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先进事迹(共6篇)

第1篇:大气污染防治

       什么是超低排放?

       所谓的超低排放,简而言之,就是通过多污染物高效协同控制技术,使燃煤机组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天然气燃气机组的排放标准。

       燃煤电厂是烟尘、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等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排放源。根据环保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22年7月联合发布的火电大气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如下表:

       浙能集团在满足现行国家排放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自我加压,实施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要求燃煤机组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天然气燃气机组的排放标准,即烟尘5mg/Nm3,二氧化硫35mg/Nm3,氮氧化物50mg/Nm3。

       超低排放技术路线

       燃煤机组达到燃气机组的排放标准对电厂的环保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天地环保公司采用多污染物高效协同控制技术,对浙能集团现有的脱硝设备、脱硫设备和除尘设备进行提效,并引入新的环保设备和环保技术对汞和三氧化硫进行进一步脱除,使电厂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和三氧化硫达到清洁排放的要求。

       针对二氧化硫,主要是对FGD脱硫装置进行改进,采用增加均流提效板、提高液气比、脱硫增效环和脱硫添加剂等方式,实现脱硫提效。

       针对氮氧化物,通过实施锅炉低氮燃烧改造、SCR脱硝装置增设新型催化剂等技术措施实现脱硝提效。

       针对烟尘、三氧化硫和汞,采用SCR脱硝装置、低低温除尘、FGD脱硫装置、湿式电除尘等协同脱除实现高效脱除和超低排放。

       技术路线图如下:

       锅炉排出的烟气经过SCR高效脱硝后,经过空预器出口的烟气通过新增的管式换热器(降温段)后降温至90℃左右,然后进入改造后的低低温静电除尘器,经过除尘后通过引风机、增压风机后进入吸收塔进行湿法高效脱硫,吸收塔出口的烟气进入新增的湿式静电除尘器作进一步除尘,再进入新增的管式换热器(升温段)升温至80℃以上后通过烟囱排放。

       浙能集团超低排放项目实施的总体部署

       国务院在9月10日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长三角区域到2022年细颗粒物浓度下降20%、并明“确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

       在这样的背景下,煤炭的清洁燃烧和清洁排放技术成了燃煤电厂未来发展的新空间、新蓝海,谁在这一技术上能突破,必然能给整个燃煤火力发电行业带来发展新机遇。

       浙能集团走在了政策前面,于2022年在全国率先启动“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项目建设,并首先在已投产的嘉电三期

       7、8号两台百万燃煤机组,由天地环保公司负责改造实施。在建的六横电厂2×100万千瓦、台二电厂2×100万千瓦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项目也随机组同步建造。

       目前,浙能集团已经着手开展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将从2022年下半年陆续开展此项改造工程,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改造工作。预计仅600MW机组改造总投资将达近40亿元。

       在面对节能减排压力与雾霾威胁的背景下,超低排放技术的广泛运用将进一步提高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的清洁化水平,而且也为煤电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一种新思路。

       超低排放实施的社会效益

       超低排放是浙能集团切实履行环境质量和公众健康的社会责任,积极推动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全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随着超低排放技术向浙江省内电厂甚至全国电厂的推广,将产生十分巨大的社会效益。

       以六横电厂超低排放系统为参考,按年发电5500小时计,项目实施后每台机组一年可减排二氧化硫270吨、氮氧化物820吨、烟尘540吨。

       经测算,如向全浙江省燃煤电厂推广,该超低排放技术每年可为浙江省减排二氧化硫近3万吨、粉尘近5万吨、氮氧化物7万多吨;如向全国燃煤电厂推广,每年可为全国减排二氧化硫近24万吨、粉尘近47万吨、氮氧化物近70万吨。

       浙能集团率先实现火电厂超低排放

       锅炉排出的烟气经过SCR高效脱硝后,经过空预器出口的烟气通过新增的管式换热器(降温段)后降温至90℃左右,然后进入改造后的低低温静电除尘器,经过除尘后通过引风机、增压风机后进入吸收塔进行湿法高效脱硫,吸收塔出口的烟气进入新增的湿式静电除尘器作进一步除尘,再进入新增的管式换热器(升温段)升温至80℃以上后通过烟囱排放。

       浙能集团超低排放项目实施的总体部署

       国务院在9月10日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长三角区域到2022年细颗粒物浓度下降20%、并明“确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

       在这样的背景下,煤炭的清洁燃烧和清洁排放技术成了燃煤电厂未来发展的新空间、新蓝海,谁在这一技术上能突破,必然能给整个燃煤火力发电行业带来发展新机遇。

       浙能集团走在了政策前面,于2022年在全国率先启动“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项目建设,并首先在已投产的嘉电三期

       7、8号两台百万燃煤机组,由天地环保公司负责改造实施。在建的六横电厂2×100万千瓦、台二电厂2×100万千瓦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项目也随机组同步建造。

       目前,浙能集团已经着手开展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将从2022年下半年陆续开展此项改造工程,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改造工作。预计仅600MW机组改造总投资将达近40亿元。

       在面对节能减排压力与雾霾威胁的背景下,超低排放技术的广泛运用将进一步提高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的清洁化水平,而且也为煤电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一种新思路。

       超低排放实施的社会效益

       超低排放是浙能集团切实履行环境质量和公众健康的社会责任,积极推动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全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随着超低排放技术向浙江省内电厂甚至全国电厂的推广,将产生十分巨大的社会效益。

       以六横电厂超低排放系统为参考,按年发电5500小时计,项目实施后每台机组一年可减排二氧化硫270吨、氮氧化物820吨、烟尘540吨。

       经测算,如向全浙江省燃煤电厂推广,该超低排放技术每年可为浙江省减排二氧化硫近3万吨、粉尘近5万吨、氮氧化物7万多吨;如向全国燃煤电厂推广,每年可为全国减排二氧化硫近24万吨、粉尘近47万吨、氮氧化物近70万吨。超低排放浙能首开纪录

       据介绍,浙能嘉兴发电厂百万千瓦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是全国发电行业最早实施的超低排放示范改造项目,于2022年8月13日开工建设?熏首批改造工程先后在嘉电8号和7号机组实施,总投资达3.95亿元。今年5月30日,国内首套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装置在嘉电8号机组率先投入满负荷运行。改造示范项目的第二台机组7号机也于6月8日并网投运。

       与此同时,浙能集团对在建的六横电厂(2×100万千瓦)、台州第二发电厂(2×100万千瓦)、温州电厂四期(2×66万千瓦)等新建燃煤机组从设计阶段就按超低排放要求同步实施。其中六横电厂1号机组超低排放示范项目已于今年4月24日进入整套启动阶段。

