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建议范文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逐步建立督促检查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对促进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督促检查工作开展得很不平衡,在部分地区和部门仍然存在重决策轻落实、重布置轻检查等问题,致使有些重大决策部署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落实,影响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方针政策的顺利实施,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督促检查工作
(一)深刻认识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督促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抓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是推动政府系统全面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有力手段,也是推动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督促检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抓落实放到与抓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履行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的责任。要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实施决策的全过程,研究决策时明确督促检查事项,部署工作时提出督促检查要求,开展督促检查时保证落实效果。
二、明确督促检查工作任务和重点
(二)主要任务。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对政府文件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对政府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对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事项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
(三)工作重点。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对国务院重大决策、重要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作为工作重点,放在督促检查工作首位。对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文件中明确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对国务院会议决定中需要本地区、本部门落实的事项,都要及时拟定督促检查方案,适时组织督促检查活动,按时反馈督促检查情况。
三、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四)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责权统一的目标责任制度,构筑自上而下的各层次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凡督促检查事项,都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完成时限、执行单位和责任人。对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五)建立报告制度。国务院重要文件、召开重要会议后,凡是明确要求报告时限的,要按时报告。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事项,凡是要求报告结果的,有时限要求的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结并报告;没有时限要求的,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
(六)建立通报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将及时进行通报,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要表彰鼓励,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要督促整改。各地区、各部门也要建立督促检查情况通报制度。
(七)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工作联系渠道,形成便捷、畅通、高效的督促检查工作网络。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经验交流、理论研究和宣传培训。
四、不断改进督促检查工作方式方法
(八)加强组织协调。要根据督促检查工作任务的轻重、主次和缓急,制定督促检查工作计划,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沟通情况,充分发挥督促检查工作最佳效能。要做好与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协调,探索和总结与党委联合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的方式方法。
(九)完善政府决策。督促检查是发现问题、完善政策的重要渠道,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方式。要加强对督促检查情况的研究,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典型和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发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反馈,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当好政府决策的参谋助手。
(十)发挥监督作用。督促检查工作是政府自我监督、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各地区、各部门要主动接受、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并注意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结合,研究在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中发挥督促检查工作作用的方式。要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及时公开有关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情况,适时适度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的进展情况,回应群众的关切和诉求,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十一)提高督查效率。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督促检查工作效率。要在政府专网和内网建立督促检查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信息的互联互通。
五、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是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的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厅(室)要把督促检查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放在突出位置;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要成为领导同志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助手,加强对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
工作建议范文篇2
年村镇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发展目标,围绕统筹推进“三个集中”、“六个一体化”、“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展现田园城市特征。按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城乡空间布局,优化城乡形态,推进城市群走廊及其重点镇建设;按人性化、生活化的城市空间结构,推进县城生态环境建设,提高重点镇综合城镇化水平,推进一般城镇改造和特色城镇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按“四性”理念,实施农村居住区建设,同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事业,提升农村居住区建设水平和服务功能;将传统农居风貌与现代居住条件相结合,开展传统聚居林盘整治和农房改造,强化特色的田园景观,努力构建新型城乡形态。
(一)加快中小城市建设发展,形成组团式城市走廊带。
按照田园式城市形态,全域形成多中心、组团式城市群串珠走廊带布局的要求,加快中小城市建设发展。
1、以中等城市的发展目标,提升县城建设水平。加强县城建设发展的研究,各县城要按照中等城市的规模和田园城市“城在田中,园在城中”的特征,优化县城的城市布局形态;快速改善城市功能和环境质量,扩大城市规模,提高城市承载力和辐射力;以高端化发展为方向,加强产业园区建设的服务和指导,形成主导产业明确、各具特色、高端化发展的产业集群。其中二圈层的六个县城,按都市区“一主四副(四大新城)”的发展思路,按照都市区串珠式组团化的布局关系,凡与中心城区直接对接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统一规划,统一计划,统一安排,市和区县二级按分工责任共同实施,实现都市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大统筹;加大都市区城市公建配套设施的统筹力度,指导相关区县建立公建配套设施统筹机制,实现城市公建配套设施的规范化管理。
2、统筹推进“198”战略功能区建设。“198”区域是市级生态及现代服务业综合功能区,依托区内的建设用地,重点发展以文化创意、文博旅游、总部经济为主的高端现代服务业。“198”区域涉及11个区县,建设部门根据分工职责,负责“198”功能区生态建设、新型社区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年要按规划基本完成外环路两侧200米范围内的拆迁,基本实现外环路两侧各50米固定防护林带的贯通。重点抓好建筑密集区段和相对滞后的区(县)的拆迁;各区县结合本区产业项目和实际情况,优化和完善本区“198”区域新型社区实施方案,拟定计划推进社区建设,推进农民多种方式集中;完善“198”功能区路网规划。市、区(县)两级整合资源,明确实施主体责任,结合土地开发利用、生态功能建设、新型社区等项目,加大统筹力度,同步实施配套设施建设。
3、以提高综合城镇化水平为引导,大力推进重点镇建设发展。重点镇是全域城市群的组团,需要按田园城市组团化形态加快推进重点镇建设。各重点镇立足打破区域界限,在更大的范围发挥带动作用,按照田园城市的形态优化城市规划,优化发展空间,壮大主导产业,实现“三化联动”发展;充分运用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统筹城乡资源、多元化筹集资金,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城镇功能和承载力;运用政策扶持措施,全面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的步伐,加强城镇和农村社区管理,提升城镇化质量。其中:优先镇要着力提高综合发展的质量,进一步扩大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并对城乡统筹发展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多出经验,快速提高综合城镇化水平;重点镇着力培育和发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建立健全城市化管理体制,加快城市配套设施建设。
(二)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多形式高水平推进农村居住区建设。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我市农村四大基础工程之一,是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的综合性项目,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推广运用灾后重建的政策措施,强化统筹配合,同步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村庄整治和农房改造,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1、建立和运用好农房建筑设计方案图集库,提高农房建筑设计水平。我市灾后农村住房重建在总结多年农村聚居点规划设计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发展,很多设计方案具有参考借鉴和推广价值,市建委组织力量汇集整理、筛选,建库,提供全市选用。拟年入库600个农村居住区项目方案,300个农房建筑单体方案。各地可利用这些成果,结合本地实际按“四性”理念再提炼选择、深化,形成当地的参考图集,指导当地农村新型社区、聚居点建设和农房改造项目的具体设计。
2、按照《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管理力量。落实“市级行政督导,区(市)县延伸管理,镇乡依法履职,村组社会监督”的四级管理监督体制。强化县、镇两级村镇建设职能机构和力量,协助乡镇政府建立村组社会监督制度和机制,确保农村居住区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化。
3、加强项目的设计指导和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管,确保“四性”的落实。各郊区(市)县建设局进一步加强和稳定村镇建设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并针对性工作需要提高协管员素质,充分发挥协管员队伍的作用,坚持长期为农村建设服务。
4、强化农民集中居住区入住后的服务和监管。一是加强农村居住区(点)内新建建(构)筑物的管理,维护居住社区的形象和整体效果。各地要按照《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建立村级社会监督制度,区(市)县相关监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各司其职,对已建成入住的农村居住区(点)加强巡察,及时发现和纠正屋顶加层、房前屋后搭建等现象。
二是同步配套生产设施。各地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对群众有发展庭院经济和养殖业的意愿、条件允许的农村居住区(点),以不破坏环境,不污染水源为前提,充分考虑集中居住后的生产耕作半径,在居住区项目规划时统一布置必要的生产设施,由群众出资出劳,修建相对集中养殖设施、农具房,满足生产需要。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村民自治机制,规范社区管理。各地要指导和协助乡村组织多种形式的村民会议,按照相关程序制定村规民约、社区管理规则,通过制度建设和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培育村民的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意识和习惯,实现对居住区日常生产生活的规范化管理,共建共享和谐美好家园。
(三)增强川西林盘保护和整治利用力度,充分展现田园城市的特色。
按照田园城市的形态特征,调整工作思路和机制,积极主动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在全市城乡统筹发展示范线和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区内,依托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组织开展林盘整治利用的试点示范,通过聚居林盘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农房改造,改善林盘居住方式的人居环境,引导农民多种形式集中,传承和突出特色。
1、优化林盘保护点布局规划。建设田园城市是我市城乡统筹发展的新阶段,对构建新型城乡形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充分发挥地方特色资源优势,增强特色。各地应根据全市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和城乡统筹发展示范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以及城镇周边,以“边线成片,聚点成群”的思路,优化川西林盘保护点布局。使全市14万个林盘的30%的到有效保护,其中3000--5000个逐步整治为林盘聚居点。构建全域的田园之中生态、业态、景观形态和居住生活形态有机融合,产业有支撑、服务功能全、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地方特色浓厚的林盘聚居群落。各区(市)县应在今年上半年完成林盘保护点布局规划的优化调整,按专项规划审批程序报审。
