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研究方法(共5则范文)

第一篇:论文研究方法(共)

       论文研究方法

       一、方法 系统科学方法 思维方法 数学方法 描述性研究法 经验总结法 信息研究方法 探索性研究法

       模拟法(模型方法)数量研究法 功能分析法 个案研究法 跨学科研究法 定性分析法 定量分析法 实证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 实验法 观察法 调查法

       二、具体论述

       1、调查法

       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

       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

       2、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①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②启发人们的思维。③导致新的发现。

       3、实验法

       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

       4、文献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其作用有:①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②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③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④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

       5、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有目的有步骤地操纵,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各种自变量与某一个因变量的关系。

       6、定量分析法

       在科学研究中,通过定量分析法可以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以便更加科学地揭示规律,把握本质,理清关系,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

       7、定性分析法

       定性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具体地说是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达到认识事物本质、揭示内在规律。

       8、跨学科研究法

       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也称“交叉研究法”。科学发展运动的规律表明,科学在高度分化中又高度综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据有关专家统计,现在世界上有2000多种学科,而学科分化的趋势还在加剧,但同时各学科间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在语言、方法和某些概念方面,有日益统一化的趋势。

       9、个案研究法

       个案研究法是认定研究对象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形成过程的一种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有三种基本类型:(1)个人调查,即对组织中的某一个人进行调查研究;(2)团体调查,即对某个组织或团体进行调查研究;(3)问题调查,即对某个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10、功能分析法

       功能分析法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是社会调查常用的分析方法之一。它通过说明社会现象怎样满足一个社会系统的需要(即具有怎样的功能)来解释社会现象。

       11、数量研究法

       数量研究法也称“统计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指通过对研究对象的规模、速度、范围、程度等数量关系的分析研究,认识和揭示事物间的相互关系、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借以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解释和预测的一种研究方法。

       12、模拟法(模型方法)

       模拟法是先依照原型的主要特征,创设一个相似的模型,然后通过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的一种形容方法。根据模型和原型之间的相似关系,模拟法可分为物理模拟和数学模拟两种。

       13、探索性研究法

       探索性研究法是高层次的科学研究活动。它是用已知的信息,探索、创造新知识,产生出新颖而独特的成果或产品。

       14、信息研究方法

       信息研究方法是利用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美国数学、通讯工程师、生理学家维三部分,简

       要分析选文的单元编制,纳认为,客观世界有一种普遍的联系,即信息联系。当前,正处在“信息革命”的新时代,有大量的信息资源,可以开发利用。信息方法就是根据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的原理,通过对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和整理获得知识,并应用于实践,以实现新的目标。信息方法是一种新的科研方法,它以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揭示事物的更深一层次的规律,帮助人们提高和掌握运用规律的能力。

       15、经验总结法

       经验总结法是通过对实践活动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归纳与分析,使之系统化、理论化,上升为经验的一种方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是人类历史上长期运用的较为行之有效的领导方法之一。

       16、描述性研究法

       描述性研究法是一种简单的研究方法,它将已有的现象、规律和理论通过自己的理解和验证,给予叙述并解释出来。它是对各种理论的一般叙述,更多的是解释别人的论证,但在科学研究中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定向地提出问题,揭示弊端,描述现象,介绍经验,它有利于普及工作,它的实例很多,有带揭示性的多种情况的调查;有对实际问题的说明;也有对某些现状的看法等。

       17、数学方法

       数学方法就是在撇开研究对象的其他一切特性的情况下,用数学工具对研究对象进行一系列量的处理,从而作出正确的说明和判断,得到以数字形式表述的成果。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它们的质和量是紧密联系,质变和量变是互相制约的。要达到真正的科学认识,不仅要研究质的规定性,还必须重视对它们的量进行考察和分析,以便更准确地认识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数学方法主要有统计处理和模糊数学分析方法。

       18、思维方法

       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思维和准确表达思想的重要工具,在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科学思维方法包括归纳演绎、类比推理、抽象概括、思辩想象、分析综合等,它对于一切科学研究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19、系统科学方法

       20世纪,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横向科学的迅猛发展,为发展综合思维方式提供了有力的手段,使科学研究方法不断地完善。而以系统论方法、控制论方法和信息论方法为代表的系统科学方法,又为人类的科学认识提供了强有力的主观手段。它不仅突破了传统方法的局限性,而且深刻地改变了科学方法论的体系。这些新的方法,既可以作为经验方法,作为获得感性材料的方法来使用,也可以作为理论方法,作为分析感性材料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方法来使用,而且作为后者的作用比前者更加明显。它们适用于科学认识的各个阶段,因此,我们称其为系统科学方法。

第二篇:交通方面的研究论文

       交通方面的研究工作有利于促进城市交通的发展。下面就随我一起去阅读交通方面的研究论文,相信能带给大家启发。

       交通方面的研究论文一

       摘 要

       电子交通警察执法作为现代化的交通安全管理手段,实现了全天候、全时段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其执法效能大,在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这一新生事物也存在不规范执法因素。本文旨在从行政法的角度寻求规范电子交通警察执法的有效路径,为电子交通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贡献绵薄之力。

