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汇报(共3篇)

第1篇:高台县机构编制实名制试点工作汇报

       高台县机构编制实名制试点工作汇报

       机构编制实名制,是将编制管理和人员管理结合,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和人事管理政策规定,配备人员,定编到人,并向社会公示的一项新的管理制度。推行这项制度,可以有效地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的盲目增长,有效解决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对于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自省上确定我县为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省编办的指导下,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工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一、建设管理平台,为实名制推行提供支撑

       1.建立管理系统。按照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准确无误、严格审核的原则,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正式在册的所有工作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在此基础上,按规定口径认真做好信息录入,建立起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初步实现集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实时监控、即时汇总、快速查询、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多项功能,搭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平台。该平台由编制部门实施维护更新,组织、编制、财政、人社四部门共同使用,确保了人员编制信息的统一和真实准确。下一步,还将推进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建设,在与省市编制部门联网的前提下,与县内部门、1

       乡镇互联互通,实现机构编制业务网上提交、网上审查、网上办理,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2.全面公示公开。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搭建

       完成,为机构编制信息公示公开提供了有利条件。县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将审定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县上开通机构编制信息网,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机构编制业务流程、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设置机构编制信息电子显示屏和查询台,开通查询电话,向社会提供机构编制业务个性查询服务;聘请机构编制实名制监督员,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适时监督。“阳光编制”的推行,实现了编制管理的透明化,推动了编制实名制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二、化解矛盾问题,为实名制推行奠定基础

       近年来,我县机构编制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为主线,以落实为主要措施,着力在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手段、健全管理制度、创新管理办法上下功夫,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取得了人员整体不超编、乡镇编制有节余、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优化等成绩,但也还存在部分单位领导职数未核定、人员超编、领导干部超职数配备、混编混岗、长期借调工作人员、使用临时人员等问题。针对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不回避、不转移、不激化,尊重历史,妥善予以处理,为实名制推行营造了良好环境。

       1.核定领导职数。针对部分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未核定领导职数的问题,根据《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2.编制动态调整。从调查摸底的情况看,我县事业编制核定上还存在部分单位长期空编,部分单位编制紧张,编制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我们积极挖掘内部潜力,及时对各事业单位编制进行动态调整,重点对空编较多的事业单位编制进行调整,解决了目前面临的财政预算内事业编制不够用的问题,提高了编制核定的科学性。

       3.消化超编人员。虽然全县来看,人员整体不超编,但局部来看,也还存在人员超编、领导干部超职数配备、混编混岗、在编不在岗、长期借调工作人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组织、人社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区分不同情况,对能及时解决的,采取调整岗位、竞争上编、人员分流等措施办法,积极妥善解决,对一时不具备条件的,明确时限和要求逐步加以解决。全县共消化超编人员22名,调整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6名,解决混编混岗人员13名,组织处理在编不在岗人员4名,退回原单位借调人员8名,进一步维护了编制管理的严肃性。

       4.规范临时用工。组成工作组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339名临时人员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58名不必要使用的临时人员责成有关单位进行了清退,研究建立了临时用工审批制度,明确规定,今后凡需要使用临时人员的,要经编制

       部门审批取得使用指标方可聘用,人社部门要监督使用单位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规范临时用工行为。

       5.争取省上支持。对近年来国家、省上政策性招考和安置的686名“三支一扶”毕业生、“进村进社”毕业生、西部志愿者、农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以及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等未纳入编制管理、人员身份不明确等遗留问题,专题向省上汇报,争取省、市编制部门政策支持,努力消化解决,进一步为实名制管理创造良好条件。

       三、建立长效机制,为实名制推行提供保障

       为保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推行,我们在建立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健全完善配套管住的制度、管好的制度、管活的制度,确保实名制管理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

       1.建设管住的制度。研究制定出台了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编制使用审批制度、编制管理证制度、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机构编制审计办法等制度,对机构编制审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各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强化了机构编制的源头基础地位。

       2.建设管好的制度。从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入手,建立了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相配合的领导干部配备、人事调配、工资统发、经费核拨、医疗保险、临时人员管理措施办法,形成了“四先四后”管

       理新机制,一是先入编后列入财政预算。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只有凭编制部门下发的入编通知,财政部门才将其工资福利和办公经费列入预算;二是先核编后核工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办理工资调整时,先报编制部门核编制,确认为编制内人员,人社部门才办理工资调整审批手续;三是先批编后调动。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工作人员,必须先向编制部门呈报申请用编请示,编制部门批准后,组织人社部门才能办理调动手续;四是先审查编制结构后组织招考和办理调配。事业单位招考和人员调整时,也要先报编制部门审查编制结构和人员身份,编制部门审查同意后,组织、人社部门才能组织招考和办理调配手续。