2、按“四性”理念做好林盘整治建设规划设计。依托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筛选确定今年的林盘整治利用试点示范点,今年启动的示范点的林盘整治建设规划,遵循“四性”原则,按照《市林盘整治建设技术导则》的要求,依据产业形态确定整治利用方式,进行规划和设计,达到修建性详规的要求,其中新建和改造的农房设计方案,突出多样性和相融性。
3、加强林盘示范项目的指导和支持。按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进度,以“边线成片,聚点成群”的思路,选定今年启动的林盘整治示范点。各地在组织林盘整治建设规划设计的同时,编制年度林盘整治和农房改造项目计划,按要求申报试点示范项目,市建委将组织专业人员现场踏勘审查,对规划设计进行指导,筛选项目编制年度林盘示范项目补助专项计划,报市政府审定,予以资金支持。
(四)完善城乡体系结构,全面有序推进一般场镇改造。
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需要实现“全域”的各类小城镇按照区域分工职能均衡发展。在全市已开展一般场镇改造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制定政策措施,以特色城镇为发展方向全面启动、分类指导,有序推进一般场镇改造。
1、统筹谋划分类指导一般场镇发展。为构建新型城镇体系,按照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一般场镇改造的实施意见》提出的任务和改造建设方式,统筹谋划,分类指导全市一般场镇改造。有产业支撑和经济职能的场镇,按新市镇的发展要求,形成有特色生态产业支撑,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备,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城乡管理体系健全,人居环境优良,城镇风貌鲜明的小城镇。利用场镇存量资源,结合产业项目,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改造建设,带动农村发展。不承担经济职能的一般乡镇和已撤销建制的旧场镇,结合土地综合整治改造旧场镇,改善人居环境、集约化利用场镇土地资源,建设新型社区,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各地对区域内的一般场镇全面分析论证,拟定县域一般场镇改造的总体思路和实施办法,以及五年实施计划,上报市建委。
2、分步有序推进一般场镇改造。全面开展一般场镇改造不是所有场镇同时启动,而是在田园城市建设进程中对所有场镇分步有序地全面实施改造。年首先抓好场镇现状形象和功能太差的、位于市域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带内的一般场镇改造建设。各地尽快筛选急需改造的场镇,拟定年度改造建设项目计划,制定改造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及时报市建委,将在此基础上编制年度计划、拟定和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3、加强已启动改造的场镇的指导,确保改造建设质量。一般场镇改造建设具有综合性,不只是单个项目建设,全市已启动改造的一般场镇,各地要纳入全面改造的统一计划内统筹安排,进一步加大力度,继续按照“四性”理念优化城镇规划和设计,挖掘本地资源和区位特点,走特色城镇发展之路,强化项目建设,深化场镇改造和开发。
(五)发挥特色资源优势,统筹天府古镇和风景旅游城镇建设。
加强古镇的保护,利用天府古镇的资源优势,统筹推进龙门山、龙泉山“两带”风景旅游城镇建设和发展,在现代田园城市中充分展现传统文化特色。
1、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当前集中力量发展8个古镇(黄龙溪、安仁、洛带、平乐、新场、街子、五凤、唐昌)和2个古村(花楸、尚合),将镇区的古街坊和镇外的风景名胜、田园风光融为整体,扩大古镇利用空间。灾损严重的历史文化名镇小鱼洞、白鹿,尊重历史格局恢复重建;灾后10多个整体重建的城镇,加大对文化古镇的古街区、古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保护和恢复利用。
2、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做好各级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工作和宣传推介,带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进一步发掘古镇古村资源,有条件的整理申报历史文化名镇(村);非历史文化名镇尚存的古街坊古建筑和遗迹,加强保护和利用,充分发挥传统文化资源对构建新型城乡形态的作用。
3、加强指导和监管,健康发展。加大对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性整治建设和开发建设项目的指导和控制,进一步提升天府古镇的发展水平。
(六)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城镇环境和镇容镇貌治理,完善新居工程、新型社区配套设施,统筹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1、县城和重点镇。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清理整治道路两侧和重要节点的广告、商招店招,实现“三化”;完善城市化管理体制,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和清扫保洁工作。县城和优先发展重点镇进一步加强特色风貌商业街建设,各完善1—2条特色风貌街;重点镇完善城市风貌设计,均启动特色风貌街建设,有条件的应建成一条特色风貌街。
2、一般场镇。重点整治场镇“脏、乱、差”现象,做到街面整洁、市场规范、摊点到位、道路畅通,改造农村版城镇。
工作建议范文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全省第五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先导性的作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贯穿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整个过程,积极构建“大调解”、“大服务”格局,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发展。当前,我县经济社会总体稳定和谐,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特别是随着各项改革措施、新农村建设等的逐步深化,利益格局、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不断调整和变化,经济社会生活中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迫切需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推进“平安松阳”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加强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
1、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有条件的单位应当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切实加强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健全完善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其化解疑难复杂纠纷、指导村(居、社区)调解组织开展工作的作用。大力加强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人群集中的地方延伸,力争做到“哪里有人群,人民调解组织就建到哪里;哪里有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着力推进企事业单位、外来人口聚居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毗邻跨界地区联合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争用两至三年时间在职工人数200人以上的企业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外来人口聚居区和毗邻跨界地区普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备案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应当向所在地乡镇司法所备案;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应当向县司法局备案。
2、进一步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员选任、聘任制度。按照国务院《人民调解组织条例》和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采取各种方式,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按照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范围的特点和要求,将具有较高思想道德水平,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能够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威信,并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的人员选聘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有条件的乡镇可以适度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争取打造一支业务精湛、服务热情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培养和形成人民调解队伍的骨干力量,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技能和质量。积极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和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志愿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逐步建立起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的专兼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3、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大力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政治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及其他人民调解员每年进行组织培训,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疑难纠纷讨论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法官联系并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工作,邀请法官参与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旁听、从人民调解员中推荐人民陪审员等各项制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三、加强人民调解的工作创新,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1、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理念。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以预防矛盾纠纷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要加强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和生产经营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维持和发展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努力适应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发展变化的趋势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大力拓展调解领域,依法调解公民与法人、公民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积极参与城乡建设、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缓解利益冲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创新调解方法。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难易程度以及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村头”、“地头”、“街头”“炕头”调解等适应基层特点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综合运用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因地制宜、不失时机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要大力推广“庭式调解”,统一调解程序,规范调解协议;要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开展调解工作,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要邀请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参与专业性较强的纠纷调解工作;从而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公信力和实际效果。
2、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建立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根据新形势发展需要,把人民调解工作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起来,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与人民信访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充分运用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平台,建立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与信访部门的联动机制,通过联动服务窗口,将人民调解引入信访工作;建立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与公安派出所的联动机制,通过治安纠纷委托调解等方式,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优势,化解治安行政纠纷;建立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动机制,通过建立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方式,积极参与交通事故纠纷的调处;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与劳动仲裁部门的联动机制,通过社会力量,积极化解用工、劳资等劳动纠纷,着力构建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3、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程序的衔接配合。人民调解组织要依法调解矛盾纠纷,规范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县人民法院(法庭)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并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当事人持已经生效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人民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发出支付令。积极开展在县人民法院(法庭)设立人民调解窗口的做法,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与民事审判良性互动机制。人民法院对于常见性、多发性的简单民事纠纷,在当事人起诉时或立案前,应尽可能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矛盾纠纷。人民法院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委托或邀请人民调解组织对案件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对刑事自诉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参照民事调解的原则和程序,委托或邀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推动当事人和解。
