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液氨汇报(上网)
市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情况的汇报
去年6月份以来,我市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安委[2022]10号)要求和市领导的批示精神,认真开展了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通过检查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促进了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的安全生产。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氨制冷企业概况
我市有涉氨制冷企业□家,其中□家,□□区□□家,□□区□□家。主要是在□□县和□□等沿海码头。
二、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自去年6月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相当重视,市长和副市长针对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通报,亲自批示并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开展非化工企业使用液氨安全检查工作。市长多次在市长例会强调重点加强对涉氨制冷企业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行动,并尽快按照相关生产标准治理和改造液氨制冷设施设备,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市安委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相关活动方案,部署开展全市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活动。
三、2022年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专项治理情况
1、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使用液氨专项整治工作。2022年
9月18日,市长带领相关部门检查了我市的部分涉氨水产冷冻企业,□□副市长带领市安监、消防、质监等部门的技术人员和有关辖区政府的领导对我市部分使用液氨的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指导、督促相关企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相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行动迅速,效果明显。2022年
□月,市安监局举办了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培训班,参加培训班的有全市涉氨制冷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培训班按要求对《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22)、《冷库安全规范》(GB28009-2022)和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特种设备、消防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教育。
2022年11月21日,市安监局主持召开了开展全市液氨
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部署工作会议,会议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了由市安监局、质监局和公安消防支队三个部门牵头的督查组,分别对县、区的涉氨制冷企业开展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行动进行督查。督查组在同年11月前完成了对各县、区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工作进行检查督查。
3、县区政府部署液氨使用专项治理专项整治工作。
□□县安委会于2022年6月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全县冷
冻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共组织检查组□□个,派出检查人员□□人次,检查单位数□□家次,发现安全隐患□□项,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项。
□□区安委会组织安监、市质监、环保、工信、水产、工
商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涉氨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从2022年□□月至9月底,先后对□□镇镇□□家冷冻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共检查辖区涉氨企业□□多家(次),检查出安全隐患□□处,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设备缺陷,责令限期整改。
四、2022年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情况
2022年,我市认真贯彻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
氨使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成立继续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分管组长,由市规划局、安监局、水产畜牧局、工信委、工商局等相关部门人员任成员。市安委会结合涉氨企业实际,制定《北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
理的实施方案》,发到各安委成员单位和县区政府。我市在上
年液氨使用专整治初见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2022年液氨使用专整治工作重点:
1、检查企业液氨使用
企业的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理否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必须整改为载冷剂间接制冷系统或其他安全的制冷方式。
2、使用快速冻结装置的企业,应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试行)》(管四函„2022‟28号)等文件有关技
术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控措施。
3、推进液氨制冷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备案工作。
今年初,市安监局举办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和涉氨制冷企业
安全监管工作培训班,各县(区)安监局、园区安监局等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和涉氨制冷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共□□人参加了培训班。会议对全年涉氨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至今年8月中旬,我市大部份液氨生产企业已完成如下
整改:
1、液氨管线严禁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
物;
2、氨制冷机房存储器等重要部位要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
警器,并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
3、库区及氨制冷机房
和设备间(靠近储氨器处)门外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栓,应急通道保持畅通;
4、氨制冷机房储氨器上方应设置水喷淋
系统,并用开式喷头;
5、在厂区内显著位置设风向标;
6、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区域、关键操作部位等应设
置安全标识;
7、作业现场应配置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
护用具和急救药品,配备洗眼器和淋浴装备;
8、氨制冷机房
应设置防爆的应急照明系统,事故排风机和应急照明灯等均
采用防爆电器。通过整改,安全生产条件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基本符合安全条件。
