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
天政发[2022]号
天塘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天塘乡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机关单位:
《天塘乡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塘乡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天塘乡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深化矿业秩序整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有效防范安全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非煤矿山生产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村级组织、各相关部和 非煤矿山企业责任,彻底取缔应关未关的非法生产企业,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长期保持的非煤矿山,扎实推进非煤矿山整合重组,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开发秩序,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抗灾能力和保障水平,促进全乡非煤矿山安全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严格标准,依法整顿。专项行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国家、省、市政策文件要求开展,严格执法,强力推进。
2、淘汰落后,提高素质。进一步规模小、技术落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
三、工作重点
(一)依法依规关闭下列非煤矿山
1、未取得地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勘查或开发的;
2、已吊(注)销证照应关未关或关闭后反弹的; 3、具有采矿许可证但未取得安全许可证,违法组织生产被依法查处后拒不按要求整改的;
4、年生产规模5万吨以下(不包含5万吨)的石灰岩及建筑石料小采石场(以采矿许可证为准),以及其它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矿种最小开采规模且通过整合、技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5、超深超界开采拒不退界的、同一非煤矿山一年内有2次以上(含2次)超深超界开采行为的,或在国有或国有控股大矿范围内超深界开采并严重威胁大矿安全的,以及证照到期、资源枯竭且无法扩界的;
6、资源整合矿山设计不予利用的矿井;
7、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整改,使其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
8、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被依法责令停产整改,逾期不整改的; 9、被责令停产整顿,拒不执行监管指令,擅自组织生产的;
10、危库,险库未按要求治理或治理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以及未经审批擅自利用尾矿的尾矿库;
(二)依法依规停产整顿下列非煤矿山
1、采矿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过期的; 2、具有采矿许可证但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已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的;
4、存在多个开发主体,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 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含资源整合矿山)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程序,违法建设、生产的;
6、存在以下重大隐患的:未采用分台阶(分层)开采的露天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的地下矿山;不按设计要求开采,且存在大范围采空区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地下矿山;各中段、采场没有两个安全出口的地下矿山;其它安全隐患比较严重需要进行停产整顿的非煤矿山。
7、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8、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排放尾矿的尾矿库;坝体超过设计坝高、超设计储存尾矿、超量排放尾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尾矿库。停产整顿的非煤矿山在整改作业中要严格控制下井人数,最多不超过9人,否则视同违法生产,从严查处。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5日前)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乡安全生产会议进行动员布署,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各村、各部门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并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排查措施阶段(3月26日—4月30日)乡人民政府组织各村和部门对全乡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排查,提出需依法依规关闭和停产整顿的非煤矿山名单。
1、乡安监站、国土所等部门结合部门工作检查,按要求对依法依规应关闭或停产整顿的对象下达关闭或停产整顿通知。
2、各村在本村区域内进行排查,并将拟关闭名单报乡人民政府。
3、乡人民政府根据各村、各部门上报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并报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
(三)全面实施阶段(5月1日—7月31日)1、对非法开采的非煤矿山,乡人民政府在4月下旬前组织相关部门和村委按照“六条标准”依法依规取缔关闭到位。
2、对应关闭的非煤矿山,乡人民政府上报关闭名单,并及时按上级指示吊(注)销有关证照,清理设备和物质,在7月31日前对其按“六条标准”关闭到位。
3、对停产整顿的非煤矿山,乡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停产整顿责任人和措施,相关部门暂扣证照和跟踪督查,确保整顿到位。经按规定程序验收合格后,返还证照,恢复生产。停产整顿期间,企业要按要求将有关设备、物品听购入、使用和设施建设情况上报乡相关部门。
4、乡政府、纪委和乡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督查组,在全乡范围内进行检查指导,并及时通报各村和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4)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9月20日)1、8月底以前,乡人民政府组织对全乡非煤矿山关闭和停产整顿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积极配合县检查督查工作。
2、各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检查不合格单位:检查验收和上级督查督办发现存在有非法生产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的;专项行动期间因非法生产引发安全事故的。
3、专项行动结束后,由乡政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乡政府将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情况纳入对各村、各部门年终考核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乡长任组长,乡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各村也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形成乡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检查验收,各村负责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责任追究
1、凡应关闭矿山而未采取关闭措施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对企业负责人从严追究责任,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罚。
