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住宅及配套幼儿园(双清苑)和校租公寓(周转住房)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北京润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人: 陈宗阳
审核人: 刘乔根
审批人: 李方兴
日 期: 2022年9月1日
目录
1总则 5
1.1 编制目的 5
1.2编制依据 5
1.3基本原则 6
1.4适用范围 6
1.5应急预案体系 7
1.6应急工作原则 9
2 危险性分析 9
2.1 本项目部概况 9
2.2 危险性分析 10
2.3.危险有害因素和风险评估 10
2.4经营过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 11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2
3.1应急组织体系 12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12
3.3应急救援专业小组组成及任务 14
4 预警预防机制 15
4.1危险源控制 15
4.2预警行动 16
4.3通信与信息保障 18
5应急响应 20
5.1响应分级 20
5.2响应程序 20
5.3应急处置措施 24
5.4应急结束 25
6信息发布 26
7后期处置 27
7.1现场污染物的处理 27
7.2事故后果影响的消除 27
7.3经营秩序的恢复 28
7.4善后赔偿 28
7.5应急救援能力评估 28
8保障措施 29
8.1通信和信息保障 29
8.2 应急队伍保障 29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29
8.4经费保障 30
8.5其他保障 30
9 培训和演练 31
9.1培训 31
9.2演练 32
10 奖惩 33
10.1奖励 33
10.2处罚 33
11 附则 34
11.1 术语和定义 34
11.2应急预案修订、维护和更新 34
11.3 制定、解释与签发 35
11.4应急预案实施 35
附件一 各职能组人员名单 36
附件二 各职能组人员联络方式 37
附件三 应急救援物资清单 38
附件四:临近医院位置交通图 39
附件五 《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图》 40
附件六 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41
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快速、正确反应能力,提高组织应急协调能力,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负面影响,促进本项目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5)《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2022年5月27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6)《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2)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
1.3基本原则
应急预案的制定贯彻预防、控制、减灾、消除相结合的方针,按照本项目部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区域全面负责、全员积极参与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本项目部内部系统化工作网络。
坚持救人第一、先控制后处置的原则。开展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员生命为第一要务。对于事故现场要以控制灾情蔓延扩大为着力点,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事故引起的灾害损失。
坚持科学决策、果断处置的原则。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型,果断决策,快速行动,既要讲究科学,又要符合事故现场的客观实际,在保障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保证救援工作的时效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项目部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本预案可作为上级应急指挥中心和专业救援机构对本单位重大事故实施救援时的重要参考。
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事故级别可分为三级:
(1)一般事故(Ⅲ级):指利用本单位自身应急资源和救援能力,事发现场员工能有效控制和处理的事故类型。
(2)较大事故(Ⅱ级):指事故虽然在本单位可控范围内,但有扩大的危险,需要动用本单位消防器材、应急资源、设施和动员义务消防队伍事故。
(3)重大事故(Ⅰ级):超出本单位应急能力,需报乡政府、区安监主管部门等,请求政府部门、专业救援机构救援的事故。
本预案适用于一般事故(Ⅲ级)、较大事故(Ⅱ级)的应急救援和重大事故(I级)的前期处置
1.5应急预案体系
本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部分组成,(1)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本项目部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响应原则、应急管理程序等内容,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根据本项目部的安全经营特点,为应对几种类型事故制定的预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专项预案包括:
《安全保卫专项应急预案》
《防汛抢险专项应急预案》
《高温中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交通安全专项应急预案》
《农民工群体性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农药中毒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外来生物入侵专项应急预案》
《消防安全专项应急预案》
《地震专项应急预案》
(3)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地或设施、岗位存在的危险源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是作业人员实施应急工作的基本依据,内容应具体、实用、针对性强,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现场处置方案包括:
《触电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高空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物体打击伤害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食物中毒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雾霾天气现场处置方案》
《汛期抢险现场处置方案》
《人员淹溺现场处置方案》
