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教育局关于加强海州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

       海州区教育局关于加强海州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海州区教育系统安全 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 责”的实施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海州中等专业学校、培智学校、少年宫、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全会重要精神,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全区教育系统和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校(园)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为海州区教育的安全、稳定、和谐、生态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实行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学校安全管理事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实行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发挥党委统揽全局、政府强化监管的作用,明确党政一把手的责任,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人命关天、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切实把安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到教育发展的各项工作中,推动安全管理与教育事业同步和谐发展。

       (二)总体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区教育局对校(园)安全管理负有领

       导责任,教育局领导干部及各科室、校(园)、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要把安全管理工作摆在第一要务的首要位置,纳入全区教育系统的总体工作目标,纳入党建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同落实。

       二、全面履行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一)区教育局综治办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指示要求。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宏观领导和协调,将安全管理事项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研究制定学校安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纳入任期目标。研究部署安全管理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

       3.经常了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分析学校安全发展形势,有重点地开展安全管理各项活动,协调、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督促各科室、校(园)、下属事业单位依法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4.依据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组织制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并组织考核。

       5.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管理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制定并实施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协调有关部门参加重(特)大事故现场勘查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7.督促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政府对安全事故的处理意见批复;研究作出安全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决定。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分工负责。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人员,建立高效规范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体系。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成立应急小组,明确事故发生时的指挥、保卫、现场处置、现场救护、通讯联络、后勤保障、事故调查等人员分工。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启动工作。

       3.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

       4.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5.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6.代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7.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传染病预防控制、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校门秩序、教育教学、学生宿舍、食堂与饮用水设施、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8.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

       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9.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和学校周边单位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10.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在有关部门领导下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1.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做到 30 分钟内电话口头报告,2 小时内简要书面报告。密切配合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的处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12.可设对外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待各界媒体,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冷静面对媒体采访,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师生员工共同做好稳定工作,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接受采访、擅自发布信息。

       13.建立违反师德行为处罚机制,及时严肃处理教师侮辱、体罚学生等行为。

       (三)教育系统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区教育局机关其他科室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各自安全责任;教育系统全体教职员工严格按照教育部 20**年 3 月印发的《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三、健全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一)强化与区级各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加强综合治理,原则上每学年春、秋期各召开一次,遇到突发性、重大性校园安全事件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继续落实安全领导小组季度会议。教育系统校(园)安全领导小组每季

       度至少召开 1 次安全工作会,分析全区教育系统及重点时期、时段安全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管理工作,解决校(园)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务实开展校(园)负责人专题汇报制度。区教育局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分析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教育局在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时,所涉及到各校(园)、机关科室负责人应参加会议。

       (四)领导干部参与应急处置机制。全系统内发生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校(园)安全事故,机关领导干部以及各校(园)、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海州区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海教发〔20**〕73 号进行依法妥善处置。

       (五)系统各校(园)、下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机制,并纳入安全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履行职责。

       四、落实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保障措施(一)情况通报。各校(园)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教育部门通报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二)年度述职。各校(园)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应包含安全管理工作履职情况。

       (三)目标考核。教育系统逐级签订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教育局综治办要组织实施责任目标半年督查、年终考核,依据责任目标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

       (四)责任追究。各校(园)单位负责人未按要求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或工作不力,导致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且造成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等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调查分析原因,划清领导责任,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一票否决”。对学校、单位安全工作不力影响区教育局在市、区安全工作考核等次的;当年发生一般、重大、特大、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的;安全工作受到市级及其以上单位1次,区级及其以上单位2次及其以上通报的;单位、学校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给教育系统带来不良影响的;学校教职工侵害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受到刑法制裁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党政领导责任,对其单位和领导年度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海州区教育科研室工作总结

       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办法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汇报材料

       学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