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某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营商环境是指伴随企业活动整个过程(包括从开办、营运到结束的各环节)的各种周围境况和条件的总和。下面是的##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营商环境实施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常态下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办发〔##〕24号),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激发投资创业活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三抓三促”、“三服务三促进”工作主线,以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重点,着力发现和解决投资创业发展难题,进一步提高准入便利化、经营规范化水平,全力打造开放、透明、公平、稳定、高效的营商环境,为我市供给侧结构调整、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方法步骤
“新常态下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自##年3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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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利用局长办公会、周五学习会等形式,全面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新常态下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精神,并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下旬至12月中旬)机关各处室、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岗位特点,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抓好“新常态下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各项任务落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明确提升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扎实推进活动开展,各责任单位每季度末月20日前要将阶段性工作小结报市局办公室汇总,由办公室上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下旬)各处室、各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对工作成果形成量化管理、责任明确、考核有据、奖惩分明的制度体系,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工作新常态,提高长期执行力。12月20日前,各处室、单位将活动总结报市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上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二、重点内容
(一)全面优化帮办帮扶工作质量
1.开展“两访两帮”活动。以“访企业困难,帮助走出现实困境;访企业需求,帮助化解要素制约”为重点,突出抓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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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佳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喆尔森实业)、宿迁洋河纺织有限公司、江苏易华人造草坪有限公司、江苏领航纤维有限公司、宿迁舜达服饰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帮办工作。针对上述企业不同行业类别、经营特点和运行状态,分别由耿静波、黄建兵、陈德彤、赵清学、吴杰等局领导对应挂钩联系,相关处室负责人负责日常具体帮扶指导工作,落实定期沟通联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鼓励企业融资扩股、追加生产,帮助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牵头部门:办公室
重点协办部门:人教处、个企处、商标处、消保处、市合处 具体安排:每月沟通联系不少于1次,每季度上门调研、现场帮办不少于1次,及时上报帮扶进展。
2.开展“一对一”帮扶企业活动。根据不同行业类别、不同主体形式、不同规模特点,遴选出市局登记的100家企业,由市局机关在编干部职工对应联系,每名职工对应帮扶一户企业,主动参与和支持项目建设与企业发展,当好推动企业发展的“联络员”、各项政策的“宣传员”和企业发展的“研究员”。一是开展问需活动。全面了解企业生产、销售、发展等基本情况,重点了解企业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背景下所面临的难点、问题。二是开展助企活动。充分运用股权质押、动产抵押登记职能,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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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商标管理的职能优势,通过为企业联系商标设计,提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的申报指导和服务,强化对企业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等举措,增强企业“软实力”;运用合同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对公司制企业进行信用管理知识,帮助企业建立信用管理运行机制,避免企业合同风险。三是开展宣讲活动。向企业宣讲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政策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汇总并提示企业日常应注意的问题。四是开展建议活动。根据联系企业的实际困难和发展需求,加强联系活动的信息反馈,将企业的呼声形成建议集中向市委、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反映,真正起到联系企业、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
牵头部门:个企处
重点协办部门:机关各处室单位
具体安排:3月底前,确定帮扶企业名单和具体联系人,设计完成联系工作表。各联系人每月上门联系不少于1次,联系表格每月底报牵头处室备案,牵头处室同时汇总上报局办公室和市局人教处,由人教处将每人帮扶情况纳入市局年终绩效考核。
3.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活动。“企业政务一卡通”建设、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制改革、创建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为市局##年为企业办实事活动项目,力争成为市“服务企业发展优秀实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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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注册处、商标处
重点协办部门:网监局、外资处、咨询中心、信息中心 具体安排: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制改革以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器集中办公场所为主要试点范围,3月底前形成方案,4月底试点运行,年底前总结试点经验。“企业政务一卡通”、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同时作为“全面提升登记便利化水平”重要项目。
(二)全面提升登记便利化水平
4.试点全程电子化登记。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下,以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公民网络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为支撑的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服务体系,实现企业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核准、网上发照、网上公示、网上归档的全程电子化。
牵头部门:注册处
重点协办部门:网监局、外资处、信息中心
具体安排:6月底前在市本级登记企业试点,9月底前市本级及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新区、苏宿工业园区、洋河新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实现全程电子化,12月底前覆盖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5.推行“多证合一”、企业政务一卡通。在“三证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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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上,推动将社会保险登记证、公安刻章证明和企业开户许可证(信用代码证)等主体资格类证照予以整合,实现“三证合一”向“多证合一”转化。以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查通过的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为基础,推动建设“企业政务一卡通”,形成可读写、便携式商事主体身份证。“一卡通”应用横跨线上和线下、政务和商务以及部门之间等多个领域,既可离线、在线展示卡内加载证照信息,也可作为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环境下身份认证工具,企业可凭此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保险缴纳以及税务事项等相关业务。
牵头部门:注册处
重点协办部门:网监局、外资处、信息中心
具体安排:上半年在市本级先行试点,条件成熟后推广至各县区。
6.优化“互联网+”电子政务审批。加快开发宿迁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PC端、平台移动端,实现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登记在线申请、同步核准、即时领照等功能。拓展与京东集团合作维度,充分运用京东集团签名组件技术,开发应用可视化企业电子签章和自然人个性签名功能,解决网络创业者在线签章难题,探索实施依靠身份证号办理工商电子营业执照模式,争取为国家工商总局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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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网监局 重点协办部门:注册处
具体安排:3月底前完成宿迁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PC端开发,初步实现在线申请、同步核准、即时领照等功能;4月底拟定可视化企业电子签章和自然人个性签名功能开发方案,6月底前报省局、总局争取试点。构建工商登记与平台认证一体化机制,4月底前形成具体方案,5月底前完成在线调试,6月底前正式推开。
7.加强工商登记窗口建设。落实“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单式收费、一条龙审批、一场式交易”五个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延时服务制、AB岗工作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服务制度,充实窗口人员,提升业务能力,打造一流服务窗口。