       浙能集团这一举措得到了国务院相关部门、中国工程院、浙江省政府等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今年3月,国家环保部复函浙江省环保厅关于将浙能嘉兴电厂百万千瓦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列入燃煤机组高效污染治理技术示范项目的报告,明确支持超低排放技术的试验与开发;

       5—6月间,中国工程院院士段宁、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处长李宏军、国家能源局规划司司长俞燕山等先后专程赴嘉兴发电厂考察调研。段宁表示:“将超低排放项目作为未来的能源清洁化生产的主攻方向,很有远见。”李宏军表示国务院研究室对该项目高度关注,希望浙能集团继续完善和提高,使该技术能够在全国推广;俞燕山表示,示范项目超低排放成功投运,证明其技术可靠、成本可以接受,具有较高的推广可能,对国家现阶段的能源政策制定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6月20日,浙江省省长李强就专报信息《国内首套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装置在浙能嘉兴发电厂投运》作出批示:“这是一件大好事。请省环保厅组织力量评估,要大力推广。”

       7月2日,浙江省环保厅副厅长虞选凌赴嘉兴电厂实地考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之后表示,浙能集团这项工作是对减排工作不断创新、追求卓越的良好典范,设备自投运以来是稳定可靠的,对我国在少油、少气的能源结构下进一步保障能源安全、持续推进减排工作意义重大。

       浙能集团董事长吴国潮告诉记者,浙能集团目前共有控股燃煤机组装机容量1749万千瓦,占浙江省燃煤机组总量的“半壁江山”。2022年,集团还将对现役的嘉兴电厂4号、5号机组、乐清电厂1号机组、北仑二期3号机组等4台60万千瓦燃煤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从2022年开始,浙能集团就把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提上了议事日程,计划在2022年年底前完成全部所属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22年年底前完成30万千瓦机组改造工作,基本实现集团机组全覆盖。预计总投资达近50亿元。

       记者了解到,在浙能集团率先垂范的推动之下,2022年12月底颁布的《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2-2022)》要求2022年年底前,该省所有新建、在建火电机组必须采用烟气清洁排放技术,现有6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基本完成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达到天然气机组排放标准要求。

       自主创新根治燃煤之“疾”

       据浙能集团总经理童亚辉介绍,近年来,空气雾霾、PM2.5、酸雨等大气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困扰中国社会各界的“心头之痛”,而各行各业的燃煤锅炉、燃煤机组一度也成为“众矢之的”。为此,浙能集团在投入70亿元对全部燃煤发电机组实施脱硫、脱硝改造的基础上,从2022年就开始着手广泛调研国内外燃煤机组污染物治理的先进技术。在充分消化吸收及自主创新的基础上,浙能集团于2022年在国内率先提出了利用高效协同脱除技术实现“燃煤机组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的目标:即燃煤电厂的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天然气机组的排放标准,尤其是PM2.5脱除率可达70%以上。

       浙能集团总工程师朱松强告诉记者,在嘉兴电厂率先实施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采用“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技术”,对现有脱硝设备、脱硫设备和除尘设备进行提效,并引入新的环保设备和环保技术对汞和三氧化硫进行进一步脱除,使电厂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和三氧化硫达到清洁排放的要求。

       据负责浙能集团烟气超低排放项目总体设计和施工的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达清介绍,按照集成设计要求,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后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完全可以达到燃气轮机组的排放标准,即烟尘不超过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不超过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不超过50毫克/立方米,比最新国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重点地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分别下降75%、30%和50%。

       事实上,浙能集团的实际减排效果比设计要求还要好。今年5月底以来,西安热工院、浙能技术研究院等单位对浙能嘉兴电厂8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装置运行情况进行了严格连续检测。测试结果表明:机组满负荷时烟囱总排口主要烟气污染物为:烟尘2.6毫克/立方米,低于天然气发电机组5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大大低于国家对燃煤锅炉重点地区2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规定;二氧化硫28.8毫克/立方米,低于天然气发电机组35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明显低于国家对燃煤锅炉重点地区5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规定;氮氧化物22.7毫克/立方米,低于天然气发电机组5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明显低于国家对燃煤锅炉重点地区10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规定。

       嘉电7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装置投运以来,正在进行后期调试和测试工作。部分检测表明,其烟气排放主要指标也优于燃气机组标准。这也表明该项技术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和可复制性。

       为保证烟气污染物排放测试结果的权威性和准确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站和南京环境科学院对该项目两台机组的烟气排放主要指标(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和其它烟气排放指标(三氧化硫、PM2.5、液滴)正在进行连续监测。在此基础上,国家环保部火电评估中心将根据检测工作结论对该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技术路线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记者了解到,浙能集团自主创新的“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技术”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获得受理。

       浙江省电力设计院院长沈又幸表示,浙能集团这一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我国在烟气排放清洁技术上赶上日本、德国等先进国家水平。

       “可以看出,浙能集团的超低排放标准已远超规定的‘燃煤锅炉’标准,达到天然气等气体为燃料的排放标准。”浙江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副所长高翔教授说,“这一项目在现有重点区域排放标准下,还将大幅降低烟气中PM2.5、三氧化硫和汞的排放水平。”

       另据了解,浙能集团该项自主创新技术具有广阔的产业应用前景:据测算,仅浙江省内燃煤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就达3512万千瓦,如果全部实施改造,需投入100亿元。而全国燃煤发电机组装机容量达7.86亿千瓦,全部改造可衍生出2000亿元以上的新兴环保产业规模。

       性价比高化解燃煤之“忧”

       实施超低排放技术改造之后,燃煤机组的运行成本会不会明显增加,进而提高社会的用电负担?

       对此,浙能集团安全生产与技术管理部副主任滕卫明分析称,要在不增加现有环境负担的前提下满足用电增长需求,可选择两种途径:一是大力发展狭义的“清洁能源”,如风电、天然气发电和太阳能发电,其二是建设超低排放燃煤机组。经测算,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增加的发电成本约为0.02元/千瓦时,即每度电成本为0.477元,远低于天然气发电的0.904元、风电的0.8元、太阳能发电的1元。因此相比较而言,通过超低排放实现火力发电的清洁化是“性价比”最高的选择。

       此外,中国一次能源资源构成决定了煤炭是最主要能源,而且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煤炭的主导地位仍将不会有太大变化,当务之急是充分利用科技进步,加快实现煤炭的安全、高效、清洁利用,尤其是加快突破燃煤发电发展的环境容量制约。我国电力行业耗煤量占全国煤炭消耗量的52.8%,远低于美国的93.3%、德国的83.9%、韩国的61.7%。从长远来看,实施煤电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能有效解决煤炭资源利用和环境容量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突破煤电机组发展的环境容量制约,提高电煤在煤炭消费结构中的比例,大幅削减煤炭污染的排放,进一步提高清洁煤电在能源供应的比重,从而保障国家能源供应的战略安全性。

