员的数量,确保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阶段的造价咨询工作。新增咨询人员的名单和工作简历,将事先提交业主,并应征得业主的确认。
(二)、项目竣工决算阶段的审计主要内容:
1、在本阶段的工作中,根据项目造价咨询过程中积累的资料,着重对施工单位所提交的本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核。由于本项目有可能涉及多家施工单位,我们将根据业主的要求分别出具审价报告(分阶段工程结算审价报告和整体工程结算审价报告)。我们将会利用我们的专业知识,重点对甲、乙供材料的划分、工程量的确定、材料价格的取定、定额及费率的套用等进行全面审核。
(1)、工程单体、标段划分,依工程先后完工程序(根据业主安排),分阶段办理工程结算,并出具分阶段工程结算审价报告;
(2)、办理整体工程结算,并出具整体工程结算审价报告;(3)、业主交办的其他造价咨询工作;
(4)、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定额、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
(5)、现场踏勘、各项计量复核;
(6)、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7)、编制及出具工程结算造价审核报告;(8)、为业主提供降低造价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五、审计重点
1、项目负责人根据提供的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领导该项目组的全体审价人员具体实施审价工作;
2、认真审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
3、审查工程结算编制依据是否与合同招投标文件相一致;
4、仔细审查工程量、定额子目的套用、换算是否正确;
5、仔细审查取费标准,材料消耗计算是否正确;
6、审核材料及设备单价的取定,核实甲供料及业主指定材料的价格,审核设计变更费用、经济签证费用及其它索赔费用;
7、审查工程项目的水电费、合同工期、工程质量等执行情况;
8、对审价过程中一些重要内容组织三方会商,并做好记录;
9、经本所内部审核后,对三方初审认可的内容出具初步审核稿,并分别征求委托方和施工方的意见。对提出的异议部分,作出必要的解释和复核。必要时可走访权威部门寻求解释以求统一;
10、在达成统一意见后,三方签写工程结算审定单,并签字盖章。
六、建设单位配合工作
(一)、在审计过程中,提供项目前期及工程相关审计资料,并提前通知审计组参与招标、现场签证、项目合同谈判、签证等重要事项。须提供如下资料:
(1)、设计资料、施工图及其编制依据;(2)、招投标文件含优惠条件承诺书;(3)、总承包合同(协议);
(4)、项目管理中涉及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设备材料采购、工程计量、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拟甲供料清单、甲方定价等清单、有关指令及会议纪要等资料。
(5)、项目前期结算资料,包括造价书、工程量计算书、有关计价文件以及计价依据等;(6)、项目验收的相关资料;(7)、与项目审计相关的其他资料。
(二)、组织协调审计过程中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协商,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第四篇:路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全 过 程 跟 踪 审 计 实 施 方 案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5日晏黄路南段改建工程
目录
工程概况
一、审计依据
二、服务内容
三、审计目标
四、质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一)主要工作
(二)主要措施
五、审计范围
六、被审单位主要提供的资料
七、审计人员及分工
八、工作要求 工程概况:
齐河县晏黄路南段,改建工程位于齐河县县城北部,起点位于园区北路与晏黄路交叉口,向北沿老路,经开发区、晏城镇、宣章镇,终点位于宣章镇街里,路线全长12.5Km。
本路段老路为县道公路等级三级公路,起点至宣章镇段,路面宽度7m,宣章镇街里为城镇路段,路面宽度分别为12m。本路段是该区域南北方向最重要的交通干线之一,随着区域社区经济快速发展,交通量增长迅速。现有道路已经不能满足交通运输和经济发展的需求。
本项目的改造,提高该区域路网的整体服务水平,改善了行车条件,有效地缓解交通压力,符合齐河县城市规划,为沿线的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审计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齐河县审计局审计计划安排和国家及省、市造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审前调查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服务内容
目前该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施工招标、合同签定已经结束,正式进入开工建设阶段。我方的主要服务内容是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及竣工后结算进行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为建设单位合理使用资金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三、审计目标
通过审计,揭示建设项目存在的违反招投标规定、高估冒算、挪用建设资金等等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促进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的管理,规范投资建设行为,提高投资效益。
四、质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一)主要工作
1、对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各项内控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完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如工程签证管理、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等。
2、检查该项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合同履行情况,检查有无违法转包、分包现象,重点检查:①工程进度。②合同实质条款内容发生变更时有无及时签订补充合同。③有无违法转包、分包现象,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与合同单位一致。
3、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
