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共5篇)

第1篇:某镇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XX镇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央和省、宜昌市、当阳市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内乱丢乱倒、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脏乱差”难题,彻底清除存积垃圾废弃物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消除黑臭水体,做到家家户户“扫干净,收通豁、码整齐”,村村组组干净整洁有序,实现村规民约普遍遵守、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卫生环保意识普遍提升、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加快养成,推动建设美丽生态、美丽经济、美好生活“三美融合”的美丽乡村。

       (二)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多方协同。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一线总指挥”,分管负责人“现场指挥”,负责做好村庄清洁行动的安排部署、组织发动、指导督办、考核验收等工作。充分调动群团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以村﹙场、社区﹚为单位,以农民为主体。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以村﹙场、社区﹚为单位组织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村(场、社区)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宣传发动、教育引导、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建章立制等工作,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增强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行动自觉,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改善维护村庄人居环境。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学习借鉴浙江经验和枝江经验,因村﹙场、社区﹚施策,从农民自己能动手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场、社区﹚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展开行动,先易后难、循序渐进,达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立足各自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等,合理确定整治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稳扎稳打、有力有序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治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互结合、互相促进,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培养卫生习惯,增强生态环保意识,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文明新风。

       二、重点任务

       (一)清理农村垃圾

       1.清理暴露垃圾。集中打扫清运房前屋后、村头巷里、道路两边、沟渠堰旁、田头港边、公共场所等处暴露垃圾、包装废弃物、柴草杂物,消除卫生死角。

       2.清理乱堆乱放。集中清扫整理柴堆、草堆、料堆、禾堆、杂物堆等,选择合适区域码放整齐。

       3.清理乱搭乱挂。整治主要道路和街巷两旁、公共活动场所周边建筑立面和线杆,做到建筑物立面和通道两边无乱贴乱挂、乱停乱放、违法搭建等,清理清除残垣断壁、废弃物,加大农村违建查处拆除力度。

       4.整治房屋庭院。清扫垃圾扬尘,清除蛛网废弃物,整理家具器物,清洗衣物,灭鼠除虫,保持屋里屋外干净整洁,家什摆放有序,物品码放整齐,厕所干净卫生无异味,庭院平整无坑洼积水。动员村民利用房前屋后空地植绿栽花、绿化美化庭院。严禁占用公共绿地和毀坏树木花草种植瓜果蔬菜。

       5.推动垃圾分类。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教育引导推行“就地堆肥、分类减量”垃圾分类模式,组织群众变“随手丢”为“随手分”,改“随处倒”为“定点放”,培养形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二)清疏河沟塘堰

       1.整治房前屋后沟涵。划定责任区(责任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清除沟涵内外垃圾淤泥、修补破损缺失,做到房屋周围沟涵无暴露垃圾、无污物、无堵塞、无渗漏。

       2.清理河道港渠沟塘。以村组为单位,组织清理河道、沟渠、塘堰,打捞水面漂浮物,清除周边垃圾废弃物,保持河沟清洁通畅、港渠清澈、塘堰清亮整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3.推进改厕改水。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推广户用沼气、生物漫虑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逐步解决生活污水直接排放问题。

       4.倡导节约用水。广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引导农户节约用水,减少生活污水排放,逐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和循环利用水平。

       (三)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1.整治乱放乱养行为。强化村民自治,规范家庭养殖行为,推行人畜分离、畜禽圈养,消除畜禽在村内乱跑乱串、乱拴乱放现象。

       2.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组织农户及时清理责任田里的秸秆杂草、农膜药瓶、塑料包装物等废弃物。按规定处置病死畜禽尸体及屠宰废弃物,严禁乱丢乱埋。

       3.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推广生态养殖技术,探索农牧结合种养新模式,推进以肥料化、能源化为主的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四)引导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周、爱国卫生月等活动,发动群众自己动手除害灭病,着力改变农村乱丢乱扔、乱泼乱倒、随地吐痰、懒惰邋遢等不良习惯,不断提升群众卫生健康素养。

       2.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以村组为单位,开展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活动,通过卫生下乡、湾子屋场会等方式,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卫生健康教育培训,普及卫生健康环保知识。

