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合作社精准扶贫分红实施方案
合作社精准扶贫分红实施方案
【篇1:最新供销社精准扶贫的工作方案(精品范文)】
供销系统精准扶贫的工作方案
精准扶贫是中央、省委、市委在新形势下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为确保扶贫资源精确配置,对贫困农户实施精准化扶贫,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为实施精准扶贫提供组织保证
供销社是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生力军、是服务“三农”的骨干力量,搞好精准扶贫工作是供销社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特成立毕节市供销社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 员:xxx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社机关办公室,xxx任办公室主任。全市供销社系统的精准扶贫工作由市、县(区)社“一把手”亲自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肩上 都有明确任务,从组织上确保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施精准扶贫的范围
全市各级供销社要充分发挥供销社网点覆盖面广的优势,发挥供销社龙头企业、示范性专业合作社、配送中心、农村批发零售超市村级综合服务站、社员股金服务部等的作用,开 展点对点的精准扶贫。
(一)充分发挥供销社系统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在精准扶贫中的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天椒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大方惠民辣椒专业合作社、清池茶叶专业合作社、纳雍雍熙茶叶有限公司、禹谟酱醋厂等龙头企业和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带领周边贫困户种植辣椒、高粱、芸豆等经济作物,并按市场价收购,确保贫困户的收入稳步增长;招收贫困户子女到龙头企业和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就业,增加贫困户的收入;赊销化肥、种子给贫困户,待收成后贫困户将农产品销售给供销社抵先期赊销款后,再按市场收购价格付齐产品价款给贫困户。通过龙头企业和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的引领和帮助,带领贫困户增收致富。
(二)充分发挥有实力的乡镇供销社农村批发零售超市、配送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站(社)的作用,从源头上精准扶贫 供销社网点遍及全市每个乡镇行政村,现3702个村级服务站和253个批发零售超市已全面建成,要充分发挥以上供销社农村网点作用,对每个贫困户要列出精准的名单,对贫困户销售农业生产资料时,按零利润销售,从源头上帮助贫困户节省开支。通过以上网点向贫困户及时反馈市场农产品的需求信息,帮助贫困户销售农产品、提高贫困户的收入。
(三)有针对性的吸纳贫困户进入供销系统的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全市供销系统86个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将示范性专业合作社所在地的贫困户有针对性的吸纳入合作社,通过集约种植、养殖、规模经营、精加工农产品等有效的帮助手段,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四)加强对贫困户的智力帮扶力度
充分发挥全省、全市供销系统的教育培训资源的优势,聘请省供
【篇2:大湾镇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大湾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培育和提升特色扶贫支柱产业,拓宽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渠道,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2—2022年产业发展规划
(一)总体目标。产业扶贫总目标是:到2022年,全镇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有效覆盖所有贫困村、贫困户,覆盖率60%以上,每个贫困村都要形成一个主导产业,扶持培育农民合作社8家以上,确保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达到桂平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水平。
(二)产业选择。根据因地制宜、长短结合、市场导向的原则,重点发展优质稻、百香果、沙糖桔、甘蔗、蔬菜、油茶等主导产业和林下经济、中草药、水产等增收产业。
(三)产业布局 1.主导产业
(1)优质稻:规划分布在8个贫困村。
(2)水果:主要规划分布在镇江北五村,包括新安、双岭两个贫困村。以发展沙糖桔、百香果为主,到2022年,江北五村发展沙糖桔500亩、百香果2000亩。
(3)中药材:规划分布在山塘村、下山村。
(4)生猪业:规划分布在本镇8个贫困村。到2022年,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开展养猪10000头。(6)油茶业:规划分布在大坪。到2022年,新发展油茶290亩。2.增收产业
(1)林下经济(林下养殖鸡、鸭、羊等,种植中草药等):规划分布在双岭、山塘、新安、大坪4个贫困村。
(5)养牛:规划分布在本镇8个贫困村户。到2022年,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开展养牛1000头。
(四)产业基地建设
水果:以我镇郁江北片为龙头,建设西部百香果中心产业带。中药材:以山塘村为核心,建设中药材种植规模基地。
油茶:以大坪村为核心,建设油茶种植规模基地。
二、实施2022年特色产业进村入户行动
(一)目标任务。2022年,通过实施特色产业进村入户行动,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百香果1200亩、柑桔342亩、油茶290亩,养牛960头、生猪6400头,其他高效养殖2.63万羽,实现2022年脱贫摘帽贫困村主导特色产业全履盖,特色产业覆盖当年预脱贫贫困户比例达60%以上,其他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建有产业示范基地;扶持发展贫困村农民合作社8家以上。特色产业带动有发展意愿和发展能力的贫困人口1550人以上脱贫。
(二)主要工作
