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某分行反洗钱岗位职责
某分行反洗钱岗位职责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利用银行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金融机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及《某反洗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制定反洗钱岗位职责。
第二条 本职责中所称的反洗钱是指某银行为预防违法犯罪分子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银行各类支付结算方式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活动。
第三条 由分行合规部牵头分行运营管理部、公司银行部、零售银行部、科技信息部、安全保卫部等部室和各支行参与共同履行反洗钱职责。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分行合规部工作职责
一按照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和总行及人行要求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颁布、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需要及时更新相关反洗钱内控制度。
二负责按照总行及人行的规定指导辖内营业网点的反洗钱工作检查各营业网点反洗钱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客户身份识别执行情况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情况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各类反洗钱资料报送情况反洗钱宣传培训情况协
助及配合反洗钱工作情况等及时向总行和所在地人民银行反映遇到的问题或提出建议。
三负责指导相关部室和支行对客户风险等级进行初分按照职责权限复核初分结果或对初分结果进行调整依照规定负责审核、批准相关部室和支行根据客户变化情况提交的客户风险等级调整意见负责本机构审批资料的保管并按规定向有关方面报送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情况报告。
四负责分行反洗钱业务的宣传与培训指导、监督支行反洗钱工作。五遇到反洗钱突发事件或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向分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并做好备案工作。
六负责协助配合总行及人行的反洗钱工作。
七负责建立反洗钱工作档案专卷保管反洗钱相关资料。
第五条 分行运营管理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分行大额现金、账户管理等需授权、审批等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
二协助支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初分工作配合分行合规部做好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工作。
三协助指导、监督支行反洗钱工作。
四其他应履行的反洗钱职责。
第六条 分行公司银行部工作职责
一对涉及公司业务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按照要求上报分行合规部。
二协助支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初分工作配合分行合规部做好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工作。
三协助指导、监督支行反洗钱工作。
四其他应履行的反洗钱职责。
第七条 分行零售银行部工作职责
一对涉及零售业务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按照要求上报分行合规部。二协助支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初分工作配合分行合规部做好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工作。
三协助指导、监督支行反洗钱工作。
四其他应履行的反洗钱职责。
第八条 分行科技信息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分行反洗钱报送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
二协助支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初分工作配合分行合规部做好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工作。
三其他应履行的反洗钱职责。
第九条 分行安全保卫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涉及洗钱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二负责对行内违反反洗钱工作规定相关人员的调查和处理。三其他应履行的反洗钱职责。
第十条 支行反洗钱工作职责
一负责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二负责建立和实施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制度。
三负责在规定的期限内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能够反映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等相关资料。
三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大额交易的报送和可疑交易的甄别及报送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所在部门指定的反洗钱负责人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四协助上级行做好有关信息的收集、查询与反馈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其他应履行的反洗钱职责。
第十一条 支行营业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组织本机构反洗钱工作确保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及时上报。二协助指导、监督兼职反洗钱人员反洗钱工作。三其他应履行的反洗钱职责。第十二条 支行兼职反洗钱人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执行反洗钱各项制度。二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完整、准确、妥善地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三持续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四认真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五按时报送各类反洗钱资料。六积极参加反洗钱宣传培训。七积极协助及配合反洗钱工作。八其他应履行的反洗钱职责。第十三条 支行客户经理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公授信类的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初分工作。二加强客户尽职调查协助、配合兼职反洗钱人员开展可疑交易报告工作。三其他应履行的反洗钱职责。第十四条 支行经办人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和账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义务。二负责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初分工作。三协助、配合兼职反洗钱人员工作。四其他应履行的反洗钱职责。第三章 监督和处
罚 第十五条 分行合规部负责对各级机构和人员反洗钱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第十六条 在反洗钱工作中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根据《某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三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四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五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六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七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八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九其他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行为。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分行合规部负责修改和解释。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2篇:反洗钱岗位职责
反 洗 钱 岗 位 职 责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及《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范人民币支付交易报告行为,防范利用银行支付结算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结合我行实际情况,为明确其岗位责任,特制订本职责。
一、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徇私情,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
二、会计主管在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帐户时,负责审查其提交的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三、会计主管应建立健全存款人信息数据档案,收集、审查银行结算帐户存款人信息资料,包括单位银行结算帐户存款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其有效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开户的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住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要资金往来对象等信息和个人银行结算帐户存款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所等信息的同时;严格坚持人民币大额交易审批登记制度,收集完整的大额支付交易档案。