       3.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持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少用或不用一次性用品。举办节庆、红白事等,在禁燃禁放区杜绝鞭炮燃放,在其他地区减少鞭炮燃放。利用道德讲堂、家风家训传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树立正面典型,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4.加强自治管理创新。建立村级环境卫生理事会,有效组织做好村容户貌及环境卫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引导督促家家户户都有环境卫生“当家人”。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强化村民清洁卫生、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最美家庭创建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村建立环境卫生奖励机制,评先表优,以奖代补。

       各村(场、社区)在实施村庄清洁行动中,要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堆肥、回收利用、收集处理的方式妥善处理清理收集的垃圾、淤泥等污染物,处置好农业废弃物、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严禁随意焚烧、堆放。严禁倾倒埋沟塘等水域,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和次生危害。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年3月,各村﹙场、社区﹚要迅速组织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采取人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2022年3月—5月,结合春耕备耕,组织开展河塘、沟渠清疏行动,清理河塘沟渠飘浮物、岸边积存垃圾,清除沟渠杂物、障碍物,治理污水沟、黑臭水体。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开展绿化美化行动,引导绿化美化庭院、村庄。

       (三)巩固提升。2022年6月—9月,组织开展“迎建国70周年,治理农村‘四乱,(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搭乱建)”攻坚活动,巩固“三清”成果,提升户容村貌,清清爽爽、欢欢喜喜迎国庆。

       (四)建章立制。2022年10月-

       12月,全面建立村﹙场、社区﹚组环境卫生理事会,健全村规民约,完善农户、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制度。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村庄清洁行动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推动,村﹙场、社区﹚具体负责村庄清洁行动的统筹协调、督办、检查考核等工作。各单位要将村庄清洁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村细化落实行动方案。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落实落细村﹙场、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村庄清洁行动“指挥长”责任,充分发挥党员和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清洁行动。

       (二)强化协同配合。镇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加强协同配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组织指导村﹙场、社区﹚分类推进各专项工作。

       (三)强化资金统筹。加强项目资金整合,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统筹整合、集中使用”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积极组织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参与清洁村庄活动,建设美丽乡村。鼓励工商企业和社会各界出资出力出智参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

       (四)强化公开监督。要建立基层干部、党员骨干和村(居、场)民代表共同参与的环境卫生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大力宣传维护农村人居环境的先进典型,开展组与组、户与户之间的环境卫生评比。镇、村﹙场、社区﹚设立举报电话,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新媒体等建立曝光台,及时曝光和查处影响环境卫生的不良习俗和违法行为。

       (五)强化督查考核。要把村庄清洁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纳入村(居、场)、镇直相关部门全年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兑现。建立工作统计调度制度,每月检查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实行末位约谈提醒。各村﹙场、社区﹚和镇直相关部门每半年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书面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镇人居办分半年和年终牵头镇直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考核评比,对整治成效突出的村﹙场、社区﹚给予一定奖励;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滞后的村﹙场、社区﹚不得纳入文明单位、卫生单位、生态美单位、宜居乡村等评选。

第2篇:某办事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美化行动实施方案

       XX办事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美化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全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村庄美化行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美丽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内乱丢乱倒、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脏乱差”难题,彻底清除存积垃圾废弃物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消除黑臭水体,做到家家户户“扫干净、收通豁、码整齐”,村村组组干净整洁有序,实现村规民约普遍遵守、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健全、卫生环保意识普遍提升、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加快养成。

       二、工作任务

       全面推进“三清三改三治三绿”,确保全处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为建设秀美XX打下坚实基础。

       (一)清理农村垃圾,确保无害化处理达标。

       全面清理陈年垃圾,消除卫生死角;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垃圾,消除白色垃圾;清理建筑垃圾,各村设立建筑垃圾堆放点,设置指示牌明确管理人员,规范管理;清理田间农作废弃物,组织农户及时清理责任田、责任山里的秸秆杂草、农膜药瓶、塑料包装物等废弃物,严禁田间农作废弃物入勾臂箱。