牵头部门:注册处
重点协办部门:外资处、咨询中心
具体安排:4月底前,修订完善工商登记窗口规范化管理制度,并合理调配人员。之后,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检查。
(三)全面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8.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市政府工商登记审批事项目录,依托全省统一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积极履行“双告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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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建立行政审批部门许可证管理与工商部门营业执照联动监管机制,逐步实行发证发照、先证后照、先照后证、无证无照等许可监管同步。在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积极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确保责任可追溯。
牵头部门:个企处
重点协办部门:机关各处室、单位
具体安排:①3月份指导联动参与部门运用升级平台,4月份开展集中业务培训,5月-12月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牵头部门开展平台使用和证照联动监管督查考核。②3月份制定宿迁市工商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权利清单、执法人员库,4月份研发市工商局“双随机”抽查系统,5月份召开“双随机”抽查动员会,6月至11月全面开展市局机关“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
9.开展市场秩序整顿。一是破除行业垄断,维护公平秩序。加强民生领域供电、供水、供气、医疗、通信、运输等公用企业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监管,对相关市场存在的强制交易、限制竞争、商业贿赂、商业欺诈、侵犯商业秘密、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适时组织专项整治,为在宿客商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二是打击假冒伪劣,促进放心消费。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假冒伪劣白酒、电子产品、服装鞋帽、儿童用品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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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商品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三是制止消费欺诈,维护诚信体系。对汽车销售、美容等领域消费欺诈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广告监测体系,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四是规范和完善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县联动、挂牌督办、跨区协作机制,帮助在宿客商打假维权。
牵头部门:经检支队
重点协办部门:公平交易处、法规处、商标处、广告处、消保处
具体安排:3月底,制订市场秩序整顿工作计划并启动实施,整治工作贯穿全年。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市局成立“新常态下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耿静波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建兵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主任沙保华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导向,注重方法。要以问题为导向,准确发现企业在登记审批、项目建设、转型发展中遇到的困难,视情采取分类处理措施,能够即时解决的即时解决,需要时间解决的要承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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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解决,需要提请市局党组研究或者市级其他部门解决的,第一时间报告情况、提出建议。对涉及市局多个处室单位的,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同解决。相关改革牵头处室、相关挂钩帮扶人员,要定期开展调研,掌握企业需求,梳理工作建议,落实工作措施,每月底前报至市局办公室。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等载体,多渠道、高频次宣传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安排、工作进展,以图文并茂方式全面展现市局开展营商环境建设提升活动的创新做法、积极成果,全面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齐心协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同时,注重采集典型案例、撰写政务信息,为市局领导及上级机关决策提供参考。
(四)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全局上下要把“新常态下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作为推动改革、服务发展、改进作风的重要契机,坚持业务工作与作风建设相融合,日常督查与动态考核相结合,对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绩效管理考评。
【##营商环境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创新服务,努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发〔##〕15号)要求,经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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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1.进一步压减、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接好中央、省、潍坊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清理压减形成清单并依法公布。凡上级明令取消或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电子目录,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对擅自设定行政审批、增设行政审批条件、变相设定行政审批的,要坚决予以纠正。(牵头单位及完成时限:市编办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配合,12月底前完成)2.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与行政审批无关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内容相似的申报材料一律合并。取消部门内部无实质内容的审批把关和签批环节,仅需书面审查的要即时办结;对一般事项实行“一审一核”,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限,限时办结。行政审批事项即时办结率要在原有基础上再提高20%。(牵头单位及完成时限:市编办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配合,12月底前完成)3.进一步落实审批服务制度。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按照“便民服务事项下沉、投资审批事项集中”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布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面纳入市、镇(街、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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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行政审批服务办件纳入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运行。部门对大厅窗口要充分授权,做到“一门对外、一表受理、一窗办理、一网运作、一口收费、一次发证”。认真落实一次书面告知、预登记、基本建设项目优化流程、重大投资项目全程代办、手机短信评价等制度,确保审批项目在最短时间内办结。(牵头单位及完成时限: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12月底前完成)4.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围绕加快产业转型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积极推进“先照后证”改革,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许可事项外,市场主体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不需要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审批方可允许生产经营的,凭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制定实施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的具体规定,进一步放宽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创业发展。(牵头单位及完成时限:市工商局牵头,12月底前完成)5.进一步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加强市、镇(街、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强化中心对窗口单位的考核管理职能。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本着应进必进的原则,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改革要求,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集中纳入市、镇(街、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健全政务服务信息网络,实现市、县、镇(街、区)三级网上审批服务平台联动运行和电子监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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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一门对外、一表受理、一窗办理、一网运作、一口收费、一次发证”。(牵头单位及完成时限: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12月底前完成)二、优化行政执法环境
