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实施方案(共7篇)

第1篇:阜新市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阜新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22‟3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发„2022‟4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乡镇政府及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乡镇机构编制人员只减不增,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及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巩固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速县域经济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改革的目标:按照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或用更长一些时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政府保障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改革的总体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解决遗留问题,扎实稳步推进;加强调研总结,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实践,实行重点突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与推进以县域经济为重要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并做好农村综合改革与其他各项改革之间的配套衔接。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当前,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继续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三项改革。

       (一)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乡镇机构改革的总要求是:坚持因地制宜、精简效能、权责一致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乡镇政府要重点强化以下职能: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

       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要合理调整乡镇政府机构,对乡镇机构进行整合,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区域面积、区位功能等因素,对乡镇进行分类,确定不同的机构设臵和限额,严格控制领导职数。改革和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减轻基层财政压力。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健全农村公益服务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合理区分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实行分类管理,强化经费主要由财政保障的公益性服务职能。强化经营性事业单位自我发展能力,逐步走向市场。

       加强乡镇人员编制管理,在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一律由省实行总量控制基础上,全市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一律由市统一管理。全面推行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协调机制,确保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数只减不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抓好政策落实,妥善安臵分流人员,确保社会稳定。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区划的合理调整。上级部门要大力支持基层改革,不得以机构“上下对口”,或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年终考核等手段干预乡镇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为基层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二)以落实农村教育保障机制为重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改革的总要求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各县区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22‟4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22‟22号)精神,切实管好用好各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有关专项经费,不折不扣地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人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合理配臵城乡教育资源,建立健全鼓励城镇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体系。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合理调整农村教育布局,严禁超标准建设和搞不切实际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臵,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积极推进城乡及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要求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原则要求,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明确界定县乡政府支出责任,合理调整政府间收入划分,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县乡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积极贯彻实行省、市两级政府在财力分配上向财政困难县乡倾斜的政策。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增强县乡财政实力。

       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对来自于乡镇的省级共享税收定比增量返还,要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调整和取消乡对县的专项资金上解政策,加大对乡镇财政的补助力度。落实省对县乡专项资金直拨政策,进一步缓解县乡财政运行困难,减少省补助资金流转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轻基层财政国库资金调度压力。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政策,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经费保障能力。改善县乡财政困难状况,落实和完善财政对村级的补助政策,确保乡镇机构和乡村组织正常运转。完善城乡公共财政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土地收益用于农村的比例要有明显增加。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各县区要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22‟402号)精神,在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在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债权债务关系等不变的原则下,积极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建立完善农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引导农民开展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鼓励农民举办农村公益事业,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加快农村公益事业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三、稳妥开展化解乡村债务工作,坚决制止新的乡村债务发生

       各地区要继续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高度重视和扎实开展化解乡村债务工作,健全和落实对县乡领导干部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考核制度。坚决制止乡村发生新的债务,认真开展化解旧债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22‟39号)规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制止新债的“三个不准”和“两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各种行为。合理划分债务类别,要根据乡村债务的形成原因,明确债务偿还的责任,落到实处。财政、农业、审计、监察、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债务的监察审计工作,逐项认定,清理核实债务底数,锁定债务数额。要区分乡镇债务和村级债务的不同性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法,实施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化解债务的优先顺序,区别轻重缓急,从群众关心、社会影响大、政策明确的项目入手,要特别注意优先化解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基层矛盾比较集中的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把确因用于乡村公益事业而造成的对农民个人、乡村干部、乡村工程业主等个人债务的化解工作放在突出位臵。各县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部分乡镇开展化解债务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集成现有政策,整合资金,重点突破,分项化解。各县区要妥善处理好历年农业税尾欠,在严格把握政策和加强审核的前提下,该减免的要坚决减免,能豁免的应予豁免。有条件的县区还可以安排一定的资金,建立偿债奖励机制,支持基层推进化解债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总结经验,进一步研究制定清理化解乡村债务的意见,及时指导各地工作。要认真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72号)精神,严格控制新债发生,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决不能盲目举债搞建设,形成新一轮乡村负债。

       四、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加强领导和协调,统筹规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县区党委、政府是实施农村综合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赋予相应的工作职能,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为推进改革提供组织保障;要在改革的总体框架内,结合实际,把握切入点,选准突破口,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实施;要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的创新精神,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改革路子。

       为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阜新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综合全市改革进展情况,指导县区按期完成改革工作等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处室,指定一名科级干部定期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同时负责本单位具体改革任务的实施。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是:

       市农委、林业局:负责化解村级债务,创新农民(农工)负担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并不断完善债务管理、债务预警、政绩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镇和村级组织行为,坚决制止新债。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严格规范涉及农民(农工)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项目公示的审核。

       市人事局、编办:负责乡镇机构改革,优化农村机构设臵,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市财政局:负责县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化解乡镇债务,建立保证乡镇基本运转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所需财力的保障机制,建立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经费保障能力,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常运转。

       市教育局:负责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完善政府投入办学机制,明确各级办学责任,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妥善分流安臵富余人员,完善乡镇社会保障制度,做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农村公共卫生改革,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健康需求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

       市民政局:负责涉及农村综合改革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及需要审计部门进行审计认定事项的检查工作。

       市物价局:负责对农民收费项目清理,查处针对农民乱收费等加重农村负担的行为。

       市监察局:按有关规定负责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中违规违纪责任人、当事人进行查处。

       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负责农村金融改革,构建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安全监管机制及农村综合改革中有关业务事项。

       各县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加强指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五、各县区、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工作任务

       按照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我市选择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简称阜蒙县)进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全面试点。其它县区也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到2022年底前在全市推开农村综合改革,到“十一五”末期,全市基本完成农村综合改革任务。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以下职责和分工,加强工作配合,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1)市人事局、编办在统筹考虑全市乡镇机构总体情况下,重点支持阜蒙县形成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市财政局牵头,教育局配合,与阜蒙县有关部门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问题形成意见并组织实施。

       (3)市教育局牵头,人事局、编办配合,制定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人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

       (4)市教育局牵头,人事局配合,研究制订建立健全鼓励城镇教师、在校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

       (5)市财政局牵头,支持阜蒙县推进 “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6)市农委负责对化解乡村债务、制止新的乡村债务发生进行调研并提出化解乡村债务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法逐步化解乡村债务。

       (7)市物价局牵头,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的管理。

       (二)实施步骤

       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主要是健全机构,调查摸底,广泛宣传,为制定农村综合改革和配套政策做好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方案制定阶段(2022年7月1日至7月15日)。主要是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7月16日至12月31日)。认真组织实施以“三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

       第四阶段:总结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是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提高。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于年底前向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阶段性工作总结。

       农村综合改革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工作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涉及许多深层次矛盾。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密切掌握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总结和完善改革试点经验,为我市全面实施农村综合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2篇:乡镇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乡镇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乡镇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公共服务;加强社 会管理,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要合理调整乡镇政府机构,对乡镇机构进行整合,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区域面积、区位功能等因素,对乡镇进行分类,确定不同的机构设臵和限额,严格控制领导职数。改革和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减轻基层财政压力。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健全农村公益服务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合理区分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实行分类管理,强化经费主要由财政保障的公益性服务职能。强化经营性事业单位自我发展能力,逐步走向市场。加强乡镇人员编制管理,在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一律由省实行总量控制基础上,全市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一律由市统一管理。全面推行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协调机制,确保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数只减不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抓好政策落实,妥善安臵分流人员,确保社会稳定。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区划的合理调整。上级部门要大力支持基层改革,不得以机构“上下对口”,或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年终考核等手段干预乡镇 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改革的总要求是: 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各县区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1X?4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X?22号)精神,切实管好用好各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有关专项经费,不折不扣地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人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提

       高农村教师素质。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合理配臵城乡教育资源,建立健全鼓励城镇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体系。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合理调整农村教育布局,严禁超标准建设和搞不切实际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臵,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积极推进城乡及区域内义务教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要求是: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原则要求,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明确界定县乡政府支出责任,合理调整政府间收入划分,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县乡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积极贯彻实行省、市两级政府在财力分配上向财政困难县乡倾斜的政策。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增强县乡财政实力。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对来自于乡镇的省级共享税收定比增量返还,要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调整和取消乡对县的专项资金上解政策,加大对乡镇财政的补助力度。落实省对县乡专项资金直拨政策,进一步缓解县乡财政运行困难,减少省补助资金流转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轻基层财政国库资金调度压力。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政策,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经费保障能力。改善县乡财政困难状况,落实和完善财政对村级的补助政策,确保乡镇机构和乡村组织正常运转。完善城乡公共财政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土地收益用于农村的比例要有明显增加。进一第二篇:《XX镇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汇报》 黄花镇位于英德市西南面,距市区70公里,总面积220平方公里,辖1个居委和11个村委,有27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

       5.2万人。去年7月,我镇作为XX市九个生态调节镇之一先行试点农村综合改革,按照上级制定的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在市农业局、编委办、财政局、发改局等有关单位的精心指导下,结合本镇实际,周密部署,广泛宣传,扎实做细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去年底,省农业厅领导率队到我镇调研农村综合改革情况,对改革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加强领导,落

       实责任是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力量保障。为切实加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我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组织委员为副组长、镇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镇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和督促。同时,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采取措施,将改革和当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巩固改革成果,建立推进改革的长效机制。尽管改革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但是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团结协作,克服了各种困难,及时解决了各种矛盾,顺利完成了试点改革任务。镇政府“三农”服务机构设立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综治信访维稳办、农业办、计生办等五大办公室。在党政办新设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并与综治信访维稳办合署办公;撤销了经济发展办并将其相关业务并入农业办;新组建“一网三中心”(即“三农”服务网、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劳动力服务中心),其中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是由原来的林业站、农技站、农机站、兽医站、水利所等五个站所合并组成的部门,该中心下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村(居)委设立一社四站(农村服务合作社、经济服务工作站、公共服务工作站、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卫生服务站)。我镇投入120多万元改造了政府门口广场,对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等3个办事大厅的为民服务窗口进行全面装修改造,将对外为民服务窗口全部前移办公,并将各服务窗口的制度、职责、办事程序规范上墙公开,在政府大门口安装了大型的电子信息发布显示屏,在农业服务中心配置了“三农”服务网专用电脑,安装了电子显示屏,独立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室并添置了检测设备一套。

       (三)注重创新,强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展如何、成效怎样,关键在于创新力度和推进力度。我镇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狠抓农村机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便民、惠民、利民的高效服务型政府,提高公益性便民服务水平。“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让基层党员群众“有地方说话”、“说了有人听”、“有事能解决”,让“两代表一委员”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民意,为民解忧。我镇每周二为“两代表一委员”指定接(走)访时间,并开通电话专

