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就业扶贫工作安排,推动我县就业扶贫工作开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X届X中、X中、X中、X中全会精神和县第十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统一部署,以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帮扶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实施转移就业拓展、自主创业扶持、职业培训赋能、人才智力支撑、社保能力提升、公共服务优化六大就业扶贫工程,充分发挥就业资金、社会保险和人才服务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落实优惠政策,促进全县贫困家庭尽快脱贫。
二、目标任务
全面深入实施六大就业扶贫工程,推动就业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力争X年至X年全县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贫人口8100人,分年度:X年4800人,X年2300人,X年1000人。X年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600人,创业83人,参加免费技能培训910人,通过就业创业实现就业脱贫4800人。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实施转移就业拓展工程,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 1.提高劳务输出质量。继续加大劳务输出工作力度,发挥劳务增收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与X区对口扶贫劳务协作,合作在X建立劳务培训基地。配合国资委有关企业建立X劳务基地,组织定向输出。加强与X、X、X等集中输入地开展劳务对接,联系外地企业来我县招收贫困劳务人员,提高输出组织化程度。开展输出前订单式培训,全面提升我县劳务输出质量。落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转移到县外市内就业的每人每年不超过150元,转移到市外省内就业的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转移到省外就业的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鼓励和支持X籍在外创业人士、劳务能人组织带动农村劳动力进行劳务输出,对带动作用明显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奖励,全年组织输出50至199人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组织输出200至399人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组织输出400至799人的一次性奖励X0元,组织输出8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000元,奖励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2.扩大县内企业招用贫困劳动力数量。引导和支持县工业集中区、X产业园内企业以及县内其他重点企业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对吸纳贫困劳动力10人以上的企业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优先享受企业岗前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等政策。就业扶贫基地招用贫困劳动力、且与贫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500元,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3.支持发展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鼓励镇、村紧扣产业发展,大力发展规模种养殖、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品制作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通过政策支持县内外各类企业、合作社和创业人员在村(社区)、移民搬迁社区设立工厂(分厂)或加工车间,为当地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帮助贫困家庭脱贫。社区工厂每吸纳一个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季节性用工岗位、就业期限6个月以上且月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的,给予6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就业期限3个月以上且月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给予4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不低于其员工总数1/3的,对其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两年。
4.开发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保障就业。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通过公益性岗位实行托底安置,使其实现就地就近就业。X年在全县89个贫困村特别设立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贫困村为镇政府驻地的每个村设立公益性岗位3个,其余每个贫困村设立2个。设立的公益性岗位包括村保洁、治安维护、公路养护等,由各村根据实际需求开发。公益性岗位按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管理,招用的贫困劳动力与各镇(办)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缴纳工伤保险,日常考核管理由村委会负责。工资标准为每月400元,从就业专项资金中补贴,期限为3年。统筹使用已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当年退出的公益性岗位,特别是城管局保洁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
5.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介绍贫困劳动力就业。依法依规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贫困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且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对职介机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职介机构介绍贫困劳动力到季节性用工岗位就业、就业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享受贫困劳动力季节性用工职业介绍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两次。
6.优先安排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鼓励县内各类经济组织和单位积极为未就业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落实见习生活补贴,用人单位接收高校毕业生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企业给予每人X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县人才交流中心要优先安排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并按规定发放见习期生活补贴。
(二)积极实施自主创业扶持工程,鼓励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
7.支持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愿望、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的贫困劳动力,优先享受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后续跟踪等服务。引导贫困劳动力入驻我县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园)进行自主创业,享受场地租金、水电费减免。鼓励镇村盘活闲置厂房、学校场地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场所。贫困劳动力创业成功的,按规定享受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开展信用村创建工作,重点向贫困村倾斜,信用村贫困劳动力申办创业担保贷款的,降低反担保条件。