6.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商务、工商、税务、物价、住建、环保、知识产权、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对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或安全隐患、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建筑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坑害投资者、恶意拖欠债务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规范经济秩序,维护市场信誉。(牵头单位及完成时限:市商务局牵头,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配合,12月底前完成)7.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网上平台的应用,将部门所有的行政处罚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平台监管,规范执法流程,严格裁量标准。健全行政处罚网上办事大厅,实现行政处罚的事项、标准、依据、结果等信息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便于社会查询和监督。开展行政执法巡视、执法案卷评查、网上运行检查等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不实时纳入平台搞“体外循环”的单位实施严格责任追究。(牵头单位及完成时限: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法制办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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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12月底前完成)8.进一步落实涉企检查报备制度。认真落实涉企检查活动报备办法,坚持实行每月1日-25日“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在此期间除中央、省、潍坊市统一部署和涉及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处理突发事件、税务稽查的事项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到企业开展检查活动。配合潍坊市建成市县两级统一运行平台并正式运行。(牵头单位及完成时限: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法制办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配合,12月底前完成)三、优化司法服务环境
9.着力解决涉企治安问题。完善涉企案件的报告、沟通、协调、查办及诉讼监督机制,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经济园区驻地开展治安环境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影响公平竞争的非法行为,维护稳定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选择部分涉案金额大、损害企业利益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牵头单位及完成时限:市公安局牵头,12月底前完成)10.健全涉企治安保障体系。以工业园区、企业聚集区为基础,完善市、镇(街、区)两级企业治安环境保障体系,创新警务工作理念和工作机制,将警务工作向重点企业、重大建设项目、基层社区延伸。健全涉企治安问题舆情研判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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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机制,对影响企业发展的治安舆情进行汇集、预测、分析、研判和控制。(牵头单位及完成时限:市公安局牵头,12月底前完成)四、优化政策环境
11.进一步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照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进一步清理压减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凡行政事业性收费有上下限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监管办法,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清理,规范行政收费行为。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健全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动态管理机制;对垄断性或竞争不充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开展专项清理,探索利用执收单位承诺等方式,降低经营服务收费标准。(牵头单位及完成时限: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由市财政局牵头,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由市物价管理办公室牵头,各执收单位配合,12月底前完成)12.进一步完善收费公开制度。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执收情况全部纳入网上平台监管;对列入《山东省服务价格登记证管理目录》的涉企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服务,实行《服务价格登记证》制度。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服务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执收单位要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格式公开收费范围、标准和依据,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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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及完成时限: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平台建设及网站公开由市财政局牵头,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服务价格登记证制度落实、经营服务性收费网站公开、服务单位收费行为规范等由市物价管理办公室牵头,12月底前完成)13.进一步健全公共政策发布平台。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健全统一的公共政策发布平台,促进政企互动,提高公共政策的知晓度和执行力。每年向社会发布行政权力清单,集中公开、及时更新各类涉企政策信息。建立行政执行过程和结果公开制度,及时公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活动的履职尽责情况。加大公共资源、财政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投资项目信息和各类标准信息免费查询制度。(牵头单位及完成时限: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经信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12月底前完成)14.抓好支持产业发展各项政策落实。对上级和本市已制定出台的促进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重新进行梳理,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政策咨询受理窗口,明确牵头部门、联办单位、办理流程和具体承办人,抓好支持产业发展各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对上级新出台产业政策的收集、分析、研判和预测,积极争取国家、省、潍坊市级项目资金和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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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政策扶持,帮助企业和投资者研究、分析、用好政策。(牵头单位及完成时限: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12月底前抓好落实)五、优化发展环境
15.严厉查处破坏发展软环境的行为。健全涉企投诉快速受理和查处机制,对企业反映的发展软环境方面问题快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反馈。强化机关干部和基层“庸懒散浮”专项治理,通过上下联动暗访、横向交叉暗访、电子监察等方式加强对机关工作作风、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建筑市场领域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基层“三乱”、效率低下、执法不规范、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政策不落实和向企业“吃拿卡要报”等破坏发展软环境的行为,紧盯不放,一查到底,严格问责,通报曝光。(牵头单位及完成时限:市监察局牵头,12月底前完成)16.强化行政审批服务专项检查。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服务情况专项检查,组成检查组对压减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审批行为、压缩审批时限、推进网上审批等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行政审批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增设审批条件、超时办理审批事项等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并跟踪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严格责任追究。(牵头单位及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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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察局牵头,12月底前完成)17.严肃查处中介组织领域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行政主管部门对中介组织监管不力甚至失职渎职,行政机关与中介组织不脱钩或明脱暗挂,行政主管部门插手干预中介组织经营活动、指定中介服务以及强制服务收费,行政机关及其党员干部在中介组织违规报销费用、占用财物,党员干部在市场中介组织兼职取酬、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等违规违纪问题,营造公平公开、自由竞争的中介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及完成时限:市监察局牵头,12月底前完成)18.搞好企业“双评”活动。按照潍坊市纪委统一要求,认真组织规模以上企业、外来投资企业及个体私营业户,采取集中评议和网络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潍坊市直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效能、作风纪律、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及时报送有关材料。(牵头单位及完成时限:市监察局牵头,12月底前完成)19.深入推进科技防腐工作。完善科技防腐平台,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分支大厅电子监控系统,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公共资金管理、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情况的网上举报、网上监督、网上预警。对预警、异常和违规问题较多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重点部门、岗位实行重点治理、从严监管,促进公共权力规范、有序、高效运行。(牵头单位及完成时限:市监察局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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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12月底前完成)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牵头单位要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各配合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各牵头单位负责研究制定所承担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工作措施要具体可操作。市监察局负责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督查,对敷衍应付、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工作被动或贻误工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更多