       3.建设管活的制度。为进一步科学合理配置编制资源,我们还制定了编制动态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结构化管理办法、中小学编制管理办法、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等。

       四、总结试点做法,为实名制推行提供经验

       1.注重工作小结。我县实名制试点工作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解决问题、总结完善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又细分为若干小段。在每一小段工作中做到有专门安排,有督促检查,有工作小结,每一大段工作结束后,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回顾,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补课,在确保工作进度的同时,确保工作质量。

       2.注重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制定中,征求各方面意见28

       条,对合理的意见建议吸收消化变为方案具体措施内容;在动员部署阶段,县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通过填报调查表、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并认真进行了分析和归纳,梳理出7各方面的矛盾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3.注重学习借鉴。为了使试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在省市编办的组织协调下,县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了考察学习,为更好地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开拓了思路,提供了借鉴。

       4.注重舆论宣传。根据各阶段工作确定重点宣传内容,办好《高台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简报》,及时向省、市机构编制部门反映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沟通衔接工作。同时,县宣传、文化等部门加大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各乡镇、各部门每个阶段报送工作信息1-2条,确保情况掌握准确,工作指导及时到位。

       5.注重资料收集。及时收集整理实名制试点工作中的各类档案资料,同时,加强电子档案工作,工作中形成的电子文件、电子报表、人员编制信息数据库等,按照复制一份拷贝一份的原则予以妥善保管。

       6.注重经验总结。对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试点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力争提炼出富有高台特色的实名制管理经验和模式,为在全省推行机构实名制管理提供有益借鉴。

第2篇:机构编制实名制建设情况汇报(优秀)

       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情况汇报

       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新时期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也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自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建设工作动员暨培训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市积极部署,严抓落实,将全市所有机构编制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到了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中。目前,我办积极运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不断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做到了机构底数清、编制底数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确保了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给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我办根据省要求,及时向领导汇报,取得了领导的支持,拨付了相应的工作经费,明确了实名制数据库建设工作专门科室,选调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及时接通了内网平台。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将省编办实名制数据库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放入本办网站,对其他省市的实名制数据库建设工作好的做法、经验进行转载,并多次召开全市编办主任会议,进行安排和部署。

       2、召开全市的动员大会。我市于及时召开全市《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并下发了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也相应召开了动员大会并进行了部署。

       3、做好实名制数据库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我办组织了全市的培训工作,进行了三期培训,使市直副处以上单位及县市区编办从事机构编制统计、信息工作的人员能基本熟悉系统操作流程,熟练掌握并按规范要求填报实名制信息表格。

       (二)严格审核,确保报送信息的准确、真实、及时。 我办对市直单位报送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逐一对照“三定方案”,重点审核机构设置、编制性质、领导职数、人员身份信息等。

       1、贴近实际,注重日常管理。把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与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做到机构、人员信息随时更新、随机审核,及时掌握机构编制变化情况,实现对编制、人员全面的监控,强化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的日常跟踪管理。

       2、合理分工,确保信息质量。将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人,各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的实名制信息的落实。信息发生变化时,其将更新的信息上报编办,经审核无误后下发给主管部门使用,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3、搭建平台,实现有机统一。我办对市直单位报送的实名制表格进行分组审核,重点审核各类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岗位设置与批准文件是否一致,实有人员与核定的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是否相对应,做到“人员变动,随时登记,随时更新,动态管理”,同时,健全了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机构编制台帐,与组织、人社、财政统发相互监督的约束机制。

       4、专机专人,确保严格规范。安排专人专机操作“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在实名制信息收集、审核、汇总及数据信息上报市编办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既按时、保质,规范操作,又加大了对机构编制数据信息的管理。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巩固实名制管理成果。 为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我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去年下发了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1、严格总量控制,实行空编进人审核制度。我们针对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出现空编需补充人员时,对县市区实行总量控制,上年底申报下一年的编制使用计划。

       2、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制约机制。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从体制上保证了编制与财政供养人员的统一,实现了机构编制管理、财政预算和工资总额管理的有机结合,做到了“三个一致”即:纳入财政开支单位的经费来源与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经费来源相一致、纳入财政开支单位的人数与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数相一致、财政部门分类发放工资的人员类别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卡》上的人员类别相一致。