       (二)清理堰塘河沟,确保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到位。

       清理农户房前屋后沟涵内外垃圾淤泥、修补破损缺失,做到房屋周围沟涵无暴露垃圾、无污物、无堵塞、无渗漏;清理河道水库沟塘,打捞水面漂浮物,清除周边垃圾废弃物,保持河沟清洁通畅、水库清湛、塘堰清亮整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达到“水清、岸绿、景美”。

       (三)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确保农业面源污染减轻。

       整治畜禽散养行为,规范家庭养殖行为,推行人畜分离、畜禽圈养,消除畜禽在村内乱跑乱串、乱拴乱放现象,达到无直排、无异味。推动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和规模化养殖厂(场)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推广生态养殖技术,探索农牧结合种养新模式,实行农业生产废弃物集中处置。

       (四)改造农村卫生厕所,确保年内完成全部厕改任务。

       我处改厕目标总任务为户厕5219户、公厕15座(至少保证每村改造或新建一座公厕,有条件的村可以申报两座),2022年改厕已完成户厕2142户、公厕6座,其余任务数要在2022年全部完成。厕改工作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计厕所位置和布局,持续做好群众思想引导工作,做到粪污分流,做到厕所开窗、安门。户厕改造施工安装要严把质量关,不允许出现罐体填埋浅、暴露在外,罐体表面不平整等情况。对于公厕,要完善标识牌、标识用语和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并固定保洁员和管理人员,同时需设有“第三卫生间”。

       (五)改变农民卫生习惯,确保农户卫生意识显著提高。

       全处要集中力量,集中主题,开展村庄美化行动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提高村民文明卫生意识和素质。建立村规民约,推行垃圾分类,组织群众变“随手丢”为“随手分”,改“随处倒”为“定点放”,培养形成良好的环保习惯。开展卫生评比,确保各村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评比,同时继续实施“靓家净院洁乡村”、“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引导农民文明行为养成。

       (六)改革卫生管理体制,确保区域卫生水平显著提高。

       一是荷当路、XX路安排“三员”实行全天上路保洁,做到路面无垃圾、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碰到不文明行为及时予以制止;二是建立“三员”奖勤罚懒的考核制机制,村分管领导不定时对“三员”的出勤和履职情况进行巡查,建立“三员”工作台账,并将台账作为全年“三员”工资兑现的依据;三是将农村环境整治纳入全处村级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四是办事处每月对各村“三员”工作、农户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庄美化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每季度进行通报,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七)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确保生活环境卫生无污染。

       保证各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加快管网延伸,加大推动农户分散式化粪池、沼气池和微动力循环处理设施建设,实现生活污水处理区域全覆盖。玉双片区各重点村分别打造农户无害化厕所改造示范户5户、分散式污水处理点2处、旅游公厕1-2处、农村公厕1个、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资源化利用1-2处、黑臭水体整治或生态湿地1处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塆(屋场)1处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户5户以上、绿化示范路1条及绿化示范户5个(不含XX路)、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2处以上。其余各村均需打造1处以上特色节点。

       (八)治理农村十乱,确保农村环境整洁有序。

       着力解决村庄内乱丢乱倒、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脏乱差”难题。以荷当路、XX路、胡玉路、红庙路、博奥物流至XX路、干玉路、干柳路、百宝路等主要道路为突破口,对沿线环境、秩序进行全面治理,做到建筑物立面和通道两边无乱贴乱挂、乱停乱放、违法搭建等现象,清理清除残垣断壁、废弃物,加大农村违建查处拆除力度。专项整治荷当路扬尘问题,沿线各村负责对辖区内XX路两侧支路进行硬化,杜绝带泥上路;对路边洗车加水点进行规范管理。通过建设物流园从根本上解决大货车停车、洗车、配货等难题。

       (九)治理道路路肩,确保农村道路平整通畅。

       乡村道路路肩种植农作物现象较为普遍,既影响道路的管护,又影响过往司乘人员对路面情况的视觉判断,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针对路肩农作物的清理,采用耐心劝解和强制清除相结合的方式,使农户意识到路肩种植农作物的危害性,必须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美观、整洁。