1.促进特色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基地建设为切入点,以“基地示范、大户带动、奖补扶持”的方式组织群众发展主导产业和增收产业项目,确保重点产业实现2022年脱贫摘帽的贫困村全面履盖;其他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建有产业示范基地。加强农业招商引资,结合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以百香果种植产业示范区为重点,建设桂平市扶贫农业产业示范园区1个,探索贫困农户增收模式。
2.创新带动模式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根据我镇贫困村、贫困户插花式分布的特点,要按照“一村一法,一户一策”、“小规模,大集群”的工作思路,以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为核心,实行跨村跨户发展,扶持贫困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土地,满足产业适度规模的需要。积极培育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内扶持培育农民合作社8家以上,每个年内计划脱贫摘帽贫困村有合作社一家以上;注重“一村一品”,坚持“长短结合”,推广林下经济、套种套养等立体种养模式。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加快构建龙头联基地,基地带农户的产业发展格局,重点推行“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家庭农场(或专业大户)+贫困户”等产业发展带动模式。
3.鼓励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制订2022年农业产业扶贫扶持办法,重点引导有发展意愿和发展能力的当年预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根据贫困户发展产业类型、规模等,在贷款、种苗补助、综合奖补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自我发展,让贫困户带着项目、资金、政策组建或加入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对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的农业企业等,按照吸纳人数给予就业补助。
4.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城乡商品配送中心、农产品交易市场、农产品冷链设施建设。以蔬菜产业为重点,通过龙头企业等实行“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农超对接”直供直销等现代流通方式,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可靠,安全可控的农产品。大力支持贫困村农产品电商发展,年内建成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1个,实施好水稻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重点向贫困村倾
斜。发展代耕代种、农资配送、植保机防队等农业服务业,提升农业装备水平。发展一批农产品经纪人队伍,拓宽贫困村农产品销售渠道。
5.加快科技推广应用。选派一批科技人员担任贫困村科技特派员,指导开展科技扶贫工作,鼓励科技人员带着技术和项目进村入户,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发展特色种养项目,加大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引进、集成、试验示范力度,对主推新品种实行免费供种。
6.开展贫困村农民培训。加强贫困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骨干的培训,支持贫困村、贫困户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农业科技培训,年内在贫困村培育一批科技示范户,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利用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年内培训贫困家庭劳动力200人次,提高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技能培训覆盖面。
7.加强财政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扶贫信贷,服务到村到户。大力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程,使有劳动能力、贷款意愿和具备还款能力的贫困户都能够得到5万元以下、3年内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按基准利率由市财政全额贴息补助。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加大农业保险补贴力度,积极发展商业性农业保险,增强贫困地区防灾抗灾能力。(三)时间安排。特色产业进村入户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2年1月-3月):前期准备。
1.2022年1月-2月,做好产业现状调查摸底的汇总归纳工作,制订完善镇级的产业发展规划、扶持办法和实施方案。各村制订完善本地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培训会。
2.3月15日前,根据市、乡镇规划,各乡镇、帮扶单位组织
第一书记、新农村指导员和结对帮扶干部进村入户,参照当年的减贫计划和产业布局,指导贫困村和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落实种养地点、规模和时间等,制订村、户的产业发展规划,填写表格并汇总上报,组织好龙头企业等与贫困村(合作社)、贫困户的对接工作,并签订相关协议。
3.3月25日前,产业专责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做好种子、种苗、种畜、种禽等的调度准备工作,技术部门要做好产业技术培训。
第二阶段(2022年4月-10月):组织实施。
1.各帮扶单位、帮扶干部指导贫困村、贫困户等产业主体按产业计划抓好落实,指导贫困村、贫困户组建或参与农民合作社,技术部门做好技术服务,适时召开产业扶贫现场推进会。
2.及时做好相关项目奖补申报验收工作,产业化类项目做好项目设计、评审、招标等工作,具备条件的及时组织实施。 3.指导做好农产品的流通销售工作。
第三阶段(2022年11月-12月):检查验收。1.做好相关项目的奖补申报验收工作。
