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一般工业固废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新版
一般工业固废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工业固废等违法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x环保厅关于开展全区涉工业固体废物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排查整治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吸取随意堆放、倾倒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典型案例经验教训,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管控相结合,全面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行政管理体系,落实各乡镇、园区管委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彻底解决我县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倾倒等实际问题。
二、排查整治重点
以辖区内一般工业固废年产量超过10万吨且未进入园区渣场的企业,工业固体废物实际量与申报量严重不符的企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的企业,未经审批私设渣场倾倒工业固废的企业和在园区和村庄道路、空地、荒滩倾倒工业固废的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一般工业固废集中处理情况,严肃查处一般工业固废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规范管理渣场。
三、排查整治内容
1.企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投运;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是否通过环保验收;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是否因运行或管理不规范造成环境污染;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中网上申报数据是否真实;固废管理台账是否建立;随意堆放、处置、倾倒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存在。
2.运营渣场和煤矸石堆场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完成环评和环保验收手续;是否建设档案管理资料(设施维护、环境监测、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台账);是否接收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外的其他废物,如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周围是否有环境敏感目标;是否存在扩建改建和超期服役未履行环评手续情况;是否采取防止粉尘污染措施;是否设置雨水导流渠;是否设置渗滤液收集排系统;构筑的堤、坝、挡土墙是否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防治标准》要求;贮存处置场是否存在不均匀和局部下沉;是否按照环评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开展监测;是否设置贮存处置场的环保图形标志;是否按照环评要求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是否存在环境风险;是否存在矸石自燃现象。
3.关闭、封场的渣场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编制关闭或封场计划并报环保部门核准,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存在堆体失稳和滑坡风险;是否设置关闭或封场标志物;是否按照环评要求覆土恢复植被;封场后渗滤液及处理后的排水监测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4.群众举报和私设渣场倾倒工业固废情况。严厉查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群众投诉和未经审批私设渣场倾倒工业固废的企业及在园区和村庄道路、空地、荒滩倾倒工业固废的企业,责令限期清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整治时间安排
1.排查阶段(3月26日—5月20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次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要求,细化实施方案,组织人员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查清辖区内成规模的一般工业固废堆存点位和渣场底数,建立台账,进行汇总,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5月30日前,将《x县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报县环保局备案。
2.整治阶段(5月21日—6月20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对查出的一般工业固废堆存点位和渣场开展清理和规范化整治,明确清理整治责任,确定清理整治时限,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一般工业固废堆存点位和渣场清理整治工作。
3.总结阶段(6月21日—6月26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常态化督导检查,并对全县一般工业固废污染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工作报告报县环保局。
五、相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县一般工业固废污染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x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协调、推进工作。 2.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针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提出整改措施逾期不落实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采取限期整改、立案处罚等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各有关单位要定人、定岗、定责、定期进行拉网式巡查管理,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处置工业固废行为。