       (十)绿化农户房前屋后,确保靓家美院花草香。

       动员村民利用房前屋后空地植绿栽花、绿化美化庭院,实现门前有花、屋旁有果、房后有树,达到户均不少于4棵树、6株(簇)花、裸露地块1片绿,但是严禁占用公共绿地和毁坏树木花草。

       (十一)绿化通村公路,确保绿树成荫道路亮。

       农村公路绿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力求打造“畅通、安全、优美、生态”的公路通行环境,采取道路两边撒花籽、栽树等行动,实现全处道路、通村公路规模绿化,通组公路、主要生产道小型绿化。

       (十二)绿化河道滩涂,确保砂场复绿还水清。

       绿化河道具有改善小气候的功能,不仅有利于增加村庄绿化总量、减少河滩水土流失、改善河道水质,而且还能够保证村庄的生物多样性、丰富河道景观、优化生态环境。对已关停的砂场内要进行复垦植树,逐步修复河道生态环境。各村要严守生态红线,大力推进河道植树绿化,坚决杜绝乱采乱建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年4月9日—4月14日)。

       各村要迅速组织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采取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村庄美化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2022年4月15日—4月30日)。

       利用半个月的时间,结合春耕备耕,组织开展河塘、水库、沟渠清疏行动,清理河塘水库飘浮物、岸边积存垃圾,清除沟渠杂物、障碍物,治理污水沟、黑臭水体。抓紧进行厕改工作,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开展绿化美化行动,引导绿化美化庭院、道路、河滩。

       (三)巩固提升(2022年5月1日—6月30日)。

       全面落实“迎建国70周年,治理农村十乱”各项工作任务,巩固“三清三改三治三绿”成果,全面提升村容环境卫生水平。

       (四)建章立制(2022年7月1日—12月31日)。

       全面建立村组环境卫生理事会,健全村规民约,完善农户、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制度。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美化行动由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统筹指导推动,各村要将村庄美化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区域细化落实行动方案。村党组织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和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积极参与美化行动。

       (二)强化协同配合。水利、交通、住建、人居中心等有关处直单位要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村庄美化行动,加强协同配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组织指导各村分类推进各专项工作。

       (三)强化公开监督。建立联村干部、党员骨干和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的环境卫生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大力宣传维护农村人居环境的先进典型,开展组与组、户与户之间的环境卫生评比。

       (四)强化督查考核。把村庄美化行动作为村级全年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兑现。建立工作统计调度制度,每季度检查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实行末位约谈提醒。对整治成效突出的村给予一定奖励;对推进村庄美化行动滞后的村不纳入文明村、卫生村、美丽宜居乡村等评选。

第3篇: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行动实施方案

       2022年6月,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编制完成了《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山东将在三年内通过争取国家支持补一块、省市县财政拿一块、政府债券筹一块、社会资本融一块、集体经济投一块、群众自筹掏一块“六个一块”的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其中,省级整合各类资金不少于300亿元,指导市县筹资不少于800亿元。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要基础,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就山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推动乡村生态振兴,扎实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乡村内涵品质,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0 1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政策措施,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大幅提升山东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推动实现乡村生态振兴,为我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注重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突破菏泽鲁西崛起、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等,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按照示范引领、改造提升、搬迁撤并等不同类型,制定不同地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具体目标,科学确定建设标准、方法与重点,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

       2.突出重点领域,有序集中攻坚。立足现有条件和财力可能,坚持提质和扩面并重,区分轻重缓急,聚焦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垃圾、污水、村容村貌等突出问题,用3年时间集中攻坚,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决禁止违规举债,坚决杜绝“形象工程”,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3.保护传统风貌,切实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4.坚持村民主体,充分尊重民意。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5.推进机制创新,确保长效运行。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金融支持、群众自筹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坚持规划先行、标准引领、建管并重,推动县域统筹规划、乡镇连片推进、村庄整体实施,合理确定运行管护方式,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6.明确各级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省级负总责,市级具体督导推进,县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实施效果负责,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