       “这是我们国企的社会责任,也是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的光荣任务,我们必须排除万难交出满意答卷!”浙能集团总经理童亚辉铿锵有力地说道。

       脱硫http://wenku.baidu.com/?from=search 脱硝http://wenku.baidu.com/?from=search 烟尘http://wenku.baidu.com/?from=search

第2篇:大气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

       ——VOCs净化技术

       [摘要]: 本文主要主要介绍了大气污染及其危害。并以VOCs为例讲述了污染的净化技术,以及其以后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 大气污染;VOCs;危害;净化技术

       1、大气污染

       1.1 大气污染的含义及其影响

       1.1.1 大气污染的含义

       大气污染系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使得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足够的时间,并因此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人们的福利,甚至危害了生态环境。我国当前的大气污染属于煤烟型污染,以尘和酸雨危害最大,污染程度加剧的趋势尚未得到控制。

       1.1.2 大气污染的影响

       大气污染对人体的舒适、健康的危害,包括对人体的正常环境和生理机能的影响,引起急性病、慢性病以致死亡等。

       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主要表现为新奇呼吸道疾病。在突然的高浓度污染物作用下,可造成急性中毒,甚至在短时间内死亡。长期接触低浓度污染物,会引起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和肺癌等病症。大气污染对植物的伤害,通常发生在叶子结构中,因为叶子含有整棵植物的构造机理,最常遇到的毒害植物的气体有二氧化硫,臭氧、氟化氢、乙烯、氯化氢、硫化氢和氨等。大气污染对金属制品、油漆涂料、皮革制品、纸制品、纺织品、橡胶制品和建筑物的损害也是严重的,这种损害包括玷污性损害和化学性损害两个方面。玷污性损害主要是粉尘、烟等颗粒物落在器物上面造成的,有的可以清扫冲洗除去,有的很难除去。化学性损害是由于污染物的化学作用,是器物和材料腐蚀或损害。

       大气污染引起的全球性影响,有CO2等温室气体引起的温室效应以及SO

       2、NOx排放产生的酸雨等。一些研究者认为,由于太阳辐射的散射损失和吸收损失,气溶胶粒子霾层会导致太阳辐射强度的降低,在受影响的气团区域,辐射散射损失可能会致使气温降低1oC。

       2、挥发性有机物

       2.1 挥发性有机物的定义及危害

       2.1.1挥发性有机物的定义

       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以下简称VOCs)是指在室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91Pa,常压下沸点小于2605ºC的有机化合物。从环境监测的角度来讲,指以氢火焰离子检测器检出的非甲烷烃类检出物的总称,主要包括烷烃类、芳烃类、烯烃类、卤烃类、脂类、醛类、酮类和其他有机化合物。世界卫生组织(WHO,1989)对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定义是:熔点低于室温,沸点范围在50~260ºC之间的挥发性有机物的总称。

       2.1.2 挥发性有机物的危害

       VOCs的污染源分为固定源和移动源。煤、石油和天然气或以煤、石油和天然气为燃料或原料的工业或与它们有关的化学工业是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的三大重要来源。就浙江省排放量最大的行业为纺织印染业、金属制品制造业、化学药品原药制造业、石油炼制、石油化工业等9大行业。

       VOCs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大多数VOCs有毒,部分VOCs致癌;如大气中的某些苯、多环芳烃、芳香胺、树脂化合物、醛和亚硝胺等有害物质对机体有致癌作用或者产生真性瘤作用;某些芳香胺、醛、卤代烷烃及其衍生物、氯乙烯等有诱变作用。

       (2)多数挥发性有机物易燃易爆,不安全。

       (3)挥发性有机物在阳光照射下,与大气中的氮氧化合物、碳氢化合物与氧化剂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光化学烟雾,危害然体健康和作物生长;光化学烟雾的主要成分是臭氧、醛类和酮类等。它们刺激人们的眼睛和呼吸系统,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且无危害作物的生长。

       (4)卤烃类VOCs可破坏臭氧层;如氯氟碳化物(CFCs)。

       3、目前VOCs的主要处理技术

       目前VOCs的处理技术有很多,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回收技术和消除技术。回收技术是通过物理方法,用选择性吸收剂、吸附剂或选择性渗透膜等分离VOCs,主要包括吸附法、吸收法、冷凝法和膜分离法等。消除技术是通过化学或生物反应等,在光、热、催化剂、和微生物等作用下转化为水和二氧化碳,主要包括燃烧法、低温等离子体法、生物法和光催化氧化法等。

       3.1 回收技术

       3.1.1 冷凝法

       冷凝法是利用物质在不同温度下具有不同饱和蒸汽压这一性质,采用降低系统温度或提高系统压力,使处于蒸汽状态的污染物冷凝并从废气中分离出来的过程。冷凝过程可在恒定温度的条件下用提高压力的办法来实现,也可在恒定压力的条件下用降低温度的办法来实现,一般多采用后者。利用冷凝的办法,能使废气得到很高程度的净化,但是高的净化要求,往往是室温下的冷却水所不能达到的。在工程实际中,经常采用多级冷凝串联。净化要求愈高,所需冷却的温度愈低,必要时还得增大压力,这样就会增加处理的难度和费用。该方法适用于高浓度和高沸点的VOCs的回收,回收率在80%~90%。冷凝法也往往与吸附、燃烧和其他净化手段联合使用,以回收有价值的产品。

       3.1.2 吸附法

       吸附法是利用多孔性固体吸附剂处理流体混合物,使其中所含的一种或数种组分浓缩于固体表面上,以达到分离的目的。吸附法的应用广泛,具有能耗低、工艺成熟、去除率高、净化彻底、易于推广的优点,有很好的环境和经济效益。缺点是设备庞大,流程复杂,当废气中有胶粒物质或其他杂质时,吸附剂易中毒。吸附法主要用于低浓度,高通量可挥法性有机物(VOCs)的处理。决定吸附法处理VOCs的关键是吸附剂,吸附剂应具有密集的细孔结构、内表面积大、吸附性能好、化学性质稳定、不易破碎、对空气阻力小等性能,常用的有活性炭、氧化铝、硅胶、人工沸石等。

       目前,多数采用活性炭,其去除效率高。活性炭吸附法最适于处理VOCs浓度为300~5000mg/m3 的有机废气,主要用于吸附回收脂肪和芳香族碳氢化合物、大部分含氯溶剂、常用醇类、部分酮类等,常见的有苯、甲苯、庚烷、甲基乙基酮、丙酮、四氯化碳等。