4、积极配合业主,控制、优化工程变更,根据工程用途及市场行情,提出建设性的优化方案。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及变更的落实情况,为准确计量掌握真实资料。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及时、完整、真实。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参加工地监理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收集整理相关会议记录。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勘,核实有关设计变更及签证,及时了解工程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拍照、摄像,留取证据,确保计量准确和审核完整真实。
5、做好隐蔽工程的查看和验收,涉及造价增减的,要做到图片、文字资料齐全,及时办理确认手续并存档。
6、参与特殊材料、设备的定价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7、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严格控制管理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坚决杜绝工程款超付现象。
8、按照合同约定,对索赔项目进行审核,合理合法的确认工程投资。各种确认资料及时办理,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现场资料日清月结,为工程月报的编制及工程现场动态成本控制分析提供准确数据。
9、负责向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宣传跟踪审计的程序、内容及要求,最大限度地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
10、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完整结算报告。
(二)主要措施
工程实施阶段是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时间跨度最长、变化最多的阶段。为此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计与控制: Ⅰ、参与施工图纸会审
了解施工图纸变更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对图纸会审内容进行造价评估,对于其中不合理的内容提出参考意见。Ⅱ、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估
对其中的主要施工方案进行经济分析,查看有无因施工组织问题而增加工程造价的内容,并对一些施工进度、工艺、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Ⅲ、工程进度款支付控制
根据工程进度进行工程计量,参与工程进度款支付控制,协助业主审核工程进度款并进行签证,及时向业主报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Ⅳ、工程设计变更的审计与控制
1、对拟进行的工程设计变更进行计量与评估,分析拟进行的设计变更对造价的影响,从多方案变更中优选出实际可行、最经济合理的变更方案,并测算出设计变更可能造成的费用上的增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A.对于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B.对于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进行全面评估,将变更以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提出合理化建议。
C.分析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幅度是否在控制范围之内,若确需变更而有可能超出控制范围时,提醒业主注意。
2、和业主以及监理单位密切合作,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在施工之前变更,以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3、对设计变更进行现场监督和重大事项记录,并简要载明变更产生的原因、背景、变更产生的时间,参与人、工程部位、提出单位等。为竣工结算提供详实可靠的资料。
4、对设计变更实施过程进行跟踪,主要跟踪以下三点: ①、设计变更是否已全部实施,若在设计图已实施后,才发生变更,则计算因牵扯到按原图施工的人工费、材料费及拆除费等。若原设计图没有实施,则要扣除变更前部分内容的费用。
②、若发生拆除,已拆除的材料、设备或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则要提请业主注意回收。
③、特别要提请业主注意,对于调减或取消项目也要签署设计变更,以便在结算时扣除。
5、对设计变更进行分析,以便追究责任方的责任。可能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①、若由于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等费用,由造价工程师协同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是否索赔。
②、若由于监理单位的失职或错误指挥造成设计变更应由监理单位承担一定费用。
③、由于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供应的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费用应由设备供应单位负责。
④、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工期、质量、造价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Ⅴ、对工程签证单进行计量与评估 为保证隐蔽工程的及时签证、及时计量、及时评估、及时提请业主注意,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我们将派出专门人员深入工地,全面掌握工程实况,检查隐蔽图、隐蔽验收记录。检查隐蔽工程签证是否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收签字,直到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做到签证在施工的同时就计算相应工作量,以有效避免事后纠纷。在跟踪审计过程中,我们还将从以下几点进行控制:
1、应在合同中约定的,不能以签证形式出现。例如:人工浮动工资、议价项目、材料价格等,合同中没约定的,我们将提请业主注意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
2、对工程签证单进行备份,以避免添加涂改等现象。并且要求施工单位编号报审,避免重复签证。
3、评估签证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分析签证有无涉及工程整体造价的上升,并及时提请业主注意。
4、审查签证的内容有无重复计列在投标报价时已含的内容中。
5、做好原始资料的积累,为做好补充定额及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纠纷、索赔提供原始数据。真实合理地编制可能发生的补充定额,维护各方应得利益。Ⅵ、为重大材料采购提供询价服务
1、提供对材料、设备市场价的征询和审核服务,按照业主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提供参考意见。对项目中特殊设备市场价进行征询。
2、对于材料价格的确认要注明采购价还是预算价,以避免采购保管费重复计取。Ⅶ、工程结算审计