2、相关部门和乡人民政府查清情况列出名单未满,以及上级政府已决定关闭或应停产整顿,有关部门未及时采取关闭和停产整顿措施,致使存在非法生产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23号)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整治不力、工作滞后、问题突出的村和部门,由乡领导小组通报批评,重点督办。凡经上级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单位负责人要向乡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对专项行动整治不力、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进行严厉查处。(三)加强部门联合要建立部门信息情况通报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与配合,从源头上把好产业准入关和安全关。
(四)强化社会监督
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和安全隐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工作。
附件:
1、天塘乡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宜章县(天塘乡)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表一。
3、宜章县(天塘乡)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表二。
附件1 天塘乡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
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希良 乡政府常务副乡长 副组长:何丽娟 乡政府副乡长
黄京伟 乡人大副主席
成 员:谭太刚 乡党政办主任
廖国旺 乡安监站站长 李军良 天塘国土资源所所长 张超琪 一六工商所所长 李智勇 一六派出所所长 廖运通 天塘供电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由廖国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2篇:摆省乡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情况汇报
摆省乡非煤矿山整顿关闭
6月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关于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6月份以来,我乡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明确目标,确定重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开展。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全乡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精神,统一认识,严格整顿关闭工作行动措施 为贯彻落实抓好县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乡政府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专题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县府办发﹝2022﹞124号文件精神,专题研究,形成共识,对各职能部门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都作了具体安排,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的总体要求,坚持有“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工作方针,由乡政法委书记张金坤牵头,乡国土所、安监站、派出所等多部门联合行动,协同作战,把本次整顿关闭非煤矿山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分工明确、联合执法、协同作战”的工作措施,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了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
二、认真清理,专项打击,确保整顿关闭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行动突出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无证开采、采矿证和安全许可证两证不清的采矿企业,专项行动小组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和清理规范了我乡非煤矿山领域证照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私挖滥采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根据县关于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6月初,我乡清理工作组,深入到全乡各乡村,进行了全面、细致、认真地摸底排查;在排查中发现1家无证开采的非煤矿山(渔洞村一组唐家寨采石点),乡政府于6月9日立即组织乡国土所、安监站、派出所对非法开采行为进行了打击,责令无证采石点停止生产予以关闭。
(三)、全乡非煤矿山摸底排查情况
目前,全乡非煤矿山企业有露天采石场4家,4家都办有《采矿许可证》,其中旺达砂石厂已办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但该证已过期,现正在整改阶段;燃天竹砂石厂正按安监部门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现处在整改验收阶段;渔洞天心桥砂石厂已整改完毕于6月3日点火投入试产《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之中;杉木冲砂石厂既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又没得到上级安监部门的整改批复意见。
摆省乡国土资源所
二0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第3篇:乡镇非煤矿山关闭情况调查
xxx镇非煤矿山关闭情况调查
xxx镇是我区重要的建材,尤其是石板、石材、石灰、水泥生产基地之一,近两年,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关于加强矿山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和我镇建设生态节能镇的发展目标,镇域内的非煤矿山数量在逐年减少。对曾是我镇的支柱性行业的急速整改过程中必然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和矛盾,如何面对、处理这些问题成为摆在镇委、镇政府面前的一大严峻课题。现针对此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分析和阐述。
一、全镇非煤矿山关闭形势分析
我镇矿产资源丰富、矿产品种多,主要矿种有:水泥用石灰岩、制灰用石灰岩、砖瓦用页岩、大理石、板岩,以上各种矿产储量共有7亿多吨。石灰岩主要分布在我镇北部和西部山区的晓幼营、上万、北车营、南观等村。全盛时期,矿山开采企业近50家,一度成为镇村两级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直、间接解决了近万人的就业问题,问我镇的经济建设、稳定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
2022年3月,市国土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落实市委、市政府对首都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依法对矿产资源开采实行严而又严的政策,在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前提下,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提出“力争到2022年底将现有固体矿山数量减少70%”的目标,我们结合本地区实际,于当年4月,制定了《xxx镇非煤矿山调整规划》,并相继关闭了10余家非煤矿山企业。2022年初,我镇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开采证)俱全的非煤矿山企业共计48家。到2022年底,两证到期企业18家陆续关闭、停采,还剩30家企业。2022年,又加大调整力度,相继关闭28家到期企业,截止今年年底全镇非煤矿山企业仅余2家,分别为北京坨里鹏飞石材加工厂和北京伯山新型页岩砖厂,关闭率达96%以上。
二、推进非煤矿山关闭工作的重大意义
非煤矿山关闭工作既顺应了未来发展的潮流,也是实现我镇建设生态节能镇的要求。
首先,我镇非煤矿山关闭和减少,既达到了水土保持,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污染源,减少大气污染的目标,也是顺应《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此外,对镇域道路的保护、运输遗洒、周边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都具有非常积极的影响。