       线值班,将民情登记、收集、处理、反馈,确保件件能落实,事事有回音。民情日记实行一事一记,以叙述、分析、评议为主要形式,包括事由、意见、结果三个要素,真实地反映社情民意,记录方式要规范,反映问题要具体,分析情况要透彻,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并跟踪记录办理的结果。结合我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的“走出大楼、走到基层、走进群众”活动,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居)委不定期深入到群众中了解民情,为民解忧,每周至少交上一篇民情日记,遇重大、紧急事项要随时记录及时汇报,凡达不到数量和质量要求的进行通报批评。农村综合改革大半年以来,共收集民情日记900多份,从民情日记发现民事纠纷263人次(宗),反映群众生活困难107人次,发现的问题基本上逐一得到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此项活动的开展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评价。我镇在司法调解上创新了联合调解方式,调处难案积案(特别是起诉法院又不符合条件立案的纠纷)都邀请法庭法官到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配合政府领导、中心的工作人员面对面与群众进行联合调解,给群众创造一个联合调解平台,改变了过去将难案积案推向法院的做法,改为以政府的名义请法官下乡协助调解。我镇大半年来共调处好16宗难案积案,确保调解工作取得实效,减少了群众上访和打官司的案件,并对调处的案件进行了规范的归档。农产品检测站新装修了专门用于蔬菜水果检测室一间,配备了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设备一套,同时配备专业的检测员3人,日均检测蔬菜水果样本3个以上,分别在农贸市场、蔬菜水果收构点、蔬菜水果种植基地等地点随机抽取样本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上级部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了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和销售。乡镇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5、推行在村(居)委开展为民代办事项业务。 开展为民代办事项业务,旨在强化村干部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一是受理: 在村(居)委设立代理点,由村干部在代理点接待群众,对群众前 来反映的问题和需要机关办理的事项予以登记,同时接受保管相应资料,对无法代办的事项,做好解释和指导工作,并告知申请人到

       相关部门办理。二是办理: 对群众申办事项,由村干部负责登记,受理人能办理的可直接办理,不能办理的作好解释,代为办理的转相关单位、部门办理,原则上不超过15天。

       三是送达: 将办理好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及时送到当事人手中,或通知当事人来领取。到所在村(居)委登记他们的基本情况和流出方向,以便加强对他们的沟通和管理。

       二是建立外出务工人员定期联系制度。村(居)委凡是知道外出务工的人员,将进行列表造册并定期联系,每个月至少电话联络一次,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工资收人及家庭情况,有困难时尽力提供援助。三是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家创业制度。村(居)委根据平时联系外出务工人员所掌握的情况,向他们宣传家乡变化和发展,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外出人员回家创业,为家乡作贡献。我镇在农业服务中心设立“三农”服务网并配备专用电脑,供群众现场查看农业相关的信息,并有专人协助群众操作,同时安装了电子显示屏,主要用于土地流转供需和劳动力供需信息公开,为供需双方提供了一个公开沟通的信息服务平台,政府部门充当中介角色,为企业和群众服务。在政府门口安装了大型电子信息显示屏和制作了30多米双面可用的信息发布宣传长廊,用于宣传我镇农村综合改革进展情况及成果。专门印发了5000本农村综合改革办事指南宣传小册,发放到各单位(部门)、村居委以及群众手中,让群众了解各项办事程序,领会农村综合改革的便民意义。乡镇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一是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后,政府把工作重点从直接抓招商引资、生产经营、催种催收等具体事务转移到宣传落实政策、指导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做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上来,政府行政职能开始向服务型转变,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得到增强,农村公共服务资源得到整合,试点村居委的农民群众也从服务方式创新中初步尝到了实惠。通过改革进一步增进了干群关系,社会发展更加和谐融洽,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得到进一步提升,更

       有利于推动我镇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所有市下放委托给我镇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事业单位社会服务事项,一律都进入了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

       三、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一是缺乏经验。农村综合改革是新鲜事物,我镇在借鉴云安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镇实际,边摸索边推进,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加强对我镇的业务指导。

       二是经费压力大。农村综合改革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由于我镇经济基础相对薄弱,村级收入较少(全部都是省定贫困村),难以投入大量的改造资金。下一步计划争取“双到”帮扶单位和上级财政支持部分缺口资金,剩余由镇政府及村委共同想办法解决。

       三是村级改革难度大。目前我镇只对社区居委会进行了初步探讨性农村综合改革,剩下的11个村委由于经济基础普遍较差,改善办公条件和购置办公设备经费不足,加上人员素质不高,给村级改革进展带来困难。下一步加大改善村级办公条件,力争本年内全面铺开农村综合改革。

       (一)改革必须与群众意愿相一致。第三篇:《河溶镇201X年农村综合改革(定稿)》乡镇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河溶镇位于当阳市东部,与荆门、荆州地区接壤,面积252平方公里,辖19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29个村民小组,14165户,56266人,其中乡村人口45168人,农村劳动力30335个,耕地总面积

       10.26亩。201X年,河溶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不断巩固和扩大农村综合改革成果,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积极化解村级旧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快了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

       (一)乡镇机构设置符合政策。我镇按照中共湖北省委(鄂发[201X]7号)文件要求,严格设立机构,严格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和职数,在班子成员中,设九个党委委员;镇内设四个办公室,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二)人员编制配备符合规定。根据当发[201X]3号《当阳市镇处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当编发[201X] 号《当阳市镇处机关工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方案》文件精神,核定镇机关行政编制45人。现实有在岗在编人员37人,全部定编定岗到人,并在市财政与编制公开网在全省实现名制公示,无任何编制外借用、聘用人员。(三)“以钱养事”新机制规范运行。我镇共有公益性服务主体5个,分别为农业服务中心、水利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动物防疫办公室。其中动物防疫办公室由国家干部兼任主任,其他四个中心分别由中心主任负责,目前,四个中心共有工作人员30人(年初31人,农业中心1人6月病故)。

       1、岗位实行竞争上岗。根据省农村公益性岗位设置的暂行办法及农村公益性事业的管理条例,针对改制单位三年过渡期满的状况,201X年初我们在五个服务主体进行了全员竞争上岗(主任由政府考核后先行聘用),除防疫员以外,四个中心共有34人参加竞争上岗,经基础考核、民主推荐、竞职演说等环节共选定了27人到人公益性岗位服务。防疫员也实行了竞争上岗,共有14人参加竞争上岗,聘用11人为防疫员。但在聘用上实行了因事聘请,不与防疫员确定劳动关系,待遇实行因事而定,更充分地体现了“以钱养事”。

       2、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将农村公益性服务全部发包给五个公益性服务主体,由服务主体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职责、要求等对农民提供公益性服务。201X年1月我们分别与五个公益性服务主体签订了201X年度的农村公益性服务合同,合同总额为8 7.49万元。

       3、考核实行量化评分。

       一是会同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实施细则,设计了量化考核评分表,由市、镇、村三级进行考核; 二是制作了农村公益性服务内容登记表,年终由村进行整体评价后纳入考核结果;三是严格实行“政府埋单、农民签字”的管理办法;四是各服务主体与每名专业技术人员签订了公益性服务项目承包合同,将每名专业技术人员所承担的具体工作进行了明确界定;五个 公益性服务主体分别建立服务台帐,对服务对象为个人的严格实行每次签字到人。镇政府对五个公益性服务主体每年进行两次考核。201X年综合考核成绩为: 农业服务中 心9 9.03分,水利服务中心9 9.17分,文化服务中心9 9.06分,计划生育服务中心9 9.27分,动物防疫办公室99分,依据考核评分我们于201X年1月全部兑现了201X年度服务经费。

       4、薪酬实行绩效考核。各中心结合与镇政府签定的《农村公益性服务承包合同》相关内容和单位岗位实际,将考核任务与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并与职工签定了项目和技术承包合同,让每个人明确了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奖惩考核办法,从而增强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年终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及考核成绩兑现相应的服务报酬。

       5、权益实行依法保障。严格要求各中心为职工购买包含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内容的社会保险,其集体部分由财政所专帐直达各服务主体。201X年度各服务主体共为31名职工购买了社会保险,总额达15728 3.43元,其中集体部分11549 7.43元,个人部分41778元。在社会保险费总额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9971 9.6元,其中集体部分6933 5.6元,个人部分30384元。6、资金实行规范拨付。

       一是按照“零户统管”原则,对五个公益性服务主体全部在财政所开设了专户,由财政所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公益性服务经费全部用于公益性服务; 二是公益性服务经费全部直达服务主体帐户,对于考核中扣出的经费全部结转下年,用于公益性服务项目的开支;三是对各服务主体的经费拨付情况全部在当阳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予以了公示,方便各级部门直接查询。201X年省、市拨付

       给我镇农村公益性经费8 8.04万元,201X年度为8 7.49万元,没有出现上进下退情况。追加防疫经费5644元(考核奖励),共计886044元。经考核共兑现875436元,结转下年10608元。我镇按市财政局安排部署,根据“预算统管、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五统一的要求,镇财政于201X年下半年实行了“乡财县管”。201X年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实行,目前运行良好。201X年全镇落实农村转移支付资金20 2.7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村干部工资、办公经费和五保户供养经费,结余部分用于化解债务和兴办村级公益事业,这些资金均由镇财政所设立专帐管理,专款专用。201X年底均已严格按政策全部拨付到位,不存在截留、抵扣和挪用转发转移支付资金的情况。我镇19个村共有村干部106人(含村主任助理15人),年底根据综合考评,镇核定村干部工资总额878246元,并确定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资。村根据镇核定的工资总额考核分解到个人,并报镇组织部门审批,然后报财政所办理,为了防止出现村级截留和挪用村干部工资,财政所通过信用社“一本通”存折,将工资直接打到村干部个人帐户上,实现了工资直达。我镇五保户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201X年,全镇共有五保户225人。拨付集中供养资金320400元;分散供养按人平1500元/年的标准,共发放113人计167900元;资金由财政所专管员直接上门发放到人由五保户签收,个别由其委托人签收。五保户供养经费在镇财政所建立专帐,统一管理,规范使用。我镇农村“普九”债务已全部转入市政府统一解决。200 2、201X年两年通过清理共锁定债务2023124元,分五年已全部还清: 其中201X年偿还340000元,201X年偿还340000元,201X年偿还340656元,201X年偿还320829元,201X年偿还341831元,(一)完善配套相关措施。我镇在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配套措施上,一是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规范议事程序,明确议事

       范围,确定限额标准,细化管理措施,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二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主要是: 财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资金临管制度;三是建立公益设施管护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

       (二)认真落实奖补政策。我镇严格按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责任划分,将“村内小型水利、村内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村民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开展一事一议筹资和投工投劳,按人平15元、劳力10个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规划、项目申报、项目初审、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七大程序,来确定国家奖补对象和范围;201X年全镇共申报一事一议项目24个,筹资41385元,筹劳296560个,村集体自筹资金139550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1795914元。疏通排灌11 3.5千米,整治堰塘15500立方米,维修村组道路5 8.9千米。补助资金全部落实到位,没有截留、挪用,违反规定安排使用等问题。

       (三)严格组织项目验收。我镇201X年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都由市、镇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财政、减负办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每一个项目都有村干部、村民代表、受益群众参与;验收结束后,每个项目都有由村民代表签字同意的验收报告,上交级项目验收小组。

       (一)及时发放《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201X年,全第四篇:《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总结》篇1: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的通知》(湘政发〔20XX〕32号)、《湖南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新增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及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县的通知》(湘农改办[20XX]1号)精神,20XX年我县列为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成立了高规格的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五个工作机构。在认真学习改革政策,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农村综合改革总体方案及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化

       解乡村债务、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实施方案。通过深入宣传发动和积极组织实施,整个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在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中,我县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从建立公共行政体制的要求出发,科学界定乡镇职能,按照条块结合、合理有效的原则对乡镇责权加以规范,确保管理到位和责任落实,形成县乡两级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

       一是科学合理设置机构。通过重新划分、合理撤并等措施,乡镇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0个调整为3个,即党政人大政协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乡镇事业站所由原来16个精减合并为6个(即计生服务所、农村经营管理统计站、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农业综合服务站、文化体育卫生站、环保和城镇建设管理办)。

       二是重新核定编制。改革前乡镇机构人员有1723人,其中有编的全额拨款人员有850人,差额拨款人员有334人,自收自支人员有46人,超编人员493人。改革后乡镇机构人员减为1336人,其中有编的全额拨款人员有1230人,全部核定为全额拨款,目前仍超编人员有106人。