工程竣工后按照业主的委托, 我所将组织审核小组对施工方提出的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五、审计范围
从控制工程造价的角度对晏黄路南段改建工程项目三个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执行审计,并可延伸审计与建设项目直接相关的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
六、被审单位主要提供的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
2、房屋拆迁许可证;
3、规划管理部门审定设计方案的批复;
4、建设工程总概算书和单项工程综合概预算书;
5、有关招标、投标文、评标件及中标通知书;
6、工程承包、设备采购、工程监理等合同或协议;
7、工程施工图纸(全套)标准图集(施工图与竣工图);
8、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图纸会审记录;
9、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措施方案;
10、隐蔽工程记录、吊装工程记录;
11、各地和电力行业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
12、有关调整预算定额的文件;
13、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
14、地质勘探报告及总平面布置图;
15、工程预(结)算书(加盖送审、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专用章);
16、工程量计算表;
17、主要材料分析表;
18、需找补材料差价的证明材料;
19、建设单位采购(含设备及材料)合同及甲供明细表; 20、工程项目施工竣工结算;
21、勘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等级、取费证书;
2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等级、取费证书;
23、监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等级、取费证书;
24、工程项目批准建设、日常监理及质量验收文件;
25、其他有关资料。
七、审计人员及分工 审计组组长:张向东
审计组成员:刘晓林 杨维杰 徐伟超 赵松皓 审计分工:由审计组成员常驻现场进行工程全过程跟踪服务,并完成最终结算,审计组组长负责日常监督工作及审核结算报告工作。
八、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审计人员廉政纪律; 2.严格按要求做好审计日记和审计取证等原始资料积累工作; 3.严格按《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做好相关审计文书的编制、复核、整理和归档工作;
4.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的原则。
审计组长: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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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为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审计实施方案。第一部分 审计程序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审计、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审计、项目竣工决算阶段审计、项目完工审计评价建设前期阶段审计、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审计、项目竣工决算阶段审计、项目完工审计评价等阶段。
二、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前,组成审计组,明确审计项目负责人和审计组成员。
三、审计组首次进点,应召开审计进点会。
四、审计组进点,审计组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实施各阶段现场跟踪审计工作,及时出具各阶段审计报告和审计工作底稿。
五、审计组现场审计期间,应核查上次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在本次审计报告中详细说明。
六、审计部根据审计报告向项目建设单位下达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
七、全部审计工作完结后,应报送《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格式见附件)。审计部下达竣工决算审计意见。同时,审计组须将《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汇总表和《竣工 结算审核报告》及时报送备案。
八、审计部就的审计成果(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统计报表等)、执业纪律、被审计单位评价、委托单位评价等记录进行归档,作为审计项目招投标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二部分 审计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内容:前期阶段审计
一、审查基本建设项目核准和开工程序
1、项目是否未批先建。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建设规划及用地批准文件、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文件等是否齐全。
2、项目主体工程是否擅自开工建设。落实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内外部条件,是否履行开工报批手续,3、电源、铁路、公路或码头、燃气、中水等工程的建设条件是否同步投运。
二、审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1、设备是否经过国家环保部门验收,经处理违规直接排放是否达标。
三、审查工程设计管理工作 工程设计是否符合× 公司工程设计要求。主要包括:
1、是否建立、健全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其执行是否有效。
2、设计是否全过程招标或分阶段招标;初设文件初稿是否召开初设审查会议进行初设审查,上级公司是否进行初设批复。
3、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的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是否与核准的文件相符,有无超规模、超标准和高估冒算的问题(原则上不能超过估算),是否经上级公司批复后实施。
4、工程建设设计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是否擅自变更设计。引起工程投资增加的设计变更、非生产性设施需要扩大规模或提高标准的设计变更是否履行设计变更的审批程序。(1)设计变更是否有设计单位编制变更单(必须付投资增减预算表)。监理单位审核,项目单位审批。对已聘请审计监理的项目,所有的审计变更须由审计监理予以审核并提出意见。(2)项目超过规定金额设计变更费用是否经上级公司审批。