另外,这种来源于外部压力的强制性的转产行为,对于相关从业人员开拓思路,寻找新就业、创业机会产生了激励作用,有利于活跃我镇的经济氛围。
三、非煤矿山关闭过程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近两年对非煤矿山大刀阔斧的整顿,急剧的行业变化,及相关政策、措施的不完善、不到位必然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和矛盾,主要体现在:
(一)、失业人员增加,收入减少,加剧了地区的就业压力。2022年我镇近50家矿山企业直、间接解决了近一万人的就业问题,而目前,这一数量不到原来的1/5。同时,连带的水泥、灰窑、运输等行业也急剧缩小,利润率严重萎缩。
(二)、集体收入减少,影响村域建设和日常办公。矿山企业曾是我镇的支柱产业,以北车营、上万、晓幼营三村为例,这些村的非煤矿山企业,每年向村集体上交承包费180万元,形成税收近100万元。矿山关闭后,村内主要收入来源被切断,目前,3个村的集体收入、税收与前几年相比,都少了一半以上。
(三)、原矿山企业面临转产问题
我镇矿山企业大部分属于私营企业,企业所有人在矿山关闭后也面临失业问题,而这一部分人大多有很强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企业退出市场后一般倾向于创业。因此,如何引导他们利用多年积累的自己开辟新的经营市场,使闲置资金转化为经济效益,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之一。
(四)、影响部分企业的原材料供应问题,增加成本
目前,北京太行前景水泥有限公司是镇域内较大规模的水泥生产企业,既是合资企业,也是环保节能型企业。该企业安置了本地的劳动力就业,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时,也增加了本地区的税收。北京太行前景水泥有限公司每年生产水泥150多万吨,需用水泥用石灰岩150万吨。因非煤矿山逐步关闭,石灰岩产量减少,有些石灰岩达不到烧制水泥的标准,致使石灰岩原料难以保障该企业的生产需求。今年的原料供应只达到去年的30%,直接影响着该企业的正常生产。
另外,矿山企业、石料开采数量的减少,石料开采成本的增加,直接导致太行水泥厂生产成本的增加。
(五)、影响镇域内的稳定、和谐工作建设
40余家矿山企业、几千人的就业问题、涉及上千个家庭的生计问题„„矿山关闭后面临的如此众多复杂的现实问题,将直接威胁我镇的稳定、影响和谐村镇建设。
四、对策与出路
(一)、充分发挥服务职能,为百姓搭建就业平台
矿山职工由于自身文化水平的局限性和农村相对封闭环境下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其很难凭自身的能力实现就业。因此,政府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组织优势,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搭建就业信息平台,在百姓与企业之间起到桥梁作用,保证矿山下岗职工实现充分就业。
(二)、发挥镇域资源优势,开发培植新型替代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实现矿山企业转产
从发挥本镇的比较优势出发,来促进就业是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的重点之一。我镇地形复杂,既有山地丘陵,也有平原湖泊,农业、旅游资源丰富,农产品种类齐全,但农业结构不合理,产业化水平低,缺乏特色产业。政府可以通过政策激励、项目扶持等方式,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为他们牵线搭桥,争取上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选准经营项目,帮助解决在开发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促进农民就业,实现矿山企业转型。如建设和完善焦各庄、上万、北四位、庙耳岗村等,特色大棚、食用菌、观光园等,达到吃、住、采摘、观光、旅游的标准,安排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打造出本地区特色。
(三)、发展新型建材产业
我镇有很好的建材生产经营基础,应利用好此项资源积极寻求合作,走新型建材工业化的发展道路。重点培植一到两个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管理科学化,运作规范化的新型建材企业。通过提升建材产品品牌化形象、加大科技含量、注入个性化符号含义、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使我镇成为新型建材的生产基地。
(四)、培育名牌,扶植重点企业,进行规模化、规范化生产 当今,在国内外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品牌就是企业产品的通行证,也是企业做大作强的名片。我镇应着眼于增强全镇建材业发展的竞争力,强化品牌意识,培育名牌产品,以品牌促发展。谋划石材、装饰性建材、水泥制品等传统产品在品牌光环下的发展轨迹,带动我镇工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xxxx 2022年1月
第4篇:非煤矿山工作总结
非煤矿山工作总结
在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的支持配合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紧紧围绕“安全监管落实年”的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确保煤炭产业的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现就全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煤矿企业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六证”齐全的合法煤矿企业26家26对矿井,经瓦斯等级鉴定,均为低瓦斯矿井,XX年核定生产能力103万吨/年,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05万吨/年。
(二)煤炭产量和税费统征情况
今年1-11月共生产原煤91万吨,生产总产值亿元,实现销售收入亿元,工业增加值5400万元,解决劳动就业XX余人,支付劳动报酬7600万元。比去年同期原煤产量89万吨增加了2万吨。完成全年计划数72万吨的126。
今年1-11月实现煤炭税费收入3595(其中国税增值税1933万元,统征收入1662万元),统征收入比去年同期1434万元增加了228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620万元的103。
今年1-11月实现非煤矿税费收入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60万元的,与去年同期万元相比减少了11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新县城房建建工程建设未启动,造成市场疲软、建材原料滞销,有的企业被迫停产,无经济效益。
(三)安全事故情况
今年1-11月全县煤矿共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9起,死亡9人,百万吨死亡率为人。其中:顶板事故6起,死6人;放炮事故1起,死亡1人;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瓦斯事故1起,死亡1人。超市局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6人,超县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5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暴露出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存在严重问题。深刻分析事故原因,抛开煤矿基础条件差、煤层薄、赋存条件差、开采难度大、工人素质低、监管人员和技术力量不足的客观问题,主观方面安全监管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煤矿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事故教训是惨痛的,我们对发生的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煤炭产业发展基础工作
1、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根据《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绥江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云煤整合〔XX〕23号)文件精神,通过整合,到XX年底,煤炭企业户数5户,矿井数量22对,矿井整合技改后设计生产能力186万吨/年。我局已落实专人负责矿井的关闭和整合工作,对资源整合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研究应对的办法,积极协调、引导异地迁建矿井双方按照整合方案的要求进行整合。今年按照计划已关闭红春湾煤矿。矿井技改工作稳步推进,积极做好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编制工作,有5家煤矿已签订了整合协议。