4.县委宣传部和文广局要加大固废工作宣传力度,对不按规范处置工业固废的企业,经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后公开曝光。县环保局和各乡镇要发动群众共同参与监督,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随意倾倒工业固废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环保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5.各单位要于x年6月30日前将此次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送至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6.县环保局会同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将对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认真,完成不彻底的部门下发督查通知,并严肃追责问责。
第2篇:固废工作标准
固废安全环保工作标准
编制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危废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危废处理水平,完善危废处理工作流程,使得环保数据达标,特编制此标准。
1、遵守国家《环保法》、《固废法》、《安全法》
2、遵守公司的环保等多项规章制度。
3、熟悉飞灰固化的原理,工艺流程,设备结构,操作与维护保养方法。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药品等添加一定要按规定数量添加,确保环保达标。
5、工作前要求
5.1 检查设备良好,现场药剂充足。5.2 检查叉车良好。
6、工作中要求
6.1 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6.2 按规程操作,操作时,水泥、螯合剂、灰要充分搅拌均匀,加水适量。
6.3 吨袋加灰要留适量余地,不能装满,防止散落。
6.4 操作叉车时要注意安全,在转运过程中禁止散落,如有散落要及时清理。
6.5 刚固化好的飞灰在临时贮存库中保养3~5天方可转移至贮存库。6.6 固化飞灰要按指定地点有序排放,并按规定贴好标签。
7、工作后要求
7.1检查灰罐料位在低位或空。
7.2保持搅拌机内清洁干净,无粘灰。
7.3 打扫设备外部、地面卫生,保持设备见本色。地面、墙壁无积灰,玻璃透明,干净。
7.4 关好门窗、电源、水等开关。
7.5 向当值值长汇报工作情况。
8、下列灰尘必须到飞灰固化系统再处理:
8.1 锅炉房、飞灰固化车间地面清扫的灰尘。
8.2 飞灰固化车间沉降池的污泥(污水必须到渗滤液处理系统)。
8.3 转运过程中散落的固化块。
9、冲洗水严禁排入雨水系统,须全部收集到沉降池内。
10、责任与义务
10.1 对现场的设备有保管、保养的责任与义务,设备存在缺陷要及时报值长安排检修。
10.2 对现场危废有看管义务,发现异常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10.3 对现场药品使用量及贮存量应定时告知主管部门,确保药品使用不间断,使得飞灰固化正常进行。
10.4 保持灰罐在低料位,特殊情况时应加班处理。
第3篇:固废管理工作总结
2022年固废管理工作总结
2022年是“十一五”的第二年,也是我市通过创模复查考核验收、全面达小康和建设生态市的重要年,固废废物管理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省、市各级环保大会的要求,遵循可持续发展理念,以人为本,严格控制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重点监管危险废物的“源、量、流”,在前几年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体系、走上秩序的基础上,紧紧抓住管理难点和热点,工作呈现不少亮点,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一定的环境支持和保障。
一、提高固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逐步强化工作任务和要求
1、召开两次固废管理工作会议,促进任务落实
为了布置2022年固体废物管理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要点,年初我处组织召开全市固废和辐射管理工作会议,各区县环保局分管局长、各相关单位等参加了会议。朱局长在会上作了2022年南京市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报告。部分区县环保局代表作了大会交流发言,如雨花区环保局介绍了废油管理工作经验,会上大家积极讨论踊跃发言,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会后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为固废管理工作开了一个好局。8月份又召开了全市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会议,会上总结了上半年工作进展,重新布置了下半年工作,要求各区县环保局在下半年再接再厉保证全年任务的完成。
2、宣贯法律法规,强化统一监管
固废管理工作和水、气、声管理相比起步较晚,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因此增加更新速度快。环保总局今年制定颁布了《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和其它部委联合制定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对《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作了全面的修订,由三个标准增加为七个。要求我们提高危险废物鉴定能力,管理层次从传统工业废物拓展到新型的、生活废物的有效管理。为了适应新行势新要求,首先要做到了解熟悉法律法规,为宣贯法律法规,强化统一监管,做的主要工作:一是第一时间在我市环保网上发布新颁布法律法规;二是召开区县环保局和市直管企业有关人员法律法规宣贯工作会议;三是走进工矿企业和大专院校宣贯法律法规;四是和市监测站召开联系会议,商谈危险废物鉴定监测事项。
3.编制能力建设规划,构筑“十一五”固体废物发展新平台
1 我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方面尽管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当前的形势和发展的要求存在严重的不足,主要体现在机构不健全,人才(尤其是高素质人才)严重缺乏,仪器装备滞后,信息处理手段落后,投入不足,与日益繁重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任务极不适应。为了更好地指导我市“十一五”期间固体废物安全监管工作,2022年9-10月经过深入调研并听取固体废物监管工作专家意见,编制完成了2022-2022年固体废弃物监管能力建设规划,为全面推进固体废物安全监管工作构筑了一个新的平台和坚实基础。
二、做好固体废物日常监管,推进专项行动
1、加强危险废物的转移审批工作
结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要求,我们在年初提出了危险废物处置率100%的目标,加强了危险废物的收贮力度,取得明显成效,至2022年11月20日共办理危险废物废物转移申请558件,为去年同期的1.67倍。同时严格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对危险废物转移出市实行责任关怀,如奔赴常州市考察接收我市废物的企业现状,最大限度的保障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的安全。