       3、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我办在具体工作中一手抓创新管理,一手抓监督检查。加大了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将县市区机构编制工作考评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评估内容。

       (五)督查力度加大,进展全面提速。

       针对各县市区进展偏慢、等待观望态度普遍这一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我办再次组织召开了会议,专门就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建设进行了调度督办,在传达省里精神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强调了时间节点。并派出检查组对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查,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在思想认识上,有待加强学习和深化。一直以来,有一部分单位和干部对实名制管理不是很理解和支持。主要是实名制管理涉及到每个干部职工的切实利益,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有些政策法规只是在相关会议上或领导讲话中提到,没有组织系统的学习,况且宣传也不够深入所致。

       2、在行政编制资源的配备上,有待进一步探索。我市行政编制普遍偏少,机关还保留少部分事业编制,这一部分人的身份难以厘清,只有将全市的行政机构根据职能任务的强弱对编制进行重新分配,才能有效的消化机关事业编制;机关与下设机构混岗较严重,特别是县市区,由于机关编制少,人手不够,只能到下设机构长期借用人员,因此,规范清理起来难度较大。

       3、在改革配套上,有待完善制度设计。机构编制实名制的全面实施,必然要求对超编人员、违规人员的清理清退,如果人员分流政策落实不了,相关改革配套政策跟不上,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就难以到位,只有待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全到位以后,实名制管理才能真正做到人员与编制的一一对应。

第3篇:简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简述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工作

       机构编制管理是政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理顺机构编制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一环。在机构编制管理的决策、执行、监督与反馈等流程中,执行与监督环节是管住机构编制的关键。历史和现状表明,超编、混编、吃“空饷”等问题均发生在机构编制执行与监督环节。控制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增长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因而一种新的工作机制“机构编制实名制”应运而生,恰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就是将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到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按照规定类别和特定程序定编到人,把抽象的编制具体化,使自然人的进编有章有法,让在编人员的身份认定有凭有据。无论哪种类别的编制,都要与自然人的真实姓名匹配,其功能和作用才能得到充分体现。实名制管理的范围,涵盖了党政群团机关和各类事业单位。

       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新时期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与人员增长的重要措施,也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现实需要。实名制管理为界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1

       身份提供了最有效、最可靠、最直接的依据。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对所批准的机构编制进行全程跟踪,可以从制度上解决超编和混编混岗问题。

       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科学配置党的执政资源,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举措。实名制管理把人员编制审批、人员调配、工资审批、经费拨付等工作相互衔接,实现了管编制、管人员、管经费等多环节的有机统一,从源头上强化了机构编制管理,充分发挥了机构编制管理在科学配置执政资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严肃性的有效手段。通过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部门对所批的机构编制实行全程管理和监督,确保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这项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地将人员控制在编制员额之内,从而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的盲目增长,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实名制管理的实施,使具体人员和抽象的编制相结合,真实姓名和身份证的法定作用相统一,增强了机构编制统计的真实性、准确性,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2

       提供了重要依据。实名制管理要求编制使用必须进行事前审核,为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关口前移的阵地。

       实名制管理主要包括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机构编制实名制公示制度,人员编制审核制度和实行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完成实名制管理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建立和完善人员列编审核制度。用人单位需要新增人员时,要凭本单位本年度用编计划及大编委会研究文件先到机构编制部门开具《人员列编通知单》,办理编制核准使用手续,然后再到组织、人事、财政、社保等部门办理人员招录、招聘、调配、核拨经费、社会保险等手续。

       二是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主要依托中央编办开发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编制的基础信息由各部门、各单位提供,编办负责审核录入。

       三是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公示制度。要将实名制管理的文件、政策、程序和结果等内容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条件成熟时,还要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公示系统,在网上公开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是建立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要建立信息汇总和报告制度,建立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和相互约束机制,随时掌握各单位机构编制动态变化情况。

       五是建立销编人员备案管理档案库。退休、退职、调出、辞去公职、被辞退或解聘、死亡、被开除及其他原因需销编的,用人单位必须凭相关手续在30日内办理销编手续,及时调整实名制管理系统信息做好归档备案管理。

       总之,实名制管理是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化手段,在“管住”的基础上,力求“管好”。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的政策精神,始终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坚持把好审核关,坚持从紧从严原则,不越权审批,不违规操作,不在限额外审批,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湖南省汨罗市编制办 郑在坤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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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办机构编制工作汇报

       通信行业实名制工作汇报

       机构编制工作汇报材料(共1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