五、存在问题
我市是区内涉氨企业较多的城市,涉氨水产冷冻行业安
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监管工作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1、部份业主思想不够重视。一是大部分经营者安全意
识不强,侥幸思想和等待观望思想仍然存在,部份企业职工的素质和涉氨安全生产知识有待提高;二是由于历史原因,许多涉氨企业是多年前已建成的,由于历史欠帐,从规划布局和设备设施上按新国标改造存在难度;三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
体制性的问题还没能得到很好的解决,给安全监管和协调造成一定的困难。以上这些问题需要逐步加以解决。
2.部分企业没有为储罐设置围堰,喷淋装置还不够达
标;部分企业没有设置事故排风设施,仍有部分液氨储存场所未设置泄漏检测报警仪。部分企业没有设置安全周知牌和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3.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没有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配备有关监控和自动化控制设施和备案。
4.部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没有开展全员三
级培训教育;安全管理档案不完善等。
四、下一步工作
1、贯彻□□安委办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
氨使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继续深化专项治理工作。
2、全力推进推进液氨制冷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辨识、登记、备案工作;液氨使用企业装有毒气体报警,事故排风联锁及水喷淋装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涉氨企业按有关规定,配备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不间采集和视频监控和监测系统,并具备紧急停车功能。
3、按集中开展以“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实现安全培训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治理检查全覆盖,治理整改液氨使用存在安全隐
患的企业,努力促进使用液氨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第2篇:液氨制冷检查表
1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2.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规章制度。
3.制冷系统运行应建立交接班制度、巡检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建立配电间停送电操作规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巡检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建立压力容器操作规程、压力管道操作规程、制冷压缩机操作规程、制冷系统充氨操作规程、制冷系统除霜操作规程制、冷库内商品堆码操作规程、救护设施操作规程等。
2安全生产投入
1.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
2.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 3.应当安排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3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如安委会)。
4安全教育培训
1.应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2.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建立培训档案。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有效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4.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5.新员工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6.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5隐患排查治理
1.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做好记录。
3.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4.按规定向政府有关监管部门上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
6职业健康
1.应向地方安监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2.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3.定期对职业危害场所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布、存入档案。 4.应以合同、教育培训等方式向员工进行职业危害告知。5.在涉氨操作岗位及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7重大危险源管理
1.按规定对本企业的生产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储氨量≥10吨)。
2.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
3.对重大危险源采取措施进行监控,包括技术措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检查、检验等)和组织措施(职责明确、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作业要求等)。
4.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形成报告,报地方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8事故与应急管理
1.制定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预案,重点作业岗位应有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 2.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做好记录。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上报告地方安监部门。
5.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9相关方管理
1.建立有关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对相关方资质进行审查,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
2.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3.应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
10建设项目“三同时”
1.2022年7月后建设的冷库应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相关标准设计。2022年7月前建设的冷库,应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相关标准复核。
2.冷库应使用具有相关生产资质企业制造的制冷设备。制冷设备应具有合格证。
3.冷库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竣工应办理验收手续。 4.冷库投产运行应办理相关手续。
11制冷设备
1.企业应建立设备管理运行档案,并妥善保存。
2.制冷压缩机应按制造商的要求定期进行大、中、小修和日常维修保养。其它制冷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
3.冷凝器的运行压力不得超过系统设计允许值,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4.气液分离器的存液量不应超过容器容积的2/3,液位高度不得超过高液位报警线。
5.高压贮液器液面应相对稳定,存液量不应超过容器容积的2/3。多台高压贮液器并联使用时,均液阀和均压阀应处于开启状态。