1.##年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2.##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3.##年社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4.##乡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5.##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6.##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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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某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将改善营商环境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工作范围,对工作任务和发现的问题实施台账式管理。下面是的##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宿发【##】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构建管理体系,加强营商环境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市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房庆忠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素青担任,成员由局属各单位、处室、分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宋德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2、明确工作职责。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接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并做好全局范围内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事项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査、问责等日常事务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注重营商环境建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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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监督检查。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与市软建办、市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加强联动与配合,广泛收集并协同处理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
4、注重意见反馈。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将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反馈到相关处室、单位、分局,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三、明确工作重点,提升营商环境服务质量
5、优化企业服务。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由局领导带队,采取定期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主动与挂钩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困难与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继续实行“审批信息共享推送制度”,定期为宿迁市绿色建材产品生产企业提供规划审批信息共享推送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6、强化效能提升。实行“窗口受理、网络传输、限时办结、全程监控”的网上业务审批管理,缩短审批时限。对中心城市重大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引资项目等工期紧、任务重的重大项目,从规划选址、方案论证到手续办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最大限度保证重大项目高效推进。
7、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三重一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查、公示等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维护规划管理的公平公正。
四、强化工作规范,改进营商工作方式方法
8、倡导马上就办。积极倡导“定了干、马上办、办到底”的服务作风,努力塑造良好的对外形象。凡是已确定的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必须坚定不移主动服务、坚持不懈跟踪到底,切实增强营商工作行动力和执行力。
9、强化工作规范。局监察室要对市软建办转办、交办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事项办理及反馈时限原则在1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较复杂的15个工作日办结,最长不超过30日。要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线索收集、立项交办、过程监管、调査处理、结果反馈等制度规范,建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以制度追责的运行体系。
10、落实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三服务三促进”工作,并作为年终对部门、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建设的人和事,根据情节轻重,釆取诫勉教育、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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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大会精神,立足工业强市建设主体责任部门定位,率先打造“三最”机关,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最大限度简政放权、提速增效,对市经信委机关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一次性全部取消或下放、委托区县行使,在全省市级经信部门率先实现“零审批”。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措施
将市经信委原行使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即3项行政许可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业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的核准,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初审、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全部取消或下放、委托区县行使。
(一)取消事项
取消工业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的核准1项行政许可事项。
(二)下放区县事项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属地原则,全部由区县经信部门行使。审批时间不得超过 2个工作日(“六大高耗能”行业和直燃煤项目不超过5个工作日)。无审批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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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采取委托方式交由区县经信部门代为行使。审批时间不得超过 2个工作日。无审批收费项目。
3、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初审、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2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转为其他方式管理,市级权限全部下放区县,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职责分工
(一)落实承接主体。各区县经信部门负责下放(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办理工作,承接受理本区域内相关审批事项,制定各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按照审批时限要求办理审批业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审批责任。
(二)做好上下衔接。委经济运行处、节能办、技术改造科、行政许可科负责建立完善审批信息联系制度,及时掌握下放(委托)事项的审批工作开展情况。各区县经信部门按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文件和数据的上报工作。对确需市级审批或转报国家、省审批的事项,市经信委按照“区县审定,市经信委无条件审批或转报”的原则即时办理。
(三)加强监督管理。委经济运行处、节能办、技术改造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下放事项的后续监管工作,为区县承接工作提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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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指导和培训,并制定取消、下放、委托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审批服务出现断档、脱节现象,确保承接和下放工作落实到位。