8.鼓励创业示范企业和基地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积极推进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引导各类创业示范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及基地内企业吸纳一定数量贫困劳动力就业的,适当增加场地租赁、设施维护和水电费补贴,降低其经营成本。优先享受岗前培训、社保补贴政策、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优先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享受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
(三)大力实施职业培训提升工程,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
9.组织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县人社部门会同扶贫部门组织实施好国家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加大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优惠政策,宣传技能成才的典型,宣传掌握技能对于促进就业创业、提高收入水平的重要作用,引导全县广大贫困家庭子女上技校、学技能。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并拥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所需资金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列支。
10.强化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围绕我县特色产业和企业用工需求,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采取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岗前培训等就业导向培训模式,帮助贫困劳动力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促进稳定就业。对定点培训机构组织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的,按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培训补贴,并对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贫困家庭学生(学员),实行免费鉴定,免费发证。
11.推动就业创业培训进村(社区)。鼓励支持我县职业培训机构与镇、村(社区)联手,采取镇村集中组织、培训机构在群众家门口开展培训的模式,为贫困劳动力学习技能提供便利,使他们通过专门培训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贫困劳动力参加80课时以上免费就业创业培训的,每人每天给予50元的生活和交通费补贴,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四)实施人才智力支撑工程,补强基层扶贫工作人才不足短板
12.加大基层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取为我县基层增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名额,适当放宽招聘条件,提高X籍学生考录比例,设立部分岗位专门面向村官和镇办事业单位等基层一线人员招考。充实扶贫干部队伍,加强工作力量。
13.组织专家深入贫困村开展服务活动。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支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通过政策支持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
14.开展扶贫开发表彰奖励工作。对扶贫工作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实施表彰奖励,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实施社保能力提升工程,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险水平15.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对贫困人口的全覆盖。深入贫困家庭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引导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贫困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减轻其缴费负担。探索建立政府或集体按最低缴费档次为贫困入口代缴全部或部分养老保险费的机制。
16.开展社会保险经办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活动。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优先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社会保障卡。(六)实施公共服务优化工程,推动就业扶贫工作开展 17.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台账。根据上级贫困劳动力信息平台工作要求,由人社部门与扶贫部门对贫困劳动力信息进行比对,各镇办对全县贫困劳动力数量、分布情况、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进行摸底调查,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台账,主要内容包括“一库五册”,“一库”是指人社部门依托扶贫部门扶贫数据信息系统建立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五册”是指各贫困村登记造册的贫困劳动力名册、就业培训人员名册、转移就业人员名册、自主创业人员名册、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名册。县就业管理局主要建立电子台账;镇和贫困村劳动保障平台同时建立纸质和电子就业扶贫台账。落实就业扶贫实名报告制度。县、镇、村三级人社服务平台要及时收集、确认、登记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变化,定期与扶贫部门对接核准数据信息变化,实行精准动态管理,为分类开展就业帮扶提供有效信息支持,并按要求做好全县就业扶贫报表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具体就业扶贫数据、台帐、报表的填报由人社部门进行安排,县扶贫部门、各镇(办)积极配合。
18.畅通就业扶贫信息网络。健全县、镇、村三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网络,各镇(办)要加强协调配合,同步、全力推进就业创业扶贫工作,每个镇(办)至少要安排2人以上专职人员负责就业扶贫工作,在全县143个村(社区)特设就业扶贫村级信息员,从事村劳动力信息调查、数据维护、报表上报、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工作,就业扶贫信息员优先使用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信息员月补贴200元,按扶贫公益性岗位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要在人口密集的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就业扶贫信息发布栏,定期发布用工信息,为贫困劳动力搭建就业信息平台。扎实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大力宣传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为贫困劳动力定向发布招聘信息,免费提供技能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19.开展就业扶贫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打造培育就业扶贫示范镇、示范村,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X年-X年,创建就业扶贫示范镇3个,示范村9个。加大示范镇村创建工作资金支持,对认定的就业扶贫示范镇给予奖励性经费3万元,示范村给予奖励性经费1万元。