《坍塌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起重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有限空间突发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燃气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治安、刑事案件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6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保障职工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职工及本项目部内正常工作秩序造成的威胁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
(3)资源共享,协调应对。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形成应急指挥部,和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事故应对机制。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预防为主、实战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把应对事故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的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的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2 危险性分析
2.1 本项目部概况
教工住宅及配套幼儿园(双清苑)和校租公寓(周转住房)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位地点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八家、月泉路南侧。项目所施工区域总面积为106400平方米,区域为东至双清路,西至东升花园中心,北至月泉路,南至逸清南路。本项目部配备的安全设施主要有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灯等。
2.2 危险性分析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3861-2022)进行危险源辨识,我本项目部存在的危险因素主要有:火灾、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中毒、窒息、坍塌、自然灾害等。同时,由于本项目部外来相关方人员较多,且安全生产意识及预防灾害的能力参差不齐,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也很大,增加了本项目部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复杂性和难度。主要危险源为机械伤害、火灾、触电、噪声、车辆伤害、自然灾害、高处坠落安全伤害事故等。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同样存在。
经辨识本本项目部无重大危险源。
2.3.危险有害因素和风险评估
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施工现场吸烟、临时用电设施、线路老化、违规用电、动火作业等。
可能导致触电的行为:操作场所内配电设施、手持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线路老化、违规用电等。
可能导致高处坠落的行为:大树修剪、井口井盖损坏、立体(屋顶)施工、立体花坛施工、拆除作业等。
可能导致物体打击的行为:交叉施工、大树修剪、施工现场、起重作业等。
可能导致机械伤害的行为:场内施工、运输车辆、操作小型园林机械、机械拆除、操作手持电动工具、起重作业等。
可能导致车辆伤害的行为:道路施工、运输车辆、起重作业等。
可能导中毒的行为:农药喷施作业。
可能导窒息的行为:深度超过1.2米的各种井体、挖掘深度超过1.5米的沟槽、大树土球入坑未回填前、地下泵房等有限空间作业。
可能导坍塌的行为:机械拆除作业、深度超过1.2米的沟槽施工、大树栽植等。
可能导自然灾害的行为: 暴雨、强风、雷电等突发性天气。
可能导破坏地下管线的行为:土方施工。
2.4经营过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
通过对经营过程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经营过程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中毒、窒息、坍塌、自然灾害等。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的结果如下表。
经营过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危险场所
可能发生的事故
事故的严重程度
办公场所
火灾
轻伤、重伤、死亡
触电
重伤、死亡
项目部及项目施工场所
机械伤害
轻伤、重伤、死亡
物体打击
轻伤、重伤、死亡
高处坠落
轻伤、重伤、死亡
车辆伤害
轻伤、重伤、死亡
触电
重伤、死亡
火灾
轻伤、重伤、死亡
窒息
重伤、死亡
坍塌
轻伤、重伤、死亡
中毒
重伤、死亡
自然灾害
轻伤、重伤、死亡
其他伤害
轻伤、重伤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各项目经理、以及各项目成员等人员组成,如下图。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组、人员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5个职能工作组(应急组织具体名单见附件)。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张键
副组长:李方兴
成 员:李方兴、张宇齐、陈宗阳、杨海英、张嫱、乔秀军、赵金玉
应急协调员:白蕊
3.2.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设在项目部。
3.2.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要人员分工
组长:张键,其职责是确定事故优先级别、审查和批准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终止等,负责组织指挥单位的应急救援,并对整个应急救援行动负责。
副组长:李方兴,其职责是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及处理办法,调度事故应急救援专业技术预案,协调事故应急处置统一抢险,负责抢险施救工作的现场指挥,组长不在位时,行使组长的职责。
组员:其职责是按照领导小组的指挥,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人员抢险调度工作。
应急协调员:建立、更新应急救援人员通讯录,负责值班值守,协调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行动。
3.2.4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及任务
(1)组织制订、修订本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关的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对预案的执行或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3)适时调整各救援部门人员组成,保证救援组织正常工作;并负责为应急救援提供物质保障及其它保障条件;
(4)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行动,决定实施或终止有关应急行动;
(5)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6)负责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