四、反洗钱专管员负责审查各网点反洗钱信息资料,建立业务台账,汇总上报可疑交易,并妥善保管交易档案。
五、反洗钱报告员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严密关注相关个人与单位在短期内(指10个营业日以内)利用银行帐户大量的将资金进行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的行为,认真分析,对法人、其它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帐支付、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及个人银行结算帐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帐户与单位银行结算帐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划转,作好可疑交易记录,填制《大额支付和可疑交易报告表》,由支行反洗钱专管员汇总,向人民银行进行报告;发现其客户有《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一)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
(二)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
(三)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
(四)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五)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在短期内明显增多,或者频繁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六)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七)提前偿还贷款,与其财务状况明显不符。
(八)客户用于境外投资的购汇人民币资金大部分为现金或者从非同名银行账户转入。
(九)客户要求进行本外币间的掉期业务,而其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可疑。
(十)客户经常存入境外开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币汇票存款,与其经营状况不符。
(十一)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币现金方式进行投资或者在收到投资款后,在短期内将资金迅速转到境外,与其生产经营支付需求不符。
(十二)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入资本金数额超过批准金额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债,从无关联企业的第三国汇入。
(十三)证券经营机构指令银行划出与证券交易、清算无关的资金,与其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十四)证券经营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拆借外汇资金。
(十五)保险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对同一家投保人发生赔付或者办理退保。
(十六)自然人银行账户频繁进行现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额存取现金且情形可疑。
(十七)居民自然人频繁收到境外汇入的外汇后,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频繁存入外币现钞并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带出或者频繁订购、兑现大量旅行支票、汇票。
(十八)多个境内居民接受一个离岸账户汇款,其资金的划转和结汇均由一人或者少数人操作。
应记录、分析该以上可疑支付交易,逐户、逐笔进行调查、分析,认真作好评估,填制《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由支行反洗钱专管员汇总,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报告;对明显涉嫌犯罪需要立即侦查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五、严格操作,严守秘密。对记录和分析的大额可疑支付交易信息,支行会计人员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任何个人、任何单位泄露,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3篇:反洗钱岗位职责
反 洗 钱 岗 位 职 责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及《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范人民币支付交易报告行为,防范利用银行支付结算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结合我行实际情况,为明确其岗位责任,特制订本职责。
一、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徇私情,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
二、各网点会计复核人员在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帐户时,负责审查其提交的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三、各网点会计人员应建立健全存款人信息数据档案,收集、审查银行结算帐户存款人信息资料,包括单位银行结算帐户存款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其有效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开户的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住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要资金往来对象等信息和个人银行结算帐户存款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所等信息的同时;严格坚持人民币大额交易审批登记制度,收集完整的大额支付交易档案。
四、支行计财部反洗钱专管员负责审查各网点反洗钱信息资料,建立业务台账,汇总上报可疑交易,并妥善保管交易档案。
五、各网点出纳人员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严密关注相关个人与单位在短期内(指10个营业日以内)利用银行帐户大量的将资金进行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的行为,认真分析,对法人、其它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帐支付、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及个人银行结算帐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帐户与单位银行结算帐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划转,作好可疑交易记录,填制《大额支付和可疑交易报告表》,由支行反洗钱专管员汇总,向人民银行进行报告;发现其客户有《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一)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
(二)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
(三)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
(四)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五)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在短期内明显增多,或者频繁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六)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七)提前偿还贷款,与其财务状况明显不符。
(八)客户用于境外投资的购汇人民币资金大部分为现金或者从非同名银行账户转入。
(九)客户要求进行本外币间的掉期业务,而其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可疑。
(十)客户经常存入境外开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币汇票存款,与其经营状况不符。
(十一)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币现金方式进行投资或者在收到投资款后,在短期内将资金迅速转到境外,与其生产经营支付需求不符。
(十二)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入资本金数额超过批准金额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债,从无关联企业的第三国汇入。
(十三)证券经营机构指令银行划出与证券交易、清算无关的资金,与其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十四)证券经营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拆借外汇资金。
(十五)保险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对同一家投保人发生赔付或者办理退保。
(十六)自然人银行账户频繁进行现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额存取现金且情形可疑。
(十七)居民自然人频繁收到境外汇入的外汇后,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频繁存入外币现钞并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带出或者频繁订购、兑现大量旅行支票、汇票。
(十八)多个境内居民接受一个离岸账户汇款,其资金的划转和结汇均由一人或者少数人操作。