2、加强对固体废物专业化处置企业的管理
一是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根据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现状,设立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上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全年共有15家企业申领了经营许可证,其中11家属于许可证到期换发新证,4家为新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是强化对危险废物许可证企业管理,目前我市已有46家企业领取了省、市环保部门发放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使我市一批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的建设不同程度上有了提高,也大大提高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的层次,促进了南京地方经济建设。主要做法:坚持对经营许可证企业每年至少现场检查一次,对生产状况差,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立即停业整改;建立经营许可证企业半年报制度,要求每半年上报一次经营情况,提供转移申请及转移联单以供审查;对两家废物集中焚烧企业重点管理,全年赴现场检查近十次,召集企业会议4次,每月核对一次经营情况,督促及加快处置设施改造。
三是加强进口废物企业监督。南京市有废塑料进口企业7家、第七类废电线电缆进口企业5家、废氧化铁皮进口企业1家、废镁碎料企业1家。今年由于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废物进口企业没有发生污染事故和进口废物倒买事件。根据每年对第七类进口废物加工单位定期进行考核的要求,11月份我处组织对5家废物
2 进口企业进行现场考核,其中4家得分在80分以上,基本符合国家总局要求,南京智屏机械有限公司由于三年没有进口被取消了资质。
3、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一期工程基本完工
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的建设工作从2022年开始筹备,几经易址,一直是我处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一。2022年是南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实施的决战性一年,主要表现为一期工程基本完工:
从2022年11月施工队伍正式进入场地施工,经历了一年的时间,克服了雨季影响、施工人手不够等多钟不利条件的影响,填埋场一期工程(1,2,3号库)土建工程基本完工。
4、5、6号填埋库也已完成场地清理和土地平整工作,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对
4、5、6号库重新论证,加深设计,新的方案也于近期完成。
预处理设备正在进场逐一安装。完成填埋运营方案的课题研究,目前正在研究组建人员和填埋场运营问题。
4、开展危险废物监督执法专项环保行动,积极应对污染事故
一是开展危险废物监督执法专项环保行动。为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行为,2022年8月我处组织开展了全市危险废物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提出用三个月时间开展废油、电子废物、化工废物等的专项执法工作,查处一批违法转移、弃置、处置固废事件等,促进固废管理,对危险废物违法转移弃置等行为予以强烈打击。会后各区县环保局积极开展行动,有针对性的对电子行业、机动车维修店、化工企业进行检查。如白下区环保局在专项行动中检查企业??家,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5?起。
二是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我处克服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困难,制定了现场检查登记表,加强了对现场的监督管理,尤其是对市直管企业和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做到心中有底数。对群众投诉、媒体披露和监督检查发现的固废污染违法事件,我们都积极调查和处理,今年固废管理违法行为我处直接立案9起,对市直管企业如帝斯曼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南京化工厂、金陵帝斯曼树脂有限公司、净之杰固废处置公司均立案查处。
三是积极应对污染事故,妥善处置。2022年共处理突发性事故??次。我处均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和区县环保局一起调处。如幕府山焚烧蟑螂药事件、江宁废渣倾倒事件、溧水废液污染事件、六合不明废液倾倒事件。对运输丢失和随意倾倒的危险废物
3 我们都及时、妥善送往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5、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工作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是国家环保总局为了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国际公约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调查工作,也是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首次调查。南京市环保局作为被邀请单位,参与了环保总局调查方案的几次修改和培训工作。根据统一布署,调查工作于2022年8月正式开展,区、县环保局调查工作基本结束,我处对企业调查表进行了逐一审核,并赴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核实。现在已进入数据汇总分析的扫尾阶段,通过调查工作对我市持久性有机污染源的分布、数量、污染现状等基本信息有了准确的了解,为下一步制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
6、电动车上牌环保审查工作。督促企业承诺废旧电池安全回收,全年共审批45家次企业电动自行车进入南京市场。
三、抓住难点、热点,工作呈现新亮点
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取得新突破