3.3应急救援专业小组组成及任务
3.3.1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组:由本项目部和各项目应急救援人员组成,负责紧急状态下的初期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的撤离、设备停机、断电或供电,断气、断水或供水、损坏设备的抢修及恢复、周边人员疏散与疏导工作,警戒阻止外部人员的进入和保持通讯联络工作,协助秩序维护人员做好周边的警戒、车辆疏导、人员疏散、道路管制等。
3.3.2人员救护组:由经营部、各项目安全员组成,负责应急处置时医疗物资的准备,负责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3.3.3通讯联络组:由综合部成员组成,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接报警、人员疏导、事故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资料的传送交接等工作的信息传达工作,及对外联络工作。
3.3.4后勤保障组:由综合部、财务部成员组成,负责落实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资金、物资等保障。
3.3.5善后处理组:由安全管理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组成,主要负责事故伤亡的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工作。
3.3.6应急救援各职能组职责
应急救援各职能组由相关部门的人员依据职责分工组成。根据救援实际需要组成的各应急救援小组与领导小组共同构成本项目部的救援组织。其分工、组成、职责如下:
小组分类
组长
人员构成
工作职责
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组
李方兴
张宇齐、陈宗阳
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救灾及受伤人员救援、救护等;周边人员疏散与疏导、控制、警戒工作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抢险救灾工作。
人员救护组
赵金玉
张嫱
负责现场保护及一般性救护并联系医疗救护中心,协助医生和护士将伤员抬上救护车。
后勤保障组
乔秀军
杨海英
负责落实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资金、物资等保障。
通讯联络组
白蕊
杨海英
负责事故现场各救援职能小组之间的联络和对外通信保障;事故接报警、人员疏导、事故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资料的传送交接等工作的信息传达工作,及各救援职能小组之间的联络和对外通信保障工作。
善后处置组
李方兴
张宇齐、陈宗阳
负责事故伤亡的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工作。
4 预警预防机制
4.1危险源控制
(1)技术控制
建立事故隐患及危险源管理系统,为安全管理与决策提供准确、全面、形象的信息、依据的手段。
(2)人员管理
人员的控制首先是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对各部门从业人员的安全、应急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力度,加强以防火、疏散逃生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做到人员安全。其次是操作安全。对危险源的监控主要由公司所属部门负责,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危险源监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管理控制
可采取以下的管理措施,对危险源实行控制:
①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
②明确责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严格整改,并坚决杜绝和制止一切违章现象。
③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定期检查,对有必要的重要岗位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重要部位,重点设备每日巡查;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与巡查力度,严格岗位安全要求和责任制的落实,严格各类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的培训与演练,做到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④健全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制定重点事故风险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⑤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
4.2预警行动
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可能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根据应急预案及时研究并确定预警及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预警行动。根据预测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情况和发展态势,本单位预警分为三级级:一般(三级)、较大(二级)、重大(一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三级预警信息确认后,采用内部小范围公示或电话(包括对讲机、手机等)发出警报,二级预警信息确认后由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通过电话向公司全体部门发布事故信息,发出紧急疏散和撤离等警报。指挥部做好组织各应急救援小组并进入待命状态,调集所需物资、器材、交通和通讯工具等应急响应行动的准备工作。一级预警信息由各地政府级应急救援中心处理,需要向社会和周边发布警报时,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人员向政府以及周边单位发送警报信息。事态严重紧急时,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直接联系政府以及周边单位负责人,由组长亲自向政府或周边单位负责人发布事故信息,提出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并随时保持电话联系。
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
预警的条件
预警的方式、方法
信息发布程序
突发灾害性天气
采用二级预警
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信息---制定预警及应急措施---经过安全管理部将预警行动和应急措施一并发布到各部门及项目部---各部门确认回执
项目部突发火灾
项目部突发火灾视火灾情况启用一级或三级预警
现场人员发现火情事故后---向项目部发出火灾警报---项目部接到声响报警后确认事故可能产生的危险程度启动应急预案,并实行分级预警行动---经过安全管理部将预警行动和应急措施一并发布到项目部门及周边单位---安全管理部确认回执
办公区突发火灾
办公区突发火灾视火灾情况启用一级或二级预警