2.各村做好总结汇报。由专责小组组织对各村的产业发展脱贫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制订评比表彰方案报镇党委、政府。3.指导好冬收作物产品流通销售工作。
(四)组织保障
1.充分发挥帮扶队伍的作用。镇产业开发专责组要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汇编成册,用于指导帮扶干部开展工作。帮扶干部要协助贫困村、贫困户做好五件事:一是制定一个产业规划;二是组建一个农民合作社;三是抓好一个土地流转试点或创办一个
【篇3:专业合作社建设与精准扶贫】
浅谈我县农民合作社建设增加农民收入
摘要:农民合作社的制度安排具有益贫性的显著特征,这使其能够成为精准扶贫与精准脱贫的理想载体。农民合作社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不合理的根本原因在于普通农户无股权,使合作社与普通农户之间难以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整合国家财政扶贫资源与合作社进行对接,再吸纳贫困农户的自有资源,一方面有助于依托合作社推动建立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合作金融扶贫与农业科技扶贫相结合的精准扶贫体制机制,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高贫困农户在合作社中的股权份额,改善合作社的产权构成,使贫困农户能够更好地参与合作组织并逐步提升合作自治能力,推动合作社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走上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关键词: 农民合作社、精准扶贫、协同机制、合作自治
了示范社的建设,围绕当地特优产品,强化服务指导,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发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主动军。
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历史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自愿、平等、互利原则创办的一种新型的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其在发达国家已经存在较长时间,它增强了分散的农民家庭的市场经营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的利益。我国农村专业方面的问题,较好地解决了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衔接问题,被群众称为“贴心会”、“致富会”。但同时,协会没有法律地位,只服务、不经营,有支出、无收益。为解决这一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2年10月通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22年7月1日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进入依法发展的新阶段,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
二、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是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近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在促进农产品生产和流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总体上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经营规模小、服务层次低、规范化程度不高、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总体状况
通过对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调研发现,近年来,特别是202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快速发展态势。1.合作社数量快速增长,整体实力逐步增强
截至2022年上半年,全县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780个,比2022年增长了3倍,具体来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已经逐步拓展到种植、养殖、农机、等多个行业,其中主要分布在种植业和畜牧业。调研发现,专业合作
社主要集中于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从事种植、养殖业的最多,并存在跨领域兼营的现象。
2.合作社服务领域拓宽,以产品销售和生产服务为主
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的领域已由过去主要开展信息服 3.合作社运作模式多元化,以“合作社+农户”类型居多
三、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增加农户经济收入的现状
5.随着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逐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增加农民收入起到重要作用。
(一)有利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有效抵御市场风险
今年以来,各贫困村通过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家庭经营规模小、生产成本高、市场竞争力弱的局限性,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抗御市场风险能力。
从调研情况看,2022年,我县177个农民专业合作带动贫困户比率90%以上。各类专业合作社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改变了单家独户的市场弱势地位,共同组织生产,共同面对市场,使专业生产优势与销售优势得以有机地结合。
(二)有利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合作社通过将科技推广、品种改良渗透到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等各个环节,推进了农业生产标准化和农产品品牌化。调研发现,许多合作社积极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鼓励社员带着土地入股。以在何坝镇的实地调研情况为例,民旺马铃薯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方式