20.加强人社干部就业扶贫工作业务培训。X年县人社局要对全系统就业扶贫工作战线上的干部进行至少一次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经办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高就业扶贫工作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人社局成立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社生担任,副组长由人社局副局长李勇、县就业局局长李丹毅担任。下设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县就业管理局,李丹毅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办)也要相应成立就业扶贫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单位及各站所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办)、人社部门要结合实际,运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就业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着力宣传就业扶贫各项惠民政策。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培育就业扶贫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贫困劳动力的主观能动性,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就业扶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重点考核内容,对各镇(办)、相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实行月督查、季点评等机制,以督促抓落实、以考核促实效,确保就业扶贫工作如期完成。
第2篇:市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市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X市发〔201X〕X号)精神,确保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现对就业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苏区扶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提升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能力、帮扶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带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为主要工作措施,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平台,建立人社、扶贫移民、财政、农粮、城管、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等部门及乡级政府、驻村扶贫工作队合力推进的就业扶贫机制,通过充分就业促进贫困群众脱贫。
二、目标任务 从2022年起,每年为每名有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提供至少一次的信息服务、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创业培训等免费就业服务,使其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提升,促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向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人员落实优惠政策,引导全社会形成帮助贫困群众就业的良好氛围;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形成就业扶贫长效机制,贫困家庭的劳务收入显著增加,真正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三、政策措施
(一)实施就业援助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 1.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以扶贫移民部门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情况为基础,由乡级政府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地贫困劳动力数量、分布等情况,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就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安排专人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2.做好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由乡级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其上岗就业。3.创建乡镇(村)就业扶贫车间。引导本地服装纺织、电子、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由乡级政府组织当地贫困劳动力进车间务工,为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创建就业扶贫车间所涉及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由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5.探索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方式。对于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重点在乡村开发一批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水库安全管理、山林防护、学校安全管理等公益性扶贫岗位,以及开发城镇城管、环卫、园林等政府公益性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公益性岗位按照自愿申请、公开报名的原则招收贫困劳动力就业,可实行全日制工作、半工半农或劳务承包等工作方式。公益性扶贫岗位由各县(市、区)进行统筹规划,并由乡级政府具体管理,涉及资金由交通、农办、公安、水利、林业、教育、城管等岗位开发部门原有渠道解决。对原无资金来源渠道的政府公益性岗位,根据"谁用人、谁出钱"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发放岗位工资,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一定数额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开展就业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 7.鼓励院校和企业开展扶贫性就业培训。引导职业(技工)院校采取顶岗实习或校企合作等方式,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培训并输送到当地企业上岗就业,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成本和培训期限等情况按规定给予院校300-1000元/人的培训补贴。鼓励园区企业优先招用贫困劳动力,对园区企业与新招聘的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三)依托产业发展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 8.发挥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作用。依托本地优势产业发展,积极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契机,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有针对性推荐贫困劳动力就业,进一步增强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能力。9.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根据家庭服务业就业容量大、带动就业效率高的特点,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组织其就近参加家庭服务培训,掌握家庭服务业上岗基本技能。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家庭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四)鼓励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 11.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 万元,贷款期限两年,并予全额贴息。对在电商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贫困劳动力,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并按规定享受上述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13.建设农民创业园辐射带动扶贫。在人口聚集度高的乡镇建设农民创业园和创业一条街,对园内吸纳周边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实体,比照创业孵化基地政策,给予一定的租金、水电费补贴,降低其经营成本。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于6月底前完成本地就业扶贫实施方案;人社、扶贫移民、财政、农粮、城管、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就业扶贫工作对象广、基数大,对资金需求的数量巨大,且持续性强。各县(市、区)要统筹安排,强化就业扶贫资金保障。既要向上争取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又要根据部门职责和目标任务,统筹好分散在各部门的专项资金,把各部门相关政策和资金用实、用足、用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就业扶贫资金筹措到位。