现场人员发现火情事故后---向安全管理部发出火灾警报---安全管理部接到报警后,召集应急指挥小组确认事故可能产生的危险程度启动应急预案,并实行分级预警行动---经过安全管理部将预警行动和应急措施一并发布到政府有关部门及周边单位---安全管理部确认回执
4.3通信与信息保障
4.3.1信息报告与通知
(1)应急指挥办公室设立值班室,保证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本项目部领导执行节假日电话听班制,保证通讯畅通。
值班报警电话:李方兴 135-109-6874
本单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电话、政府有关部门及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
(2)内部信息报告的方式、要求和程序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项目部和值班室报告。值班人员立即向本部门应急指挥小组人员或值班人员报告。应急指挥小组人员或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状况成立(临时)指挥小组,启动相应应急预案,事故报告程序流程如下图。
事故报告程序流程图
4.3.2事故上报
(1)事故信息上报采取分级上报原则,最终由公司向国家、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2)信息上报内容包括:本项目部发生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统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根据事故性质,本项目部应急指挥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3.3信息传递
(1)向相关单位通报的方式和内容
当发生的事故波及周边单位时,本单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必须派人通知场外社会公众及有关单位,告之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使其尽快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后果和损失。
(2)向有关单位发出请求支援的方式和内容
当事故情况紧急或超出本单位的应急救援能力时,应立即请求外部支援。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也可直接向当地的消防、医疗或其它救援机构报告,以及时得到救援。
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类别(包括燃烧物质名称);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
——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根据本项目部特点,将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分为三级响应。
Ⅰ级响应,适用于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事故;
Ⅰ级响应时,由本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亲自组织抢救,各部门全力配合做好抢救工作。本项目部立即上报本地区救援指挥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支援。
Ⅱ级响应,适用于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Ⅱ级响应时,适用于事故危害有扩大趋势。由本项目部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立即上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启动Ⅰ级响应或Ⅱ级响应。
Ⅲ级响应,适用于本项目部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本本项目部和区域可以自行处理的事故,启动Ⅲ级响应。
5.2响应程序
5.2.1 指挥与控制
5.2.1.1 启动本预案的条件及响应级别
启动本预案的条件是达到三级响应状态时,根据事故类型及严重程度,即可分级启动本预案或相应的专项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
5.2.1.2 应急指挥系统
应急指挥系统见3.1 组织应急组织体系图
5.2.1.3 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抢救进展情况,事故单位按照职责,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对各部门(项目)范围内能够控制的事故,由本部门(项目)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2)对于各部门(项目)不能控制的事故,应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
(3)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示,各应急小组按职责进行事故的现场救援工作;
(4)如果事故进一步扩大,超出本项目部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指挥部将实施求助外援。
本项目部应急响应的过程可分为接警、判断响应级别、应急启动、控制及救援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等步骤。事故应急行动响应程序。
响应程序流程图
5.2.2应急行动优先顺序
应急救援行动应按照以下顺序优先进行
(1)疏散、抢救人员。
(2)控制事故事态的发展、波及范围和影响程度。
(3)抢救重要物资和设备。
5.2.3 资源调度程序
应急救援所需的队伍、人员、物资、交通工具、救援装备等按照具体事故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
5.2.4 应急人员安全及避险
应急人员在救援过程中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按照具体应急救援预案的程序进行救援。当事故现场出现了异常情况,抢险人员如发现发生有重大事故的可能,应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并自行尽可能向事故发生点的上风方向迅速撤离,或得到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令有序迅速撤离到本项目部预先设置的紧急避险场所后,由警戒疏散组组织撤离。
5.2.4.1 发生以下情况,应急救援抢险人员可以先撤离事故现场后再报告:
(1)事故已经失控;
(2)个体防护装备已经损坏,危及到自身生命安全;
(3)发生突然性的剧烈爆炸,危及到自身生命安全;
5.2.4.2 发生下列情况,指挥部必须下达让应急救援抢险人员撤离的命令:
(1)事故已经失控;
(2)应急救援抢险人员个体防护装备损坏,危及生命安全时;
(3)发生突然性的剧烈爆炸,危及应急救援抢险人员生命安全时。
5.2.4.3 撤出人员在安全地点集合后,由各部门负责清点事发时正在现场的人员,看是否已全部撤出,并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若人员未能全部撤出,则应马上组织进行救援。
5.2.4.4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随时向周边区域单位及人员通报事故危害范围扩展情况。当事故危及周边区域的单位及人员时,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人员向区应急指挥中心以及周边单位发送警报。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直接联系区指挥中心以及周边区域的单位负责人,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