“创模”复查要求城市市区所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要达100%。我市医疗废物的处置一直确保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其中主城区所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要达100%。由于江宁、六合、浦口撤县建区时间不长,有部分偏远农村地区的医疗废物就地安全处置。为了达到“创模”复查的要求,在今年年初全市固废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城市市区所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要达100%的目标。在市区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现已将已将一大批的门诊部、小诊所纳入了集中焚烧范围,其中江宁区、六合区所有街道、乡镇卫生院均纳入集中焚烧范围,浦口区也有50%的乡镇卫生院进入集中焚烧。以江宁区为例,启动前仅有24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启动100%行动后,集中焚烧医疗机构达62家,包括医院、社区服务中心、卫生院、学校企业医疗点等。月医疗废物集中焚烧重量也从8134kg(5月份)增加到了10924kg(十月份),增加了34.3%。全市1-10月共集中焚烧处置医疗废物2052.121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1.3%。
2、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水处理污泥处置工作妥善解决
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水处理污泥多年来一直在江心洲低洼处弃置堆放,产生恶臭、污染土地和周围水源,为人民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带来一定影响,群众为此投诉不断。蒋
4 市长和陆副市长分别作出批示,由市政公用局会同市环保局、发改委、经委、财政局等部门组成项目推进工作小组,开展了城市污泥焚烧处置项目论证、会谈、调研、谈判等一系列工作,最后确定由南京协鑫热电有限公司锅炉掺烧污泥的方式来处理。为了推进该项目的实施,环保局作了大量工作:对南京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了调研,并且编制了南京市水处理污泥治理专项规划;积极支持协鑫项目改造,督促该企业完备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等各项环保手续;多次联合省厅召开南京市城市污泥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座谈会,得到了省厅姚厅长的肯定,并提出可作为示范项目推广;在污泥焚烧处置协议编制过程中,我局按照《固废法》精神,对污泥掺烧提出了明确的环保要求,并列入污泥焚烧处置协议。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2022年3月29日我市和协鑫公司签订南京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置协议。6月5日协鑫公司开始持续稳定接收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污泥,截至2022年10月底,共接收焚烧污泥20228吨。占我市污水处理总量60%以上的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3、废矿物油收集处置逐步规范
废矿物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第八类,应由有相关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收集处置。由于废矿物油的私下回收和非环保处置存在较高利润空间,目前废矿物油存在监管不到位、处置不规范、无证企业和个人扰乱市场的行为,为规范废矿物油的收集处置,我处多次召开召开废油管理工作会议,开展对全市机动车维修店和废油收集无证企业的调查,加大打击力度,逐步规范废油的管理。雨花、秦淮、玄武、下关、白下(是否列举全?)等区县的汽车销售店、维修店逐步办理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神情,将废矿物油合法转移。根据初步统计结果,我市2022年全年办理废矿物油转移申请38件,2022年1到11月20日已办理废矿物油转移申请123家,规范收集废油量也成倍增长。1至11月份南京有资质的四家废油收集单位共收集废机油462吨,主要来源为汽车4s店、修理厂等。
4、制作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和排污申报同时布置同时调查,统一数据
多套数据、多头调查是环境管理中一直存在的现象,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也存在着排污申报、环境统计、处室专项调查数据差异很大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今年我处尝试制作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格作为排污申报表格附表,和排污申报一起布置的做法。
5 2022年初,我处根据危险废物专项调查经验,设计了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格,和排污申报表格一起发放到企业,要求企业填写并和排污申报表格同时上报,同时在市排污申报会议上做了专项布置。2022年5月根据南京市环境监察支队统计排污申报上报数据,我处组织各区县环保局固废管理人员针对其中数据不实、漏报、缺报等情况进行了查漏补缺,根据统计结果全市共有326家企业产生工业危险废物34.2万吨,危险废物种类涉及危险废物名录中29种,产生总量比上年度我处统计数据(30.5万吨)增加了8.6%。其中工业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9.6万吨;转移外单位利用处置18.9万吨;当年贮存5.7万吨;历年贮存量1.57万。
经过汇总分析和与0
4、05年几次专项申报数据的比较,结合我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类别特征、地域分布等情况,我们认为该次调查较全面的反映了我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现状。
根据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和固废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2022年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主要抓以下重点:
工作目标:以构建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体系的整体框架为核心,形成一个填埋场、几个集中处置中心的格局,具备对危险废物从安全贮存到资源化利用到焚烧处置到最终填埋的全面的处理处置能力,促进我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管理水平更上新台阶。促进固废管理地方立法工作的开展,同时开展对一般固废、新型固废的现状调查、处理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固体废物的危险性,确保安全监管、万无一失。
1.推进危险废物填埋场的运营
我市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复杂,很大一部分危险废物无法综合利用合焚烧处理,只能采用填埋的方式处置,由于没有填埋能力这些危险废物只能安全贮存,存在潜在的环境隐患,完成填埋场建设和正式运营成为迫在眉睫的一项工作。2022年危险废物填埋场一期工程(1,2,3号库)土建工程全面完工,目前正在进行4,5,6号库设计施工以及综合利用、理化处置设施的建设工作。推动成立填埋场筹建处,组织人马,进行管理和操作培训,力争在2022年上半年完成填埋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领和运营工作,面向我市接受危险废物填埋。