4、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要通过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流程,明确受理、调解、回访等环节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岗位责任制、疑难复杂纠纷研究讨论制度,以及学习、例会、业务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尤其要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通过健全、完善并有效落实各项制度,努力把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
工作建议范文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的要求,切实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引导货币信贷向常态回归,实现经济平稳适度增长的目标。在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均衡、稳定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调整信贷结构,防范金融风险,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创新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着力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全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一)贷款投放与地方经济发展合理匹配。通过向内挖潜和向上争取,力争全年各项存款增长15%-18%,各项贷款增长19%-22%。
(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有新突破。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县域信贷服务进一步改善,力争全市全年60%的新增存款用于县域。
(三)深入推进中小企业牵手培植工程。各行社要新培植中小企业客户20-30家,全年对中小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各项贷款增幅。
(四)加大支持新农村建设力度。做大做强“一行一品”,每个行社根据新农村建设发展的特点,至少推出1-2个新的信贷品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有突破,涉农贷款比例高于各项贷款比例25%以上。积极发放支农再贷款,全年支农再贷款投放不低于4000万元。
(五)立足三农,加快创新。以农产品加工园区为核心,以龙头企业为抓手,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为重点,探索有利于“三农”发展的金融创新。全面推行以农村土地、房屋、林地、水域等经营权或所有权为抵押物的农村金融信贷产品,满足农村种养殖大户合理的信贷需求。
(六)在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方面有新的突破。在文化产业、服务外包、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生态旅游项目、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物流业、容纳农民工就业等方面,争取每一个行社有一个试点项目。
(七)进一步增强金融扶弱功能。积极承办小额担贷款业务,特别是要拓展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力争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余额突破2300万元,全力争取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有零的突破,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和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试点范围。
(八)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力争A级信用企业新增14家,其中:工行2家、农行2家、中行1家、建行1家、农发行2家、邮政银行2家、农信社4家。
(九)积极开展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力争5家企业进入试点名单,全年人民币结算余额突破1000万。
三、具体措施
(一)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平稳适度增长。要准确把握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按照“总量控制与结构调整相结合、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相结合、资金运营与防范风险相结合”的原则,继续落实“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保持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圈一带”的总体战略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目标,加大对县域经济、“三农”、中小企业、创业促就业、文化旅游、服务外包、物流、节能环保等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对重点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完善对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信贷支持的“绿色信贷机制”,严格控制对“两高一剩”行业贷款,从严控制对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的贷款。同时,要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着力提高信贷质量和效益。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实体经济的发展要求,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满足合理的信贷需求,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努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二)加大县域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加强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的管理,完善对金融机构贯彻信贷政策的评估机制,改善村镇银行的经营管理机制,强化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金融机构利率定价和打击非法集资方面的指导力度。严格房地产商业信贷管理,支持部门金融机构参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各金融机构要从履行社会责任的高度,找准县域经济发展与自身发展的有效结合点,优化贷款审批流程,为扩大县域信贷投放提供宽松的环境。要进一步拓展县域信贷资金来源渠道,支持优质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等方式获取资金。鼓励银行与各类担保公司合作,大力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农村小额保险。努力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农户信用评级全覆盖和农户有效贷款需求全覆盖,全面推进金融服务均等化。
(三)创新信贷产品,最大限度地支持“三农”发展。要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开发农村信贷,推进信用共同体建设,支持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的种养殖大户。要大力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联保贷款”,积极推广“行业协会+联保基金+银行”、“龙头企业+种植基地+行社联合+财政贴息”等信贷模式,进一步丰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产品,逐步完善“两社”合作机制。大力支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银行信贷积极介入“企业+基地+农户”、“企业+中介组织+农户”等联结方式,开办存货抵押贷款和仓单、应收账款、股权质押贷款品种,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支持重要的农业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探索培植金融支持农家乐、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建材下乡等新兴经济热点,拉动农村消费。加大对农产品加工园区的信贷支持力度,以农产品加工园区为核心,积极发展银团贷款,支持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农发行、农行、农信社、邮储行要在支持“三农”中形成合力,扎实推进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农业发展银行要以业务领域扩展为契机,加大对农副产品生产和加工转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消费市场和农业综合开发的支持力度。农业银行要在推进“三农事业部制”改革的同时,保证“三农”业务的稳步增长,用于支农的贷款不低于当年新增贷款总额的50%。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确保新增贷款的70%用于支持农业发展。邮政储蓄银行要进一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力争在服务农户小额信贷和县域涉农企业上有大的突破。
(四)强化信贷服务创新,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继续做好中小企业客户培植工作。金融机构要建立中小企业专营机构和服务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培植工作计划,并结合信贷营销工作机制,建立培植工作档案,认真落实培植工作的各项举措,积极提升中小企业信贷服务水平。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信贷管理体制改革,在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年扩大用于支持培植对象的信贷规模,积极开展专题营销活动,满足不同类型中小企业贷款需求。积极搭建银政企合作平台,开展信贷签约活动,创办金融服务网,节约信贷成本。同时,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进行直接融资。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信息咨询和智力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加强与法律、审计、资信评估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协作配合,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上市咨询和上市辅导,支持组建产权明晰、运作规范的股份制或民营担保机构。
(五)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创业促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信贷扶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优惠利率总水平的基础上,继续贯彻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开办或创新针对创业人员的信贷产品,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活动。要切实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信贷扶持,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加大金融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支持力度,采取分类支持、各有侧重的方式,建立信贷对接平台,以点带面,充分调动大学生“村官”创业的潜能,发挥大学生“村官”普及农村金融知识的独特作用,带领农民创业致富。
工作建议范文篇5
一、加强档案法制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五五”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规划,配合省档案局做好交通系统档案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今年省厅将继续配合省档案局贯彻落实《全国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福建省档案系统“五五”档案法制宣传规划》,开展档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做好交通系统档案普法考核验收工作。同时积极指导厅属单位执行省档案局制定的《福建省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企业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数字照片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电子文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福建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等档案法规。各单位要积极配合,随时迎接考核验收,争取进入“五五”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行列。
二、为实现2010年交通发展目标任务,更好地发挥交通档案的整体服务功能
(一)为推进“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重点建设项目服务
各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省档案局有关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各相关办法,科学界定各参建单位项目档案管理责任制,及时组织开展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扎实落实交通档案“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的工作职能,提升交通档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根据省政府公布的2010年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名单以及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认真落实档案登记制度和档案验收制度,根据项目档案管理的特点,“提前介入、全程监督、同步管理、跟踪服务”,确保项目档案工作为项目建设和管理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1.港口航道。依照交通运输部出台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检查、指导在建的港航项目档案管理,继续重视清理沿海各港口历年来建设完工的码头和航道工程项目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等规范工作;监督、指导今年完工的10个项目档案的专项验收工作;推动今年新开工的15个项目档案的建档工作;重点检查指导罗源湾将军帽15万吨级散货码头、江阴港区6-7#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湄洲湾港罗屿25万吨级矿石码头、湄洲湾航道二期,海沧港区14-19#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及古雷大型石化项目配套码头等重点项目建设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等规范工作。