       到2022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基本实现村庄规划编制、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生活污水处理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生活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建设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广大农村呈现“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的全新面貌。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条件好的村庄,高标准、整建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率先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基本具备条件、亟需改造提升的村庄,重点完善基础设施条件,鼓励集中连片打造,偏远村庄因地制宜开展整治,促进村容村貌明显改观;空心化严重、拟搬迁撤并或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村庄,以整治脏乱差、建设清洁家园为重点,原则上不进行大的投入,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年度有序推进,实现“一年提标扩面、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全面提升”。总体匡算投资1500亿元,通过争取国家支持补一块、省市县财政拿一块、政府债券筹一块、社会资本融一块、集体经济投一块、群众自筹掏一块“六个一块”的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其中,省级整合各类资金安排不少于300亿元,省里指导市县筹资不少于800亿元。0 2 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在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数字化管理、法制化保障的工作机制,到2022年95%以上的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1.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提升县级垃圾处理能力,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推动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建设,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总结推广分类收集的经验模式。

       2.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科学规划,实行以地定畜,促进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精准规划引导畜牧业发展。实施农牧循环工程,以畜禽养殖和农业种植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建设。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开展全生物可控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建立健全废旧农地膜回收利用体系,扶持农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农地膜加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发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到2022年,力争实现农膜基本回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3.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开展工业固废、河湖水面漂浮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全面摸清堆放位置、主要成分、堆放年限等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加快清理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特别是村庄内外积存的建筑和生产生活垃圾,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等问题,基本消除房前屋后的粪便堆、杂物堆,实现村庄周边无垃圾积存、街头巷尾干净通畅、房前屋后整齐清洁。禁止城市向农村堆弃垃圾,防止城市垃圾“上山下乡”。

       (二)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加快全省农村改厕步伐,2022年,全部乡镇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2022年,全部涉农街道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2022年,全部乡镇(涉农街道)内300户以上自然村基本完成农村公共厕所无害化建设改造。

       4.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东部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和有条件的村庄推进改厕改水同步进行,建设分散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单户、多户、整村处理的方式,将厕所、厨房、洗浴等生活污水全部收集一体化处理。条件不具备的村庄,继续选择使用三格式、双瓮式等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模式。

       5.鼓励建设农村公共厕所。对于人口规模较大,以及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在村庄文化活动中心、集贸市场、村庄游园、游客中心等公共活动场所,配套建设干净卫生且男女厕位比例符合相关标准的公共厕所。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公厕,对未达标的进行改造提升,逐步消除旱厕、露天厕所。将公厕保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纳入村庄保洁范围,保障厕所外观整洁、内部干净、方便实用。到2022年,实现300户以上的自然村至少建设一座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22)三类标准以上的公共厕所。

       6.建立改厕管护长效机制。坚持建管并重,把“管”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抓好建设时序和长效管护,推广市场化运作模式,以乡镇为单位,鼓励企业或个人成立农村厕所管护服务站,公开服务电话,具体负责改后厕所维修维护、粪液收运以及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科学确定粪渣粪液处理模式,鼓励堆肥厂、有机种植大户和污水处理厂接纳改厕后产生的粪渣粪液。鼓励各地探索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协同处理周边村庄厕所粪污,推动有机肥还田,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规模化沼气工程。严禁随意倾倒粪液粪渣,避免造成新的环境污染。

       (三)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2年,50%以上的村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其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80%以上的村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农村新型社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处理。

       7.合理确定规划布局。按照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统筹改水改厕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县域村镇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规划要与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等衔接,合理确定各乡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布局、规模,科学安排年度建设任务,明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对南水北调工程输水沿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优先解决污水治理问题。

       8.创新污水治理模式。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等因素,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单户与多户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城市、镇区和园区周边的村庄接入城镇污水管网。位置偏远、达到一定规模的村庄,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操作、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建设经济实用的污水处理设施。结合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禁止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开展农村生活节水行动,加强生活用水循环节约利用,促进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

       9.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工业废水 乱排,重点保护河湖、山体和天然林,原则上不进行大挖大填。

       10.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以村庄周边、房前屋后的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四)全面改善村容村貌。到2022年,30%以上的村庄建成美丽乡村,培育2000个特色风貌示范村。