       3.1.3 吸收法 吸收法是采用低挥发或不挥发溶剂对VOCs进行吸收,再利用有机分子和吸收剂物理性质的差异将两者分离的净化方法。该法不仅能消除气态污染物,还能回收一些有用的物质,可用来处理气体流量一般为3000~15000m3/h,浓度为0.05%~0.5%(体积分数)的VOCs,去除率可达到95%~98%。吸收效果主要取决于吸收设备的结构特征和吸收剂的性能。

       选用的吸收剂必须对VOCs有较大的溶解性。一般吸收苯酚蒸气可采用水作吸收剂;吸收有机酸时可采用氢氧化钾作吸收剂;吸收胺类可采用盐酸或硫酸作吸收剂;吸收甲醛、乙醛和甲醇时可采用次氯酸钠作吸收剂。由于大多数VOCs为非极性化合物,所以根据“相似相溶”的原理,可采用二乙二醇醚、柴油、汽油等非极性溶剂作为吸收剂。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吸收设备应遵循以下原则:处理废气的能力大;操作费用低;汽液相之间有较大的接触面积,汽液湍动程度高,净化效率高;液气比值可在较大幅度内调节,压力损失小;结构简单、操作稳定,易于维修;投资省。

       吸收法的优点是工艺流程简单&吸收剂价格便宜、投资少、运行费用低,适用于废气流量较大、浓度较高、温度较低和压力较高情况下气相污染物的处理,在喷漆、绝缘材料、黏结、金属清洗和化工等行业得到了比较广泛的应用; 其缺点是对设备要求较高、需要定期更换吸收剂,同时设备易受腐蚀。

       3.1.4 膜分离法

       膜分离技术处理有机废气中的VOCs是一种新的高效分离方法,具有流程简单、VOCs回收率高、能耗低、无二次污染等优点。其原理是利用有机蒸汽与空气透过膜的能力的不同,使两者分开。

       其分离过程分两步:首先压缩和冷凝有机废气,然后进行膜蒸汽分离。含有VOCs的有机废气进入压缩机,压缩后的物流进入冷凝器中冷凝,冷凝下来的液态VOCs即可回收;物流中未冷凝的部分通过分离,分成两股物流,渗透物流含有VOCs,返回压缩机入口;未透过的去除了VOCs的物流(净化后的气体)从系统中排除。为保证渗透过程的进行,膜的进料侧压力需高于渗透物流侧的压力。

       膜分离法适用于处理较浓的物流,即VOCs浓度大于1000mg/m3.系统的费用与进口流量成正比,与浓度关系不大。对大多数的间歇过程,由于温度、压力、流量和VOCs浓度在一个范围为内变化,因此要求回收设备有较大的适应性,而膜分离系统能满足这一要求。

       3.2 消除技术

       3.2.1 燃烧法

       将有害气体、蒸汽、液体或烟尘通过燃烧转化为无公害物质的过程称为燃烧法净化。该法适用于净化可燃的或在高温下可以分解的有机物。在燃烧过程中,有机物质剧烈氧化,放出大量的热,因此可以回收热量。对化工、喷漆、绝缘材料等行业的生产装置中所排出的有机废气广泛采用燃烧法净化。燃烧法还可以用来消除恶臭。

       目前实际使用的燃烧法有直接燃烧法、热力燃烧法和催化燃烧法。直接燃烧法是把可燃的VOCs废气当作燃料来燃烧的一种方法。该法适合处理高浓度的VOCs废气,燃烧温度控制在1100oC之上,去除率在95%以上。多种可燃气体或多种溶剂蒸汽混合于废气中时,只要浓度适宜,也可以直接燃烧。如果可燃组分的浓度高于燃烧上限,可以混入空气后燃烧;如果可燃组分的浓度低于燃烧下限,则可以加入一定数量的辅助燃料维持燃烧。

       热力燃烧法是当废气中可燃物含量较低时,利用其作为辅助燃气或燃烧对象,依靠辅助燃料产生的热力将废弃温度提高,从而在燃烧室中使废气中可燃有害组分氧化销毁的净化法。热力燃烧法适用于气体流量为2000~10000m3/h、VOCs的体积分数为0.01%~0.20%的情况。

       催化燃烧法是指在较低温度下,在催化剂的作用下使废气中的可燃组分彻底氧化分解,从而使气体得到净化处理的一种废气处理方法。该方法的优点是催化燃烧为无火焰燃烧,安全性好,要求的燃烧温度低,辅助燃料费用低,对可燃组分浓度和热值限制较少,二次污染物NOx生成量少,燃烧设备体积小,VOCs去除率高;缺点是催化剂价格较贵,且要求废气中不得含有导致催化剂失活的成分,因此采用催化燃烧技术处理有机废气必须对废气作前处理。催化燃烧法适于净化属印刷、绝缘材料、漆包线、炼焦、化工等多种废气以及恶臭气体,特别是在漆包线、绝缘材料、印刷等生产过程中排出的烘干废气,因废气温度和有机物浓度较高,对燃烧反应及热量回收有利,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因此应用广泛。

       3.2.2 低温等离子体法 低温等离子体技术又称非平衡等离子体技术,是在外加电场的作用下,通过介质放电产生大量的高能离子,高能粒子与有机污染物分子发生一系列复杂的等离子体物理-化学反应,从而将有机污染物降解为无毒无害的物质。低温等离子体的特点是能量密度较低,重离子温度接近室温而电子温度却很高,整个系统宏观温度不高,其电子与离子有很高的反应活性。低温等离子体技术的优势是适于各类VOCs的治理,处理效率高,无二次污染物产生,易操作,特别适用于对气体流量大、浓度低的有机废气的处理。等离子体分解氯氟烃的技术已到实用阶段,植松信行研究了利用等离子体的化学作用分解氯氟烃之类难分解气体为无害物的应用。但是该技术并未大规模工业应用。

       3.2.3 生物法

       生物法是近来发展起来的一种高新的有机废气净化技术。该法利用驯化后的微生物在新陈代谢过程中以污染物为碳源或氮源,将多种有机物和某些无机物进行生物降解,分解成H2O和CO2,从而有效的去除工业废气中的污染物质。在技术特点方面,生物法较传统的物理化学方法具有设备简单、投资少、运行费用低、无二次污染等优点。生物法处理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工艺主要有生物洗涤法、生物滴滤法和生物过滤法三种。