2.高速公路:完成同三复线福州湾边大桥建设项目,浦南、泉三三明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专项验收工作;抓紧永武永安至上杭段、武邵、福州机场路二期、福州绕城路西北段西岭互通洋门及连接线、泉厦扩建、莆秀2个项目和泉三泉州段等项目(路段)档案的汇总与专项验收工作;抓好计划今年开工的莆田至永定泉州段、京台线建瓯至福州、泉州环线南安张坑至石井、沈海复线仙游至南安金淘、沈海复线漳州天宝至诏安、宁德蕉城至连江浦口、泉州湾跨海通道、福州绕城东南段、漳州南联络线、武平十方至东留、永宁、宁武、渔平、厦漳大桥、浦城至建宁浦城段等项目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等规范工作;重视厦门海沧至漳州天宝、松建、福州南连结线、福永、莆永龙岩段、莆永莆田段、上杭蛟洋至城关、招银疏港路、泉州环城路二期等项目档案的前期管理建档工作。注重海西网规划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档案的形成与整理。
3.普通公路干线:完成厦门杏林大桥、厦门东通道翔安隧道及两岸接线工程、厦门成功大道、泉州晋江大桥、平潭海峡大桥等建设项目档案的专项验收工作;继续督促未完成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的8条“入闽通道”建设项目档案的汇总与专项验收工作;敦促、指导省道在建18个项目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等规范工作;重视新开工38个项目档案的前期管理建档工作。
4.公路运输场站:围绕加快以中心城市为重点的综合运输枢纽场站建设,指导新建、续建公路运输场站项目档案23个。重点收集整理福州江阴物流园区一期工程、龙岩象屿物流园区、马尾快安仓储中心和福州汽车新南站、福州汽车新西站、厦门西客站、龙岩客运中心、石狮客运中心、永安长途客运站、莆田客运枢纽中心、龙岩客运中心站和石狮客运中心站等项目档案资料。
(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交通工程建设服务
继续关注“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项目档案质量管理,要求以县(市)交通局作为“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项目档案的立档责任单位,一路一档地收集、整理、归档各路网项目,各设区市交通局应主动联合同级档案部门开展此项工作,要求每个各设区市交通局提供2-3个已完工路段的档案资料作为所属县(市)交通局一路一档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的试点,并于今年第二季度前报省厅备案,省厅将联合省档案局在今年第三季度开始组织全省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检查内容含盖已建成的所有危桥改造工程、安保工程、养护工程、村村通
客车等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为促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化常态化服务。
(三)为深化交通改革服务
加强厅直机构改革中档案管理的指导工作。公路稽征系统已实施税费改革,对拆并单位的档案归属与流向处置问题,省公路管理局应抓紧组织各公路稽征处在上半年完成涉改人员安置任务前完成拆并单位档案的鉴定、整理、处置等报批工作,时间要求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并报省厅备案。各设区市交通系统涉及税费改革单位的档案处置可参照上述方法管理。省厅将与省档案局在第二季度开始组织全省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各相关单位应注意收集整理持续深化交通改革、加大费税改革人员安置工作形成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组建交通融资平台,认真落实全省港口资源整合总体方案,探索高速公路建设、运营新的管理模式,完善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管理体制,统筹通车路段有限资源,降低综合运营成本等深化交通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四)加强对我省拓展闽台“三通”等重大活动档案的指导与收集整理的力度
围绕服务拓展闽台“三通”档案。加强指导与收集整理有关建设两岸直接往来综合枢纽,加快对台客运基础设施和集疏运通道建设,加快平潭跨海第二通道前期工作;促进对台直航港口全面发展,促进厦门至台中、基隆客货滚装班轮运输稳定发展,积极引导福州至基隆、台中滚装航线常态化;拓展完善“小三通”功能,推动加快实现行李双向直挂业务、新增运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力争空中直航增辟航线、增设航点、增开航班,构筑闽台立体运输体系;加强两岸业界合作,办好交通涉台重大活动,筹备第二届海峡论坛两岸空中直航圆桌会议、2010年中国航海日(泉州)、第八届海峡桥隧通道研讨会;推动我省直航船公司在台设立办事处或分公司,引导两岸更多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通过我省有序往来,打造服务两岸人民交流往来主通道等重大或专项活动形成的档案资料。
三、进一步推进交通档案基础业务建设
(一)贯彻落实国档局8号令,把好档案资源建设源头关
今年省厅机关将根据新批准的内设机构职能补充编制本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报省档案局审核。厅直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应依据本单位经批准的内设机构职能的实际,严格按国档局“8号令”准确划定本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明确归档范围,突出本单位工作职能,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文件材料分类编号方案、归档范围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补充或编制工作,由省厅转报省档案局审核后执行;其他厅直单位也要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文件材料分类编号方案、归档范围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工作,报厅备案。
(二)配合省档案局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为开展厅直单位第三轮档案整理质量检查做好准备工作
今年省档案局将研究制定《福建省机关、事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启动机关、事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省厅将密切配合省档案局开展机关、事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同时启动2011年厅直单位第三轮档案整理质量检查的准备工作。检查的重点是:-2010年度的各门类档案,文书档案以省档案局最新审核批准的本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为依据,侧重检查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的文件及各门类(注重专门档案和电子档案)和各种载体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是否及时和齐全完整,整理是否符合规范。希各单位均要按照省档案局《福建省机关、事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和《关于在省直机关推行档案整理质量合格证制度的通知》((闽档〔〕60号))的要求,提前做好每个年度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和档案整理质量管理工作。
(三)积极做好网上办理档案登记和档案目录电子数据报送工作。
按照《福建省档案局关于认真贯彻福建省档案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档〔〕44号)要求,及时收集、归档、整理本单位上一年度形成的各门类档案,及时进行网上办理档案登记。按照《福建省档案目录电子数据报送暂行规定》(闽档〔〕49号)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报送符合规范要求的档案目录电子数据。省档案局将对档案登记办理和电子数据报送的情况进行通报。
(四)依法做好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移交进馆工作。
依照《交通档案进馆办法》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省交通厅提出移交申请的项目档案:由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组织移交申请的有邵三高速公路、龙长高速公路2个路段的项目档案。连同去年必须移交的高速公路5个路段、普通公路2个路段的项目档案共有9个公路项目档案必须移交交通运输部档案馆。为保证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在移交档案之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把好移交进馆档案的质量关。项目档案的移交要求按照《福建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执行。公务员之家:
(五)提高防范意识,强化档案安全管理工作
确保档案安全是档案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单位档案部门要提高档案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强化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危害档案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各项档案安全保管措施和应急措施,确保档案实体的安全。要高度重视档案信息安全建设,把安全防范意识放在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首位,要从档案信息网络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档案数据库安全等方面着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信息系统和档案信息内容的安全,防患于未然。
四、进一步推进机关档案信息化建设
各单位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制发的《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闽委办[]25号)的规定,坚持电子文件管理的原则,明确电子文件管理的职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本单位电子文件的收集归档与电子档案的保管利用。今年省厅将配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宣传贯彻《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着力推进厅直机关电子文件管理工作,并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观摩学习、检查考评等多种形式,进一步落实《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各单位应积极参与。省档案局将继续积极推进机关档案存储数字化工作,推广省直机关试点单位的成功经验,推动省直机关开展档案存储数字化工作,并提出省直机关室藏档案数字化建设指导意见,各单位应及早行动,按照本机关制定并经审核批准的《文件材料分类编号方案、归档范围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要求,对本单位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纸质档案开展鉴定与档案存储数字化工作。
五、积极开展交通档案工作协作组活动,加强交通档案人员的教育培训与学习交流,表彰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工作建议范文篇6
年是新中国成立周年,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深入推进“”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县消防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动落实三个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宣传、贯彻、实施新《消防法》为主线,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总要求,以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和防控火灾能力,降低火灾起数、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为目标,着力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和社会抢险救援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和构建和谐盐边、平安盐边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以贯彻新《消防法》为契机,全面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一)落实政府主导责任
各单位要按照新《消防法》“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县政府将以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形式,把消防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等考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并定期组织开展督促考评,使消防工作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明晰、措施更加有力、工作更加有效,确保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监管职责,充分发挥整体联动效应。安监局要督促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社会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发展和改革局要将“”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纳入投资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财政局要将消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消防工作正常开展。规划和建设管理局要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镇总体规划,与公安消防部门共同把好工程行政审批关。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司法、文体广电等部门要拓宽消防宣传教育的社会覆盖面和公共影响力。公安、工商、民政、卫生、旅游、文体广电等部门要按照规定将消防安全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严把准入关,加强对消防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坚决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监察局要加强对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因失职、渎职造成恶性火灾事故的,严格按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指导社会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灭火演练,形成自我管理、自我保障、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良好工作机制。公安消防机构和各派出所要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不断提高消防行政执法水平,切实把消防监督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社会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消防工作自律机制,提升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继续抓好消防安全诚信承诺活动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推进落实工作,推广使用先进消防技术,提高单位火灾风险管理水平。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着力推进“三会”(会查改火灾隐患、会处置初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建设,不断提高发现火灾隐患的能力、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自救逃生的能力、疏散救护他人的能力和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年内,全县80%的人员密集场所要达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