5.2.4.5 撤离方式及注意事项:撤离以步行方式进行。在撤离时应注意避免争先恐后、拥堵无序,要相互兼顾照应,尽可能向事故发生点的上风方向迅速撤离;同时要明确采取的预防措施、注意事项、撤离方向和撤离距离;撤离必须是有组织性的。
5.2.5 危险区的隔离
5.2.5.1 危险区的设定
危险区以事故的严重程度为依据,以事故发生点为中心,设定事故警戒区。外部应急响应危险区,由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来设定。
5.2.5.2 事故现场隔离区的划定方式、方法
事故现场隔离区警戒线的设立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警戒。
5.3应急处置措施
本项目部各突发事故发生后,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部门及应急抢救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护工作。
5.3.1召集、调动救援力量
各部门接到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在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安排。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按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专家建议,迅速组织应急力量进行应急抢救,并且要与参加应急救援行动的部门保持通信畅通。
当现场现有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抢救行动要求时,及时向本地区应急指挥中心和上级主管公司报告请求支援。
5.3.2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时,按本预案营救、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若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保护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
5.3.3医疗卫生救助
事故发生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卫生和医疗按照及时和高效的原则,主要联系120和999对伤员进行救护、运送和治疗
5.4应急结束
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并消除可能的后续影响保证现场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快结束应急行动,以恢复正常经营秩序,减少因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5.4.1应急终止的条件:
事故应急行动的结束以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伤员得到及时救助、现场危险因素得以消除,现场应急指挥判断不会再发生次生、衍生事故为条件。
5.4.2应急终止的决定:
现场应急指挥将前述应急终止条件情况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确认应急工作已经具备终止条件,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做出应急终止的决定。
宣布各级应急状态的终止分别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组长)宣布,当第一责任人不在时由第二责任人(副组长)宣布。
5.4.3应急结束
宣布应急结束后,应明确相关部门完成下列事项:
(1)事故情况上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要求,在事故发生后的1个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报。
(2)事故调查处理:轻伤、重伤事故,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秩序维护部等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提出事故处理和防范措施的建议。一般事故、较大事故以上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3)事故应急救援总结。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有关救援人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对事故救援情况进行总结,编写救援工作总结报告。经确认后,决定上报或通报的范围。
6信息发布
为及时消除内部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恐慌心理,避免员工和公众的猜疑和不满。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及时准确将有关事故信息、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人员伤亡情况等情况及时向新闻媒体和公众公布。
信息发布应遵循下列原则和要求:
(1)所有事故信息应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才可对外发布,以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避免出现矛盾信息。
(2)当未造成人员伤亡,且财产损失不大时,事故信息发布由综合部负责执行,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
(3)当出现人员重伤以上的伤亡情况或重大财产损失时,事故信息由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管理部门或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发布。
(4)加强治安警戒。面对可能积聚在居民小区或周边的媒体和公众人员,秩序维护部人员应确保所有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尤其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应急指挥中心或应急人员正在控制险情的地方,避免干扰应急行动。
7后期处置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善后及抢险过程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7.1现场污染物的处理
事故单位人员应根据灭火、抢险、农药泄漏处理后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用水、清洁剂等稀释现场污染物料(应急救援中使用的水、砂、灭火剂以及可能泄露有毒或易燃物等);对急救行动中使用过的衣物、工具、设备进行处理。
7.2事故后果影响的消除
事故结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的大小、损失程度、影响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精干力量,迅速消除事故后果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
(1)向受伤人员提供充分的医疗救助;
(2)按相关规定,对伤亡人员的家属进行安抚;
(3)展开心理咨询和相关教育,消除事故造成的恐慌心理和员工思想上波动;