       生物洗涤法是利用由微生物、营养物和水组成的微生物吸收液处理废气,适合于吸收可溶性气态污染物。生物洗涤法中气、液相接触方法,除采用液相喷淋外,还可以采用气相鼓泡。一般,若气相阻力较大时,可以采用喷淋法;反之,液相阻力较大时则采用鼓泡法。由于生物洗涤法的循环洗涤液需采用活性污泥法来再生,所以在通常情况下,循环洗涤液主要是水,因此,该方法只适用于水溶性较好的VOCs,如乙醇、乙醚等,而对于难溶的VOCs,该方法则不适用。

       生物滴滤塔适于处理量大、浓度低、有机负荷高、降解过程产酸或产能较大的VOCs,生物滴滤塔由于采用惰性材料为填料,而且污染物的吸收和生物降解在同一反应器内进行,运行条件可得到精确的控制,因而既可用于恶臭气体的处理,也可用于有毒有害气体的处理。

       在生物过滤过程中,VOCs废气流经过加压预湿后,进入过滤塔与滤料层表面的生物膜接触,VOCs从气相转移到生物膜中被膜内的微生物迅速降解和利用,转化为自身生物质、水、CO2和其他小分子物质。生物过滤法适用于种类广泛的VOCs废气处理,如短链烃类、单环芳烃、氯代烃、醇、醛、酮、羧酸以及含硫、氮的有机物,其典型的应用领域包括印刷、喷涂行业、污水处理和畜禽养殖业等。该方法特点是操作简单,运行费用低、适用范围广,不产生二次污染,但反应条件不易控制,易堵塞、气体短流、沟流,占地多,且对进气负荷变化适应慢。

       3.2.4 光催化氧化法

       光催化氧化法主要是利用催化剂(如TiO2)的光催化性,使吸附在催化剂表面的VOCs氧化,产生CO2和H2O。

       VOCs光催化降解的速率与吸附效率及催化氧化VOCs的速率相关,高的吸附效率只有在较高的催化剂氧化速率的配合下才能快速降解VOCs。由于TiO2具有较高的催化活性和稳定性、无毒、价格低廉且易制备等优点而得到广泛研究和应用。光催化氧化法的优点是能量利用效率较高,操作通常在常温下进行,无副产物生成,使使用后的催化剂可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再生后循环使用,VOCs降解率可达到90%~95%。

       结束语

       含有VOCs的废气可以单独采用医生叙述的某种方法。但是由于VOCs种类繁多、组成复杂、物化性质不同,只是用一种技术往往无法完全净化VOCs废气,例如燃烧法和冷凝法往往只是对高浓度VOCs废气去除经济上比较划算;而吸附法和吸收法仅仅是对VOCs废气进行了转移,没有从根本上去除VOCs。因此可以根据VOCs废气的浓度、生产的具体情况、安全性、净化要求和经济性等方面的要求,对净化工艺进行优化,采用不同的净化技术进行组合,以进一步提高去除效率,降低成本和减少二次污染物的生成。另外绝大多数VOCs是资源,在研究VOCs处理技术时应充分考虑这一点,在做到达标排放前提下,应尽可能的使其资源化。参考文献

       [1] 刘立忠.大气污染控制工程[M].北京: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2022, 223-235.[2] 李守信, 宋剑飞, 李立清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处理技术的研究进展[J].化工环保, 2022, 8(1): 1-7.[3] 陆建刚, 陈敏东, 张慧等.大气污染控制工程试验[M].北京: 北京工业出版社, 2022, 130-144.[4] 刘清, 招国栋, 赵由才等.大气污染防治:共享一片蓝天[M].北京: 冶金工业出版社, 2022, 149-162.[5] 朱伟, 刘建新.石油化工中有机废气处理研究进展[J].化工时刊, 2022, 22(3): 71-75.[6] 马超, 薛志刚, 李树文等.VOCs排放、污染以及控制对策.环境化学工程时报, 2022, 2(2): 103-109.[7] 郑江玲, 胡俊, 张丽丽等.VOCs生物净化技术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J].环境科学与技术, 2022, 35(8): 81-87.[8] 吴永文, 李忠, 奚红霞等.VOCs污染控制技术与吸附催化材料[J].离子交换与吸附, 2022, 19(1): 88 ~ 95.[9] 曲茉莉.大气中VOCs的污染现状及治理技术研究进展[J].环境科学与管理, 2022, 37(6): 102-104.[10] 熊振华, 钱枫, 苏荣荣.大气中 VOCs 分布特征和来源的研究进展[J].环境科学与技术, 2022, 36(12M):222-228.[11] 李国文, 樊青娟, 刘强等.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的污染控制技术[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 1998, 30(4): 399-402.[12] 陈玉伟, 牟桂芹, 姜学艳.石化行业 VOCs 防控及对策研究[J].管理观察, 2022,(4): 67-70.[13] 苑宏英.生物净化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研究进展[J].安全与环境学报, 2022, 4: 1-3.[14] 唐沙颖稼, 徐校良, 黄琼等.生物法处理有机废气的研究进展[J].现代化工, 2022, 32(10): 29-33.[15] 王洪艳, 黄鑫宗, 李绍森.有机废气处理技术新进展[J].广东化工, 2022, 41(12): 155-156.

第3篇:大气污染防治

       在一个特定区域内,把大气环境看作一个整体,统一规划能源结构、工业发展、城市建设布局等,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污染的技术措施,充分利用环境的自净能力,以改善大气质量。地区性污染和广域污染是多种污染源造成的,并受该地区的地形、气象、绿化面积、能源结构、工业结构、交通管理、人口密度等多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影响。大气污染物又不可能集中起来进行统一处理,因此只靠单项治理措施解决不了区域性的大气污染问题。实践证明,只有从整个区域大气污染状况出发,统一规划并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措施,才可能有效地控制大气污染。

第4篇:大气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报刊)

       1.【名称】10月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公布 通报24件环境违法案

       【来源】:人民网

       【概要】人民网北京11月20日电 环境保护部网站今日通报2022年10月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向社会公开通报24件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据悉,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督促地方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于2022年10月至2022年3月期间,继续组织开展每月一次的大气污染防治督查行动。

       2.【名称】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需1.84万亿元 投资严重不足

       2022年11月20日09:34

       【来源】:中国青年报

       【概要】中国清洁空气联盟秘书处今天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2—2022)实施的投融资需求及影响》研究报告指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的 直接投资共需1.84万亿元,中央财政投入规模相比实际需求落差较大,我国大气污染治理仍然存在投资总量严重不足等问题。