       三是积极稳妥分流富余人员。这次改革应分流乡镇机构人员493人,其中有编的全额拨款人员113人,差额拨款人员334人,自收自支人员有46人。到目前为止已分流乡镇机构人员387人,其中有编的全额拨款人员47人,差额拨款人员230人,自收自支人员46人,要求清退超编人员64人。在分流人员的安置上,我县采取了如下主要办法: 对于与机关事业单位完全脱钩的分流人员给予一定的补偿,补偿项目为买断工龄费、医疗费、住房补助、安家费、预提养老保险等。补偿标准为人平约6万元,此项合计384万元。对停薪留职、到企业任职、下村任职、待岗、离岗休息人员,采取缴投养老保险、医疗保

       险、发放生活费、发放工资、发放基本工资等形式进行,合计补助金额420万元。分流从事经营、经办经济实体的,在税收、办证等方面给予优惠。分流人员自谋职业的,纳入再就业的范围,统筹安排,并享受再就业的优惠政策。

       四是精减领导职数。乡镇领导职数的配备,按二类乡镇不超过9名,三类乡镇不超过7名,并实行党政领导班子交叉任职。乡镇领导由原有的219人精减到现有179人。此外,对309个行政村的村主干也进行了精减,由原有的1656人精减到1127人,减少529人,精减率为3 1.94%。(二)深化农村义务教育改革,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实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一是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统筹规划、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共调整撤并农村中学2所,调整撤并120所农村小学,逐步实现了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管理规范化。

       二是全面推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的教师聘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完成了中小学教职工核编定岗分流工作。通过竟聘上岗、脱产进修、停薪留职、病退、待岗、缓聘等形式,共精简分流中小学教师358人。

       三是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全免和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两补”工作。20XX年减免农村中小学学杂费1039万元,减免教课书费226万元、作业本费159万元,补贴寄宿生费109万元、特困生费39万元,合计1572万元。

       (三)深化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进一步深化县乡分税制南政体制改革。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明确县乡收支范围,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加大对乡镇财政的支持力度。在20XX年第三轮乡镇财政体制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调整,每年增加乡镇可用财力427万元,从

       而增强了乡镇财力保障水平,调动了乡镇培植财源、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二是全面推行乡财县管改革。在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基础上,对全县23个乡镇全面实行了以“核算统 一、账户统设、工资统发、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乡财县管改革。通过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措施,解决了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了乡财县管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三是全面推进村账乡代管工作。在加大县财政对村级的资金投入,增强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力度的同时,由财政部门负责,对全县309个村全部实行了以“一建立、二取消、三监督,四统一”为主要内容的村账乡代管改革,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确保了村级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

       四是完善财政涉农补贴“一卡通” 发放工作。在继续做好上年补贴项目发放的基础上,20XX年又将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离退休村主干生活补贴等新增补贴项目纳入了“一卡通”的发放范围。当年通过信息化“一卡通”发放的补贴达36 项,资金3744 万元,获全省133个县(市区)乡镇财税信息化建设和农补贴发放工作验收评比第一名。

       (四)积极化解乡村债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在农村综合改革中,我们积极组织力量对乡村两级历年债权债务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锁定债务数额,分清债务责任,根据债务形成的原因,将债务偿还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清理核实,到20XX年底止,我县乡、村债务总额1482 7.13万元,其中: 乡镇债务10350万元,村级债务437 7.13万元。由于我县积极实施了乡财县管和村账乡管改革,从源头上遏制了新增债务,20XX年和20XX年我县乡村没有新增债务。在乡村债务的化解方面,20XX年化解乡村债务14 4.69万元,其中乡镇债务10 4.64万元,村级债务40.05万元;20XX年化解乡村债务150万元,其中乡镇债务1 10.8万元,村级债务3 9.2万元。对今后乡村债务的化解工作,我县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计划采取清收债权减债、核销划转债务、盘活资产资源、调息降息减债、安排资金还债等多种措施,在上级支持和本地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方面的债务,用20年左右的时间化解其他方面的债务。

       (五)深化国有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场农工负担。 我县根据《湖南省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40号)和《郴州市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积极认真地组织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通过几个月努力,我县已将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将231万元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兑现到位,整个农场税费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免除了农工承担的类似“乡镇五项统筹”收费7万元,其中园艺场 2.3万元,农科所 4.7万元。

       二是免除了农场负担的类似“乡镇五项统筹”费用68万,其中义务教育、计划生育

       5.3万元,乡村道路建设

       8.2万元,大坪林场九龙村的办公经费 1.4万元,林业派出所经费5 3.1万元。

       三是重点解决了农林场所员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共安排11 3.6万元用于农林场站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和偿还以前年度的养老保险欠费。四是支持农场事业发展资金4 2.3万元,其中: 大坪林场九龙森林公园发展资金30万元,其他公益事业

       10.3万元。五是落实了农工责任田和承包费。按照上级要求,参照周边农民承包面积的情况,税改后,农科所农工责任田保持每人

       3.5亩,不收取承包费;园艺场每人4亩,免除按旱土计算的每亩80元承包费。农科所经营田租赁费降至每亩76元,园艺场经营田租赁费按核减旱土租赁费每亩50元确定。六是将上级安排给国有农场的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拨到位,各农场也将应退给农工的20XX年资金全部退补到位,没有截留、挪用现象。在退补过程中,都坚持做到了公正、公开,将到户数据进行了张榜公示。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快速到户,对农场清退到户的转移支付资金还纳入了信息化“一卡通”统一发放。

       二、下段工作重点 20XX年我县农村综合改革虽然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局,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改革涉及到上层建筑和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涉及到个人利益问题,部分主管单位和乡镇的思想认识不够,积极性不高,加上省市对改革的指导和督促也不到位,故工作进展比较缓慢,改革仍任重道远。20XX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抓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完善配套工作。要抓好转移支付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确保每一分钱资金都按政策落实到位。抓好农场各项配套改革,清理农场对农工的其他收费,推进国有农场体制改革和内部管理改革,精简内部管理机构和人员,降低管理成本,转换经营机制。【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总结】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总结。健全农工负担监管机制,建立农工负担监督卡制度。积极化解农场办社会和公益事业建设债务。通过落实以上配套措施,确保农工负担不反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化解乡村债务和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 要制定我县“化解乡村债务管理办法”,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硬化措施,强化管理,严格监督,严肃纪律等措施,规范乡村债权债务管理。通过清收债权减债、核销划转债务、调息降息减债、盘活资产资源减债等手段,逐步消化历史债务。要根据湖南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农改[20XX]4号)精神,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清理“普九”债务,澄清债务底子,积极主动汇报,争取上级更多的资金,有效化解我县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

       (三)深化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乡村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确保“乡财县管”、“村账乡代管”改革的正常运行。

       (四)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督促乡镇做好精减机构、控制编制、分流人员、转变职能等工作,确保乡镇机构改革取得实效。

       (五)完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改善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逐步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管理规范化。继续落实好“两免两补”政策。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精减富余人员,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水平。篇2: 20XX年,我们按照省、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及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管理,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业务培训与竞赛,建立“以钱养事”工作机制,严格考核结帐。同时,强化监管职能,严格按政策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育龄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

       一、强化目标管理,严格考核结帐去年年初,我们在与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确认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基础上,与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签订了20XX年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要求和奖惩结帐办法。半年和年终,组织专班人员对各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考核,考核结果显示: 全年二次情环情监测307293人次,孕性环情监测率分别为9 5.72%、9 5.57%;全年共放置宫内节育器5990例,取出宫内节育器615例,施行人流手术53例;全年开展优生咨询64598人,开展优生四项检测7472人次;全年随访74486人次,向广大育龄群众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宣传活动70余次;使用避孕药具8774人,占应使用9140人的96%,随访率达98%。今年年初,我们对27个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及其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进行了结帐。皂市镇、岳口镇2个计生服务中心获一等奖,各奖现金3000元;多宝镇、渔薪镇、拖市镇3个计

       生服务中心获得二等奖,各奖现金201X元;汪场镇、杨林办事处、麻洋镇、干一镇、九真镇5个计生服务中心获得三等奖,各奖现金1000元。同时,我们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对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进行考核,从“以钱养事”经费中每人拿出5000元,根据考核的实绩,对83名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进行结帐,其中获得优秀等奖42人,合格等次41人。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去年以来,我们对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采取以会代训、专业培训、派出进修培训和技能操作竞赛等形式,大力开展了业务培训。全市召开乡镇计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会议4次;组织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业务培训3次,参加人员260人;开展服务人员技能操作竞赛1次,参加竞赛人员78人;派出进修21人。同时,我们印发了《全市人口计生窗口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人口计生窗口行业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通过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窗口行业的竞赛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提高了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水平,为我市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等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强化监管职能,杜绝违规收费人口计生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而人口计生部门的收费是农村工作中一个最敏感的问题,也是广大育龄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此,我们高度重视,强化监管。一是建立“三项公开”制度和工作规范。“三项公开”,即: 全市实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村务公开。我们以文件形式及时转发了《湖北省人口计生系统“三项公开”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了“三项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与要求。

       二是严格执行办理计划生育证件收费标准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每年年初以市人口计生委的文件专门印发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具体标准。

       三是加强监管和督查。我们将办证收费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等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线和人口计生部门线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结帐,平时工作督查也把此项工作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同时,我们还十分注重信访举报案件和行风热线反映问题的督办和处理。通过以上

       措施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了部门的行政行为,杜绝了违规收费等现象的发生。一年来,我们人口计生部门在农村综合改革的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有的地方服务功能不全、服务质量不优、服务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等问题。我们决心,借省、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考核的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新的一年再创佳绩。篇3: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业务部门有力指导下,我市农村综合改革紧紧围绕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点,以建立农村工作新机制为目标,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着力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后续工作;扎实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等工作。通过各级精心组织实施,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继续深化和完善“三项”改革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转变基层政府职能。按照“分类管理”和“提高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乡镇机构。全力改革整合公益事业站所,强化服务功能。严格划分经营性事业单位,引导经营性事业单位强化自我发展能力,逐步走向市场。乡镇改革后我市设156个乡镇、乡镇行政机构541个、乡镇行政编制5345名、乡镇事业机构560个、乡镇事业编制5050名,机构、编制均得到了精简。同时,乡镇人员只减不增,全市乡镇行政编制总额5435名,实有4560人,尚节编875名。

       二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义务教育体制改革有了新突破。 通过建立健全教职工工资发放、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助贫困生就学、化解“普九”债务等“五项工资机制”,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有效保障,运转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农村基本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

       三是继续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乡镇财政保障水平明显提

       高。全面建立了“乡财县管”和“村财乡管”的乡村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保护和调动乡村增收节支的积极性,财务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基本保证了基层政权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加快县乡村级信息化建设,提高基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指导和督促县级财政逐步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履行职能的能力。进一步优化县级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和落实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大力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