       关键词

       电子交通警察;电子证据;电子交通警察执法电子交通警察的技术内涵

       电子交通警察是公安科技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套由电子化、信息化、智能化为技术支撑的电子设备。随着电子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子交通警察的技术内涵正在得到不断的丰富和深化。从概念上说,凡是对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实施监测并记录其交通违法行为的设备均可称为电子交通警察系统构成,其核心内容是自动监测和取证。按照采集的信息类型来分,电子交通警察可分为图像型电子交通警察和数据型电子交通警察两大类。图像型电子交通警察是以采集图像为基础的设备,常见的有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车载式交通违法取证系统、车辆稽查管理系统等;数据型电子交通警察是指以采集数据为基础的系统,常见的系统有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汽车行驶记录仪、车辆超速整治系统等。电子交通警察执法的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电子交通警察执法的专门法律法规,只是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条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这一规定是电子交通警察执法被广泛应用的前提条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该条款规定了电子交通警察执法形式应该公开,不应隐蔽。第五十条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应一般程序。”本条款是关于电子交通警察执法的处罚方式和程序规定。

       此外,还有《行政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也确认了电子交通警察执法的合法性,并为电子交通警察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一定保障。电子交通警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3.1 电子证据运用立法滞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明确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这里的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就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七类证据之一的视听资料,它实际上是随着电子技术发展而出现的一种电子证据。一经形成便保持最初、最原始的状态,能客观真实反映事物本来面貌。存储方便,亦可长期无损保存,随时反复重现。但又具有易破坏性,当有人为因素、技术手段介入,电子证据极容易被篡改、伪造、破坏、灭失。另外,非主观故意行为,如,误操作、病毒、硬件故障、软件兼容引起的数据丢失等,也危害到数据安全、真实。然而,我国还没有专门立法,就电子交通警察执法产生的电子证据的收集、固定、证明力等系列问题予以规范,导致执法实践中因电子证据运用产生的争议较多。

       3.2 电子交通警察执法实践中的薄弱环节

       3.2.1 产品质量不过关,摄录数据缺乏准确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电子交通警察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经检定,不得投入使用,其监测结果也不得用作处罚依据。实践中,全国有众多厂家公司生产经营电子交通警察产品,质量性能良莠不齐,部分电子交通警察在安装前未经检定便投入使用,具体表现为图像不清晰、图像信息量和可视范围不够、清晰度和稳定性存在矛盾等。

       3.2.2 数据审核不严,证据运用有疏漏。同一种违法行为可能由多种原因引起,仅凭电子交通警察“一面之辞”执法是不符合法理的。如,部分执法人员受责任心、鉴别力所限,在监控资料录入前没有与车驾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核实,对同一交通违法行为已被处罚过的,机动车号牌被盗抢期间违反通行规定的进行处罚。还有,当事人违法可能存在多种不应受法律追究因素的,如,可能因交通标志设置不合理,或者交通标志被遮档;执法电子交通警察本身存在故障;受胁迫而违法;紧急避险措施所致等。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所以,公安机关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存在或者事实不清的,是不得处罚的。

       3.2.3 处罚时效上的滞后性。实践中,不少地方缺乏寄达交通违法通知书时效方面的可操作性规定。如,由于驾驶人登记的住址等信息不详细、不准确,不能及时告知违法车主,导致无法及时处罚。这恰恰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有及时有效履行告知义务,致使群众无法有效行使《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陈述权和申辩权。规范电子交通警察执法的途径

       规范电子交通警察执法的途径,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而言,需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4.1 做好“三个规范”

       4.1.1 端正执法目的,牢固树立正确的交通执法理念。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社会管理,保障和服务民生,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建设和谐社会。”适应上述要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必须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科学认知问题,进一步端正交通执法思想,更新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群众意识、执法为民意识、服务意识、人权意识。正确处理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始终将保障和改善民生融于交通管理之中。4.1.2 规范使用主体,严格数据审核。电子交通警察对违法行为的采集、审核、录入、发布、核实、处罚等环节都应当由在编公安民警负责,严禁交给协管员、辅警等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操作。

       4.1.3 规范信息发布和违法处理流程,力求透明、客观、公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监控记录的车型、号牌、违法时间、地点、相关违法信息查询方式,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执法相对人。同时提供互联网查询、报纸公告,设置违法信息自助式查询终端等多种便民举措。

       4.2 做好“三个加强”

       4.2.1 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抓拍能力。目前,部分电子交通警察系统仍然存在图像不稳定、传输滞后以及只能拍摄单一违法行为等技术问题。随着网络通讯、图像处理等技术的快速发展,要力求及时进行产品升级维护。注重技术研究,推进电子交通警察技术、性能进步,提高技术含量,确保形成的电子证据有效无误。克服连续多辆车先后或并排通过、逆行、超车或骑压分道线行驶时,出现不同程度的车辆车牌漏拍现象,提高车辆的抓拍率和车牌的识别率。

       4.2.2 加强路面管控,增强动态执法功能。一方面要严格查处逃避交通监控违法行为,一方面要加大流动电子交通警察的投入,进一步延伸执法触角。

       4.2.3 加强电子交通警察系统执法程序规范,形成有利的交通执法环境。

       (1)规范电子交通警察执法程序,建立交通违法异议受理和核查、复议机制。重点解决程序不合理的问题,祛除隐蔽执法等行为,大力倡导公开、及时、文明执法,尊重相对人权益。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部门应建立专门受理电子交通警察异议处理的复议机构,负责对电子交通警察记录的受理、核查、复议等工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时做出维持、变更和撤销的复议决定。

       (2)规范电子交通警察数据档案管理。重点解决电子交通警察系统数据库的管理问题。对使用电子交通警察收集的违法信息,必须清晰反映车辆的类型、外观以及违法行为的种类、时间、地点等内容,并与车驾档案资料核对相符后再录入处理系统,确保数据有效、准确、完整。

       (3)要使用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子交通警察执法设备,并由质检部门定期进行检验,经质检不合格的,坚决不使用。对电子交通警察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实行公开和有效的监督,确保其投放使用不受不正当经济利益的驱动。