建成了自属基地,并实行全封闭式的集中生产管理,同时还建立了育种基地,以良种选育与推广为核心,提高了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农业的技术竞争力。
除此之外,合作联社的快速发展打破了地域、行业界限,在更大范围内整合和配置生产要(四)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和市场竞争力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视,这就要求农产品生产的整个流程都需要符合质量标准,进入最终消费环节的产品具备可追溯性。通过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了农业生产、加工、营销全过程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和市场竞争力。
例如,民旺马铃薯专业合作社定期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科学用药,对基地内生产的马铃薯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和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实行田间档案管理制度和植保员签名制度,最大限度控制马铃薯农残。此外,该合作社还积极推行马铃薯生产信息化管理,建立马铃薯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从播种育苗—施肥用药—检测采收—加工分拣—冷藏运输—客户,确保每个生产环节都有章可依,有据可查。
(五)有利于促进产销对接,稳定农产品价格
近两年,流通环节过多被认为是引发农产品价格较快上涨的重要推手。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利于帮助分散的农民根据掌握的市场信息做出更为理性的生产经营决策,避免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更重要的是,将一家一户生产的农产品以专业合作社的形式与超市、企业、学校等主体对接,直接进入销售终端,可以大大缩减流通环节并降低零售价格。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县通过“农超对接”试点项目的引导,多家合作社与超市或大型流通企业建立了产销对接关系,合作社通过连锁超市和流通企业的农产品销售额占比较大。
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经营规模小、服务层次低、规范化程度不高、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
(一)合作社规模普遍偏小,整体实力仍显薄弱
调研发现,真正上规模、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合作社为数较少。合作社规模偏小、经济实力较弱会导致一系列的问题,如资本积累慢,应对市场风险能力差,很难形成产品规模和提高产品质量等。这些都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产业化经营、提高规模效益的主要障碍。
(二)合作社服务层次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
除一些规模较大的合作社之外,大多数合作社对成员的服务更多地是停留在信息服务、技术咨询及贩销大户销售服务的层面上,缺少对能够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深加工。以半夏种植生产为例,截至2022年上半年,涉及农产品加工、运输、贮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占比较小。服务面不广、层次较低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合作社组织优势的充分发挥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值得注意的是,农民自发组成的专业合作社在适应和开拓市场方面普遍面临更大的困难 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者缺乏信息利用、市场营销、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尤其是对于那些正处于发展初期的合作社而言,最缺乏的是带头人、财务、经纪人、营销、经营管理五种类型的人才,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合作社的发展与创新。
(四)合作社制度尚不健全,管理运行有待规范
调研发现,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存在着内部组织不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不落实、财务制度不规范等问题。一是有的合作组织虽然设立了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架构,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监督约束机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在重大决策上往往由合作社发起人自做决定,普通社员基本上没有对专业合作社参与管理。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成员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和分配机制有待完善。例如,有的合作社向社员收购农产品统一对外销售所取得的经营利润,没有按收购量再次返还给社员;股金分红与交易量分配比例没按法律规定执行,社员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三是个别合作社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在财务管理上还存在无专人核算、无会计账簿、无合法的原始凭证的“三无”现象。五、政策建议
(一)促进各类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
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法律地位,鼓励和扶持合作联社的发展壮大。完善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加大理事会、监事会权力的行使。建立健全入社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保障制度等。规范和完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组织形式。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委托生产、订单农