       二、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按照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农民自愿、上限控制、财政补助的原则,认真总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经验,全面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建立健全保障措施,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积极探索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护的长效机制。全市160个乡镇、2123个行政村,共实施财政奖补项目有3313个,通过农民筹资筹劳及各级财政安排等方式累计筹措资金6749 1.75万元。其中: 省以上财政奖补资金17366万元,县区财政配套奖补资金341 5.2万元,整合其他支农资金1783万元,社会捐赠40 9.8万元,村集体投入377万元,村民筹资706 1.75万元、筹劳185 3.95万个工日(其中以资代劳2514 4.35万元)。截止目前,全市已完工项目3313个,完工率100%;项目惠及2068个行政村,覆盖面达97%;筹资人口54 1.48万人,参与面达89%;受益人口577万人,受益面达95%。今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将之纳入33项民生工程。年初,我办召开全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业务培训会,会上对各县区20X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明确提出具体工作目标: 项目申报审批、县级配套资金均要在4月底完成;各县区乡镇参与财政奖补项目实施面要达100%,行政村财政奖补实施面要达80% 以上,参与财政奖补项目的农民群众占农业人口总数比例要达80%以上;财政奖补项目完工、验收、合格率在11月底要达到三个100%。会后,我办及时下发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办法》(民生办[201X]17号)、《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考核办法》(六综改办[201X]11号)、《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实施办法》(财农改办[201X]335号)、《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信息和报表制度》(六综改办[201X]6号)等相关制度办法。加大工作调度,加强督查指导。今年以来,我办先后在8月份、10月份先后牵头2次,组织抽调人员,分若干个组对五县二区、近五十个乡镇、120余个村组进行检查,深入一线现场进行工作调度指导。各县区综改办也分乡镇,深入项目实施工地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限期整改;211年12月上旬,牵头组织对各县区进行年终考评,考评前2名县区将获得市政府民生工程单项先进奖。同时,市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宣传车、标语等形式,对试点工作进行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调动农民群众民主议事、办事、管事的积极性。

       三、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 为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我市深入推行了以资金、资产、资源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市、县区均成立领导组织,纷纷召开工作布置会,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和各项配套办法。乡镇依托政务中心和农经站成立了“三资”代理中心,并由各级纪委牵头,财政和农委主抓,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具体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全市所有乡镇实现了两个“百分之百”,即156个乡镇百分之百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并实行电算化管理;2081个村(居)百分之百完成了“三资”清理、实行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6323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总结】文章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总结出自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XX〕21号)要求,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政策措施,安排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

       费,确保201X年如期实现中央提出的3年内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目标。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促进村级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服务功能和村级组织自我保障能力。我办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六综改办[20XX]10号的通知,并于6月下旬,由我办牵头,市财政局组成人员,深入金安、金寨、霍邱等县区,6个乡镇、12个村组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人员深入基层,查阅了乡镇财政所、农经站有关账簿和资料,召开县乡村人员座谈会,实地了解村级20XX年、20XX年、20XX年收支情况、村级债权债务情况,以及县级村级运转经费采取的保障措施和制度建立情况。各级通过加大撤村并村力度,推行村级干部交叉任职制,大幅度精减村组干部职数;通过加强财务管理,实行村务公开,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管理模式,成立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提高村级管理水平,确保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促进了村级组织职能转变,推进了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实现了“减人、减事、减支、增效”的改革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五、扎实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化债整改“回头看”工作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强化领导,制定方案,筹措资金,精心实施。各地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核实、审计锁定和债务化解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和谐。为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成果,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不反弹,根据省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整改“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化债办[20XX]1号)文件精神,1月份,我办在全市范围内认真进行了农村义务教育化债整改“回头看”,严格执行省化债办提出的五项整改内容和要求,纠错纠偏,查缺补漏,解决好化债遗留问题。同时,加强化债工作督导,落实化债政策,研究制定和认真落实防控农村义务教育新债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

       六、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有力有效 今年以来,各级政府严格坚持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执行中央、省、市各项减负惠农政策,积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始终坚持把农民负担监管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

       内容,始终绷紧减负惠农、保稳定、促发展这根弦,时刻保持减负工作高压态势。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涉农负担监管,严防农民负担反弹,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的要求,我办于9月20-21日对霍邱、叶集等县区20XX年涉农负担监管工作开展大检查。重点检查霍邱县长集镇、岔路镇、新店乡,叶集区三元乡,及4乡镇许岗、岔路、塘店、老桥等8个行政村,实地走访了60余农户,抽查了计生、公安、民政、农经等8个涉农收费单位和6所农村中小学校。检查组所到村、组、农户反映,各项惠农资金发放及时、规。七、继续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农场改革,切实减轻国有农林场农工负担,用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公益事业建设发展项目补助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我办继续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侧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清理和规范收费。认真清理国有农场面向农工的其他收费项目,严格控制收费标准,不该收的一分不得向农工收取。

       二是制定严密的分配方案。根据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政策,督促县区认真组织对国有农场有关情况开展调查,核实有关数据,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及时把资金落实到各农场。

       三是各县区各农林场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国营农场在分配资金指标及时召开职工大会,采取大多数职工认可的方式制定具体分配案,编制发放清册,实行张榜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监管资金的拨付和兑付。县区将农工减负补助资金拨付到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监管落实到农工,公益事业项目补助资金严格实行报账制。五是开展重点检查。县区专门组织人员对全市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情况开展了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确保农工补助资金和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全部发放到农工手里和用于农场公益事业项目上。六是开展国有农场公益事业发展项目绩效评价。金寨县对国有农场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制定了《金寨县良种场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案》,同时,制定了绩效考评工作计划和考评指标体系。八、继续推进相关改革工作 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探索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的使用管理。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着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落实减轻巢湖区域农民负担综合改革各项政策措施,加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探索减轻农业用水负担综合改革试点,改革完善现行农业用水水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用水负担,促进水管体制改革。

       九、加强效能建设,努力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一是修订完善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制度。加强办公室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完善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工作规则,并制作各项工作的流程图。

       二是加强办公室各项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办文质量,全年累计印发文件22件,简报16期,领导讲话等10余篇,并在《安徽财会》、《皖西日报》、《六安农研》、《市参阅件》、政府网站、财政局网站发表稿件50余篇。

       三是积极参加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我办积极参加各项反腐倡廉活动,认真听取了市财政局20XX年度警示教育月动员会和建党XX周年党史报告会,并多次观看反腐警示片。

       四是扎实开展“服务发展年”活动。我办结合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实际,坚持以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三农”、服务群众的思路,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牵头组织人员完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题调研课题任务,并在安徽财会》、《皖西日报》、《六安农研》、《市参阅件》等发表。五是认真开展大走访活动。今年先后3次参加市局组织的民生大走访、财政干部大走访活动,分别赴裕安、舒城、叶集三县区,轻车简从,深入到群众家中、走向田间地头,贴民情、听民意、宣讲民生工程,有力地推动了活动的深入进行。十、20XX年工作打算 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清理化解垫交税费等公益性乡村债务试点,探索启动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进一步增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能力。篇4: 20XX年,民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合改革办公室的帮助指导下,结合民政部门实际,对所承担的改革内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取得了一定实效。根据《关于报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永农改办〔20XX〕3号)要求,现将20XX年民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农村综合改革落到实处20XX年,县民政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使五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和“按标准施保”的目标、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工作,确保我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县民政局及时成立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 姜光容(局 长)副组长: 刘传树(副局长)胡友文(副局长)刘昌顺(副局长)李贵明(老龄办专职副主任)成员为局属各股室负责人。通过成立领导组,民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其他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股室积极参与、协调配合的格局,为切实维护广大困难群众根本利益,保障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做了充分准备。

       二、措施具体,各项改革工作稳步推

       (一)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进展顺利农村“五保户”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弱势群体中的特殊困难群众,对“五保户”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保教)”的五保供养政策,是我国农村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今年以来,民政局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四项制度”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以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工作宗旨,明确目标,认真履职,狠抓政策、措施落实,对农村五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根据国家民政部和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开展农村五保对象一次性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对五保对象再次进行了复核确认、登记造册,并填写

       了《农村社会救助对象台卡》,建立健全了五保对象数据库。通过开展对农村五保户的调查核实工作,真正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数据准,为做好农村五保救助工作提供了准确详实的依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县共有农村五保户2501户2624人。为认真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进一步做好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昭政发〔20XX〕45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省、市政府对供养资金的承担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将纳入省级转移支付的1137户1168位五保老人的生活费用由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1200元(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720元、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20元,县财政每年每人补助360元);对201X年新增暂未享受生活补助的1364户1456名农村五保对象,全部按农村最低生活补助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外,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20元、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60元的五保供养金,使供养水平达到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20XX年,全年共支出五保供养金480.05万元,其中: 纳入财政转移支付的供养对象月支出1 1.68万元,全年累计支出供养金140.16万元;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供养对象月支出

       5.824万元,全年累计支出供养金6 9.89万元,确保五保供养工作做到按标施保、按时足额发放,切实有效地解决了我县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困难问题。(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完善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是缓解农村贫困群众就医困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新时期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提高农村困难群众的身体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XX年,民政局在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过程中,始终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方针,按照及时有效、简便易行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资金使用重点,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积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全年累计农村医疗救助46879人次,其中资助新农合46693人次,资助新农合资金9 3.39万元;资助参加新农合后二次救助186人次,资助资金1 6.34万元,切实解决了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和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在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过程中,对医疗救助资金的安排使用作了严格规定,并将医疗救助资金纳入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确保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杜绝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积极推动我县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稳步推进20XX年,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低保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采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今年,为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民政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确保全县社会稳定,为此,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对今年的农村低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要求各乡镇切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定农村低保对象名单,全面抓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扩面工作。同时,对各乡镇民政所的同志进行了农村低保业务工作的培训,为今年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的顺利开展做了充分准备。

       2、认真开展农村低保调研工作今年,县民政局多次组织工作组深入各乡镇,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走村入户,揭锅看仓等方法,对残疾人、特困户、重灾户等困难群众的缺粮情况、原因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同时,要求各乡镇对农村低保对象的年龄、性别、家庭贫困程度等有关信息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使登记工作切实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为下一步农村低保生活对象扩面工作打下了坚守的基础。

       3、措施具体,狠抓落实

       一是为化解物价上涨和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的影响,切实做好“提标”工作。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先后两次下的发通知要求,从20XX年1月和7月,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两次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即: 1-6月,1档、2档、3档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为50元、40元、30元;从7月起分别为60元、50元、40元)。为使提高补助水平的政策落实到位,民政局采取各种措施认真复核上半年的发放情况,确保农村低保资金足额发放。此外,20XX年新增农村低保对象仍按3个档次实施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50元,从201X年7月起执行,切实保障了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是根据《昭通市民政局、昭通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的通知》(昭民发〔20XX〕59号)文件精神,做好全县农村低保扩面工作。根据市级下达我县20XX年农村低保人数45525人(其中: 201X年农村低保人数39658人,201X年新增5867人)的指标,经县民政局研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以201X年县政府下达各乡(镇)的农村低保控制数为主要依据,并综合考虑各乡(镇)农业人口、地区居住环境、贫困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分配方案。并严格审批程序、明确发放时间,落实补助标准,按时完成农村低保扩面工作。

       三是为确保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民政局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和“分档分类施保”要求进行管理。对去年享受农村低保补助的15403户39665人进行了全面审核,对其中不符合《**县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2107户5344人进行了停发,对没有按户纳入的828户家庭进行了调整(调增人数816人),并严格按照“一评二审三榜”原则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审核和审批。全县共有20221户45525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月发放低保金22 7.63万元,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231 7.59万元,保障面占全县农村人口的1 1.2%,占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5 2.74%,切实解决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实际困难。

       4、严格程序,加强管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县、乡、村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同,基层落实”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要求各乡镇要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程序,准确核定保障对象,把好入口关,每年审核一次,避免“一保定终身、养懒汉”等现象。

       (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改革步伐逐步加快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目标。今年,我县在坚持依法建章立制、规范村民自治活动的同时,注重克服就自治抓自治、就民主抓民主的倾向,把村民自治活动与农村中心工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管理的制约和激励作用。今年,我县继续加快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的改革步伐,认真抓好村(居)民自治工作,推进村民选举、管理、决策、监督“四权”的落实,全面实行村(居)务公开,使村(居)务公开率达100%。同时,抓好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示范工作,切实搞好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社区居委会班子建设,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备、环境美化、和谐文明的新型社区。认真开展村务公开,一事一议的要求开展工作,促进了干部的作风转变,干群关系密切了,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增强了。过去,多数村民只知埋头生产,不愿抬头问路,开展村民自治活动以来,村民的法律意识和参政议政意识普遍增强,村民特别是村民代表参与重大村务决策的热情一年比一年高,村民代表素质不断增强,村民代表会议质量不断提高。