       11.实施农村道路“户户通”工程。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组织开展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农村路网状况水平。加快推进农村道路硬化建设,实现穿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路硬化全覆盖,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启动实施“户户通”工程,严格执行《村庄道路建设规范》,同步设计施工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等基础设施或预留管线埋设空间。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混凝土、沥青、砖石、卵石等路面材料,鼓励根据地形地貌、农业生产方式和风俗习惯等进行生态化铺装。引导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美丽宜居村庄等特色村庄在道路硬化建设时突出地方特色,采用地方建筑元素,保护和延续村落风貌。到2022年,全省农村基本实现村内道路“户户通”。

       12.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结合乡村规划的实施和管理,集中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现象,拆除废旧棚房。整治农村闲置废弃房屋,通过发展精品民宿、集体公共用房等多种方式盘活、处置和利用。引导村庄适度建设小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严禁脱离农村实际,建设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引导农户整齐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室内卫生舒适。

       13.推进村庄绿化亮化。根据村庄区位特点、自然条件、产业基础等,充分利用村边荒山、荒地、荒滩等闲置土地,以乡土树种为主,合理推进“乡村林场”、环村林建设,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加强街道、庭院、公共场所及“四旁”绿化,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到2022年,全省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0%。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设备,科学设置照明设施间距,在村庄主要街道两侧和文化广场、学校、村民中心等重要场所安装照明设施,提高村庄公共照明使用效率。

       14.推进卫生村镇创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创建一批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农民群众健康卫生水平。到2022年,各市的国家级卫生县城、卫生乡镇比例均达到8%以上,省级卫生村比例达到30%以上。

       15.打造农村特色风貌。加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建立省级传统村落名录,把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全部纳入名录管理,建立传统村落警示和退出机制。编制村庄保护发展规划,加强对古居、古井、古树、古桥、匾额等历史文化要素的保护利用,注重注入旅游元素,发展乡村旅游。弘扬传统红色文化、农耕文化,加大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民间传说、民俗、地名文化、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延续村庄传统文脉。开展乡村风貌建设提升行动,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编制乡村风貌整体设计和乡村风貌建设技术导则,塑造齐鲁特色乡村风貌。借鉴沂蒙特色民居经验做法,开展田园建筑示范,引导建筑师下乡开展农房设计指导,做好农村工匠培训和管理,推动建设一批富有乡村气息的田园建筑。推进农房抗震设防和节能环保建设,引导村民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建设绿色民居。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2022年,全省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实现全覆盖,2000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编制完成村庄规划;到2022年,全省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100%。

       16.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推行多规合一,统筹衔接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优化村庄功能布局,突出实用性,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体现乡村特色,明确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布局。

       17.完善规划编制机制。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农民参与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通过探索建立驻镇规划师制度、选派规划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等方式,强化村庄规划指导,有效解决基层人才短缺、技术力量薄弱的短板。突出村委会和村民在规划编制中的主体作用,建立村民广泛参与机制,让村民参与规划、了解规划、熟悉规划、认同规划,实现村民对规划要求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18.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将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强化规划实施,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修改的,必须依照规定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加大规划实施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划的行为,按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充实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明确运行资金来源,稳定运行队伍,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初步构建起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19.推行多元化管护模式。以利用促保护,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手段,支持环保设备生产企业、第三方环保服务公司、旅游开发公司等市场主体,通过“认养、托管、建养一体”等模式开展后期管护,有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及经济强村,可以探索建立物业公司。探索建立“建设运营一体、区域连片治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模式,以县为单位划分片区,项目统一打包,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提倡相邻村庄联合建设基础设施,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降低建设成本。

       20.健全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保障设施可持续运转。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农户付费制度,健全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纳入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并委托第三方通过电话调查、实地暗访等形式进行监管。县乡加大督导检查和技术支持,村级担负监管主体责任,依托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全过程监督。围绕村庄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等主要环节,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0 3 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村级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领导作用。通过开展党员户挂牌、设立党员责任区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强化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领村民推动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