2、完成煤炭深加工项目规划。为摸清我县煤炭质量情况,做好煤炭深加工的基础工作,我局于3月15日与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二○二地质队签定了《地质技术服务合同》,6月中旬完成了《绥江县煤矿资源深加工开发利用规划》。我县煤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建2×30万吨规模的重介质洗选厂,但只有上半县的煤炭具有洗选价值。目前,我县有1个年生产能力20万吨的洗选厂,由于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实际年洗选煤5万吨,产精煤万吨,利润在300万元左右。现在要新建洗煤厂受政策、市场、原煤量的制约,不具备按设计2×30万吨规模新建洗煤厂的条件。
(二)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1、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我局实行领导和技术人员挂钩包片制度,以产煤乡镇为单位,分成4个片区,每月深入煤矿企业检查、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片区技术负责人每月到煤矿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不得少于10次,主要领导不少于5次,分管领导不少于8次。向煤矿派驻驻矿安监员22名,基本实现了每矿1名驻矿安监员。进一步明确驻矿安监员的职能职责,要求每月到矿23天以上,下井不少于18天,原则上星期一至星期五必须在矿。
2、为督促煤矿落实好抓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我局与煤矿企业签订了《XX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煤矿再与各科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根据昭煤发〔XX〕39号《昭通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在全市煤矿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的通知》精神,县政府于XX年7月底与全县煤矿企业签订了《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
。到目前,事故矿井已予以兑现承诺金25万元。
(三)加强监管,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
1、严格煤矿复工复产工作,为全年煤矿的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为认真做好XX年煤矿春节复工复产工作,我局在春节收假后,及时行文并下发了《绥江县煤炭工业局关于XX年煤矿春节节后复工及复产验收有关规定的通知》(绥煤安字〔XX〕2号),对煤矿复工和复产验收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在上级“五个从严”标准的基础上,我县硬性规定了15种不予验收的标准。成立了复产验收领导组,实行局领导和技术人员分片负责,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复产验收的煤矿,局机关相关股室还实行了汇签制度,任何一个股室的相关要求未达到都不予通过。针对6月底7月初全县煤矿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决定在全县煤矿企业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对按要求整治完成的煤矿再进行复产验收。
2、认真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方案》和《绥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绥江矿山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的意见》(绥政办发〔XX〕30号)文件要求及县政府8月22日召开了“矿山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动员大会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绥江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绥江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意见》(绥煤字〔XX〕63号),时间从XX年8月10日开始,XX年12月31日结束,历时5个月。继续深化XX年7月17日开始的对全县煤矿实施综合整治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六个从严”,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目前为止,霹雳行动期间监管人员到矿检查共62次,302人次。通过排查共排查出隐患852条,其中,采掘系统147条;机电系统134条;运输系统92条;通风瓦斯226条;排水系统133条;软件、制度、机构、培训共115条,暂扣安证5对矿井,督促煤矿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已整改784条,整改率92。局机关共制作大幅宣传标语5条,煤矿企业幅宣传标语72条(其中永久性标语24条),小标语120条,宣传专栏24期。
第5篇:非煤矿山工作重点
关于印发2022年非煤矿山
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管一函〔20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22〕11号)部署,制定了《2022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部署,以重点防控地下矿山较大事故、严密防范重大事故、坚决遏制特别重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为目标,深入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打非治违”工作,认真开展地下矿山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强化科技支撑,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快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一、工作目标
1.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900人以内,事故总量继续降低。
2.整顿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5000座以上。
3.非煤矿山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50%的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和所有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4.完成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三等以上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5.基本完成中央财政支持的153座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攻坚战,继续深化“打非治违”工作。
6.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2〕54号)和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暨“打非治违”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本地区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完成年度整顿关闭目标。
7.建立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地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8.结合整顿关闭工作,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突出事故多发和矿业秩序混乱地区,严厉打击无相关资质违法生产、整合期间非法组织生产、探矿阶段非法开采等行为,推动“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
9.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做好“治违”工作,重点治理对外包施工队伍“以包代管”、习惯性“三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等行为。
10.组织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打非治违”工作检查和督查。