(四)完善下放(委托)手续。委行政许可科负责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制定,并做好行政审批大厅业务受理窗口的撤销工作。节能办负责修改市政府办公厅《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中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行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指导服务。市经信委主要领导负责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推进落实工作。市经信委相关业务科室要做好区县承接审批事项的业务指导,在人员培训、专家聘请等方面提供周密服务,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做好承接落实。各区县经信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行之有效的承接方案,单位主要领导要靠上抓好下放(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主动查找承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做好对上沟通。要加强对企政策宣传,为企业办理审批事项提供靠前服务。
(三)优化审批服务。各区县所有承接事项均要纳入区县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体系,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办事规程、流程图,- 6 -
建立项目明确、流程清晰、职责到位、运转灵活的审批服务链,方便办事企业。要积极参与推动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主审代办、一费制等相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部门内部积极探索推动节能审查与技改项目核准的联合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
(四)加强制度约束。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三最”城市部署要求,在项目审批服务过程中,全面推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首席代表制、并联审批制等审批业务制度和服务评价、窗口管理、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及时修改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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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2.##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3.##年社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4.##乡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5.##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6.##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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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营商环境提升”实施方案新版
“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X大精神和落实省委“五新”战略、加快建设“三地X中心”、全力追赶超越的总体要求,按照《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5号)和《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方案的通知》(X市办发〔X〕2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市委、市政府将X年确定为全市“营商环境提升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市“营商环境提升年”以持续推广有效投资、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在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就是提高综合竞争力”的理念,围绕影响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痛点”和“堵点”,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以深化改革、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为重点,以创新机制、监测评价、专项督查、重点整顿、强化问责为手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突出问题,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互利共赢的开放环境、完备优质的要素环境、功能完善的设施环境、温馨包容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努力把X市建设成为营商环境一流的城市,为加快建设国际山水生态文化旅游名市、全力追赶超越提供保障。二、基本原则
(一)加快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坚持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全市营商环境的满意度,构建法治化、便利化的市场环境,增强发展竞争力。
(二)遵循市场规律,加强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对接先进理念和通行规则,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营商规则体系,创造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治环境,保障公民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利公平。
(三)围绕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以打造X东部营商环境一流城市为目标,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着力在企业开办设立、项目投资建设、企业融资信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突破,全面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
三、主要任务
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以减少环节、优化程序、压缩时间、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为硬约束,制定“可量化、能操作”的政策措施,在坚持落实X市政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推开“最多跑一次”改革,形成并实施X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破解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增强全市追赶超越软实力。(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改革企业名称登记制度,简化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能,实现企业名称当场核准。持续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实现网上登记全覆盖,深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降低市场主体创设成本。简化公章刻制、银行账户开立、涉税信息确认流程,大幅度压缩办理时限。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降低企业退出成本,实现企业退市便利化。
牵头单位:市市场管理局
(二)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落实提前介入、多评合审、多图联审、并联审批“四项改革”举措,大力压缩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时限。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取消各类搭车事项。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和中介机构行为,相关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社会中介机构服务信用评价机制,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三)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行动。大力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最大限度压缩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报装时限。开展一次告知、并联审批,精简企业获得水电气暖前置审批事项。创新“互联网+”服务手段,健全“一站式”办公,开通“绿色通道”,推行“最多跑一次”服务模式,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行动。进一步精简登记材料,全面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方便登记申请。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推行预约办理、网上办理、自助办理、上门办理,全面优化受理、审核、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大力压缩办理时限。积极创建“不动产登记示范窗口”,提高建设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排查整改不动产登记办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五)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强化货币政策引领,推动围绕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单列,落实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机制,持续扩大融资规模。推动信贷产品创新,加大“税信贷”、“两权”抵押、“知识产权质押”等无形资产抵质押的使用,研发“循环贷”等信贷产品。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费。合理设定授信条件,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审批和发放流程。规范抵质押物登记,不得指定评估机构对抵质押物进行强制性评估。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六)优化企业纳税服务行动。促进国税、地税深度合作,推广“一人一机双系统”办税模式,在更大范围内实现纳税人“进一个门、上一个网、办两家事”。积极开展“互联网+税务”行动,推行“零门槛”办税,合并资料报送,简化工作流程,压缩办税时限,推进办税便利化。分行业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国税局(七)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对外商投资企业推行国民待遇,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权益。优化外汇业务管理,推动直接投资便利化。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八)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实行引进人才奖补办法,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支持“煤改电”发展,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改善物流业发展环境,降低物流成本。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优化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加大清理偿还政府欠款,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加大涉企收费检查力度,切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九)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范围和监测评价时期时点。紧扣编制企业大样本框、抽取调查样本、现场登记等关键环节,细化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程序。确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分工,加强舆论宣传,严格依法调查,定期公布综合排名和单项排名,倒逼各部门自加压力,扎实工作。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大力清理各类规范性文件,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组织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绩效管理。