第2篇:年终分红方案
年终分红方案
一、业务人员(每位):按个人年度工程产值核算。100万
二、其他核心人员(每位):按公司年度工程产值核算。500万
三、设计师、业务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年度累计分红总和:以上所有人员年度累计分红比例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度苏州公司可支配分红总额的15%。若超过15%,则以上所有人员同比例稀释。
四、备注:以上三类人员若离职、修长假(法定假日例外)或被公司辞退或转正后当年度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则无权享受当年度个人的分红权益,由公司收回权益但不作其他人员分红用。业务人员仅包括公司在编的俱乐部专职人员、电话营销专职人员、网络营销专职人员。核心人员的界定由公司总经理定。连续2年享受分红权益的设计师或业务人员,公司可考虑给予其下一年度额定分红比例。设计师或业务人员若签单客户的毛利低于正常毛利时,则按比例折算产值。若工程产值发生增减项,则核算年度产值时相应增减。
第3篇:股东分红方案
员工入股协议书
甲方(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址: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
为了构建公司利益共同体,强化公司内部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员工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人翁意识,促进公司增效、员工增收、增强公司凝聚力,甲方决定允许部分员工入股本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自愿、公开、公平、互助、共赢的原则,签订本入股协议书,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持股方式
1、内部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出资购股和奖励股权两种取得方式。
①出资购股是指内部员工有偿取得公司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持股方式;
②奖励股权是指甲方对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和员工直接给予股权奖励的持股方式。
第二条 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时间:
1、出资购股部分:乙方自行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占甲方公司总股份的%。 此部分乙方出资购股的股份,将按实际持股比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协议书享受权利及承担义务。
2、出资方式,购股时由乙方一次性转入相应的购股金额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户名:
3、奖励股权部分:甲方以激励方式一次性无偿奖励给乙方股份共股,占公司总股份的%,该奖励股份部分只限于乙方按持故比例享受分红;
4、入股时间:出资购股部分自年 月日起计算(生效);奖励股份部分自年 月日起计算(生效)。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各自股权比例(占甲方公司总股权的比例)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乙方按出资购股比例和甲方给予的奖励股权比例分享共同投资所获的利润。
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所占的实际股份(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甲乙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4、甲乙双方共同占有公司的股份转让后,甲乙双方有权按其各自所占股权(出资)比例取得相应财产。
第五条利润分配时间及分配方式
1、净利润: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以后公司利润留存,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收入。每月收入扣除税费、成本(材料、人工、制费)、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所有应支出后,是为当月纯利润。
2、分红日期:每年元月底前(一次性分/年).
3、分配方式:每年1次,拿出上年度净利润的%按乙方持有的出资比例与奖励股权进行分红;剩余%作为公司的发展基金,在乙方退股时由甲方按乙方所持有的出资比例与奖励股权无条件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 奖励股权的收回
1、甲方根据本企业经营状况及乙方的工作成绩,可以决定部分或全部收回奖励给乙方的奖励股权(此为乙方职务调整或有重大过错或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经甲方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被收回奖励股权的持股员工自甲方做出收回决定之日起不再享受该奖励股权部分的分红。
2、乙方与甲方劳动关系终止时,甲方奖励给乙方的奖励股权即由公司全部收回,同时甲方必须据实一次性支付乙方劳动关系终止日上一年度的相应的分红(劳动关系终止日当年的分红可视具体情况由甲方决定是否支付)。
注:劳动关系终止包括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和自动离职、因故被辞退或解聘、被开除等劳 动合同解除的情形。
第七条 出资购股的退股
1、自本协议签订日起3年内,如乙方正常辞职申请退股的,甲方应按乙方原出资额购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乙方申请退股当年的分红;如因乙方自动离职、因故被辞退或解聘、开除等劳动合同解除而终止劳动关系的,甲方按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后,应按乙方原出资额购回乙方所持有出资购股的股份,但可不给乙方申请退股当年或上一年度的分红。
2、如因乙方泄露公司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即视为乙方自愿退股,甲方可以其所持股份抵扣赔偿并可起诉乙方。
3、如甲方未履行本协议或作出有损乙方利益的行为,则乙方有权立即退股,甲方必须无条件购回乙方所出资持有的股份,并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年存款利率的1.5倍一次性赔偿乙方自入股日到退股日期间的利率损失。