二、构建城乡消防保障体系,提升城乡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一)加大消防投入,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伍及消防装备建设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城乡经济发展需要,切实将消防规划纳入新农村建设和灾后重建的内容,加快完成有城乡总体规划建制镇的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城市消防站、消防道路、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配套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公安消防机构要提前介入主动为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当好参谋、服好务,严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关,确保灾后重建的学校、医院等建筑工程不遗留先天性的火灾隐患。年内,桐子林镇要制定完善消防规划文本。目前,我县公共消防设施的欠帐仍较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加大消防投入,进一步加快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确保我县公共消防设施、装备、消防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各乡(镇)对公共消防设施、装备、消防队伍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或配置,有效提高城乡抗御火灾的整体水平。
(二)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
各乡(镇)要继续按照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发改委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公通字〔〕34号),坚持统筹规划,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坚持配套建设,公共消防设施与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坚持综合治理,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加大对农村消防工作的投入,推动农村消防工作业务经费、人员配备、基础建设“三个落实”,建立城乡一体化火灾防控体系。各单位要按照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通公字〔〕10号),明确社区消防责任主体和消防管理职责,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把社区消防建设与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治安、社区警务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完善社区消防工作机制,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区防控火灾的能力。
(三)加强消防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综合能力
各单位要按照新《消防法》的要求,建立政府领导,以公安消防部队为骨干,医疗、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环境、气象等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的灭火救援联动机制,建立灭火救援联席会议制度,实行调度指挥等级响应,形成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提高全社会应急救援能力。要严格落实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交通部《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公通字〔〕59号),建立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以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为辅助,以志愿消防队和相关专业力量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落实经费保障,在体制、人员、管理等方面取得实效。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抓好重大危险源火灾风险及危害评估工作,科学研判火灾风险,制定修订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提升部队灭火救援实战能力。
三、构建社会火灾防控体系,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一)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主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影响,加强火灾形势的分析研判,适时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场所等专项治理,着力抓好疏散通道、烟气窒息、自动消防设施三类致命火灾隐患整治,不断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要加大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治力度,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论证、立案、公示、销案、报告等制度,继续采取政府挂牌督办的方式,及时督促整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深入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落实消防产品“身份证”制度和公共场所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制度,加强消防产品检测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消防产品市场。要加强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检查,对违法工程进行清理整顿,做好施工中的监督管理,严控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
(二)强化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公安消防机构要继续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管和非重点单位监督抽查。要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改进消防监督执法勤务制度,实行监督执法“错时”工作制,最大限度把消防监督警力部署到火灾高发时段和高发部位,强化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火灾高发部位的巡查和协防,实现火灾隐患预防关口前移。要针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强势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消防安全没有保障的,要坚决依法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重视和加强自身业务建设,改善消防执法条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执法机制,不断提高消防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要围绕建国周年大庆等各类重大活动、重要时期的消防安全保卫实际,加强预案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开展实战演练,落实战备勤务,确保敏感时期、重要场所不发生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
(三)强化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
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一线执法单位,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基层、最前沿的位置,在扩大消防监督控制面,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特别是遏制小单位、小场所发生火灾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派出所要充分认识抓好农村和社区消防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身在基层、贴近群众和点多面广的优势,切实把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治安防范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向警务室延伸,大力开展城镇、社区、农村以及辖区小单位、小场所的消防宣传教育、消防监督检查、火灾隐患整治等活动,查处社会面上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提高消防监督实效。
四、构建消防宣传教育体系,努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一)抓好新《消防法》宣传贯彻工作
各单位要把贯彻实施新《消防法》作为今年消防工作的主线来抓,全力做好新《消防法》实施后的各项工作,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组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熟悉掌握新《消防法》的内容,提升全民消防法治意识。
(二)抓好消防宣传“六进”工作
各单位要建立与部门、媒体消防宣传合作机制,推动社会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宣传工作制度,尽快形成消防宣传社会化网络,加快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步伐,建立完善消防志愿者社会网络,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宣传和协助整改火灾隐患的作用。要分类分阶段开展学生、流动务工人员、老弱病残、农村留守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切实做好“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月”、“新《消防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建国周年庆典”、“119消防宣传月”期间的各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工作建议范文篇7
一、明确总体目标
到年,我县公共卫生工作的总体目标是:
——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强县,全县基本形成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相同步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乡镇、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健全,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卫生公平性、可及性和反应性明显提高,卫生服务绩效水平显著改善,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有较大提高,总医药费报销水平达到40%左右;
——全民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十万分之十二以下和千分之九以下,平均期望寿命达76.8岁以上;人群主要健康指标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卫生应急预案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置率达100%。不出现因防控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职业危害事故、重大实验室生物全事故和重大血液全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7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65%以上,农村饮用全自来水率达85%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
——县、乡镇、村三级卫生适宜技术推广体系完善;医学科普活动普及率达8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配置符合规定标准,按有关规定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政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技人员中50%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卫生信息化率达85%以上,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管理信息化率达到100%,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化率达100%。
二、实施四大工程
(一)实施农民健康工程。
1.深化农村卫生综合改革,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全面提升29家乡镇卫生院的装备水平和服务功能,完善12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施装备并规范其运行。
2.做好农民免费体检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继续做好每两年一次的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参合农民体检率达70%以上。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专业服务相结合的要求,认真做好直接面向城乡居民的12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到年,城乡居民健康建档率达99%,并实行信息化联网管理。
3.进一步完善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筹资形式,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扩大覆盖面,提高受益率,缩小城乡医疗保障水平的差距,更好地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到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年筹资达190元以上,参保率达95%以上,总医药费的报销水平达到40%左右。
4.建立和完善解决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社区基本医疗服务制度,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推行常见病常用药品零利润,并实行门诊免收和检查低收费制度。继续推行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对低保户住院报销按普通人员1.5倍的报销政策。
5.改善农村卫生环境,结合“中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农村普及饮用全自来水,加快实施农村改厕、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等各项卫生环境治理工作。50%以上的建制乡镇达到省级卫生乡镇标准。农村居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自来水覆盖率均达到85%以上。
(二)实施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建设工程。
1.到年,全县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公共卫生体系。公共卫生的应急指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监测预警和信息网络体系全面适应我县公共卫生服务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