       (二)强化村民自治管理。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一事一议”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各项决策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所有建制村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和规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督工作。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动员村民积极出资,投工投劳,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努力建设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指导村“两委”制定或修订村民普遍认可、容易推行的村规民约,将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历史遗迹与特色景观保护、民俗文化传承、良好生活习惯培养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负责维持庭院内部和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缴纳保洁费、投工投劳等方面的具体责任和义务。组织引导返乡党员干部、退休职工、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模范等乡贤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一约四会”(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的作用,大力褒扬乡村新风,纠正不良风气和陋习,深化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引导村民承担一定日常保洁和维护义务,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

       (四)增强村民文明意识。探索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内容、新方法和新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以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引领乡风文明,积极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新时代新风行动,鼓励倡导村民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摈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让村民潜移默化受到教育,努力提升村民的文明素质。规范村民行为习惯,积极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群众内在自觉要求。0 4 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加大资金安排,有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省级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结合自有财力加大投入。省以上财政安排的各类涉农资金,要重点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倾斜。市、县(市、区)政府统筹安排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涉农资金等相关渠道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调剂使用所获土地增值收益以及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市、县(市、区)政府要确定具体比例,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重点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创新政府投资支持方式。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县级政府的积极性,激励社会资本和村民开展整治。在政府债务限额内,通过发行一般债券的方式支持农村道路建设,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建设,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性项目建设。鼓励通过财政拨款、特许或委托经营等渠道筹措资金,设立不向社会征收的政府性农村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基金。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等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积极利用抵押补充贷款工具,依法合规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低息中长期信贷支持。完善涉农贷款财政奖励补助政策,鼓励县域网点较多的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降低贷款门槛,加大信贷投放,更好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收费权、特许经营权等新型抵质押贷款业务,规范发展融资担保、保险等形式的增信机制。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推动省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三农”等专项金融债券,增强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能力。探索推动农村交通、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研究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资引导基金,吸引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积极谋划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纳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各级政府在项目安排、申报国家示范、落实奖补资金上优先支持,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行。鼓励采取整县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推动基层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在开展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发展类项目时,同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动员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捐物或结对帮扶,倡导新乡贤回乡参与整治。推动“6+6”省内东西协作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0 5 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省政府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市、县(市、区)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在工作部署、人员组织、财力安排上统筹协调,明确三年整治行动的总牵头责任部门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省级负总责,定目标、定标准、定政策,做好统筹协调、监督考核;市级具体调度,抓督导、抓进展、抓自查,做好上下衔接、督促检查;县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对实施效果负责,做好项目落地、规范资金使用、推进工作实施;乡镇做好具体实施工作,承担具体责任;村“两委”承担直接责任。建立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按照实施方案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抓好协调实施,努力构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大格局。各地在推进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规划项目时,要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加快方案编制。各市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编制或修订本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方案中的目标和重点任务要与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相衔接,提出可量化、可考核的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要明确具体责任部门,提出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底线要求,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和筹资渠道,并健全完善社会参与、技术指导、宣传动员等工作机制。各市原则上要在2022年7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或修订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牵头编制部门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备核。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市工作的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

       (三)开展典型示范。综合考虑发展基础、区位特点、自然条件等因素,选择2—3个有代表性的县(市、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典型示范,总结提炼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体制机制和技术标准,探索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标准化的经验模式。根据试点示范县整治进展情况,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省直有关部门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四)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省直有关部门会同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全省平原、山区、沿海等不同地域气候环境特点,建立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厕所粪污、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道路和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实现农村人居治理标准全覆盖。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将管理主体、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内容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分门别类研究制定农村垃圾分类和治理条例、乡村清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五)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把农村人居环境技术、设备和产品研发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总体格局,组织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加快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环保型产业,组织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从规划设计、市政工程、环境保护等领域聘请一批省内外知名专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家库,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动员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等技术力量下乡,建立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制度。

       (六)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教育,积极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系列活动,以学生带动家长,逐步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努力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0 6 完善考核奖惩制度

       (一)加强督导评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纳入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省、市、县三级要建立督导机制,逐级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台账,每季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建设任务、体制机制创新等为重点,对各市所辖县(市、区)每年至少督导一次,对工作落后的市和重点工作还要专项督导,督导结果向各市政府反馈。省直部门对各市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开展一次评估,评估主要采取工作检查、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和第三方现场核查的形式进行。对各市和县(市、区)的评估督导结果将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并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