2.形成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医疗废物焚烧能力
由于历史原因,我市的两家医疗废物焚烧企业起步水平低,技术能力较为落后,和
6 国家相关标准有一定差距,无法达到国家规划项目的要求,与我市经济强市的整体水平不相适应。要研究考虑加大现有企业的整改,淘汰落后的焚烧设备,充分引进技术资金,建设高标准、高规格的医疗废物焚烧企业,形成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医疗废物焚烧能力。
3.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的结构
危险废物管理的基本是“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根据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首先是提高管理水平减少产生量,其次是物尽其用综合利用,对于不可利用者才考虑焚烧和填埋。危废处置设施的建设是开展固废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的首要任务,要求企业按照环保要求处置废物就必须提供合法的接受单位和可行的处置设施,为这些废物找一个“去处”,否则管理只是一纸空话无法落实。
南京市目前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46家,能处理处置的危险废物为危险废物名录47类中的30类,要根据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现状,优先考虑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同时积极培育新类别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做到“结构完整,重点突出”。对市场已经饱和的危险废物类别经营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逐步淘汰落后处置工艺的企业,鼓励技术先进企业的进入。
4、加强立法工作,促进颁布《南京市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2022年南京市颁布出台了《南京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但一直没有固体废物的地方管理法规,今年我处对«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进行了编制,并完成编制说明,详细阐述了该项立法的意义与必要性,上报市法制局,争取列入明年人大的立法计划,促进颁布《南京市固体废物管理办法》,将有害废物纳入严格管理范围。
5、继续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确保我市城市市区所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要达100%;溧水、高淳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边远农村医疗机构就地安全处置
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事关重大,也是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我市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全部实施属地化进行监督管理,范围涉及到医疗机构、学校、部队、工矿企业等产生医疗废物的各种单位。2022年我市正式启动了郊区、县街道社区级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工作。2022年医疗废物处置的工作重点是推进城市市区街道社区级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确保达到“创模”复查要求。
6、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格和排污申报同时布置同时调查工作做为一
7 项制度坚持下去
2022年首次尝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和排污申报同时布置同时调查,为统一多套数据做了有益的探索,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发给部分企业的危废登记表没有回收,有些上报数据没有核实背离实际情况,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责任不明确,要研究更为合理科学的运行方式,多方协调明确任务和责任,把这项工作坚持下去并逐渐完善,最终完全取代转向危险废物调查。
7、开展对一般固废、新型固废的调查管理工作
认真学习《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我市电子废物、一般固废的产生处置情况进行调查,推进废家电、废汽车的回收和环保处置,严格电动自行车上牌的环保手续,鼓励建立废电池处置企业。严格控制电厂脱硫石膏的流向。研究再生资源的环保管理手段和备案制度。
8、加强对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理处置
2022年妥善解决了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置问题。但现有其他污水处理场污泥还是采用简单堆弃或生活垃圾填埋的方式,存在一定的环境隐患。同时随着南京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包括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不断建设、扩容,污水管网的不断铺设,水处理污泥的产生量将逐年增长,其与人民群众和环境的矛盾会逐渐凸现,要积极和市政公用局、发改委等部门协调,推进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安全处置。
随着废水排放标准的严格和工业废水深度处理的推进,工业废水处理污泥产生量也在不断加大,许多企业和废水处理厂已经到了无法贮存急待处置的地步,根据污泥的成分和特性不同,我们确定了几家砖瓦厂做为定点单位,接受含油污泥,部分废水处理场的污泥也送至危废集中焚烧企业进行了试烧。但是这些处置能力与南京市工业废水处理污泥的产生量有一定差距,要努力寻找新的可行的技术方法,研究工业废水污泥的去向问题。
第4篇:县环保局开展一般工业固废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x
县环保局开展一般工业固废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工业固废等违法行为,消除土壤环境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开展全区涉工业固体废物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一、排查整治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吸取随意堆放、倾倒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典型案例教训,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管控结合,全面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全县域行政管理体系,落实工业园区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彻底解决我县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倾倒等实际问题。二、排查整治重点