应记录、分析该以上可疑支付交易,逐户、逐笔进行调查、分析,认真作好评估,填制《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由支行反洗钱专管员汇总,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报告;对明显涉嫌犯罪需要立即侦查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五、严格操作,严守秘密。对记录和分析的大额可疑支付交易信息,支行会计出纳人员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任何个人、任何单位泄露,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4篇: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岗位职责
为规范人民币支付交易报告行为,防范利用银行支付结算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及《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相关法律、办法规定,制定本岗位职责。各农村信用社、分社、储蓄所岗位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反洗钱工作:
1、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徇私情,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
2、严格坚持人民币大额交易审批登记制度,建立完整的大额支付交易档案;
3、严密关注相关个人与单位在短期内(指10个营业日以内)利用银行帐户大量的将资金进行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的行为,认真分析,作好可疑交易记录,填制《可疑交易报告表》后进行报告;
4、反洗钱岗位人员要对辖内办理的大额支付交易逐户、逐笔进行调查、分析,认真作好评估,对明显涉嫌犯罪需要立即侦查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同时报告其上级单位和当地人民银行;
5、严格操作,严守秘密。对记录和分析的大额可疑支付交易信息不得向任何个人、任何单位泄露,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严格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报送相关信息资料。
第5篇:反洗钱岗位责任制
反洗钱岗位责任制
为了加强反洗钱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从而进一步建立健全的织金县支行反洗钱工作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规范反洗钱工作程序,保障反洗钱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反洗钱的有关法律、规定及相关反洗钱工作要求,结合我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反洗钱组织管理体制和岗位职责制度:
一、反洗钱工作领导组: 组 长: XXX 副组长: XXX 组 员: XXX,XXX,XXXX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反洗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辖内的反洗钱工作,明确各成员部室的反洗钱工作职责,每个成员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反洗钱岗位,配合业务发展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
二、XXX支行反洗钱工作领导组的职责: (1)贯彻执行人民银行下达的反洗钱工作方针、政策、任务和指令;
(2)领导、部署、协调和监督商行反洗钱工作;(3)审核反洗钱内控制度,并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4)制定织金县支行反洗钱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5)组织召开反洗钱工作例会,听取反洗钱工作汇报,交流反洗钱工作信息和经验;
(6)协调、解决反洗钱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7)对反洗钱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监督执行;
(8)接受中国人民银行赋予的其他反洗钱工作任务。
三、反洗钱工作领导组组长、副组长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营业网点进行反洗钱工作的尽职情况,组织开展全行职工进行反洗钱知识和技能培训、学习组织全行网点的反洗钱宣传工作,检查监督行内报送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表,并安排专人进行汇总后报总行。
组长: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相关法律;
(二)部署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任务与监督我行反洗钱制度的执行;
(三)协调我行反洗钱工作中的重大和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四)审批、协调商行反洗钱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 副组长: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相关法律;
(二)负责审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岗位责任制等相关规章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审核支行反洗钱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组织召开反洗钱工作会议, 协调反洗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五)及时处置出现的可疑支付交易情况,协助司法部门调查处理涉嫌洗钱犯罪案件;
(六)加强内外信息的交流,全力防范、控制、打击洗钱活动。
四、反洗钱工作领导组成员职责:
检查本行反洗钱工作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职工进行反洗钱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学习组织反洗钱宣传工作,检查监督本支行、本部门报送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表,安排专人报总行。
五、反洗钱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本行反洗钱工作组的日常工作;
(2)拟定辖内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计划并提交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3)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制定方案的组织实施;(4)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各支行的反洗钱工作;(5)组织协调、解决、报告辖内机构反洗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6)对疑难问题提议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决策或定期召开反洗钱工作例会;
(7)汇总、分析辖内机构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情况报告表,并按规定报送有关单位和部门;
(8)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六、反洗钱联络员岗位职责:
负责日常业务的柜面检查和登记、报告工作,严格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安排专人对在本营业部办理业务的个人客户,单位客户的身份及符合大额和可疑交易特征的业务,进行严格审查和认真登记,并按月编制人民币大额交易报告表和人民币可疑交易报告表,上报总行,总行汇总全辖数据后报人民银行。
XXX支行 二O一五年一月七日
第6篇:反洗钱岗位责任制
反洗钱岗位责任制
为了加强反洗钱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从而进一步建立健全的xx支行反洗钱工作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规范反洗钱工作程序,保障反洗钱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反洗钱的有关法律、规定及相关反洗钱工作要求,结合我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反洗钱组织管理体制和岗位职责制度:
一、反洗钱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联络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反洗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辖内的反洗钱工作,明确各成员部室的反洗钱工作职责,每个成员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反洗钱岗位,配合业务发展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
二、xx支行反洗钱工作领导组的职责:
(1)贯彻执行人民银行下达的反洗钱工作方针、政策、任务和指令;
(2)领导、部署、协调和监督商行反洗钱工作;
(3)审核反洗钱内控制度,并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
施;
(4)制定xx支行反洗钱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5)组织召开反洗钱工作例会,听取反洗钱工作汇报,交流反洗钱工作信息和经验;
(6)协调、解决反洗钱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7)对反洗钱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监督执行;
(8)接受中国人民银行赋予的其他反洗钱工作任务。
三、反洗钱工作领导组组长、副组长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营业网点进行反洗钱工作的尽职情况,组织开展全行职工进行反洗钱知识和技能培训、学习组织全行网点的反洗钱宣传工作,检查监督行内报送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表,并安排专人进行汇总后报总行。
组长: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相关法律;
(二)部署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任务与监督我行反洗钱制度的执行;