4、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如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职满3年,不论乙方是否在职,甲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购回乙方出资购买的股份,除乙方书面申请退股外。
第八条 持股员工的永久持股权
1、乙方为甲方服务满3年以上的,乙方有权终身享有按其出资购股所持有甲方股份比例分红的权利,该权利不因乙方劳动关系的终止而终止;未经乙方申请或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收回或购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
2、乙方的永久持股权为乙方出资购买的股权,不包括甲方奖励的股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履行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2、若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作为甲方公司的合法股东,乙方有权且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行使下列权利:(1)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2)参加公司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5)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购;内部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6)《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公司股东会需要对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执行董事和监事、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批准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修改公司章程、决定公司分立、合并等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乙方有权发表意见或建议,并有权按所占的股份比例进行表决。
3、若甲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约定的,如:拒不提供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和股权收益情况,资产损益表、财务会计报告等,乙方均有权自行决定收回投资款或进行审计、调查等,而所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且乙方有权根据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
4、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持股或分红期间,以及在退股或离职后2年内,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或与他人合作在甲方经营区域内经营、投资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5、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后由甲方每月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公布上月的经营成果,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
6、甲方保证公司的财务核算遵行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绝不损
害乙方的合法利益,并向乙方公开核算结果。
7、自本协议签订日前,甲方所发生的一切债务与盈利均与乙方无关。
8、乙方接受甲方转入的包扣但不限于投资(奖励股)款、股权分红等款项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户名:。
9、本协议中注明的甲乙双方的地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以下简称联系方式)均为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协议一方为履行本协议,以该通讯地址向另一方发送或者投递的函件、通知等文件,一经发出就视为对方知悉(如联系方式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10、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时间或情况(包扣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等)及政府行为,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第十二条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法人(签字):姓名(签字):身份证号:
年月日
第4篇:合资公司分红方案
合资公司分红方案
一、公司基本税后利润确定审计
1、账面利润
2、调整错误或影响真实利润事项金额
二、评估合资公司影响分红因素的金额
1、评估合资公司运营资金资金占用(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计算合资公司分红期内的现金净流量
3、分红期内固定资产、其他长期资产投资额
4、评估合资公司日后事项影响利润因素估算金额(特别是税务影响、库存损失、应收账款坏账)
5、评估合资公司预计扩大规模需内生资金(盈余公积类约,占税后利润的20%以上)
三、确定分红金额
1、分红总金额=审计确定税后利润±影响分红因素金额
具体公式:审计确定税后利润—分红期内固定资产投资额—日后事项影响利润因素估算金额—预计扩大规模需内生资金
2、股东分红金额=分红总金额*股权比例
四、确定分红时间
1、于每会计年度结束后第三个月内完成五、确定分红账务处理方式
1、税务账分红要注意自然人股东代扣20%个人分红所得税
2、股东为企业法人不用代扣
3、其他处理方式
第5篇:中国某集团有限公司分红权的实施方案
xxxx有限公司分红权激励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绿色发展战略,着力推动集团公司持续快速和高质量发展,完善技术、管理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集团公司广大员工队伍内生动力,集团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价值创造和业绩贡献为导向,以分红激励和现金激励为主要方式,针对不同管理人员和员工群体实施差异化激励。