2.提高对重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县疾控中心实验室通过部级计量认证。办好梅溪传染病区,规范6个传染病门诊的运行。重点预防和控制霍乱、结核病、性病、艾滋病、血吸虫病、疟疾、布鲁氏菌病、非典和人禽流感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确保不发生大的疾病流行。针对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且费用负担较重的疾病,重点开展健康教育、行为干预、早期诊断和病人规范化管理。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全县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人群覆盖面达到60%以上。全县各乡镇儿童全程计划免疫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
3.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进一步充实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加强基层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建成县卫生监督所业务办公用房,建立健全孝丰、梅溪、高禹等3个县级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4.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信息预警监测报告体系,增强快速反应能力。法定传染病、预防接种、妇儿保、公共卫生档案全部实现信息化管理。
5.进一步做好妇幼保健工作,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十万分之十二以下和千分之九以下。
(三)实施人才和科教兴卫工程。
1.重视卫技队伍建设,到年,县级医疗卫生单位高级职称比例达10%以上,中级职称达4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卫技人员占50%以上。乡镇卫生院中级职称率达3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达40%以上,卫生院卫技人员全部达到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全县卫技人员由1411人增加至1980人,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4.4人;医师数由914人增加至1350人,每千人拥有医师3人;护士数由370人增加至630人,每千人拥有护士1.4人;城乡社区每千人拥有责任医生1名。
2.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培养,大力开展全科医学知识教育和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素质。全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学培训合格率达100%。
3.加强县级“名院、名医、名学科”建设。4年中培养县级名医30名左右,名学科15个左右。市级学术和学科带头人10名。重视卫生管理人才培养,使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者既懂医更懂管理。
4.实施“数字卫生工程”,深入推进信息技术在卫生各领域的广泛应用,提高卫生服务、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运用信息化全面提升新型合作医疗、传染病管理、预防接种、妇儿保、社区卫生服务、财务管理的工作层次。加快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学科建设。
5.研究未落实基本养老保障的乡村医生退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生活补助政策。建立鼓励和引导医科类大专以上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的激励机制。通过4年努力,使全县每家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能配备1名以上医科类专科以上毕业生服务农民。
6.加强卫生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弘扬白求恩精神,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
(四)实施“医疗水平提升”工程。
1.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主体地位不动摇,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地位不动摇。严格医疗机构按规划设置的准入制度,正确引导非公有制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护人员为核心,加强管理,改善服务,加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应急反应和医疗救治水平。巩固县级医院等级成果,以等级医院标准强化日常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改善办医条件。满足不同层次的就医需求。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装备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床位、工作人员、卫技人员、医师、护理人员的配比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建成县人民医院新病房科教大楼,全县病床数增加到1500张以上(不包括乡镇卫生院和疗养院)。
4.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加强县中医医院建设,鼓励发展中医事业,加快中医进社区步伐,实现全国农村中医先进县创建目标。
5.开展平医院和人民满意医院建设。确立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健康的服务要旨,切实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法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6.加强县级医院对口扶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完善卫生专家下乡义诊制度,努力使农村群众享有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做好企业家保健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保健工作。
7.实施县级医院就诊流程再造,优化医疗服务环境,更加方便群众就医。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完成门诊医生工作站建设,实行电子处方和ic卡制度。
三、落实保障措施
(一)完善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县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并将公共卫生工作纳入有关部门和乡镇干部绩效考核内容。负责制定并实施县域卫生规划,通过调整布局和优化配置,建立和完善以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为核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级服务站为基础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乡镇政府要强化对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责任,负责落实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的检查与考核。乡镇公共卫生管理员负责农村卫生日常管理工作。乡镇驻村干部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村级组织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卫生管理工作。
村级组织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的环境卫生、改水改厕、健康宣教、企业卫生全、集体聚餐、食品药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巡查、信息报告和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等;办好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督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履行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有关职责。各行政村公共卫生联络员协助村领导做好日常工作。
工作建议范文篇8
(一)审计统计人员知识层面单一、缺少工作责任心。单一的意思就只是单纯的了解一方面的内容或者掌握一方面的技能,这就说明我国基层审计统计人员从人员的知识层面以及他们的素质层面都不全面,需要不断的进行完善。现在的审计统计人员因为年纪较大,他们缺少年轻的力量,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国家的体制决定的,因为国家一般认为只有年纪大的人才有工作经验,才能胜任此项工作,所以统计人员一般年龄偏大,统计工作一般都是需要做数据的统计以及收集的,因此工作量很大,加上统计人员的数量不足,所以统计工作需要员工认真负责,但是因为长期工作的统计人员责任心意识不强,所以他们在开展工作的时候也是盲目开展,经验主义严重,因此就需要关注审计统计人员的责任心以及工作态度。(二)审计统计部门的设备陈旧老化。现在基层的审计统计工作在工作中已经有所转变,依据市场发展动态,采用计算机技术参与到工作中,这是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有效方法,这是一个好的方向发展,但是由于审计统计部门的计算机设备陈旧,领导以及工作人员没有及时维护、升级计算机,国家的财政拨款数额有限,所以审计统计的应用设备陈旧老化,更新换代慢,严重影响审计统计的效果效率,陈旧的设备已经脱离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加上审计统计的日常工作量很大,陈旧的设备存储能量不够,急需要新设备的支持,但是因为没有新设备,所以就需要统计审计部门更新设备,以适应新的工作的要求。(三)审计统计部门监督体制不完善、独立性不强。大家一致认为审计统计部门是负责数据的部门,没什么好对他们进行监督的,但是由于它们自身工作的重要性,所以就需要有一个专门负责监督审计统计的部门,这样是为了减少工作中的失误,规范统计审计工作的方式和方法,更有利于帮助审计统计部门更好的发挥出自己的作用,但是现实情况是,基层的审计统计部门的领导对审计统计工作的监督部门不重视,这就导致了审计统计的监督部门的监督权利发挥不出来,影响监督部门的工作职责,因为独立性不强,所以很多基层的监督审计统计部门都是形式化严重,有的虽然有监督部门,但是没有实权,有的甚至没有监督部门,所以鉴于监督部门对审计统计的重要性来说,需要强调并重视审计统计的监督部门的体制和权力。(四)基层审计统计方法陈旧、缺少创新。因为基层审计统计的工作内容量大,因此针对不同的是统计数据需要不用的工作方法来应对,因为一个好的工作方法能提高工作效率,为审计统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便利条件,以前的审计统计依靠的人工,所有数据由人来服务,现在随着社会的变动,计算机应用到审计统计工作中,计算机是现在工作的必需品,但是一些基层开展审计统计工作的时候还是采用人工的老办法,老思想,旧经验办事,这已经成为阻碍基层审计统计工作方法的因素,所以针对新时代来说,社会经济以及市场的发展,需要我们的工作方法不断的进行创新,这样才能及时避免因为统计审计数据不真实影响到统计审计的工作的开展,因此需要及时的改变传统的工作方法,积极应对新的社会要求。(五)审计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统计审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直接影响着审计统计工作的质量以及数据的真实性,因为审计统计部门是需要给相关人员提供统计的数据的,也是做一些决定的依据,因为他们工作的重要性,所以其业务水平很重要,真正的统计人员应该是全能的人才,应该具有统计审计相关方面的各种能力,计算机技术的使用能力、统计分析能力、统计审计的知识、国家法律知识以及对统计审计所有的分析和评估,但是现实情况是这方面的人才很少,因此审计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都不足,需要不断的提高,需要在进行工作的时候进行培训上岗,依据所需要知识的重要性进行排序,提高相关的能力,不能因为其素质不过硬,影响日益变化的审计统计工作的内容以及工作量。
二、针对审计统计工作的问题,所提出的措施
(一)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基层领导首先要重视审计统计工作,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应该在高中目标的影响下,规范统计审计的各种相关制度,建立一套完整的统计审计工作的模式,依据工作流程开展统计审计工作,针对统计审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的问题,要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首先从思想入手,在思想上改变以往懒惰的状态,提高工作的积极性,要让统计审计人员了解《审计法》《统计法》的相关知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因此才能够在职场中着重开展业务培训,制定工作培训计划,定期进行技术能力检测和经验交流,以便大家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业务能力的同时,轻松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二)提高审计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统计审计人才是统计审计工作的主体,也是基层统计审计相关工作需要的,因此对于整个统计审计团队来说,应该重视统计审计的人才。虽然现在统计审计人员的素质不高,因此就应该主动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不仅是思想道德素质,还有法律知识,这些都是基本的知识,还应该做一些调动工作积极性措施,提高统计审计人才的待遇,设立奖惩措施,明确相关责任,一切工作都按照规定办事,另外还要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减少审计过程中人为造假行为。同时应该加强统计审计人员的团队建设,方便他们的工作开展,方便大家相互沟通经验,主动和团队中有能力的人学习,开展交流活动和带动整个工作的氛围,推进全队建设,提高审计统计人员的实践能力。(三)重视对审计统计工作人员的信息技术的培训。现代社会是信息时代,统计审计工作也应顺应时展的要求,更多的在工作中采用信息技术,不断利用信息技术做统计审计的数据统计、整理、分析、评估,这也是缩短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方法,所以应该重视审计统计的信息技术的培训工作,不仅要求工作人员会相关的计算机能力,还包含有计算一些技术的更新和系统的升级,以便让信息技术更好的应用在统计审计工作中,对于信息技术的能力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计算机的使用率就是提高工作的质量,对有些财务信息实现网络共享,最终结果也是为了保证统计审计工作的秩序良好,更多地实现服务的本质。(四)健全审计统计监督体系。监督部门的作用已经成为大家公开了解的知识,因此对于统计审计这么重要的工作来说,监督部门以及监督体系就显得异常的重要,不仅是为了监督审计统计工作,也能够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所以在基层应该重视监督体系的建设工作,完善监督体系,保证监督部门的工作独立性,合理的利用监督的职能提高审计统计监督的工作质量,避免工作中的失误,减少工作风险的出现,最终合理利用高质量的统计审计工作来做数据的支撑,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最终完成统计审计工作。(五)加强审计统计相关设备配置的更新。虽然我国基层的审计统计人员的工作地域不同,服务的单位也是不同,所以对于统计审计的重视程度也是不同,因此统计审计的设备的质量也不一样,本文主要针对那些落后的地方,需要对相关的统计审计设备进行及时的更新换代,这样才能方便适用不断发展的统计审计的工作,这个问题也需要得到国家的重视,国家的宏观调控需要做统计审计设备的平衡,侧重一下偏远地区,更多调配新设备,使用新数据统计,这样才能保证基层统计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才能够为国家需要的统计审计数据做基础的准备,为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服务。
三、结束语
有本文论述的内容看,现在审计统计工作虽然已经有一定的改善,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基层的工作人员以及相关的企业改善,在依据自身特点的同时查找自己的问题,加强责任意识,工作方法进行创新,提高统计审计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业务能力水平,所有的问题的解决措施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做好团队的建设,最终让审计统计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参考文献
[1]郭颖.从起步创建到规范提高[N].中国审计报.2013-09-30(004).