(三)落实部门责任。各部门要按照X市办发电〔2022X〕XX号文件抓好就业扶贫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就业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扶贫移民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组织实施"雨露计划";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督;农粮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农民职业培训";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城管等部门负责开发本部门公益性扶贫岗位和落实岗位补贴资金。
(四)建立考核机制。将就业扶贫工作列为市政府年终考核各县(市、区)民生工程工作的重要依据,并由人社部门牵头实行季度督查、年终考评的工作制度,确保就业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第3篇:就业扶贫工作方案
就业扶贫工作方案
根据脱贫目标任务,制定人社局就业扶贫工作方案如
下。
一、工作思路
1.一依托各工业园区和新开工企业的落地,开发就业岗
位,采取公共就业服务促进转移就业。
2.利用区直各单位在贫困村实施的“九有”、“九通”项目的实施,引导贫困村村民在家门口转移就业。如组织部、教育
局、水利局、交通局等单位在贫困村实施项目时,乡村组织
贫困村民参与建设。
3.发挥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抓好职业技能培训,通过
培训促进转移就业。
4.发挥乡(镇)、村两级作用,结合贫困村项目建设,新建一批小型企业,主要雇用本村贫困村民,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5.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扶持一批创业带头人返乡创业,带动当地贫困村民转移就业。
6.发挥劳务经济人作用,带动转移就业、促进贫困村贫
困人口转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促进增收。
二、目标任务
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培训率达到
100%,就业服务覆盖率
要达到 100%,转移就业率不低于 集中转移为主攻方向。
30%,突出以二、三产业
三、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乡(镇)村和“访惠聚”工作组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由“一把手”牵头,指定专人负责贫困村转移就业工作,形成转移就业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分类摸底统计。 对贫困村中贫困户家庭富余劳动力情况进行核实,确保数字准确,采取实名制登记造册,以此类人员作为转移就业的对象。详细摸清贫困户家庭状
况、家庭收入来源、劳动力剩余情况、就业技能、培训意愿等基本情况。摸清贫困村中能够长期稳定转移就业农村劳动
力,准备从事非农产业工作或进城务工的“两后生”,近三年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能够在农闲时间从事短期劳务创收人员的基本情况。乡(镇)村要安排专人进行统计,建立“贫困人口劳动就业工作”信息资源库。
(三)建立“村企对接”工作机制。 依托各工业园区和企业落地高昌区,建立村企对接工作机制,进一步把贫困村作为转移劳动力向企业就业的重点,优先推荐向企业就业,区公共就业服务局要认真做好职业介绍、信息发布、报名登记等服务工作,以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各类招聘会活动,使有务工意愿和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都有机会外出务工。在企业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务工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服务工作,同时协调企业改善劳动者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劳动者各项好合法权益。
(四)开展培训,全面提高劳动力就业能力。 做好贫困村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工作,发挥培训机构解决就业
作用。结合贫困村实际需求,积极对接各定点培训机构,开
展农村劳动就业培训工作,最终达到富余劳动力培训全覆盖。同时要强化语言培训和工作纪律培训。培训结束后,强化就业服务,向“村企对接”的企业,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定向长期劳务输出,并建立长期稳定劳务合作关系。
(五)搭建平台,组建农民施工队和生产互助组。 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在贫困村中组建农民施工队
参与本村项目建设,积极开展“生产互助组”活动,加大在贫困村开展力度。发挥包村领导、联系驻村单位、包村扶贫企业的作用,有效组织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六)定点服务,做好大学生和“两后生”培训就业。针对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
专项定点服务。通过在各贫困村做好进家入户调查
摸底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宣传动员,转变思想观念工作。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向大中专毕业生和“两后生”宣传各项优惠政策及成功经验,引导其走出家门,进入企业成为产业工
人。在贫困村大学生和“两后生”参加培训且合格的基础上,达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目标。
(七)针对不同村情开展 ”一村一策 ”。积极做好“一村一策”项目,激发各村集体经济活力,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道路。鼓励家庭作坊式服装缝纫、刺绣加工、糕点、面
点加工等;扶持一批从事农村电焊、铁匠等人员;帮建一批农村家庭装修队伍;利用新式移动馕坑,帮扶一批规模化打馕队伍,扩大馕加工产业。各贫困村所在乡镇要下派优秀干
部常驻蹲点,随时倾听群众“心声”,听候群众“调遣”,切实帮助抓好贫困村劳动就业工作,积极处理热点难点问题。
(八)积极做好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 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作用,对组织输出务工较多的中介组织、劳务输出经纪
人给予奖励和补助,进一步重视和关心劳务经纪人的培育。通过选派专员了解企业缺工情况,根据企业需求,协助在乡村招聘农民工,有组织、有计划将富余劳动力输送到企业,配合企业做好农民工日常管理和教育,做到“输的出、留得下、见成效”。
(九)积极宣传政策,完善就业信息共享机制。 认真做好职业介绍、信息发布等服务工作,第一时间把企业用工信
息传递给村民,使有务工意愿和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都有机会外出务工。同时向农民积极宣传促进就业各项政策,宣传企业用工信息,引导他们转变就业观念,主动到企业去就业。
第4篇:就业扶贫工作方案
就业扶贫工作方案
根据脱贫目标任务,制定人社局就业扶贫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思路
1.一依托各工业园区和新开工企业的落地,开发就业岗位,采取公共就业服务促进转移就业。
2.利用区直各单位在贫困村实施的“九有”、“九通”项目的实施,引导贫困村村民在家门口转移就业。如组织部、教育局、水利局、交通局等单位在贫困村实施项目时,乡村组织贫困村民参与建设。