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十一)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行动。按照X市政府《关于印发X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府发﹝X﹞51号)要求,扎实抓好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前期准备工作,探索建立审管分离的工作机制,尽早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的模式。探索建立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机制,以规范化实现审批高效化。健全权力运行监督体系,避免权力寻租,实现阳光审批。
牵头单位:市职转办(市编办)
(十二)“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公开全市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全面推开“最多跑一次”改革。市民服务中心筹建办要加强指导,抓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的梳理工作。X年12月底,力争9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牵头单位:市市民服务中心筹建办 四、方法步骤
全市“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按工作启动、组织实施、总结提高三个步骤实施。
(一)工作启动(2-3月)。成立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组建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全市“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上下联络、协调指导、推进落实等工作。制定行动方案,全面启动实施。(二)组织实施(3-9月)。按照“分级负责、全面推进”和“谁主管、谁落实”的原则,坚持“可量化、能操作”,制定十大行动方案,排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建立“月度汇报、季度点评、半年通报、年终考核、末位查究”制度。开展市场主体定向座谈,加强营商环境明察暗访和满意度测评。开通全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诚恳接受市场主体质询和社会监督。
(三)总结提高(10-12月)。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推进落实,大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关心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对标“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检验活动实效。将好的做法、先进经验及时固化为制度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加大先进典型的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责任全面覆盖,压力层层传导,推进形成凝心聚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五、措施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各方主动参与、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履行本部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要不断增强主体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亲自研究部署。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门人员,实行清单管理。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形势,研究问题,推动落实。
各牵头单位务必于每月25日前,逐项将各自工作进展情况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整体推进落实。把“营商环境提升年”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紧密结合,将政府工作的关注点和着力点转向严格市场监管、加强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强化环境保护。与深化“放管服”改革紧密结合,在有序推进“放”的同时,创新“管”的方式,提高“服”的质量。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开“最多跑一次”改革。与加快法治X建设紧密结合,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加强合法性审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牢固树立和发扬“店小二”精神,转变服务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为民意识。
(三)强化督导检查。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大赋分权重,树立工作导向。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范围,实行月度督查、季度通报,既注重过程督查更注重结果督查。大力开展明察暗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强化问责问效,层层传导压力,对考核排名靠后、有投诉举报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4篇:街道办事处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街道办事处
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街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各科室、各社区服务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打造扶商安商富商的发展环境,促进全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桥西区营商环境集中整治方案》制定我街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改善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冀发〔2022〕8号)精神为指导,充分贯彻落实《2022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以及市区相关文件要求,以进一步改善提升营商环境作为长期战略任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法,落实服务措施,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营造务实、便民、高效、廉洁的发展环境,实现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主要对全街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者等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在项目洽谈、注册落地、生产运营和产品销售等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各社区、各科室同步开展,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相关营商环境、处处维护营商环境”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目标
(一)服务意识和作风水平全面提升。全面提升服务意识和
(六)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五、方法步骤
按照区整改方案方法步骤,整治行动分五个阶段同步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4日至3月8日)。 1.集中学习讨论。各社区、各科室迅即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xxx省、市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全面落实。
2.制定工作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问题导向原则,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治工作方案,并将方案在“魅力***”微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查摆问题阶段(2022年3月9日至4月15日)。 1.自查自纠。各社区、各科室针对整治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2.全面排查。各社区、各科室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近年来对本区域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生产运营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老难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拉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
3.广泛征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汇总梳理社会评议和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聚焦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拉出单子,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层级,第一时间明确责任
-3式进行总结推广。对照集中整治行动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在整治工作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街道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李玮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刘芳任副组长,各社区主任和街道有关责任科室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经济科科长张静兼任。各社区要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切实抓好本社区目标任务的执行落实。
(二)浓厚整治氛围。要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全街开展此次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将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