       在执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应从服务的角度,公正、公平、严格、文明执法的立意来思考电子交通警察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完备其执法程序与措施,使电子交通警察执法得到群众更广泛的认可。

       交通方面的研究论文二

       论文摘要:

       对交通警察应对方式的状况及应对方式、工作压力和工作满意度进行相关分析结果发现,面对压力民警更倾向于采取积极的应对方式。工作压力与消极应对方式显著正相关。越倾向于采用积极应对方式的,工作满意度越高;越倾向于采用消极应对方式的,工作满意度越低。对于工作压力和工作满意度之间的关系,应对方式的调节效应显著。所以,应加强训练民警面对压力时多采用积极应对方式,以利于减小工作压力感,提高工作满意度,进而提高工作绩效。

       论文关键词:

       应对方式;工作压力;工作满意度

       0引言

       交通警察担负着维护交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随着机动车数量、驾驶人数量、道路通车里程的飞速增长,交通管理任务也随之加大。巨大的交通管理任务,给有限的警力带来了超负荷的工作,由于警力不足,长时间加班加点,导致交通警察工作压力大,工作满意度较低。在面对相同应激事件时,个体所采取的应对方式有差异,会导致个体的心理感受不同。因此,研究应对方式对工作压力和工作满意度的影响,对于今后在交通警察群体中开展应对方式的干预和训练,保持公安队伍饱满的,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应对方式及其相关研究现状

       应付是个体在应激环境或事件中,对该环境或事件做出认知评价以及继认知评价之后为平衡自身精神状态所采取的措施…。人们在面对压力时,会采用一定的应对方式,或积极面对,想办法解决问题,或消极应对。肖计划将常用应对方式分为6种,(1)退避:指逃避问题;(2)幻想:指用想像中的美好来安慰自己;(3)自责:指责备自己,认为是自己的错;(4)求助:指请别人来帮助自己;(5)合理化:指为自己的行为找一个理由,以便减轻自己的痛苦;(6)解决问题:指积极着手解决遇到的问题。根据相关研究,求助和解决问题属于积极的应对方式,退避、幻想、自责和合理化属于消极的应对方式。

       李金钊(2022)对上海市882名中学生的研究结果显示:消极应对方式对中学生的心理健康影响较大;积极应对方式与心理健康的相关不显著;心理压力与心理健康之问存在着显著相关;应对方式和社会支持在心理压力与心理健康的关系中彼此独立起作用,两者之间的交互作用不明显。张月娟等(2022)对751名研究生进行研究,结果显示:社会支持和应对方式对压力与抑郁的关系具有显著的调节作用。赵凌燕(2022)对成都市846名中学生进行研究,结果显示:中学生在面临挫折和烦恼时主要采用的应对方式依次是问题解决、忍耐、退避、发泄、幻想、求助。问题解决的应对方式是一种积极的、具有较好适应性,反映成熟人格而有助于维护心理健康的应对方式;求助和退避的应对方式属于中间型应对方式;发泄、忍耐、幻想是消极被动、不利于中学生心理健康的应对方式。

       同一应激事件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所引起的应对方式和身心反应不同。这些研究都得出相似的结论,应对方式在应激源与心理健康之间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积极的应对方式有助于身心健康,消极的应对方式不利于身心健康。

       2研究方法

       2.1研究目的研究工作压力与工作满意度的文献众多,研究应对方式对压力与心理健康的文章也较多,但研究应对方式对工作压力与工作满意度影响的文章很少见。本研究探讨交通警察样本中,应对方式对工作压力与工作满意度的影响,以及在两者之间的调节效应。

       2.2研究对象

       于2022年2月对一线执勤队500名交通警察施测,回收有效问卷393份,有效回收率为78.6%。被试的具体信息如下:年龄方面,20~30岁的为96人,31~40岁的为135人,4l~50岁的为135,50岁以上的为27人;性别方面,男性为366人,女性为27人;学历方面,中专为6人,大专为200人,大本为175人,研究生为12人;婚姻方面,未婚为71人,已婚为307人,离异为l5人;从警时问方面,1—5年为70人,6~10年为49人,11~15年为119人,16~20年为53人,20年以上为102人;职务方面,民警为334人,警长为44人,科队长为15人。

       2.3研究工具

       采用肖计划的应付方式问卷,该问卷是由肖计划等1996年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用于评估个体的应付方式特点。该量表包括62个条目,分为6个因子:(1)退避:指逃避问题;(2)幻想:指用想象中的美好来安慰自己;(3)自责:指责备自己,认是自己的错;(4)求助:指请别人来帮助自己;(5)合理化:指为自己的行为找一个理由,以便减轻自己的痛苦;(6)解决问题:指积极着手解决遇到的问题。本次调查问卷的克龙巴赫系数(内部一致性系数)为0.937,信度较高。

       通过查阅、访谈等方式对交警的整体情况进行了一定的了解,参考国内外有关工作压力的研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工作压力量表。工作压力计分方式依受试交警对每一题的想法,在“非常不同意”、“不同意”、“不确定”、“同意”、“非常同意”五点量表中选择与自己想法最相近的选项,分别给予1,2,3,4,5分,其中1=没有压力,2=压力较低,3=压力中等,4=压力较高,5=压力严重。受试交警通过量表测量得到的分数愈高,表示感觉到的工作压力愈大,反之则小。本次调查问卷的克龙巴赫系数(内部一致性系数)为0.921,信度较高。