四、审查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福利设施情况
1、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是否依法取得土地证。
2、建设项目是否按照审批的规模征用土地,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征地范围,一期建设征用二期用地情况。
3、是否存在未经集团公司批准擅自购建或超规模、超标准购建办公楼、职工生活基地、培训中心等非生产建筑物现象。
五、审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项目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预算、会计核算方面;资金、资产管理方面;物资(燃料)采购、保管、使用方面;合同与招投标管理方面;综合计划管理方面(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2、内控制度的控制环节、控制措施是否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否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集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是否促进了基本建设的顺利进行。
六、审查建设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
1、资金筹集是否符合“ 既满足工程需要,又节约资金成本” 的原则;基建项目财务部门是否对贷款实行全过程管理,建立、登记贷款及担保合同台账、银行承兑汇票台账等;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拆借挤占、挪用、转移建设资金和资金流失、损失浪费等情况。
七、审查建设项目前期费用管理情况。
1、前期费列支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前期费是指在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至项目核准批复之日与前期有直接关系的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评审等相关工作环节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勘察费、设计费和前期管理费等。前期管理费包含项目单位(筹建处)前期人员的工资及工资外人工成本费用、会议费、咨询费、审查(评估)费、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及其它日常管理费。重点审查前期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
(1)前期费列支人工费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纳入工资总额核算。
(2)是否存在违规购置车辆现象。
(3)项目核准后,初步设计收口前,项目公司是否将前期费报请上级公司或受委托的二级管理机构进行审计,经审核并经认定后计列入工程概算。
2、前期费是否实行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不得将其他阶段或项目的管理费用支出移至前期费中。
第二部分: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审计
八、审查招投标管理情况 审查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是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公司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建立招标组织机构,负责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工作。(1)是否根据工程进度编制招标工作计划并履行上报审批程序后组织实施。
(2)是否组织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方案(包括招标文件),并按规定履行上报审批程序后组织实施。
(3)是否组织工程招标和评标,并按规定履行招标结果上报审批程序后组织实施。
(4)是否按照审批意见和确定的招标结果进行合同谈判和签约。
(5)是否落实专人负责技术规范书、招标文件的审定。(6)在本身不具备自行招标的条件下,是否按上级公司的管理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专业经验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事宜。
2、招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1)招标方式。国家有规定要求公开招标的,应严格按规定执行。
(2)是否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中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3)对于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邀请的投标单位应为 3 家及以上;施工多个标段同时招标时,每单个标段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 3 家,总投标单位不得少于发标数的 2倍、且最少不得少于 5家。
(4)审查标段的划分是否适当,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和施工界面衔接需要,是否存在标段划分过细、增加工程成本和管理成本的问题。
(5)是否进行资格审查。建设单位应按确定的资格预审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预审,结果由招标代理机构复核。
3、审查招投标文件是否合规
(1)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全面、准确地表述了招标项目的实际状况和招标人的实质性要求。
(2)招标文件必须严格执行已确定的设计原则、选型和技术参数。
(3)施工招标是否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准确描述合同价款的调整条件和办法。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前是否组织了对招标文件的审查。
(4)审查投标保证金(保函)的额度和送达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5)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法人代表签章是否齐全,有无存在将废标作为有效标的问题;(6)审查标底文件(如有)的合理性,标底的保密措施及执行情况。
4、审查投标、开标、定标是否合规
(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是否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主体工程、关键性工作不得向外分包。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是否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3)主体工程不得选择未通过 GB/T2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及 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承包商。