(二)开展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统筹抓好露天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
11.开展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采取完善机械通风系统、提高提升设备安全可靠性、限期淘汰非阻燃设备设施、强制为入井人员配备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严格执行顶板管理制度等措施,有效防控火灾、坠罐跑车、中毒窒息、片帮冒顶等事故,有效遏制地下矿山事故多发势头。
12.继续落实露天矿山分层分台阶开采、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专业爆破公司爆破等要求,督促指导露天矿山企业加强边坡管理,建立高陡边坡监测监控系统,防止坍塌事故。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爆破作业单位的管理,严防爆破事故发生。
13.开展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高含硫油气田防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海洋石油防台风风暴潮专项检查。
(三)扎实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切实提高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14.组织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场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15.鼓励引导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创建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
16.推动石油天然气企业、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研究制定采掘施工和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措施。
17.完成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任务,切实发挥其对企业日常管理和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四)继续做好尾矿库隐患治理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工作。
18.对中央财政支持的153座尾矿库隐患治理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把项目竣工验收关,确保治理效果。
19.启动新一轮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消除无主尾矿库安全隐患。
20.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研究制定《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大力推进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
21.对列入国务院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十二五”期间需要治理的22座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进行跟踪督导。
22.做好中央财政支持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工作,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五)完善法规标准制度,严格安全许可,进一步深化依法监管。
23.配合做好《矿山安全法》修订工作。发布实施《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陆上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检测检验规定》等部门规章。
24.完成《爆破安全规程》等13项国家标准或安全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5.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重点评估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提出确保《规划》实施的政策建议。
26.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颁发工作。
27.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对低于相关标准的,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建项目不予审批。
(六)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
28.组织实施好非煤矿山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依托有关企业开展地下矿山深井开采技术、超大规模提升设备安全保障技术、深井地压监测技术等科研攻关。
29.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30.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时绘制矿山相关实测图纸,并逐步实现电子化。
31.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七)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32.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等文书格式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22〕4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等文书格式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22〕15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33.强化事故督导、挂牌督办和群众举报核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34.加强培训教育工作,全面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
35.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发实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统一配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采掘施工企业和地质勘探单位查询系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
2022年2月19日
第6篇:非煤矿山工作总结
2022上半年威宁县工能局非煤矿山管理站
工作总结
2022年我县非煤矿山安全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级相关部门、政府分工负责,非煤矿山企业的密切配合,上下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工作部署,结合当地非煤矿山实际情况,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活动,展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行动,进一步加强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尽量实现安全生产无或最小的目标。
2022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制定、签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
2022年上半年,我站加强了对辖区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适时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执法行动。上半年,我局对辖区各非煤矿山共计开展安全检查20余次,下达检查记录10余份,共发现安全隐患81条,隐患整改率达95%。
针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要求企业按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对矿山企业的安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地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我局制定了“2022年度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我站已经把安全思想和责任宣传落实,通知所有的非