       3.【名称】北京45个政府部门再晒2428项权力清单

       2022年11月20日14:48

       【来源】:北京晚报

       【概要】北京市45个政府部门2428项权力的《北京市政府部门行政强制等权力清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期公布。届时,连同上半年以清单形式对外公 布的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两类行政职权,45个政府部门的4668项行政权力和116项责任清单,将首次全部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今后,什么事 情归哪个部门管,市民只需点击首都之窗等门户网站就能查到。

       4.【名称】环保部:机动车污染是造成灰霾的重要原因

       2022年12月28日15: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概要】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2022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以下简称“年报”),公布2022年全国机动车污染排放状况。年报显示,我 国已连续三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紧迫性日益 凸显。

       5.【名称】我国自然生态系统退化问题仍十分严峻

       2022年12月27日20:33

       【来源】:法制网 【概要】林业部门将积极构建六大体系,即:国土生态空间规划体系,以优化生态布局,拓展生态空间,增加生态总量,为建设生态文 明奠定坚实基础;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体系,形成国家和地方互为补充的生态修复工程体系,以重大工程推动全国自然生态系统的全面修复;生态产品生产体系,最大 限度地提升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为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发挥特殊作用;支持生态建设的政策体系,包括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政策,完善基础设施 投入政策,完善金融和税收扶持政策,加大对林业能力建设支持力度;维护生态安全的制度体系,当务之急是加强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 生态文化体系,重点是培育崇尚自然文化、节约文化、生态道德,丰富生态文化载体,广泛普及生态知识,使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成 部分,成为全社会的主流道德观。

       6.【名称】要深入学反复学持续学着力提高效果

       2022年12月26日15:50

       【来源】:法制日报

       【概要】座谈会上,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党组书记结合本部门实际,分别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就业和社 会保障事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推进文化建设等方面,交流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新体 会、新举措。

       7.【名称】生态文明建设在“五位一体”中的特殊功能

       【来源】黄勤 《 光明日报 》(2022年02月01日

       【概要】作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组成之一,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发挥重要的成员功能,还要 与其他“四大建设”融为一体,共同发展,齐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因而,其地位更突出,功能也更特殊。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 到“五位一体”整体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高度来认识,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特殊意义和作用机制,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8.、【名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22年4月25日)

       2022-05-06 02:47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概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抉择,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 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动员全党、全社会积极行动、深入持久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 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9.【名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来源】中央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5日 11 【概要】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它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规范和监督、约束力量。没有制度建设的制定、执行和完善,就没有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发展和完成。

       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要求,也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生态文明建设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前提条件,缺少 生态文明的价值理念和价值追求,其他各项建设必然会受到影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科学规划、制度先行,这样才能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计划 性。

       10.【名称】环保部:8种环境违法行为 30天内按日计罚

       2022-10-21 09:25 【来源】:北京青年报

       【概要】 新环保法提出,排污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授权地方性法规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

       1 【名称】新“大气法”出了哪些狠招?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2022年09月01日第04版)【概要】十二届全国人大十六次会议刚刚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的新“大气法”放出了诸多狠招,对政府要求明确考核,强化责任;对企业要求更高,计罚更严;对民众开放监督,积极引导。相信如能将新提出的治污“狠招”认真落实,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依法保护大气环境,蓝天常驻将不再是奢望。2 【名称】环保部印发通知 将对供暖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察 【来源】经济日报

       【概要】随着供暖季来临,环保部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认识供暖期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并采取有力举措,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通知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供暖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环保部将对各地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将予以严肃处理。3 【名称】大气污染举报最多 【来源】城市快报

       【概要】据环保部昨日通报,今年1至6月,环保部“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共受理群众举报696件,涉及大气污染问题的案件占受理总数的77.6%,大气污染仍然是举报首因。经各地环保部门查处,举报中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有497件,占举报总数的71.4%,各地环保部门已对这些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及时解决了群众举报的大气污染问题。4 【名称】环保部3月督查大气污染防治发现问题88项 【来源】铜陵日报

       【概要】今年3月份环保部对我国52个市进行了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共发现超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等突出环保问题88项,其中,江苏发现问题最多共有37项。此外,环保部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学习运用好无人机这一“秘密武器”,不定期对重点区域开展空中巡查,实现无人机执法检查常态化,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做好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5 【名称】大气污染防治不能止于预警约谈 【来源】福建日报

       【概要】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表明,将“预警约谈PM2.5、PM10浓度不降反升地区人民政府”,这种问责机制是值得肯定的。但问题是,如果一个地区的空气质量没有得到根本上的改观,那么这组动态检测数字难免存在时升时降的反弹问题。如此,再多的“预警约谈”,对于大气污染防治还是治标不治本。由此可见。防治大气污染,绝不能止于预警约谈,只有建立完善的大气污染监督管理体系才能更好的保护头顶的一片蓝天。6 【名称】我国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研究项目 【来源】铜陵日报

       【概要】我国大气污染来源多样、成因复杂,这些都对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提出了新的迫切的需求。为了向不同阶段和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基础理论和技术支撑,国家启动了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专项试点工作,总体目标是治理雾霾及光化学烟雾等大气污染问题,目前进入实施方案编制阶段,制订了较全面的主要任务,科技部近日将就这项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以更好的防止大气污染。7 【名称】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二审,与会人员建议与新修订环保法做好衔接 【来源】检察日报(2022年07月01日 第002 版)【概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修订草案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做好衔接,建议增加增加关于大气质量管理要求的内容,并对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进行具体规定。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并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严重违法者采用强制手段停产停业。尽量从源头上解决违法、执法问题,完善我国大气污染防治体系。8 【名称】三大区域空气质量环比转差

       【来源】中国环境报(2022年11月17日 第001版)

       【概要】 环境保护部近日向媒体发布了2022年10月京津冀、长三角、珠 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总体来看,10 月京津冀、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同比转好,环比转差;PM2.5、PM10和SO2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明显下降,环比上升O3超标率同比有所降低。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同比、环比均转差,PM2.5、PM10和NO2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环比均上升,O3超标率同比有所升高。 9 【名称】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再次专门听取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来源】中国环境报(2022年06月30日 第001版)

       【概要】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今天听取了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 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陈吉宁在报告中介绍了全国大气污染治理中采取的五项主要措施和取得成果,并对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六项综合性建议。同时指出,我们应按照审议意见,结合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改进执法工作,使全国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10 【名称】国六排放标准将严控排放物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2022年9月18日 第014版)

       【概要】近日,国家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处长对媒体表示,目前我国正在制定六阶段的排放标准,预计2022年底完成。如今,提前在全国实施国五排放标准的条件已经具备,而这也是促使国六排放标准提前制定的条件。根据当前环境保护的形势要求,六阶段排放标准会进一步加严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限值,总体目标是在五阶段排放标准基础上加严30%,并结合中国具体国情确保标准可行可用,深入贯彻落实排放标准,从而更好的改善环境质量。