       工作满意度调查量表是参考其他研究的问卷及结合北京交警具体情况修订而来,问卷题目设计分为工作成就、工作条件、领导与管理、工薪报酬、个人发展和人际关系6个维度,由15道题目构成。设计量表主要通过受测交通警察对问卷各项题目的内容反应程度的强弱,进而判断交通警察工作满意度的大小,并通过调查量表的6个维度,来分析影响工作满意度的主要因素。本量表的计分方式采用Likert五点量表计分方式,即“非常同意”、“同意”、“普通”、“不同意”、“非常不同意”五等级,分别给予5至1分,分数越高,代表受测者工作满意度越高。本次调查问卷的克龙巴赫系数(内部一致性系数)为0.879,信度较高。

       2.4数据分析工具与方法

       采用Spssl7.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主要的统计方法有描述性统计分析、方差分析、相关分析和分层回归技术。

       3研究结果与分析

       3.1应对方式的描述性分析

       被试群体采用最多的应对方式是解决问题,其次是合理化和退避,再次是幻想和求助,较少采用自责。总的来说,被试交通警察更倾向于采取积极的应对方式。具体情况见图1。

       为比较不同人口统计学变量在采取的应对方式上的差异,分别以6种应对方式为因变量,分别以年龄、婚姻状况、从警时间、职务为自变量,做单因素方差分析,以性别为自变量,做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见表1。结合LSD事后多重检验(表略),可以看出:不同年龄组的民警在求助和解决问题上差异显著,3O岁以下的民警比30~50岁之间的民警更倾向于采取求助的方式;在采取解决问题的方式上,31~40岁的民警比其他民警的积极应对倾向性差。性别方面,女性明显比男性更倾向于采取求助的应对方式。学历方面,大专比中专和研究生更倾向于采取退避、自责和合理化这些消极的应对方式。婚姻状况方面,离异和未婚比已婚的更倾向于采取求助的应对方式。从警时间方面,l0年以下的民警比10年以上警龄的民警更倾向于采取求助的应对方式。15年以上警龄的民警比15年以下警龄的民警更倾向于采取解决问题的应对方式。职务方面,不同职务民警在各应对方式上没有显著差异。

       3.2工作压力、工作满意度与应对方式相关分析

       为考察工作压力与应对方式之间的关系,对工作压力和应对方式各因素进行相关分析。由表2可以看出,工作压力与退避、幻想、自责、合理化这些消极应对方式显著正相关,与求助和解决问题这些积极应对方式无显著负相关。

       为考察工作满意度与应对方式之间的关系,对总工作满意度及其各因素和应对方式各因素进行相关分析。由表2看出,自责与总工作满意度负相关,求助和解决问题与总工作满意度正相关;自责与工作满意度中的工作成就和人际关系负相关;求助和解决问题与工作成就、工作条件、个人发展、人际关系和工资待遇正相关。说明应对方式不同,工作满意度存在差异。越倾向于采用积极应对方式(求助和解决问题)的,工作满意度越高;越倾向于采用消极应对方式(自责)的,工作满意度越低。公务员之家

       3.3工作压力与工作满意度相关分析

       由表3看出,工作压力与总工作满意度呈显著负相关,即工作压力越大,工作满意度越低。此研究结论与国内相关研究结论一致,如龙均臣(2022)研究结果表明交通警察的工作压力与工作满意度呈显著负相关,表示工作压力会直接影响交通警察工作满意度,亦即工作压力愈大,满意度便愈低。朱梅(2022)对话务员工作压力与工作满意度、离职倾向性的关系进行研究,发现话务员工作压力与工作满意度有负相关关系,工作压力的5个维度与工作满意度都有负相关

       关系。由表3还可看出,工作条件、个人发展、工资待遇这3个维度与工作压力负相关显著。

       3.4应对方式的调节效应分析

       根据以往的研究,我们假设应对方式会改变工作压力对工作满意度的影响,那么应对方式是调节变量。本研究借鉴张月娟、史云静等人研究中的方法,用积极应对减去消极应对的分数来表示被调查者的应对方式。正分越高,表示更倾向于采用积极应对,负分越多,表示更倾向于采用消极应对。根据温忠麟、侯杰泰、张雷的研究,以层次回归来探讨调节作用。以工作满意度总均分Y为结果变量,以工作压力、应对方式M及工作压力与应对方式的乘积XM为预测变量,分三层进入方程(1)做Y对X的回归,若X的标准化回归系数显著,则工作压力的主效应显著。(2)做Y对X和的回归,得测定系数(3)做Y对X、M的XM的回归,得测定系数,若显著高于,则调节效应显著。表4显示:工作压力的主效应显著,方程三的R2较方程二的R2变化显著,说明应对方式的调节效应显著。

       4结论

       (1)年轻和年长的民警更易于采用积极的应对方式,处于中间年龄段的31~40岁的民警需要加强积极应对方式的培养。已婚民警和男性民警要注意加强运用求助这种应对方式。

       (2)工作压力与退避、幻想、自责、合理化这些消极应对方式显著正相关。可见,越倾向于采用消极应对方式的人,工作压力感越大。所以,应加强训练民警面对压力时多采用积极应对方式,少采用消极应对方式,以利于减小工作压力感。

       (3)采用的应对方式不同,工作满意度存在差异。这与余菊芬(2022)的研究结果一致。越倾向于采用积极应对方式的,工作满意度越高;越倾向于采用消极应对方式的,工作满意度越低。

       (4)对于工作压力和工作满意度之间的关系,应对方式的调节效应显著。也就是说,在工作压力相同的情况下,采用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应对方式对工作满意度的大小有显著影响。所以,今后在交通警察群体中应开展应对方式的干预和训练,培养积极应对方式,有利于提高工作满意度,进而提高工作绩效。