煤矿山企业签定了目标责任书。
(二)加强教育培训
由于威宁县新飞村新飞沙石厂工人安全防护工具佩戴不齐而导致一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王大兴砂石厂也出现了1人死亡的非安全生产事故,我站去处理生产事故是发现工人安全防护意识强度还在不够警惕,还需要进一步培训提升,目前,我县积极组织企业实施安全“三级”教育工程,在全区矿山企业中开展全员安全“三级”教育。切实增强了矿山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了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增强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防范职业危害,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加强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矿山存在的职业危害问题。在日常安全检查中,注重了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穿戴及日常管理,基本做到了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奠定了基础。
(四)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认真执行安全“三同时”有关规定,从源头上抓好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局严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关,认真开展矿山安全评估,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延期,并责令其停产整改,经专家组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同时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实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未执行安全“三同时”规定且验收不合格的矿山,不得开工生产。
通过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和认真执行安全“三同时”有关规定,辖区非煤矿山的本质安全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各非煤矿矿山企业在抓好矿山安全的同时,加大了安全投入,积极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在日常管理中,明确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了安全基础,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五)认真做好矿山防汛工作
现在正是汛期来临之际,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对非煤矿山企业提出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做好防汛应急救援预案,切实抓好汛期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人员、经费、责任落实到位,尽力减少损失。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非煤矿山安全度汛工作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指令书,提出了整改要求。在每次大、暴雨来临之际,均通知各非煤矿山企业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不发生事故。
存在的问题
1、部分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台帐不健全。
2、矿山企业自身日常监管未完全到位,检查中时常发现安全员脱岗,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少,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时有发生。
3、安全教育不到位,员工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
4、开采技术落后,矿山生产成本高,效益差,导致安全投入不足。上半年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强化思想教育,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努力将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在县下达的考核目标以内,保持了全区安全生产的稳定形势。
第7篇:非煤矿山工作总结
非煤矿山工作总结
在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的支持配合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紧紧围绕“安全监管落实年”的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确保煤炭产业的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现就全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煤矿企业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六证”齐全的合法煤矿企业26家26对矿井,经瓦斯等级鉴定,均为低瓦斯矿井,XX年核定生产能力103万吨/年,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05万吨/年。
(二)煤炭产量和税费统征情况
今年1-11月共生产原煤91万吨,生产总产值亿元,实现销售收入亿元,工业增加值5400万元,解决劳动就业XX余人,支付劳动报酬7600万元。比去年同期原煤产量89万吨增加了2万吨。完成全年计划数72万吨的126。
今年1-11月实现煤炭税费收入3595(其中国税增值税1933万元,统征收入1662万元),统征收入比去年同期1434万元增加了228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620万元的103。
今年1-11月实现非煤矿税费收入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60万元的,与去年同期万元相比减少了11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新县城房建建工程建设未启动,造成市场疲软、建材原料滞销,有的企业被迫停产,无经济效益。
(三)安全事故情况
今年1-11月全县煤矿共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9起,死亡9人,百万吨死亡率为人。其中:顶板事故6起,死6人;放炮事故1起,死亡1人;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瓦斯事故1起,死亡1人。超市局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6人,超县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5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暴露出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存在严重问题。深刻分析事故原因,抛开煤矿基础条件差、煤层薄、赋存条件差、开采难度大、工人素质低、监管人员和技术力量不足的客观问题,主观方面安全监管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煤矿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事故教训是惨痛的,我们对发生的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煤炭产业发展基础工作
1、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根据《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绥江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云煤整合〔XX〕23号)文件精神,通过整合,到XX年底,煤炭企业户数5户,矿井数量22对,矿井整合技改后设计生产能力186万吨/年。我局已落实专人负责矿井的关闭和整合工作,对资源整合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研究应对的办法,积极协调、引导异地迁建矿井双方按照整合方案的要求进行整合。今年按照计划已关闭红春湾煤矿。矿井技改工作稳步推进,积极做好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编制工作,有5家煤矿已签订了整合协议。