(4)是否能保证有效竞争和现场管理。火电工程有两台机组时可以选择 2 至 3 家主体施工单位,主辅工程施工单位不宜超过 5家。
(5)对于已经在上级公司 PMIS 上公布的不遵守合同、信誉差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公司系统工程投标。
(6)是否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过程是否进行全过程监督。(7)否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参与项目评标的专家应当由招标人从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8)评标是否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类型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集团公司管理要求,采用“ 经过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及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按规定编制并提交完整的书面评标报告,提出投标人综合排序意见。评标报告(含综合汇总表)应经评委全体成员和监督人员签字。
(9)定标与合同签订是否合规。建设单位是否根据最终领导小组意见履行上报审批程序确定最终的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是否及时向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 个工作日内,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函等签订书面合同,同时签订保廉合同。中标人不得随意向他人转包工程,如中标人拟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或特殊工作分包给资质合格的分包单位,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九、审查合同管理情况 是否严格执行《×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的履行、变更、索赔、解除、终止和解决争议等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
1、是否存在无合同付款现象。
2、合同当事人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3、是否严格按批复的招标结果签定合同。合同中涉及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的实质性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内容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谈判中如发生招投标过程中未出现且无法预见的新情况,使招投标的前提条件发生变化,拟签订合同的实质性条款与招标文件发生改变,建设单位必须将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发生变化的原因上报原审批单位批复后方可签订合同。
4、合同条款是否合规、严谨、公允。包括:合同条款是否全面、合理,有无遗漏关键性内容,有无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法律手续是否完备;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有无明确的协作条款和违约责任;合同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等导致合同无效的风险;合同是否有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质量保证期是否符合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是否有履约保函;质保金的比例是否满足规定。
5、是否全面、真实地履行合同。履行合同有无随意调整合同范围、合同价格、降低技术标准及修改商务条款的现象。施工合同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切实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反合同关键条款,增加合同金额、超付、超前支付或拖期支付进度款现象;供货合同是否严格按照设备合同供货范围、技术标准、运输方式和交货进度执行;设计合同是否按合同及时全面提供设计文件、概预算文件;监理合同是否按合同全面履行,相关工程资料是否及时全面提供归档;违约行为及其处理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合同变更。合同变更的原因以及变更对成本、工期及其他合同条款的影响是否合理;合同变更后的文件处理工作,有无影响合同继续生效的漏洞。
7、终止合同查。审查终止合同的报收和验收情况、最终合同费用及其支付情况;索赔与反索赔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8、合同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分析、跟踪监督以及合同变更、索赔等一系列资料的收集和保管是否完整。
十、审查工程进度控制情况
1、审查施工许可证、建设及临时占用许可证的办理是否及时。
2、审查是否建立了进度拖延的原因分析和处理程序,对进度拖延的责任划分是否明确、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处理措施是否适当。
3、审查工程、设备、材料进度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金额是否准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超付工程款。
4、审查有无因不当管理造成的返工,窝工情况。
十一、审查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1、审查有无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2、审查是否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对会审所提出的问题是否严格进行落实。
3、审查是否按规范组织了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不合格的处理是否适当。
4、审查评定的优良品,合格品是否符合施工验收规范,有无不实情况。
5、审查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分包及再分包的行为。
十二、审查工程监理情况 是否按照建立合同约定,对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进行监督和管理,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1、监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2、对预先设计的质量控制点的控制是否到位。