第三篇:大学生创业方面的研究论文

       大学生在创业方面的研究有利于帮助大学生更深入地了解创业的技巧。下面就随我一起去阅读大学生创业方面的研究论文,相信能带给大家帮助。

       大学生创业方面的研究论文一

       摘要:

       微信营销模式是源于移动互联网的设计理念而开发,所以它与生俱来的继承了移动互联网高效率、低成本、高精准率的优良基因,使其成为大学生创业的有力法宝。文章通过深入分析大学生创业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基于移动互联网微信营销模式下的大学生创业“人群定位 互动模式 精准营销”三点联动的具体实施路径。

       关键词:

       移动互联网;微信营销;实施路径

       一、前言

       随着移动信息技术与智能手机的高速发展和普及,微信已经从刚起步的小众化走向大众化,甚至从某种程度上直接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与此同时微信营销模式也应运而生。由于微信的开发平台跨过了传统的互联网,而是源于移动互联网理念设计与开发,这使得它具有极强的互动性和及时性,无论你在哪里,只要你有移动终端(如手机等),通过微信就可以轻松无障碍的与你的精准客户进行交流与互动,而不需要再携带其他电子通讯设备(如电脑等),从而真正实现快速、高效、单点对多点营销模式的创新,这为创业之初资金并不充足的创业者,提供了较低的门槛和创业机会。

       二、微信营销模式的优缺点

       微信营销模式指通过建立微信数据库,把微信数据库转化成购买你产品的精准顾客的过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缺点:

       (一)高接受率。20xx年微信用户数量统计显示,微信注册用户数量已突破9.27亿,微信已然成为了主流信息接收工具,其具有的广泛性和普及性为后续的营销提供了良好基础。并且由于微信的公众账号粉丝都是通过主动订阅而获得,信息的获取方式也是主动获取,不存在遭受垃圾信息的骚扰而产生强烈抵触情绪的情况。

       (二)高精准度。微信营销优点是省去顾客人群的细分,通过精准信息发布所聚集庞大的粉丝数量,而且粉丝群体具有高度集中的垂直行业背景,这就是真正炙手可热的营销资源和推广渠道。比如佳酿网旗下酒水招商公众账号,拥有近万名由酒厂、酒类营销机构和酒类经销商构成垂直行业粉丝,这些精准用户粉丝群相当于一个盛大的在线糖酒会,每一个粉丝都是潜在客户。

       (三)高效性。移动互联终端的便利性再一次增加了微信营销的高效性。相对于传统PC电脑而言,移动终端(如手机)不仅能够拥有PC电脑所能拥有的全部功能,而且方便携带,用户可以随时获取关注的信息,从而为商家营销推广带来极大的便利。

       (四)高经济性。互联网时代获取信息的成本已经大幅降低,来到移动互联网时代,不仅不需要额外购置其他设备,仅需一部智能手机即可与客户完成实时互动与信息推送,并且发送和接受信息的成本几乎为零,具有极高的经济性。

       (五)高强制性。由于微信营销所形成的高粘性的关系网络,如果不考虑用户的感受和体验,强制的推送各种垃圾广告和信息,会引起用户的反感甚至取消关注。

       三、大学生创业现状分析

       20xx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为765万人,比去年增加16万人,就业市场竞争空前激烈,与此同时20xx年李克强总理从国家层面大力提倡和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之一举措,促使大学生作为最具创新创业基因的这一群体,积极投身其中,然而创业环境和现实并不乐观。

       (一)创业资金的缺乏。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资金缺乏往往导致大学生创业无疾而终。目前大学生创业类型主要有两大类:技术类和创意类。技术类大学生创业往往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技术研发和设备前期采购,在技术研发成功之前,高昂的资金投入往往令大学生们望而却步;而创意类大学生创业同样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创意实施和前期营销推广,从而导致创业往往停留在开始阶段,即使有幸获得小额天使投资,由于急于得到资金,为得小钱让大股份,贱卖技术或创意,最终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导致创业失败。

       (二)创业经验的不足。大学生由于涉世未深以及对市场方向把握不足,同时受到学生身份限制,对所在行业最新动态发展及企业经营管理和商业运作把握不准,不能全面了解创业现实情况以及进行理性的创业风险控制,因而在寻找创业方向和合作伙伴时,往往无所适从,很可能盲从市场上所谓的热门行业。

       (三)创业方式的单一。大学生创业以首次创业居多,由于缺乏经验和对风险把控力不足,往往选择已合伙创业为主,而在合伙创业过程中,由于彼此之间知识、经验、处事方式等不同,以及合伙人之间知识和能力并不一定很好匹配互补,在涉及到公司一些重大决策时往往可能出现意见不统一和偏差,导致公司经营决策失误陷入困境。