       二、对基层组织保障长效机制的建议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逐步发展,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有了一定的保障,乡村组织运转困难问题逐步缓解,农村基层政权运转保障能力工作逐步加强,但就我县总体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 一是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缺少长效机制,难免出现朝不保夕的现象;二是村、组干部报酬低,不利于调动他们的工作热情,出现工作拖拉、不积极、不主动的现象;三是村干部公用经费补助的范围窄,标准低,导致有人愿意出门打工也不愿意当村干部的现象。建议: 首先,通过大力发展经济,加大招商引资等步伐,从而增加财政收入,保障乡村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乡村组织运转困难问题,切实提高农村基层政权组织运转保障能力;其次,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大对基层组织运转经费的投入,保障基层组织基本经费;再次,鼓励基层干部带领群众开展科技致富,即帮助村民增加收入,同时也能提高自己的经济收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最后,适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并制定严格奖惩制度,从而提高他们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民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1、存在的困难

       (一)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少且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任务繁重,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目前,我县15个乡镇民政助理员仅有40人,其中仅12人专职,其余28人兼任其它部门工作及包村蹲点、综合治理、挂钩扶贫、计划生育等其他任务。此外,相当一部分民政助理员是新手,要想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其困难程度可想而知。

       (二)贫困面大,绝对贫困人口多,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且灾害连年,所以,需要救助的人多、面广,无疑给民政工作带来极大压力。

       (三)县、乡民政办公条件差,部分乡镇民政所办公场所还是六七十年代的土坯房,相当一部分乡镇连装各种档案和资料的文件柜都配不齐备,办公地点狭小,办公设施也极为简陋,老房子、旧桌子、旧凳子、旧柜子在基层民政办公室非常普遍,不利于基层民政干部安心开展工作。

       2、建议及对策根据基层民政工作的内容、范围、工作量和工作对象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合理定编定员,减少兼职,强化职责,切实解决民政工作人少事多的突出矛盾,确保基层工作能高效快捷的完成。此外,基层民政工作覆盖面广,任务艰巨,要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送到困难群众中去,现有的工作条件和状况还远远跟不上发展和工作的需要,因此希望各级部门大力支持, 为基层办公条

       件差的地方配备办公设备,以保证工作能快捷高效的完成。篇5: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综改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市农村综合改革紧紧围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启动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能力,着力做好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化解,稳妥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干部垫交农业税债务工作,扎实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1、认真清算20X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总结】工作总结第:《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汇报材料》 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汇报材料 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动员会以后,我们**镇立即着手作了工作布置,现将前阶段工作及下一阶段性工作计划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汇报: 一、前一阶段工作 主要是开展了项工作: 一是组织一次学习。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动员会以后,我们**镇立即着手召开党政班子会议,准确及时全面传达会议精神,并展开了班子成员层面的座谈交流,就有关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行初步商讨。同时把县委综合改革的主要精神向机关干部进行传达,使每一位干部对该项工作做到心中有底。在此基础上,我们及时组成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分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时间到人。

       二是制定一套方案。全镇班子会议后,我们立即组织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分成5个小组就农村综合改革5个重点内容进行调研,听取镇机关老领导、村、厂、事业单位四个层面的建议意见,获得了第一手资料。在综合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县委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最终制定了《**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对镇机构改革、农村教育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镇级财务化解、村

       级组织运转等五方面工作进行了明确。在一系列准备工作完成之后,我们于10月24日下午,组织全体机关干部、事业单位负责人召开了**镇农村综合改革动员会,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充分地动员详细地布置。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建光同志亲临会场,对我镇的综合改革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

       三是召开一次读书会。【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汇报材料】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汇报材料。10月27日,我们组织全镇22位村支部书记召开了一次读书会,专门邀请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王群,县经管总站副站长孙挺军同志为支部书记进行专题辅导。读书会重点就 “一事一议”、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两个方面进行座谈交流,并就已在全镇范围内推广的锦坞经验,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再次强调布置,主要是以“八个一活动”为载体开展工作,即: 进行一次民主管理培训;发放一本村民自治手册手册;疏通一条村务工作渠道;制订村级行事规则一套制度;规范一套民主管理程序;推行一项“党员+代表”联户做法;开展一项服务等。通过“锦坞经验”的推广,把我镇村级民主管理的核心定为: 民主、依法;团结、和谐;发展、稳定;实干、诚信;服务、便民;重心定为是重大事情决策“六步法”,实质定为党内民主与群众民主相结合,团结依靠群众与引导服务群众相结合,干部自律与制度监督相结合。

       四是开展一次培训谈心。针对综合改革中,建设、环保、安监、社保四个部门行政执法管理权限的下放方案,我们邀请上级部门领导、专家及时对相关办、中心人员开展了一次培训,要求相关办、中心对上述下放的四项行政管理职能权限有较为清晰的判断和认识。并从这些办、中心抽调一批政治思想坚定、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且具有相关执法资格的机关干部作为执法人员,直接行使县行政执法职能。同时,我们还组织驻村指导员进行了个别谈话,在驻村指导员中,民主选拔推荐副镇(局)级后备干部,征求驻村指导员微调方案。五是成立一个委。

       二、下一阶段工作

       一是开展一项试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汇报材料】文章农村综合 改革工作汇报材料出自进一步完善“四办两中心”的格局,保留党委政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和保障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驻村指导中心,将调处中心改为综治工作中心,并组建一个**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对个别中层干部和驻村指导员岗位进行微调。

       三是建立一个中心。即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目前,全镇已有兴联、锦坞、新迪埠等村建立起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下一阶段,我们将在其余村推广设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对村民所托工作实行全程代理,要求做到“六个有”:

       即有牌子、有房子、有人员、有制度、有记录、有考核,实现“农户办事不出村、纠纷调解不出村、信息提供不出村、致富服务不出村”的目标,初步构建起“知民情、解民忧、方民便”的新型便民服务机制。

       四是做好一个网点建设准备。组织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镇教育网点调整的建议意见,积极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分尊重群众意愿,力求教育网点选址做到科学合理,为201X年秋瑾一小的建设打好财力基础。并在此基础上,计划用3年时间,把全镇1所中心小学、1所分校、8所中心小学调整为3所以秋瑾为命名的小学,做深做透秋瑾文化。五是进行一次债务化解。严格按照县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开源与化解双管齐下做好镇村级财务化解工作。开源,在镇一级,重点是以发展“三产”提高税源经济。【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汇报材料】各类报告、强化考核等手段,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六是建立一套机制。农村综合改革重在改,贵在持。改革结束后,我们将以此相关制度进行进一步的整理规范,逐步健全完善一套农村综合改革长效机制,力求以制度来约束人,以制度来管理人,努力建设一个法制型、服务型、效能性政府。"

第3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我省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努力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力度,创新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城乡统筹协调的土地市场体系和土地管理制度,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基本原则: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要坚持农业基础地位,坚守耕地红线,保障可持续发展;要坚持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提高农村土地市场配置程度和经济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要坚持把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切实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和谐发展;改革要坚持“统筹考虑、统一部署、重点突破、稳步推进、依法推行”的原则实施。

       二、主要内容和步骤

       (一)创新耕地保护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改革目标

       坚决落实我省耕地保有量1077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35万亩的保护目标,坚守耕地“红线”,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综合效益统一。

       2、改革内容

       一是强化规划管控。以《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22-2022年)》和《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22-2022年)》为指导,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切实落实上一级规划分解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二是优化基本农田保护结构与布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加大基本农田保护优化结构与布局研究,把优质耕地等农用地划入基本农田,按照集中连片、优质高效的原则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不得擅自征收、征用,不得改变用途。三是探索统筹利用耕地占用税、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资金,建立耕地保护基金以及耕地有偿保护试点,通过直接补贴、奖励农民等方式,形成耕地保护的补偿及经济激励机制。

       四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快实施耕地开垦项目,大力推动省级、市县级耕地指标库建设,确保从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先补后占。

       五是实施土地整理工程。按照“整合涉农资源,统一规划,集中投入,配套建设”的原则,以政府公益投入为主导,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收入集中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研究建立整合农业、水利、国土、交通、农综等支农资金制度,切实加大土地开发整理投入力度。实施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重点配套建设农田灌排系统、田间道路工程,高标准建设基本农田,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六是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制度。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一步逐级分解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保护的指标和责任,细化考核、问责措施。对完成考核任务、成绩突出的市县、单位,给予奖励;对未完成考核任务的市县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在限期整改任务没有完成之前,暂停办理新增建设项目用地手续,保证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3、具体工作措施、承办部门及时间安排

       一是尽快完成市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该项工作由省厅规划办及各市县国土局负责。海口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要在2022年2月底前完成;儋州、文昌、琼海、万宁、陵水、澄迈、昌江、乐东、定安等市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要在2022年2月底前完成并上报省政府审批;其余市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也要力争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并上报省政府审批;全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在2022年9月底前完成并报市县政府审批。

       二是大力推动新一轮以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为主要内容的935万亩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

       该项工作由各市县国土部门联合农业部门负责,省厅耕保处联合省农业厅等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2022年底前完成。

       三是落实“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要求,大力推动国家级、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建设工作。 该项工作由各市县国土部门联合农业部门负责,省厅耕保处联合省农业厅等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2022年底前完成。

       四是启动《海南省基本农田保护规定》的修订工作,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程序、保护规定予以明确。

       该项工作由省厅耕保处会同法规处负责,2022年底前完成。

       五是充分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及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时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建立省级、市县级耕地指标储备库。同时,按规定及时足额收取耕地开垦费,加快推动耕地开垦项目实施工作。

       省级耕地指标储备库的建设工作由省厅耕保处会同地籍处负责,2022年底前完成;市县级耕地指标储备库由市县国土局负责,2022年底前完成。耕地开垦项目实施工作由厅耕保处与省储备整理中心、各有关市县国土局负责,按年度计划完成工作任务。

       六是开展《海南省耕地保护补偿办法》的制订工作,对有关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进行明确。

       该项工作由省厅耕保处会同法规处负责,2022年底前完成。七是进一步抓好土地整理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建设工作,加大入库项目的前期投入,提高入库项目质量。

       该项工作由省厅耕保处与省土地整理中心、各有关市国土局完成,按年度计划完成工作任务。

       八是开展《海南省土地整理办法》的制订工作,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实施管理等内容予以明确。

       该项工作由省厅耕保处、省土地整理中心会同法规处负责,2022年底前完成。

       九是抓好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的签订工作。要按照国家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推动上级人民政府每年与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年度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逐级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该项工作由省厅耕保处、各市县国土局负责,按年度计划完成工作任务。

       (二)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1、改革目标

       争取在2022年前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以及农村居民点内其他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健全产权明晰,归属明确,流转顺畅,管理有序的新型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2、改革内容 一是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用益物权制度创新研究,推进农村宅基地的确权发证工作,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偿使用、转让和抵押制度,促进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

       二是改革和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权明晰、土地来源合法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允许以联营合作或入股等方式流转使用。

       三是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按照“两种产权、城乡统一市场”的模式,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城乡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公平、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3、具体工作措施、承办部门与完成时间