[2]马波,米哲.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提高审计工作水平[N].天津日报.2014-10-19(001).
工作建议范文篇9
一、让孤儿回归家庭融入社会,积极拓展安排渠道。
儿童中最需要关注、给予特殊关爱的弱势群体。各地要依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生长的原则,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进一步拓展安排渠道,妥善安排孤儿,让孤儿早日回归家庭、融入社会,重新享受温暖和亲情。
(一)亲属抚养。孤儿的监护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确定。孤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要依法承担抚养义务、履行监护职责;鼓励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孤儿监护人;没有前述监护人的孤儿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孤儿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家庭寄养。由孤儿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者孤儿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可由监护人对有抚养意愿和抚养能力的家庭进行评估。并给予养育费用补贴,当地政府应酌情给予劳务补贴。
(三)依法收养。鼓励收养孤儿。收养孤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操持。对寄养的孤儿。需要为其料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户口登记机关应及时予以操持,并在登记与户主关系时注明子女关系。
(四)机构养育。对没有亲属和其他监护人抚养的孤儿。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可在社区购买、租赁房屋,或在机构内部建造单元式居所,为孤儿提供家庭式养育,确保不能回归家庭的孤儿、弃婴得到妥善安排与良好抚育。公安部门要及时为孤儿料理儿童福利机构集体户口,财政部门要为福利机构抚养孤儿落实养育经费。
二、切实维护孤儿基本权益,健全完善保证机制。
(一)健全孤儿基本生活保证。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孤儿养育规范包括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日常用品费、教育费、基本医疗费和康复费,不包括儿童大病医疗救助费、寄养家庭劳务费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和不低于省市孤儿最低养育规范的原则,确定当地的具体规范,并建立孤儿养育规范自然增长机制。各地政府要按现行筹资渠道和保障方式,统筹安排好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及从城乡低保资金、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中安排的孤儿基本生活保证经费,缺乏局部通过地方财政预算、公益金等多渠道筹集,确保孤儿及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育费。原已享受规范加上级补助资金后逾越最低养育规范的不予消减。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核定孤儿身份,提出资金需求,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并推行社会化发放。要严格建立孤儿基本养育保证监督机制,强化资金监管,规范核拨和发放程序,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二)强化孤儿医疗保证。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参保参合费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将符合规定的残疾孤儿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证范围,稳步提高待遇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和社会慈善组织可为孤儿投保意外伤害平安和重大疾病平安等商业健康平安或补充保险。卫生部门要对儿童福利机构设置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给予支持和指导,开展孤儿身心健康教育和咨询辅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卫生防疫工作的指导,及时调查处理机构内发生的污染病疫情。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要为孤儿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要定期了解和掌握外地孤儿接受健康管理情况,保证孤儿享有平安、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医疗机构要发挥优势力量采用多种形式减免孤儿医疗费用。继续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
(三)落实孤儿教育保证。全面实施孤儿免费义务教育,不时提高孤儿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寄宿生的生活补助;对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孤儿,优先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予以资助;对孤儿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继续享有相应政策,学校要为其优先提供勤工助学机会。要切实保证残疾孤儿受教育的权利,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孤儿,布置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等残疾孤儿,布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能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孤儿,鼓励并扶持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学校,为其提供特殊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力度,将条件较好的寄宿制学校优先免费满足孤儿需要,将教育捐款、捐赠及公益性资助的使用优先向孤儿倾斜。
(四)完善孤儿就业保证。进一步落实孤儿成年后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和帮扶有劳动能力的孤儿成年后实现就业。要提供针对性服务和就业援助,将成年后就业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就业范围,依托基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解就业需求,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免费职业介绍、职业介绍补贴和社会平安补贴等政策,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促进有劳动能力的孤儿成年后就业。鼓励自主守业,对符合条件的成年孤儿,要给予场地布置、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守业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孤儿成年后就业困难的优先布置到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
(五)推进孤儿住房保证。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资金补贴、建设规范、社工组织、质量平安监管、技术服务等方面优先予以资助,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当地村民协助其建房。居住在乡村的孤儿成年后,符合乡村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保障条件的要积极做好住房保证和服务工作;符合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孤儿家庭,要做到应保尽保。对有房产的孤儿,监护人要协助其做好房屋的维修和保护工作。
三、提升孤儿专业保证水平,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
(一)不时改善儿童福利机构条件。十二五”期间。加速推进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和市残疾儿童托养中心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和功能,为孤儿提供保证服务。各县市可独立设置儿童福利机构和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及残疾儿童托养中心,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抚育、康复、特殊教育必需的设备器材和救护车、校车等,不时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养护、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技能培训、监督评估等功能。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维修改造及有关设备购置,所需经费由财政预算、公益金、社会捐助等多渠道解决。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考虑儿童福利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项目,不时改善儿童福利机构条件。
(二)配强儿童福利机构工作力量。科学设置儿童福利机构岗位。切实加强孤残儿童护理员、医护人员、特教教师、社工、康复师等专业人员培训。要整合现有儿童福利机构从业人员队伍,并积极发明条件,通过购买服务和配置公益性岗位、社会化用工等多种形式,空虚儿童福利机构工作力量,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服务水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倾斜政策。要将儿童福利机构中设立的特殊教育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医护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纳入教育、卫生系统职称评聘体系,结构比例、评价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教育、卫生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要主动吸收儿童福利机构相关人员参与。积极推进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资格制度建设,支持开发孤残儿童护理员教材,设置孤残儿童护理员专业,对孤残儿童护理员进行培训。
(三)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机构的作用。儿童福利机构是孤儿保证的专业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要及时收留抚养,确保孤儿居住有定所、生活有着落。要发挥儿童福利机构的专业优势,为亲属抚养、家庭寄养和义务代养的孤儿提供生活抚养、肢体康复训练、心理校正、特殊教育等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依托福利机构设立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有条件的县市,应独立设立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落实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可受所属民政部门委托,负责为社会孤儿和社会残疾儿童、乡村贫困家庭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及乡村流浪儿童建档造册,对其养育状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评估,对监护人进行指导和培训;负责孤儿及其他困难儿童权益的相关事务,协助所属民政部门与财政、卫生、教育、人社、住建等部门协调沟通,落实孤儿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及成年后就业等相关优惠政策,为孤儿及其他困难儿童生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四、推动孤儿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强化组织领导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孤儿保证工作。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孤儿保证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孤儿保证工作中存在实际困难和问题。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切实加强孤儿保证工作能力建设,空虚儿童福利工作力量,强化对儿童福利机构的监管,建设好全市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财政部门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证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将孤儿保证所需资金纳入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预算,通过财政拨款、公益金等渠道安排资金,切实保证孤儿的基本生活和儿童福利专项工作经费。发改、教育、公安、司法、人社、住建、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将孤儿保证有关工作列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工作建议范文篇10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州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藏区工作座谈会精神。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发展创佳绩、强化作风新形象、抢抓历史新机遇、推进发展新跨越、长治久安新Xx为主题,以服务“两大任务”为目标,以开展“一诺三评三公开”为抓手,以实施“四联一带”工作为重点,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行业文明程度和党员职业道德素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参与对象
主要包括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公安、司法、交通、卫生、城管、税务、工商、质检、信访、金融、电力、通讯、邮政等直接面对服务群众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活动时间
全县所有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从2011年3月开始到2012年7月底结束。
四、目标要求
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各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按照“服务优、党建强”和创建“五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以“两服务两提高一加强”服务中心、服务群众、提高素质、提高效能、加强基层组织为具体目标,着力突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自身综合素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