       四、基于微信营销模式下的大学生创业实施路径

       源发于移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微信营销模式,基于微信营销的便利性、有效性、以及精准性等特点,使得创业机会越趋于扁平化,利用微信营销创业的门槛越来越低,创业资本投入不必太大,创业方向选择性较多。从而解决了大学生这个创业群体创业资金不足,创业切入点不精确,以及创业经验缺乏等关键问题。大学生要做好微信营销,首先,要做好人群定位,微信的人群定位要比微博、博客获取粉丝更加精准。微信通过搜索附近的人,就可以找到身边朋友,而大学生创业初始阶段的客户一定是周围的在校学生,找到大多数同学的需求点,甚至是痛点,通过利益前置,将大家拉进微信群,然后形成一个微信圈。然后就是圈层的互动,微信发送的消息类型丰富,形式灵活多样,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圈层互动,例如抽奖、签到等形式,让每个在微信圈的准客户时刻保持对微信群的关注,并且随机的通过发放红包增加圈层成员的互动性和粘性,定期分享大家关注的有价值的干货,与成员保持长期良好的沟通互动。最后就是微信的精准营销,微信通过公众号和好友形式可以形成一对多,或一对一的交流沟通模式,同时由于微信是直接把营销信息精准推送到顾客的手机,从而达到精准营销的目的。所以通过前期良好的圈层互动,以及潜在顾客分类,找到准客户,然后通过一对一的精准营销,激发顾客需求,使其产生强烈购买欲望,最终通过微信支付等形式完成成交流程。

       五、结论

       通过微信营销进行人群定位和获取,然后形成有共同需求的圈层进行深层互动,结合一对一的精准营销,避免了大学生创业之初由于启动资金有限无法大面积投入开发客户,同时也解决了维护客户与互动费用过高等问题,优化微信营销模式,将客户导入线下,与多家商业联盟,线上线下双频互动,具有较高的可实施性。

       大学生创业方面的研究论文二

       一、大学生创业现状及分析

       (一)创业精神的缺乏

       创业精神是指创业者具有开创性的思想、观念、个性、意志、作风和品质等,又包含对创业的理性认识、心理基础和道德品质。创业理性认识是人们从事创业活动的出发点与内驱力,是创业思维和创业行为的前提,是人进行创业活动的能动性源泉和创业动力。创业心理基础一方面是工作中保持积极、乐观、自信的心态,另一方面是面对困难和挫折要有承担责任、直面现实的勇气,包括自信心、与人合作、情绪情感、意志等因素。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创业成功的前提和条件。创业道德品质包括企业运营所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经营准则,是企业社会公德的必备要素。但现在的“90后”“00后”多是独生子女,依赖心理较重,自主性和适应性差,缺乏艰苦奋斗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缺少风险意识和挫折承受能力,遇到困难很容易怀疑自己、否定自己,甚至放弃努力,缺乏创业精神。

       (二)创业知识和创业能力的欠缺

       要成功创业必须掌握企业经营管理、国家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但由于现行教育体制下,专业培养目标是塑造“专才”而非“通才“”全才”,学生难以全面涉猎相关课程,更不要说系统性地了解创业所需的各类知识,如财务、管理、法律等。同时,作为一名合格的创业者,需要具备较强的个人综合能力。但由于在校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有限,能力培养途径不多,导致学生难以在大学阶段完成综合素质能力培养,在进入创业阶段后往往屡遭碰壁。

       二、职业生涯规划对创业教育的现实价值

       (一)指导创业定向,培养创业精神

       并不是所有人都具备创业素质,学生是否具备创业精神,可以通过职业生涯规划的自我评估来发现。在职业生涯规划理论中,第一项就是进行自我评估。通过职业生涯规划的自我评估过程,能够使学生认清自己,扬长避短,将创业理念与个人兴趣爱好、特长能力等相结合,对自己的创业发展方向做进一步设计、规划,使未来的创业奋斗目标更加明确。通过职业生涯规划的引导,使大学生的创业活动具有较强的自主性,立足于个人实际,选择适合自己的创业项目,并依据现实规划未来。成功的职业生涯规划不但能在学生创业遇困时助学生一臂之力,提高创业成功率,还能在学生创业成功之后更进一步,帮助学生有规划地运营企业。

       (二)补充学生创业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引入了企业常采用的战略分析法——SWOT分析,引导学生在自我评估时,立足于个人实际的内在条件进行分析,找出个人的优势、劣势和核心竞争力,并制定相应对策。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更能够根据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去展开创业规划和准备,最终实现创业目标。根据职业生涯规划理论,在校期间,学生可以制定分阶段的、详细准确的创业成长目标。大一,重点考虑提高自身的创业心理素质和创业综合能力。学习上,应将重心放在良好学习习惯和有效学习方法的养成上,通过设定目标—达成目标—评估目标的方法,完成基础课程的学习;综合能力培养方面,重视书本以外的团体性活动能力的培养,例如参加社团、竞选干部等。大二,重心仍应放在“学”上,与创业相关的专业课程和技能应重点学好,同时还应积极学习与创业相关的知识,如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国家政策等。大三,开始进入实践,重在“练”。通过参加各类创业大赛,锻炼实践能力,将所学理论运用于实践,通过模拟实践检验“学”的水平,同时积累“练”的经验。

       三、职业生涯规划视野下的创业教育途径

       (一)建立全程、系统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理念

       创业并不是学生临近毕业,开始就业阶段才着手进行的,而是应在学生入学之初甚至最早萌发创业想法时,就需要开始进行指导。哈佛大学曾有一项关于职业生涯规划的研究,人群中大约只有5%左右的人会做出明确的职业生涯规划。而职业生涯结束时,没做出职业生涯规划的95%的人所创造的资产价值,远不如这5%的人所创造的价值多。这提示我们,要让学生具备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和能力,就要为学生提供全程、系统的指导,教给学生科学的职业规划方法,对于有创业想法的学生则需要依托职业生涯规划,将创业精神、创业知识和创业能力有机融合。创业人才应是复合型人才,人才的培养上应以跨学科课程设置为主。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要将创业教育融入学科教育之中,客观审视个人创业的基础,理性规划创业蓝图。同时,将创业理念、创业方法等在教学中适当穿插,以提高学生创业能力的知识储备,帮助学生拓宽创业思路、筹划创业步骤,最终实现创业目标。