       1.名称:大力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概要:政策背景。绿化意义。重点领域。环保部门措施。2.生态文明建设首入国家五年规划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概要:有关第四届中国上市公司领袖峰会的报道引出新能源方面成为了重点。(生物质能,光伏发电等。)

       3.绿色革命兴起,纺织行业走生态路线 来源:中国企业报

       概要:自十三五写入生态文明建设之后纺织业的转型方向。如:提高门槛,节水新标,1.【名称】《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领导之声】

       【概要】2022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落下帷幕。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 议》)。作为本届政府执政以来第一份全程组织、完整实施的五年规划,也是完成2022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最后5年规划,将为中国“十三五”乃至更长 时间的发展指明方向、描绘蓝图。2.【来源】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副校长姜耀东:

       【名称】在环保和生存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概要】作为十八大后党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议》重点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并且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全面节约和高 效利用资源、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六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划。通过“十三五”规划,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具体化、规则化、操作化。

       3.【名称】环保: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 【来源】新京报

       【概要】在今年五中全会召开前,中央、国务院也会对“十三五”规划制定作出部署和指示。同时,国家发改委也会通过召开规划工作培训研讨会,赴各地及研究机构调研等多种形式,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对国家“十三五”规划工作的意见建议。4.【名称】十三五规划十个目标公布 生态文明建设首度写入 【来源】新京报

       【概要】人民日报公布“十三五”规划的十个任务目标:

       1、保持经济增长,2、转变经济发展方式,3、调整优化产业结构,4、推动创新驱动发展,5、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6、改革体制机制,7、推动协调发展,8、加强生态文明建设,9、保障和改善民生,10、推进扶贫开发。其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是首度写入五年规划。5.【名称】“十三五”规划解读:生态建设首次入五年规划 【来源】人民日报

       【概要】全会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到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22年翻一番,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

第5篇:大气污染防治总结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阶段性总结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阶段性总结

       一、充分认识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冬季进入采暖期后,季节性燃煤造成污染物排放量剧增,燎荒及焚烧秸秆、垃圾明显增加,同时逆温、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频繁出现,造成雾霾天气频发,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全镇人民要充分认识当前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力举措,积极防止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改善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于**年**月7日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年**月12日召开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先后成立了**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设置四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应急处置组、宣传报道组、监督检查组)、**镇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镇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小组(镇区、企业巡查组和村街〈含村级企业〉巡查组)。

       (一)、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分别成立了**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镇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镇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小组(镇区、企业巡查组和村街〈含村级企业〉巡查组),各位片长、包村干部各负其责。从镇到村、从企业到个人,横纵联合形成我镇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

       (二)、全天巡查制度。每天白天片长、包村干部负责制入村巡查,晚上由值班带班组长、值班员和派出所干警联合巡查,二十四小时无间断巡查,并建立巡查档案。巡查日志必须有明确记载,发现着火点、时间地点方位、当事人、扑灭时间、着火原因等,要记录清楚。发现了违反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从村干部开始到包村干部、片长、主管领导、镇长等等逐一追责!其中:

       1、值班人员负责晚上6:00-10:00巡查。哪组值班哪组巡查。记好晚间巡查记录,带班领导签字把关,每天早晨交接班也要交接记录,办公室做好巡查记录本。

       2、派出所主要责任:一是有举报点火者必须立即出警,带人处罚,不能滞后迟疑;二是晚上值班干警会同镇政府值班干部共同搞好夜间巡查,必须严厉处置。

       (三)、建立目标责任制。分别与25个村街签订**镇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与60余家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家具生产企业和有污染源企业签订**镇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四)、广宣传造氛围。各村街张贴禁烧公告,早、中、晚利用广播等到形式大力宣传禁烧政策,努力营造大气污染防治氛围。发放的公告、宣传稿要有留存档案,村内广播要每天早、中、晚至少宣传一遍。镇区和各村街悬挂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条幅50条。**月28日在**镇政府第三会议室召开了**镇大气污染防治培训会,参加会议的人员有: **个村街书记、主任,**村、庆功台村、马庄村三个村街30家家具生产企业,派出所同志、各包村干部。会议邀请县环保局的贾队长来授课,经委主任王俊旺同志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详细讲解《**镇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镇长张占春同志做重要讲话。

       同日,镇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在网通公司门前做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活动。发放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单和严禁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的通告。并沿镇区街道两边把宣传材料发送到商户手中。

       二、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冬季期间,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控制燃煤污染。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冬季采取“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等措施。妥善解决农村原煤散烧污染问题。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要大幅减少冬季施工工地土方作业,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对达不到绿色施工标准的一律停工整顿。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一律予以处罚。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秆、落叶、垃圾焚烧,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大力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节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应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三)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督查为契机,对污染源实行“定人、定位、定责”,做到“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监管,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鼓励企业将设备检修、维护时间安排在冬季。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等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提高环境执法监管的震慑力。

       目前对家具企业摸底调查正在进行中,待调查结束后建立**镇家具企业台账。

       (四)加强机动车污染监管。禁止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等媒介开展宣传,鼓励绿色出行,降低重污染天气机动车使用强度。黄标车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确有实车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到离我县最近的车辆报废场大厂天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进行报废处理,然后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另一种是对于实车已经不存在的,要凭相关证明,到车管所办理注销。

       目前,包村干部把打印好的黄标车报废证明和保证书,送达到各户手中。

       三、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三级,即Ⅲ级预警、Ⅱ级预警和Ⅰ级预警。当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要提前预警,及时采取响应措施。建议性措施主要包括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倡导公众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措施主要包括企业停产、限产,机动车限行,扬尘管控,禁止露天烧烤等。当发布最高级别预警时,要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强制性减排措施,并采取大型户外活动停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等措施。Ⅲ级预警(重度污染、黄色预警)措施:(1)、及时通过广播、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消息,告知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2)、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减少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3)、建议减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4)、鼓励企业和公众减少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施工现场扬尘治理)防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建设部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实际,特制定衡水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方案,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扬尘治理长效监管机制,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商品混凝土生产等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以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为重点,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强化监测监控、强化督导考核等措施,全力开展扬尘治理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使扬尘污染的防治措施得到切实落实,扬尘污染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得到有效降低。

       二、整治目标及内容

       (一)目标任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有效控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坚持不懈地抓好扬尘污染治理措施,通过治理,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与卫生面貌有显著改观,为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做出贡献。

       (二)治理内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拆迁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在建工程外侧安全网设置、进出门口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设施、施工现场沙石、土方等物料覆盖、施工垃圾清理等内容。