(三)协调我行反洗钱工作中的重大和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四)审批、协调商行反洗钱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 副组长: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相关法律;
(二)负责审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岗位责任制等相关规章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审核xx支行反洗钱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组织召开反洗钱工作会议, 协调反洗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五)及时处置出现的可疑支付交易情况,协助司法部门调查处理涉嫌洗钱犯罪案件;
(六)加强内外信息的交流,全力防范、控制、打击洗钱活动。
四、反洗钱工作领导组成员职责:
检查本行反洗钱工作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职工进行反洗钱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学习组织反洗钱宣传工作,检查监督本支行、本部门报送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表,安排专人报总行。
五、反洗钱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本行反洗钱工作组的日常工作;
(2)拟定辖内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计划并提交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3)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制定方案的组织实施;
(4)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各支行的反洗钱工作;
(5)组织协调、解决、报告辖内机构反洗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6)对疑难问题提议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决策或定期召开反洗钱工作例会;
(7)汇总、分析辖内机构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情况报告表,并按规定报送有关单位和部门;
(8)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六、反洗钱联络员岗位职责:
负责日常业务的柜面检查和登记、报告工作,严格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安排专人对在本营业部办理业务的个人客户,单位客户的身份及符合大额和可疑交易特征的业务,进行严格审查和认真登记,并按月编制人民币大额交易报告表和人民币可疑交易报告表,上报总行,总行汇总全辖数据后报人民银行。
第7篇:反洗钱工作职责1.制定反洗钱工作的政策及计划。2.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完善公司反洗钱监控系统。3.收集、筛选及报告大额或可疑交易。4.负责反洗钱检查、宣传和培训工作。5.配合监管机构进行反洗钱现场及非现场调查、检查。6.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7.配合监管机构进行反洗钱现场及非现场调査、检查。第8篇:银行分行反洗钱计划工作总结
银行分行反洗钱计划工作总结
根据ⅩⅩ市分行相关反洗钱会议精神和皖农发[2022]216号,我行再2022年对反洗钱情况进行了一次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
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1、我行根据县支行实际人员情况,重新成立反洗钱工作小组。县支行营业部主任是反洗钱具体负责人,有效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并监督我行反洗钱工作正常运转。
2、反洗钱领导活动小组设在县支行综合办公室,确定专门反洗钱管理人员,进行本部门反洗钱培训、报表上报、自查等日常工作。
3、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均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能够按规定获取客户身份资料,对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二
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1、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我行认真学习了《安徽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指导意见和评估办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反洗钱内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责任到网点负责人落实制度学习、执行
2、客户身份识别情况。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发生挂失等特定业务时,按照规定登记、审核、留存客户身份证件。证件齐全。
3、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情况。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真实、完整,按照反洗钱规定期限保存,不存在反洗钱信息失
泄密情况。同时对客户身份及办理人员进行了联网核查。
4、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大额交易个人业务20万元以上、公司业务50万元以上和可疑交易报告按规定上报,数据采集完整,报告按照人行规定及时规范上报。
5、根据反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及评估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安排营业部主任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登记、上报工作,建立客户风险等级档案,对新建业务关系的客户,在10日内完成评级结果调整,强化洗钱监督,防范洗钱风险。
6、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按时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的非现场报表真实、完整、规范;在人行或上级行现场检查前根据要求开展了反洗钱自查工作,并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对提出的反洗钱工作检查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
7、配合反洗钱案件协查、调查。主要对大额或一天笔数较多等异常资金交易及时关注,认真分析和判定,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重点可疑交易情况,积极主动配合当地人民银行和侦查部门开展反洗钱调查,报送的调查结果准确及时,分析报告规范完整。
8、反洗钱文件资料报送和报备。及时上报人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反洗钱信息员报备。按照要求及时、有效、规范地报送各类工作报告、报表、规章制度等反洗钱文件资料。
9.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再我行单位开立结算账户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六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及
经办人身份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详细询问了解客户有关情况,根据其经营范围开立相对应的科目账户;在为单位客户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
10、反洗钱工作配合情况。积极配合当地人民银行以及上级分行开展各类反洗钱检查和相关工作。
11、反洗钱考核评估情况。通过对县支行及各个网点进行反洗钱综合考核评估,基本合格
综上所述,我们支行各个岗位基本能够履行反洗钱职责,但在工作中也主动学习反洗钱相关制度学习和宣传,不断加强培训。增强反洗钱岗位以及各个网点工作人员反洗钱意识薄,不断提高反洗钱工作质量,我们支行会根据自身的欠缺,弥补不足,强化工作,有效提高我县支行反洗钱工作质量。
第9篇:某分行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xx分行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行反洗钱工作,提高工作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进而提高工作人员的反洗钱工作能力,使我行在反洗钱工作中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根据人民银行反洗钱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
市分行要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行长担任组长,其他相关部室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反洗钱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督促全行的反洗钱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反洗钱日常工作和对支行执行反洗钱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执行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办公室设在资产风险部。各支行也要相应成立本行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本行的反洗钱工作。
二、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审查
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要求,我行营业机构要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审查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的客户身份,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帐户或假名帐户,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存款、结算等服务。