       一是全力推进181万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工作。

       该项工作由各市县国土局负责,省厅地籍处负责监督与指导。2022年底前完成整个工作量的30%,即完成农村宅基地确权面积54.3万亩,涉及农户33万户;2022年和2022年,分别完成整个工作量的35%,即分别完成农村居民点土地确权面积63.35万亩。二是尽快完成全省18个市县、202个乡镇、2615个村委会共18934个农村居民点的地籍调查工作,核定每宗农村宅基地的权属界线,填写地籍调查表,量算面积,测绘宗地图与地籍图。

       该项工作由各市县国土局负责,省厅地籍处负责监督指导,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是开展全省农村宅基地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所形成的图、表、卡、册和有关法律文书纳入数字化管理,形成省、市县、乡镇三级联网的农村宅基地产权管理系统。

       该项工作由省厅地籍处负责,2022年底前完成。四是开展《海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研究允许农民以宅基地进行担保、抵押贷款用于发展生产。

       该项工作由地籍处会同法规处负责,2022年底前完成。五是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暂行办法》的制订工作,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范围,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行为,建立集体建设用地交易许可和有偿取得制度。

       该项工作由省厅用地处会同法规处、各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六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有形土地市场,完善管理规定和交易规则,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用地手续办理、登记机构查询和交易代理等服务。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的制订工作。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等用于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项目的,进行招标拍卖挂牌。

       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由各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省厅用地处负责指导和监督,2022年底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制订工作由省厅用地处会同法规处负责,2022年底前完成。

       (三)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 1、改革目标

       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探索符合市场规律的失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模式,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明确地方政府责任,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改革内容

       一是改革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政府实施土地征收;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依法保障农民土地物权,防止滥用征地权损害农民权益。

       二是建立新的征地拆迁补偿制度。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建立土地、建筑物、附着物、青苗等本身价值和补偿价格相一致的补偿标准体系,科学合理确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地上附着物标准,并及时予以更新。

       三是积极探索不断提高被征地拆迁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安置方式。完善留地安置、土地使用权入股和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农民安置模式,适当提高留用地的比例;制定实施扶持被征地农民就业和创业的优惠政策,扶持、引导、鼓励被征地农民自主创业和就业,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问题。

       四是建立新的土地收益和征地补偿分配机制。建立政府土地收益资金与征地补偿安置挂钩机制,明确将政府土地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安置和发展生产基金,保证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完善征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和使用管理办法。五是完善土地纠纷争议裁决制度,保证被征地农民诉求合法利益通道畅通,促进被征地农民通过法定裁决程序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工作顺利开展。

       六是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合理界定和逐步扩大参保对象,提高保障水平,强化地方政府在承担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使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3、具体工作措施、承办部门与完成时间

       一是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暂行办法》的制订工作,该项工作承担单位与时间安排按前述规定执行。二是尽快完成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制订和颁布实施工作。

       该项工作由省厅耕保处负责,2022年6月底前完成。三是尽快推动《海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

       该项工作由省厅耕保处与法规处会同省农业厅共同负责,2022年底前完成。

       四是尽快推动《海南省征地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完善征地程序、留用地政策、安置补偿方式等内容。 该项工作由省厅耕保处与法规处负责,2022年底前完成。

       五是尽快推动《海南省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办法(试行)》的修订工作。

       该项工作由省厅法规处会同耕保处负责,2022年底前完成。

       六是尽快推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制订颁布工作。

       该项工作由省厅耕保处配合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争取2022年底前完成。

       七是建立征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机构和目标责任制。提请省政府建立征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机构,落实各级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

       该项工作由省厅耕保处负责,2022年底前完成。(四)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1、改革目标

       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建立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确保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得到严格控制。

       2、改革内容 一是以《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22-2022年)》和《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22-2022年)》为指导,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科学统筹安排各类用地规模和布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上级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低效扩张。

       二是严格实施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广节约集约型、生态高效型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模式,引导和促进工业项目用地向园区集中,商住项目用地向城市和集镇集中,旅游项目用地向优质景观资源地集中,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和产业积聚效应,促进形成与产业发展紧密配套的可持续用地模式。

       三是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制定实施用地规模控制和地价指导措施,推行地价动态监测和信息发布,严格实施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公开出让,严格按标准控制划拨建设用地的范围和规模,建立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评价和考核体系,实施问责制。

       四是建立完善农村建设用地计划管理体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村庄和集镇建设,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供应纳入计划管理,杜绝擅自突破计划指标和改变建设用地规模与用途的违法行为。 五是探索建立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市建设用地增加挂钩置换制度,充分利用村庄空闲地和村镇撤并规整、集体建设用地置换等方式腾出的集体建设用地,满足村镇建设用地需求,增减挂钩置换必须坚持增减平衡、先复垦后占用。

       3、具体工作措施、承办部门与完成时间

       一是尽快完成市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该项工作承担单位与时间安排按前述规定执行。二是尽快推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考核规定》的制订工作,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

       该项工作由厅规划办负责,2022年底前完成。三是尽快完成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的制订工作。该项工作由省厅用地处会同法规处负责,2022年底前完成。

       四是尽快推动《实施土地出让节约集约用地评估和结果公示规定》的制订工作,建立相应的评估和公示制度。

       该项工作由省厅用地处负责,2022年底前完成。五是尽快推动《海南省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办法》的制订工作,实行每年一次的考核制度。

       该项工作由省厅用地处会同法规处负责,2022年底前完成。六是尽快完成基于2022年12月31日时点的全省基准地价体系和基于2022年12月31日时点的全省各市县土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制订实施工作。研究制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准。

       该项工作由省厅用地处会同各市县国土局负责,基准地价2022年3月底前全部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土地出让最低价标准2022年6月底前完成,必须做到每三-四年更新一次。2022年底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准成果编制。

       七是尽快推动施《海南省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的修订实施工作。从2022年开始将农村建设用地指标纳入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体系,统一执行并进行考核。

       该项工作由省厅用地处会同法规处、耕保处、规划办负责,2022年5月底前完成。

       八是尽快推动《海南省土地置换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配套的土地置换复垦验收和被置换土地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

       该项工作由省厅用地处会同法规处负责,2022年6月底前完成。

       九是在海口市和三亚市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整合、指标折抵及土地置换试点,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零星分散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与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进行置换。

       该项工作由海口市和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省厅用地处负责指导和监督,2022年底开始试点。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省厅成立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为严之尧厅长;副组长为王业侨副厅长、蒙亚和顾问,成员为各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负责改革的领导、协调、监督工作。各市县国土局也应成立相应的改革领导小组,开展相应工作。在各专项改革工作中,上级机关要求另设专项领导小组的或者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需要另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应设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向各级党委、政府的汇报请示工作以及做好与改革涉及的财政、农业、林业、发改、民政等多个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二)落实工作目标责任。省厅各处室、各市县国土局要将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落实到人,提高责任意识,保证改革顺利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可以向社会招聘部分工作人员,也可以将有关工作委托给相应的中介机构承担。

       (三)改革试点。在改革过程中,对一些问题或者政策需要进行试点的,经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以开展试点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不断完善和推进农村土地改革。

       (四)经费保障。对于改革过程中,需要支出的有关调研、试点等工作所需的各项有关费用,厅财务部门和各市县国土局要优先给予保障。

       (五)宣传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对于改革过程中制订的有关政策、规定,可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提高社会对农村土地改革的认识、参与和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六)监督管理。加强改革工作中的党纪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防止改革过程中出现“越轨”、“非粮化”等违反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

第4篇:农村集体改革实施方案通知

       中共XX镇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XX镇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有关部门:

       现将《XX镇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XX镇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5日

       —1—

       XX镇稳步推进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力,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2〕37号)、《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22〕24号)、《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22〕3号)、《中共XX县委 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清委发〔2022〕4)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稳步推进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理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关系为基础,以创新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以明晰和保障村级集体资产产权主体及其成员的利益为核心,以资产保值增值、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目标,以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分配制度为导向,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经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实现经营资产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2—

       股权流动规范化、监督约束法制化,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制度创新,超前探索的原则。把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建为村股份联合社,并赋予法人地位,着力解决好制约农村产权改革的深层次矛盾,有效解决农村集体产权虚置的弊端,进一步明晰产权,股权量化到人,实现成员按份共有。

       (二)坚持民主决策,维护权益的原则。要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农村集体资产归全体成员所有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努力使农民通过改革拥有长期而又稳定的财产性收入。

       (三)坚持公正公平,全程监督的原则。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改革方案要经过充分的论证,并进行民主讨论,改革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必须经过合法的民主程序,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

       —3—

       (四)坚持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的原则。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所有事项都要严格按工作程序操作,依程序办事,实现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方法步骤

       2022年全镇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22年全镇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2022年全镇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全部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

       (一)准备阶段(2022年5月20日前)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各包村领导为副组长,镇党政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村第一书记、书记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本文简称“权改办”),挂靠在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处理全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日常具体事务。

       各村成立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民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村务监督机构以及熟悉集体资产情况的村组干部、党员及村民代表组成。(责任单位:镇党政办、权改办、各村委会)

       2.抓好动员部署。镇、村两级分别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镇级动员会参加对象为镇党政班子成员、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相关成员单位抽调集中办公的工作人员和各村书记、主任;村级动员会参加的对象为镇包村干部、各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4—

       人员、各村民小组长、乡贤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单位:镇党政办、权改办、各村委会)

       3.抓好宣传发动。通过入户走访宣传,召开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小组长座谈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并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册、微信、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调动其参与改革的热情和积极性。(责任单位:镇权改办、各村委会)

       4.召开培训会议。对象为镇村两级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机构成员。学习培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目标任务、工作要求等,阐明开展改革的目的、意义、步骤和具体任务、具体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做好宣传动员和业务培训,统一思想,明确意义。(责任单位:镇权改办、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各村委会)

       5.开展调查研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开展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量化、管理经营等方面的调研、征求意见,找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及改革亮点,初步形成符合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模式。(责任单位:镇党政办、权改办、镇直有关部门、各村委会)

       (二)实施阶段(2022年5月21日—2022年12月31日)1.清产核资(2022年5月21日—12月31日)

       —5—①明确清产核资范围。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荒山、荒地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或租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②有序开展清产核资。镇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镇各村的清产核资工作。各村组成由村干部、财务人员、村民代表以及农业、林业、水利等协管人员参加的清产核资工作组,对集体所有的全部账内、账外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并按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清产核资结果,应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编制村集体资产登记簿,报镇政府和镇权改办备案。清产核资结束后,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

       ③落实集体资产所有权。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6—

       由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自然村小组的集体所有,由村内自然村小组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要严格按照产权归属进行,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

       ④强化集体三资管理。要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督管理,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要建立完善镇村两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健全管理制度。稳定农村财会队伍,落实民主理财,规范财务公开,切实维护集体成员的监督管理权。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做好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继续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建立健全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防止侵占集体资产。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镇纪委、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顿,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责任单位:镇权改办、镇纪委、镇组织室、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水利工作站、国土所、村建站、各村委会)

       2.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①依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方式。制定出台《XX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试行)》。

       ②依照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成员资格界定办法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以2022年12月31日24时为村实施改革之日界限,对改革时间点前户籍在本村的全

       —7—部成员身份信息进行清理核实,分类登记造册。成员身份界定结果,应经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张榜公布。

       ③根据确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编制成员名册,一村一册,经镇党委、政府审核汇总后报县农业局备案。(责任单位:镇权改办、镇纪委、镇组织室、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水利工作站、国土所、村建站、各村委会)

       3.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1)资产量化(2022年1月1日—3月31日)