3、施工过程中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是否进行现场 旁站监督
4、对工程进度款、现场签证等是否监理到位。
十三、审查现场签证情况
1、项目单位是否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甲方现场签证,是否有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并报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
2、现场签证是否以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的形式,履行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等有关部门会签程序。
3、现场签证是否实行分级授权管理,现场签证人员的资格、责任和权限及签发的程序是否合规。
4、现场签证的内容、范围是否明确、清楚,签证数量是否准确。由于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措施不合理以及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等施工单位自身原因而造成额外费用不应进行签证。
5、发生的签证是否有相应的补充图纸(如需要),工程量核定、估算费用等结论报告书作签证附件。
6、隐蔽工程中发生的现场签证,施工单位是否提前通知监理、法人单位进行签证,是否存在事后签证现象。
十四、审查设备、物资管理情况
1、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和各项财产物资是否做好入库、出库登记;是否定期与物资部门进行稽核,每年至少一次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做到账实、账表、账账相符。
2、财务部门是否建立台账,对施工现场备品备件进行价值管理,定期与物资部门进行核对并参与实物盘点工作。
3、支付预付设备款、材料款、进度款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金额是否准确,手续是否齐全。
4、是否严格执行甲供材扣回及核销的相关规定,对甲供材严格审核相关领用手续,并单独建立台账,登记领用单位、使用项目、实际采购价格、合同价格、领用数量等信息,防止重复计算用量及套取材料价差。
5、基建项目委托承包商代保管工程物资,是否与承包商签订代保管协议或在合同中进行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财务部门是否参加每月的定期清查工作。
十五、审查概算执行情况
1、是否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执行概算实施办法》编制执行概算。
2、是否存在执行概算外项目和单项超概算情况,有无超出执行概算范围投资和不按概算批复的规定购置自用固定资产,挤占或者虚列工程成本,非生产性设施超规模、超标准建设等问题。
3、基本预备费的列支项目是否符合规定,动用超过 30%以上基本预备费部分和风险储备金是否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使用。
4、是否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发放工程奖励(赶工奖、节点奖、节油奖、催运费等),有无向参建单位及个人支付工程奖励的情况;有无向本单位参加人员发放工程奖励的情况。
5、是否存在超概算超标准购置车辆情况,购置车辆是否按规定上报审批程序。
6、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对外捐赠、援助情况。
十六、审查工程结算情况
1、工程结算情况是否符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单项工程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合法、合规、完整,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施工图、竣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会审记录,工程进度表、设计变更资料、现场签证等是否真实、合理。
3、单项工程结算计价依据、工程类别是否合理;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取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利润和税金的计算基数、利润率、税率是否符合规定;设计变更洽商单的内容、变更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设计变更处理办法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设计变更增减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施工单位材料结算是否按实际价格计算,是否经建设单位认质认价,建设单位是否参与材料质量和价格的比选,价格和确认手续是否合理合规。
4、单项工程是否存在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单项工程结算是否多计重计,增大工程造价,是否随意变更工程内容,提高工程造价;审查设计(勘查)、监理、招标代理等专项咨询服务类合同结算,有无未按约定完成委托事项,有无多结算合同价款的情况;审查与单项工程结算相关的其它情况。
5、承包商是否按合同约定内容编制完成相应的竣工结算文件并提交项目法人。
6、竣工结算文件中是否包含承包人申请结算的全部费用及相关依据。承包商送审结算文件一定要真实齐全,不得在送审后临时补签补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算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工程竣工结算。
7、竣工结算文件是否包含封面、说明、合同范围内单项工程结算表、合同范围外(小型变更、现场签证、临时委托)工程结算表及汇总表、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结算表、材料量、价差工程结算表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8、项目法人收到承包商递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是否自行组织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审核(如没有能力自行审核,应委托集团公司技经中心组织审核)。设计、监理单位及承包商应派专人参加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9、对于主体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价款调整条件,如重大工程量差、重大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甲方另委项目以及材 料量、价差等(具体调整条件以签订的合同为准),项目法人在竣工结算总报告中处理方式是否合规,是否报集团公司批准。对于经集团公司批复的重大结算原则与合同条款不一致的,要进行造价对比分析。
(1)对于重大工程量差调整:应对施工图工程量进行核定,并与招标工程量进行对比分析,依据合同约定的调整条件,确定合同调整价款。
(2)对于一般设计变更(单项变更 50 万元以下)、现场签证等按集团公司的规定认真审核。
(3)对于重大的材料量、价差调整:应根据施工图工程量进行工料分析,并出具单独的分析报告,为集团公司工程量对标积累资料。