3.发挥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抓好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促进转移就业。
4.发挥乡(镇)、村两级作用,结合贫困村项目建设,新建一批小型企业,主要雇用本村贫困村民,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5.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扶持一批创业带头人返乡创业,带动当地贫困村民转移就业。
6.发挥劳务经济人作用,带动转移就业、促进贫困村贫困人口转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促进增收。
二、目标任务
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培训率达到100%,就业服务覆盖率要达到100%,转移就业率不低于30%,突出以二、三产业集中转移为主攻方向。
三、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村和“访惠聚”工作组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由“一把手”牵头,指定专人负责贫困村转移就业工作,形成转移就业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分类摸底统计。对贫困村中贫困户家庭富余劳动力情况进行核实,确保数字准确,采取实名制登记造册,以此类人员作为转移就业的对象。详细摸清贫困户家庭状况、家庭收入来源、劳动力剩余情况、就业技能、培训意愿等基本情况。摸清贫困村中能够长期稳定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准备从事非农产业工作或进城务工的“两后生”,近三年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能够在农闲时间从事短期劳务创收人员的基本情况。乡(镇)村要安排专人进行统计,建立“贫困人口劳动就业工作”信息资源库。
(三)建立“村企对接”工作机制。依托各工业园区和企业落地高昌区,建立村企对接工作机制,进一步把贫困村作为转移劳动力向企业就业的重点,优先推荐向企业就业,区公共就业服务局要认真做好职业介绍、信息发布、报名登记等服务工作,以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各类招聘会活动,使有务工意愿和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都有机会外出务工。在企业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务工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服务工作,同时协调企业改善劳动者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劳动者各项好合法权益。
(四)开展培训,全面提高劳动力就业能力。做好贫困村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工作,发挥培训机构解决就业作用。结合贫困村实际需求,积极对接各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就业培训工作,最终达到富余劳动力培训全覆盖。同时要强化语言培训和工作纪律培训。培训结束后,强化就业服务,向“村企对接”的企业,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定向长期劳务输出,并建立长期稳定劳务合作关系。
(五)搭建平台,组建农民施工队和生产互助组。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在贫困村中组建农民施工队参与本村项目建设,积极开展“生产互助组”活动,加大在贫困村开展力度。发挥包村领导、联系驻村单位、包村扶贫企业的作用,有效组织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六)定点服务,做好大学生和“两后生”培训就业。
针对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专项定点服务。通过在各贫困村做好进家入户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宣传动员,转变思想观念工作。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向大中专毕业生和“两后生”宣传各项优惠政策及成功经验,引导其走出家门,进入企业成为产业工人。在贫困村大学生和“两后生”参加培训且合格的基础上,达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目标。
(七)针对不同村情开展”一村一策”。积极做好“一村一策”项目,激发各村集体经济活力,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道路。鼓励家庭作坊式服装缝纫、刺绣加工、糕点、面点加工等;扶持一批从事农村电焊、铁匠等人员;帮建一批农村家庭装修队伍;利用新式移动馕坑,帮扶一批规模化打馕队伍,扩大馕加工产业。各贫困村所在乡镇要下派优秀干部常驻蹲点,随时倾听群众“心声”,听候群众“调遣”,切实帮助抓好贫困村劳动就业工作,积极处理热点难点问题。(八)积极做好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作用,对组织输出务工较多的中介组织、劳务输出经纪人给予奖励和补助,进一步重视和关心劳务经纪人的培育。通过选派专员了解企业缺工情况,根据企业需求,协助在乡村招聘农民工,有组织、有计划将富余劳动力输送到企业,配合企业做好农民工日常管理和教育,做到“输的出、留得下、见成效”。
(九)积极宣传政策,完善就业信息共享机制。认真做好职业介绍、信息发布等服务工作,第一时间把企业用工信息传递给村民,使有务工意愿和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都有机会外出务工。同时向农民积极宣传促进就业各项政策,宣传企业用工信息,引导他们转变就业观念,主动到企业去就业。
第5篇:推进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新版
进一步推进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x大和x关于脱贫攻坚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脱贫富民战略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增收脱贫,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一)加强区域劳务协作转移就业。全面落实x互学互助对口帮扶合作协议以及我区与x、x、新疆、x古等省区劳务协作会议纪要精神,建立完善劳务合作转移对接机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建立集群式劳务输出转移基地,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用人单位搭建对接平台,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对外出务工稳定在1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凭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用工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区内跨县(市)就业的每人每年一次性给予200元交通补贴;跨省(区)就业的每人每年一次性给予800元交通补贴,上述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搭建就业扶贫载体帮扶就业。各地要采取政府筹建、对口帮扶援建、社会捐建、企业自建等方式,在贫困村、移民村和扶贫产业园创建就业扶贫车间、社区工厂、产业扶贫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等就业扶贫载体,重点引进纺织、制衣、手工加工等适合农村妇女居家就业或灵活上班的企业入驻。鼓励和支持企业吸纳更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在1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按照吸纳人数给予扶贫载体一次性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吸纳11人至20人的一次性补贴2万元;吸纳21人至30人的一次性补贴3万元;吸纳31人至100人的一次性补贴6万元;吸纳100人以上的一次性补贴10万元,上述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创建创业孵化园区促进就业。对达到地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的园区,由所在地级市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0万元奖补资金;对达到国家和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的园区,由自治区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补资金,上述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发挥劳务组织作用带动就业。