       ①经营性资产股份量化。在清产核资和成员确认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

       ②开展股份合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以自然角落为单位设立,也可以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立,现阶段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立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改革后建立股份经济联合社,原有经济联合社予以注销。以村为单位的,称为XX县XX镇xxx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以自然角落设立的称为XX县XX镇xxx村xxx股份经济联合社。股份经济联合社的设立、变更、注销由县农业局出具意见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要严格建章立制,制定联合社《章程》,对联合社内部机构设置、股权设置、股东权利义务、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事项做出明确规定。股份联合社应向获得集体资产股权的成员发放股权证书。股权证书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印制,—8—

       村建立股权证书台账并报镇权改办、县农业局备案。

       (2)股权管理(2022年4月1日—6月30日)

       ①股权设置。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股权设置。具体可设置集体股和个人股。集体股是按照集体资产净额的一定比例折股量化,由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的资产,集体股所占总股本的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不超过总股份的30%(含30%);集体股收益主要用于处理遗留问题、偿还债务、公共服务管理、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处理突发问题。个人股按集体资产净额的总值或一定比例折股量化,无偿地由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份享有,个人股原则上不少于总股份的70%(含70%)。股权设置必须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充分酝酿讨论和多方征求意见,在取得多数成员认可后方可召开成员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同意股权设置方案的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或代表大会人数的80%方可实施。

       ②股权界定。股份量化中股权分配对象的确认、股权配置比例的确定,除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外,要经民主协商后,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民主讨论,经不少于80%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通过后,报镇政府审核批准,并报县农业局备案后实施。新组建的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组织要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制定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

       —9—③股权管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的股权确定后,要及时向股东出具股权证书,作为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量化的股权可以继承,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要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原则上实行“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的固化管理模式。

       ④运营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选择合适的市场主体形式,成立实体进入市场,也可以选择承包、租赁、招标、拍卖集体资产等多种方式进入市场。要以市场的思维、市场的方式管理集体资产,提高运营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3)收益管理(2022年7月1日—8月31日)

       ①收益分配。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按其成员拥有股权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要将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到人,确保农民利益。改制后集体经济组织的年终财务决算和收益分配方案,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公共开支费用和股东收益分配的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提出,提交股东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②监督管理。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制定相应的股份合作组织章程,实行严格的财务公开制度;要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行使知情权、—10—

       监督权、管理权和决策权;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工作业务指导,并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审计监督管理。(责任单位:镇权改办、镇纪委、镇组织办、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水利工作站、国土所、村建站、各村委会)

       4.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9月1日—12月31日)各村、成员单位就改革做法、改革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阶段性总结,书面材料逐级上报,为下一步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经验。同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责任单位:镇权改办、镇纪委、镇组织办、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水利工作站、国土所、村建站、各村委会)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工作机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镇权改办及各有关站所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村要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工作小组,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经村(组)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后实施。

       (二)加强培训指导。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在改革前、改革中和改革后,按照“分类指导、按需培训”原则,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解等形式,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镇村相关人员切实掌握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具体操作方法。特别是要提高具体实施操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能力,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强专项培训指导,积极推进制定方案、资格认定、清产

       —11—核资、股权设置、股权登记等关键环节实施,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加强业务指导,聘请由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专家和专业律师团队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面对面指导”,及时妥善处理法律层面和政策问题,强化检查监督,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三)营造良好氛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典型引导,注重经验总结,努力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要为改革创造宽松环境,鼓励大胆试验、大胆创新,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各村要在搞好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本地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基本政策、基本要求。

       (四)落实经费保障。要保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所需工作经费,用于召开会议、政策宣传、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份改革等相关工作支出。

       (五)强化政策支持。统筹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所需用地。支持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和管护。对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可以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逐步增加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支出,减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应负担。

       —12—

       (六)加强督促检查。镇纪委、权改办要制定详细、符合实际的责任清单、定期通报、督导检查等具体措施,抓好各年度工作计划的推进落实,对工作进度缓慢、成果质量存在问题的各村,要重点督导,限期整改。要严肃查处和纠正弄虚作假、侵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权益等行为。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列入镇年度综合考评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中共XX镇委员会

       2022年5月15日印发

       —13—

第5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篇1: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进成都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配置资源机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根据市县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和房屋产权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统筹推进三个集中,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切实推动农村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改革城乡二元结构,缩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农业增收,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珍惜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二)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必须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

       (三)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以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为前提,充分调动和保护好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法保障农民各项权利,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三、目标任务:

       按照市、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乡镇改革试点的调查摸底、确权工作,使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市先进。并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债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化农村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同时,配合县上有关部门积极搭建产权流转平台,进一步深化改革试点配套工作,将改革试点工作推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内容:

       一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的清理调查并确权。二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屋所有权的清理、核实、并确权。三是创新耕地保护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四是搭建流转平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林权等的流转。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一是镇政府召集全镇相关干部和村(社区)组干部,召开宣传动员会,进行业务培训、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村(社区)在镇干部的指导下邀请议事监事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以及各村民小组长参加产权制度改革的宣传动员会。三是各村民小组召集村民和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召开宣传动员会。三级宣传动员明确改革的目的、意义及主要内容。要通过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特别要对外出务工的人员要去信去函告之,做到改革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做到人人知晓改革、人人参与改革,为下一步的工作营造良好气氛。并完成村组班子领导组建,各村(社区)要挑选公正、公道年富力强人员担任议事监事组、各村民小组完成工作组人员搭配。

       (二)调查摸底和土地勘查

       各村(社区)议事监事代表、各村民小组工作人员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对村组的边界进行勘查,完成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特别是认真完成各村组农户承包地、林地、宅基地、空闲基地以及房屋的丈量、调查。农户承包地做到边界准确,四至清晰,宅基地和空闲基地认真勘验,绘制草图,计算出面积。农户房屋要确定方向和四至。按标准计算面积。并完成相关表册填写和报送。

       (三)数据录入复核及公示

       各村(社区)、组对调查摸底数据进行复核后,统一报政府,政府将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复核,按照县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并建立台帐。录入完成后交村组进行审核、复核后对基础数据公示7天,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确权方案并报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下发村组并进一步公示7天并确认。

       (四)确权发证

       国土、农发、房管、林业部门对上报无误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发放相关证书。

       六、组织机构:

       (一)花桥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杨学强

       第一副组长:张启勇

       副 组 长:王凯、葛师勇、贺文良

       成 员:何志伟、李菊、徐勤、吴琼英、张平安

       联 络 员:张平安(联系县指导联络组,指导全镇产权制度改革,负责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发放)

       (二)县指导联络组

       组 长:李中华

       成 员:余冲、李洁林、覃玉光、徐艳、龚非凡

       (三)各村(社区)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四大柱及村民小组长组成,由镇提供表格各村填写即可。

       (四)各村民小组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议事监督工作组。由村民推举的村民代表组成,每个村民小组3-5人,并报镇审查。

       (五)数据录入组。由何志伟、张灿负责,主要由大学生志愿者组成,主要负责数据录入,建立台帐。张诗启负责原秀峰项目调查数据收集、整理。

       (六)后勤保障组:由李菊、何志伟组成,主要负责后勤保障、会务安排、宣传资料陪办、办公设施筹备以及经费保障。

       篇2: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从根本上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化解当前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解决制约农村产业发展的难题,按照省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要求,县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摸清底子,明确权属,搭建平台,以激活农村资源,促进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推进改革的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xx届x中全会精神,以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目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切实推动农村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二、内容、目标和原则

       改革内容: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农村资产流转平台建设。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

       改革目标:通过改革摸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地、农村房屋的现状和数量,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使农村资产变为资本进入市场,最终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和城乡一体化产权流通市场。从根本上化解当前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破除制约发展、影响稳定的体制性障碍,解决农村产业发展的资金难题,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社区集中,把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

       二、三产业,使其收入趋于多元化。

       改革原则:坚持加强耕地保护原则、坚持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原则、坚持尊重村民自治原则和不搞均贫富原则。

       三、实施步骤

       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第二步建立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

       (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步骤

       确权登记工作分三个阶段、一年半时间完成。第一阶段基础工作阶段(20xx年9月-10月),采取组由村管的方式,将全县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村,发放《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第二阶段为试点启动阶段(20xx年11月-2022年3月),先在药惠管委会、通远镇分别选择1-2个村进行先期全面改革试点,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确权到户(其他经济组织),并进行发证工作,逐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体系。第三阶段是全面推行阶段(2022年4月-2022年3月),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分批在全县范围内推开,全面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农村产权的确权登记工作具体通过以下5个步骤完成:

       1、摸底调查。分别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和乡镇、村、组干部组成联合工作组,进村入户进行摸底调查。分级、分户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调查摸底表;同时完成土地、房屋的勘丈、面积核实工作。

       2、汇总核实资料,公示摸底调查结果。完成摸底调查工作之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别按集体土地所有权信息、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信息进行分类、核实,对核实无误的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分别形成分类统计表。核查、统计工作完成后,按权属对摸底调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对公示过程中群众提出异议的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研究解决,解决不了的报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

       3、登记公告。由所有权人提出申请登记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村产权进行登记前公告,公告期为15天。

       4、登记颁证。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分别由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报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并经县政府批准,予以注册登记,并向所有权人(集体经济组织)颁证。

       5、档案整理,信息处理。确权登记工作结束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将所有登记信息资料移交产改办统一完成资料归档和信息处理工作。

       (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实施步骤

       在完成确权登记的基础上,用一年半时间分两个阶段完成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和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6月前)。学习外地,结合我县实际进行深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

       第二阶段:启动工作(20xx年12月前)。完成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四、成果验收

       1、验收方式。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验收实行:乡镇自查、组织联合抽查两种检查验收方式。

       (1)乡镇自查。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结束后,各乡镇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情况进行全面核实,确认区域内各类农村产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上报。

       (2)组织联合抽查。由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采取查看档案资料和实地访问农户的方式对农村产权颁证质量进行随机抽查。

       2、验收程序。乡镇自查组织联合抽查形成验收报告。前一个步骤是后一个步骤的基础,如果前一个步骤检查未能通过,则不再进入后一个步骤。

       3、验收标准。由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和改革要求,分别制定确权颁证的验收标准。

       五、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县委副书记范九利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建超、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军利和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旭辉任副组长,县统筹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档案局、县文体广电局、人行高陵支行、县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10个乡镇(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建斌兼任,副主任由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李治中、县农林局局长陈兴文、县土地流转中心主任张文祥、县农林局副局长闵小平兼任。综合办公室内设综合科、宣传咨询科、督察协调科、信息处理科,具体负责文件制定、组织协调、督促落实、资料收集、政策解释、信息处理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综合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第一工作组组长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建斌兼任,具体负责县国土资源局承担的工作任务;第二工作组组长由县土地流转中心主任张文祥兼任,具体负责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承担的工作任务;第三工作组组长由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李治中兼任,具体负责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承担的工作任务。各工作组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组建工作队,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

       2、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管委会)是本次改革的主体,负责与领导小组及有关业务部门联系,完成本辖区内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调查摸底、勘测定界、确权登记、发证、纠纷处理、管理工作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的勘测定界、面积核实工作;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查摸底、确权登记、发证、仲裁、管理工作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以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调查摸底、勘测丈量、确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县司法局负责农村房屋产权纠纷的调解工作;县民政局负责行政村的勘界工作;县信访局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期间的信访工作;县档案局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县文体广电局和县农林局负责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工作;人行高陵支行负责协调县内各金融机构做好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3、召开动员部署会。20xx年9月召开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启动大会,对此项工作进行总体动员、安排部署。各乡镇、职能部门也要召开动员会,安排具体工作,分解工作任务。