我行机构为个人客户开立存款帐户、办理结算的,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代理他人在我行机构开立个人存款帐户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对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的,我行机构不得为其开立存款帐户。
我行机构为单位客户办理开户、存款、结算等业务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对未按照规定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的,我行机构不得为其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
三、建立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我行机构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资金交易报告的额度和标准,对发现的大额和可疑
1 交易,按规定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上级行报告。会计部门负责对公业务的大额和可疑报告工作,个金业务部门负责个人业务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四、严格按期限保存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
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我行机构应当按规定期限保存客户的帐户资料和交易记录。帐户资料的保存期限是,自销户之日起至少5年;交易记录的保存期限是,自交易记帐之日起至少5年。所谓的交易记录,包括帐户持有人,通过该帐户存入或提取的金额、交易时间、资金的来源和去向,提取资金的方式等信息。帐户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方式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执行。
五、实行保密原则
我行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反洗钱工作秘密,不得违反规定将反洗钱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和其他人员。
六、建立学习和例会制度
市分行及支行反洗钱办公室要每季组织一次有关反洗钱知识的学习、培训,学习反洗钱操作程序及操作规程,可疑资金的识别、分析和遇情处理以及反洗钱法律知识等,每季要召开一次反洗钱工作例会,分析和解决工作人员在反洗钱工作和日常的反洗钱知识学习中遇到的问题。每次学习和例会都要作好记录,以备日后查考。
七、建立自查制度
各级行反洗钱工作办公室要充分承担起反洗钱工作的监督检查职能,支行反洗钱工作办公室每季对本行的反洗钱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将自查结果上报市分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并反馈给相关业务部门,市分行反洗钱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支行的反洗钱工作情况,指导和帮助支行解决工作中遇到问题,市分行反洗钱工作办公室每年对支行的反洗钱工作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指导和督促支行做好反洗钱工作。
八、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
市分行及辖属各行处均要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各支行(部、分理处)要将本行的内控制度建设情况报市分行备案。
九、处罚规定
凡违反我行制定的管理办法前八条中任何一条规定的,市分行均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所在行和责任人警告或处1000元(含)以上5000元(含)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行长(经理)的任职资格。处罚实行并罚制,即某行由于工作不力已受到人民银行处罚,我行仍要按内部处罚规定进行处罚,所有处罚全部由受罚行自行承担。
第10篇:营业部岗位职责(反洗钱总部及营业部)
营业部反洗钱岗位职责
第一条 营业部经理职责:
㈠ 领导并组织落实营业部反洗钱工作,督促和保障营业部各项反洗钱工作有效开展。
第二条 开户岗位职责:
㈠ 做好客户身份持续识别工作,对证件过期及资料不全的客户信息要及时补齐。对修改基本身份信息的客户以及信息资料和交易情况异常的客户身份进行重新识别。
第三条 交易风控岗位职责:
(十三)营业部反洗钱工作人员配合,对系统提取的疑似可疑交易信息进行人工鉴别,并配合完成反洗钱报送数据的审核工作。
(1)协助营业部反洗钱专员对涉嫌对敲等违规交易、转移资金等犯罪情况的收集、登记、分析、初步检查以及移交和上报工作。
第四条 信息技术岗位职责:
㈠ 配合营业部反洗钱小组的工作,必要时为营业部反洗钱工作提供后台技术支持;
㈡ 负责组织落实营业部反洗钱工作监测系统的维护。第五条 财务岗位职责:
㈠ 与营业部反洗钱工作人员配合,对系统提取的疑似可疑交易信息进行人工鉴别,并配合完成反洗钱报送数据的审核工作。
第六条 市场营销岗位职责:
㈠ 对客户及潜在客户进行反洗钱宣传,提高客户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㈡ 对有意向开户的新客户进行身份识别,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做好尽职调查。
第七条 合规岗位职责:
㈠ 对营业部反洗钱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第八条 行政岗位职责:
(一)配合营业部反洗钱专员开展反洗钱工作。 第九条 客服岗位职责:
(一)协助营业部反洗钱工作小组开展反洗钱宣传、教育、咨询工作。
第十条营业部反洗钱专员岗位职责:
配合营业部负责人完成本营业部的反洗钱工作,并承担以下职责:
(一)制定营业部反洗钱工作计划,写好工作日志;
(二)协调落实本部门的客户身份识别及与其相关的身份持续识别、身份资料补全工作;
(三)协调落实营业部对修改基本身份信息的客户以及信息资料和交易情况异常的客户身份进行重新识别;
(四)协调落实营业部客户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排查解释工作;
(五)协调落实建立本部门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督导本营业部做好客户的尽职调查工作;
(六)完成当地人行及公司总部下达的反洗钱工作,将当地人行的通知发文及时上报总部反洗钱工作小组,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七)负责按时向当地人行提交反洗钱数据报表、工作报告,;
(八)配合公司做好客户反洗钱宣传和员工的反洗钱培训工作;
(九)保存反洗钱工作涉及的相关文件材料。 总部反洗钱专员职责:
第十一条 营业部投资咨询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 总部交易风控部职责:
(1)负责总部各业务团队及各营业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汇总管理。负责总部各业务团队及各营业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评估报告的审核;
第十三条 总部合规审查部、法务部职责:
(1)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反洗钱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和监督检查,评估反洗钱内控制度体系是否健全、有效,检查反洗钱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2)负责反洗钱协查工作相关协查任务。第十四条 总部开户岗位职责:
(1)负责管理和督导公司各营业部及总部各业务团队做好客户的身份识别及与其相关的身份持续识别、身份资料补全工作等尽职调查工作,并对修改基本身份信息的客户以及信息资料和交易情况异常的客户身份进行重新识别。
第十五条 总部客服中心职责
(1)协助反洗钱执行部门,进行相关反洗钱调查,推进和督导公司各营业部、总部各业务团队对客户进行反洗钱宣传。第十六条 总部结算中心职责:
(1)协助总部及各营业部反洗钱执行部门在进行可疑交易识别过程中需要提供的数据支持,并对总部反洗钱相关报表提供相关数据;对各营业部反洗钱报表数据中涉及部门管理业务相关的数据进行审核。
第十七条 总部财务部职责:
(1)协助公司总部及营业部反洗钱执行部门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识别并对各营业部反洗钱报表数据中涉及部门管理业务相关的数据进行审核。
第十八条 总经办职责:
负责公司的反洗钱报表的盖章、报送、客户资料存档保存等工作。第十九条 宣传策划部职责:
协助公司反洗钱执行部门进行反洗钱宣传工作;与国家有关部门、中国期货业协会共同对社会进行反洗钱宣传。
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部、培训部职责:
(1)协助公司反洗钱执行部门对员工进行反洗钱培训,将反洗钱相关规定纳入新员工试用期的考核内容;
第二十一条 总部信息技术岗职责:
(1)协助本营业部其他反洗钱岗位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采 集、上报的技术支持;并负责组织落实营业部反洗钱工作监测系统的维护
第二十二条 总部反洗钱专员职责:
(1)负责协调各部门落实反洗钱领导小组决议及相关具体工
作;(2)根据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和各项规程,负责对公司各营
业部、总部各业务团队及职能部门反洗钱工作执行情况的管理和督导;
(3)审核客户风险等级调整;汇总管理公司客户风险等级划
分和调整工作。
(4)对重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经识别为可疑交易、并拟
进行反洗钱可疑交易上报的信息)的客户进行重新识别并按要求向当地人行提交可疑报告;(5)审核营业部重点大额可疑和可疑交易的上报信息,并督促营业部反洗钱专员按时报送当地人行。
(5)制定年度反洗钱培训计划,完成年度反洗钱工作总结报
告;
(6)配合公司做好客户反洗钱宣传和员工的反洗钱培训工作;
第11篇:认真学习《反洗钱法》切实履行反洗钱职责