以各工业园区内一般工业固废年产量超过10万吨,且未进入园区渣场的企业,工业固体废物实际量与申报量严重不符的企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的企业,未经审批私设渣场倾倒工业固废的企业和在园区和村庄道路、空地、荒滩倾倒工业固废的企业为工作重点,全面排查一般工业固废集中处理情况,严肃查处一般工业固废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规范管理渣场。三、排查整治内容
1.企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投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是否通过环保验收;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是否因运行或管理不规范造成环境污染;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中网上申报数据是否真实;是否建立固废管理台账;是否存在随意堆放、处置、倾倒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2.运营渣场和煤矸石堆场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完成环评和环保验收手续;是否建设档案管理资料(设施维护、环境监测、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台账);是否接收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外的其他废物,如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周围是否有环境敏感目标;是否存在扩建改建和超期服役未履行环评手续情况;是否采取防止粉尘污染措施;是否设置雨水导流渠;是否设置渗滤液收集排系统;构筑的堤、坝、挡土墙是否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防治标准》要求;贮存处置场是否存在不均匀和局部下沉;是否按照环评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开展监测;是否设置贮存处置场的环保图形标志;是否按照环评要求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是否存在环境风险;是否存在矸石自燃现象。
3.关闭、封场的渣场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编制关闭或封场计划并报环保部门核准,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存在堆体失稳和滑坡风险;是否设置关闭或封场标志物;是否按照环评要求覆土恢复植被;封场后渗滤液及处理后的排水监测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4.群众举报和私设渣场倾倒工业固废情况。严厉查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群众投诉和未经审批私设渣场倾倒工业固废的企业及在园区和村庄道路、空地、荒滩倾倒工业固废的企业,责令限期清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整治时间安排(2022年自4月20日至6月26日)
1.排查阶段(4月20日—5月11日)。各监察中队、生态室要按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查清辖区内成规模的一般工业固废堆存点位和渣场底数,进行汇总,建立台账,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5月20日前,将《XX县一般工业固废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表)报监察大队汇总。
2.整治阶段(5月12日—6月12日)。各监察中队、生态室对排查出的一般工业固废堆存点位和渣场要进行清理和规范化整治,明确清理整治责任,确定清理整治时限,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一般工业固废堆存点位和渣场清理整治工作。
3.总结阶段(6月13日—6月23日)。监察大队要加强督导检查,对一般工业固废和渣场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形成总结经验。五、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环保局一般工业固废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卢军国 环境保护局局长 副组长:刘万宗 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晓佳 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王文军 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成 员:范 敏 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 金建华 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田春梅 大气环境管理室主任 魏建国 水环境管理室主任 李长红 生态室主任 曹 健 环境影响评价室主任
刘庆安 石嘴山生态经济区环境监察中队队长 杜兴贵 精细化工基地环境监察中队队长 曹继武 XX煤炭集中区环境监察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监察大队,金建华队长负责此专项行动的协调、推进工作,各监察
中队和生态室具体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六、相关要求
1.各站队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针对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对提出整改措施逾期不落实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采 取立案处罚等措施,确保检查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2.各有关站队室要定人、定岗、定责、定期进行拉网式巡查管理,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处置工业固废行为。
3.加大新闻舆论的监督力度,对不按规范处置的工业固废的企业,经依法查处后公开曝光。要发动群众共同参与监督,要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 报,便于及时查处随意倾倒工业固废违法行为。
4.各相关站队室要于2022年6月22日前将此次专项检查总结报告报送至环境监察大队。
固废整改措施
固废实习报告
固废管理员岗位职责
乡镇工业固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固废综合处理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