对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等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企业初次就业1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劳务中介组织或经纪人200元/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自愿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劳务经纪人中的“4050”人员,纳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各市、县(区)要对带动就业成绩突出的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驻外劳务管理工作机构适时进行表彰奖励,自治区每2年开展一次自治区转移就业示范县(区)评选表彰活动,上述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五)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凡区内外中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吸纳我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人数给予企业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缴费部分),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开展的上岗培训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享受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六)购买公益性岗位托底就业。自治区每年购买一定数量的扶贫公益性岗位,用于乡村养路、护林、护草、生态管护、护水、乡村保洁、养老服务和就业助理等岗位,托底安排年满40周岁以上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重点安排脱贫能力弱、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其中,对于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年龄可适当放宽。各市、县(区)可根据实际,积极筹措资金,自行开发购买本级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贴以所在地级市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按月发放,按照我区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二档缴费标准为其统一缴费参保(已享受政府全额缴费补资助的不再补助,享受部分缴费补资助的予以补差,自行要求参加二档以上的按二档缴费标准补助个人),并为其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全区统一标准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上述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七)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自主或联合创办小微企业带动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就业的,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充分运用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业,对信用状况良好,有较强创业意愿和能力、有好的创业项目,创业资金需求量较大的贫困户,探索“扶贫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模式,解决创业资金不足问题。对有创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每年专门拿出一定的培训名额开展农村电商培训,支持建档立卡户发展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创业项目。
二、技能培训助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
(八)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助力脱贫。各地要创新培训组织形式,围绕市场需求和劳动力意愿开展培训。在培训方式选择上,采取个人直接选择培训机构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对象自主选择培训机构的,培训结束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直补个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由培训机构或企业承担培训任务的,采取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开展集中培训,培训任务完成后,将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兑付给培训机构或企业。
(九)鼓励区外用人单位吸纳我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区外用人单位与我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在区外就业,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由我区劳动者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吸纳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劳动力就业的,再按我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法和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社保补贴。
(十)鼓励用人单位开展技能培训。区内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开展上岗培训、转岗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按照自治区职业培训政策给予培训鉴定补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按规定申请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初、中、高级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x元补贴,补贴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金中列支。
(十一)加大“两后生”培训力度。凡有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到技工院校参加1个学期的职业技能培训且培训合格的,按照每人6000元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培训补助,培训期间学费、住宿费(含卧具)和实习材料费全免,同时从切块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给予每人3000元的扶贫助学补助。
(十二)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经按有关规定进行筛选梳理并报备,确定挖掘机操作、装载机操作、x特色小吃制作、刺绣品制作、手工编织、剪纸等18个我区群众普遍欢迎、但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目录的职业工种为我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x”生态移民(含劳务移民)开展专项职业能力免费考核鉴定。
三、公共就业服务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