       三、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要求

       (一)、施工现场及在建工程必须封闭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二)、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必须混凝土硬化,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三)、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加强雨天土方运输管理,严禁车体带泥上路。

       (四)、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闲置场地必须覆盖、固化或绿化,严禁裸露。

       (五)、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撒。

       (六)、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随意丢弃。

       (七)、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

       (八)、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洒水降尘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严禁敞开式拆除和长时间堆放废弃物。

       (九)、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十)、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

       (十一)、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十二)、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有专人负责。

       (十三)、建设单位必须全额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施工单位必须专款专用,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治理的各项措施。

       (十四)、对施工企业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责令停工整顿,记入不良记录,暂停其投标资格,外埠企业清出河北建筑市场。

       (十五)、开展社会监督,实行施工扬尘举报有奖制定,凡是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整治措施

       1、加强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稽查,没有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开工。

       2、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源头监控,把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审查作为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备案的必备条件。

       3、严格按照本次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的要求对市区混凝土搅拌站及专有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混凝土搅拌站,一律停工整顿,同时暂停给企业的产品使用备案,限制其产品在施工现场使用。

       4、对监督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百分之百达标。

       5、不执行扬尘治理标准,造成扬尘污染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并高限处罚(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6、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不执行扬尘治理标准,造成扬尘污染,除经济处罚外,责令施工现场停工整改,记入不良记录,暂停其在衡水建筑市场投标资格,直至清出衡水建筑市场。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动我市扬尘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情况如下: 组 长:卢援助 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小鸿 住建局副处级调研员

       成 员:监理科、建管处、安监站、质监站、建材办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副调研员王小鸿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安监站站长李增柱同志兼任。

       六、工作安排

       2022年10月1日起,衡水市所有在建工程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十五条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022年10月10日前,衡水市所有施工企业要制定自查方案,明确和强化责任,对本企业所有工地开展自查。自查重点放在《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十五条措施》中的各项具体要求是否全部落实到位,治理责任是否全部落实到位。每个项目都要建立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衡水市在建工程的督查工作。制定督查方案,组织专门力量,领导带队,组织拉网式检查验收,做到一个不漏。验收不合格的,一律停工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2022年11月底,衡水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80%以上,年底前达到100%。城区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达到城区工程总量80%以上,年底前达到100%。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措施

       A.土方工程施工阶段主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现场所预留的土方堆齐,采取密目网严密遮盖措施。并经常洒水以防止浮土起尘。

       B.土方施工期间,风力超过4级时必须停止施工。运土车辆采用封闭式运输车,在现场大门口设置车辆清理冲洗台,车辆经清整冲洗全封闭后方可出场。严禁车辆带泥砂出场,运输过程中防止遗撒扬尘,并跟踪检查。

       C.施工现场所有道路和物料存放场地全部铺设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未硬化处理的部位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措施,做到全场黄土不露天。

       D.建筑施工垃圾采用容器吊装或袋装运输,严禁随意抛撒扬尘,施工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到指定垃圾站,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E.施工现场伙房采用燃气灶具,开水炉使用电热水器,禁止使用煤炉。F.拌制灰土使用袋装灰粉,禁止生石灰现场过筛施工。现场搅拌站及水泥库房采用封闭式,搅拌机棚内设置降尘装置。

       G.对商品混凝土运输加强防止遗撒的管理,要求运输车卸料溜槽装设活动档板,必须清理冲洗洁净后方可出场。

第6篇:大气污染防治汇报

       **县大气污染整治重点工作汇报

       (2022年5月20日)

       下面,将我县大气污染整治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势启动,强化治理,2022年大气污染各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全县上下坚定信心,凝聚共识,强势推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在安排部署上,多次召开大气污染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动员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动员会等全县性大规模会议,结合全县实际,认真制定出台了《大气污染集中整治方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任务分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文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安排超前,部署周密。二是在重点治理上,强力开展了露天矿山粉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采取立即停产整顿、详细制定方案、强化工作调度、加强动态巡查、建立长效机制、借鉴先进经验等一系列措施,累计投入治理资金*万元,密闭干选车间、传送带*㎡,清理了多年来沉积旧渣堆*多万方,完成了*个排土场和尾矿库的覆土工作,拓宽硬化道路*

       -1均按照《赤铁矿加工企业粉尘污染专项整治实施细则》的要求和标准,在进行停产整改。今年以来,累计投入各项整治整改资金**万元,密闭干选车间、传送带3340㎡,完成了5个排土场和尾矿库的覆土工作,硬化厂区道路30000平米,安装雾化喷头150个,改装运输车辆120辆。

       (二)全力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已聘请河北省环境地质勘查院为我县编制了《**县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按照“一年见成效、二年抓提高、三年大变样”的总体目标,自2022年起分三年对全县所有矿山及采矿停用的露天采坑、废土石场和尾矿库及矿山道路等进行综合治理,规划实施绿化工程13720亩。其中,今年计划实施4950亩,突出第一可视的区域和范围,进行重点治理恢复,在全面推开的基础上重点打造1-2个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示范工程。截至目前,各乡镇和企业共栽植各类树木15万株,播撒草籽3000公斤,同时,已确定**矿业、**矿业、**矿业、**矿业、**矿业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区,进行重点打造,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三)扎实推进企业减排工程。今年我县重点实施了****烟气脱硫减排工程和**生猪养殖水污染治理二期工程,目前,宝龙炉料已完成烟气治理工艺设计和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工作,现已开工建设,预计6月底前可完工;***生猪养殖场已完成环评、工艺设计等前期工作,预计10月底可完工。经测算,到年底我县总量减排目标完成率分别达到:化学需氧量下降6.25%;氨氮下降3.17%;二氧化硫下降7.55%;氮氧化物下降0%,可超额完

       -3现象。同时,计划年内对县城内所有餐饮单位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或安装后不正常使用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停业整顿。

       (八)严格限制和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辆。强制淘汰了财政供养单位、从事营运和从事公共服务的“黄标车”;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相关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不予办理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合格手续;对未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禁止转入我县;对达到使用年限等符合强制报废规定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1-4月份,我县顺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共办理环保标3565个(2022年底共8421个)。同时,计划2022年淘汰2022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2022年全部淘汰“黄标车”。

       (九)预警预报体系不断完善。制定了《全县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预案》,环保、气象等相关部门切实形成了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确保了遇有重污染天气,能够及时处置到位。2022年11月我县完成了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对县城空气质量实现了实时监控,特别是,今年1-3月份我县空气质量在全省64个监测站点中排名第一。

       三、完善机制,注重实效,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去年以来,虽然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整改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自查报告

       大气污染防治讲话稿(共6篇)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材料(共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