(三)强化督导问责。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对各社区、相关科室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社区和科室,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
(四)落实长效管理。对于集中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各社区、各科室要紧密配合、协调联动,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狠抓落实,实行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第5篇:社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2022年社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开展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的主题,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下面是求学网范文网我搜集的2022年社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22年社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营口市委、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营委发〔2022〕3号)精神,现制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集中整治一批庸懒散慢乱突出问题,纵深推进一批放管服改革任务,精准帮扶一批重点企业项目,严厉惩戒一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高效解决一批司法不公问题,监督规范一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梳理落实一批政策欠账,扎实开展一批金融服务活动,清理盘活一批闲置土地资源,为建设国内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二、行动内容
着力开展以下9个专项行动、(一)开展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查处力度,坚决破除不托人办不了事、不给钱不办事的潜规则,特别是将压力传导到一线,将责任落实到基层,营造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良好环境。(二)开展行政审批清障提效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简政放权缺乏针对性,放权含金量不高、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着力整治事中事后监管缺乏系统性,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监管方式单一、配合协调不够等监管不到位问题;着力整治政务
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混乱等问题。(三)开展重点企业项目精准帮扶专项行动。实行重点企业项目包扶责任制,市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采取座谈、走访、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对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销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项困难、问题。
(四)开展治乱减负专项行动。集中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一批违规收费行为,彻底清除各个行政环节的利益输送,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五)开展司法公正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权大于法、钱大于法、情大于法的现象,公平高效解决司法不公问题。(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专项行动。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等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七)开展惠企政策清查专项行动。集中梳理落实现已承诺的招商项目政策以及现已签订的招商项目合同,一对一、点对点,逐条、逐项清理政策欠账以及合同中未履行的条款,及时兑现。
(八)开展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区积极开展银企对接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金融环境,解决企业贷款门槛过高、审核手续繁琐、利息和担保负担重等问题。(九)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区抓紧建立国土资源使用情况动态数据库,实时准确掌握土地利用情况,重点清查土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盘活土地资源,解决土地利用率低问题。
三、重点对象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所属行政部门(执法部门)、服务窗口单位、各类企业及相关单位。
四、职责分工
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笑柳同志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徐启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招商局、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软环境办,负责收集汇总分解问题、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下设9个专项行动组,负责组织开展对应行动的专项检查、调度落实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及移交处理意见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一)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行政审批清障提效专项行动组、市编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重点企业项目精准帮扶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治乱减负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企业治乱减负组(市工信委)负责。
(五)司法公正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司法环境组(市委政法委)负责。
(六)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专项行动组、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负责。
(七)惠企政策清查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招商政策落实组(市招商局)负责。
(八)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金融环境组(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九)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土地问题清查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五、行动步骤
九个专项行动中除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执行《营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坚决整治机关庸懒散慢乱不良风气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营委办发〔2022〕1号)的相关要求外,其他各专项行动原则上按照统一部署推进落实,具体安排如下、(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3日至2月28日) 1.会议动员。各专项行动组的牵头部门,要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落实。针对具体《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主动作为,协同推进。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集中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建章立制。各专项行动组要组织协调好各地区、各部门,以夯实行动成果、解决突出问题为根本目标,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3.广泛宣传。各专项行动组要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等传播平台,对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重点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1.查找问题。各行动组要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采取自己找、互相帮、群众提、企业点等多种手段和途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剖析、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
2.具体落实。按照具体方案,结合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该整改的整改,该清理的清理,该帮扶的帮扶,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汇总考核各行动组的重点工作以及各县(市)区、各部门的行动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
制度建设,加快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开展大抽查、大评比活动,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效果显著,各项重点行动内容落实得力,群众反映良好的单位予以适当奖励;对态度散漫、流于形式的坚决予以问责;对落实不彻底的专项行动、重点区域集中开展回头看。在总结验收环节,对通过抽查发现的违反行动目的、谎报瞒报问题等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九个专项行动摆上日程,建立分级负责制,主要领导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直接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双向发力。在总体工作上,要将开展九个专项行动作为创建《实施意见》六个环境的有力抓手和具象表现,坚持目标准、下手狠、见效快的原则,以专项行动闪电战的快速取胜,打一场优化营商环境的攻坚战。
(三)健全机制,提高实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通报制度,对各项行动每个月调度1次,并向全市通报行动情况。各专项行动组也要结合具体工作方案,制定通报制度,督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严肃考核。各专项行动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将行动情况书面反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解决出现的突出、突发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各项行动情况的检查和验收工作与机关年度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和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2022年社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2】