       (二)严格考核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每年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重要内容。省级将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三)强化结果运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结果作为相关市、县(市、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对年终考核排名靠前的县给予通报表扬,对年终考核排名靠后的县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严重滞后的地方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强化激励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估督查结果与政策资金支持直接挂钩,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结果运用到党员干部评先评优中。

第4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行动方案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的福祉。近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8部门研究制定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强调要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带动和推进村容村貌提升。一起来看看今后村容村貌将会发生哪些变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安排,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不断增强亿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将于2022年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带动和推进村容村貌提升。一

       重要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困难和问题。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全面推开上来,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

       二 行动目标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三

       行动原则

       ——县级主抓、多方参与。坚持在省委、市委领导下,县(市、区)抓落实,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少数民族村可以缓搞或不搞。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四

       行动内容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二)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各地在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中,要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妥善处置清理收集的垃圾、淤泥等污染物,相关部门做好农业生产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作,禁止随意焚烧、堆放垃圾和随意处理淤泥等,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和二次污染。各地可在完成“三清一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自选动作”,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实施清除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开展村庄绿化美化等其他相关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

       组织实施

       (一)工作部署。2022年1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启动实施。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各县(市、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标准。各省(区、市)根据本辖区农村人居环境实际,明确村庄清洁行动整治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主要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等形式解决村庄脏乱差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内容更为丰富的整治活动,达到环境改善、美丽宜居等标准。

       (三)集中整治。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当前工作,也是长期性任务。要结合各地实际,有重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整治活动,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2022年要抓住新年春节、建国70年大庆等关键节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四)持续推进。坚持抓紧抓实、善作善成,阶段部署、滚动实施。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村庄,给予适当奖励。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工作开展有力、整治效果突出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将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估考核。

       六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庄清洁行动由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牵头指导推动,各有关部门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各地要将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统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各项任务。

       (二)强化执行责任。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乡镇、村屯的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三)建立公开监督机制。建立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机制,地方可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等,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

       (四)多方力量参与。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宣传一批示范县、示范村、示范户,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

       (五)构建长效机制。鼓励各地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鼓励各地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持续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鼓励各地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森林乡村创建等,激励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

       (六)及时调度情况。各地建立工作情况调度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各省(区、市)每半年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农业农村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公室。

第5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倡议书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倡议书

       全镇广大干部群众:

       环境卫生关系你我的健康。整治环境卫生是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建设美丽乡村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干部群众的美好愿望和应尽责任。目前,农村的水质恶化、垃圾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我们的生产生活,危害我们的健康。全镇广大干部群众都要引起高度重视和警觉,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环境卫生保洁员、文明行为宣传员、环境卫生监督员,把家乡建设成为“庭院绿化、沟渠净化、道路亮化、村庄美化”的新家园。根据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和省市区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镇党委、政府倡议如下:

       1、争当环境卫生保洁员。广大群众要认真履行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责任义务,自觉搞好庭院卫生及公共卫生,不乱倒垃圾、污水、渣土和废弃物,做好门前“三包”,自觉将自家的室内外和伙场盘子打扫清理干净;自觉将农膜和滴灌水带等清理;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废品回收,废物利用,保护再生资源,尽量避免使用一次性用品;爱护花草树木,保护水源,畜禽养殖实行“零排放”,减少环境污染;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支持公益事业。

       2、争当文明行为宣传员。广大群众要提高对人居环境整治及清洁家园行动的认识,积极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的意义作用,动员家庭成员和其他群众参与卫生整治清洁家园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争当环境卫生监督员。广大群众要对乱倒垃圾、乱张乱贴、乱停乱放等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导、举报和制止,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共同创造整洁、舒适、文明的居住生活环境。

       美化家园,靠你靠我靠大家,人居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人人有责,家家受益。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发挥主人翁精神,坚持不懈,全民参与清洁家园行动,建设美丽新家园,谱写实力、活力、魅力新篇章,让我镇的明天更加光辉灿烂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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