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这部备受社会关注的法律历经5年提案、起草和审议过程,在国家立法层面上确立了反洗钱的各项基本制度,标志着我国反洗钱工作在法制化和国际化的轨道上又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意义重大,是我国反洗钱法制建设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对于预防洗钱活动、遏制洗钱犯罪、维护金融秩序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反洗钱法》是一部体现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法律。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这些要求在《反洗钱法》的内容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洗钱犯罪与一系列上游犯罪相关,涉及到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直接关系到社会是否安定有序。洗钱是将非法所得合法化,这严重冲击社会公平、挑战正义,必须依法加以预防和打击。相当一部分洗钱活动是利用虚假证件、假名账户、空壳公司等进行的,这些现象公然违背社会诚信原则,《反洗钱法》对此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二、《反洗钱法》是一部预防和监控洗钱活动的法律。对于洗钱犯罪,我国《刑法》已经在第191条和第312条明确规定了刑事制裁措施。与之相配合,《反洗钱法》作为一部行政法律,旨在预防、监控洗钱活动。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反洗钱法》确立了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即中国人民银行,同时规定了国务院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从而建立了“一部门主管,多部门配合”的反洗钱行政监管体制。第二,《反洗钱法》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的四大反洗钱预防义务: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以及建立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这些制度都是预防和监控洗钱及其上游犯罪活动的有力保证。第三,洗钱活动渗透到社会经济各个方面,因此《反洗钱法》注重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专门对举报洗钱活动的行为及其保密制度作出了规定,这就可以更早、更快、在更大范围内预防和监控洗钱活动。通过这些规定,《反洗钱法》构建了一个集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三方面力量为一体的反洗钱预防控制体系。
三、《反洗钱法》是一部贴近中国实际的法律。近些年来,随着走私、毒品、贪污贿赂等犯罪不断发生,非法转移资金活动滋生蔓延,我国的洗钱问题日益突出,不仅破坏我国金融秩序,而且危害到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了有效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以来,我国一方面制定了以《刑法》第191条和第312条为核心的反洗钱刑事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初步建立了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为主体的反洗钱预防制度,对于预防洗钱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反洗钱法》没有照搬照抄某些目前国际上通行但不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标准和做法,而是立足于中国现实,遵循逐步展开、稳步推进的原则,总结了我国多年的反洗钱实践经验,是对我国现行各项反洗钱制度一次系统的补充、完善、强化和升华。
四、《反洗钱法》是一部展现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的法律。在经济全球化和资本流动国际化的背景下,洗钱活动愈益具有跨国特性,并由发达国家不断向发展中国家蔓延。“9·11”事件后,国际社会越来越认识到,依靠一国力量难以预防、遏制和打击跨国洗钱犯罪和恐怖活动,必须通过规范和协调国内、国际立法,加强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国际合作。《反洗钱法》的颁布,表明我国已经通过立法形式将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的国际义务转换为国内法,展现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同时,也为我国加入国际反洗钱组织、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增大国际事务话语权、保障和谋求国家利益铺平了道路。
五、《反洗钱法》是一部贯彻依法行政精神的法律。就反洗钱工作而言,依法行政主要是对反洗钱监管部门提出的要求,就是要求反洗钱监管部门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这些要求在新颁布的《反洗钱法》中得到了充分的贯彻。对赋予反洗钱监管部门的每一项行政权力,都有相应的限制或责任条款进行制约,以防止权力的滥用。例如,《反洗钱法》在对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保密、反洗钱调查和临时冻结程序、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权限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在反洗钱执法过程中出现行政违法行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规定了严格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反洗钱法》的颁布,是我国反洗钱法制建设的一座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反洗钱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反洗钱法》将于XX年年1月1日开始施行。XX年年是反洗钱工作继续走向全面深入的一年,是反洗钱工作着力完善提高、寻求突破的一年。在当前和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内,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在内的全市金融系统肩负着深入学习和宣传反洗钱法的重任,肩负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反洗钱工作机制的
重任,肩负着在本系统、本单位推进反洗钱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的重任。因此,我们要以此为契机,站在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和稳定、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高度去认识做好反洗钱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好反洗钱工作职责,共同开创我市反洗钱工作的新局面。
第12篇:反洗钱领导小组及反洗钱相关部门职责
反洗钱领导小组及反洗钱相关部门职责
安邦财产黄陵营销部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其他反洗钱法律法规,加强分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厘清分公司反洗钱人员岗位职责,制定本规定。
陕西分公司延安中支黄陵营销部成立了发洗钱领导小组。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刘卫成(安邦财产黄陵营销部负责人)成员:刘晶 赵娜(安邦财产黄陵营销部出单及内勤)
一、发洗钱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领导、监督分公司本级整体反洗钱工作。
2、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分公司所辖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销服务部反洗钱工作。
3、定期或临时召集分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就分公司反洗钱工作如何有效开展、怎样解决问题等进行讨论决定。
4、负责就分公司及所辖机构筛选的重大、疑难涉嫌洗钱案件与总公司合规部、当地人行反洗钱处及时进行报告。
5、对分公司及所辖机构反洗钱牵头部门与人员给予工作支持并评估成效。
6、落实人民银行、保监部门、总公司合规部对反洗钱领导小组其他工作要求。
二、办公室反洗钱人员岗位职责
1、反洗钱工作牵头部门设在分公司办公室,办公室每年应至少召集3次以上反洗钱专项会议,配合分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落实人行、保监局、总公司合规部工作要求,进行反洗钱任务分工与成效评估等。每次会议纪要均应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2、根据人民银行、保监部门、总公司合规部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编写或修订分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同时及时报备当地人行。
3、负责及时向当地人行、总公司合规部报备分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变更情况。
4、组织分公司开展日常反洗钱培训工作。培训方式可采取:邀请当地人行专家来司现场培训;安排人员参与人行、保监局、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活动;协调反洗钱兼职人员对公司员工进行培训等。培训资料应妥善保存,具体要求按照《安邦保险反洗钱培训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5、组织分公司开展日常反洗钱宣传工作。使用总公司下发的宣传资料或自行印制的宣传资料,向公司客户进行反洗钱知识宣传;负责制作、悬挂反洗钱宣传条幅、宣传板等。具体要求按照《安邦保险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三、出单部门反洗钱人员岗位职责
1、将反洗钱操作规程和相关要求嵌入日常出单管理和《出单操作流程》中。
2、负责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工作:
(1)对现金投保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客户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填写《安邦保险客户身份信息登记表》,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二代身份证必须留存背面复印件)。将《安邦保险客户身份信息登记表》和身份证明文件妥善留存或移送档案部门。
(2)将填写的《安邦保险客户身份识别登记表》中客户信息于第二日维护至公司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完成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客户管理”补录工作。