(十三)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各地要结合每年开展的“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综合运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就业援助、创业扶持等措施,提供有针对性的精准帮扶,为扶贫对象与用人单位搭建精准对接服务平台。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城镇常住并处于无业状态6个月以上的,可在城镇常住地街道(社区)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十四)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各级扶贫部门要在建档立卡工作基础上,每年年初及时将更新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基础信息和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信息向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乡镇要进一步摸清底数,准确掌握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情况,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数据更新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未就业、已就业人员信息的核实、补录和日常维护工作,实现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工作台账,实行实名制分类管理,做好本地就业扶贫信息管理更新工作,依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十五)切实维护贫困劳动力合法权益。各地要依法切实维护已就业贫困劳动力劳动权益,指导督促企业与其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职业健康保护。
(十六)加强就业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各地要按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切实落实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健全制度、完善措施,把就业扶贫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进一步落实政策,完善操作办法,降低政策门槛,增强可操作性,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用人单位都能享受到政策扶持。对就业扶贫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工作作风不实问题,要严肃问责。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杜绝发生就业补助资金、扶贫资金在就业扶贫工作中被贪污浪费、挤占挪用等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实地特别是到深度贫困地区走访调查,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十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就业扶贫工作宣传,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促进就业扶贫工作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进展成效、经验做法、脱贫致富先进个人和典型事例,充分调动企业、社会团体等各方力量参与就业扶贫工作,营造社会各界关心关注就业扶贫的良好氛围。
第6篇:扶贫实施方案
城关镇陈升学校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扶贫先扶智、彻底斩断贫困链条”的总体思路,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以提升贫困地区基础教育水平、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就学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加强贫困生资助力度、确保适龄学生全部入学为主要工作措施,通过教育提升我镇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消除贫困。
二、具体工作
1.切实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
对就读我校的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保证上级的贫困寄宿生补助全额准确的落实到位,让那些家庭贫困的孩子能够安心读书、读得起书;同时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为贫困学生提供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落实好教科书“一科一辅”的免费发放政策,坚决杜绝乱收费和推荐教辅资料的行为。
2.切实做好贫困救助工作。学校政教处要积极争取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帮扶贫困学生,减少因学返贫现象发生,要认真遴选贫困户贫困学生受助对象,积极和公益部门联系落实救助政策。
3.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治穷先治愚,扶贫先扶智。学习教导处要积极落实政策。狠抓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要把控辍保学工作上升到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关系到教育强县的建设,提高人口素质、推动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大计上面来,要通过定期家访及召开家校联谊会等形式与家长进行沟通,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学生0辍学。
4.切实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要抢抓国家、省上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扶持资金,该善我校基础设施条件。为每个教学班配齐多媒体教学设施,力争实现“班班通”。总务处要开源节流,制定购物计划,定期修缮办公及教学设施,逐年更换学生课座椅,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5.切实保证惠农资金落实到位。对于县财政拨付贫困学生资助金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及时精准发放到学生手里。总务处要定期检查学生营养餐落实情况,政教处要教育学生不要购买“三无食品”,要把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用着购买健康放心食品上,财务室要对各班“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情况定期教学督查审核。
6.切实建立健全精准扶贫档案台账。教导处及政教处要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贫困生的资料数据库、贫困家庭劳动力数据库,使每一个贫困家庭、每一个贫困生都要有相应的信息资料,确保不漏一户贫困户、不漏一个贫困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各种教育扶贫资源的作用,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稳步实施。
三、组织保障
教育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全体教职工要与广大学生家长加强沟通协调,促进教育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因此我校成立了精准扶贫工作实施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精准扶贫工作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祝建生
副组长:夏泽元 张新权 蔡兴文
成员:李述均 马俊 孟铭 及各班主任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分工,全员参与。按照上级要求,我校实行了全体职工划片包抓负责制,校长为总负责,召开教职工会议,具体分配任务,全体教职工分片进村入户调查问询,摸清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所有贫困户学生,并登记造册,清理建档。
2.强化宣传,加强引导。学校政教处安排班主任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校讯通、板报等各种载体,宣传教育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等,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关爱贫困学生,大力弘扬中华民族重教兴学、扶贫助学的传统美德,让重视教育、捐资助学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3.相互协助,靠实责任。为了确保我校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分配给各个处室的工作任务要不折不扣的认真完成,做到责任到人。同时要积极配合县局及城关镇人民政府落实各项精准扶贫惠农工作。
XX镇2022年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就业扶贫工作汇报材料
就业扶贫工作汇报
就业扶贫讲话稿
就业扶贫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