       (二)完善培训师资

       现阶段高校创业培训教师多由学校职业生涯规划老师担任,理论经验丰富而实战经验欠缺。要对准备创业的学生进行全面指导,老师不但需要丰富的创业理论,还要具有扎实的创业实践技能。因此,在高校广泛建立大学生创业园的今天,应为创业培训教师提供合适的场地、资金扶持、政策倾斜等,鼓励这部分教师进行创业实践,并通过他们的实践修正、指导学生的创业理论。还可通过选聘成功创业校友、相关政府部门人员、企业人员等担任兼职教师,向学生讲授创业技巧、创业须知、国家相关创业政策等,帮助学生了解创业,分享成功经验,规避风险。

       (三)加强实践孵化,扶持创业

       创业是一项实践性极强的工作,职业生涯规划同样强调实践。因此,在创业教育中,一定要坚持实践,有效提高学生的创业能动性和潜力。学校应重视创业孵化,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依托校企合作,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通过创业园,开展丰富的创业实践活动,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产品,锻炼学生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巩固实践应用;同时,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实践活动,并通过第二课堂、社团活动等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如大学生“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等,重点孵化一批创业项目,培养创业人才,形成创业氛围。

第四篇:监督法共分9章48条

       第十条 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

       常务委员会可以安排参加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的代表列席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

       释义内容:

       【释义】 本条是关于就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的规定。

       各地开展工作评议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在开展评议之前,对评议部门的工作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视察、检查、调查、座谈等形式掌握被评议单位的情况,使评议更有针对性。监督法总结各地开展评议工作的经验,将这一做法从法律上加以规范。这也是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一个重要发展。

       视察是人大代表了解各方面的现实情况,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重要形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根据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按视察的内容,视察可分为全面视察和专题视察。结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的视察,就属于专题视察。视察应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有目的、有准备地进行。专题调研是人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活动的一种新的形式,全国人大代表一般在年中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题调研。专题调研结束后,要形成调研报告,送常委会办事机构处理。结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或专题调研,丰富了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您好!没有登录不能查看法规全部内容!如果您想继续查看,请登录 或注册成为会员!联

       监督前提下,又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职责做了明确划分。人大对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一种支持和促进。这与西方国家的“三权鼎立”、相互掣肘有本质区别。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极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人大监督的内容是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两个方面。工作监督,就是监督“一府两院”是否严格依法办事,是否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是否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彭真同志说:“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主要是监督它是否违宪、违法,是否正确执行国家的 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法律监督,就是对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和执法检查,发现这些文件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释义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

       ·第2条 本法的适用范围和人大常委会行使

       ·第3条 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必须遵循的 ·第4条 人大常委会必须坚持集体行使监督

       ·第5条 人大常委会必须坚持监督“一府两 ·第6条 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必须受本级

       ·第7条 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必须坚持公

       第二章 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第8条 专项工作报告选题和计划

       ·第9条 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确定途径

       ·第10条 就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进行视察或 ·第11条 报告机关应当在报告中对各方面的·第12条 专项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和提前印发 ·第13条 专项工作报告人 ·第14条 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

       第三章 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第15条 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决算草案

       ·第16条 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民经

       ·第17条 计划、预算部分调整和预算资金使 ·第18条 人大常委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

       ·第19条 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计工作报告

       ·第20条 人大常委会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

       ·第21条 人大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四章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第22条 执法检查的主体和内容 ·第24条 执法检查组的组成人员 ·第26条 执法检查报告

       第五章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第23条 执法检查计划及其具体组织实

       ·第25条 委托执法检查

       ·第27条 落实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

       ·第28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 ·第29条 法规以外由人大和政府制定的其他

       ·第30条 撤销省级以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第31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

       ·第32条 对司法解释提出审查要求和建议

       第六章 询问和质询

       ·第33条 司法解释同法律相抵触时如何处理

       ·第34条 询问制度 ·第36条 质询案答复

       ·第35条 质询案的提出程序和要求 ·第37条 对质询案答复不满意如何处理

       ·第38条 质询案由谁到会答复和书面答复由

       第七章 特定问题调查

       ·第39条 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主体和 ·第40条 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提议的提

       ·第41条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43条 调查报告及其处理

       第八章 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 ·第44条 撤职适用的对象范围

       ·第46条 撤职案的内容要件、审议与表决

       第九章 附则

       ·第47条 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对本法的实施 ·第48条 本法生效时间

       ·第42条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权

       ·第45条 撤职案的提出和处理

       法共分9章48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第一章是总则,规定了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原则。第二章至第五章规定了人大常委会经常性监督的四个方面,一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和法院、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三是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四是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第六章至第八章规定的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审议和决定撤职案。

       监督法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明确地规定了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三条: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二是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政府和法院、检察院依法行使 3 职权的关系。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行使权力,把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下面着重就监督法基本精神讲六个重要问题。

       第一个问题,关于对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监督。

       总结成功的实践经验,监督法第二章对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和法院、检察院专项工作作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其特点主要体现在监督形式、监督重点和注重实效三个问题上:

       一是突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这种主要监督形式。监督法第八条规定: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将计划向社会公布,以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二是突出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工作进行监督应当直接反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要求解决的问题。监督法第九条规定: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根据下列途径反映的问题确定:①本级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②本级人大代表对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③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④本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⑤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⑥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同时规定: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要求报告专项工作。三是突出监督实效。监督法第十四条规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政府、法院或者检察院研究处理。“一府两院”应将研究处理情况由其办事机构送交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作出决议,要求本级政府、法院或者检察院在规定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可以反复多次地开展,一抓到底,直到抓出成效,而不必每个部门轮一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程序是:

       1、制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计划。

       2、公布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计划。

       3、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

       4、常委会办事机构汇总各方面的意见,提供专题材料。

       5、常委会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6、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第二个问题,关于对计划、预算的监督。

       监督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是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内容。监督法根据这些年各级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进行的探索和积累的经验,按照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要求,在同预算法、审计法和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相衔接的基础上,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人大常委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审查下列内容:(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重点支出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3)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4)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5)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6)本级人大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执行情况。

       二是,计划、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调整的,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三是,人大常委会每年审查和批准决算的同时,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提出的审计机关关于上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四是,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要求,监督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经人大批准后,在实施的中期阶段,政府应当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规划经中期评估需要调整的,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第三个问题,关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监督法根据成功的实践经验,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执法检查作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

       一是,人大常委会参照确定听取和审议政府、法院和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途径,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

       二是,人大常委会根据执法检查计划,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组织执法检查组。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级人大常委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下一级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上一级人大常委会。

       三是,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应当及时提出执法检查报告,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审议。第四个问题,关于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职权,对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至关重要。

       一是,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和本级政府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二是,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司法解释应当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

       这里,需要说明一点。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人大常委会对违法的或者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权予以撤销。从实践经验看,人大常委会行使这项权力,既是严肃的,又是慎重的;既能解决问题,又避免简单化。具体来讲,人大常委会通过备案审查,发现有的规范性文件是违法的或者不适当的,一般是先由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同制定机关沟通,由制定机关自行纠正。通常的情况是,一经人大有关专 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出这方面的问题,制定机关就会自行依法纠正。只有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制定机关拒不纠正,人大常委会才需要动用撤销权。

       第五个问题,关于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询问和质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项重要权利,是人大常委会行使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监督职权的一种重要形式。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法对询问和质询作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这是我国法律第一次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询问和质询作出统一的规定。

       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提请常委会审议。五分之一以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提请常委会审议。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调查委员会应当向产生它的常委会提出调查报告。常委会根据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第六个问题,关于监督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度。

       监督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这是我国法律首次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公开原则。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除非涉及到国家秘密,或者 涉及到具体案件中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保护等依法应当保密、不宜公开的以外,其他有关监督的内容、监督的议题和方式、程序,作出的决议或决定,以及“一府两院”对监督的反馈等,都应当公开。依法做好监督工作是宪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神圣职责,依法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是同级“一府两院”的义务。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监督法,全面、正确地履行监督法规定的各项监督职责和义务,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们的共同期望和重托。

第五篇:课例研究方(范文)

       课例研究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县域性教师行动研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研究”主题,以课例为载体,以县域教研和学科教研为依托开展教师行动研修,推进研训合一,探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努力提升教师实践智慧,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二、活动目的(一)进一步转变教学观念,促进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研究、探讨和解决新课程教学中的问题和难点。

       (三)学习与交流课堂教学改革的经验,展示课堂教学改革成果。

       (四)努力打造各学科精品课例。

       三、活动原则

       (一)解决课堂教学实际问题的问题引导式原则。

       (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的研培一体原则。

       (三)“三课两反思”的行动原则。

       (四)共同提高、共同发展的团队共研原则。

       四、活动步骤

       (一)研究步骤

       (1)制订课题研究方案,包括研究目标、组织领导、实施步骤、评价办法、保障措施等。

       (2)学科实验小组制定实施阶段性实验计划,包括研究目的、研究方法、时间安排、实验教师、具体措施、预期成果等。

       (3)采用“三轮研究”模式推进课例研究。

       第一轮研究:原行为阶段。大体分为“教学设计一课堂观察一反馈会议”三个步骤,即实验教师自己独立进行设计,上研讨课,课题组全体成员听课、观察,全程录音、录像,然后召开反馈会议,对这位教师的教学过程进行反思,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二轮研究:新设计阶段。仍分为“教学设计一课堂观察一反馈会议”三个基本步骤,所不同的是,先由实验教师围绕要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设计思路,然后是课题组教师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上第二次研讨课,课题组全体成员听课、观察。全程录音、录像,然后召开反馈会议,对教师第二次公开课的教学过程进行反思,寻找设计与现实的差距。

       第三轮研究:新行为阶段。参照第二轮的步骤,上第三次研究课,进一步调整教学行为。

       (4)撰写课例。由实验教师执笔。教研组其他教师一起参与,认真撰写课例。

       (5)课例研究总结。首先课题实施小组进行小结,然后进行课题组总结,对课例研究的全过程进行回顾反思,总结经验,激励先进,反思尚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再提出下一轮开展课题研究的初步方案,进行下一轮研究。

       (二)阶段性安排

       2022年4月至2022年7月:制定实验阶段性计划,开始第一阶段研究,进行第一阶段总结(初步建成课例研究的模式)。

       2022年9月至2022年7月:制订第二阶段计划,进行第二阶段研究,总结(建立课例研究模式,在评价体系研究方面有所突破)。

       2022年9月至2022年7月:制订第三阶段计划,进行第三阶段研究,总结(进行推广)。

       五、组织机构

       组长:赵正辉

       副组长:冯广庆魏志强赵晓鹏

       成员:刘淑英裴永文岳元戈李艳波韩继昌荆红秦秀英王冬玲张金慧 办公室主任:张金慧

       办公室副主任:杜柏军佟磊赵海儒温亚梅许德河石荣芳李宏伟

       工作人员:各科教研员各校教研处主任教导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