6.低压循环贮液器的存液量不应超过容器容积的2/3,液位高度不得超过高液位报警线。
7.排液桶桶内液面不得超过80%。
8.蒸发器表面霜层及管内油污等应定时清除。冷风机、冻结装置等蒸发器融霜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9.制冷系统进行管路、设备更换维修后,应进行排污及强度试验或进行环向、纵向以及螺旋焊焊接接头100%射线检测或100%超声波检测和气密试验。气密性试验应使用氮气或干燥清洁的空气进行,严禁使用氧气。
10.制冷系统长期停止运行时,应切断电源,并应妥善处理系统中的制冷剂。 1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房间的空调系统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12.设于室外的冷凝器、油分离器、贮氨器等设备,应有防止非操作人员进入的围栏。设于室外的制冷压缩机组、贮氨器除应设围栏外,还应有通风良好的遮阳设施。
12安全设备设施
1.制冷压缩机安全保护装置除应由制造厂依照相应的行业标准要求进行配置外,还应设置下列安全部件:活塞压缩机排出口处设止逆阀;螺杆压缩机吸气管、排气管处设止逆阀。压缩机冷却水出水管上应设断水停机保护装置。应设事故紧急停机按钮。
2.冷凝器应设冷凝压力超压报警装置,水冷冷凝器应设断水报警装置,蒸发式冷凝器应增设压力表、安全阀及风机故障报警装置。
3.制冷剂泵应设置液泵断液自动停泵装置;泵的排液管上应装设压力表、止逆阀;泵的排液总管上应加设旁通泄压阀。
4.所有制冷容器、系统加液站集管、以及制冷剂液、气体分配站集管上和不凝性气体分离器的回气管上,均应设压力表或真空压力表。
5.制冷系统的采用的压力表或真空压力表均应采用制冷剂专用表。高压侧不低于1.5级,低压侧不低于2.5级,量程不得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6.贮氨器、低压循环桶、气液分离器和中间冷却器均应设超高液位报警装置。并应设有维持其正常液位的供液装置。
7.贮氨器、低压循环桶、气液分离器、中间冷却器、排液桶和集油器等均应设液位指示器,其液位指示器两端连接件应有自动关闭装置。
8.安全阀应设置泄压管。
9.液氨储罐上方应设喷淋装置。 10.制冷系统应设置监控报警系统、氨气浓度报警器、事故排风机连锁装置、紧急泄放装置等。
13特种设备 电瓶车、锅炉、氧气瓶、乙炔气瓶、贮液器、低压循环桶、气液分离器、中间冷却器、排液桶和集油器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天车、起重机械设备等特种设备:
1.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2.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14管线
1.管道应无裂纹和渗漏,管道应保持畅通,密封良好,无跑、冒、滴、漏现象。管线外保温层无结霜现象。重点应检查热氨除霜集管。
2.管道上的阀门应启闭灵活,关闭严密不漏。自动旁通阀、恒压阀、安全阀等均应完好,无泄漏现象。
3.架空管线应有限高警示标识设置。
4.管线表面应有介质名称和流向等标识设置。
5.管线及设备所涂敷色漆的色标应符合规定。制冷高低压液体管,淡黄;制冷吸气管,天酞蓝;制冷高压气管、安全管、均压管,大红;放油管,黄;放空气器,乳白;油分离器,大红;冷凝器,银灰;贮液器,淡黄;气液分离器、低压循环贮液器、低压桶、中间冷却器、排液桶,天酞蓝;集油器,黄;各种阀体,黑色;截止阀手轮,淡黄;节流阀手轮,大红。
6.凡制冷管道和设备能导致冷损失的部位、能产生凝露的部位和易形成冷桥的部位,均应进行保冷。
7.穿过墙体、楼板等处的保冷管道,应采取不使管道保冷结构中断的技术措施。
8.液氨管线严禁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
9.安全阀应设置泄压管。氨制冷系统的安全总泄压管出口应高于周围50m内最高建筑物(冷库除外)的屋脊5m,并应采取防止雷击、防止雨水、杂物落入泄压管内的措施。
15电气系统
1.氨制冷机房的控制室和操作人员值班室应与机器间隔开,并应设固定密闭观察窗。
2.变配电所与氨压缩机房贴邻共用的隔墙必须采用防火墙,该墙上应只穿过与配电室有关的管道、沟道,穿过部位周围应采用不燃材料严密封塞。
3.变配电所的门应采用平开门并向外开启。
4.氨制冷机房、变配电所和控制室之间连通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5.穿过库房隔热层的电气线路,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6.低于0℃的库房内动力及照明线路,应采用适合库房温度的耐低温绝缘电缆。
7.库房内应采用防潮型照明灯具和开关。
8.冷间内照明支路宜采用AC220V单相配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应接专用保护线(PE线),各照明支路应设置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9.应定期检查备用电源的可用性。
10.应详细填写运行值班记录,运行值班记录应至少保存5年。
16作业场所
1.库区内所有应急通道保持畅通。
2.机房内外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道平坦、畅通。 3.进、出口外应根据机房通道情况和作业区域情况设置安全标识。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区域、关键操作部位等应设置安全标识。
4.作业区的场地应整齐、防滑,无凹陷、凸起和严重油污现象。 5.机房内不准搭建简易建筑物,如果情况特殊必须搭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规定使用期限,用完后立即拆除。
6.机房内主要操作通道的宽度应不大于1.3米,制冷压缩机突出部位到其他设备或分配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制冷机与墙壁以及非主要通道不小于0.8米,并留有足够的检维修操作空间。
7.设备间内的主要通道的宽度应为1.2米,非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8米。
8.机房、设备间内应设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事故照明,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9.冷库外应设置氨警示标识。
10.在厂区内显著位置应设风向标。
11.液氨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液氨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
17消防设施与应急设施
1.采用氨制冷系统的机房、速冻加工车间内应安装氨气体浓度报警仪。氨气体浓度报警仪应由法定计量鉴定机构或厂家每年进行复检,确保安全有效。
2.冷库库区及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门外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消火栓。
3.氨制冷机房、设备间及采用速冻装置的房间(靠近速冻装置)门外应配备移动式喷雾水枪。
4.消防灭火器、防毒器具和抢救药品等应急物品应放在危险事故发生时易于安全取用的位置,并由专人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淋洗器、洗眼器等卫生防护设施,其服务半径应小于15m。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氨场所应配备长管式防毒面具、重型防护服。
5.库区应设有消防安全疏散等指示标识,严禁关闭、遮挡或覆盖安全疏散指示标识。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将安全出口封闭、上锁。
6.应保持应急照明、机械通风、事故报警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检测、维护保养。
7.氨制冷机房应设置防爆型照明设施及开关;氨制冷机房和配电室及采用速冻装置的房间应设置防爆型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照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30min。8.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在易引起工伤事故或通行时易发生危险的场所,应装设人员疏散用的事故照明。
9.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事故照明电源应自动投入,在有专人值班时,可采用手动切换。
10.消防设备设施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维修保养和定期检测。 11.库区视频监控系统应设立专管员负责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视频质量清晰。视频资料应至少保存3个月。