       4、开展业务培训。一是通过动员会、专题会、组织讨论等形式,对各部门和乡镇负责人进行培训,达成共识。二是统一编印培训材料,对乡镇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农村产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开,由县统筹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档案局、县文体广电局、人行高陵支行、县监察局等及10个乡镇(管委会)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及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以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6、确保工作经费。此项工作的经费由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向县政府申请专项资金。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承担改革工作任务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文体广电局、县农林局、乡镇(管委会)以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切实做好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要向村干部和村民讲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讲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消除广大村干部和村民的顾虑,积极参与和支持此项改革。

       3、分工明确,务求实效。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分工负责,密切合作的原则,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4、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肃纪律,坚持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决不允许暗箱操作,损害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循序渐进,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篇3: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大委发【20xx】28号文件《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7月9号召开的农业产业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专题会议精神,结合王泗镇庙湾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现拟定王泗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尊重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坚持原则与灵活相结合的方法,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推进农村生产要素和农业资源资本化。激活三农发展动力,促进城乡相融,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2、坚持原则和灵活性相结合,稳定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

       3、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依法保障农民各项权利,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4、坚持主体改革与综合配套体制完善相结合。结合实际,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积极稳妥推进,确保实效。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指导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党委政府成员挂片,指导到村。

       2、成立工作组。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镇、村(社区)和社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为成员的各村(社区)产权制度改革的摸底、登记、确权,确保工作按要求、按进度推进。

       3、落实三包责任制。镇干部(至少一名)包到村(社区),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

       4、成立各社资产管理小组。在各社召开群众宣传动员会,并由群众推荐出57名代表组成资产管理小组,负责解决产权制度改革中的调查摸底和确权登记工作。

       5、成立纠纷调解组。抽调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和有威望的同志组成村(社区)产权制度改革纠纷调解组。深入到农户,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制定信访和矛盾调处预案,并及时进行调解,确保在确权过程中不出现违法违纪事件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调查摸底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工作(7月10日开始)

       利用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户宣传资料100%到户。

       (二)业务培训工作(7月12日7月18日)

       请县级有关部门对村(社区)的工作组成员、登记员代表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基本原则,方法步骤以及各自的职责任务。调查摸底工作中各种表格的规范填写等相关业务工作。

       (三)调查摸底登记工作(7月19日8月15日)

       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社提前12天书面通知农户带上资产证明、户口薄、户主身份证等到指定地点,由调查登记员对承包地、自留地、农村房屋、集体建设用地进行调查摸底,并填写摸底表。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迅速转入录入工作。

       (四)、梳理调处问题,制定村、社规民约(8月1日8月20日)

       解决调查摸底工作出现的问题。由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及时召开片工作会,及时回报和解决调查摸底中反映的问题,确保调查摸底顺利进行。

       (六)确权公示工作(8月21日8月30日)

       由农户提出书面确权登记申请(承包土地经营权,房屋产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并按照职能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的登记材料,到指定的登记点进行产权登记。并填写公示榜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也可以召开群众会在会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农户签订产权确认书。公示有异议的农户,可以书面申请核查或调处。农户与农户之间的纠纷由各社资产管理小组进行调解;社与社之间的争议由纠纷调节组或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调解处理。

       (七)归档立卷、完善配套机制(9月19月15日)

       工作组要指导村、社做好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归档收集、整理、归档立卷。社级原始档案完成后,统一交村委会管理。

       建立耕地保护机制,以社为单位建立耕地保护台帐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落实每块耕地的保护责任。

       (八)审核颁证、总结阶段(9月16日9月25日)

       配合县级职能部门填写证书,经认真审核后打印证书并发放到户。拟定写出王泗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并做好迎检工作,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完成。

       篇4: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嘉委办[20xx]17号)、秀洲委办[20xx]38号及秀洲农[20xx]101号文件精神,为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优化集体资产、资源配置,促进农村经济的和谐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第6篇: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方案(农村集体经济改革)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方案(农

       村集体经济改革)

       ******镇******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积极稳妥推进我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依据《******市******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村集体资产管理,壮大我村集体经济实力,结合村情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以规范经营管理、理顺分配关系为核心,以“清产核资、明晰产权、量化资产、设置股权、管理分配”为主要内容,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不断提高集体资产的运行质量和经营效益,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勇于探索,积极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坚持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相统一的原则;坚持集体资产按份共有、同股同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股分 红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规范化改革的原则。

       三、运行机构

       成立******市******区******镇******专业合作社,全面负责村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的登记管理、推广营运。公司下设董事会、监事会、财务部3个部门。

       董事会:

       懂事长:罗***

       成 员:******

       职 责: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全面做好公司的营运管理,做好全村各类集体资产的登记管理,采取灵活多样的手段做好资产性、经营性资产的营运管理,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监事会:

       监事长:***

       成 员:***

       职 责:全面做好合作社管理运营、账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及时做好群众的咨询、来电来信解释回复,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财务部:

       财务长:***

       成 员:***

       四、清产核资

       根据《******市******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村的集体资产划为二类: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农业部、财政部《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办法》和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确定村原有的各种资产。清产核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等地方公布,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本次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为经营性资产。

       五、股权量化及设置

       本次量化的集体资产为经营性净资产,资产价值以原值为原则。量化分为集体股和个人股。集体股持有人为村民委员会,占公司股份的30%。个人股持有人为户籍总人口,占公司股份的70%。公司总利润分红为一年一分红。

       个人股按照以下标准量化股权到人头:贫困户人口按1.1的比例持有股份,五保人口按照1.1的比例持有股份,非贫困户人口按照1.0的比例持有股份。不履行村民义务等情况户籍人口只按0.6的比例持有股份。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个人股本分红=÷*个人持股比例

       集体股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股权分配:20%列入村委集体经济收入,用作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等用途。10%用作公司运行经费和管理人员工资。

       本公司股权管理实行“生不增、死不减”静态管理,并向股东发放股权证书,作为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的凭据。股权证书不准作为其他证书使用,遗失需及时报失,并申请补办手续。股权可以继承、转让和赠与,但不得退股提现,具体操作办法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统一。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群众代表为成员的改革工作小组,下设宣传组、资产清查组、咨询顾问组等,具体负责改革工作。

       2、村干部群众是改革的主体,多种形式搞好改革宣传教育,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改革的深远意义、目的、任务,深入了解具体改革措施和操作办法,为顺利推进改革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本着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深入调研,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综合分析,充分考虑各方面利益关系,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改革。

       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宣传标语

       农村改革全方位,资产股改是关键

       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股权改革,人人有责

       以人为本,成果共享

       公开公平,量化股权

       明晰集体产权,维护社员权益

       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

       拥有集体产权,共建美好家园

       农民有了股权证,好比吃了定心丸

       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推进股改工作,共享发展成果

       三权到人,权跟人走

       加快建立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股改事关大家,人人都来当家

第7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改革实施方案

       唐山市汉沽管理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改革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监管和医疗管理能力,从根本上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更好的发挥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支付方式改革范围的通知》精神,采用按服务单元付费考核和总额预算付费的综合模式替代我区现行的按服务项目付费模式。

       第三条

       按服务单元付费和总额预算付费综合模式是指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合管中心)按预先确定的日人均住院总费用、日人均住院可报费用占日人均总费用比例、次均住院天数和全年总额预算付费金额为主要控制指标,每季度根据区合管中心数据库统计的被考核单位实际指标完成情况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控制指标》(以下简称确定的指标)对比核算后,给予拨付垫付资金的办法。

       第四条

       纳入次均住院费用、日人均住院总费用、费用可报比例和次均住院天数的考核范围是:除定额补助的剖宫产和正常产以外的所有住院病人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内区级、乡镇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第二章

       费用控制

       第六条 指标确定依据是:以上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完成数为基础,考虑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变化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制定不同的日人均住院总费用、日人均住院可报费用占日人均总费用比例、次均住院天数及全年住院预算补偿费用总额等指标(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控制指标附后),进行考核核算。

       第七条 区合管中心每季度通过数据库统计各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完成情况,有可能出现数据库住院人次与医疗机构住院人次统计不一致,以去合管中心统计数据为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核定拨付补偿费用。

       第八条 凡参加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当年度出生的新生儿补偿费用及非自然疾病的病人费用除外),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按当年区合管中心规定的起付线、补偿比例先行垫付住院病人补偿费用,执行出院即报,要求出院即报率达到100%。

       第三章 费用扣拨

       第九条 定点医疗机构实际日人均住院总费用应等于或小于确定的日人均住院总费用指标:日人均住院可报费用占日人均总费用比例应大于或等于确定的日人均住院可报费用占日人均总费用比例;次均住院天数应小于或等于确定的次均住院天数,符合要求即为完成指标,反之则为未完成指标。

       第十条 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未完成考核指标扣拨垫付自己的计算方法如下:

       1、日人均住院总费用扣款=(考核期实际日人均住院总费用-确定的日人均住院总费用)×规定的扣拨比例×考核期实际住院人次×考核期实际均住院天数

       2、日人均住院可报费用占日人均总费用比例扣款=(考核期实际日人均住院总费用×规定比例-考核期日人均实际可报费用)×规定的扣拨比例×考核期实际住院人次×考核期实际次均住院天数

       3、次均住院天数扣款=(考核期实际次均住院天数-确定次均住院天数)×考核期实际日人均住院总费用×规定的扣拨比例×考核期实际住院人次×考核期实际次均住院天数

       第十一条 规定的扣拨比例分别为:日人均住院总费用按20%给予扣拨;日人均住院可报费用占日人均总费用比例按10%给予扣拨;次均住院天数按10%给予扣拨

       第十二条 全年应拨付住院补偿总额预算指标按季度分解,进行核算、考核、实行年终累计核算方法,即医疗机构全年各季度实际补偿基金超出预算总额的累计部分与全年个季度末超出预算总额的累计结余部分相抵后,扔超出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全额负担,结余的计入统筹基金,每实施年度结清一次。

       第十三条 住院补偿总额预算控制计算方法如下。

       本季度控制指标:确定全年住院补偿金额指标分解,本季度住院应补偿金额—本季度住院实际补偿金额(为所有新农合患者在本院住院发生的费用,含在本院住院未在本院补偿垫付的费用)≥0,为完成指标:反之则为未完成指标,其差额部分由区合管中心给予扣拨。

       第四章

       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第十四条

       应严格遵守唐山市汉沽管理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政策,努力为广大参合农民提供合理、有效、质优、廉价的医疗服务。

       第十五条

       对存在以下违反规定的行为,造成不合理费用支出的,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并作出相应处理。

       (一)参合农民住院期间使用的药品和一次性卫生材料,必须全部由所就诊的医疗机构提供,不允许参合患者自带药品,不允许住院患者由门诊或院外购药,严禁诱导住院患者到门诊或院外购买药品,一经查实,扣回其住院补偿费用。

       (二)对于首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不到位,未达到临床治愈,而让患者出院,造成患者在出院后20天内以同一种疾病再次入院或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首诊医疗机构承担,新农合不予支付。

       (三)未经区合管中心批准,擅自制定优惠政策,或对不按规定将优惠政策减免费用未从参合农民住院总费用中扣除后再进行补偿的,扣拨该病例补偿费用。

       (四)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就诊参合农民未执行先行垫付资金,而是采取在区合管中心将补偿费用全部拨付到位时集中发放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五)对于定点医疗机构推诿病人、拒收拒治符合住院指征的患者、为减少医院支付随意终止治疗或无故不执行出院即报的,经参合农民连续反映3次以上的,直接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六)未涉及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执行我区新农合相关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唐山市汉沽管理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执行。

       山东农村改革实施方案(共5篇)

       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共3篇)

       深化农村改革工作汇报

       开发区农村改革工作汇报

       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