(4)如事故对周边环境和居民有影响,应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事故的影响后果进行监测和分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周边环境的保护和周边单位的人身安全。
7.3经营秩序的恢复
事故结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受事故影响的设备、设施进行修理、更换等(在进行设备处理前,要确保事故调查组对设备的查验及纪录存档),尽快恢复本项目部的经营秩序。
7.4善后赔偿
事故后,由综合部和财务部配合联系保险机构开展相关的保险受理和赔付工作。
7.5应急救援能力评估
经营(生产)秩序恢复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组织所有参与事故救援的人员对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以找出应急预案、救援设备设施、救援人员的培训以及各部门的协调中存在的缺陷并进行改进。应急救援能力应按照以下方面内容进行评估:
(1)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应急组织机构的协调性;
(3)应急物资、设备、设施的充分性;
(4)应急指挥部的运行、配备情况;
(5)应急技术储备及保障情况;
(6)应急预案内容的针对性、适宜性、可操作性,以及预案的管理和实施情况等。
8保障措施
8.1通信和信息保障
8.1.1办公室的值班室24 小时有人值班
8.1.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各应急职能组、外部应急机构通信联络方式见附件。
8.1.3应急通信设备、通信系统和通信联络电话由安全管理部管理,综合部负责应急救援成员更新后电话号码的更新,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更换后的电话号码,确保所有使用的通信设备完好和电话号码为最新状态。
8.2 应急队伍保障
8.2.1所有员工都肩负有突发情况的事故应急救援责任,专职救援队伍为各应急职能组。
8.2.2需要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能够随时协调、组织临时的应急救援队伍。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3.1本项目部所有应急物资和装备数量与类型见附件。
8.3.2 应急物资与装备的管理、维护与使用
(1)应急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用装备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出入库的清点及日常管理、维护与保养,并根据实际需要,在每年年初列出更新、添加数量及维护保养费用等,纳入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中,确保足用、管用。
(2)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由安全管理部安排专人每个月检查一次,确保处于有效状态。
(3)自动消防灭火系统等消防应急设施由有资质的消防公司维护保养,确保处于有效状态。
(4)应急装备和物资仅用于应急事故的处置与日常训练,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或占用。
8.3.3主要的危险源都有专门的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应的应急装备。
8.3.4设有自动消防报警系统,现场有设置相关的应急工具。
8.4经费保障
8.4.1设专项应急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主要用于受伤人员的救治费用、救援物资补充费用、疏散人员安置费用以及其它的需要等,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令随时调拨到位,以保证紧急情况所需。
8.4.2应急经费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8.5其他保障
8.5.1车辆保障: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时,由本项目部保障车辆用于转运物资、输送人员、转移重要物资等。
8.5.2治安保障:紧急情况时,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救援物资和人群、车辆疏散等交通畅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8.5.3技术保障:现场指挥在协调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织救险救援的同时,应实时将各救援小组汇报的最新事态发展及监测和评估结果报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以对制定下一步应急方案提供决策依据。
8.5.4医疗保障
现场救治由医疗救护组紧急拨打到“120”或“999”到达现场进行紧急救治。
8.5.5后勤保障: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救援人员和疏散人员饮食、应急水、电等综合部负责保障实施。
8.5.6制度保障:为了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处理,必须制订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全体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常识教育,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还应建立以下相应制度:
①值班制度;
②培训制度;
③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检查、维护制度;
④例会制度;
⑤演练制度等。
9 培训和演练
9.1培训
9.1.1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年度应急预案培训计划,并下发到各部门,进行应急知识和预案内容的培训。
9.1.2安全管理部应采取考试、现场提问、实际操作考核等方式,对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并对考核的结果进行纪录,对于关键应急岗位的人员,如果考核不合格,可对其单独加强培训或调离岗位,以确保此岗位人员有能力应对突发事故。
9.1.3应急培训对象为应急人员培训和公众培训。其内容为:
(1)应急人员一般包括:
①如何识别危险;
②如何启动紧急报警系统;
③初期火灾的处理措施;
④易燃物品泄漏处理措施;
⑤各种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⑥防护用品的佩戴;
⑦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操作;
⑧应急预案相关内容;
⑨权益保护和自我保护。
(2)其它员工培训一般包括:
①潜在的重大事故危险及其后果;
②报警的基本程序;
③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④基本防护知识;
⑤撤离的组织、方法和程序;
⑥火场自救、互救和逃生的基本常识等。
9.2演练
(1)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应急预案的年度应急演练计划。
(2)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应急救援组必须参加演习,必要时还应联络周边社会单位及各有关单位和应急保障系统参加演习。同时要做好演练的纪录与资料收集。