2、完成煤炭深加工项目规划。为摸清我县煤炭质量情况,做好煤炭深加工的基础工作,我局于3月15日与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二○二地质队签定了《地质技术服务合同》,6月中旬完成了《绥江县煤矿资源深加工开发利用规划》。我县煤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建2×30万吨规模的重介质洗选厂,但只有上半县的煤炭具有洗选价值。目前,我县有1个年生产能力20万吨的洗选厂,由于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实际年洗选煤5万吨,产精煤万吨,利润在300万元左右。现在要新建洗煤厂受政策、市场、原煤量的制约,不具备按设计2×30万吨规模新建洗煤厂的条件。
(二)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1、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我局实行领导和技术人员挂钩包片制度,以产煤乡镇为单位,分成4个片区,每月深入煤矿企业检查、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片区技术负责人每月到煤矿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不得少于10次,主要领导不少于5次,分管领导不少于8次。向煤矿派驻驻矿安监员22名,基本实现了每矿1名驻矿安监员。进一步明确驻矿安监员的职能职责,要求每月到矿23天以上,下井不少于18天,原则上星期一至星期五必须在矿。
2、为督促煤矿落实好抓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我局与煤矿企业签订了《XX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煤矿再与各科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根据昭煤发〔XX〕39号《昭
通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在全市煤矿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的通知》精神,县政府于XX年7月底与全县煤矿企业签订了《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到目前,事故矿井已予以兑现承诺金25万元。
(三)加强监管,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
1、严格煤矿复工复产工作,为全年煤矿的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为认真做好XX年煤矿春节复工复产工作,我局在春节收假后,及时行文并下发了《绥江县煤炭工业局关于XX年煤矿春节节后复工及复产验收有关规定的通知》(绥煤安字〔XX〕2号),对煤矿复工和复产验收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在上级“五个从严”标准的基础上,我县硬性规定了15种不予验收的标准。成立了复产验收领导组,实行局领导和技术人员分片负责,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复产验收的煤矿,局机关相关股室还实行了汇签制度,任何一个股室的相关要求未达到都不予通过。针对6月底7月初全县煤矿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决定在全县煤矿企业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对按要求整治完成的煤矿再进行复产验收。
2、认真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方案》和《绥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绥江矿山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的意见》(绥政办发〔XX〕30号)文件要求及县政府8月22日召开了“矿山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动员大会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绥江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绥江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意见》(绥煤字〔XX〕63号),时间从XX年8月10日开始,XX年12月31日结束,历时5个月。继续深化XX年7月17日开始的对全县煤矿实施综合整治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六个从严”,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目前为止,霹雳行动期间监管人员到矿检查共62次,302人次。通过排查共排查出隐患852条,其中,采掘系统147条;机电系统134条;运输系统92条;通风瓦斯226条;排水系统133条;软件、制度、机构、培训共115条,暂扣安证5对矿井,督促煤矿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已整改784条,整改率92。局机关共制作大幅宣传标语5条,煤矿企业幅宣传标语72条(其中永久性标语24条),小标语120条,宣传专栏24期。非煤矿山工作总结
一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在一年里,我在矿领导、部门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与帮助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本年度的工作总结主要有以下几项:
1、思想政治表现、品德素质修养及职业道德。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报纸、杂志、书籍积极学习政治理论;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认真的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
2、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我是六月份来到煤矿工作,担任矿行政秘书,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工作。行政工作琐碎,但为了搞好工作,我不怕麻烦,向领导请教、向同事学习、自己摸索实践,在很短的时间内便熟悉了各项工作,明确了工作的程序、方向,提高了工作能力,在具体的工作中形成了一个清晰的工作思路,能够顺利的开展工作并熟练圆满地完成本职工作。
在这一年,我本着“把工作做的更好”这样一个目标,开拓创新意识,积极圆满的完成了以下本职工作:
(1)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了各类公文的登记、上报、下发等工作,并把原来没有具体整理的文件按类别整理好放入贴好标签的文件夹内,给大家查阅文件提供了很大方便;
(2)做好了各类信件的收发工作,底协助好办公室主任顺利地完成了年报刊杂志的收订工作。为了不耽误工作,不怕辛苦每天按时取信取报,把公函,便函及时分发到部门及个人。
(3)协助好办公室主任做好科室的财务工作。财务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需要认真负责,态度端正、头脑清晰。我认真学习学校各类财务制度,理清思路,分类整理好各类帐务,并认真 登记,年底以前完成了学院年办公用品、出差、接待、会议、教材、低值易耗等各类帐务的报销工作。科室的财务工作正进一步完善规范,我会在新的一年再接再厉把工作做的更好。
(4)做好公章的管理工作。公章使用做好详细登记,严格执行公章管理规定,不滥用公章,不做违法的事情。
(5)做好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做好办公用品领用登记,按需所发,做到不浪费,按时清点,以便能及时补充办公用品,满足大家工作的需要。
(6)认真、按时、高效率地做好领导及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为了矿工作的顺利进行及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除了做好本职工作,我还积极配合其他同事做好工作。
3、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热心为大家服务,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保证按时出勤,出勤率高,全年没有请假现象,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需要加班完成工作按时加班加点,保证工作能按时完成。
4、工作质量成绩、效益和贡献。在开展工作之前做好个人工作计划,有主次的先后及时的完成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工作效率高,同时在工作中学习了很多东西,也锻炼了自己,经过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开创了工作的新局面,为矿及部门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总结一年的工作,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个别工作做的还不够完善,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新的一年里,我将认真学习各项政策规章制度,努力使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全面进入一个新水平,为煤矿的发展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非煤矿山工作总结