12.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应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应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状况,确保设施完好、整洁、卫生。
18污水处理
1.应设置污水收配备提升水泵。
2.应制定污水池清理等有限空间作业规程。
3.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19作业安全
1.应建立检维修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制冷设备操作应执行制冷压缩机、压力容器等相应操作规程。 3.热氨除霜、水除霜作业应执行制冷系统除霜操作规程。4.系统加氨应执行制冷系统充氨操作规程。5.库房降温应遵循制冷系统运行操作规程。
第3篇:液氨卸车辆检查规定
液氨罐车的危险隐患
液氨罐车进厂时检查其阻火器是否合格,到达装卸场所后装卸操作工对罐车做以下检查:
1、罐车贮罐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无校验日期是否已失效;
2、罐车罐体上压力表是否校验、液位计是否失灵、温度表是否破损;
3、罐车贮罐上的快速切断阀是否失效;
4、罐车罐体上是否表明压力容器上次检验日期或下次检验日期;
5、罐车有无防静电拖链;
6、罐车配置的阻火器是否合格;
7、罐车配置的防毒器材是否过期;
8、罐车配置的消防器材是否过期;
9、罐车有无化学品运输资质证(道路危险物运输营运证、汽车驾驶员证、押运员证);
10、罐车压力容器检验合格证是否齐全;
11、罐车快速接口是否连接严密。
若操作工发现罐车附件不合格,有权拒绝为其装卸氨,劝其将附件补齐后在进行装卸氨;若发现氨车安全附件不齐全扔进行装卸氨的,对车间安全主任、装卸工每人考核20元/车次。
第4篇: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再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液氨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涉氨制冷单位、部门: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2‟8号)和《全市涉氨制冷企业“回头看”再检查及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方案》(大安委办„2022‟29号)文件要求,2022年我公司继续开展涉氨制冷单位液氨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对作业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使用快速冻结装臵的涉氨制冷企业进行全面验收检查,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员
二、行动范围及重点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的范围覆盖公司各涉氨生产经营单位和部门。检查的重点内容为重新核实涉氨制冷单位是否存在类重大事故隐患;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承若公告制度;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清单,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是否对作业人员开展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依法依规对特种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是否制定事故应急处臵预案和氨泄漏专项处臵方案;是否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及应急演练情况;是否健全并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作业场所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快速冻结装臵必须设臵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2022年2月开始,到11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2月至4月)
远洋国际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及《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表》内容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切实开展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并落实管控措施。
2.集中排查治理阶段(2022年5月至10月底)。安设科对所属部门、场所、关键环节开展排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及整改情况并落实责任人,安设科查出隐患将作为2022年安全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根据现场情况据实填写《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表》,签字确认,完善监管档案、台账。
3.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11月份)。对此次专项行动全面进行检查验收,对隐患治理情况就行核查。各单位要对此次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分析,检查验收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汇总,形成《隐患和问题清单汇总表》,将工作总结、《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表》、《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检查验收汇总表》、《隐患和问题清单汇总表》报安全设备科,统一归档备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方案》相关要求,车间主任要亲自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
2.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对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停产整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设科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度,深入现场严格检查,并建立落实隐患台账登记制度。对查出隐患填写安全检查确认单,并督促被检查单位反馈隐患问题整改情况。每次检查要由被检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做到责任明确、隐患问题清晰、整改落实情况有记录。
安全部
2022年2月22日
第5篇:液氨充装工工作标准
液氨充装工工作标准
第一条 在车间主任、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液氨从储罐到钢瓶的充装工作。
第二条 职责范围
1、负责液氨卸车及钢瓶充装工作。
2、负责液氨卸车及充装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三条 工作内容与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有关化学危险品管理的各项规定,按要求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2、操作前应检查消防应急设施是否正常,各仪表管道、阀门、法兰垫片等连接部位是否完好。
3、卸车及充装钢瓶前,须将贮罐(钢瓶)内氨气排放吸收,确认其压力低于运输罐内压力后,方可卸车充装。
4、严禁超量充装,贮罐及钢瓶不得超过实际容积的2/3。
5、操作时严禁离开现场,发现泄漏时立即关闭泄漏管线两端总阀,启动消防应急设施。
第6篇:鲖城镇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鲖城镇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为认真吸取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8〃31”重大氨泄漏事故教训,强化源头治理,依据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印发临泉县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2022】8号)和全国、全省专项治理视频会议精神,鲖城镇从10月初至11月底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行动。