3、负责大额交易报送工作,将符合规定的大额交易信息完整填写于《安邦保险大额交易报告表》,并于第二日将大额交易信息维护至公司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
4、负责反洗钱可疑交易报送工作。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业务,按照《安邦保险可疑交易报告表》逐一填写,并于三日内登陆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补录、新增可疑交易信息:
(1)短期内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者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
(2)频繁投保、退保、变换险种或者保险金额。(3)对保险公司的审计、核保、理赔、给付、退保规定异常关注,而不关注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资收益。
(4)犹豫期退保时称大额发票丢失的,或者同一投保人短期内多次退保遗失发票总额达到大额的。
(5)发现所获得的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或者财务状况等信息不真实的。(6)购买的保险产品与其所表述的需求明显不符,经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解释后,仍坚持购买的。
(7)以趸交方式购买大额保单,与其经济状况不符的。(8)大额保费保单犹豫期退保、保险合同生效日后短期内退保或者提取现金价值,并要求退保金转入第三方账户或者非缴费账户的。
(9)不关注退保可能带来的较大金钱损失,而坚决要求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退保原因的。
(10)明显超额支付当期应缴保险费并随即要求返还超出部分。
(11)保险经纪人代付保费,但无法说明资金来源。(12)法人、其他组织坚持要求以现金或者转入非缴费账户方式退还保费,且不能合理解释原因的。
(13)法人、其他组织首期保费或者趸交保费从非本单位账户支付或者从境外银行账户支付。
(14)通过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险费,而不能合理解释第三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关系的。
(15)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的。(16)没有合理的原因,投保人坚持要求用现金投保、赔偿、给付保险金、退还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以及支付其他资金数额较大的。
(17)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活动犯罪募集或者企图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
(18)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的人以及恐怖活动犯罪提供或者企图提供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
(19)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保存、管理、运作或者企图保存、管理、运作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
(20)怀疑客户或者其交易对手是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的。
(21)怀疑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来源于或者将来源于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的。
(22)怀疑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用于或者将用于恐怖融资、恐怖活动犯罪及其他恐怖主义目的,或者怀疑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被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使用的。
(23)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合理理由怀疑资金、其他形式财产、交易、客户与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有关的其他情形。
经过认真分析,对符合以上情形但最终认为可以排除可疑交易的,应填写《安邦保险排除可疑交易分析表》各项内容,并妥善留存备查。
四、延安中支财务部门反洗钱人员岗位职责
1、反洗钱季度、年度非现场监管报表填写和报送。根据当地人行要求将电子表格和纸质材料(或光盘)于每季度开始后5日内报送当地央行,需要总公司用印的应于每季度末即31日前将用印表格报总公司审核,以免迟报。
2、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工作: (1)对退保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客户应填写《客户身份信息登记表》,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二代身份证必须留存背面复印件)。将《安邦保险客户身份信息登记表》和身份证明文件妥善留存或移送档案部门。
(2)将填写的《安邦保险客户身份信息登记表》中客户信息于第二日维护至公司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完成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客户管理”补录工作。
3、负责大额交易报送工作。对财务部门发现符合规定的大额交易信息完整填写于《安邦保险大额交易报告表》,并于第二日将大额交易信息维护至公司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
4、负责反洗钱可疑交易报送工作。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业务,按照《安邦保险可疑交易报告表》逐一填写,并于三日内登陆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补录、新增可疑交易信息:
(1)大额保费保单犹豫期退保、保险合同生效日后短期内退保或者提取现金价值,并要求退保金转入第三方账户或者非缴费账户的。
(2)不关注退保可能带来的较大金钱损失,而坚决要求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退保原因的。
(3)明显超额支付当期应缴保险费并随即要求返还超出部分。
(4)保险经纪人代付保费,但无法说明资金来源。(5)法人、其他组织坚持要求以现金或者转入非缴费账户方式退还保费,且不能合理解释原因的。
(6)法人、其他组织首期保费或者趸交保费从非本单位账户支付或者从境外银行账户支付。
(7)通过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险费,而不能合理解释第三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关系的。
(8)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的。(9)没有合理的原因,投保人坚持要求用现金投保、赔偿、给付保险金、退还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以及支付其他资金数额较大的。
经过认真分析,对符合以上情形但最终认为可以排除可疑交易的,应填写《安邦保险排除可疑交易分析表》各项内容,并妥善留存备查。
五、理赔部门反洗钱人员岗位职责
1、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及交易记录保存工作: (1)对理赔款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客户填写《安邦保险客户身份信息登记表》,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二代身份证必须留存背面复印件)。将《安邦保险客户身份信息登记表》和身份证明文件妥善留存或移送档案部门。
(2)将填写的《安邦保险客户身份识别登记表》中客户信息于第二日维护至公司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完成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客户管理”补录工作。
2、将符合“支付赔偿金、给付保险金时,客户要求将资金汇往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或者客户要求将退还的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汇往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的情形按照《安邦保险可疑交易报告表》逐一填写,并于三日内登陆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补录、新增可疑交易信息。
经过认真分析,对符合以上情形但最终认为可以排除可疑交易的,应填写《安邦保险排除可疑交易分析表》各项内容,并妥善留存备查。
此外,对以下三种情形可以免除可疑交易分析和报告。一是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二是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依据被保险人的授权委托书,将保险金作为已出险的保险标的修理费支付给修理厂家或已垫付费用的保险标的使用人或作为被保险人的医药费支付给医院;三是保险人依照与其他保险公司的合同约定,向主承保公司支付应分摊的赔款;四是依据人民法院的调解、判决或协助执行通知书,保险人直接向第三方支付赔款。
第13篇:郴州市分行反洗钱知识测试题(邮政)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郴州市分行反洗钱知识测试题
单位:姓名:
一、单选题。(共10题,每题2分,共20分)
1.()是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A.银监局B.证券委C.人民银行D.保监委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洗钱活动,有权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A.司法局B.公安机关C.检察院D.银监局
3.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对()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A.代理人B.被代理人C.代理人和被代理人D.以上说明均不对
4.金融机构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内,可疑交易发生()内,通过总部或指定的机构,以电子方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保送报告。
A.5、10B.5、5C.10、5D.