为认真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锦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太和区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健康的营商环境,制定了2022年太和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
太和区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的战略部署,以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抓手,以省政府确定的八个凡是要求为统揽,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整体水平。
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四个着力要求,积极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合作、重信守诺、亲商清商、尊商护商的营商环境,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务实践诺的诚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便捷的服务保障环境、和谐开明的文化舆论环境,争创锦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区,为全区开创振兴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太和区将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坚持目标引领,注重对标一流标准。充分借鉴先进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经验,紧密结合太和发展实际,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突出问题。紧盯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全力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坚持聚焦主责,统筹力量形成合力。注重统筹设计和分步推进相结合,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通过落实时间表、路线图,实现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再提升。
重点任务
1.全面开展营商环境规章和文件的废、改、立。区、街两级将过往出台的有关影响和涉及营商环境的规章和文件进行梳理,全方位开展相关政策合法性专项自查活动,由法制部门把关,全面废止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和文件。突出针对性,修订整合区、街两级营商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太和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太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向社
会力量购买招商服务的实施办法》。统筹引进项目数量、质量与投资额度,签约项目履约率、开工率和投产率等,制定项目落地量化评分和招商引资奖补办法。研究出台保障民营企业、外地企业市场准入规范,破除阻碍性、限制性的门槛和壁垒。
2.全面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以法定依据为准绳,梳理行政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事项,分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并对外公布。对接国家、省、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及时调整规范各部门权责清单。5月1日前组建运行区行政审批局,通过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大厅之外无审批、名录之外无收费。推进区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加快打造审批服务升级版。建设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政务办公。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实施一站式服务和全程代办,为重大项目开办绿色通道,探索实行容缺受理制度。
3.提升重点系统政务水平。国(地)税系统,以区局和基层税务所(分局)为重点,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打造互联网+专属纳税服务平台,全面提升营改增后服务品质和效率。协调公安交警以过境车辆、物流绿色通道等为重点,公安消防以行政审批、监督检查等为重点,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环保系统,以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统揽,科学统筹服务企业发展,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重点工程,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二)以八个凡是为统揽,打造务实践诺的诚信环境 4.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招商引资中承诺的投资条件、优惠政策要经过集体研究确定,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并执行。自查整改政府招商引资承诺、合同兑现情况,对未兑现的政府承诺、合同实行销号管理,能兑现的立即兑现、无法立即兑
现的作出兑现承诺。建立招商引资承诺兑现责任制,动态公开全区招商引资成果,接受社会监督。强力整治历史遗留的拖欠占和侵占企业财产等问题,重点整治政府占用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和资金、违规拖欠企业工程款等。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出台交易目录清单和管理办法,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益。
5.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环境信用评价等制度,整合诚信资源,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开展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建立诚信缺失黑名单。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领域推动使用信用记录。推进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涉企信息资源共享,建立重点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提升信用建设整体水平。6.加强诚信文化建设。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锦州市关于严禁弄虚作假的若干规定》,严查统计数据造假、工作业绩造假等行为。围绕营商环境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查处曝光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大力弘扬务实守信、尽责担当精神,加强舆论引导,树立正面典型,形成诚信为本、守诺践约的社会氛围,不断将诚信文化建设引向深入。(三)以八个凡是为要求,打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 7.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全面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制、报批制、公示制及较大额度行政处罚公告制。对有过错企业以教育为主,能不处罚的就不处罚,必须处罚的力争低线处罚。执行节前安静周制度。建立行政裁量基准,量化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选择部分企业和商户作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建立企业行政执法检查回访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坚持规范执法,亮证执法,有条件的要佩带执法记录仪执法。实行首长负责制,对于随意执法、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严肃问责通报,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8.提升司法运行质量。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清理行动,推动执结一批涉企案件,并公开典型案例。重点清理久压不决
涉企案件、长期未结涉企诉讼案件、涉党政机关的执行积案和涉发展环境的重点信访积案,做到半年见成效,一年基本完成。对涉企案件要做到快查快判快执。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不能因为执法不当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推进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开展涉企百案复查、涉企案件百企回访活动,化解涉企社会矛盾。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依法保障企业产权。在公、检、法、司领域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以八个凡是为指向,打造优质便捷的服务保障环境 9.提升特定行业服务水平。以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等行业为重点,建立并公开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的工作规则、服务标准、资费标准。严查收费及相关规定不透明、借提供服务搭车乱收费、设定霸王条款强迫用户接受不合理条件等问题。对管理权不在我区的行业出现的问题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市软环境办公室反馈。
10.提升社会要素服务水平。高质量开展机场、高速出口综合整治,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窗口形象。实施卫生清理、市容美化,实现环境综合整治的再提升。电业部门要缩减项目审批、工程安装时限,国土、规划、征收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区政府成立金融办公室,加强与金融行业的沟通协调,强化对企业的金融服务。配合市相关部门重点治理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抽贷、断贷,贷款手续费过高,额外收取附加费用等行为。
11.深入开展企业减负工作。动态调整公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与市联动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严格执行《辽宁省定价目录》,在规定的管理权限和范围内,对我区出台的各项收费政策和收费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规
范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严肃查处强制企业缴纳会费和评比达标、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向企业摊派及强制企业捐赠等行为。制定项目扶持政策,对新上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项目给予补贴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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