(二)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建立完善包括业绩奖励、荣誉获得、人才遴选等方面在内的全面激励体系。
(三)坚持效益优先、统筹规划、有效激励、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聚焦创新领域及价值贡献群体,充分调动员工队伍的能动性和创造性。
二、总体思路
为完善集团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对集团公司内管理技术骨干等人员实施与集团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相结合、与中
长期经营业绩机密挂钩的薪酬激励。主要以分红权激励为主要激励方式。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和激励方式
集团公司分红权激励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集团公司分红权激励包括岗位分红权激励和项目分红权激励两种方式。
1.岗位分红权激励,是指单位按照岗位在单位发展中的重要性和贡献,以单位经营收益为标的,确定激励总额和不同岗位的分红标准,并对激励对象实施激励的行为。
2.项目分红权激励,是指单位通过成果转让许可、作价投资、自行或合作转化等方式实施职务科技成果产业化,并以形成的净收益为标的,采取项目分成的方式对激励对象实施激励的行为。
(二)、实施条件
实施分红权激励的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建立了符合市场竞争要求的劳动用工制度、绩效考核体系、薪酬福利制度。
2.质量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财务会计、收入分配和薪酬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未出现亏损情况,人工成本承受能力较强。
3.效益和效率指标良好,激励方案制定的上一年度人均利润等效益指标及劳动生产率等劳动效率指标不低于同行
业平均水平。
4.近3年来经济增加值成正向比例增长,归属母公司净利润正向比例增长。
(三)、激励对象
岗位分红权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单位或重点项目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骨干和重要经营管理人员,且激励对象应当在该岗位上连续工作1年以上。原则上每次激励人数不超过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5%。
(四)、激励额度和计提模式
单位应当坚持增量激励的原则,根据经营发展战略、自身效益状况及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岗位分红激励额度。以反映单位盈利能力或价值创造的绝对指标(如税后利润、税后利润增加值、经济增加值、经济增加改善值等)作为提取基数,科学设计计提模式、合理确定提取比例。原则上企业年度岗位分红激励总额不高于当年税后利润的15%;并控制在单位当年工资总额的5%以内。
单位应当按照岗位重要性以及激励对象的个人贡献情况,确定不同岗位和个人的分红标准。
(五)、分红激励收益
激励对象个人岗位分红所得不得高于其薪酬总水平(含岗位分红)的40%。单一单位内激励对象个人最高和最低激励额度的倍数设定应当充分考虑岗位价值评估结果。
(六)、岗位分红业绩考核
岗位分红权激励方案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岗位分红权实施期间,单位应当明确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单位未达到年度考核要求的,应当终止激励方案的实施,再次实施岗位分红激励需重新申报。单位业绩考核指标以《xxxx有限公司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中林〔2022〕36号)要求为准,未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指标,当年不得实施岗位分红激励。
(七)、审批方式及流程
岗位分红激励方案由集团公司负责审批,具体申报与审批流程如下:
1、符合条件的单位提出岗位分红激励申请,经直属单位审核确定后,填报《岗位分红激励实施计划表》;直属单位审核汇总所属单位上报实施计划表,于每年2月底前上报至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2、集团公司对各直属单位上报的《岗位分红激励实施计划表》进行审核,于3月底前根据申报单位资质条件、计划激励人数和额度等确定本年度实施单位名单。
3、纳入本年度实施名单的单位,由经营管理班子或者董事会负责拟订岗位分红激励草案,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预审。
4、集团公司预审通过后,拟实施单位将正式激励方案与听取职工意见情况等申报材料一并按管理关系逐级上报至集团公司审批。集团公司自受理激励方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定意见。
5、激励方案经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提交所属单位审议,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方案实施。
四、组织落实与管理监督
(一)、集团公司负责中分红激励制度建设、政策指导、激励方案的审批以及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的考核与监督。直属单位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并甄别遴选适合开展分红激励的下属单位,做好激励方案的审核把关,将分红激励实施工作有序落实到所属单位。实施分红激励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及税收处理等方面的规定。岗位分红权激励额度,由集团公司在全年工资总额中予以单列处理。
(二)、分红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以业绩真实为前提,实施单位应当接受上级单位及有关部门监督。集团公司将分红激励工作纳入收入分配监督检查事项范围,采取抽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企业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监督评估。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损害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情形,集团公司将责令实施单位中止方案实施,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经营指标、财务会计信息虚假的,集团公司将追回激励对象因虚假数据获得的激励所得,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