(4)对于单项 50 万元以上的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审核是否履行申报程序、是否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及与原批准概算是否重复计列等问题。
10、工程结算超批准执行概算建安工程费用和相应基本预备费的,是否报集团公司审批。
11、基建工程价款结算管理是否符合规定《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基建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1)预付工程款是否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2)工程进度款和结算价款支付须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规 定的程序办理。财务部门是否对照资金预算及工程合同,在结算报表或结算单审核无误后办理支付手续,累计支付的工程进度款,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控制。(3)项目单位供材料(甲供材)款、已付进度款、建设单位替施工单位垫付水电费等在结算中是否一并计算。(4)工程价款结算应根据合同约定留足质保金。
(5)工程物资(含设备)价款结算,是否依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执行。大型专用设备,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分次付款;设备付款是否留足质保金,待设备质保期满后,凭验收合格文件按规定程序支付。
十七、审查关联交易情况
1、审查新建项目公司是否设立三产公司(含职工或家属持股公司);
2、审查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工程承发包、物资供应、后勤服务等关联交易行为是否严格执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关联交易规范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是否真实,价格确定是否符合市场原则。项目单位与下属公司签订施工、设备保管、房屋租赁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合同时,达到国家法定招标条件的是否进行招标,是否偏离市场合理价格。
第三部分:项目竣工决算阶段审计
十八、审查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
1、会计处理原则、科目设置、基建工程资金核算、基本建设工程核算是否符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基建业务专项会计核算办法》规定。
2、基建工程成本管理是否以概算项目所列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为对象,兼顾编制竣工决算和固定资产目录的需要,正确归集成本支出。
3、建设项目成本的归集与分配是否恰当、准确,是否与批准的概算相符;有无混淆不同项目成本界限、混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界限的问题。
4、工程款的支付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及进度进行付款,付款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监理单位的月报表等。
5、征地费用列支标准是否合规,对应发票是否齐全、合规。
6、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是否全部纳入账务核算,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截留罚款收入、资产处置等收入的问题。
7、建设单位管理费是否超概算,是否按规定进行列支,有无将应在生产经营中列支的费用计入建设单位管理费。
8、基本建设期间所支付的所有工资、奖金、单项奖励及津贴补助等工资性支出是否全部纳入工资总额统一管理。有无违反集团公司人工成本管理相关规定,擅自超计划计提或发放工资、奖金、补贴,以及违规列支各项奖励。
9、是否存在有虚列工程投资的问题,工程支出入账依据是否充分。
10、建设项目成本中所附的发票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代参建单位开具发票的情况。
11、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后,按暂估价结转固定资产,暂估的依据是否充足,是否有相关的合同、协议或结算书等的支持。
12、各项建设收入的形成、分配和处理是否真实、合规,有无隐瞒或转移收入。
13、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是否合规、合理。
14、风险储备金或预备费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未经集团公司审批,擅自超限额动用风险储备金(设计变更)现象。使用基本预备费或风险储备金额度超过 40%(水电项目 30%)以上所有设计变更必须取得集团公司的批复。
15、是否存在未按集团公司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擅自对外捐赠现象。
十九、审查工程项目竣工决算
1、审查竣工决算编制工作情况,重点审计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竣工决算编制办法》有关规定,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竣工决算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编制及报送是否符合,报表内容是否按要求填列,依据是否充分、真实、合规。
2、审查工程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实际工程项目投资完成额。核查工程项目建设费用超概算的金额,分析原因。
3、审查工程项目建设支出情况,重点审计建筑安装工程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他投资支出内容及长期待摊费用一次性摊销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法性。
4、审查工程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无形资产的计价依据;递延资产情况。重点审计资产总额及归属是否真实、完整,资产交接手续是否完备,资产归属或管理责任是否划清,资产验收交接是否真实、合规,有无形成账外资产及国有资产流失。
5、审查节余资金和节余物资是否真实、完整,处置是否合规,有无隐瞒、转移、挪用节余资金和节余物资。
6、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未完工程情况。竣工决算原则上不留尾工,特殊情况下确需预留的,重点审计预留的尾工工程是否合理,是否经过审批等问题,严禁利用工程尾工项目“ 搭车” 搞其它未经批准的项目。