依据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辖区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情况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治理,实现安全培训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执法检查全覆盖。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治理整改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提升一批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通过以下措施,有效地遏制了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宣传发动,组织学习(10月上旬至10月中旬)。1.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特别是涉氨制冷相关生产行业,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帐,明确工作责任。2.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大力宣传液氨使用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法规标准,动员企业制定方案认真开展专项治理。3.以村(社区)为单位,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镇村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并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培训学习《冷库设计规范》、《冷库安全规范》和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特种设备、消防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本次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二是自查自改、治理整改(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1.涉氨制冷企业要按照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组织全员安全培训,对照企业自查自改表,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并于11月20日前将本企业开展自查自改的情况报送镇安全生产办公室。2.组织镇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和各有关部门检查人员深入企业,按照液氨使用的有关法规标准和专项治理的要求,帮助指导和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和自查自改工作。同时,按照执法检查表要求,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覆盖的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是检查验收、全面总结(11月下旬)。按照安全大检查工作的要求,镇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监督工作进度和工作实绩。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意识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形成通报及总结材料。
通过调查走访和检查了解,我镇辖区内虽无涉氨制冷企业,但以此为契机,在全镇上下进行了涉氨制冷企业相关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学习,提高了居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减少了各行业领域内的事故发生率,推动了我镇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进展。
第7篇: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安监局 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
理工作总结
为深刻吸取“6·3”吉林德惠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8·31”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涉氨事故教训,进一步建立健全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深化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和重实效,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防范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22〕6号)和关于印发《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安办〔2022〕11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全县涉及使用液氨制冷企业进行全面专项大整治,现将在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排查整治,坚决打击和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涉及液氨制冷企业,我局成立了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邹波
副组长:程明初
组员:许飞、吴慧、杨强、蒲云芳、陈静波
二、涉氨企业基本情况
我县涉及到使用液氨制冷企业的只有一家,重庆鲁渝业强食品有
限公司;法人:涂若雨;该公司2022年3月正式投入使用,设计冷冻库容量480吨/年,设计使用液氨容量为3m³/年(约2吨)。
三、严执法、重实效
以我局牵头,组织经信委、质监局、公安消防、城乡建委、农委、商委等部门对我县重庆鲁渝业强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主要是包括,冷库及制冷系统是否通过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涉及液氨制冷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的;液氨管线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是否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及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检验;厂区内显著位置是否设风向标;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区域、关键操作部位等是否设置安全标识;作业现场是否配置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企业是否建立健全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库区及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消火栓、应急通道保持畅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冷库是否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等进行了详细排查。
四、跟踪督促、确保安全
通过各部门联合专项整治,各部门结合部门管理范围提出了相应的安全隐患,针对各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我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跟踪督促,确保该企业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进行认真整改,同时责成企业辖区的乡镇进行24小时驻厂督查隐患整改情况,确保
企业平安稳定发展,为全县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喜迎元旦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秀山县安监局
2022年12月12日
液氨管理员岗位职责
检查院工作汇报
液氨制冷企业整改措施
液氨项目可行性报告
案件检查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