分红激励申报审核流程
附件3
中长期激励计划申报材料及要求
中长期激励计划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企业及行业情况简介
主要包括企业概况、历史沿革、公司治理、组织结构、战略规划、主营业务、行业竞争、员工人数及结构、薪酬管理制度及水平、基本财务指标等。
二、中长期激励计划和当期实施方案
主要包括激励方式、激励对象、有效期、激励总量、激励水平和成本、收益控制、授予(或者计提、提取等,下同)和行使(或者转让、出售、兑现等,下同)时单位和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条件等。
三、中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主要包括中长期激励计划和当期实施方案的研究制订、职责分工、审核流程、实施程序、考核办法和程序、公开透明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还应当包括就单位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以及激励对象辞职、调动、被解雇、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事项发生时做出处理规定。
四、中长期激励计划要点说明
主要包括实施条件满足情况、激励方式选择、激励对象确定、激励总量、激励水平、激励成本、预期收益测算、企业和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分析、相关业绩指标同行业对比情况等关键要点的基础数据和详细分析说明。
五、集团公司要求单位上报的其他材料
附件4 中长期激励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提纲
一、实施单位报告提纲
在激励方案实施期间,实施单位应于每年1月底前向直属单位报告上一年度激励方案实施情况,具体包括:
(一)实施激励涉及的业绩条件、净收益等财务信息。
(二)激励对象在报告期内各自获得的激励情况。
(三)报告期内的股权激励数量及金额,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以及截至报告期末的累计额。
(四)报告期内的分红激励金额,以及截至报告期末的累计额。
(五)激励支出的列支渠道和会计核算情况。
(六)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二、直属单位报告提纲
直属单位应当对下属单位年度中长期激励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于2月15日前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告上一年度实施情况,具体包括:
(一)中长期激励概况,主要包括单位户数、激励方式、激励人数、激励金额等。
(二)中长期激励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各实施单位的激
励对象人数、业绩条件满足情况、激励对象实际获得的激励情况、激励支出的列支渠道和会计核算情况等。
(三)中长期激励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有关政策建议
第6篇:公司股东利润分红方案
绵阳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利润分红方案
股东一: 股东二: 股东三: 股东四: 股东五: 股东六: 股东七:
根据绵阳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一致通过,先将绵阳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营业利润分红事项作如下协定,全体股东以兹遵守: 一、名词解释
1、营业周期:是指每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 2、周期结算:每个营业周期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汇总。
3、利润:总营业额-开支-税收后的纯盈余。
4、公司发展基金:利润的20 %为公司发展基金,不作分配,仅用于公司投资、扩张、融资、亏损偿还。
5、分红的本金:利润的60 %作为一个经营周期分红的本金。6、董事会管理费用:一个营业周期结算后,除股东分红及公司发展基金以外,将利润的20%用于董事会管理费用(其中包含:筹建工作组工资、办公费用、会议或聚餐开销)。二、分配原则
1、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分红按照各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东一占18%,股东二占17%,股东三占15%,股东四占15%,股东五占10%,股东六占15%,股东七占 10%。2、筹建工作组工资按照职位进行设定,组长5000/月,副组长4500/月,建店小组4500/月,后勤3000/月;如一个营业周期结算后董事会管理费用总额超过利润的20%,则扣除实际开销后,筹建工作组按照上述工资占比分配剩余金额作为工资,如一个营业周期结算后,20%利润作为董事会管理费用后仍有结余,多出部分作为经营团队的额外奖励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通过后发放给相应的管理人员,当年未分配完的金额第二年将转入公司发展基金。三、利润分红的其他事项
1、每个营业周期届满后,2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 2、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 3、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制定红利分配报告,经股东会同意后,实施红利分配。4、如股东在经营过程中退股,可在退股结算后对已产出的利润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红,并将剩余的公司发展基金按照出资比例兑现。
5、未结算的公司收入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分配。 四、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全体股东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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