一围绕服务中心创先争优。
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要自觉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科学发展。立足当前,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措施,抓好本职工作,争创先进业绩,以模范行动带领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群众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始终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游移、促进发展不动摇,把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热情、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伟大实践中来。
二围绕服务群众创先争优。
服务第一”思想观念,树立“民生至上。坚持惠民、为民、便民,始终把让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落点,注重回应群众期盼与需求,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竭诚为民服务、排忧解难。全面推行公开承诺和“一诺三评三公开”活动,围绕让群众放心、让群众满意这一目标,引导各窗口行业的党组织和党员公开进行承诺,切实抓好承诺事项的兑现。普遍开展共产党员佩戴党徽挂牌上岗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微笑服务活动,接受群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广泛开展岗位竞赛,注重典型带动,通过评选文明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等方式,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对照先进找差距、学习英模见行动、立足岗位创佳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满意度,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三围绕提高素质创先争优。
从行业、单位特点和职工的思想、工作实际出发,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以提高党员干部、窗口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能力素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群众观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和服务技能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窗口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窗口服务单位党员干部队伍,带动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群体职工素质的全面提高,促使窗口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真正上水平、显特色。
四围绕提高效能创先争优。
培育形成良好的职业遣德、社会公德,广大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员、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营造崇尚先进、争当优秀的良好风气。着力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推进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服务程序,提升服务标准,拓展服务内容,增强服务功能,改善服务环境。通过党员示范带动群体职工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新风。重点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窗口服务中的薄弱环节进行综合治理,扎扎实实推进窗口行业作风建设。把窗口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广泛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和窗口优质服务满意率测评活动,通过群众测评和领导点评,不断提高窗口行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
五围绕加强基层组织创先争优。
理顺隶属关系,进一步加强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管理体制,扩大窗口行业党组织的覆盖面。选择一批党建基础较好的窗口单位,打造成窗口行业党建示范区。抓好党组织建设的同时,还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帮助窗口行业基层单位建立群团组织,做到党组织工作和群团组织工作齐头并进,为推动窗口行业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奠定组织基础。加强窗口行业党员队伍、干部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重点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做好党员发展工作。通过创先争优,要把工作骨干培育成党员、把党员培育成工作骨干,发挥党员和骨干的带头作用,带领群众一起进步,形成齐争共创的生动局面。
五、活动内容
要紧密结合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全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全面实施“三化一创”工程(即形象亮化、服务优化、考核量化、党群共创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窗口单位形象亮化、服务优化、考核量化、党群共创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
实施窗口行业形象亮化工程。一以公开承诺为主线。
展示风采风貌,立足于塑造良好形象。充分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围绕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帮助引导党员树立进取意识和标杆意识,时刻以党员的形象来展示自己,以党员的身份来要求自己。一是倡导党员“亮职责”通过设立电子显示屏、展板、台签,开设服务网站,发放便民服务手册、卡片等形式,对服务窗口的工作职责、履职要求、工作时限等进行公开。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干部职工要亮明各自岗位职责和行业服务用语。二是倡导党员“亮身份”要通过佩戴党徽、工作牌、服务卡、设立党员公示栏等形式,将服务人员的姓名、职务等信息进行公开。引导广大党员多渠道亮身份、多方位树形象,增强党员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倡导党员“亮承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要结合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行业特征和岗位实际,采取公示栏集中公开、办公桌台签分别公开、利用网络平台广泛公开等多种形式,把单位和个人服务承诺、完成时限和兑现情况公开,自觉接受广大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倡导党员“亮业绩”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综合运用干部绩效考核、文明创建考核等手段,定期对每位党员兑现公开承诺、开展服务工作的情况作出评价,并在宣传栏进行公示,让先进的有光荣感,后进的有危机感,一般的有紧迫感。
实施窗口行业服务优化工程。二以主题活动为载体。
将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让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满意上。一是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各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各部门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主题活动与优化窗口服务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各种以“比技能、比服务、比业绩”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当表率、树标杆,加强党员干部和从业人员的理想信念、群众观念、廉洁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公共礼仪和服务技能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技能,改进工作作风,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二是把服务窗口行业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前沿阵地,充分运用“争创示范”星级管理”岗位竞赛”技能比武”等形式,广泛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与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结合起来,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结合起来,使“党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等成为代表窗口单位服务水平的形象标牌”三是围绕构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不断推进“定位服务化、流程规范化、服务效能化、窗口集成化”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服务窗口的规范管理。积极推广全程代办服务、上门服务、提前预约服务、委托服务、延时服务、服务回访等模式,构建多层次、一体化服务体系。四是要大力倡导志愿者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不断延伸服务领域和服务区域,切实提高服务效能,实现窗口单位志愿者活动与窗口服务的拓展延伸有机融合,使窗口服务更加人性化、多元化。
实施窗口行业考核量化工程。三以群众评议为抓手。
采取“组织考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和意见征评”四评”方法,将领导点评与群众评议有机结合,要抓住“群众评议”等重要环节。制定服务考核的评价办法,定期开展量化考核。一是开展组织考评。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窗口单位党组织要制定服务考核评价办法,重点对工作思路、执行能力、效率业绩和服务质量等方面作出考评。探索建立月考、季评、年表彰的考核评价机制,努力形成党组织月比标兵、季评明星、年树典型的创先争优生动局面。二是开展党员互评。党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承诺事项、工作实际等,定期深入开展“互查互评”活动,以评议大会、通报会等形式进行互评和自评,积极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自身努力方向和争创目标。三要开展群众测评。切实把群众评议作为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安装服务评价器、填写评价表等形式,让服务对象能及时、简便地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四要开展意见征评,采取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评议、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置意见箱,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并及时进行梳理和反馈,有效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监督。
四以强基固本为目的实施窗口单位党群共创工程。
充分发挥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要坚持党建带群建。形成优秀青年人才和群体千帆竞发的生动局面。把党建群建同步开展、党建群建同步考核,将群建工作的具体内容纳入党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之中,将群团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青年教育、阵地建设、经费支持等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检查考核范围,以群建的实际成效服务于党的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行业党建带群建工作实施方案,强化示范点建设,形成抓先进、抓示范与抓整顿、抓后进并举,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新格局。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广泛开展“五比”活动,即开展“比技能、比服务、比奉献、比创新、比业绩”活动,激发内在动力;行业服务部门积极创建“创一流部门、创一流队伍、创一流服务、创一流业绩、创一流形象”五创”活动,提升争创实效。
六、活动要求
落实工作责任。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有利于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各窗口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有利于激发党员发挥作用,有利于推动文明创建目标任务完成的原则,结合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实际,认真制定实施(行动)方案和实施细则,落实工作措施。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的督查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负责具体实施和统筹推进,确保活动有序进行、全面覆盖、取得实效。
建立长效机制。二创新工作方法。
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各种有利于提高窗口单位服务水平的活动载体结合起来,注重统筹推进。实现活动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充分整合。建立健全窗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认真解决突出问题,优化工作流程,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窗口服务的规范化、精细化、便捷化水平。
发挥引领作用。三注重典型选树。
及时发现、培育、总结和推广窗口行业创先争优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高度重视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注重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和辐射作用,激发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引领和带动全社会形成“个个创先进、人人争优秀”创先争优活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