(3)每次演练后,应对应急预案是否全面、是否适用等情况进行检验,确认其适用程度并找出不足和缺陷,并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以适应应急管理的实际需要。
10 奖惩
10.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应依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3)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使公司财产和人员伤亡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4)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10.2处罚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相应处分。
(1)不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逃脱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公司经营或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11 附则
11.1 术语和定义
(1)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2)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3)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4)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5)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11.2应急预案修订、维护和更新
为了保持预案的适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及在实施过程中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应急组织机构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项目内容,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都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以实现预案的可持续性。
11.3 制定、解释与签发
(1)应急救援预案由本本项目部急救援领导小组编制,由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对内容解释。
(2)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毕后,通过内外部评审后,由总经理签发实施。
11.4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 各职能组人员名单
各职能组人员名单
应急组成
应急职务
应急人员名单
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张键
副组长:
李方兴
成 员
李方兴、张宇齐、陈宗阳、杨海英、张嫱、乔秀军、赵金玉、白蕊
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组
组 长
李方兴
组 员
张宇齐。陈宗阳
人员救护组
组 长
赵金玉、
组 员
张嫱
后勤保障组
组 长
乔秀军
组 员
杨海英
通讯联络组
组 长
白蕊
组 员
杨海英
善后处置组
组 长
李方兴
组 员
张宇齐、陈宗阳
附件二 各职能组人员联络方式
应急指挥人员联系电话
序号
姓 名
应急职务
公司职务
手机号码
张键
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
总经理
李方兴
急救援领导小组副组长
项目经理
张宇齐
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组组长
技术负责人
陈宗阳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员
安全员
杨海英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员
安全员
白蕊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员
资信部经理
乔秀军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员
项目部主管
张嫱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员
安全员
赵金玉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员
项目部主管
公司值班电话:010-87390231
海淀区安监局:010-82611220
朝阳区住建委:010-62555266
北京市路政局:010-63176255
海淀交通支队清河大队:010-68399621
海淀公安分局东升派出所:010-62329664
北京海淀医院电话:01082619999
急救电话:火警119、匪警110、交通122、医疗救护120或999
附件三 应急救援物资清单
应急救援物资清单
名 称
数量
存放地点
负责人
备 注
急救药箱
2个
项目部
陈宗阳
备用
灭火器
20个
项目部
陈宗阳
备用
标志牌
20个
项目部
陈宗阳
备用
安全锥筒
20个
项目部
陈宗阳
备用
警示灯
5个
项目部
陈宗阳
备用
运输车
1辆
项目部
陈宗阳
备用
安全带
5条
项目部
陈宗阳
备用
手套
20副
项目部
陈宗阳
备用
照明灯、指挥棒、雨衣雨鞋
若干
项目部
陈宗阳
备用
备注:应急救援物资每季度由负责人检查,救援物资根据使用说明及使用情况过期、损坏立即更换。
附件四:临近医院位置交通图
附件五 《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图》
附件六 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1.专项预案
《安全保卫专项应急预案》
《防汛抢险专项应急预案》
《高温中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交通安全专项应急预案》
《农民工群体性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农药中毒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外来生物入侵专项应急预案》
《消防安全专项应急预案》
《地震专项应急预案》
2.现场处置方案
《触电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高空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物体打击伤害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食物中毒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雾霾天气现场处置方案》
《汛期抢险现场处置方案》
《人员淹溺现场处置方案》
《坍塌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起重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有限空间突发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燃气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治安、刑事案件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本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