10、10
5.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一次性交易记帐当年计起至少保存()年。
A.3B.5C.10D.15
6.金融机构应将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以上的现金收支交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
A.5万元B.10万元C.20万元D.50万元
7.《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所指的“短期”系 1
指()个工作日内。
A.5B.3C.15D.10
8.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社和邮政银行及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在以开立帐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或为客户办理一次性现金收支业务且金额单笔人民币()万元以上的,应当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
A.1B.2C.5D.10
9.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
A.1B.2C.5D.10
10.反洗钱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目的在于:()
A.了解客户的真实身份。B.了解客户的交易目的和性质。
C.了解客户的真实身份及其交易目的和性质。
D.作出交易是否可疑的判断,增强反洗钱的效率和效益
二、多选题。(共10题,每题3分,共30分,多选少选不给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
A.政策性银行B.商业银行C.信用合作社
D.邮政储汇机构E.证券、保险公司
2.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A.金融诈骗犯罪B.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C.贪污贿赂犯罪D.走私犯罪
3.金融机构除核对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外,可以采取以下的一种或者几种措施,识别或者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A.回访客户B.实地查访C.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
D.其他可依法采取的措施
4.下列属于可疑交易的是()。
A.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
B.金融机构内部调拨资金;
C.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
D.闲置半年不用的帐户原因不明的突然启用,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E.自然人银行账户频繁进行现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额存取现金且情形可疑。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履行反洗钱义务。
A.客户身份识别制度B.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C.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D.内部制度
6.金融机构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以下可疑行为:()
A.客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B.对向境内汇入资金的境外机构提出要求后,仍无法完整获得汇款人姓名或者名称、汇款人账号和汇款人往所及其他相关替代性信息的C.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新客户基本信息的D.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怀疑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的E.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发现的其他可疑行为
7.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
A.名称B.住所C.经营范围D.组织机构代码
E.联系方式F.税务登记证号码
8.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A.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
B.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
C.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
D.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E.未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的;
F.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
G.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9.《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所指的“频繁”系指:()
A.交易行为营业日每天发生3次以上;
B.交易行为营业日每天发生5次以上;
C.交易行为营业日每天发生持续3天以上;
D.交易行为营业日每天发生持续5天以上;
10.金融机构在反洗钱调查中的义务包括:()
A.配合调查的义务B.如实提供信息的义务C.不得拒绝的义务
D.不得阻碍的义务E.提供必要经费的义务
三、判断题。(共5题,每题2分,共10分)
1.金融机构委托金融机构以外的第三方代为履行识别客户身份的,由受托方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
2.金融机构应当将法人、其他组织银行帐户之间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
币50万以上的款项划转作为大额交易报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3.司法机关依照《反洗钱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可用于其它刑事诉讼。()
4.金融机构应对下属分支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拒绝、阻碍反洗钱调查,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简答题。(10分)
1、金融机构应依法履行哪些反洗钱义务?
五、实务题。(30分)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什么情况下需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如何进行身份识别?
第14篇:5.银行二级分行、三级支行反洗钱知识测试试题 内部交流试题
银行二级分行、三级支行反洗钱知识测试试题内部交流试题
(测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提示:本试卷题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2022年第1号令)、《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2022年第2号令)、《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第1号令)、《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022年第2号令)。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6分)
1、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发现金融机构报送的 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错误的,可以向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发出补正通知,金融机构应在接到补正通知的 个工作日内补正。
答: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5 2、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 ”的原则,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答案:“了解你的客户”、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3、金融机构应当按照、、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识别客户身份、监测分析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 答案:安全、准确、完整、保密 4、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方面的法律规定,建立和健全、和 等方面的内部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合规管理工作,合理设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有效,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答案: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
5、金融机构提供保管箱服务时,应了解 。答案:实际使用人
6、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 万元以上或者
外币等值 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答案:
5、1 7、金融机构利用、以及其他方式为客户提供非柜台方式的服务时,应实行严格的身份认证措施,采取相应的技术保障手段,强化内部管理程序,识别客户身份。答案: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自动柜员机
8、金融机构应当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包括记载客户身份信息、资料以及反映 的各种记录和资料。答案:本行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情况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选定的答案填写在答卷的相应位置。共10道题,每题2分,共20分。)
1、金融机构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的,若第三方未采取合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应该由谁承担相应的责任?()
A.客户本人 B.人民银行 C.该金融机构 答案:C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有关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指()。A.国务院金融协调办公室 B.中国人民银行
C.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D.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答案:B
3、客户身份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交易信息在交易结束后,应当至少保存()年。A.五 B.八 C.十 D.十五 答案:A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情节严重的,对金融机构处()罚款。A.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B.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C.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D.50万元以上800万元以下 答案:A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对金融机构处()罚款。A.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B.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C.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D.50万元以上800万元以下 答案:C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A.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答案:B
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且情节严重的,对金融机构处()罚款。
A.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B.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C.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D.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答案:B
8、金融机构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个工作日内,通过其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及时以电子方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A.2 B.5 C.7 D.10 答案:B
9、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万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属于人民币大额交易。A.5 B.10 C.20 D.30 答案:C
10、金融机构应当将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报告其总部,由金融机构总部或者由指定的一个机构,在相关情况发生后的()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报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A.5个 B.10个 C.15个 D.20个 答案:B
三、判断题(判断以下表述是否正确,并在试卷的对应位置填写所选答案对应的字母。共10道题,每题2分,共20分。)
1、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A)A.正确 B.错误
2、金融机构对自然人账户之间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20万以上的款项划转,应报送大额交易报告(B)A.正确 B.错误
3、金融机构对法人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以上的款项划转,应报送大额交易报告(A)A.正确 B.错误
4、对于符合“定期存款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另一账户内的活期存款”条件的大额交易,如未发现该交易可疑的,金融机构可以不报告(A)A.正确 B.错误
5、金融机构内部资金调拨,虽然金额达到大额交易标准,但未发现该交易可疑的,金融机构可以不报告(A)A.正确 B.错误
6、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对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A)
A.正确 B.错误
农行二级分行副行长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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