一、2022年工作总结
年初就下发了《关于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评价工作的通知》(***监〔2022〕8号),对全年专项整治和安全评价工作进行了周密布置和安排;8月上旬至9月**州对16xxxx非煤矿山进行验收,15xxxx非煤矿山通过了验收,并迎接了自治区南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互检组的检查,受到了互检组的好评。突出对春季、重点矿区进行了监察执法,州下达整改指令书17份,扼制了事故上升的势头,完善了安全生产条件,规范了安全生产行为,消除了部分事故隐患。加快安全评价,科学预防事故,评价率达到了9xxxx以上;做好安全评估,实施分类指导,评估率达到了10xxxx;加强安全培训,提高矿工素质;完善安全条件,加强认证管理,发放及审核《矿山安全条件合格证》7xxxx家;摸清重大隐患,制定了《***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处理事故xxxx。
二、2022年工作安排
继续贯彻落实国办发[2022]60号文件和六部(局)联合下发的《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神,在三年专项整治验收的基础上,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为契机,以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评价、安全评估、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工作,加强事故隐患的认定、监控和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取缔、关闭无证或责令整改后证照仍不全的非法开采、经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场工作力度。通过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减少和杜绝各类非煤矿山事故的发生。
1、真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认证工作,提高安全准入门槛。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加快自治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和认证工作。对已颁发《矿山企业安全条件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的A类、B类矿山企业,在6月底以前全部换完;C类、D类矿山企业经过整改争取达到A类、B类矿山企业,9xxxx的矿山企业在12月底完成换证和认证工作,未换证和认证的矿山企业分别作出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决定。同时,按照新的认证管理办法,严格十三项办证条件,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认证工作。加大对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小矿、小场的取缔、关闭力度,力争在04年非煤矿山总数的基础上取缔、关闭xxxx。对各县市认证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2、继续做好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争取得更大成效。要认真总结2022年—2022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突出对C类和D类矿山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认证、评估、评价工作,严格验收标准,在10月—11月对全州非煤矿山进行验收
3、规范安全评估工作,实施重点监控。在04年非煤矿山安全评估工作的基础上,1月底之前,由中介机构依据评价报告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重新评估,结合原评估结果进行衡量,并下发评估通知给予公布,作为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重要依据。各县市根据评估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和分类指导,监管工作的重点仍是C类和D类企业。加强对企业整改的跟踪监管,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确保整改实效。认真开展非煤矿山企业重大隐患、危险源的辨识、确认和登记建档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控。2022年通过深化整治使A类矿山企业达到3xxxx以上的比例,C类和D类矿山企业控制在2xxxx以下。
4、认真抓好安全评价评审和非煤矿山“三同时”工作,科学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程序以及安全评价评审程序,提高审批和评审质量,严格把关。了解大型和中央、自治区驻州企业非煤矿山建设项目情况,加强对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有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由自治州审批的大型矿山建设项目和中央、自治区驻州企业的矿山建设项目全面规范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各县市全面实行和规范对所属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的监督管理。
5、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大安全监察力度。适时组织开展全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专项整治、安全评估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等情况进行督查。根据季节变化及事故多发时期的不同,分别在春季(4—5月)、入冬前(10—11月)开展两次安全大检查;按照自治区的安排,继续开展南北疆互检、互学活动,推动安全监管工作的共同提高;注重解决好矿山企业占压、影响输油气管线问题,根据自治区的要求理顺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单位、中央驻疆单位的关系,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监管工作。
6、继续开展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继续加强对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工作,加大对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使矿长、矿山安全员的持证率达到10xxxx,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9xxxx以上。并对各县市的安全培训工作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通报。
7、逐步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根据04年9月全国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议有关精神,按照自治区的安排,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工作,为今后工作奠定基础。
8、做好非煤矿山统计软件的使用工作。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按时上报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月报表、安全评估月报表。
9、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做好非煤矿山及其它企业的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
10、认真抓好科内各项工作,协助局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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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环保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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