7、审查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表以及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情况,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 基建项目概况表”、“ 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基建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基建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编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十、审查工程档案管理情况 审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有效的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从决策到竣工投产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是否规范、完整、及时归档。第四部分:项目完工审计评价等阶段。
二十一、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计评价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对照项目可研指标,分析差异,对投产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造价及工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附件一:阶段性审计报告
附件二: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
附件一: 全过程跟踪审计阶段审计报告(格式文本)全过程跟踪审计阶段审计报告(格式文本)
一、标题;
二、主送单位; 工程建设情况(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程序、建设规模、筹建、开工、投产日期,投资方股权比例、资金来源、使用情况、投资完成情况、概算执行情况、项目“ 五制” 执行情况等)。
三、本次审计基本情况(审计实施时间、审核依据、实施的主要审核程序、审核范围);
四、审核结论和评价;
五、存在问题和具体改进建议;
六、上次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七、报告日期签名、盖章。
八、附件:
1、审计工作底稿
2、内控制度情况调查表
3、合同执行情况统计表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审计工作底稿 被审计单位: 编 号: 审计项目: 审计日期: 问题摘要: 问题摘要: 审计依据: 审计意见: 审计意见: 被审计单位意见: 被审计单位意见: 签字: 审计人员: 审计项目组长: 28 内控制度情况调查表 公司名称: 序号 主要管理 制度名称 文号
一、制度评价情况
二、企业执行情况 及执行程度 健全性 合法性 有效性 29 招标与合同情况统计表 序号 合同 编号 合同 名称 招标方式 中标 单位 中标单位报价合 同日期 合同 金额 送审 金额 审定 金额 进度 付款 备 注 注:按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咨询类合、其他类合同等分别填列,要包括所有合同。附件二: 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格式文本)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格式文本)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根据《关于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通知》(中国华电审#号)文件要求,我们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程序(核准)、建设规模、筹建、开工、投产日期,投资方股权比例等基本情况。
2、项目“ 五制”(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监理制、合同制、招投标制)执行情况。
二、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审计确认: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 万元、设备购置费 万元、其他 万元。该项目形成可交付使用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长期待摊费用#万元。
三、投资完成情况(概算执行情况)
1、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2、实际投资完成情况: 该项目执行概算总金额为#万元(无执行概算按批准概算),截至#年#月#日止,实际完成投资总额#万元,较执行 31 概算(批准概算)节约#万元,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批准概算 执行概算 实际完成投资额 较概算 降低额 较概算 降低率 执行概算 实际完成投资额 较概算 降低额 较概算 降低率
一、建安工程
二、设备购置
三、其他费用
四、基本预备费
五、建设期贷款利息
六、风险储备金
七、铺底流动资金 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 具体情况如下:
1、建安工程超执行概算#万元, 超概率#%,超概主要原因是;
2、设备购置。。。。。。。
3、其他费用。。。。。。。
4、。。。。。。。。。。。。备注:对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计划外投资的情况;挤占、挪用其他基建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情况要特别说明。
四、工程结算审核情况 工程项目合计投资为#万元,其中,设备购置支出#万元,其他费用等支出#万元,建安装工程支出#万元,其中送审建 32 安工程金额#万元,最终审定金额#万元,审减金额#万元,占送审计金额的#%。
五、未完工程情况(如有)预留尾工项目#项#万元。预留尾工工程的投资是否真实、合理,是否属项目需要的投资,有无概算外新增工程内容(概算外项目预留#项,#万元,是否经审批)等问题。概算外预留项目说明如下:
六、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表以及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情况。竣工决算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彻底, 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建筑安装工程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他投资支出内容及长期待摊费用一次性摊销是否真实、合规和合法。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无形资产的计价依据;交付使用的递延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情况。
七、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根据###规定,已进行调整。
2、####问题,根据###规定,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八、审计建议
附送:
一、竣工决算审核报告
二、工程结算审核情况汇总表 年 月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